机场机场管理部副经理竞聘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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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感谢网友“Kler”参与投稿,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机场机场管理部副经理竞聘稿(共15篇),希望对大家的学习与工作有所帮助。

篇1:机场客货部经理竞聘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

大家好!

莎士比亚曾写过一句家喻户晓的名言:“人生是个大舞台,每个人都是舞台上的演员”。今天我站在这里就是要当个演员,接受大家的评判。不仅仅是今天我要当好演员,以后生活中我也努力扮演好每一个角色。我此次竞聘的岗位是客货部经理。

谢谢大家给我一个展示自我的机会,我定当竭尽全力力争鞠躬尽瘁!下面,我先简单的介绍一下我个人基本情况。

我叫***,今年30,有人说三十岁的女人是绣球,在被童稚抛弃之后,获得了成熟的至宝;也有人说,三十岁的女人更自信,更懂得适应社会的大气候,为自己的人生准确的定位。我于1992年考入民航中专,毕业,同年被分配到西藏贡嗄机场运输部参加工作。工作9年多以来,我始终一丝不苟,兢兢业业,深得领导和同事好评。

俗话说: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虽然我很自信,但还有拿出真本事来,经过综合权衡,我觉得我具有以下竞聘优势:(以下几段用陈述语气,要体现出真诚)第一、我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高尚的思想品质自从19参加工作以来,我经常学习党的一些文件,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性,能够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和公司党组保持高度一致。参加工作九年来,我总是用信心激发热情,用恒心磨练意志,用爱心呵护旅客,用诚心对待工作,服务奉献真情,行动追求卓越。

第二、我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工作近十年来,我先后在售票、行李管理、值机和配载上工作过,不同的工作岗位的经历锻炼了我不同的工作能力,丰富了我的人生阅历,锻炼了我的意志,丰富了我的知识,增强了我的能力,拓展了我的视野,更重要的是培养了我乐观豁达、冷静沉稳的性格和顾全大局、开拓创新的精神和作风,而这样的性格和作风,无疑是一名客货部经理所必备的素质。更重要的是,在这近十年里,我基本上都是在业务一线工作,这样就使得我对所负责的各项业务有了较为深入的了解,对于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我都能做出很好的处理。丰富的工作经验为我做好客货部经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三、我科班出身,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

我毕业于民航学校,几年的学校学习,使我掌握了扎实的专业知识,特别是工作以后,我严格要求自己,在近十年的实践中,使自己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做起工作来更是左右逢源,游刃有余。这都为我做好下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四、我具备担任该职位的基本素质。

作为女性,我性情温和,办事耐心,平易近人,同时具有敏锐的直觉和观察力,能细心体察乘客情绪,协调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同时,我处事踏实谨慎,有大局观念,凡事以单位利益为重;工作中团队意识强,能够主动照顾到团队的方方面面,得到了领导及同事的肯定和信任。此外,我人缘好,善于与人及其他部门沟通合作,能够长期与每位同事保持融洽的合作关系。

俗话说,人贵有自知之明,同时,我也明白自身的差距。在各位领导和同事们面前,我还有许多不成熟的地方,很多地方还需要向大家学习。但是我相信:经验,我会不断总结、升华;才干,我会不断培养、提高。我希望能一如既往地得到领导的关怀,我诚心诚意地希望能不断得到同事们的批评与帮助!我深信:江海之所以博大是因为它居于百川之下!

我们林芝机场的建设正日臻完善,这个雪域高原的“森林机场”正焕发着蓬勃的生命力,让我们这些工作在这里的人们倍感自豪和骄傲。我愿在林芝机场这一平台上,再次实现超越,更上一层楼。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同志们、朋友们,参与此次竞聘,我愿在求真务实中认识自己,在积极进取中不断追求,在拼搏奉献中实现价值,在竞争中完善自己。如果承蒙领导和评委的厚爱,让我走上客货部经理的领导岗位,我将不负众望,不辱使命,开拓创新,具体我将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团结合作,开拓创新,打开工作新局面多年的工作经验告诉我,同志之间,理解、支持和友谊比什么都重要。在团结方面,我要当好主角,摆正自己的位置,协调好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在工作上,我将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有步骤、有目的地制定工作计划,逐步落实工作,让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第二、加大安检力度,保障安全运营安全是一个老生常谈而又容易被忽略的'问题。安全重于泰山,尤其是我们客货运输部门,安全直接关系着乘客和客户的切身利益。上任后我将进行彻底的安全检查,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深深地印在每一位员工的脑海里!

第三、立足本职,开拓市场谋发展市场经济下,效益是第一位。而效益的取得离不开市场。上任后我将努力开拓市场,尤其是冬天淡季的货运市场的开发。利用林芝的自然资源和美丽风景吸引国内外游客。工作中保证航班正点、安全的运营,为西藏区局创造更多的效益。

第四、搞好服务,打造部门新形象服务是一个企业的形象,只有良好的服务才能换得良好的发展。服务本身蕴涵着价值,蕴藏着无限的商机和潜在的客户资源。有人说过“只有当一个人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他的工作才会做得更加出色。”为次,我将致力于公司员工的服务的培训,使他们能够以良好的服务赢得客户的的信赖,使我们的民航公司的品牌深入人心。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篇2:机场净空管理技术研究

机场净空管理技术研究

近年来,随着航空事业的发展,飞机起飞和降落的安全问题越来越为人们所重视.本文对民用机场净空的概念,机场净空控制的.重要性进行了介绍,文中根据附件十四、国际民航组织8168文件的要求,通过分析影响机场净空的因素,提出了具体的净空管理技术.

作 者:张瑞军 黄武  作者单位:赤峰民航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赤峰,024000 刊 名: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英文刊名:JOURNAL OF CHIFENG UNIMERSITY 年,卷(期): 25(9) 分类号:P285 关键词:机场净空   障碍物   标准   净空管理技术  

篇3:机场安全管理规定

机场安全管理规定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民用机场的建设与管理,积极、稳步推进民用机场发展,保障民用机场安全和有序运营,维护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民用机场的规划、建设、使用、管理及其相关活动。

民用机场分为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

第三条 民用机场是公共基础设施。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鼓励、支持民用机场发展,提高民用机场的管理水平。

第四条 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国民用机场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依法对辖区内民用机场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对民用机场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 全国民用机场布局规划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以及国防要求编制,并与综合交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相衔接,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

第二章 民用机场的建设和使用

第六条 新建运输机场的场址应当符合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的条件。

运输机场所在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运输机场场址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统筹安排,并对场址实施保护。

第七条 运输机场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手续。

第八条 运输机场总体规划由运输机场建设项目法人编制,并经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或者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以下统称民用航空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飞行区指标为4E以上(含4E)的运输机场的总体规划,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批准;飞行区指标为4D以下(含4D)的运输机场的总体规划,由所在地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批准。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审批运输机场总体规划,应当征求运输机场所在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意见。

运输机场建设项目法人编制运输机场总体规划,应当征求有关军事机关意见。

第九条 运输机场所在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运输机场总体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根据运输机场的运营和发展需要,对运输机场周边地区的土地利用和建设实行规划控制。

第十条 运输机场内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运输机场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运输机场内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第十一条 运输机场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十二条 运输机场内的供水、供电、供气、通信、道路等基础设施由机场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建设;运输机场外的供水、供电、供气、通信、道路等基础设施由运输机场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规划,统筹建设。

第十三条 运输机场专业工程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经民用航空管理部门批准。

飞行区指标为4E以上(含4E)的运输机场专业工程的设计,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批准;飞行区指标为4D以下(含4D)的运输机场专业工程的设计,由运输机场所在地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批准。

运输机场专业工程经民用航空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运输机场专业工程目录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十四条 通用机场的规划、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运输机场的安全和运营管理由依法组建的或者受委托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以下简称机场管理机构)负责。

第十六条 运输机场投入使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健全的安全运营管理体系、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二)有与其运营业务相适应的飞行区、航站区、工作区以及空中交通服务、航行情报、通信导航监视、气象等相关设施、设备和人员;

(三)使用空域、飞行程序和运行标准已经批准;

(四)符合国家规定的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件;

(五)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相应的设施、设备。

第十七条 运输机场投入使用的,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送符合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作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准予许可的,颁发运输机场使用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八条 通用机场投入使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运营业务相适应的飞行场地;

(二)有保证飞行安全的空中交通服务、通信导航监视等设施和设备;

(三)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符合国家规定的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件以及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四)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九条 通用机场投入使用的,通用机场的管理者应当向通用机场所在地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附送符合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作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准予许可的,颁发通用机场使用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条 运输机场作为国际机场使用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口岸查验机构,配备相应的人员、场地和设施,并经国务院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国际机场的开放使用,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对外公告;国际机场资料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统一对外提供。

第二十一条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运输机场使用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开放使用运输机场,不得擅自关闭。

运输机场因故不能保障民用航空器运行安全,需要临时关闭的,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及时通知有关空中交通管理部门并及时向社会公告。空中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发布航行通告。

机场管理机构拟关闭运输机场的,应当提前45日报颁发运输机场使用许可证的机关,经批准后方可关闭,并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二条 运输机场的命名或者更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运输机场废弃或者改作他用的,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第三章 民用机场安全和运营管理

第二十四条 民用航空管理部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运输机场安全运营工作的领导,督促机场管理机构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协调、解决运输机场安全运营中的问题。

第二十五条 民用航空管理部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制定运输机场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第二十六条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运输机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运输机场应急救援的演练和人员培训。

