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会省级文明县城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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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感谢网友“小牛队”参与投稿,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总工会省级文明县城活动方案(共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篇1: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活动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诚信建设,加快振兴苏区建设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20xx-20xx)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和谐社会、实现科学发展、打造“诚信”为目标,以提升道德水平、规范行政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为重点,打造诚信、廉洁、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及环保干部诚信形象,促进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事业全面、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目标,按《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测评体系》的标准要求,构建干部职工诚信档案平台,实现信息互通、互用和公开透明;相关规章制度得到完善,干部诚信建设做到有据可依;建立起有力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干部队伍整体诚信行为标准更符合创建工作的要求;建立起市政、环卫、园林、路灯和市容市貌等城市管理工作信息,并纳入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系统机制中,促进城市管理诚信体系建设。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

(一)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对照《文明县城测评细则》的要求,抓紧时间,布置任务,查漏补缺,完善好各项设施。

1、全面排查摸底。市政、环卫、园林、路灯和城管大队等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市要深入街道、社区、小区,对绿化、文体设施、无障碍设施、城区避难所、教育设施、卫生设施等硬件设施进行彻底排查,掌握情况,逐一进行登记造册。

2、认真规划设计。结合排查摸底情况,广泛征求社区干部、居民的意见,坚持“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原则,尽快完成设计、评审等前期工作,规划部署硬件建设。

3、严密组织实施。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积极性,整合资源,组织工程施工。严把工程质量关,将城市设施完善的各项工作做成民心工程。

(二)加大创建工作宣传。

1、加强社会宣传。向临街经营户、社区居民和学校师生创建宣传资料,定期更新内容;在县城各出入口,城区主要街道的高炮、灯箱、公交站台设置了大量的创建公益宣传广告;主动出动宣传车十余次,进行广泛宣传;在县内公共场所电子屏滚动播出创建标语、口号、创建知识。

2、充分利用媒体。在县有线电视台、手机报等舆论媒体开办了专栏,及时报道创建动态,反映群众呼声,开展舆论监督;以《手机报》为平台,以“每日一题”的形式开展了创建知识有奖竞答。

(三)全面实施各类整治。

1、紧扣整治重点。着力整治城区卫生,促进城市清洁;着力整治乱搭乱建、乱贴乱置广告等违规现象,促进城市亮丽;着力整治车辆乱停乱摆、“六大”危险驾驶行为、行人乱穿马路等交通违规行为,促进城市畅通;着力整治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公物等不文明行为,促进城市文明。

2、创新整治方法。建立老年大学志愿者队伍,在城区内各主干道路、社区、广场、市场等公共场所,监督和劝导垃圾乱扔、广告乱贴、车辆乱摆等问题,制止市民不文明行为。

(四)扎实开展共创共建工作。

1、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认真执行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精心部署安排工作。各责任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担负主创职能,在开展创建面上工作的同时,要针对省文明县城测评细则要求,分解任务,明确职责,认真完成各项测评指标。

2、全局上下要认真落实责任区域的文明创建任务。要安排专门力量,上街巡查督导。对责任路段内所有店铺、住户的“门前三包”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对市民乱扔纸屑、乱摆车辆等各类不文明行为进行规劝教化,与市民面对面宣传讲解文明礼仪、文明创建知识,确保道路街面干净整洁、文明有序。

3、在单位内部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守诚信”等主题活动,策划实施“文明服务标兵”、“我身边的好人”、“五好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营造浓厚的`文明创建氛围。同时积极参加全县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服务窗口等其他部门文明创建活动。

四、工作开展

1、发动宣传。广泛宣传创建工作,大力组织文明礼仪教化,召开全局性的、高规格的创建动员大会。分解部署工作,全面发动干部职工巩固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成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市政、环卫、园林、路灯和市容市貌等城市管理工作信息,完善诚信环境创建资料。

2、组织实施。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结合自身工作任务和职能进行自查自测,按照“先易后难、各个击破”的原则,组织开展工作,对照《文明县城测评细则》,填写“任务分解及进度表”,报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办公室备案。

3、强化巩固。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县城诚信环境创建工作自查自纠,查漏补缺,进行系统总结,巩固创建文明城市成果,建立创建文明城市的长效机制。

