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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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心得

《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是维持党支部日常工作和运行的准则。“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基层党员干部一致认为:党支部作为联系党和人民群众最直接的纽带,基层党员干部在党支部建设中的力量不容小觑。唯有坚持《条例》,基层党员干部方能在日常工作中为群众打造一个富有组织力的战斗堡垒、创造一个和谐友善的执政环境。各级党支部成员纷纷主动潜心学习和严格遵守《条例》,将规则内化于心,同时压实责任,创新举措落实《条例》,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把抓好党支部作为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

要想执行好《条例》,建议做到如下几点:创新学习方式,做到“一个声音说话”。对《条例》走马观花式的阅读,内容理解不够使得很多党员干部对《条例》解读存在偏差。因此,可开展《条例》知识竞赛,定期现场组织党员干部闭卷考试,将考试分数大公开,赏罚分明,如此能够倒逼党员干部主动投入理论学习并及时更新知识库。树立正反典型,力争“一把尺子量到底”。个别党支部仍存在创新意识不够、组织基本活动未按期开展、党员教育方法手段欠缺等问题。因此,要旗帜鲜明地树立正反典型,赏罚分明,让广大党员干部明白什么是高压线不能碰,将全面从严治党延伸至各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强抓支部的良好态势。

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通知指出,《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从严管理干部,总结吸收党的从严管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新经验新成果,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体制机制、内容建设、日常管理、利用审核、纪律监督等加以规范完善,是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各级各类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基本遵循。

鄙人看后深有感触,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是发展选人用人的基本生命线,干部人事档案重在使用,俗话是“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时,审议《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意见》,强调要着眼“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着眼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眼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努力建设一支忠实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适应新使命新任务新要求、经得起风浪考验,数量充足、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队伍。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是关系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任务。

人事档案工作是一项默默无闻的工作,不像其他工作那样容易引入注意,也不容易取得明显成绩。长期以来,相当一部分人员包括部分领导干部对人事档案丁作的认识存在一些误区,认为人事档案工作就是抄抄写写、保管的事务性工作,不是单位的主要工作,不能给单位创造经济效益,只要“守好摊”,不丢失,不泄密,能应付外调、查档就行了。因此。一些单位领导往往容易忽视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未把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由此形成“说起来重要,排起来次要,忙起来忘掉,用起来需要”的状况。这样会导致人事档案工作长期处于被动应付的状态,难以高质量地为干部队伍建设服务。“得人者兴,失人者崩。”新时代的干部肩负着总书记赋予的光荣使命,因此建设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迫切需要大量优秀年轻干部挺身而出、主动担当、贡献力量。也迫切的需要把干部人事档案这项工作真真切切开展好,落实好。

学《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浅思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旨在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对于基层管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条例第一章第五条对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应遵循的原则给予了分条描述。在认真学习了《条例》后,个人有着深刻的体会,认为其中要求遵循的原则中后三条对于乡镇(街道)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更有重大作用并可细化实施。

一是要完善层级系统,全面管理。建立完整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层级层级系统,对于乡镇(街道)来说,可以考虑领导班子成员牵头,组建层级分明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管理线。加强队伍建设,档案管理人员选择政治坚定、坚持原则、忠于职守、甘于奉献、严守纪律的党员代表担任,选取各级领导层层管辖,互相制约。使干部人事档案处于全面严格的管理制度之下,真正做到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是要因地制宜为本,出台细则。《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是中央出台的对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的文件,基层应该因地制宜,细化内容,出台相关内容,助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有序推进。如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的基础上细化档案内容和分类,做到干部人事档案内容更加丰富和完善,以便于日后的利用。

三是要注重日常管理,防患未然。干部人事档案的日常管理中较为重要的几个点是保管、转递、信息化、统计和保密。基层更要注意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要求,建立和维护科学合理的档案存放秩序,按相关要求建设档案库房等,做到专人专管。基层更要确保转递干部人事档案按要求通过机要交通或安排专人送取。另仍需加强技术手段完善,提高档案信息化的效率。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的出台,为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各级各类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必将有力解决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力促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各地应紧跟党中央的脚步,因地制宜,细化原则,促《条例》在基层落地生根。

篇2:学习《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心得

中共中央政治局9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支部组织专门学习,深有体会。

一、《条例》为党支部建设指明了方向

《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按照条例要求可以全面提升基层党支部的组织体系建设,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作为基层党支部,长期以来党的组织功能弱化、政治功能弱化,从而影响到了党长期执政的基础,特别是基层党支部对组织党员方面缺乏主动性积极性,使党员游离于组织之外,对组织没有归属感,对党员的权利义务认知不清,对党纪党规熟视无睹,从而导致党员干部的党员意识不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清,出现许多违反党纪党规甚至法律从而受到严惩的党员干部。《条例》的出台为党支部建设指明方向。

二、党支部功能进一步加强

《条例》要求推动党支部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这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党支部的职责。党支部作为基础党组织的细胞,应该认清职责,对教育党员、管理党员责无旁贷,同时要及时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及时提醒帮助,使其严格按照党章级上级党委的要求履行党员职责,对党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安全对党员进行全面考核,使党员成为带头人、引路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新时代焦裕禄式的干部,吃苦在前、行动在前,迎难而上,做新时代合格党员、优秀党员、模范党员。

新《条例》学习有感

近日,中国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对干部工作的体制机制、内容建设、日常管理、利用审核、纪律监督加以规范完善。