机场管理机构、航空运输企业以及其他驻场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并加强日常管理。

第二十七条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保证运输机场持续符合安全运营要求。运输机场不符合安全运营要求的,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改正。

第二十八条 机场管理机构对运输机场的安全运营实施统一协调管理,负责建立健全机场安全运营责任制,组织制定机场安全运营规章制度,保障机场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安全运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他驻场单位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保障运输机场的安全运营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发生影响运输机场安全运营情况的,应当立即报告机场管理机构。

第二十九条 机场管理机构、航空运输企业以及其他驻场单位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运营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第三十条 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并经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认定的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民用机场。

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的监督检查。

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目录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三十一条 在运输机场开放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在飞行区及与飞行区临近的航站区内进行施工。确需施工的,应当取得运输机场所在地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的批准。

第三十二条 发生突发事件,运输机场所在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民用航空管理部门、空中交通管理部门、机场管理机构等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

第三十三条 机场管理机构统一协调、管理运输机场的生产运营,维护运输机场的正常秩序,为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他驻场单位、旅客和货主提供公平、公正、便捷的服务。

机场管理机构与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他驻场单位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在生产运营、机场管理过程中以及发生航班延误等情况时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四条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组织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他驻场单位制定服务规范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五条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配备候机、餐饮、停车、医疗急救等设施、设备,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第三十六条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与航空运输企业、空中交通管理部门等单位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相互提供必要的生产运营信息,及时为旅客和货主提供准确的信息。

第三十七条 机场管理机构、航空运输企业以及其他驻场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协调和配合,共同保证航班正常运行。

航班发生延误,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协调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他有关驻场单位共同做好旅客和货主服务,及时通告相关信息。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代理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服务承诺为旅客和货主提供相应的服务。

第三十八条 机场范围内的零售、餐饮、航空地面服务等经营性业务采取有偿转让经营权的方式经营的,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规定与取得经营权的企业签订协议,明确服务标准、收费水平、安全规范和责任等事项。

对于采取有偿转让经营权的方式经营的业务,机场管理机构及其关联企业不得参与经营。

第三十九条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向民用航空管理部门报送运输机场规划、建设和生产运营的有关资料,接受民用航空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条 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和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投诉受理制度,公布投诉受理单位和投诉方式。对于旅客和货主的投诉,民用航空管理部门或者机场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第四十一条 在民用机场内从事航空燃油供应业务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成品油经营许可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二)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与经营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航空燃油供应设施、设备;

(三)有健全的航空燃油供应安全管理制度、油品检测和监控体系;

(四)有满足业务经营需要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第四十二条 申请在民用机场内从事航空燃油供应业务的企业,应当向民用机场所在地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附送符合本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准予许可的,颁发民用机场航空燃油供应安全运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四十三条 航空燃油供应企业供应的航空燃油应当符合航空燃油适航标准。

第四十四条 民用机场航空燃油供应设施应当公平地提供给航空燃油供应企业使用。

第四十五条 运输机场航空燃油供应企业停止运输机场航空燃油供应业务的,应当提前90日告知运输机场所在地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机场管理机构和相关航空运输企业。

第四章 民用机场安全环境保护

第四十六条 民用机场所在地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划定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审批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应当书面征求民用机场所在地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的意见。

第四十八条 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设置22万伏以上(含22万伏)的高压输电塔的,应当按照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设置障碍灯或者标志,保持其正常状态,并向民用机场所在地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空中交通管理部门和机场管理机构提供有关资料。

第四十九条 禁止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从事下列活动:

(一)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

(二)修建靶场、强烈爆炸物仓库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三)设置影响民用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或者飞行员视线的灯光、标志或者物体;

(四)种植影响飞行安全或者影响民用机场助航设施使用的植物;

(五)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和其他升空物体;

(六)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秸秆、垃圾等物质,或者燃放烟花、焰火;

(七)在民用机场围界外5米范围内,搭建建筑物、种植树木,或者从事挖掘、堆积物体等影响民用机场运营安全的活动;

(八)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影响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的行为。

第五十条 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外从事本条例第四十九条所列活动的,不得影响民用机场净空保护。

第五十一条 禁止在距离航路两侧边界各30公里以内的地带修建对空射击的靶场和其他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设施。

第五十二条 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和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民用机场净空状况的核查。发现影响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的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书面报告民用机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到报告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对飞行安全的影响。

第五十三条 民用机场所在地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会同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确定民用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并向社会公布。

民用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包括设置在民用机场总体规划区域内的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和民用机场飞行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

第五十四条 设置、使用地面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应当经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审核后,按照国家无线电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领取无线电台执照。

第五十五条 在民用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内设置、使用非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在征求民用机场所在地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意见后,按照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批。

第五十六条 禁止在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内,从事下列影响民用机场电磁环境的活动:

(一)修建架空高压输电线、架空金属线、铁路、公路、电力排灌站;

(二)存放金属堆积物;

(三)种植高大植物;

(四)从事掘土、采砂、采石等改变地形地貌的活动;

(五)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影响民用机场电磁环境的行为。

第五十七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无线电台(站)和其他仪器、装置,不得对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的正常使用产生干扰。

第五十八条 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受到干扰时,机场管理机构和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排查措施,及时消除;无法消除的,应当通报民用机场所在地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接到通报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采取措施,依法查处。

第五十九条 在民用机场起降的民用航空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航空器噪声和涡轮发动机排出物的适航标准。

第六十条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会同航空运输企业、空中交通管理部门等有关单位,采取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控制民用航空器噪声对运输机场周边地区的影响。

第六十一条 民用机场所在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制定民用机场周边地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应当充分考虑民用航空器噪声对民用机场周边地区的影响,符合国家有关声环境质量标准。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将民用航空器噪声对运输机场周边地区产生影响的情况,报告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

第六十二条 民用机场所在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民用机场周边地区划定限制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区域并实施控制。确需在该区域内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减轻或者避免民用航空器运行时对其产生的噪声影响。

民用机场所在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会同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协调解决在民用机场起降的民用航空器噪声影响引发的相关问题。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用航空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运输机场内进行不符合运输机场总体规划的建设活动;

(二)擅自实施未经批准的运输机场专业工程的设计,或者将未经验收合格的运输机场专业工程投入使用;

(三)在运输机场开放使用的情况下,未经批准在飞行区及与飞行区临近的航站区内进行施工。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机场管理机构未按照运输机场使用许可证规定的范围使用运输机场的,由运输机场所在地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机场管理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关闭运输机场的,由运输机场所在地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机场管理机构因故不能保障民用航空器飞行安全,临时关闭运输机场,未及时通知有关空中交通管理部门并及时向社会公告,或者经批准关闭运输机场后未及时向社会公告的,由运输机场所在地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机场管理机构未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或者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的,由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运输机场投入使用后不符合安全运营要求,机场管理机构拒不改正,或者经改正仍不符合安全运营要求的,由民用航空管理部门作出限制使用的决定;情节严重的,吊销运输机场使用许可证。

第六十九条 机场管理机构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管理职责,造成运输机场地面事故、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或者严重事故征候的,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机场管理机构在运输机场内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的,由运输机场所在地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使用,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发生突发事件,机场管理机构、空中交通管理部门等单位未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的,由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民用机场航空燃油供应安全运营许可证,在民用机场内从事航空燃油供应业务的,由民用机场所在地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航空燃油供应企业供应的航空燃油不符合航空燃油适航标准的,由民用机场所在地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民用机场航空燃油供应安全运营许可证。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运输机场航空燃油供应企业停止运输机场航空燃油供应业务,未提前90日告知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机场管理机构和相关航空运输企业的,由运输机场所在地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处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机场管理机构不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配备候机、餐饮、停车、医疗急救等设施、设备,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二)航班发生延误时,机场管理机构、航空运输企业以及其他驻场单位不按照有关规定和服务承诺为旅客和货主提供相应的服务。

第七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机场管理机构及其关联企业参与经营采取有偿转让经营权的方式经营的业务的,由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机场管理机构未向民用航空管理部门报送运输机场规划、建设和生产运营的有关资料的,由民用航空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设置22万伏以上(含22万伏)的高压输电塔,未依照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设置障碍灯或者标志的,由民用机场所在地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用机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

(二)修建靶场、强烈爆炸物仓库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三)设置影响民用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或者飞行员视线的灯光、标志或者物体;

(四)种植影响飞行安全或者影响民用机场助航设施使用的植物;

(五)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和其他升空物体;

(六)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秸秆、垃圾等物质,或者燃放烟花、焰火;

(七)在民用机场围界外5米范围内,搭建建筑物、种植树木,或者从事挖掘、堆积物体等影响民用机场运营安全的活动;

(八)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影响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的行为。

第八十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使用的无线电台(站)或者其他仪器、装置,对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的正常使用产生干扰的,由民用机场所在地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内从事下列活动的,由民用机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修建架空高压输电线、架空金属线、铁路、公路、电力排灌站;

(二)存放金属堆积物;

(三)从事掘土、采砂、采石等改变地形地貌的活动;

(四)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影响民用机场电磁环境保护的行为。

第八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民用机场起降的民用航空器不符合国家有关航空器噪声和涡轮发动机排出物的适航标准的,由民用航空管理部门责令相关航空运输企业改正,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三条 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分:

(一)不依照规定实施行政许可;

(二)不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三)不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或者行政处罚;

(四)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其他行为。

第六章 附 则

第八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运输机场是指为从事旅客、货物运输等公共航空运输活动的民用航空器提供起飞、降落等服务的机场。

本条例所称通用机场是指为从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和建筑业的作业飞行,以及医疗卫生、抢险救灾、气象探测、海洋监测、科学实验、教育训练、文化体育等飞行活动的民用航空器提供起飞、降落等服务的机场。