4、严格考核奖惩。按照“月督查、季考核、年评比”的办法,采取资料审核、实地检查、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全方位检查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创建工作落实情况、创建资料收集报送情况。对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出成效要进行通报表扬和表彰奖励。

篇2: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实施方案

是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关键之年。为切实抓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按照《绍兴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卫生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绍市卫发〔〕132号),结合本所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在市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扎实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坚持加强监管、服务群众、改善民生的创建宗旨,着力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现代文明程度;坚持以思想道德建设为核心,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导向,以突破薄弱环节为切入点,积极营造创建氛围,努力提升创建质量,确保如期完成本单位创建工作任务。

二、组织领导

所成立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3月—9月):部署安排和整体推进。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分解落实任务。由办公室制定本年度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以及责任分解表,将创建工作分解落实到相关科室,各科室对照责任分解表,以《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为标准,不断巩固近年来的创建成果,进一步有序推进各项整治行动。要一项项、一处处、一点点地解决盲点、死角、漏项,坚决消除不达标、不到位、不扎实的问题,确保创建工作不失分、少失分,要突出工作亮点,切实开展以所领导小组牵头的各种形式的督导检查,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阶段(10月—11月):巩固成效和迎接考评。建立和完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做好成效巩固与查漏补缺工作,对专项督查时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逐项落实。同时,按照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等监管内容,重点做好备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与归档工作,确保各项资料完整齐全。力争以一流的文明创建成果,通过中央、省文明办的考核测评。

第三阶段(12月):总结经验和改进提升。根据全国和全省考评结果,对本单位创建工作及时总结,汲取经验,发现不足,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措施,不断提升各业务线的监管能力,为建设特色产业城市、文化休闲城市、生态宜居城市奠定卫生基础。

四、职责分工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工作。

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及组织协调、检查督促,落实对外宣传报道,负责整理、汇总、上报各类创建资料。组织开展党支部“创文明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

(二)医疗和传染病卫生监督科:传染病防治和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

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的处置监管,打击非法行医。开展辖区内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

(三)环境卫生监督科: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监督管理工作。

加强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开展商场、足浴场所等重点公共场所的卫生专项整治,确保落实“四小”行业中的小旅馆、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的创建工作到位。同时,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督促二次供水单位做好水质管理。

(四)学校和爱国卫生监督科:学校卫生及校内饮用水监督管理工作。

组织开展学校卫生专项整治活动,重点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治各项制度措施,开展学校饮用水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管工作机制。

(五) 职业和放射卫生监督科: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开展淘汰落后产能专项治理工作,督促职业危害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加强放射诊疗单位的监管。

(六) 办证许可科:辖区内的卫生许可和咨询服务工作。

在卫生许可过程中开展“礼貌待人、诚信服务”活动,推出多项便民利民措施,落实“三好一满意”文明行医活动。

(七)各分所:配合各业务科室做好辖区内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八)各业务科室按职责做好越城区、柯桥区、市直分所的指导、督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科室配合

各科室(分所)要加强联动合作,相互密切配合,主动沟通协调,要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做好工作联络和信息交流等工作,切实提升创建成效。

(二)细化工作标准

各科室要根据《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认真分析和梳理整治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研究解决方案,切实保证迎检工作落实到位,任务分解到岗,责任落实到人。

(三)强化督导检查

各科室要强化执法监督,监督工作绝不能走过场,真正做到敢抓、敢管、敢于碰硬,对各单位存在问题坚决督促整改。所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对各科室创建工作目标考核和监督工作的督查,并及时通报、反馈有关情况。

(四)加强宣传发动

要充分依靠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尤其是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兴网络媒体,强化宣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水质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动员广大干部群众支持和参与各项工作,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五)完善相关资料

要按照市创建办的要求,认真准备和完善考核测评材料,相关材料主要包括能够充分反映开展有关工作的文件、通知、讲话、表彰通报、总结、活动照片等材料。

篇3: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活动方案

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活动方案

为配合我县开展创建卫生县城活动,充分发挥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暨新闻出版综合管理职能,美化城市环境,优化城市秩序,促进我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战略部署,立足工作实际,充分发挥文化软实力的作用,努力把建成经济持续发展、文化事业繁荣、城市功能完善、生态环境良好、市民综合素质较高、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省级园林县城、生态县城、文明县城、卫生县城、生态宜居城。

