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学校课程设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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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感谢网友“Edwin”参与投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初中学校课程设置实施方案(共10篇),仅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大家喜欢,并能积极分享!

篇1:初中学校课程设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落实提高教学质量,为新农村建设培养劳动者和向上级学校输送学生的办学宗旨,振兴家乡经济,繁荣社会,有效实施素质教育。本着有效利用现有教育资源,依据农村学校的特点,依靠本校教师和当地资源共同开发的原则,采用自编、选编和整合的方式开发校本教材。

二、目标

1、培养学生广泛兴趣,了解一门自己喜欢的课程。

2、培养学生在参与教学活动中学会观察与思考,学会探究与质疑,形成创新意识。

3、培养学生学会交往与合作,诚实、自信、积极的人生态度面对生活。

三、课程实施

1、课程分类:理论课和实践参观课。

2、学期内容:七年级家政服务、八年级温室大棚建造及蔬菜栽培技术、九年级调味品酿造技术。

3、课程实施办法:每周开设一节,按照课程表授课。

四、师生情况分析

农村学生热情高,好奇心强,缺少创新。副校级领导任课,生活经验丰富,责任意识强,工作认真负责。

五、校本课程评价

1、评价内容:校本课教学计划、教案。

2、对教师校本课程教学的评价:体现教为主导,学为主体的教学原则;重视创新能力的培养;注重情感熏陶,强化立德树人;目标明确具体得当,符合学生实际;按照四学模式备课,面向全体,反馈及时,矫正效果好;启迪思维。

3、对学生的评价:课上认真听课、积极思考、勇跃回答问题;学会倾听、学会分享、学会交流。

4、对学生的评价结果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之一。

篇2:初中学校课程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的

20XX学年我校七年级各班学生人数均为35人左右,已经具备了实施小班化教学的基本条件,为了让学生学得更乐,发展得更全面,让师生之间互动的频率更高,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经学校研究决定,在七年级(3、4)班进行小班化教学试验,为今后学校全面实施小班化教学,推进我校教学质量的提高积累经验。

二、实施原则

实行由点至面,逐步推行的方式,在取得成绩和经验后扩大参与面。

三、具体措施

1、建立学习小组,明确座位安排

(1)做好前置诊断、

各班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弄清学生的认识前提能力和情感前提特征的现状,为学生编排合作小组,确定学习目标,选择学习方法。

(2)建立合作学习小组

根据前期诊断材料和七年级学生的心理特征,再考虑到性别、兴趣、现有水平,交往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等因素合理搭配、进行编组,每组人数以5—6名为宜。(男女生适当搭配、好、中、差生适当搭配)组员要进行训练,做到既相互合作,又不过分依赖别人。组长定期或不定期轮换,轮换方法可多种多样。

(3)明确座位安排

座位的编排多种多样,根据我校的实际,建议以下安排:圆桌编排式;面向黑板编排式。

2、实施讨论合作学习,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按照“先学后教,当堂训练”的.教学模式,以分组学习的方式组织课堂教学。具体教学程序为:板书课题——学习目标展示——学习指导——学生自学——自学检测——学生讨论、教师点拨——学生小结——当堂训练——布置课后分层作业。

为了加强师生互动,提高课堂效果,具体安排如下:

课前:

(1)教师树立“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教学观念。

(2)教师要进行集体备课,备好学案和分层作业,要精心预设每堂课要讨论的话题,以及准备课堂内即将由学生提问而生成的内容;

课中:

(1)安排好学生自我学习、小组讨论时间。

(2)交流时,采用首席发言人(小组推荐)和自动举手相结合的原则,其他同学可以举手补充。

(3),在小组讨论时,允许教师参与到个别小组的讨论中,进行个别辅导。

(4)充分尊重学生,及时表扬鼓励有进步学生。

课后:

(1)对分层作业要及时反馈;

(2)做好个别化教育的记录。

(3)对学习困难学生要实行作业面批,全班同学的作业每周至少要面批两次。

(4)每学期写出一篇有关“小班化”教学的有质量的教学案例。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狠抓落实。通过学习不断转变教学观,学生观,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不断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不断充实自己的思想内涵,不断提高理论修养和业务水平,从而将超前的先进的认识转化为全校师生共识和行动。

2、提高认识,全员参与。课堂教学改革是实施素质教育的突破口,就是要最大限度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真正实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育价值观三维目标的培养,首先教师要放手,把课堂还给学生,把学生变成学习的主人,可以通过专业引领,同伴互助,和机制激励,回顾与反思,这些内动力来促使教师在实践中接受新理念,体验新课堂。

3、强化考评,务求实效。要强化目标意识,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目标,因材施教,分类推进,全面发展。要强化质量意识,把重点放在“备、讲、练、辅、考、评”这些教学质量形成的关键环节上,不断创新方式,激发效能,落实细节,夯实基础,提升质量。从学生实际和学校实际出发,要做到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学校进行督促检查,全方位进行考核、考评。

4、建立学生档案袋。收集学生在一学期中参与各类活动取得的成果、学生学习成绩跟踪表、对学生进行个别化教育资料、学生学习体会等。档案袋是对学生整体评价的重要依据。

5、建立教师教学档案袋。对教师一学期教学成果展示,包括教案、课件、教学成绩、个人或学生获奖情况、公开教学实录、个别化教育资料、实施小班化教学的阶段小结、课题研究成果、学期总结等。注重量化和实绩数据,这是对教师评价的重要依据。

6、开展问卷调查和学生座谈会。对教师做出更为客观、全面的评价。

五、评价办法:

1、通过对实验班学生及教师初始状态,中期状态和终了状态进行实验比较分析,测评实验效果。

2、对教师课堂教学的测评进行动态分析,测评实验效果。

3、教师小班教学实施情况纳入各类考核考评。

篇3:学校课程设置的实施方案优秀

为了提高我校的足球运动水平,增强学生体质、调动广大学生顽强拼搏、勇攀高峰的积极性,根据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的具体要求,为我校创建重庆市重点校园足球学校,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教委和校园足球办文件精神以增强学生体质,培养青少年拼搏进取、团结协作的体育精神为宗旨,通过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建立和完善小学足球比赛制度,在青少年学生中普及足球知识和技能,形成校园足球文化,提高青少年的足球兴趣,从而培养全面发展特长突出的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

二、工作方针

依据重庆市教委、校园足球办的文件精神;在全校掀起足球热潮,充分发挥各年级的资源优势,积极投入选拔和推选热爱足球的学生、不论大小和了解足球的程度,共同为校园足球活动的开展提供保障。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校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特成立本校足球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1、成立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建文

副组长:余金墙

组员:

2、成立校园足球训练工作小组:

组长:

组员:江元隆、何申效

3、成立校园足球宣传保障小组:

组长:

四、职责分工

1、由校长负责学校足球工作的全面开展,总务处全面实施校园足球活动的教学与比赛工作。

2、班主任负责组建班级足球队,体育老师协助。

3、工作小组组长全面负责校内竞赛组织安排工作,并保障学生的安全保卫工作,其他成员协助。

4、江元隆、何申效负责组建校园足球队,并对运动员进行身体素质、足球技术、足球战术的培训与指导,负责组建学校足球队参加校外比赛及参赛运动员的学籍和注册管理。

5、负责将开展校园足球活动有关的图片、信息报道。

五、工作计划

(一)开展活动班级的选取

根据学校的基本情况,我校开展活动的班级选在中高年级

三、四、五年级,组建足球队,进行训练和比赛。

篇4:学校课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实施目标:

根据国家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通过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进一步确立现代课程意识,转变课程功能;调整课程结构,提高综合水平:加快课程建设,开发校本课程;优化课程实施过程,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改革评价机制,发挥评价对教育的促进和发展功能;加快信息技术教育的步伐,构建比较完整的教育信息化体系;进一步完善教师培养、培训机制,打造一支具有较高水平的、适应现代教育的教师队伍,使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二、课程设置

本学期,我校开设了语文、数学、英语、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科学、地方与学校课程、综合实践活动、音乐、体育、美术。其中地方与学校课程,包括心理健康教育写字课程以及科技活动文体活动团队活动等;综合实践活动包括劳动技术、信息技术等。所有课程、课时,严格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要求设置,无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现象。重视开展好信息技术、艺术、体育、兴趣活动四个领域的教育教学工作。