第八十五条 本条例所称飞行区指标为4D的运输机场是指可供基准飞行场地长度大于1800米、翼展在36米至52米之间、主起落架外轮外侧边间距在9米至14米之间的民用航空器起飞、降落的机场。

本条例所称飞行区指标为4E的运输机场是指可供基准飞行场地长度大于1800米、翼展在52米至65米之间、主起落架外轮外侧边间距在9米至14米之间的民用航空器起飞、降落的机场。

第八十六条 军民合用机场民用部分的管理除遵守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外,还应当遵守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第八十七条 本条例自7月1日起施行。

篇4:机场建设管理规定

第七章

第四十八条 运输机场工程竣工后,运输机场建设项目法人应当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第四十九条 运输机场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第五十条 对于规定要求需进行飞行校验的通信、导航、监视、助航等设施设备,运输机场建设项目法人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飞行校验手续,并取得飞行校验结果报告。 第五十一条 对于规定要求需进行试飞的新建运输机场工程或飞行程序有重大变更的改建、扩建运输机场工程,在竣工验收和飞行校验合格后,运输机场建设项目法人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试飞手续,并取得试飞总结报告。 第五十二条 运输机场专业工程应当履行行业验收程序。 第五十三条 运输机场专业工程行业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竣工验收合格; (二)已完成飞行校验; (三)试飞合格; (四)民航专业弱电系统经第三方检测符合设计要求; (五)涉及机场安全及正常运行的项目存在的问题已整改完成; (六)环保、消防等专项验收合格、准许使用或同意备案; (七)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已出具同意提交行业验收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第五十四条 运输机场建设项目法人在申请运输机场专业工程行业验收时,应当报送以下材料: (一)竣工验收报告。内容包括: 1.工程项目建设过程及竣工验收工作概况; 2.工程项目内容、规模、技术方案和措施、完成的主要工程量和安装的设备等; 3.资金到位及投资完成情况; 4.竣工验收整改意见及整改工作完成情况; 5.竣工验收结论; 6.工程竣工项目一览表。 (二)飞行校验结果报告。 (三)试飞总结报告。 (四)运输机场专业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质监等单位的工作报告。 (五)环保、消防等主管部门的验收合格意见、准许使用意见或备案文件。 (六)运输机场专业工程有关项目的检测、联合试运转情况。 (七)有关批准文件。 第五十五条 运输机场专业工程行业验收应当履行以下程序: (一)A类工程、B类工程的行业验收分别由运输机场建设项目法人向民航局、所在地民航地区管理局提出申请; (二)对于具备行业验收条件的运输机场工程,民航管理部门在受理运输机场建设项目法人的申请后20日内组织完成行业验收工作,并出具行业验收意见。 第五十六条 运输机场专业工程行业验收的内容包括: (一)工程项目是否符合批准的建设规模、标准; (二)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有关标准及规范; (三)工程主要设备的安装、调试、检测及联合试运转情况; (四)航站楼工艺流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满足使用需要; (五)工程是否满足机场运行安全和生产使用需要; (六)运输机场工程档案收集、整理和归档情况; (七)有中央政府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或以资金补助方式投资的工程的概算执行情况。 第五十七条 非运输机场专业工程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履行验收程序。 第五十八条 运输机场建设项目法人应当按国家、民航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及时移交运输机场工程档案资料。 第五十九条 未经行业验收合格的运输机场专业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第六十条 运输机场建设项目法人应当在运输机场工程竣工后3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第八章

第六十一条 运输机场工程实行工程建设信息报告制度。新建运输机场工程建设信息报告期为自出具场址审查意见之日起,至投入使用止;改建、扩建运输机场工程建设信息报告期为自批准立项之日起,至投入使用止。 第六十二条 运输机场建设项目法人应当指定项目信息员对其实施工程的建设信息及时进行收集、统计和整理,形成电子文本。电子文本通过中国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网民航建设项目管理系统,按照本规定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规定的时间报所在地民航地区管理局。 第六十三条 运输机场工程建设信息在开工建设前每季度报告一次,开工建设后每月报告一次。报告日期为次月的5日之前。 第六十四条 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审核本地区的运输机场工程建设信息,并将审核后的工程建设信息电子文本通过中国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网民航建设项目管理系统,于每月10日前报民航局。 第六十五条 运输机场工程建设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基本信息、机场总体规划情况、项目审批情况、工程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和技术方案、资金来源、总体实施计划、建设单位基本信息、其他情况; (二)当前动态,包括:形象进度、资金到位及投资完成情况、工程质量情况、配套工程进展情况、其他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运输机场工程建设信息具体内容及格式应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网民航建设项目管理系统的要求。 第六十六条 当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时,运输机场建设项目法人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第九章

第六十七条 本章的规定适用于项目法人为民航局空管局、地区空管局或者空管分局(站)的空管建设工程。 第六十八条 空管工程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应当履行国家及民航局规定的审批手续。 第六十九条 空管工程初步设计应当由项目法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 第七十条 空管工程初步设计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项目内容、规模及标准等符合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符合《民航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办法》等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及规范。 第七十一条 空管工程在相应的通信、导航、监视、气象等的台(站)址得到批复后方可报审初步设计。 第七十二条 空管工程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出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总投资。 如实际情况确实需要部分超出的,必须说明超出原因并落实超出部分的资金来源;当超出幅度在10%以上时,应当按有关规定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七十三条 下列空管工程的初步设计由民航局审批: (一)民航局空管局为项目法人的建设工程; (二)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2亿元(含)以上的民航地区空管局或者空管分局(站)为项目法人的建设工程。 第七十四条 其他空管工程的初步设计由所在地民航地区管理局审批。 第七十五条 项目法人报批空管工程初步设计时应当报送以下资料: (一)审批申请文件; (二)初步设计文件、资料清单、设计说明书(设计总说明书和各专业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工程量表、主要设备及材料表、工程概算书等; (三)初步设计项目、规模及汇总概算与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规模及投资对照表及其说明,有关附件等; (四)有关批准文件。包括: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评价,土地预审,通信、导航、监视、气象台(站)址等的批准文件; (五)相应的工程勘察、地震评估、环境评价以及工程试验等报告书。 第七十六条 空管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应当履行以下程序: (一)空管工程初步设计由项目法人向民航管理部门提出审批申请,并同时提交初步设计文件一式2至10份(视工程技术复杂程度由民航管理部门确定)和相应的电子版本(光盘)一式2份。 (二)民航管理部门组织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初步设计文件应当经过专家评审。技术复杂的工程项目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评审单位进行专家评审。空管工程项目法人应当与具有相应资质的评审单位依法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技术简单的工程项目可以由民航管理部门选择专家征求评审意见。评审单位或者专家在完成评审工作后应当提出评审报告。申请人应当组织设计单位根据各方意见对初步设计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并向民航管理部门提交初步设计补充材料和相应的电子版本(光盘)一式2份。专家评审期间不计入审查期限。 (三)民航管理部门在收到评审报告后20日内予以批准。 第七十七条 空管工程初步设计未经批准的,不得实施。 第七十八条 空管工程初步设计一经批准,应严格遵照执行,不得擅自修改、变更。 如确有必要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变更或概算调整,应严格执行《民航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及概算调整管理办法》。 第七十九条 空管工程施工图设计应当由项目法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 第八十条 空管工程施工图设计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符合经民航管理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 (二)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八十一条 空管工程中的土建部分应由项目法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图审查,并将审查报告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上述工程未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不得实施。 第八十二条 空管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审查,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体系是否安全、可靠; (二)是否满足安全与正常使用的要求; (三)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 (四)是否符合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 第八十三条 审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审查工作概况; (二)审查依据和采用的标准及规范; (三)审查意见; (四)与项目法人、设计单位协商的情况; (五)有关问题及建议; (六)审查结论意见。 第八十四条 空管工程的建设实施应当执行国家规定的市场准入、招标投标、监理、质量监督等制度。 第八十五条 空管工程的招标活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八十六条 承担空管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 第八十七条 空管工程的监理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 第八十八条 空管工程项目法人应在工程开工前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报质量监督手续。 第八十九条 机场工程配套的空管工程可与机场工程采用建设集中管理模式,统一组建工程建设指挥部,统一开展整体工程项目申报、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征地拆迁、招投标等工作,统一组织工程建设。 第九十条 空管工程竣工后,项目法人应当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第九十一条 空管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第九十二条 对于规定要求需进行飞行校验的通信、导航、监视等设施设备,项目法人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飞行校验手续,并取得飞行校验结果报告。 第九十三条 空管工程经过民航管理部门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九十四条 项目法人向民航管理部门申请验收空管工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竣工验收合格; (二)已完成飞行校验; (三)主要工艺设备经检测符合设计要求; (四)涉及安全及正常使用的项目存在的问题已整改完成; (五)环保、消防等专项验收合格、准许使用或同意备案; (六)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已出具同意提交验收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第九十五条 项目法人向民航管理部门申请验收空管工程,应当报送以下材料: (一)竣工验收报告。内容包括: 1.工程项目建设过程及竣工验收工作概况; 2.工程项目内容、规模、技术方案和措施、完成的主要工程量和安装设备等; 3.资金到位及投资完成情况; 4.竣工验收整改意见及整改工作完成情况; 5.竣工验收结论; 6.工程竣工项目一览表。 (二)飞行校验结果报告。 (三)空管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质监等单位的工作报告。 (四)环保、消防等主管部门的验收合格意见、准许使用意见或备案文件。 (五)主要工艺设备的检测情况。 (六)有关批准文件。 第九十六条 下列空管工程由民航局组织验收: (一)民航局空管局为项目法人的建设工程; (二)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2亿元(含)以上的民航地区空管局或空管分局(站)为项目法人的建设工程。 第九十七条 其他空管工程由所在地民航地区管理局组织验收。 第九十八条 民航管理部门验收空管工程应当履行以下程序: (一)由项目法人向民航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二)对于具备验收条件的空管工程,民航管理部门在收到项目法人的申请后20日内组织完成验收工作,并出具验收意见。 第九十九条 民航管理部门验收空管工程的内容包括: (一)工程项目是否符合批准的建设规模、标准; (二)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有关标准及规范; (三)主要工艺设备的安装、调试、检测情况; (四)工程是否满足运行安全和生产使用需要; (五)工程档案收集、整理和归档情况; (六)工程概算执行情况。 第一百条 项目法人应当按国家、民航有关规定及时移交空管工程档案资料。 第一百零一条 未经验收合格的空管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第一百零二条 空管工程项目法人应在空管工程竣工后3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并上报主管部门。 第一百零三条 空管工程实行工程建设信息报告制度。工程建设信息报告期为自批准立项之日起,至投入使用止。 第一百零四条 项目法人应当指定项目信息员对其实施工程的建设信息及时进行收集、统计和整理,形成电子文本。 民航地区空管局、空管分局(站)的空管工程建设信息电子文本通过中国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网民航建设项目管理系统,按照本规定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规定的时间报民航局空管局。 第一百零五条 空管工程建设信息在开工建设前每季度报告一次,开工建设后每月报告一次。报告日期为次月的5日之前。 第一百零六条 民航局空管局负责审核空管工程建设信息,并将审核后的工程建设信息电子文本通过中国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网民航建设项目管理系统,于每月10日前报民航局。 第一百零七条 空管工程建设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审批情况、工程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和技术方案、资金来源、总体实施计划、建设单位基本信息、其他情况; (二)当前动态,包括:形象进度、资金到位及投资完成情况、工程质量情况、招标工作情况、配套工程进展情况、其他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空管工程建设信息具体内容及格式应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网民航建设项目管理系统的要求。 第一百零八条 当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时,项目法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第十章