中央印发《条例》,目的是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十九大以来我们确立了新时代我们党的组织路线,对落实好干部标准和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做出重要的部署,这些都需要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从制度层面做好系统谋划、全面部署。从制度建设方面扎紧,我们应该知道,干部的人事档案对于干部的选拔任用管理和培养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近年来,干部人事档案涂改造假等问题,严重损害了档案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我们迫切需要从制度建设方面入手去扎紧制度的笼子,防止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滋生。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人事部门在选人用人档案关、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应用、推进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积累了一些好经验好做法,我们应当将这些好的做法推广开来,用制度的形式加以明确,切实的推动我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改革落实到实处,取得成果。《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的出台和实行,让我们在以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方面有了模板,对于以偶后更好的开展人事档案工作提供了制度上的支持和要求。

干部人事档案是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使我们党教育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干部和公务人员的重要基础,而《条例》的出台为我国干部档案管理提供了一个可以遵循的依据,对于解决我国档案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提供方案。

“制度建设是治本之策,制度执行是关键所在。《条例》为新时代从严管理干部提供了坚定的制度保障,制度的执行需要每一名党员干部从严从实对待,需要每一个组织人事干部不忘初心使命,通过实际行动严格执行,为党和国家管好干部、选好干部、用好干部,共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努力前行。

篇3:学习《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心得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重要制度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了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取得了明显成效。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要求各级党组织必须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

《条例》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规定了“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并对其频次、内容、程序等作出具体规范,确保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能够经常开展、取得实效。

同时,要把《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行政学院)教育课程,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培训工作。要将《条例》学习贯彻情况纳入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中央组织部将举办学习贯彻《条例》示范培训班,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落实,确保各项规定得到贯彻执行。

相关文章

篇4:有关《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心得

《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心得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的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它主要依托党支部、党小组开展活动。主要形式有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以及党课、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先进党员和党组织等。

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正所谓正人先正己,党员领导干部需要严格自律“四个注重”。一要注重自觉同特权思想现象作斗争,从自己做起,从身边人管起,从最近身的地方构筑起预防和抵制特权的防护网。二要注重选人用人上把握好方向、守住原则,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带头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三要注重防范被利益集团“围猎”,坚持公正用权、谨慎用权、依法用权,坚持交往有原则、有界限、有规矩。四要注重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对当忠诚老实,党员、干部决不能以任何借口而拒绝监督,党组织也决不能以任何理由而放松监督。

做政治的明白人,对党绝对忠诚,始终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真正做到头脑始终清醒、立场始终坚定。这是《条例》赋予我们的使命和要求。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是促进党员学习,提高党员素质,促使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措施;是维护党员队伍纯洁性,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的重要手段。这既是党的一贯传统,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对党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壮大,充分发挥党的战斗堡垒和政治核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目的是要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推动全国各级各类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与时俱进,权威深刻。《条例》融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明确了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落实好干部标准和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从制度层面作出系统谋划、全面部署。明确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严把选人用人档案关、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应用、推进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力促以制度创新推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各项改革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定位精准,注重效用。《条例》明确了新时代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定位,提出了干部人事档案是党的重要执政资源,始终服务广大干部人才、服务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服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注重完善分级负责、集中管理体制,打造政策统一、相互衔接、有机配合的工作新格局,形成以宏观指导和原则要求为主,兼顾实际操作的党内法规;完善并丰富档案内容,注重收集体现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等方面的材料,增加了档案信息化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要求,为全面历史辩证地评价干部提供翔实的档案信息。

设计规范,要求严格。《条例》明确了适用范围,并针对不同类别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问题,在工作机制方面做了详实规定,用以推动形成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新引领,全国各级各类人事档案管理政策融通、机构联通、流转畅通的新模式;对于近年发现的干部人事档案涂改造假等问题,《条例》从制度建设入手,对问题进行研究解决,树立档案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从根本上铲除干部人事档案造假等问题存在的条件和土壤;新设专章明确档案工作纪律和监督要求,细化责任分工,强化责任担当,为全面规范档案“建、管、用”进行了制度规范。

《条例》的出台,为全国各级各类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提供了基本标准规范,将有力解决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助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有感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和管理干部,全面、从严、系统地规范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各级各类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提供基本遵循。

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条例》指出,干部人事档案是教育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干部和评鉴人才的重要基础,是党的重要执政资源,属于党和国家所有。作为一名从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基层组工干部,在学习了《条例》后我深刻的感受到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不断在政治上提高站位,在思想上时时警醒,筑牢精神之坝,严格按程序办事,按规定管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立足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岗位,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

二是严格工作标准。《条例》规定了干部人事档案的主要内容和分类,并就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提出了要求。在我们日常管理和工作中,我们要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对档案内容进行分类,在档案数字化的过程中,我们要始终坚持强化标准理念、把控环节流程、执行技术规范、保证工作质量,确保人员基本信息准确,目录录入规范、原始图像与纸质档案一致。

三是发挥服务作用。《条例》指出:干部人事档案利用工作应当强化服务理念,严格利用程序,创新利用方式,提高利用效能,充分发挥档案资政作用、体现凭证价值。我们在档案管理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档案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作用,做到凡提必审、凡转必审、凡进必审,严格执行干部任前审核制度,在换届中做到凡考察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必审,凡干部公示信息必核,凡发现档案造假的必查,有效保证干部工作的准确性、公平性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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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学习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支部工作会议的法规。它对支部多个不同领域进行了界定,进一步将支部工作制度化,有利于进一步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推动支部建设全覆盖、全渗透。《条例》中指出,党支部设置一般以单位、区域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党中央想要发展,离不开千千万万的基层党支部这一基础单元,要吸收优秀人才,就需要建强、建好基层党支部,为党的肌体注入健康、新鲜、有活力的血液。只有真正做到基层党支部的全覆盖,才能让党组织的力量常随百姓身边。