三、管理措施

课程是指为了实现学校教育的培养目标而规定的教育内容及其结构、程度和进程,是把教育目标和教学实践结合起来的桥梁,是培养目标的载体和实现培养目标的手段,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依据。因此,课程设置是实施素质教育的核心问题。

篇5:学校课程实施方案

一、数学学科发展现状分析

在经过了一学年的数学学习后,基本知识、技能方面基本上已经达到学习的目标,对学习数学有着一定的兴趣,乐于参加学习活动中去。特别是一些动手操作、需要合作完成的学习内容都比较感兴趣。但是对于计算还是会出现个别偏慢,易出错等粗心问题.在遇到思考深度较难的问题时,有依赖心理,畏难情绪。这个学期我应该使已经基本形成的兴趣再接再厉的保持,并逐步引导思维的发展、成功体验所获得的乐趣。

本学期教材内容包括下面一些内容:长度单位,100以内的加减法(二),角的初步认识,表内乘法(一)(二),观察物体(一),认识时间,数学广角(搭配一)和数学实践活动量一量比一比。

二、数学学科发展目标

(一)知识和技能方面

1、初步认识长度单位厘米和米,初步建立1米、1厘米的长度观念,知道1米=100厘米;初步学会用刻度尺量物体的长度(限整厘米);初步形成估计物体长度的意识。

2、掌握100以内笔算加、减法的计算方法,能够正确地进行计算。初步掌握100以内笔算加、减法的估算方法,体会估算方法的多样性。

3、初步认识线段,会量整厘米线段的长度;初步认识角和直角,知道角的各部分名称,会用三角板判断一个角是不是直角;初步学会画线段、角和直角。

4、知道乘法的含义和乘法算式中各部分的名称,熟记全部乘法口诀,熟练地口算两个一位数相乘。

5、能辨认从不同的位置观察到的简单物体的形状。

6、使学生会读写几时几分,初步建立时间观念。使学生知道“l时=60分”,学会一些有关时间的简单计算。

(二)数学思考方面

通过结合学生日常生活中的简单事例,让学生运用操作、实验、猜测等直观手段解决问题,向学生渗透简单排列与组合的数学思想方法,并初步培养学生有顺序地、全面地思考问题的意识。

(三)解决问题方面

1、经历从生活中发现并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体验数学与日常生活的密切联系,感受数学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

2、了解同一问题可以有不同的解决办法。

3、有与同学合作解决问题的经验。

4、初步学会表达解决问题的大致过程和结果。

(四)情感与态度方面

1、在他人的鼓励和帮助下,对身边与数学有关的某些事物有好奇心,能积极参与生动、直观的教学活动。

2、在他人的鼓励和帮助下,能克服在数学活动中遇到的某些困难,获得成功的体验,有学好数学的信心。

3、经历观察、操作、归纳等学习数学的过程,感受数学思考过程的合理性。

4、在他人的指导下,能够发现数学活动中的错误,并及时改正。

5、体会学习数学的乐趣,提高学习数学的兴趣,建立学好数学的信心。

6、养成认真作业、书写整洁的良好习惯。

7、通过实践活动,体验数学与日常生活的密切联系。

三、单元教学目标

第一单元 长度单位

1.使学生初步经历长度单位形成的过程,体会统一长度单位的必要性,知道长度单位的作用。

2.在活动中,使学生认识长度单位厘米和米,初步建立1厘米、1米的长度观念,知道1米=100厘米。

3.使学生初步学会用刻度尺量物体的长度(限整厘米)。

4.在建立长度观念的基础上,培养学生估量物体长度的意识。

5.使学生初步认识线段,学习用刻度尺量和画线段的长度(限整厘米)。

第二单元 100以内的加法和减法(二)

1.使学生会计算100以内的两位数加、减两位数;会计算加减两步式题。

2.使学生能结合具体情景进行加、减法估算,并说明估算的思路。

3.使学生能够运用所学的'100以内的加减法知识解决生活中的一些简单问题。

第三单元 角的初步认识

1.结合生活情景及操作活动,使学生初步认识角,知道角的各部分名称,初步学会用尺画角。

2.结合生活情景及操作活动,使学生初步认识直角,会用三角板判断直角和画直角。

第四单元 表内乘法(一)

1.让学生在具体情境中体会乘法运算的意义。

2.使学生知道乘法算式各部分的名称,知道乘法的口诀是怎样得来的。熟记2~6的乘法口诀,比较熟练地口算6以内的两个数相乘。

3.使学生初步学会根据乘法的意义解决一些简单的实际问题。

4.结合教学使学生受到爱学习、爱劳动的教育,培养学生认真观察、独立思考等良好的学习习惯。

第五单元 观察物体

1.使学生能辨认从不同位置观察到的简单物体的形状。

2.使学生通过观察、操作,初步认识轴对称现象,并能在方格纸上画出简单图形的轴对称图形。

3.使学生通过观察、操作,初步认识镜面对称现象。

4.通过以上活动,发展学生的空间观念,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和动手操作能力,学会欣赏数学美。

第六单元 表内乘法(二)

1.经历编制7~9的乘法口诀的过程,体验7~9乘法口诀的来源。

2.理解每一句乘法口诀的意义,初步记熟7~9的乘法口诀,能用乘法口诀进行简单计算。

3.会用乘法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

4.通过编制口诀,初步学会运用类推的方法学习新知识。

第七单元 认识时间

1、使学生认识钟面,认识时间单位时、分,知道1时=60分。

2、让学生经历1时、1分的时间,初步建立时分的概念,

体验数学与 生活的联系,养成遵守和爱惜时间的良好习惯。

第八单元 数学广角

1.使学生通过观察、猜测、实验等活动,找出最简单的事物的排列数和组合数。

2.培养学生初步的观察、分析及推理能力。

3.初步培养学生有顺序地、全面地思考问题的意识。

第九单元 总复习

通过总复习,使学生获得的知识更加巩固,计算能力更加提高,能用所学的数学知识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全面达到本学期规定的教学目标。

四、学科课堂教学模式的建立

“三环七步式”教学模式:自主探索(整理有效信息――列式――理由――试做)、合作交流(交流――汇报)、总结提升(优化)。

自主探索:给学生留出充足的空间和时间,让每个学生运用已有的知识和经验,根据有关的信息自主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方法和策略,形成解决问题的初步方案。

①整理有效信息:根据要解决的问题从多个信息中选择必需的信息,这是解决问题的基础和关键,信息选择不准确必然导致算式的错误。选择有效信息的过程可体现出学生对于要解决的问题是否真正理解和明晰。

②列式:根据要解决的问题,结合各个有效信息的内在关系,列出算式。在分步列式的基础上逐步引导学生列出综合算式。

③理由:让学生解释自己所列的算式,每一步的意义是什么,运用了哪些信息,算式的前后有哪些联系。解释理由的过程可以进一步加深学生对于所解决问题的理解,并有效的帮助学生及时发现列式中的错误。

④试做:学生独立解答问题,并进行检验。

合作交流:在学生个体独立探究的基础上,让学生在小组内或班级范围内,充分展示自己的思维方法和过程,分享他人的想法,彼此交流、讨论、补充、提示。在合作交流中学会相互帮助,实现学习互补,增强合作意识,提高交往能力。

⑤交流:通过小组内交流,彼此分享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法、策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修正、完善自己解决问题的方案。

⑥汇报:小组选派代表在全班汇报交流探究的成果,分享彼此解决问题的方案。

总结提升(优化):在交流、汇报的基础上,教师引导学生分析各种解决问题方案的特点和优点,激活学生的思维,拓宽学生的思路,进行优化组合,从而达成共识并确定解决此问题的最佳方案。

五、教材优化(学生作业系统设计)

篇6:学校课程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实验考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实验考查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班主任和生物学科老师

1.生物学科老师负责对学生在实验考查技能和考查过程中注意事项进行培训。

2. 负责实验室布置及实验仪器和药品的准备

3. 负责通知各批次学生按时进出教室。

4.负责在实验楼前,组织考生排好队,有秩序进入实验室,并负责出入口处管理。

5.各班班主任负责清点学生人数,及时通知未到校学生,负责班级纪律、卫生管理提醒学生按时出教室到指定的集中地点排队。

6. 负责医务工作。

(三)监考组

生物实验室(1)