第一百零九条 违反本规定第七条、第十三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六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将选址、总体规划、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的,由民航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处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一十条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在运输机场内进行不符合运输机场总体规划的建设活动的,由民航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一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第三十四条,运输机场专业工程初步设计未按照本规定要求经过批准,就擅自组织实施的,由民航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规定第三十四条,运输机场工程初步设计未按照本规定要求获得行业意见,就擅自组织实施的,由民航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规定第七十七条,空管工程初步设计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的,由民航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一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项目法人将运输机场工程或空管工程的施工和监理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的,由民航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一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第四十七条,在运输机场开放使用的情况下,未经批准在飞行区及与飞行区临近的航站区内进行施工的,由民航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第五十九条,运输机场专业工程未经行业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由民航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一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项目法人未履行建设项目信息管理义务的,由民航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处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一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第九十三条,空管工程未经民航管理部门验收即投入使用的,由民航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一十七条 民航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民用机场建设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章

第一百一十八条 本规定对运输机场和空管工程建设未作出明确要求的,均按国家有关建设管理规定执行。 第一百一十九条 通用机场工程的规划与建设参照本规定执行,并由所在地民航地区管理局实施监督管理。 第一百二十条 本规定自2月1日起施行。颁布的《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29号)同时废止。

篇5:机场网络部工作鉴定

机场网络部工作鉴定

我叫**,于20**年毕业于**学院,现在就职于机电中心弱电部。参加工作一年来,对工作逐渐熟悉,学习了大量的技术知识、为人处世以及生活的态度、哲理。以下是我对这一年的工作所做的一个工作鉴定。

业务技术方面,这一年里收获最多的莫过于对机场的网络结构以及管理和恢复有了相当的了解和学习。基本上一些常见的问题、故障能够及时的发现并熟练处理。诸如对arp病毒的防范、发现、处理,对新增网络端口的开设等等。其间,协助罗问陶对机场现有生产网络进行了改造,将原本混杂于生产网中的部分上网用端口重新单独划分。以此有效的防范了病毒的入侵与传播,很好的保证了生产网的正常运行。此外,在离港、航显、中央系统等方面也已经能够较好的.处理相应的故障。

在生活上,我崇尚质朴的生活,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正派的作风,平易近人,待人友好,一直以来与人相处甚是融洽。

在思想品德上,我思想端正,能吃苦耐劳,有崇高的理想和伟大的目标,有良好道德修养和生活作风,并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我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决为创造和谐社会做贡献。关心国家大事,并以务实求真的精神热心参与学校的公益宣传和爱国主义活动。

在过去,有些事情处置欠妥,也有遇到一些不顺心不如意之事,也就是这些更加有助于我快速成长,是我在社会这个大浪潮中勇往直前。

篇6:机场安检竞聘的演讲稿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一次面临新的工作,对我人生阅历的增长和能力的培养都是一次难得的机遇,更是最好的检验和挑战。参加工作一年来,从对机场工作的零认识到现在我工作能驾轻就熟,我积累了较丰富工作经验。今天,我竞聘的职位是首都国际机场的班长。我认为我有以下有利条件:

第一,我喜爱这一富有挑战性的工作岗位。

挑战与机遇同在,压力与动力并存,我这次参加竞争上岗,目的就在于锻炼自己,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更好的为我所热爱的机场事业做贡献。虽然这项工作很繁杂,巨细无遗,默默无闻,甚至很辛苦,付出很多却难看出成效和成绩,但我有充分的思想准备,有投入这项工作的良好愿望和热情。因此,安检岗位是一个极具挑战性的工作岗位。勇于接受挑战是我参与这一岗位竞聘的直接动力。

第二,我有信心和决心干好此项工作。

一是通过一年多的岗位磨炼和工作实践,加之在岗位上参加的各种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仅熟悉过检检查,而且在工作中也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这是我竞聘这一职位的最大优势和最强信心。二是我有着较强的事业心,这是安检工作的前提。安检工作既枯燥,又得罪人,工作又不容易出成绩,没有一定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是很难做好的;三是我比较善于钻研业务,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是我工作的座右铭。

第三,我有“以人为本、人格至上”的现代行为理念,处事公道正派,待人热情诚恳。

能始终围绕“人文关怀”这四个字来做文章、办事情。努力使领导满意、让乘客放心。

第四,更重要的是,有领导的关心、爱护和鼓励,有同事的帮助、协作和支持,为我做好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增强了勇气和信心。

这些有利条件决定了我能够更快地进入安检班长这个角色。假如组织和大家信任,能给我一个施展的平台,我有决心有信心担当此重任。并以树立“五种意识”,作为保证。

一是树立学习意识。着力提高全体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知识能力。一方面要坚定信念,增强党性,解决办事“靠得住”的问题;另一方面要刻苦钻研,业务熟练,解决办事“有本事”的问题,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二是树立全局意识。只有着眼全局、顾全大局,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正确处理好个人与集体、集体与整体的利益关系,做好服务,才能圆满完成好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是树立创新意识。当今时代是创新的时代,需要我们不断探索和创新。只有与时俱进,才能改变那些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传统做法,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四是树立奉献意识。要有甘当绿叶,做好配角,勇挑重担、无私奉献的境界和胸怀。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摆正位置,扮好角色,到位不越位,补台不拆台。

五是树立团结意识。只有讲团结,求人和,才能凝聚人心,集中智慧,充满生机,形成合力;只有讲团结,靠大家力量,才能提高工作效率,发挥整体作用,当好参谋助手。

篇7:重庆市通用机场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重庆市通用机场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通用航空产业快速发展需要,规范通用机场建设管理,简化审批程序,根据《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暂行办法》和《民航西南地区通用机场建设管理暂行程序》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通用机场建设。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通用机场,是指无公共航空运输定期航班营运的机场,主要为通用航空提供机场服务和保障。

第四条 根据通用机场的功能和建设规模,分为一类通用机场、二类通用机场和三类通用机场。

一类通用机场是指作为基地或依靠仪表飞行、有固定设施的通用机场,包括生产通用航空器的试飞场。

二类通用机场是指不作为基地或依靠目视飞行、有固定设施的通用机场。

三类通用机场是指执行某次临时任务,暂时供通用航空器起飞、降落,用于非载客飞行的无固定设施的临时场地。

第五条 一类通用机场若仅作为季节性开放使用或类似使用性质,按二类通用机场管理。

水上平台和高架直升机场,无论是否作为基地,均列为二类通用机场。

第六条 一类通用机场建设程序包括:场址论证(含总体规划)、可行性研究或核准、初步设计、建设、行业验收。

二类通用机场建设程序包括:场址论证、可行性研究或核准、初步设计、建设、行业验收。

三类通用机场建设程序暂不作规定。

第二章 前期工作申请

第七条 申请开展前期工作,须符合《重庆市关于发展通用航空产业的意见》的机场布局规划。

第八条 项目业主应具有通用机场或运输机场投资建设、运营管理资质和良好业绩,由市级层面统一择优确定。

第九条 项目业主通过区县投资主管部门向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申请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镇发展和产业布局、既有民航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规划布局等方面进行审核。对符合发展规划的项目,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同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意见。前期工作意见作为办理规划、国土、环评等项目手续的依据。

第十条 项目业主取得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意见后,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项目选址工作、编写场址论证报告。