推动支部体系的完善。党支部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础。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把党支部建设放在突出的位置,能够带动党员充分发挥自身主体作用,对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推动支部工作的开展。条例规定了不同领域党支部结合实际,分别承担各自不同的重点任务,标明了各类机关党支部不同的工作重点。杜绝千篇 一律的工作方式,开展更加适合支部工作的工作。基层党建工作需要建立严明的体制机制,划分岗位,明确责任,让每个党员认清“糊涂账”的危害,主动承担责任,这是新时代中国对党支部、党员干部的要求,能够督促党员干部成长为一名优秀的党员。

篇6:学习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从组织设置、基本任务、工作机制、组织生活、党支部委员会建设、领导和保障等方面对党支部的工作方式以及工作内容进行了说明,细化了工作分工和责任,有利于从严治党的实际践行,有助于基层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为新时代下党支部的完善、党组织工作的扎实推进提供了标准。

通过学习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我们既能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又能提高对于党支部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提高综合素质。作为组织相关的工作人员,我们应该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不断学习,在学习中认识到自身的缺陷,认识到工作中的不足,结合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要求,严格规范各个党支部,严肃党组织环境,完善工作制度。通知指出,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章要求,既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又体现基层创造的新做法新经验,对党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我们要紧跟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要求,在打好基础的前提下,发挥创造性思维,推进新的发展。

篇7:学习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

10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过个人自学,我对《条例》的印发有以下几点心得:

一、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重视党支部、善抓党支部,是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成熟的重要标志。每名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党的工作落实必须要落实到每个支、每名党员。《条例》的发布,进一步明确了党支部建设的突出位置,对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有重要意义。

二、对我们工作的帮助。《条例》详细介绍了党支部设置标准、成立要求、换届程序等,规定了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和基本任务,明确了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的会议要求,以及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的主要内容等,对日后工作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作为一名基层党务工作者,我将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并引导党员深入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增强下属支部党员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

篇8:党支部工作条例

最新党支部工作条例全文

一、总则

第一条 党支部在校党委领导下,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按照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任务,结合支部的实际,开展各项工作。

二、工作任务

第二条 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和校党委的要求,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制定支部的年度和学期计划,或短期工作要点,并负责实施。

第三条 领导和组织所在部门的教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行形势任务教育,与部门行政领导一起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工作。

第四条 制定并落实切实可行的党员党性、党纪、党风教育计划,不断提高党员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教育引导党员带头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

三、制度建设

第五条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即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上好党课。

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领导机关,凡属党内重要问题都应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支部党员大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需要可随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讨论制定支部工作计划;讨论和决定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和决定对犯有错误的党员的纪律处分;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和优秀党员;讨论和决定支部其他重要问题。支部委员会应对支部党员大会认真作好准备;要发扬民主,集思广益;支部党员大会形成决议应通过表决,一旦形成决议,每个党员都要无条件执行;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建立会议台帐。

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1至2次,主要内容:讨论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校党委的指示、决议,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发挥保证监督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讨论研究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讨论研究思想政治工作;需要支委员会讨论的其他问题。每次会议都应有明确的议题和讨论结果。要认真做好记录。

党小组会每月召开2次。主要内容:组织党员政治学习,提高党员的思想水平和政治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员每月一次向党小组汇报学习、工作、思想等情况,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研究围绕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并落实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的措施。党小组长要认真准备,组织开好会议;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组织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党纲、督促党员按照党员标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组织党员和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校党委组织的党课教育活动,也可单独组织党课教育。

第六条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支部要严格执行党委的统一部署,搞好一年一度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第七条 建立党员责任区制度,认真做好党小组 每月一次 和党支部 每季一次 检查考核工作,使党员责任区工作落到实处。

第八条 报告工作和请示汇报制度。支部委员会按季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支部全体党员的批评和监督,支部委员会改选时,也必须向支部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

党支部对自己职权范围内的总是要独立负责地解决,但在遇到重大问题或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时,应及时请示校党委。支部还必须按年度向党委汇报工作,特殊情况下应及时汇报。

第九条 密切联系群众制度。支部要经常听取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意见,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党员要有确定的联系对象,支部要建立党员联系群众台帐。

四、组织建设

第十条 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建立党的积极分子队伍,制定培养、教育、发展规划,指定专人作申请入党同志的培养联系人。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台帐和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台帐。

第十一条 建立党支部委员会责任制。支部委员会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委员要各司其责,凡属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都必须集体讨论决定。

1、支部书记职责:

(1)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对上级的指示、决议和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决议的贯彻和检查。

(2)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认真向党员传达、贯彻上级的决议、指示,定期研究支部的工作,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3)制定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工作总结,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抓好支委会成员和党员干部学习,开好支委会,加强团结,协调工作,充分发挥支委会集体领导的作用。

(5)全面掌握了解党员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党内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6)经常与支部委员会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相互配合,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2、组织委员会职责:

(1)检查、督促各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协助支部书记制定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按照党章规定,做好吸收党员的各项具体工作。做好预备党员的考察工作,按期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3)按时收缴党费,定期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4)协助支部书记和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委教育。负责支部的纪检工作。