主监:外校专职教师1名

副监:

生物实验室(2)

主监:外校专职教师1名

副监:

二、考查科目、内容及时间

1.考查科目:八年级生物

2.考查内容:依据教育局教研室提供的实验考查试卷试题。

3.考查时间:xx年xx月xx日。

三、考查方式:

1.生物实验在实验室进行。每个实验室安排4组,,每组由一名专职教师监考,每组的考生6人,每个实验室设主考教师1名,实验员1名。

2.外校专职教师负责学生的抽签,每组的专职教师负责记录考生的成绩,实验员负责仪器的补给,考生考试结束后,外校专职教师负责收取考生实验考查成绩记载表。

四、考查结果

监考教师参照各学科实验考查评分细则,根据考生完成考查的实验操作过程和实验习惯,对考生的实验操作基本能力进行评价,并在学生实验报告上评定等级〔实验操作考查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第〕。

五、实验操作考查的组织

1.考场布置:xx月xx日教务处、实验员根据要求做好考场的布置工作,要求实验桌应满足实验操作要求,桌上没有与考查内容无关的器材与药品。每个考场应保持清洁卫生,通风和采光条件良好,并有应急仪器、药品、草稿纸等以备考生使用。

2. 考前一天,进行考前动员,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和考场注意事项的培训,并组织学生熟悉考场。

3.考生分期分批进入相应考场,考生除携带必备的文具外,不许将其它物品带入考场。

4.考查时间:开考铃响,考生方可进行实验操作,答题如需草稿纸,应有考场统一提供。每场实验操作考查时间为15分钟。

5.主考及工作人员开考后要核查考场人数;及时了解情况,处理偶发事件,根据考场实际,分别记录缺考等有关情况。

6.监考教师必须佩带监考证,严肃考场纪律,监考教师对违反考查纪律的行为,分别采取劝止、警告直至取消考查成绩等措施,并如实记录事件发生的情况。

7.实验操作考查考生当场操作,监考教师当场评分。

8.当考查结束前5分钟,监考教师应提醒考生。考查结束铃一响,即告知全体考生停止操作及答卷。并有秩序地组织考生离开考场。

9.收卷整理:考查结束,监考教师应严格按照考生顺序分别整理好考生的书面答卷和考生实验考查成绩记载表。

10.实验操作考查工作结束后,将答卷、实验考查成绩记载表送学校存档。

篇7:学校课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科教兴国”战略,以新课程实施要求为指导,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目标,面向全体学生,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升学生的科学素养,丰富学生的知识结构,培养学生“科技创新,人人有责”意识,为今后学生的发展奠基。

二、活动主题

节约――我为和谐社会展才智

三、活动目的

1.培养学生尊重科学、热爱科学的情感,激发学生勤奋学习、立志成才的斗志;

2.锻炼学生的动手能力,激发学生勇于创造的精神;

3.拓宽学生视野,丰富校园生活,提升学生的科学素养和关爱生命的人文情怀。

四、活动要求

1.参与对象。在校初一年、初二年、高一年、高二年的全体学生及相应的班主任。

2.分类实施。校园科技节由不同的活动系列组成,各年级、各学科、各备课组及全体学生要根据自己的特点在活动中选定自己的活动内容,根据不同活动的具体要求组织实施。

3.注重过程。活动的实施要精心策划和充分准备,要围绕活动的主题科学设计活动方案。同时要遵循以下原则:与学习相连、与生活相关、与科技结合;体现时代气息、彰显科技魅力、展现学生水平。核心是我们的、自己的、科学的、时代的。

4.严格评审。每项活动都要制定出较为完备的考评方案,活动结束后,要组织对活动的成果进行评审,要设置一、二、三等及优秀奖若干名,对获奖者个人及团队进行表彰。

5.成果展示。对科技节活动中产生的获奖作品要进行展示,以此激发全校学生学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此项活动的组织领导,特成立第二届科技节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学科教研组长

六、活动内容

1.科技小论文比赛(组织者:教研室)

(1)评选内容:

通过组织学生观察自然与社会,阅读科普读物,然后写一篇观察报告、科技小论文、读后感、科普童话、科普幻想等体裁的文章。

(2)评选要求:

①论文必须符合基本格式,所有论文一律用A4纸打印,正文使用宋体四号字,字数在1000字――2500字之间。

②科技小论文要突出论据的科学性、思维的创新性,有一定的实用价值;社会调查必须经过实地调查或查阅文献,内容必须真实,不得捏造或浮夸,调查要求实事求是。

③论文题材、内容不限,不得抄袭、网上下载,文责自负。引用原文或资料必须注明。论文可个人撰写,也可小组合作(最多不超过4人),注明作者及所在班级。

④论文上交截止时间:11月21日(星期四)前。各班由班长收齐后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上交教研室柯荣辉老师。

(3)评选对象:

相关教研组(除物理组和英语组以外)的高一、高二、初一、初二的科任教师的每个教学班至少辅导一篇科技小论文参与评选。

(4)评审奖励:

每个年段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2.科技小发明小制作比赛(组织者:物理组)

(1)评选内容:

组织学生利用身边的废旧材料,运用“声、光、电、磁、运动、机械”等科学原理,制作科技作品。

(2)评选要求:

①创新实物作品:生活小发明、节能环保小发明、变废为宝小设计、学习小发明、科技小发明、娱乐小发明、手工小艺术品等。

②创新理念作品:创新理念型论文(新观点、新理念、新颖管理模式)、书法、科幻画等。

③创新演示作品:电子贺卡、演示文稿等(演示某个科学幻想情节、故事、介绍类等)。

注:小发明要有创意,有价值,实用性强。小制作要精致、美观。每件作品附带两份说明书,一份粘贴在作品的下方,一份单独上报。说明书中注明:发明(制作)人、班级、作品名称、使用方法、辅导教师、发明(制作)时间等等。所有作品必须是同学本人亲手设计制作,也可以利用别人的理念进行创作,如发现有偷窃他人发明成果或别人代替制作者,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进行严肃批评。

(3)评选对象:

高一、高二、初二每位物理教师的每个教学班至少上交一项科技小发明小制作作品参与评选。

(4)评审奖励:

初中组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高中组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

3.科技绘画摄影比赛(组织者:美术组)

(1)评选内容:

组织学生展开幻想的翅膀,歌颂美好的生活。如未来的溪安、未来的汽车、未来的八中等。

(2)评选要求:

①摄影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作品要能展示摄影者一定的摄影功底和摄影技巧。作品可以反映社会生活,也可以反映校园生活和家庭生活,题材不限。

②摄影作品直接上交照片,底片自留。照片尺寸大小、色调可根据需要自行确定。每幅照片应有“标题”,并配有简短的背景材料文字介绍,有作者署名及注明所在班级。

③作品可个人单独完成,也小组合作完成(不超过3人)。照片内容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利和个人隐私。

④作品上交截止时间:11月29日(星期二)前。各班由美术教师收齐后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上交给陈锦洞老师。

(3)评选对象:

高一、高二、初一、初二每位美术教师的每个教学班至少上交一份科技绘画、摄影作品参与评选。

(4)评审奖励:

初中组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高中组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

4.科技节英语手抄报(英语组李宏N负责)

(1)评选内容:

选材要新颖、健康,但不能单一,应具有多样性。以贴近校园生活、学习、节能减排以及反映年轻人思想、国内外文化知识等为主。

(2)评选要求:

手抄报统一为4开纸(55cm*39cm),可以参考英语学习辅导报,版面布局合理,知识性和和观赏性有机统一,排版自由发挥,可以个人参赛,也可以小组集体参赛,作品不为印刷品。

作品上交截止时间:11月29日(星期二)前。

(3)评选对象:

高一、高二、初一、初二每位英语教师的每个教学班至少上交一份科技英语手抄报参与评选。

(4)评审奖励:

初中组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高中组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

5.科技小制作(组织者:教研室)

(1)评选内容:

内容指对有关环保、模型(海模、航模,车模等)、气象等各类科技小制作、小发明作品进行评比。作品可以根据学生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自行准备、设计,也可以在教师和家长指导下进行创作。

(2)评选要求:

①创作的作品必须符合设计的基本原理,即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创新性、安全性、经济性、美观性、规范性、环保性。