第三章 场址审批

第十一条 项目业主根据项目选址报告,向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提出场址申请,并附上选址报告、航行研究资料(含飞行程序方案)等材料一式三份。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据此征求有关军区空军意见。

第十二条 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取得军方书面同意意见后,在5个工作日内转报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审批场址。区县政府依据《重庆市民用机场管理办法》,加强场址保护。

第四章 可行性研究审批或核准

第十三条 场址批复后,项目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核准报告。报告编制完成后,向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申请审批或核准,并附以下资料:

(一)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

(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

(四)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

(五)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出具的行业审查意见;

(六)招标方案;

(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四条 属政府性投资主体投资的通用机场,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委托有资质的咨询评估单位,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后,在法定期限完成审批。其他投资主体投资的通用机场,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在项目要件齐备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核准文件。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五条 通用机场总体规划、初步设计、建设、行业验收等环节,由项目业主报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审批和管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除本办法上述相关程序规定外,其余建设管理程序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民航管理部门规章、文件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正式生效。如国家有正式规定出台,即按国家新规定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5月19日印发

篇8:机场安全管理培训心得体会

六盘水月照机场地处云贵高原深处,海拔1900余米,地形地貌复杂,是目前国内支线机场中土石方量最大(挖填方5968万立方米)、填方高度最高(最大垂直填方高度85米,最大高差163米)、地质条件最复杂(包括九黄机场、攀枝花机场所有地质灾害)、施工条件最艰难(灰质泥岩、煤层、粉砂质泥岩等不良填料)的机场,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尤为重要。随着航空运输事业的快速发展,机场安全管理工作任务越来越重,难度越来越大,挑战性越来越强。现就如何抓好机场安全管理工作作如下思考。

1、抓制度建设

制度是安全管理的基础,没有制度,安全管理只能停留在“人治”层面,形不成系统性的规范,因此,加强机场安全管理工作的前提是抓好机场安全制度建设。按照创新管理理念、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的要求,具体工作中,就是要坚持依法依规管理,辅之以必要的、适当的安全检查和整顿,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着力抓好机场各涉安部门的规章制度和各种手册的制定,机场的安全保卫方案要结合机场实际,做到可用、适用和够用,充分考虑到方方面面;安检部应抓好安检应预案和安检手册的制定,机场保障部应做好机场应急预案和机场保障手册的制定,消防护卫部应做好消防应急预案和消防护卫手册在制定,在制定各种预案和手册的时候,必须坚持符合实际,好用适用原则,不能应付了事,必须达到全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既要坚持高标准,汲取其他地方的机场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着眼世界先进管理水平,积极与国际接轨,又要注意从实际出发,从根本上解决安全管理的基础性、深层次的问题,使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质量行为都符合安全生产法律规范,纳入到依法依规管理的轨道上来。只有抓好制度保障,坚持制度的规范性和可行性,才能充分发挥制度的有效作用,才能把机场安全管理工作抓好。

2、抓人才建设

在生产力的各要素中,人是最积极最能动的要素,从管理学的理论来看,我们都知道,再先进的管理方法,再先进的生产设备,都要依赖人去实现其价值。因此,在机场安全管理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是确保安全的根本。一是选好用好人。人才的需求是安全管理最基础的需求,人才是确保安全的根本,在选人过程中必须严把进人关,严格用工制度,建立健全考核、培训、持证上岗制度。把整体素质高、责任心强、德才兼备的人才吸收到机场安全管理队伍中来,同时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建立起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二是强化人员培训。培训的目的是提高员工的业务知识和业务能力、完善员工的知识与技能结构,更好地为安全服务,为行业服务。当今社会是学习型社会,单位职工应树立终身学习的信念,不断参加培训、接受教育,及时掌握新知识,巩固自身已有的优势,才能在日益更新的技术中立于不败之地。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培训和业务技术培训,建立培训档案,实行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定期考核,特别是突出抓好对管理人员的教育,抓好安检、机保、消防等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树立先进的培训理念,培训应增强计划性、科学性,合理安排培训内容,既重视理论知识的培训,又重视实际操作技能的训练;既抓好个人培训,又注重整个班组和团队的培训,保证从业人员人人都熟悉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具备必需的安全知识,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

3、抓设施建设

安全资金保障是安全工作的前提条件和必要基础,机场建设、各种规划制定、运营工作等都必须同时考虑安全投入,并有足以保障安全投入的可靠措施,做到及时到位不欠帐。资金再紧张,也不能削减对安全工作的投入。必须将安全作为最大的权重,摆正安全投入与生产效益的关系,舍得投入资金和装备来改善安全条件,设施设备应齐全,不能打折,不能欠账,做到“花钱买安全”,努力达到安全最基本的基础条件,把安全需要的各项设施设备充分考虑到位,充分满足机场安全的各种需要,并适时更换、增加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设备,提高机场保障能力。总之,就是建立长期、持续投入机制,保证足够的安全投入,使各种安全隐患能得到及时消除。

4、抓作风建设

“子率以正,孰敢不正”。从管理层来看,必须在安全管理的思想认识、工作作风上严格要求自己,严于律已,以身作则,做遵章守纪的模范。“严是爱,松是害”。对执行层来说,更应严格要求,管理不严,标准不高,人心就容易涣散,战斗力就会下降,各种问题也就会随之而来。高标准,严要求,“严师”才能出“高徒”。规章制度制定出来后必须严格执行。机场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标准、操作规程在执行过程中要不折不扣、严格、全面,不能网开一面,随意放松标准和要求。对安全隐患应限期整改,追踪落实。对发生的不安全事件,应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培养并坚持“严、细、准、实”的工作作风,以作风的转变促进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严”就是落实岗位责任制,对安全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对查出的问题抓住不放,切实落实整改措施:“细”就是认真细致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的每个环节、每个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细小的违规行为,不允许任何人在规章制度面前搞特殊:“准”就是执行技术标准、操作规程不能马马虎虎,似是而非,必须规范、准确,必须丝毫不走样,养成规范严谨的安全习惯:“实”就是落实管理责任制,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各个层面和各个环节,提倡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做到处处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工作有成效。

5、抓责任落实

抓落实,就是把决策付诸行动、取得预期效果。这就必然会碰到许多的困难、触及很多的矛盾,这个时候,就看每个人是不是尽责、敢不敢担责。机场各部门各有关人员必须下决心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投入抓落实中,深入实际,在抓落实中大显身手,在抓落实中施展才华;对矛盾和问题,必须敢碰硬、敢触及,立足实际,勇于实践,借助各方力量,整合有效资源,做到思想上合心,各部门之间一定互相尊重、互相支持、相互配合,善于做沟通协调工作,真正做到上下一条心、拧成一股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必须形成人人负责、环环相扣、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同时,应完善问责制,进一步强化岗位责任,做到事有专管之人、人有明确之责、责有限定之期。

按照奖优、治庸、罚劣的原则,既有奖励和表彰,也有问责和处罚,有力发挥问责的激励作用和约束作用,激发上上下下的干事合力。

总之,安全工作重于泰山,任何时候都是零起点,机场安全管理工作必须着眼长远,立足当前,从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抓起,致力于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机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转变作风,落实责任,努力实现机场的长治久安。

篇9:机场客货部经理竞聘上岗演讲稿

机场客货部经理竞聘上岗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

大家好!

(演讲提示:演讲中,身体要略向前倾,表现出与观众交流与亲近的姿态,赢得大家的认可)

莎士比亚曾写过一句家喻户晓的名言:“人生是个大舞台,每个人都是舞台上的演员”。今天我站在这里就是要当个演员,接受大家的评判。不仅仅是今天我要当好演员,以后生活中我也努力扮演好每一个角色。我此次竞聘的岗位是客货部经理。

(介绍自己要用陈述语气,语气平和、自然)

下面,我先简单的介绍一下我个人基本情况。

我叫***,(可从名字上做一修饰)今年30,有人说三十岁的女人是绣球,在被童稚抛弃之后,获得了成熟的至宝;也有人说,三十岁的女人更自信,更懂得适应社会的大气候,为自己的人生准确的定位。我于1992年考入民航中专,毕业,同年被分配到西藏贡嗄机场运输部参加工作。工作9年多以来,我始终一丝不苟,兢兢业业,深得领导和同事好评。

俗话说: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虽然我很自信,但还有拿出真本事来,经过综合权衡,我觉得我具有以下竞聘优势:(以下几段用陈述语气,要体现出真诚)

第一、我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高尚的思想品质

自从19参加工作以来,我经常学习党的一些文件,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性,能够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和公司党组保持高度一致。参加工作九年来,我总是用信心激发热情,用恒心磨练意志,用爱心呵护旅客,用诚心对待工作,服务奉献真情,行动追求卓越。

第二、我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工作近十年来,我先后在售票、行李管理、值机和配载上工作过,不同的工作岗位的经历锻炼了我不同的工作能力,丰富了我的人生阅历,锻炼了我的意志,丰富了我的知识,增强了我的能力,拓展了我的视野,更重要的是培养了我乐观豁达、冷静沉稳的性格和顾全大局、开拓创新的精神和作风,而这样的性格和作风,无疑是一名客货部经理所必备的素质。更重要的是,在这近十年里,我基本上都是在业务一线工作,这样就使得我对所负责的各项业务有了较为深入的了解,对于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我都能做出很好的处理。丰富的工作经验为我做好客货部经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矗

第三、我科班出身,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

我毕业于民航学校,几年的学校学习,使我掌握了扎实的专业知识,特别是工作以后,我严格要求自己,在近十年的`实践中,使自己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做起工作来更是左右逢源,游刃有余。这都为我做好下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矗

第四、我具备担任该职位的基本素质。

作为女性,我性情温和,办事耐心,平易近人,同时具有敏锐的直觉和观察力,能细心体察乘客情绪,协调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同时,我处事踏实谨慎,有大局观念,凡事以单位利益为重;工作中团队意识强,能够主动照顾到团队的方方面面,得到了领导及同事的肯定和信任。此外,我人缘好,善于与人及其他部门沟通合作,能够长期与每位同事保持融洽的合作关系。

俗话说,人贵有自知之明,同时,我也明白自身的差距。在各位领导和同事们面前,我还有许多不成熟的地方,很多地方还需要向大家学习。但是我相信:经验,我会不断总结、升华;才干,我会不断培养、提高。我希望能一如既往地得到领导的关怀,我诚心诚意地希望能不断得到同事们的批评与帮助!我深信:江海之所以博大是因为它居于百川之下!