二、主要任务

一是抓好网吧、游戏室、KTV、茶楼等文化娱乐场所安全专项整治,督促各经营单位规范经营、确保文化市场健康繁荣。

二是抓好重点文物单位的保护规划,在实施有效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开发利用,发挥文物的教育功能,提升城市文化品位。

三是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结合我县丰富多彩的民俗文化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文化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四是抓好本单位的卫生工作。建立卫生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评比,系统干部职工树立“美化环境、人人有责”的意识,从本单位做起,美化、亮化、净化工作和生活环境。1、搞好单位办公场所和责任区卫生。办公场所实行轮流值周制度,每周安排专人负责;每周五组织局机关全体人员到责任区打扫卫生。2、加大除“四害”力度,加强垃圾、废弃物管理,严禁随处抛弃垃圾。

三、组织机构

成立局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召开动员大会,动员系统干部职工立即行动起来,积极投身到创建活动中来。通过全员发动,使全局上下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创建活动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方法步骤,提高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二)创建实施阶段:整个创建工作按照分工负责、分线作战、相互配合、整体推进的思路来开展,实行点面结合的方法,既全面铺开、整体推进,又突出重点、各个击破,将既定的创建任务落实到位。一是全力抓好平安文化市场创建及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做好文物单位保护工作;三是组织开展送“文化”活动;四是完善“门前三包”责任制及包干区责任制,搞好卫生工作。

(三)创建验收阶段:总结创建工作,整理相关资料,迎接创建小组的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实行创建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即各责任单位“一把手”为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突出主题,认真细化和分解创建任务,明确时间、目标和责任人,抓好创建工作落实。

(二)健全机制,加大投入。要根据创建标准,依据有关法律政策,积极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使创建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篇4:县争创省级文明县城任务分解方案

一、建设类方面

1、新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责任单位为城市建设指挥部,要求完成。

2、文体中心建设。责任单位为文广新局,协助单位为城市建设指挥部,要求今年开工,完成。

3、图书馆、文化馆等文体设施建设。责任单位为文广新局,协助单位为城市建设指挥部,要求完成。

4、中港东路、郎川大道延伸段、伍员中路、独山路、凤居路、宁芜路综合改造二期工程。责任单位为城市建设指挥部,要求今年完成。

5、桥头公园扩建。责任单位为城市建设指挥部,要求今年完成。

6、老城区破损道路维修。责任单位为住建委,要求分年度实施,完成。

7、社区背街后巷的道路硬化、亮化。责任单位为建平镇,要求今年完成。

8、开发区一期、二期开发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和绿化、美化、建成具有花园特色的新型工业区。责任单位为开发区管委会,要求分年度实施。

9、规范道路地名标识。责任单位为民政局,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分年度实施。

10、合理规划和建设公共停车场和公交车、出租车停靠站。责任单位为住建委,要求完成。

11、完善护城埂景观建设。责任单位为城市建设指挥部,协助单位为水务局,要求完成。

12、214省道沿线绿化、硬化、亮化、净化、美化建设。责任单位为沿线各乡镇,协助单位为公路分局,要求分年度实施完成。

13、宣广高速入口处绿化、美化建设。责任单位为十字镇,协助单位为城市建设指挥部,要求今年完成。

14、文化广场建设。责任单位为城市建设指挥部,要求完成。

15、绿化城区的空闲地块。责任单位为住建委,要求分年度实施完成。

16、新城区道路绿化、亮化工程。责任单位为城市建设指挥部,要求按工程进度实施完成。

17、新城区垃圾中转站建设。责任单位为城管局,要求今年完成。

18、维修城区现有公厕并完善指示标识,在新城区新建若干所景观式公厕。责任单位为城管局,要求在今年完成。

19、建设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场。责任单位为住建委,协助单位为水务局和环保局,要求在今年完成。

20、规划建设新农贸市场。责任单位为商务局,协助单位为住建委,要求在明年开工。

21、建成新汽车站客车、公用停车场等。责任单位为交通局,要求在完成。

22、按城区户外广告15%的比例,在主要路段显眼位置设置公益广告宣传牌。责任单位为城管局,要求在今年完成。

二、管理类方面

23、摊点群设置规范有序,餐饮摊点集中经营。责任单位为城管局,要求今年完成。

24、加强社区基础设施达标建设,不断改善社区环境,增强社区管理和服务功能;加强社区文体活动场所和宣传阵地建设。责任单位为建平镇,协助单位为文广新局,要求分年度实施。