3、宣传委员职责:

(1)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路线,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政治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开展宣传教育。

(2)围绕学校各个时期的工作任务,提出学习计划并组织好各党员小组的学习。

(3)负责收集各党小组、党员的先进事迹,及时总结、宣传和交流。

(4)及时了解党员各个时期的反映,并积极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4、党小组长职责:

(1)主持召开党小组会,组织党员学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完成支部布置的工作任务。

(2)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向支部反映汇报党员的意见和要求。

(3)关心群众、团结同志、及时向支部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党员为群众做好事。

(4)协助支部做好入党分子的培养考察和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5)按时收缴党费。

五、其它

第十二条 认真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督促党员用好《党员手册》。

第十三条 坚持支部工作月报制度。

党支部一般程序

1.向上级党委写出建立党支部的请示。请示的内容包括:建制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所建党支部的性质;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数和委员设置方案等。

2.上级党组织批准建立党支部以后,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

3.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等额提名或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4.向上级党委写出党支部委员会组成的请示。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选举支部委员会的依据;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简要情况,包括时间、出席大会的党员情况、候选人名额与应选人名额差额情况、选举结果等;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书记;副书记的情况以及党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

5.上级批复。党支部委员会开始工作,履行自己职责。

一般设书记、副书记及委员。由支部的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两或三年。一般正式党员三人以上,五十人以下的单位可设立党支部。

篇9:电力生产调度工作条例试行

电力生产调度工作条例(试行)

电力生产调度工作条例(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组织形式和人员配备

第三章职责与权限

第四章工作制度

第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网管理,进一步健全生产调度工作。更好地汇集和分析生产情况,使生产调度成为各级领导在指挥生产上的参谋助手,以适应电力工业发展的需要,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生产调度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帮助领导了解生产情况,积极贯彻执行电力生产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发供电计划,并配合有关部门全面地、安全优质经济地完成发供用电任务。

第三条生产调度工作必须严格做到及时准确反映生产情况,树立坚持原则、实事求是、高标准严要求的工作作风。调度通知、调度通报是传达领导紧急指示、进行紧急工作部署的重要手段,属于紧急公文,接受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章组织形式和人员配备

第四条水电部、网局、省局、发电厂(供电局)四级要组成生产调度系统。组织形式及人员配备由各局、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可配备调度员和必要的统计、分析人员。部、网局(省局)的生产调度人员必须专职,并保持相对稳定,不要抽作与生产调度无关的工作。

第五条各单位的生产调度工作一般可由生产副局(厂)长或总工程师(或副总)领导。为了及时处理问题,生产调度人员可根据局(厂)领导指示对本局(厂)所属单位的工作,进行部署和提出要求。

第六条生产调度人员由具有一定的电力生产实践经验、专业知识和独立工作能力,责任心强,作风扎实的同志担任。

第三章职责与权限

第七条生产调度人员应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工作,及时了解领导指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对生产中发生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第八条生产调度人员应了解掌握电力生产基本情况:发电量、最高、最低负荷、负荷率、周波、运行方式、设备检修及安全情况等。

应了解掌握电力平衡和燃料平衡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应了解掌握生产动态,分析发展趋势。了解掌握新设备投产情况和重大技术改造工作的开展情况。

第九条生产调度人员应根据工作的需要建立自己的完整的原始资料,并做好资料的积累工作。按时向领导和上一级生产调度进行生产情况汇报和提出生产活动的分析资料。

第十条生产调度人员应了解生产计划、分电用电计划等的制订情况和执行情况。有关单位及人员应向生产调度部门提供这方面的情况和资料。

第十一条生产调度应配备调度电话、录音等工具装备,并不断改进和完善调度通讯手段,加速调度管理工作的现代化。

第四章工作制度

第十二条日生产调度会是各级领导掌握第一手情况的主要手段之一。日生产调度会由生产副局(厂)长或总工程师主持,有关处(科)的负责人和专业人员参加。根据需要可以临时吸收有关人员参加。主要内容是听取前一天生产情况的汇报,即:主要生产指标完成情况(如发电量、用电量、最高和最低负荷、负荷率、周波等);燃料到货、实际库存及重点水电厂来水、水位、蓄水及预报等情况,运行方式变化情况,发现的设备缺陷和处理情况,安全情况及发生的其他情况等。日生产调度会的主要任务是协调各部门的工作;研究当天或近期的运行方式及检修安排;对当前生产中的问题进行研究并作出决定;检查工作完成情况;传达与生产有关的上级指示。

第十三条网局、省局生产调度向部调度通讯局汇报制度有下列四种:

1.日生产调度汇报制度:华北、东北、华东、华中、西南、西北、电管局、广东、湖南、山东电力局每天按汇报前一天的生产情况、水电厂运行情况、安全情况、主要机组检修与发现的设备缺陷及处理情况、重要的生产活动情况及生产上发生的其他重要情况等。

篇10: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

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

实现中国梦的重要法宝

近期召开的中央统战工作会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了重要讲话。学习和领会会议精神对如何做好新时期的统一战线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