篇10:《东京机场管制保安部》观后感

民航地勤工作者分两种,

一种没关系的,

一种有关系的。

没关系的就:

化个大花脸给人笑粧厚,

延误给乘客投诉谩骂,

赔礼赔笑赔钱。

鸟来了开辆车去跑道,

用个奇特的意念方式赶鸟,

飞机降落一降落,

就钻进黑乎乎的引擎检查。

每天一早就等新上任的空管来上班,

每天送个小礼物讨个近乎拉个关系。

。。。。等,再细分。

有关系的:

关系杠杠的就,

做一两年没关系人员的工作,

穿套名牌,化个潮装,

上个高塔,操口奇特英语,

不理死活个性十足地管飞机起降。

做了错事,差点发生民航事故,

上头还有干爹顶,责任全推不听话的飞行男孩。

嗯,没错。

他们都是为每一名旅客,能安全舒适乘机,

做出巨大贡献的一名普通民航工作者。

:只能说豆瓣沙逼真的太多太多了,没看一集剧就胡乱留言喷我剧评。拜托你们也好歹看个第一集再喷不迟吧。这剧评根本就是用天朝的口吻调戏剧情的,而且根本没有含沙射影的意思。你们没看过就别胡乱嚷嚷!还拉出一堆我是空管我牛逼,楼主听不懂日语,没专业知识来压我。我工作在航空公司,也是正统日语专业出身,你懂的我可能比你们还要多。

篇11:《东京机场管制保安部》观后感

说实话,真的很奇怪为什么这么多人给这部剧评了三星。。。

我是中国民航大学的空管专业的学生,以后我所从事的岗位就是电视剧中的管制官。我的同学都在看这部片子,大家都很喜欢。下面说说我的看法:

1、这类题材的影视作品真的不多,甚至我们的父母都会不理解我们的岗位到底是承担如何的责任,这部剧很好的呈现出管制员以及其他和飞行有关岗位的比较真实的工作状态。对于一般的大众,是一种科普。在电视剧中看到我们平时学的东西就是这样应用的,比较激动,虽然有的地方翻译的有小问题,但是绝对瑕不掩瑜。

2、整部电视剧充满了正能量。虽然有的剧情确实不太符合实际,但是总体告诉我们新人进入职场应当努力的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像剧中的香织一样,很执着地选我所爱,爱我所选。另外,剧中人都有一种对于职业的敬仰,我觉得这在现实生活中很稀缺,尤其是我们这一代的孩子,感觉对于什么都没有那种笃信的感觉,而这个职业,担负着千千万万人的身家性命,确实需要我们首先对它有着本能的尊敬。

3、大力着笔墨去强调做事以“人”为中心。细心的朋友们会发现,塔台由于香织的加入,渐渐起了一点变化,更加注重各个部门的协调,引导一种和谐的,以人为中心的思想。我国空域只有24%开放给了民用航空,所以在我们的空域规划上受尽了各种条条框框的限制,结果就是我们的空域利用率比较低,跟不上发展的步伐,出现大面积晚点。因此,我国也在一步步调整这种规划。

4、剧中的英语发音真的完全可以接受,并且不影响理解。很多人在吐槽干嘛非用英语,其实这是日本走在航空国前列的一个印证。英语作为国际民航的工作语言,是以一种标准化的定位出现的。记得老师曾跟我们说过,对于一些高端民航运输会议,即使参加的人都是中国人也是用英语展开的,它代表了一种专业,并且被广泛认同的工具。关于发音,我觉得这个发音真的挺好了,记得我们专业课的一位老师,外教,原来是澳大利亚的管制员,按说他是native speaker,英语又是工作天天在用的,但是他也有浓重的澳大利亚地方口音,说实话,比日本人说英语更难理解。。所以吧,大家也不必纠结~

综上,大爱此剧!

《东京机场管制保安部》观后感(三):众演员给广大群众们普及一下航空知识 就别计较日式英语了

日本经常拍民航剧 从大神的GOOD LUCK到彩姐的Attention Please到电影Happy Flight再到今天的TOKYO AIRPORT

有意思的是这四部的赞助分别是ANA JAL ANA JAL。。。。。。。。。。。

虽然大家强烈的觉得日本是个电车国家 但其实日本的航空业也是发达的一塌糊涂

第一集的小BUG。。。。。。。。。

1。ATC通知go around那么久了 机长就不知道TO/GA吗 非得等离那么近了。。。这个是严重事故症候 要下岗的。。。。。。。。。理解编剧非得要个电视剧的紧张感。。。。。。。

2。RJTT的34L和34R的五边是不用做22的那个转弯的 鸟撞那架,还做了个四转弯才进五边

3。天气终端上好多BUG 下大雨的时候是0500 早上5点然后就黄昏了么 那么大雨 能见度居然3200

4。机场那么强大的气象雷达都敌不过小燕子飞飞

总之我是挺吹毛求疵的。。。。。。。。。大家可以忽略了。。。。。。。。。。。。

篇12:《东京机场管制保安部》观后感

每年秋天,英美和日秋韩秋齐齐上架。

韩剧咱就不细评了,高峰期的王子、公主流水线产品呈井喷势,其中不乏精品。但因创作局限,无法像日剧一样,在高峰后保持品质,坚持记录社会民生、人间百态。真正的艺术来自生活,但不是只有财阀/巨富/明星的生活才叫生活。(寥寥可数,近年韩剧最感动,贝多芬病毒。最粉红,仁显王后。最流水账,家门的荣光。最阳光,医生冠军。最暗黑,还是看电影吧)

英剧是拍给自己爽的',高高在上,且氤氲着或田园或闹市的烟火气。

美剧的拍摄环境无疑最为完善,已成了名副其实的光影帝国,百花齐放,各家争鸣。但遗憾有收视率作祟,有些冷门的好剧总是让观众提心吊胆,领导们说砍就砍啊。

今年秋季日剧还是非常齐整的,不像之前推理剧一窝蜂的怪吓人。还没有全出,目前大推荐GOING MY HOME,是枝裕和拍电视剧了,您不看吗?

对于明星和艺人,有时候爱戏难爱人,有时爱人难爱戏。我相信对姐姐的感情,属于第二种。毕竟,恭子姐姐是日剧行进史上的标志之一,并且无视时间,颜无敌。最重要的是,她的可爱是自创的。那小脑袋微微倾斜的角度,吃饭团时手指并拢的程度,念台词时嘴角特有的弧度,微笑时固定露出哪几颗牙齿,这些都是恭子姐姐自己发展出来的。

在青春剧或家庭剧中,这些表情也好动作也好绝对是锦上添花。比如早期的诸多剧,神啊给我时间,蛋糕草莓,FIRST LOVE,阿南小情人,峰女壁女(青春吗= =)。主妇剧比如前几季里的主妇侦探,第二处女。尤其主妇侦探,本以为难看到出奇的题材,因为各角色到位,尤其是恭子的主妇角色,整剧变得反而饶有趣味。甚至了不起的亡灵里的女仆装扮都恰如其分。

但是,这些神态、行为特征放在职业剧里实在有力不从心,难司其职之感。这是个硬伤,职业剧却没法让观众有发自内心的信任感和认同感,看她耍可爱就想死,干练女性的可爱不是这么耍的。而且这部片里,英文发音实在太让人痛苦了!!!!!!!!

听日本人说英文已经很痛苦了!!!!!!!!

这部片一边说一边摆出自信的脸实在不可原谅啊啊啊啊啊啊!!!!!!!!

各位爆破音请您送气出来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 r /分明念不出来就请您不要摆“我念的很标准”的表情啊!!!!!!!

:唉,发在这里真奇怪,不去评自己喜欢的,倒是在这里发神经。

《东京机场管制保安部》观后感(五):作为中国的管制员,随便谈谈对前两集的感想

一:上个世纪中国就拍过类似的电视剧,只是拍得很2,情景真实度之低让人发指。详见豆瓣页面http://movie。douban。com/subject/6072/,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view/1967629。htm

二:想象中日本的同行会个个西装革履的上班(日本的上班族一般不都是这样吗?),没想到都是便装。

三:空中交通管制单位分塔台管制,进近管制,区域管制。第二集出现了一会进近管制,区域管制连影子都没见到。香织应该属于塔台的某一班组,羽田的塔台不可能靠那几个人顺利运转的。

四:从地勤转为空管?大约十多年前,部门缺人的时候,曾经在通讯,气象部门里面组织职工去民航院校学习后再回来见习直到可以独立工作,但是此类人员数目极少,近几年更是闻所未闻。一向以做事

严谨甚至死板出名的日本人怎么会让地勤转成空管,这种故事设定太不符合常规了。

五:中文叫做“空中交通管制员”,日文则是“航空管制官”。就在10月份,出门旅行时遇到一位52岁的日本老头,他问起我的工作后,还啧啧几声。在日本这是一个非常受人尊重的工作,从两国的称呼可以看出一点端倪。在天朝,知道这个行业的人都不多。

六:香织在模拟机房训练时我还是有点震惊了。那塔台模拟机的真实程度相当不错,我所在的管制中心没有这样的设备,不知道北上广有没?