25、按照《县城市容貌标准》的要求,整治市容环境。责任单位为城管局,要求经常性开展。

26、全面推行环卫市场化管理,明确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责任。责任单位为城管局,要求今年完成。

27、落实“门前三包”制度。责任单位为城管局,协助单位为建平镇,要求经常性开展。

28、实行城区绿化、路灯等公用设施日常管养的市场化改革。责任单位为城管局,要求今年完成。

29、实行中心农贸市场创建管理制度的改革,落实“六个起来”的创建要求。责任单位为城管局,协助单位为工商局,要求经常性开展。

30、加大建章建筑违章搭建查处力度。责任单位为城市建设指挥部、各乡镇,要求经常性开展。

31、开展移风易俗活动,推进殡葬改革。责任单位为民政局,协助单位为城管局,要求经常性开展。

32、实施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责任单位为城管局,协助单位为公安局,要求经常性开展。

33、严格犬类管理。责任单位为城管局,协助单位为公安局,要求经常性开展。

34、交通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和科学管理。责任单位为公安局,要求经常性开展。

35、坚持教育和管理并举,加大纠正交通违章违法力度。责任单位为公安局,要求经常性开展。

36、实施城区交通管理制度的改革,逐步实施城区公共交通的相对集中管理和城乡一体化的交通管理模式。责任单位为交通局,要求经常性开展。

37、完善对电动三轮车等特殊车辆的管理措施,创建省级“平安畅通县”。责任单位为公安局,要求经常性开展。

38、加强对各类市场的经营行为的监管,及时查处和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为工商局,协助单位为质监局和药监局,要求经常性开展。

39、进一步加强对文化市场和电子游戏厅、网吧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加强“扫黄打非”力度,努力营造积极健康的文化市场环境。责任单位为文广新局,协助单位为公安局,要求经常性开展。

40、开展创建“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活动。责任单位为工商局,协助单位为质监局和药监局,要求经常性开展。

41、建立公共安全保障机制,全面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构筑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防控格局,努力提高整体防范水平,不断增强群众的安全感。责任单位为综治委,协助单位为公安局和建平镇,要求经常性开展。

42、新建小区实施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创造示范效应。责任单位为住建委,协助单位为建平镇,要求经常性开展。

43、老旧小区和散居小区,积极创造条件,实施物业管理,建立业主委员会、居民小组和楼道长制度,加强居民的自治能力。责任单位为建平镇,要求今年完成。

44、全面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推进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窗口、青年文明号、五好文明家庭和十星级文明户等各类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创建先进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责任单位为文明办,协助单位为总工会、妇联、共青团、各乡镇,要求经常性开展。

45、在窗口服务行业普遍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优化服务环境。责任单位为总工会,协助单位为各主管部门,要求经常性开展。

46、建立医疗卫生垃圾处理机制。责任单位为环保局,协助单位为城管局和卫生局,要求今年完成。

47、扎实开展行风评议工作,不断提高行风评议满意度。责任单位为总工会,要求经常性开展。

48、扎实推进机关部门与社区结对共建文明社区工作。责任单位为建平镇,协助单位为结对单位,要求经常性开展。

49、开展各级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和十星级文明户的创建评比工作。责任单位为文明办,协助单位为各乡镇,要求经常性开展。

50、大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推进生态县建设。责任单位为各乡镇,协助单位为国土局和环保局等,要求经常性开展。

51、开展国省道、县乡道公路沿线集镇、村庄和城乡结合部、原乡镇政府所在地文明创建工作。责任单位为各乡镇,协助单位为公路分局,要求经常性开展。

52、严禁公路两侧沿路建设,完善公路设施,创造安全、文明、畅通的.公路交通环境。责任单位为公路分局和交通局,协助单位为各乡镇,要求经常性开展。

三、宣传教育类方面

53、公民道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责任单位为文明办,要求经常性开展。

54、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学习型职工”。责任单位为总工会,要求经常性开展。

55、大力开展“三下乡”和“四进社区”活动。责任单位为科技局,协助单位为有关部门。

56、举办“爱祖国、爱家乡”演讲比赛或读书活动,继续举办爱国主义大家唱活动。责任单位为宣传部,协助单位为文广新局,要求经常性开展。

57、加强道德建设先进人物事迹的宣传,大力弘扬“道德、模范”的典型事迹。责任单位为文明办,协助单位为文广新局、《宣城日报·今日》报社、新闻网、县政府网,要求经常性开展。