学习贯彻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首先就是要把统一战线广大成员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上来,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也是中国各民主党派发展的根基和源泉。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我国各民主党派的今天。中国共产党作为当代中国的执政党,这既是历史的选择,也是人民的选择,更是时代的需要。共产党的性质,宗旨,任务和地位决定了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也是我们各项事业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都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发展中国。要把中国的事情办好,关键取决于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就是要理解和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期统一战线的新评价和新要求。习近平指出:“这些年来,在党中央领导下,统一战线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牢牢把握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巩固和发展团结、奋进、开拓、活跃的局面,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祖国统一作出了重要贡献”。习近平还强调;“做好新形势下统战工作,必须掌握规律、坚持原则、讲究方法,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实行的政策、采取的`措施都要有利于坚持和巩固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做好新形势下统战工作,必须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不断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同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包容差异,尽可能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找到最大公约数。做好新形势下统战工作,必须善于联谊交友,统一战线是做人的工作,搞统一战线是为了壮大共同奋斗的力量”。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的理论、方针、政策,是指导新时期统一战线科学发展的纲领性文献。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把对统一战线的认识提高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高度。随着进入新常态,统战工作较以往更为重要,因为今天我们要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就决定了统战的范围比以往要更加广泛。留学人员成为统战工作新的着力点和重点团结的对象,新媒体中的代表性人士也成为统一战线的重要团结人群,而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特别是年轻一代,习近平希望他们能“致富思源、富而思进,做到爱国、敬业、创新、守法、诚信、贡献”,成为真正的“创二代”。如何发挥好这些新生力量的作用,是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新的着力点。毛泽东曾说过“是人多好些,还是把许多积极因素赶走好些呢?还是把积极因素团结起来好。团结了更多的人,阻碍就少些,事情就容易办得通”。早在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就说过“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中战胜敌人的三个法宝”。邓小平也说过“统一战线仍然是一个重要法宝,不是可以削弱,而是应该加强,不是可以缩小,而是应该扩大”。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继承和发展了毛毛泽东主席等老一辈革命家关于统一战线“重要法宝”的科学论断,还科学地回答了新形势下需要不需要统一战线,需要什么样的统一战线以及怎样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等重大问题,创新性地发展了统一战线,是指导今后统一战线发展的的行动指南和重要法宝。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则为新时期统一战线的发展提供了政治保障、组织保障和法制保障。

学习贯彻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就是要使统一战线广大成员在服务于“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上有新的作为,切实履职,提高参政议政能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干革命离不开统一战线;搞经济建设,同样离不开统一战线。这次会议明确指出:统一战线是夺取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法宝,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法宝。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的胜利召开,体现了新时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对统一战线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统一战线作为党的总路线总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夺取胜利的重要法宝。

篇11: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

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

--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  周雪莹

9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制定和实施《条例》,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而基层党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基础,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作为基层党组织,我们更应该严格按照《条例》加强党支部建设,深刻认识党支部建设的重大意义,维护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促进社会稳定发展。通过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学习,我认为要不断提升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着力:

一、常补“精神钙”,充分认识党支部建设重要性

“扬汤止沸,沸乃不止,诚知其本,则去火而已矣。” 如今我们处在一个物质丰硕、高速发展的时代,一不留神便会被利益冲昏了头脑,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和职责,忘记了自己曾有过的抱负,忘记了自己的信念和理想,因此,我们党员需要学会自律和他律,严格要求自己,而在他律之中,我们党支部的建设尤为重要。周恩来曾说过:“所谓支部生活,并不是仅仅开会听政治报告、交纳党费就算完事,最要紧的是讨论当地的政治问题、工作问题”。从践行群众路线到倡导“三严三实”,从推动“两学一做”到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都显示了我们党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的理念,从而进一步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

二、健全党支部工作机制,修葺“精神驿站”

作为党支部建设,不仅要强化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党的理论知识和党的纪律制度的学习,还要抓住关键少数,选好“带头人”,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的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我们要以改革精神补齐制度短板,完善工作制度和组织生活制度,健全从严教育管理党员制度,强化制度刚性约束,抓好违纪违规的问责惩处,修葺好党支部这个“精神驿站”,推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三、加强作风建设,不断融洽干群关系

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是保持良好的干群关系的重要前提和纽带。党支部应以多形式、多渠道的方式搭建党群、干群连心桥,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等活动,用真心、真情倾情帮助群众,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党的温暖和关怀,进一步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切实转变干部作风。

习总书记曾指出:“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必须建立一支宏达的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因此,在日后的工作中,我必将牢牢的遵循和践行《条例》的要求,通过自身的努力不断推动我院党支部的建设,让党支部成为党员干部提高党性、加强政治思想建设的“能量站”。

篇12: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试行版

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干部考察组成员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第十一章免职、辞职、降职

第五十七条党政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

(一)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的。

(二)受到责任追究应当免职的。

(三)辞职或者调出的。

(四)非组织选派,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

(五)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应当免去现职的。

第五十八条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辞职包括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

辞职应当符合有关规定,手续依照法律或者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第五十九条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第六十条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降职制度。党政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因工作能力较弱、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务层次的,应当降职使用。降职使用的干部,其待遇按照新任职务的标准执行。

降职使用的干部重新提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中组部负责人就修订颁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答记者问

问:请您介绍一下为什么要修订《干部任用条例》?

答:《干部任用条例》自颁布以来,在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选拔任用机制,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深入,近些年来,干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干部队伍状况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一是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二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累了丰富经验,一些干部政策有新变化新调整,干部任用工作需要与这些新政策相衔接;三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从制度层面加以改进。这些变化使得《干部任用条例》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的要求。本着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精神,中央决定重新修订并颁布《干部任用条例》。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体现了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经验新成果,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行了改进完善,是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探索规律,推进干部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是做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它的颁布和实施,对于贯彻落实中央精神,解决干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落实到选拔任用工作中去,建设高素质的党政干部队伍,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问:请您介绍一下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有哪些主要内容和特点?