②上交的作品必须制作成原型或模型,并说明尺寸、制作材料等,撰写好产品使用说明书。每件作品要注明创作人员姓名及所在班级,否则视为无效。

③作品题材、内容不限,可个人创作,也可小组合作制作(最多不超过8人)。

④该项活动内容要求高一年级必须人人参与(包括合作参与),作品制作记入《通用技术》《研究性学习》期末考核成绩;高一、高二、初一、初二年级每班至少上交一件作品。

⑤作品上交截止时间:11月29日(星期二)前。

(3)评选对象:

高一、高二、初一、初二各班至少有一个科技小制作作品参与评选。由班主任指导制作并负责收取上交给郑海滨老师。

(4)评审奖励:

初中组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高中组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

6.科技黑板报(组织者:团委会)

(1)评选内容:

可多种多样。如节能减排、宣传科学思想;传播科技知识;批评反科学的现象;推广有意义的活动;启迪智慧、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等等。

(2)评选要求

①科学性:要遵循科学原则。

②思想性:思想性主要表现在寓思想教育于活动之中,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艰苦奋斗的精神和人际关系、纪律、法制等教育内容有机地结合于活动中,引导青少年关心家乡变化、科技进步和国家建设。

③实践性:活动让青少年在科普教育实践中经受锻炼、增长才干,创造了课堂教学所不具备的优越条件,使学生通过板报获取科学知识。

④兴趣性:贯彻兴趣原则,吸引广大青少年积极加入到活动中,同时又在活动中进一步激发他们的兴趣。促使青少年形成科学志向和科学理想。

⑤创造性:具有个性、有创新和开拓精神。

(3)评选对象

基础年段的每个班级在11月23日之前出一期以“节约――我为和谐社会展才智”为主题的黑板报。

(4)评审奖励:

初中组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高中组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

七、时间安排

xxxx年11月为作品展出评比时间,20xx年元月为表彰奖励时间。请各组织单位请积极开展工作,按时完成任务。

八、总结奖励

单项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若干名,分别给予奖金和证书。并把一等奖的作品送到县参与评选。

团体奖:一等奖每人次记3分、二等奖每人次记2分、三等奖每人次记1分;以各班成绩总分为序,学校按年级表彰总分前八名班级为科技节活动先进班集体并给予班主任组织奖。

指导奖:根据评比结果,分别对一、二、三等奖的指导教师给予奖励。

篇8: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根据一辽宁省委组织部、原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辽人发[20XX]15号)、《关于全省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辽人发[20XX]16号),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辽人社发[20XX]22号)、《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发[20XX]97号)和《关于省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辽人社发[20XX]25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为指导,遵循科学设岗,规范管理,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发展方向,逐步建立适合我校实际的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用人制度,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换,营造人尽其才、人尽其用的良好用人环境,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各方面积极性,推进我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2.坚持统筹兼顾、分步实施的原则。

3.坚持精简高效、科学设岗、按岗聘用的原则。

4.坚持公开公正、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

5.坚持合理轮岗、适当交流的原则。

二、实施范围和对象

凡我校在编在册在职在岗的事业编制教职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相应类别岗位管理。

三、岗位类别和等级设置

(一)岗位类别

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校共设各类各级岗位2196个(含双肩挑岗位15个),其中管理岗位417个,专业技术岗位1581个,工勤技能岗位198个。三类岗位分别占岗位总量的19%、72%和9%(见表1)。

首次实施岗位设置时,结合我校工作需要和人员队伍现状,本着“先入轨,后规范”的基本思路,按现有在岗人数和结构比例设置岗位。同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对我校岗位总量的批复意见,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学校将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中各预留10%的岗位,用于解决学校事业发展中所产生的岗位需求问题。

(二)岗位等级控制

1.管理岗位的最高设岗等级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

2.专业技术岗位

(1)专任教师(专职科研)岗位的最高设岗等级为专业技术一级岗位;

(2)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最高设岗等级和结构比例,原则上应低于教师岗位。

3.工勤技能岗位最高设岗等级为技术工二级。

(三)各类岗位等级设置

1.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管理岗位是指我校各单位或部门中担负领导管理职责和从事一般性的普通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本着有利于增强学校运转效能,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的原则设置。管理岗位分设领导管理岗位(包括单位领导管理岗位和内设机构领导管理岗位,下同)和普通管理岗位。其中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和办事员岗位,分别对应三至十级管理岗位。

(1)领导管理岗位,共设176个。其中:三级2个、四级5个、五级44个、六级42个、七级83个(见表2)。

(2)普通管理岗位,共设241个。三级和四级普通管理岗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设置,五级至九级分别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比例设置,其中五级19个、六级49个、七级109个、八级及以下岗位65个(见表3)。

2.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工作岗位。主要包括专任教师(专职科研)岗位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的主体是教学与科研岗位,教师(专职科研)岗位原则上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55%,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不高于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17%。

教学与科研岗位是指具有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具备相应水平和能力的工作岗位,包括专任教师岗位和专职科研岗位。专任教师和专职科研岗位设置12个等级,其中:①教授(研究员)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岗位,分别对应国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一至四级;②副教授(副研究员)一级、二级、三级,分别对应国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五至七级;③讲师(助理研究员)一级、二级、三级,分别对应国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八至十级;④助教(研究实习员)一级、二级、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国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一级至十三级。

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为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或辅助服务,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主要包括会计审计、图书档案、编辑出版、实验工程、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岗位。

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依据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专业水平、地位和作用,分设不同等级。其中正高一级岗位按国家设岗条件设置,正高二级岗位按辽宁省政府人事部门设岗条件设置,正高三级及以下层级岗位按学校规定的设岗条件设置。

专业技术岗位共设1581个。

依据省人社厅对《东北财经大学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我校各专业技术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按照1.3∶2.7∶4.8∶1.2的比例设置(见表4)。

3.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工勤技能岗位是指为满足学校教学、科研和日常运行等需要,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和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有利于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有利于提升服务水平。

工勤技能岗位,共设198个。其中二级、三级岗位分别按工勤技能岗位总数的6%和30%设置(见表5)。

4.特设岗位设置

特设岗位是根据我校的发展实际和聘用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照管理权限报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设置的非常设岗位。特设岗位不受我校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下列情况可申请特设岗位:

(1)在承担国家或省重大研究项目和课题过程中,我校现有人员无法满足工作需要,急需引进的国外或省外的高层次人才;长江学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级教学名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等高层次人才。

(2)其他因工作急需确需设置的。

5.未聘待岗人员岗位等级的确定

我校在首次推行人员聘用制过程中产生的未聘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间,按照待岗前所聘的职务职级确定岗位等级。其中,专业技术人员确定本岗位层级的最低等级。未聘待岗人员不占用我校相应等级岗位结构比例数额。在学校出现空缺岗位时,应积极稳妥地安排未聘待岗人员竞聘上岗。

6.延聘人员的岗位管理

我校实行岗位设置后,对按照管理权限批准原延长退休人员,占用学校岗位聘用的,应继续占岗聘用;未占岗聘用、学校又无空缺岗位的,可不占用学校岗位数额聘用。本方案颁布实施后,新批准的延长退休人员,须占用学校岗位数额聘用。

四、聘用办法

(一)首次聘用时,申请应聘在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按本人的现任职务,根据聘用条件,直接在已聘用的专业技术职务层级内选择应聘各级岗位。

(二)首次聘用时,申请应聘管理岗位的人员,属于省编委办核定的机构及领导职数范围内的,按学校聘用的行政级别,直接对应相应的管理岗位等级进行聘用;普通管理岗位人员,一律按科员聘用。首次聘用后,根据岗位空余情况,按规定条件、程序进行岗位级别聘用。

(三)首次聘用时,申请应聘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根据其已聘技术等级并兑现相应等级岗位工资的,本次聘用时,按原聘技术等级聘用;已获得相应技术等级资格未被聘用的,仍按原聘技术等级聘用。首次聘用后,在技术工人岗位工作的工勤人员,根据岗位空余情况,按规定条件、程序进行聘用。

五、岗位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能力或技能要求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聘用条件

1.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和学位,其中:

(1)受聘到三级、四级管理岗位的条件,按组织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2)受聘到五级领导管理岗位的人员,需在六级管理岗位工作3年(含)以上;受聘到五级普通管理岗位的人员,在六级领导管理岗位工作4年(含)以上或在六级普通管理岗位工作7年(含)以上。

(3)受聘到六级、七级、八级管理岗位的人员,需分别在下一级管理岗位工作3年(含)以上,其中:受聘到六级普通管理岗位的人员,在七级领导管理岗位工作4年(含)以上或在七级普通管理岗位工作6年(含)以上;受聘到七级普通管理岗位的人员,在八级领导管理岗位工作2年(含)以上或在八级普通管理岗位工作3年(含)以上;受聘到八级普通管理岗位的人员,在九级管理岗位工作3年(含)以上。

2.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转岗聘用,应在学校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按规定条件和程序,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进行。在首次实施岗位聘用时,学校暂不组织转岗工作。进入规范化管理后,根据工作需要,可考虑相关人员的转岗问题。

(1)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转聘到管理岗位的一般条件:专业技术四级以上可转聘到五级及以下管理岗位;专业技术五级至七级可转聘到六级及以下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八级至十级可转聘到七级及以下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十一级、十二级可转聘到八级及以下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可转聘到十级管理岗位。

(2)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转聘到管理岗位的一般条件:工勤技能岗位三级及以上可转聘到九级普通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四级可转聘到十级普通管理岗位。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转聘到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

(3)在我校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后,原推行人员聘用制时关于打破身份界限按岗聘用的资格条件不再执行。

(三)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国家、省和我校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条件。

2.受聘专任教师(专职科研)岗位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学风、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符合辽宁省和我校关于专任教师(专职科研)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具备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3.我校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层级岗位的具体考核、聘用条件,将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根据岗位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综合因素另行制定颁布。

4.专业技术一级岗位设置的具体条件和审批程序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管理,实行条件、程序、总量控制。岗位核定及聘用由省政府人事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具体按照辽人发[20XX]16号相关规定办理。

(四)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条件

除符合基本任职条件外,主要依据技术等级、任务、表现和工作技能。工勤技能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为: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六、岗位聘用和管理

(一)岗位聘用

1.学校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根据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实际运作和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兼顾各类人员结构现状,合理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按照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开展岗位聘用工作,确保岗位聘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四级(含)以上管理岗位的聘用工作,按照干部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管理岗位五至十级由学校统一组织聘用。

3.专业技术一级岗位人员的聘用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一级、二级岗位由学校组织遴选推荐、上级主管部门评聘。专任教师(专职科研人员)和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三至八级,由学校统一组织聘用;其他各级岗位由各单位和部门按照学校的统一要求,在限定的岗位数额内组织聘用。

4.我校管理机构中的财务处、审计处等须持职业资格证上岗工作的岗位,在本次岗位设置时,纳入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管理。

5.工勤技能岗位的二至三级由学校统一组织评聘。

6.各类岗位聘用的基本程序:公布岗位名称、岗位数量、岗位职责、任职条件,个人提出申请,资格审查,同行评议,聘用公示,公布聘用决定,变更聘用合同等。

7.专任教师岗位实行分类管理。为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各尽所能、各显所长,鼓励教师专注于各自的工作领域,根据岗位任务和性质,教师高级岗位(一级、二级岗位除外)分为教学研究型、教学型和研究型三类。其中,教学研究型教师是学校师资队伍的主体,承担教学、科研的双重任务;教学型教师岗位主要在从事公共课和部分专业基础课教学的单位中设置,适当放宽科研要求外,在教改研究、课程建设等方面对其有明确要求。研究型教师岗位,在保质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的基础上,重点考核其科研成果。

8.受聘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确因工作需要,须在两类岗位上同时任职的,应依据从严控制、规范管理的原则,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批准确定。对经批准同时在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任职的人员,按其执行的岗位工资序列,占相应的岗位数额。

兼任管理职务并且执行管理岗位工资的专业技术人员,从管理岗位转到专业技术岗位后,按照其专业技术水平参照其管理岗位工资标准,合理确定其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管理人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执行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资的,原则上以五级(含)以上领导管理岗位为主。

9.积极探索实行符合学校实际的职员制度,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评定与岗位聘用相结合的用人制度。在有空缺岗位的条件下,学校通过校内公开竞聘和校外公开招聘两种方式补缺。其中新晋升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一般聘用到同层级岗位的.最低级。

10.为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学校对有真才实学、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岗位急需且符合直聘条件者,可在核定的岗位数额内按有关规定直接聘用。

11.新受聘的教职工在试用期满后,属管理人员者按照有关规定确定相应的岗位等级;属专业技术人员者按照岗位条件要求确定岗位等级;属工勤技能人员者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工勤技能技术工五级岗位。

12.公派出国人员在学校批准的期限内保留其工作岗位,逾期未归者不再保留其岗位。学校原则上对未经学校批准因私出国人员的工作岗位不予保留。

13.柔性引进的兼职人员不占单位或部门岗位数,由学校调剂岗位数解决。

(二)聘约管理

1.学校与受聘人员依法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岗位聘用合同应载明单位或部门名称、受聘岗位名称、受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并具备以下条款:(1)岗位聘用合同期限;(2)受聘岗位类型和等级;(3)主要工作职责;(4)薪酬及相关福利待遇;(5)合同变更、终止和解除的条件;(6)违反和解除合同的责任;(7)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2.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可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受聘人员在聘用合同期内,经所在单位或部门同意,可申请应聘学校其他岗位;也可根据规定向学校提出辞聘申请,经学校同意后,解除与学校的聘用关系。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做出相应的变更。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自行终止:(1)聘用合同期满或出现聘用合同所约定终止事项的;(2)受聘人退休、死亡的;(3)用人单位撤销或解散的;(4)受聘人在聘期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出现其他应终止聘用合同事项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1)受聘人在聘期内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2)受聘人造成严重工作责任事故,给单位或部门造成严重损失的;(3)受聘人试聘期考核不合格的;(4)受聘人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5)出现其他应解除聘用合同事项的。

5.学校将区别不同类型、不同等级的受聘人员,实行不同聘用期限的合同管理办法。专任教师、专职科研人员、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以及其它各类各级岗位的聘期一般为3年;管理岗位四级(含)以上岗位的聘期按干部管理权限确定。聘期内发生岗位变动的,原聘期终止时间不变。聘期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其中博士生导师,经本人书面申请、学校审批,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批复后,可在聘用岗位上工作到批准的年龄退休。

(三)岗位考核

1.考核种类及内容。各类各级岗位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主要考核受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工作进展及绩效情况。聘期考核主要考核受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和聘用合同的情况,重点考核工作业绩。

2.考核结果的使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3个档次,其中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5%。年度考核结果记入档案,作为岗位变动、奖惩、工资晋升和聘期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在绩效工资制度未执行前,年度考核结果仍做为核发校内岗位津贴的重要依据。

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转为试聘人员,试聘期一般为6个月。

(四)人事争议

受聘人员与学校因聘用、考核、转岗分流以及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和续订等问题上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申请调解、仲裁或依法提起诉讼。解决人事争议,应遵循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人事争议处理办法另行制订。

七.工资待遇

(一)受聘人员按所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岗位类别未发生变动的,若原薪级工资低于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执行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第二年不再正常增加薪级工资,若原薪级工资达到新聘岗位起点薪级的,薪级工资不变;岗位类别发生变动的,薪级工资按照辽政发[20XX]40号文件有关规定,比照同等条件人员重新确定。

(二)经批准在两类岗位上同时聘用的人员,须根据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学校明确其主要任职岗位,执行主要任职岗位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在岗位等级未发生变动时,执行的工资序列不变。

(三)已按辽宁省工资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原辽宁省人事厅《印发〈关于辽宁省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行政人员实行职务工资的意见〉的通知》(辽人发[20XX]47号)规定的起点职务工资标准所对应岗位(职务)套改了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的行政管理人员,如所聘岗位未发生变动,可继续按起点职务工资标准所对应的岗位执行相应的工资待遇(此规定仅适用于执行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问题,不涉及机构规格、岗位等级及其他待遇问题);实行岗位规范管理后聘任到辽人发[20XX]47号文件规定起点职务工资标准岗位的行政管理人员,按所聘岗位等级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