58、开展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责任单位为共青团,协助单位为文明办、妇联、总工会,要求经常性开展。

59、开展文明礼仪的宣传教育,促进市民文明理念和文明习惯养成。责任单位为文明办,要求经常性开展。

60、开展“文明在我手中、文明在我口中、文明在我脚下”系列活动。责任单位为文明办,要求经常性开展。

6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文件精神,落实“百千万示范工程”。责任单位为文明办,协助单位为关工委、教体局、共青团、妇联,要求经常性开展。

62、继续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责任单位为教体局,协助单位为关工委、共青团、妇联,要求经常性开展。

63、办好《文明》、创建宣传专栏,加大对创建基本知识的宣传。责任单位为宣传部,协助单位为文广新局、《宣城日报·今日》报社、新闻网、县政府网,要求经常性开展。

64、加强校外活动场所的管理,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责任单位为文广新局,协助单位为公安局、教体局、工商局,要求经常性开展。

65、加大科普力度,提高群众的科学素养。责任单位为科技局,要求经常性开展。

66、加强法治建设,做好普法宣传活动。责任单位为司法局,要求经常性开展。

67、扶持社区群众的业余文体活动,丰富活跃群众的文化生活。责任单位为文广新局,协助单位为教体局、建平镇,要求经常性开展。

68、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举办群众性体育竞技活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责任单位为文广新局,要求经常开展。

篇5: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实施方案

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根据《铜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松桃苗族自治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规划》、《贵州省创建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全体动员、全民参与、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对照《贵州省文明县城测评体系》,围绕“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创建目标,大力推进“8+8”模式创建工作,努力提升全县人民幸福指数和对外文明形象,全面增强社会竞争实力和经济发展后劲,积极为实施松桃“五县五化”战略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二、创建目标:力争20松桃顺利通过省级验收,跨入“贵州省文明县城”行列。

三、工作任务

2014年,全县上下应团结协作、合力攻坚、步调一致,围绕“8化”工作内容,强势推进“8个”建设工程,确保如期实现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目标:

1、围绕人居环境“优美化”,大力实施县城环境卫生整治工程。以深入开展“多彩贵州美丽松桃”文明行动为抓手,在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全面推进城区“四化”(净化、亮化、美化、绿化)美丽县城建设。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加强沿街门面的管理,杜绝店外延伸经营现象。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确保卫生状况良好。重拳出击整治城区主次街道、背街小巷、物业小区等重点区域户外广告、“牛皮癣”等乱贴乱画、乱吊乱挂等乱象,拆除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户外广告,做到统一质材、统一尺寸、统一位置、统一数量“四统一”。重点整治马路市场、车辆维修、道路无序开挖、流动摊贩等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县城环境“无缝管理”常态化。巩固县城所有建筑立面亮化标准,确保夜景灯光按时启用。加强市政设施维护力度,确保户外设施功能齐备,正常使用。加强城区主次干道、公园、绿地、广场等重点区域的管理,做到无卫生死角、路面无宠物粪便、街面无乱扔乱倒、花草树木无积尘严重、大小通道无杂草等。规范夜市管理,坚决制止无序经营现象;由县住建局负责,严格落实城区施工场地管理“四项要求”(筑墙、铺路、冲洗车辆、美化墙体),确保施工场地整洁有序,彻底根治出入物料占道堆放和运输带泥上路、到处泼洒现象。督促施工企业按时施工,杜绝噪音扰民。督促有关施工企业加快施工进度,在省级验收前完成水塘河安居工程建设;由工商局负责,加强松桃农贸市场、黔东农贸市场管理,重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脏、乱、差”现象。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完成黔东农贸市场省级改造和设置北门农贸市场工作,提高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由县环保局负责,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降低县城空气污染指数、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大力整治新松中门口、杨芳路商业街、城区主干道饮食门面油烟污染,努力净化城区空气环境;由县安监局负责,健全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保无致残致伤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由县卫食药监局负责,加大对城区各饮食摊点(店)巡查力度,杜绝门面脏乱、乱倒污水、从业人员不持健康证上岗现象;蓼皋镇负责,抓好城中村(西门院子、麻旦新村)、城乡结合部(坪块、打岩厂、枇杷塘、平浪、决基、桂花、稿楼、鱼泉沟)和城区出入口的卫生治理,改善城区环境;由各工业园区管委会、项目指挥部负责,加强所属项目工地管理,积极治理车辆带泥上路、扬尘污染等难点问题,确保园区环境优质。