答: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在保持原有框架和内容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增设“动议”一章,拆分“酝酿”一章并将有关要求分别体现到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之中。修订后,《干部任用条例》共13章71条,分总则、选拔任用条件、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依法推荐提名和民主协商、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交流回避、免职辞职降职、纪律和监督、附则,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作出了实体性和程序性规定。其中,从“动议”到“任职”五个环节,构成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流程。

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发扬民主结合起来,进一步体现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同时坚持发扬民主的方向和行之有效的办法措施,对有关制度做了进一步改进完善。二是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科学发展、以德为先、注重基层的用人导向,把人岗相适、重视一贯表现等要求贯穿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三是坚持全面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将经过较长时间、较大范围实践检验、比较成熟的做法上升为制度规定。突出问题导向,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一些新的改革措施。着重完善民主推荐,改进考察方式方法,规范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破格提拔、干部交流等。四是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在严格标准条件、规范选拔程序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明选拔任用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对党组织、领导干部和选拔对象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五是坚持有效管用、简便易行,优化程序、删繁就简。

问:刚才您提到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坚持了好干部标准,请问是如何贯彻和体现的?

答: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着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并明确提出“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干部标准的时代内涵,既为广大干部明确了个人努力方向,也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鲜明地将好干部标准写进总则第一条,并围绕有利于选准用好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提出了新要求。一是完善了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和资格,突出了理想信念的要求,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政治纪律的要求,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的要求,加强道德品行、作风修养的要求,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实绩的要求。二是在考察内容上按照好干部标准,突出了品德、实绩、作风和廉政情况的考察。三是拓宽干部选拔的来源渠道,注意从担任过县、乡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中选拔,推进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地方与部门之间、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干部交流。四是严把人选关,明确了六种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情形,包括群众公认度不高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有跑官和拉票行为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以及因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把不符合好干部标准的人挡在考察人选之外。五是在程序和方法的设计上,把选准用好干部贯穿体现到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努力用科学的制度机制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

问:您还提到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的一个主要特点是突出强调党管干部原则,请问是如何具体体现的?

答:党管干部原则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最鲜明的政治特色,是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根本保证,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任何举措,都应当有利于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突出了党管干部原则,强调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原则标准和程序方法等多方面,都要体现党组织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一是新增“动议”一章,规范了选拔任用的初始环节,强调党组织从干部选拔任用的启动环节就应当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二是突出对考察对象人选的把关,规定考察对象由党组织集体研究确定,防止简单以票、以分取人。三是加强了党组织对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交流任用、破格提拔等特殊情形选拔任用人选的审批把关。四是严格监督检查,充实了“十不准”纪律要求,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

需要指出的是,突出强调党管干部原则,发挥党组织及其职能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把关作用,既要强化党组织在推荐、考察、识别、使用干部中的责任,也要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为此,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还采取了不少有针对性的措施,比如,注意发扬党内民主,坚持充分酝酿、集体决策;注意发扬人民民主,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强化对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坚决防止在选人用人上搞私相授受等不正之风。

问: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在改进完善民主推荐方面有哪些新措施?

答:我们党历来坚持干部工作走群众路线,注重群众公认。民主推荐是干部工作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的重要制度安排,在选准用好干部、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比如参加民主推荐人员存在投“利益票”“感情票”“跟风票”等现象,导致民主推荐质量不高、推荐结果失真失实;部分地方、单位党组织被推荐票“绑架”,过分看重票数,简单以票取人;一些领导干部因怕丢票,不敢担当、当“老好人”,甚至出现拉票贿选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坚持发扬民主,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坚持了民主推荐中行之有效的基本程序、方法,并根据新的实践经验做了进一步丰富完善。一是对民主推荐进行合理定位,由选拔任用的初始环节调整为第二个环节,将推荐结果由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改为“重要参考”。规定民主推荐情况只是确定考察对象应当综合考虑的因素之一,防止把推荐票等同于选举票、简单以推荐票取人,同时明确群众公认度不高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以起到挡住民意较差干部的“门槛”作用。二是进一步改进民主推荐方法,以利于正确集中民意,提高民主质量。明确领导班子换届可以进行二次会议推荐;个别提拔任职时,既可以按以往做法进行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也可以先进行个别谈话推荐,经研究提出初步名单后,再进行会议推荐。三是完善了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范围。区分领导班子换届和个别提拔任职的会议推荐、个别谈话推荐的不同情形,分别对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范围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可以适当调整的情形,有利于各地各部门根据知情度、关联度和代表性原则合理确定民主推荐参加人员范围,保证民主推荐结果的真实性。四是强调要把民主推荐情况与人选的德才素质、一贯表现和工作需要等进行综合分析。这样修改后,既能较好地发挥民主推荐的作用,又能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篇13:中央巡视工作条例心得

《巡视条例》是中央巡视工作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也是开展巡视工作的基本方法和准则,随着反腐败工作的进程,一些深入、隐晦的腐败问题逐渐在中央巡视组的高压之下“浮上水面”,一些地方和官员反调查和潜伏能力暗中增强,使反腐败工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难题。如何在新的反腐败态势之下继续保持一往无前高压的冲劲儿,为官场“清霾”、为改革“减压”,在新版的《巡视条例》里我们能找到方法。