七:日本空管使用英制单位,高度用英尺,速度用节(海里每小时),管制指令还常有省略,比如通报风速风向:wind 320(degrees) at 5(konts),高度指令:climb to 1500(feet)。中国分别用米和米每秒。而且没有省略单位的习惯 ,meters per second 或是meters一般会带上。

八:人人影视第一集中go around这个词被翻译为二次起飞甚至是盘旋,第二集中才被更改为“复飞”,可能字幕组去查了资料或者请教了专业人员吧。

九:候机厅的大叔都那么快知道有飞机复飞,太扯了,一般的机场地勤人员对空中动态所知有限,即使复飞了也无从知晓,更何况那位卖点心的大叔。。。。。。

十:第一集最后能见度不好有飞机要降落时,香织这种见习人员在真实情况下连说话的份儿都没有的,一边呆着去吧。还侃侃而谈,据理力争。。。。。。别做梦了,让主管上吧。忍不住多说一句,深田恭子演

了这么多年,演技仍无看点,大概有干爹哦,一个面瘫女经常还有戏演。

十一:我不是塔台管制员,不过剧中的英语通话大部分都能听懂。日本人英语不好,但是据我所知他们至少七十年代时地空通话就以英语为主,遇到特殊情况时才使用母语,比中国先进多了(别跟我说国

内为什么要用英语不用汉语,这是国际游戏规则,中国人在空管方面和发达国家比较还落后得很,老老实实学别人吧)。中国也有这方面的计划,早在90年代末就号称要全面实现英语通话,现在也还没成功

。这是大趋势,总有一天要和国际接轨的。

十二:第二集一开始,竹内因为缺人去进近管制去客串,国内这种情况发生几率很低。这不是你今天开个大众明天换个宝马开那么简单,各单位有各自的工作方法和特点,人员相对固定,不会没事把人换来换去的。即使有相应部门的工作执照,若3个月(也许是6个月吧,具体我也记不起来了)没有接触过此类工作,必须重新见习,才有资格去值班。

十三:竹内小孩病了,她脱不开身,只能坚守岗位,这倒不这个煽情。我们这个行业因为工作顾及不了家事实属平常。我在外地参与工作时,我妈手腕摔伤了,都没告诉我,因为我不可能回来;和剧情一样,女同事遇到孩子病了也只能干着急,该上的班也得上;也有同事家里老人去世了,不能及时回去

篇13:银行风险管理部副经理竞聘发言稿

银行风险管理部副经理竞聘发言稿

各位评委:

今天在这里,我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积极参加岗位竞聘,拥护XXX支行的改革与发展。

我竞聘的岗位是支行风险管理部副经理。下面我就参加工作以来的工作经历以及对以后工作的打算,向大家做个汇报:

我是1991年从XXX学校毕业后,参加到了XXX支行这个火热的集体当中,至今有15个年头。其中六年的会计工作,我从同事身上学会了银行的三铁”,知道了做个好会计首先要做个诚实守信的人。4年的信贷工作使我懂得了放贷款是责任不是权利。5年的基层负责人的工作使我懂得了怎样爱护、尊重、理解你的员工。

20**年,XXX支行实行竞聘上岗,我怀着对基层工作的一腔热情,又一次站在了演讲台上。带着全体员工对我的信任,走上了XX分理处主任的岗位。基层网点的辛苦,干过基层工作的同事们都知道,但是基层工作的快乐,每个人的感触是不一样的,我和分理处的同事们,最大的快乐就是完成任务后的喜悦,还有同事之间朝夕相处的关心与爱护。随后由于分行政策的原因,分理处在一片叫好声中被撤消了。但当时分理处提供给当地人民的优质服务和对电厂项目的支持是谁都不能抹杀的。每位员工对分理处幸福的回忆是谁都不能抹去的。

在随后的日子里,我个人的主要工作也变成了为稳定存款疲于奔命。工作的结果大家能知道:出师未捷身先死,常使英雄泪满襟。

今年5月,行里安排我到风险管理部工作,我深深的知道,这是行领导对我极大的信任,又给了我一次从头再来的机会。以前的信贷工作中学到的信贷业务知识,在实际工作中已显得力不从心。在同事的帮助下,经过6个月的努力工作,对XX银行的风险管理工作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能保质保量的完成行领导以及部门领导交办的'工作。能做好日常风险管理工作,仔细审查信贷材料,发表和记录对审批项目的意见。

宋代范仲淹有句名言:“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居庙堂之高而忧其民,居江湖之远而忧其君”。XX行就是我赖以生存的土壤,XX行事业就是我的君,就是我的民。为XX行事业奉献自己,是我时刻不能忘记的责任。这种责任促使我又走上了竞聘演讲台。

如果我能得到大家的支持,竞聘成功,我将按照以下想法开展工作:

1、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品德修养的学习,做一个干干净净的XX行风险管理人员。

银行风险管理岗位之所以重要,是因为放松管理就会给XX行带来损失,给钻空子的人带来好处。还因为时时刻刻都面临着各种诱惑,这些诱惑有别人摆给你的,也有自己思想上产生的。加强自身的品德修养学习,加强对XX行铁的规章制度的学习,就能够过好金钱关、亲朋关。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严格要求自己,加强业务学习,对风险管理工作认真负责,把控制、降低风险做为工作的首要目标。在生活方面遵章守法,不参与黄,赌,毒。争取做到生活上堂堂正正,工作中干干净净。

2,积极主动完成行领导、部门负责人安排的各项工作,干好自己职责内的工作。具体讲就是:严密关注我行的各项工作中的风险点,积极预警。加强风险管理检查,严格审查信贷资料的合规合法性、谨慎进行信贷审批工作。改掉平时在工作中出现的对风险点不敏感、对审批项目不能发表自己观点的不足。

3、配合部门正职及行内其他同事,为提高我行经营管理水平,降低风险努力工作。

以上是我竞聘风险管理部副经理这个岗位的几点工作想法。说真心话,我想得到大家的支持。我想把自己在风险管理岗位上的不足,继续加以改正;想把自己工作中好的方法,得以推广,更想把自己的努力留在风险管理这个岗位上。如果竞聘不成功,我也会拍拍身上跌到的尘土,和全体同事一起,昂首挺胸的走向XX行辉煌的大路上。

我衷心祝愿,我为之努力的,深爱着的XX行,事业蒸蒸日上。

谢谢大家.

篇14:机场水泥混凝土的管理论文

机场水泥混凝土的管理论文

1概述

机场道面是供飞机起飞、着陆、停放和组织并保障飞行活动的场所,是机场的重要设施。目前我国军用机场和民用机场道面,绝大部分是水泥混凝土道面,水泥混凝土道面以其强度高、耐久性好、维护费用低而受青睐。然而,70年代中期新建的机场道面使用3~5年开始陆续出现了水泥混凝土材料本身的破坏现象,这种破坏不同于荷载作用引起道面结构破坏,而是在道面设计使用年限内,在正常荷载和环境条件下,道面混凝土过早地失去了其良好的品质和优良性能,这种破坏称为道面水泥混凝土的耐久性破坏。水泥混凝土道面发生耐久性破坏的主要原因有三种:干缩、温度应力和冻融;化学腐蚀(主要是硫酸盐侵蚀和盐析);碱集料反应。其中主要的和危害最大的是碱集料反应。

早在30所代人们对碱集料反应就有所认识,自美国T.E.Stoan在1941年发表了第一篇有关碱集料反应以来,碱集料反应引起了世界各国的重视。我国从建国初期到70年代由于水泥的生产工艺和品种单一,水泥的含碱量低,再加上混凝土的水泥用量低,混凝土中碱的含量相应降低。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在80年代前我国工程界中没有碱集料反应引起破坏的工程实例。80年代开始陆续发生了一些碱集料反应的工程实例,其中有××个机场的水泥混凝土道面发生了不同程度的碱集料反应,发生碱集料反应的机场大部分是70年代中期以后修建的,从地理位置上看均位于长江以北的三北地区。研究表明,这与三北地区水泥含碱量大、盐碱土多和三北地区的气候特征有关,特别是这个时期生产的水泥含碱量大都在1.2%以上,有的高达1.6%,加上高含碱量外加剂的使用,使单位混凝土中的含碱量增大,提供了生产碱集料反应的内在条件。

进入90年代以来,人们普遍认识到碱集料反应的严重后果,对提高混凝土耐久性的要求日益迫切。1992年第九届国际混凝土碱集料反应会议在伦敦召开,同年在新德里召开了国际水泥化学会议,把水泥混凝土的耐久性列为重要议题,其中包括对混凝土碱集料反应的研究成果,把碱集料反应的研究推向了一个新阶段。80年代末,在发现多起碱集料反应的情况下我国也开始视此项研究,长江科学院和南京化工学院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工作。1993重年设部修订的建混凝土细、粗集料标准(JGJ52-92、JGJ53-92)和1994年交通部发布的《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J058-94)》,都增加了集料碱活性的检测方法,使我国在碱集料反应的预防有章可循。在80年代末空军就开展了预防机场道面碱集料反应的研究工作,空军在1992年8月发布《空军机场水泥混凝土道面预防腐蚀的技术措施(试行)》,对预防机场水泥混凝土道面碱集料反应起了积极的作用,证明是行之有效的。