2、围绕文明市民“全民化”,大力实施居民素质提升工程。积极开展“崇德向善、文明有礼”主题实践活动,倡导讲文明话做文明人,维护公共秩序,提高服务质量,树立文明松桃、礼仪松桃新形象。由县委宣传部负责,策划实施系列“十佳”评选、向道德模范学习、文明礼仪普及宣传、“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等活动,积极打造一批“文明窗口”,引领全县各族群众、干部职工、道德模范进一步发扬“团结拼搏、开放争先”的松桃精神,立足当前和本职工作,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积极投身创建工作,积极投身松桃大发展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由县文明办负责,宣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文明公约》和《行为守则》,履行公民义务,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利用传统节日弘扬民族文化。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积极开展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评选活动。县“一报一台两网”要开设文明县城创建专栏,宣传普及文明礼仪知识,引导人们讲文明、懂礼仪、守秩序、不违法。由县环保局负责,组织开展低碳生活宣传推广活动,引导人们自觉节电、节水、节粮、节纸,倡导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大力开展“诚信经营、规范服务”活动,积极打造一批“诚信示范店”“诚信一条街”。由县纪委负责,切实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狠刹“吃、拿、卡、要”不正之风,积极营造“亲商、安商、便商、利商”政务环境;由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着力解决图书馆、体育场、文化馆、网吧等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手机铃响、嬉笑打闹等问题。由交通局、客管局、运管所负责,组织开展排队购票、上车、文明让座宣传教育活动。由县科技局负责,大力推进科普场馆建设、积极开展科普知识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全民科普素质。

3、围绕社会服务“优质化”,大力实施各类自愿服务工程。相关部门要统筹整合全县志愿者队伍,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自愿服务活动,推动礼仪学习、窗口示范、美化环境、文明交通、热心关爱等各项创建活动不断取得新成果。由直属机关工委负责,组织公务员自愿者开展交通秩序志愿服务活动,劝导制止车辆和行人乱闯红灯、乱穿马路、争行抢道、乱掉头等各类不文明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由团县委负责,组织青年自愿者开展维护公共环境、维持公共秩序等自愿活动,利用双休日、节假日深入城区公共场所进行清洁环境、清除卫生死角,到车站、广场等地解答群众疑问;由县妇联负责,组织巾帼自愿者深入社区空巢老人、孤寡老人家中开展敬老爱老服务;由县扶贫办、团县委、县妇联、关工委、县卫食药监局负责,组织开展暑期集中自愿行动,深入全县农村各地,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同时,要由县文明办负责,规范各类志愿服务队伍的管理,推进自愿服务工作长期化、规范化、常态化。

4、围绕治安环境“安全化”,大力实施平安松桃建设工程。大力加强社会治安和社会维稳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由县公安局负责,全面完成“天网”工程建设,实现公共场所、重点要害部位电子视频全覆盖。加强社区警务室管理,切实发挥“有困难找警察”作用,提高公众安全感指数。加强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社会闲散青年等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严厉打击侵害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处置网络有害信息和违法网站;由县政法委负责,加强基层综治维稳工作,在社区建立群防群治队伍,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深入开展“平安单位”“平安社区”活动,努力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由县消防中队负责,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县城公告消防设施达到国家标准,城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覆盖率、完好率达到100%,物防、技防、人防、消防符合安全要求。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积极开展企业违规使用未成年工、拖欠工人工资等行为,切实维护进成务工人员和儿童、妇女合法权益。