笔者认为,新版的《巡视条例》处处体现出“高大上”的独特气质,最重要是它在秉持以往严肃认真、一查到底的巡视精神的基础之上,从巡查范围、巡视方法和自身定位三个方面进一步强化了巡视的力度。

一是巡视范围进一步扩大,将副省级城市纳入中央巡视组巡视范围,巡视的对象级别更高对全覆盖再提要求,能够起到治病树、拔烂树、扶歪树的效果;二是巡视内容和工作方法有所改进,按照与时俱进实事求是的工作方法, 增加了“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将中央下发制度与巡视工作无缝对接;三是注重巡视组的自身定位,巡视组组长摘下“铁帽子”,一次一授权,特别是“指导”改为“领导”,有利于巡视制度发挥异体监督作用,明确了巡视组成员的纪律和责任,规定巡视组成员违纪违法最高可被追刑责。

可以说,新版《巡视条例》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特质,也用更加严格的规定和制度表明了中央将用巡视工作来推动纪律建设,用纪律建设来强化巡视工作的决心,对于推进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保证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有重要意义。同时,新条例也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了巡视组自身的规矩和使命,让巡视组更具公信力,更具备党纪国法的权威。总之,巡视工作开展的好,政治生态和改革发展将受益无穷。

篇14:中央巡视工作条例心得

10月至12月,市委巡视组对丰都开展了巡视,巡视反馈指出了我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领导班子议事决策不够规范、班子成员分工交叉重叠、执行招投标规定不严格、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够严格等问题。经过一年多时间的整改,领导班子团结、勤奋、务实、廉洁,全县上下“风清气正、风正劲足”的良好局面基本形成。通过学习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和抓巡视整改,我们深深体会到:只有自觉接受巡视监督、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才能永葆党的肌体健康和事业兴旺。

一是思想上要真自觉。条例明确规定,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自觉接受巡视监督,积极配合巡视组开展工作。作为被巡视党组织,应当把巡视监督作为一次“全面体检”,作为凝心聚力、正风肃纪、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实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坦诚接受巡视监督的环境,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对问题不遮掩、不回避、不夸大、不缩小,让巡视组掌握真实情况,保障巡视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行动上要真整改。促进问题整改是巡视的主要目的。县委诚恳接受巡视反馈的意见,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扎实抓好整改工作,确保反馈的问题和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坚持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分类梳理、建立台账,明确时限、严格标准,做到项目化、清单式推进。对能及时解决的立行立改;对完成时限较长的明确阶段目标、限期整改;对情况复杂的重大问题,一抓到底、跟踪督办。从整改结果看,只有真整改、实整改,才能真正改彻底、改见效。

三是机制上要真治本。吸收教训、深挖根源、建章立制,才能标本兼治。在点对点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从体制机制入手推动源头治理。建立干部实绩考核机制,出台干部管理考核办法,完善干部作风常态化监管机制,推行概算审查、预算审核、结算审计、超概复核的“三审一核”项目资金管理机制,一名领导挂帅、一个部门负责、一套方法推进、一个标准考核、一问到底督查的“五个一”重大项目推进办法,并联审批、限时办结、超时默许、一票收费的“三制一票”行政审批方法,实现了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实践表明,只有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研究治本之策,扎紧制度笼子,才能推动各项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轨道。

篇15:中央巡视工作条例心得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作为基础性的党内法规,坚持与时俱进,总结吸收以往巡视工作实践成果,立足管党治党的现实需要,做出了许多新规定,提出了许多新要求,对做好新形势下巡视工作、促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一、深刻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巡视工作的政治责任感

《条例》是党内监督之利器,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依纪管党建设党的有力制度保障。我们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贯彻《条例》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巡视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要充分认清《条例》是依规管党治党的重要举措。依规管党治党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条例》与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相衔接,着重对党的各级组织及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权谋私、贪污腐败以及“四风”等问题线索,既明确了巡视工作的范围和任务,也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用权、“一岗双责”提出了明确要求。落实好《条例》,就能更好地依规管党治党,增强巡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要充分认清《条例》是巡视实践发展的最新成果。《条例》紧密联系当前巡视工作实践,既有继承也有发展,及时把巡视实践成果转化为制度成果。比如,进一步强化了应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了问题没有如实报告是渎职的工作理念,明确提出了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强调着力发现纪律、作风、选人和腐败问题线索这个重点,增强了《条例》的科学性和执行力。三要充分认清《条例》是做好巡视工作的根本保障。修订条例的目的,在于严格规范巡视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巡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规范了巡视机构和职责范围,提出了做好巡视工作的途径和方式,特别是严格规定了党委及巡视领导小组的主体责任、相关部门的支持责任、巡视组和工作人员的履职责任、被巡视对象的配合责任以及问责情形,这对于更加规范有效地做好新形势下的巡视工作具有重要保障作用。