(四)根据原国家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XX]63号)和辽政发[20XX]40号文件有关规定,享受原岗位(职务)工资待遇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原聘专业技术岗位层级最低等级工资标准。

(五)军队转业干部所聘岗位低于转业时军队原职务对应岗位的,其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执行。

(六)特设岗位的工资待遇,由批准设置岗位的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七)首次实行岗位设置管理时,在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完成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岗位类别或岗位等级发生变动的人员,自辽人发[20XX]15号文件下发之月起执行新聘岗位的工资待遇。

(八)对于20XX年日~20XX年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含已达到退休年龄应办理而未办理退休手续,以及在推聘改革中至20XX年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前退休人员),可参照在岗人员的岗位结构比例、最高等级、条件标准、程序等有关规定,单独进行调整退休待遇。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原聘岗位(职务)层级的等级内调整;管理人员可在原职务(岗位)的上一等级调整;工勤技能人员可在原技术等级的上一等级调整(需获得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

(九)岗位设置完成后,若再发生岗位类别或岗位等级变动,则自聘用的下月起执行新聘岗位的工资待遇。

八、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各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制定、专业技术一级、二级岗位推荐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的决策。

2.学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由组织部、纪委监察处、工会、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一等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岗位聘用实施细则的制订、政策的贯彻落实和解释、全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组织协调、各单位和部门聘用结果的审核工作,负责受理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中的投诉与申诉工作,负责监督各单位和部门在组织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中是否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和程序规范要求,领导干部是否有违纪违规、一行为等。

3.学校分别成立教师岗位聘用委员会、专职科研岗位聘用委员会、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委员会、管理岗位聘用委员会、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委员会,具体负责各类各级岗位考核、评议和聘用的实施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是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的重要内容,既涉及学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又关系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学校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和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确保学校的稳定和发展。

2.岗位设置工作完成后,要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开展各类岗位聘用工作,使学校现有事业编制人员,按照实际聘用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的岗位层级等级。现有事业编制人员数和相应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岗位数与结构比例的单位或部门,要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等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岗位数和结构比例。对尚未达到核准的岗位数和结构比例的单位或部门,要根据学科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状况逐年逐步到位。严格控制高级岗位的聘用数量,要留有一定余地,用于今后选拔和引进高层次人才。

3.学校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应保持相对稳定。根据工作需要,学校可以在核准的限额内做适当调整。对因机构新增、分立或合并须进行重新设置岗位的,或因业务发展确需变更岗位设置的,须向学校申请变更。

4.各单位和部门在聘用工作中,应根据不同岗位承担的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任务以及国家、学校规定的各类岗位基本职责、任职条件等基本要求,结合单位或部门的实际,细化本单位或本部门具体岗位的职责和聘用条件,在制定方案和实施时应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充分发挥本单位或本部门聘用组织和专家教授的作用。学校建立校内外同行专家学术评价制度,对教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高级岗位聘用工作开展学术评价。

5.各单位和部门在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原则。对违反规定一、打击报复、一的,要追究相应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九、岗位设置与聘用程序

(一)岗位设置基本程序

1.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东北财经大学岗位设置方案》,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审批、备案。

2.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对《东北财经大学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批复意见,结合学校现有人员状况,制定符合实际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各类各级岗位聘用实施细则。

3.《东北财经大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各类各级岗位聘用实施细则在广泛征求教职员工意见的基础上,由学校党委常委会集体讨论通过后,由学校发文颁布实施。

(二)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年度岗位聘用工作通知,发布各单位和部门空缺岗位的数量、类别与职责,以及聘用条件等事项。

2.个人填报岗位聘用申报审批表。

3.对于申请直接聘用专业技术一级、二级岗位的人员,依据学校公布的岗位直接聘用条件,向所在单位或部门提出申请,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后,由学校相关岗位聘用委员会审核通过,可确定为推荐人选。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确定推荐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无异议者由学校向上级部门推荐,批复后予以聘用。

4.对于申请评选聘用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人员,依据学校公布的岗位评选聘用条件,向所在单位或部门提出申请,经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审查后,学校相关岗位聘用委员会按程序进行考核,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同意票数达到或超过三分之二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无异议者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评审,批复后予以聘用。

5.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下岗位人员、五级(含)以下普通管理岗位人员、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可直接向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学校岗位聘用工作委员会按程序进行评审,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赞成票数达到或超过三分之二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无异议者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评审,批复后予以聘用。

6.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四级(含)以上领导管理岗位,由上级部门实施考核聘任;五级(含)以下领导管理岗位,由学校党委实施考核聘任。

7.学校或委托各单位和部门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投诉、申诉与监督

(一)学校教职工对聘用程序、聘用结果和考核有异议的,有权提出投诉与申诉。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的投诉与申诉,应进行调查取证,并予以答复。遇有特殊情况的,应及时报学校领导小组研究和解决。

(二)学校与各单位和部门在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中应严格考核、聘用程序,规范考核、聘用工作,考核、聘用工作中应公开透明、公平合理、公正客观。学校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各单位和部门在组织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中是否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和程序规范要求,领导干部是否有违纪违规、一行为等。

十一、附则

(一)我校非省管编制人员的考核、聘用工作可参照本方案执行,但所聘人员不得占用上级主管部门核准批复的岗位数。

(二)本方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时,按新的规定执行。本方案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方案由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凡以前学校规定与本方案相抵触的,按本方案执行。

篇9: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了深化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我院人事制度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参照广西医科大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结合我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岗位设置方案》(桂医大一附院报[20XX]1号)及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

1.附院编制在岗的医院正式职工;

2.20XX年日以后离退休的人员;

3.20XX年后来院工作待入编职工。

二、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4.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用人效益,充分调动全院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5.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我院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通知单,严格执行岗位类别、层级和级别的核定数,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按聘用程序完成岗位聘用和管理,平稳推进医院岗位设置管理的各项工作。

(二)基本原则

6.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学校的指导标准为指导,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现岗聘用,动态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的岗位总量情况

我院岗位设置总数:2156个(首次岗位设置按照医院在编人数设立),分三类: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岗位。其中管理岗位194个,占9%;专业技术岗位1876个,占87%;工勤技能岗位86个,占4%。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设置总数的87%。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是卫生系列,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1688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90%。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为档案、会计、审计、统计、工程等其他专业技术系列。

(一)管理岗位的数量、等级

总数194个,占医院岗位设置总量的9%。其中:五级2个,六级11个,七级92个,八级64个,九级18个,十级7个。

7.医院领导岗位13个。其中:五级职员2个,六级职员11个;

8.内设机构领导岗位75个。其中:七级职员25个,八级职员50个;

9.普通管理岗位106个。其中:七级职员67个;八级职员14个,九级职员18个,十级职员7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的数量、等级及比例

总数1876个,占医院岗位设置总量的87%。其中:

10.高级专业技术岗位56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0%。

(1)正高级岗位15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8%。按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1:3:6的比例设置,其中:二级岗位15个,三级岗位45个,四级岗位90个。

(2)副高级岗位41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2%。按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2:4:4的比例设置,其中:五级岗位83个,六级岗位165个,七级岗位165个。

11.中级岗位84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5%。按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3:4:3的比例设置,其中:八级岗位253个,九级岗位338个,十级岗位253个。

12.初级岗位46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5%。按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5:5的比例设置,其中:十一级岗位235个,十二级岗位234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的数量、结构及比例

总数86个,占医院岗位设置总量的4%。其中:技术工一级2个,技术工二级3个,一级、二级岗位总数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5%;技术工三级26个,一级、二级、三级岗位总数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35%;技术工四级34个,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40%;技术工五级21个,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25%。

四、成立岗位聘用管理领导工作组织

13.成立由医院负责人为组长的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岗位设置办公室”)。成立医院3个岗位设置聘用管理工作委员会。

(1)负责医院岗位推荐、评审、聘用、管理和考核工作,制定医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2)制定医院各类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3)制定各类各级岗位说明书。

以上三个实施材料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提交医院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经医院党委会、行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14.成立各科室岗位聘用管理工作组。负责各科室申报人员的资格初审和推荐、岗位聘用的履职考核工作。

15.成立医院岗位聘用监督和争议调解工作委员会,负责医院岗位设置的监督和岗位聘用工作中的争议调解。

五、岗位聘用

(一)各类岗位职责与聘用条件

16.各类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和医院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品行、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