本文从目前国内外研究情况出发,阐述了水泥混凝土道面碱集料反应的形成过程及对机场道面的危害,结合机场道面设计和施工的工程实践经验,提出了预防机场道面碱集料反应的措施。

2机场道面碱集料反应的形成和对机场道面的危害

水泥混凝土中的碱集料反应有碱―硅酸反应和碱―碳酸盐反应两种形式。碱―硅酸反应是混凝土粗集料中含有非晶质的活性二氧化硅(SiO2),水泥中存在的碱性氧化物(Na2O、K2O)或可以由其它途径得到碱(碱含量大于0.6%),在潮湿的环境中水泥浆中的碱性氧化物水解后生成的氢氧化纳、氢氧化钾与集料中的活性二氧化硅反应,在集料表面生成碱―硅酸凝胶体,这种胶体物质遇水膨胀后引起混凝土破坏;碱―碳酸盐反应是水泥中的碱与粗集料中的白云石之间在水的作用下反应,体积也会膨胀,使混凝土开裂,与碱―硅酸反应不同的是,碱―碳酸盐反应继续产生碱,继续反复与白云石反应。

碱集料反应的机场道面有以下特征:碱―碳酸盐反应表现为混凝土集料的周围和缝隙间有硅酸凝胶存在或渗出;碱―碳酸盐反应表现为有白色的碳酸钙和碳酸钠析出。道面的外观表现为道面表面出现树枝状、网状裂缝(龟裂),在集料处膨胀、开裂。尽管这些裂缝并不会使道面完全破坏,却降低了机场道面的其它使用功能、降低道面的服务水平,加速道面破坏,缩短道面的使用寿命。

机场道面混凝土通常采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这类水泥特别是三北地区生产的水泥含碱量一般较高;机场道面混凝土的水泥用量一般都在300kg/m3以上,且经常处在地面的.潮湿环境中,因而发生碱集料反应的可能性较大,采取预防措施尤为必要。

3水泥混凝土碱集料反应的预防

混凝土发生碱集料反应的条件是集料的碱活性、水泥的含碱量大或由其它途径得到碱以及潮湿的外部环境,预防碱集料反应也应围绕这三个方面采取相应的措施。

3.1选择集料

集料的碱活性成分和反应性大小与材料来源密切相关。在选择集料时应展开广泛的调查和试验,选择和开采没有碱活性或碱活性较低的料源。能与碱反应的矿物岩石是普遍的,选择完全没有碱活性的集料是困难的,碱活性的高低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

3.2采用低碱水泥

目前常用的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含碱量较高。为了减少碱集料反应,应尽量使用含碱量(以氧化钠计)不大于0.6%的低碱水泥。然而目前国内外水泥生产为节省能源、保护环境,改湿法生产为干法生产,并回收利用含碱的窑炉废气和含碱量较高的窑灰,低碱水泥较难获得,必要时可联系厂家组织专门生产。

3.3加入火山灰类材料

在混凝土混合料中掺入某些水硬性材料如粉煤灰、矿渣、硅灰等矿物混合材料既可节省部分水泥又可有效抑制碱集料反应,其中粉煤灰是最容易得到的材料。在混凝土中掺加粉煤灰能及时吸收混凝土中的碱,并且能提高混凝土的抗渗性,阻滞水分和碱离子进入混凝土内部和向集料附近的迁移,是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方法。在掺入粉煤灰时应尽量使用低碱(小于1.5%)、低钙(小于10%)粉煤灰,并控制掺入剂量,一般来说粉煤灰的最佳掺量占胶凝材料总重量的25%~30%,在最佳掺量的条件下,混凝土的强度、和易性以及抑制碱集料反应的效果均较好。

3.4为混凝土创造相对干燥的外部环境

有关文献指出,当相对湿度低于80%时,混凝土不会发生碱集料反应。混凝土结构特别是机场道面或公路路面在完全干燥的环境下使用是不可能的,美国加利福利亚南部沙漠公路的实测表明,即使在夏天大多数混凝土路面5cm以下的相对湿度也大于80%,但创造相对干燥的外部环境对防止或减轻碱集料反应是有利的。主要措施有:通过道(路)面和排水设计迅速有效的排除道(路)面上的雨水;加强道基排水防止道基过湿;隔绝土基毛细水上升,特别是在盐渍土地区;提高混凝土密实度和抗渗性;加强道(路)面接缝的日常维护,提高道(路)面接缝的密封程度。

3.5已铺筑混凝土道(路)面碱集料反应的抑制

美国的战略公路研究计划(SHRP)提出了一种使用化学阻制剂来抑制碱集料反应的方法。即在混凝土道(路)面上喷洒锂盐,尤其是氢氧化锂溶液最好,它对于新旧混凝土中的碱集料反应有很好的抑制效果,可以限制混凝土的进一步膨胀,延长(路)面的使用寿命。

总之,要预防混凝土的碱集料反应需要采取一系列综合措施,步步设防,才能有效地预防碱集料反应。

4预防碱集料反应的实践

空军为防止碱集料反应制定了一系列措施,涉及道面材料、道面设计和施工等方面,现结合机场道面设计和施工的工程实践,给出预防碱集料反应的具体做法。

4.1环境调查与材料选择

4.1.1环境调查

环境调查是调查机场附近5年以上的水泥混凝土工程,判断是否有碱集料反应现象,分析产生碱集料反应原因,以便在工程中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4.1.2材料选择

(1)水泥:当混凝土集料中含有碱活性成分时,严格水泥的含碱量,水泥的含碱量以当量氧化钠(Na2O+0.658K2O)计,不得超过0.6%。

(2)砂:当工程所在地出现过碱集料反应现象时,对混凝土用砂要进行碱活性试验,当测定含有活性二氧化硅和活性碳酸盐成分时不得使用。

(3)石料:当工程所在地出现过碱集料反应现象时,对混凝土用石料要进行碱活性试验,当测定含有活性二氧化硅(如蛋白石、玉髓、磷石英、应变石英、玻璃体等)和活性碳酸盐成分(如泥质白云石质石灰石、蛭石)等碱活性成分时不得使用。

当砂、石料含有碱活性成分,在特殊情况下需使用时,控制混凝土的碱含量,每m3混凝土的含碱量应不超过2kg(计算方法参见《混凝土碱含量限定标准》)。当超过时应采用低碱水泥,并进行碱集料反应试验,确保混凝土不会发生碱集料反应。

(4)外加剂:在混凝土掺加外加剂时要防止导致碱集料反应和其它副作用,严格限制使用高碱外加剂。

4.2设计

地势、排水设计,要尽快排除道面雨水径流,跑道道面尽量采用8‰~10‰双向横坡,两侧道肩坡度适当加大,跑道两侧土质地区为15‰~20‰,土质表面要比道面低2~3cm,道坪中不宜采用V形沟、集水井的排水方案。

道基处在地下水位较高时,应做好道基的排水;当土质为盐渍土或土中硫酸盐、碱性盐含量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换土、降低地下水位、做隔离层等措施;土质为粉砂、地下水位较高时,应采取隔离毛细水等措施。

旧道面修建加铺层时,不应采用松散材料作隔离层,可用油毡、塑料布、沥青砂等作隔离层。旧道面凹陷的处理不能采用材料找平,宜采用低标号混凝土(或贫混凝土)等不透水材料找平。

4.3施工

水泥混凝土配合设计控制混凝土的碱含量,即每m3混凝土的含碱量应不超过2kg。当超过时应进行碱集料反应,如试验发生碱―硅酸反应,应采用低碱水泥、低活性或非活性集料;如试验发生碱―碳酸盐反应,应严禁使用碱活性集料。

施工准备阶段做好全场临时排水,防洪排涝;做好道基施工,防止出现不均匀沉陷,造成道面和道基积水。

混凝土的拌和用水量,应严格按配合比控制。严格遵守规范进行混凝土的搅拌和振捣,确保混凝土充分拌和、水泥充分水化,提高混凝土的密实性和均匀性;采用真空吸水工艺时,采用吸水时间和吸水量双重控制,以期保证吸水效果同时带走混凝土中部分已溶于水的碱。

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材料,提高混凝土的质量,主要有在道面混凝土中掺粉煤灰、推广真空吸水工艺等。

近几年来,由于我们在机场水泥混凝土道面的设计和施工时始终把预防碱集料反应放在重要地位,在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的各个环节都给予充分重视,新建和翻建的机场中没有再发生碱集料反应,证明这些措施是行之有效的。

篇15:机场鸟类的生态管理技术

机场鸟类的生态管理技术

国际上生态系统管理的理念始于20世纪90年代.虽然有不少文章探讨了生态系统管理的相关理论问题,但基于生态系统管理技术和实践的报道较少,对生态系统管理的具体内容和方法还存在一些争议.在机场地区开展以鸟击防范为目标的鸟类生态管理的实践,无疑能进一步扩展和完善机场地区生态管理的具体内容和方法,笔者在浦东机场以及其他机场的鸟击防范实践表明,机场鸟类的'生态管理技术能有效地降低机场地区鸟击事件的发生概率,是保证飞行安全、实现“飞鸟飞机共享蓝天”理念的重要手段和途径.

作 者:陆健健 LU Jianfian  作者单位:华东师大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 刊 名:上海建设科技 英文刊名:SHANGHAI CONSTRUCTION SCIENCE & TECHNOLOGY 年,卷(期):2009 “”(4) 分类号:X3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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