二、准确把握《条例》新要求,切实提高巡视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条例》着眼于全面从严治党,对做好新形势下的巡视工作做出许多新规定,我们要在工作中准确把握,认真贯彻执行。一是明确了巡视工作定位和指导思想。《条例》开宗明义,确立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规范巡视工作”的新定位,体现了时代特色。丰富了巡视工作指导思想,强调要“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促进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就进一步明确了巡视工作的理论指导、原则方针和目标任务。二是明确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条例》规范了巡视领导小组设置和职责,规定“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担任,为组织实施巡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理顺了巡视办设置和机构,明确其是党委工作部门,设在同级纪委,赋予巡视办“统筹、协调、指导”三项职责。规定“巡视组组长根据每次巡视任务确定并授权”,使巡视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三是明确了巡视工作内容和方式。《条例》规定,巡视内容重点是“对巡视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巡视方式重点体现依法依规开展巡视,把“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向有关知情人询问”、“开展专项检查”、“立行立改”等经过实践检验的有效做法上升到制度层面。这就使巡视工作的任务更加全面具体,方法更加科学可行。四是明确了巡视责任和相关纪律。《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及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主体责任、有关单位的支持责任、巡视组的履职责任、被巡视党组织的配合责任,特别是列出了有关责任对象具体追责的情形,以严明的纪律保障巡视工作深入开展。

三、认真学习贯彻《条例》,推动巡视工作创新有序发展

党的以来,黑龙江省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切实加强对巡视工作的组织领导,巡视领导小组、“五人小组”和会多次听取巡视工作汇报,研究处理工作中的问题和重大问题线索;加强巡视机构组织建设,建立了巡视组长库和巡视人力资源库,增加了巡视组数量,实现了“三不固定”,并把巡视办升格为正厅级机构,增加了人员编制;深入开展巡视工作,扩大巡视范围,加快巡视频率,改进巡视方式,发现了一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取得了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效果。同时,积极配合中央巡视组做好巡视工作,认真调查和处理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查处一大批违纪违法案件,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下一步,我们要抓住新修订的《条例》贯彻实施的有利契机,进一步做好巡视工作。一是认真学习宣传《条例》。省委会将组织专题学习,准确把握《条例》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职责任务和有关规定,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和《条例》要求上来。省委巡视领导小组、巡视办和巡视人员要正确理解和贯彻执行《条例》有关要求,搞好培训辅导和研讨交流,准确理解精神实质,正确把握规定内涵,严格依照《条例》开展巡视工作。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和信息手段,准确、生动、有效地向社会各界宣传《条例》内容和要求,全面介绍《条例》修订的背景和原则,努力在全党全社会营造关心重视巡视、支持配合巡视、有序参与巡视的良好氛围。二是抓紧制定配套制度。结合《条例》要求和工作实际,抓紧制定《黑龙江省巡视工作实施细则》,细化巡视工作主体责任、职能定位、目标任务、方式方法,完善巡视成果运用、干部管理、整改问责等相关制度,形成健全完备、切实管用的巡视工作制度体系,增强巡视工作的规范性、实践性和保障力。三是积极推进巡视监督全覆盖。要加大对市地、县市区、高等院校和国有企业的巡视力度,采取“一托N”模式,充分运用抽查核实、询问调阅、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巡视,建立定期安排优秀年轻干部参加巡视制度,坚持以队伍素质保证巡视质量,处理好巡视“数量”、“进度”与“质量”的关系,做到巡视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在本届省委任期内实现巡视监督全覆盖。要把纪律挺在前沿,坚持抓早抓小,着力发现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尤其是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强化对巡视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委及巡视领导小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落实好中央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巡视办要充分发挥“三项职能”作用,加强请示报告、沟通协调和检查指导;巡视组要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发挥好震慑、遏制、治本的作用。要强化问责工作,对工作不力、发生严重问题的巡视工作人员、相关部门和被巡视单位,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切实保障《条例》的贯彻执行。

篇16:深入学习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

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

部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中发〔2006〕3号)和中央组织部《关于组织系统学习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06〕5号)要求,为推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干部教育条例》)的学习贯彻,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颁布实施《干部教育条例》的重要意义

干部教育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着眼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干部制度改革,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重大进展,标志着党的干部教育培训事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各单位党委(党组)要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高度,充分认识颁布实施《干部教育条例》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放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下,放到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总要求中,放到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新起点上来认识和把握,切实按照《干部教育条例》的要求,真正把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任务落到实处,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促进水利事业新发展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精心组织,认真学习领会《干部教育条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

《干部教育条例》集中体现了中央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基本要求,是新形势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各单位要在党委(党组)的领导下,对学习贯彻《干部教育条例》作出统一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深入领会《干部教育条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从而在实际工作中把握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正确方向,使教育培训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各单位领导要带头进行学习,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关键措施和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性和基础性工作来抓,高度重视和全面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对照《干部教育条例》的`规定,检查目前本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及时按照《干部教育条例》的要求调整完善。

三、加强领导,研究制定贯彻《干部教育条例》的具体措施,进一步推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加强对贯彻实施《干部教育条例》工作的领导,紧紧围绕水利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和深入实施水利人才战略的主要任务,进一步拓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为水利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服务的思路和途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贯彻《干部教育条例》的具体措施;研究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新机制,切实把干部教育培训与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加大干部教育培训投入;注意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作法,指导和带动培训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改进培训内容、方法和手段,围绕重点对象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实现培训规模、质量和效益的统一。

四、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干部教育条例》贯彻实施的有关工作

组织人事部门在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担负着重要职责,要在各单位党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好《干部教育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组织人事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干部教育条例》的责任感和自觉性,逐章逐条、原原本本地学习,全面、准确、熟练地掌握各项规定。组织人事部门的领导同志要带头参加学习培训,认真做好学习辅导。

部属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将学习贯彻《干部教育条例》的情况及时报部人事劳动教育司,部人事劳动教育司将对《干部教育条例》学习贯彻情况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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