(3)具有团结协作、爱岗敬业精神;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7.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

18.各类岗位职责与聘用条件

见附件:1、2、3。

(二)聘用基本原则与方法

19.医院聘用人员,应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根据国家和我区有关规定,以及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0.医院要严格按照岗位的职责和任职条件,按照不低于国家、自治区规定的基本条件的要求聘用人员,人员结构不得突破经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岗位等级。

21.在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时,按照“先入轨、后完善”的方法,使事业单位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进入对应的岗位并兑现待遇,现有人员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考虑到这些人员已经聘用到这个岗位并兑现了工资,为稳妥起见,可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的等级岗位,然后依有关政策规定,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等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应根据医院发展需要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年逐步到位。

22.医院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兼任的(简称“双肩挑”),须按学校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并按其所在主体工作岗位进行管理。可以聘为“双肩挑”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四个基本条件:一是确属工作需要,二是具备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三是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是完成本专业技术岗位所规定的职责任务。具体任职条件参照学校要求确定。“双肩挑”人员同时占本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岗位数量。因“双肩挑”人员占用两个岗位而造成单位所需岗位数量超出核准岗位数量的,在首次岗位聘用中按超结构比例处理。能由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兼职完成管理工作的,一般不再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专门从事管理业务的工作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占用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的管理人员应明确其具体的专业技术岗位,并完成该岗位专业技术工作的职责和任务。

(三)聘用基本程序

23.公布医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24.个人申请。个人根据自己具备的条件、岗位要求,向所属的各科室岗位聘用管理工作组提出岗位申请。其中,在管理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请专业技术岗位时,需向相应所属的各科室岗位聘用管理工作组申请。20XX年1日以后退休的职工,向工会离退休职工管理办公室提出岗位申请。个人申请时,须填写《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首次岗位设置个人申请表》、《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岗位设置职工信息统计表》、《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聘用人员花名册》的相应表格,并将相关资格证书和荣誉证书等材料交由所属各科室岗位聘用管理工作组查验。

25.资格审查。各科室岗位聘用管理工作组负责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审查的内容包括:基本情况、是否符合基本任职条件和具体任职条件等;审核个人填报的《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首次岗位设置个人申请表》、《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岗位设置职工信息统计表》、《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聘用人员花名册》;审核个人提交的证书、论文及相关材料原件,并在复印件署名已核,将审查情况和审核后的《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岗位设置职工信息统计表》、《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聘用人员花名册》、个人提交的证书、论文及相关材料复印件分类按序号报送岗位设置办公室。

26.评审推荐

(1)管理岗位。岗位设置办公室汇总各类管理岗位初步名单后,提交医院管理岗位聘用管理工作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推荐各等级名单。

(2)专业技术岗位。岗位设置办公室汇总各类专业技术岗位初步名单后,提交医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工作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推荐各等级名单。

(3)工勤技能岗位。岗位设置办公室汇总各类工勤技能岗位初步名单后,提交医院工勤技能岗位聘用管理工作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推荐各等级名单。

27.确定各类别、层级、等级名单

医院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各岗位聘用管理工作委员会评审、推荐的名单(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由上级部门审批)。

28.院内公示。医院的岗位推荐、评审的情况,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29.签订合同

医院与各岗位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人员聘用制度。

(1)医院各类岗位的聘期一般为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个聘期,聘期签至退休当月。

(2)医院与受聘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的条件等内容。

(3)管理五、六级岗位,由学校负责管理。其他岗位由医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4)聘用合同的续聘和解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六、聘期管理与考核

医院各类岗位人员的聘期为3年。聘用周期结束后,需重新参加竞聘,医院将适时制定各类岗位人员相应的考核办法和程序,岗位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用期满考核。年度考核时间为每年12月,聘用期满考核由岗位设置办公室统一安排。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聘期考核的参考依据,聘期考核作为续聘的主要依据。岗位业绩考核分四个等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年度考核定为基本合格的,限期改进;定为不合格或者连续两年定为基本合格的,应予低聘;聘期考核定为合格以上的,报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可以续聘;没有参加考核或受党纪政纪处理的人员,其岗位等级按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实施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说明

30.医院三类岗位人员岗位之间的“转聘”问题。医院纳入岗位设置范围的人员在三类岗位之间的转聘,是指工勤人员聘用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或工勤技能岗位,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到管理岗位或工勤技能岗位。

在首次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中,已由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按现聘(任)岗位聘入相应岗位。首次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之后,医院在相应岗位出现空缺时,根据工作需要,三类岗位人员可以转聘。在岗位转聘工作中,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竞聘上岗。转聘岗位的人员,必须符合拟任岗位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等相应条件,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必须符合准入控制的要求。

31.20XX年以后退休的职工岗位设置管理实施问题。20XX年工资制度改革后至医院首次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完成,期间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比照医院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条件,重新确定其相应岗位等级(其工龄和任职年限计算到退休时,退休时间不变)。退休人员的岗位设置不占医院岗位设置指标。退休人员岗位等级发生变化的,可按新确定的岗位等级与医院在职人员同步调整和兑现退休费;岗位等级没有发生变化的,退休费不变。

32.受聘人员在聘期内岗位发生变动问题。医院每年核定一次岗位,如出现岗位空缺,则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以及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医院将及时变更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调整岗位职责和工资待遇。

33.不在岗人员岗位设置管理实施问题。经批准的因公不在岗人员(如公派出国留学、自费出国留学、外出进修学习、攻读学位、借调和挂职等),可按照程序竞聘相应岗位。

八、工作要求

34.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是事业单位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措施,也是推进医院建设和发展的内在动力,关系到全院职工的切身利益和个人发展,政策性强,涉及面宽,要求高,难度大。因此,全院各级组织要认真学习、宣传这项改革的目的和意义,领会政策精神实质。

35.在岗位设置管理中,要拓宽民主渠道,做好民主管理工作,发挥工会、职代会的等各级组织作用。

36.各部门、各科室要精心设计,严密组织,按章办事,层层把关,按照医院的统一部署,做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岗位设置工作顺利进行。

37.各部门、各科室加强工作监督,遵守工作纪律,对在岗位设置管理中出现的营私舞弊、弄虚作假、学术一、诽谤他人进行打击报复等行为,一经发现,医院将对当事人给予严肃处理,同时对当事人所在的科室责任人给予行政问责。监督和争议调解工作委员会受理全院职工的实名投拆,医院将为投拆人保密,维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九、附则

(一)本实施方案自20XX年8月起施行。

(二)本实施方案如有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不一致的,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

(三)本实施方案由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10: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深化我院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实现我院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岗位设臵方案及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通过推行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我院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原则: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广东省的相关文件,先入轨、后完善,循序渐进、逐步到位。首次聘用中,在册正式职工按现有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妥善处理好在聘用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以岗位设臵为基础,按岗聘用,规范管理。

(三)稳慎实施原则:平稳实施,稳步推进。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掌握情况,认真听取多方意见,坚持科学论证,充分考虑学校现状,做好政策衔接,严格按照工作程序,顺利完成岗位管理与聘任工作。

三、岗位设臵情况

我院拟设岗位总量283个,其中管理岗位57个,占岗位总量的20%;专业技术岗位211个,占岗位总量的75%;工勤技能岗位15个,占岗位总量的5%。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为教师系列,设臵岗位18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86。3%;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分别为工程实验、图书资料、档案管理、会计审计、医疗卫生、研究、编辑出版、电化教育系列,设臵岗位2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13。7%。

(一)管理岗位等级、数量、名称管理岗位拟共设57个,占岗位总量的20%。其中,三级岗位0个,四级岗位2个,五级岗位4个,六级岗位18个,七级岗位19个,八级岗位9个,九级岗位3个,十级岗位2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名称专业技术岗位拟共设211个(其中辅系列29个),占岗位总量的75%。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74个(辅系列岗位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35%。

1、正高级岗位10个(其中辅系列0个)分别为,二级岗位1个(其中辅系列岗位0个);三级岗位3个(其中辅系列岗位0个);四级岗位6个(其中辅系列岗位0个)。

2、副高级岗位64个(其中辅系列9个)。分别为,五级岗位13个(其中辅系列岗位0个);六级岗位26个(其中辅系列岗位4个);七级岗位25个(其中辅系列岗位5个)。

3、中级岗位95个(其中辅系列14个)。分别为,八级岗位29个(其中辅系列岗位4个);九级岗位38个(其中辅系列岗位6个);十级岗位28个(其中辅系列岗位4个)。

4、初级岗位42个(其中辅系列6个)分别为,十一级岗位21个(其中辅系列岗位3个);十二级岗位21个(其中辅系列岗位3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名称工勤技能岗位拟共设15个。其中,技术工一级0个,技术工二级0个;技术工三级岗位6个;技术工四级岗位3个;技术工五级岗位5个;普通工岗位1个。

四、岗位任职条件

(一)三类岗位任职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申请竞聘专业技术岗位应具备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6、实行执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应符合执业资格的要求;

7、受聘教师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良好的学风、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具备与履

9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或符合学院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8、确因工作需要,由专业技术岗位交流到管理岗位的人员,可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本人条件,可聘任相应的管理岗位职务;由管理岗位交流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根据专业技术聘任管理规定及本人条件,可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管理岗位职责与申报条件

1、学历条件:

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资历要求:

(1)五级职员岗位,须在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

(2)六级及以下职员岗位,须分别在下一级职员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

(3)七级、八级职员岗位,一般应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4)九级职员岗位,一般应在十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具体各管理岗位的职责和聘用条件详见各管理岗位的《岗位说明书》。

(三)教师系列岗位任职条件

1、教授三级(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任职条件(见附件1)

2、教授四级岗位(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任职条件(见附件1)

3、副教授一级岗位(专业技术五级岗位)任职条件(见附件2)

4、副教授二级岗位(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任职条件(见附件2)

5、副教授三级岗位(专业技术七级岗位)职责与申报条件(见附件2)

6、讲师一级岗位(专业技术八级岗位)任职条件(见附件3)

7、讲师二级岗位(专业技术九级岗位)任职条件(见附件3)

8、讲师三级岗位(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任职条件(见附件3)

9、助教一级岗位(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任职条件(见附件4)

10、助教二级岗位(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任职条件(见附件4)

(四)教辅系列岗位任职条件教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包括工程实验、图书资料、档案管理、会计审计、医疗卫生、研究、编辑出版、电化教育系列等专业技术岗位。

1、教辅系列副高二级岗位(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任职条件(见附件5)

3、教辅系列副高三级岗位(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任职条件(见附件5)

4、教辅系列中级一级岗位(专业技术八级岗位)任职条件(见附件6)

5、辅系列中级二级岗位(专业技术九级岗位)任职条件(见附件6)

6、辅系列中级三级岗位(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任职条件(见附件6)

7、辅系列助理一级岗位(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任职条件(见附件7)

8、辅系列助理二级岗位(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任职条件(见附件7)

9、辅系列员级(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任职条件

相关专业大专毕业,服从工作安排,在对应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五)工勤技能岗位职责与任职申报条件受聘工勤技能岗位者,应完成技能操作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职责,不断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满足教学科研和日常运行等需要。按照人事改革的要求,学校后勤要逐步实行社会化服务,一般性劳务工作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学校不再设臵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竞聘对应等级的工勤技能岗位:

1、技术工二级岗位,须在本工种技术工三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技术工三级岗位,须在本工种技术工四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技术工四级岗位,须在本工种技术工五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4、技术工五级岗位,须在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或见习、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具体各工勤技能岗位的聘用条件详见各工勤技能岗位的《岗位说明书》。

五、竞聘与聘用

(一)公布岗位设臵实施方案:公布岗位设臵实施方案及各岗位的《岗位说明书》。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向所在部门、系(部)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各部门岗位设臵工作组对本部门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三)竞聘:

1、各部门岗位设臵工作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提出初步聘用意见报学院组织人事处。

2、初次岗位竞聘时,根据具备的专业技术资格,均可以进入相对应技术岗位的最低等级。

3、达到各专业技术岗位3级、5级、6级、8级、9级、11级、12级基本要求的,以及初次岗位竞聘后,专业技术职称晋升的,学院岗位设臵管理领导小组对其工作绩效(教学、科研、社会实践能力等)进行比较,得分高的优先聘用对应等级。

(四)确定拟聘人员:学院聘用工作组讨论确定聘用名单,报学校岗位设臵和聘用领导小组批准。

(五)公示:聘用结果在校园网公示7天。

(六)报批与核准:报省教育厅审核,省人社厅核准。

(七)签订聘用合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六、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我院岗位设臵实施方案顺利进行,成立学院岗位设臵和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耿静超、张德扬

副组长:李映强、李建辉、肖智远

成员:叶国新、宋亚光、陈斌、宋新辉、罗泽榕、熊飞、张岐、陈楚瑞、邱广林、吴霞、曾纪瑶、卢汝新、陈爱军、叶其蓝、戴远威、李素珍、郭梓仁、黄俐晔、廖娟妹、邹月、石大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负责岗位设臵和人员聘用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人员组成如下:

主任:李建辉(兼)

副主任:罗泽榕成员:方秀英、周礼、梁惠梅、李小梅办公室设3个聘用工作组,分别是教学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组、教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组、管理和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工作组,负责学院工作人员的岗位聘用工作。人员组成待定。

各部门成立相应的岗位设臵和人员聘用工作组,部门正职、系(部)主任任组长,人员组成为部门领导及相关骨干教职员工,其中系(部)岗位设臵和人员聘用工作组组成人员不少于5人(各部门于20XX年12前将本部门岗位设臵和人员聘用工作组名单报组织人事处)。

为保证学院岗位设臵和人员聘用工作公正、公开、公平的进行,学院成立岗位设臵与人员聘用工作投诉与申诉工作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宋亚光

副组长:陈斌

成员:陈楚瑞、郑庆光、郭浩东

(二)工作职责

岗位设臵和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岗位设臵与人员聘任管理的领导和决策工作,执行学院党委会的决定。下设办公室,负责岗位聘用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岗位设臵与人员聘用工作投诉与申诉工作组,受理岗位设臵及人员聘用过程中教职工提出的投诉与申诉工作。各部门的岗位设臵和人员聘用工作组,负责本部门岗位设臵和人员聘用的初审、推荐及上报等工作。

七、实施步骤

我院岗位设臵及人员聘用工作总体安排是:20XX年底完成岗位设臵和人员聘用工作,具体步骤实施如下:

(一)20XX年成立学院岗位设臵和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二)20XX年成立学院岗位设臵与人员聘用工作投诉与申诉工作组、成立各系列聘用工作组。

(三)20XX年——20XX年中旬召开各类人员座谈会,讨论实施方案、各类岗位聘用条件等。

(四)20XX年底召开全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和建议。

(五)20XX年初提交学院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并上报省教育厅及省人社厅。

(六)20XX年中旬展开宣传动员,公布实施方案及岗位职责、聘用条件,各部门编写岗位说明书。

(七)20XX年下旬应聘人员向各部门、各部系(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八)20XX年底各部门岗位设臵和人员聘用工作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报学院组织人事处。

(九)20XX年初各系列聘用工作组进行评议,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十)20XX年中旬报学院岗位设臵和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和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

(十一)20XX年下旬公示。

(十二)20XX年底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实施过程中需要说明的其它问题

(一)学院设“双肩挑”的岗位有: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分管科研副院长、教务处处长、科研处处长、财务处处长。

(二)首次岗位聘用时,管理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且按现专业技术职务兑现待遇的,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可纳入专业技术岗位。

(三)技术工人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并能完成本岗位工作任务的,经考核合格者,若工作需要可聘任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四)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不足一个聘期的,优先考虑聘用。

九、附则

(一)本实施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学院原有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二)本办法由学院岗位设臵与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教学效果评价等级由学院教务处和督导办负责解释,科研情况等由学院科研处负责解释)。

附件:

1、教授三级(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任职条件

2、教授四级岗位(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任职条件

3、副教授一级岗位(专业技术五级岗位)任职条件

4、副教授二级岗位(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任职条件

5、副教授三级岗位(专业技术七级岗位)职责与申报条件

6、讲师一级岗位(专业技术八级岗位)任职条件

7、讲师二级岗位(专业技术九级岗位)任职条件

8、讲师三级岗位(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任职条件

9、助教一级岗位(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任职条件

10、助教二级岗位(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