5、围绕交通秩序“通畅化”,大力实施文明交通创建工程。围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主题,认真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打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由县交通局负责,在2014年8月前完成城区“白改黑”工程建设,积极改善松桃交通基础条件;由县交警队负责,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对车辆驾驶员和广大群众遵守交通规则的教育和管理,开展文明行车、文明走路、文明乘车宣传教育活动,着力解决主次干道车辆和行人乱闯红灯、乱穿马路、逆向行驶、乱掉头、乱违章停车等突出问题,坚决遏制交通违章行为,提高道路的通行能力,减少城区交通事故的发生。科学规划停车泊位,努力破解停车难题,使城区车辆做到停放有序、规范整齐。完善和规范交通指示灯、指示牌和交通标志、标线;由县运管所负责,加强长短途客车站管理,严厉查处长、短途客运车辆站外揽客、乱停靠行为,确保站点经营秩序和卫生秩序良好;由县客管局负责,积极开展城区的士车、公交车辆拒载甩客执法检查,严格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运营行为。开展行业文明服务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文明营运素质。

6、围绕社会风气“高尚化”,大力实施净化社会环境工程。以网吧、游戏厅、歌舞娱乐场所等为重点加强文化市场的管理。由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工商局、公安局负责,进一步规范网吧经营秩序,坚决取缔“黑网吧”,严厉整治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行为。打击、查禁不良出版物,不断优化校园周边环境秩序,切实保障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由县公安局、工商局负责,加强移动多媒体、手机、电脑销售维修服务场所和出版物市场的管理;由县文体广电局、工商局负责,着力净化荧屏声频、严禁黄金时段播出不适合未成年的节目,依法整治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良广告。

7、围绕消费环境“放心化”,大力实施公共卫生和食品卫生管理工程。集中治理经营性公共场所卫生,加大“五小”行业整治力度,着力解决常态化达标问题。由县卫食药监局负责,加强餐馆、美容美发、公共浴室、小旅店、公厕的卫生管理和整治,做到经营性公共场所证照齐全,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公共用具定期消毒。推进餐饮污水治理,着力解决小餐馆、食品店、生熟作坊长期乱排倒污水行为;由县卫食药监局、质量监督局负责,加强食品店、超市食品专柜的管理,做到100%符合有关部门颁布的卫生、质量标准,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确保不发生重大集体食物中毒事件。严格落实药品经营许可制度,规范药店经营行为,杜绝无证经营药品现象。开展用药知识宣传,提高群众用药知识水平,自觉抵制伪劣药品。

8、围绕文化生活“大众化”,大力实施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程。由县委宣传部负责,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契机,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歌咏比赛、丰富多彩的文艺表演、充满活力的知识竞赛等,激发群众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松桃的灼热情怀;积极开展“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社区”活动,在全县掀起“全民读书活动”热潮;开展道德讲堂、“十佳”评选活动,积极营造良好创建氛围;开展移风易俗、抵制封建迷信、培育积极健康、乡土气息浓郁的农村群众文化活动,打造特色文化品牌,展现农村新面貌;以“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为载体,加强村庄环境整治,提升文明村镇创建水平。

四、实施步骤

我县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时间跨度为半年,时间紧、任务重。要按照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制定方案、宣传动员阶段(2014年3月上旬)。成立创建省级文明县城领导小组(另行文),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各项工作。由县创建办负责,切实加强顶层设计,精心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考评考核细则,参照测评体系和职能分工精细量化《松桃苗族自治县2014年创建省级文明县城责任目标分解表》(见附件),积极发挥创建工作指挥、调度、督导作用。及时召开全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动员大会,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各单位要联系实际,采取召开会议、制作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发放倡议书等多种形式,运用户外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网站、工作简报、宣传栏等载体,对创建工作进行全方位、高频度宣传报道,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迅速掀起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热潮。县创建办要有效组织开展《贵州省文明县城测评体系》和创建文明县城业务培训,大力提高创建水平。根据推动工作需要,要及时成立若干工作组加强创建工作的指导、督导力度,强势推进工作。各创建单位对照《松桃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任务分解表》,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制定措施,周密部署、迅速启动,确保工作同步推进。

(二)分类实施、集中创建阶段(2014年3月中旬-4月上旬)。

1、集中力量抓好软件资料建设。各创建单位对照《贵州省文明县城测评体系》和细化分解的任务,按照规定时限、资料建设“精、准、细”的要求,集中精力、人力、财力抓好软件资料方面的建设,确保软件资料规范、齐全。

2、集中发力抓好硬件基础设施建设。有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城市路网“白改黑”建设、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道路绿化工程建设、路灯夜景灯亮化工程建设、“两馆”建设、科普馆场建设、少年宫馆、停车泊位(标识)建设、科技馆建设、交通信号灯建设、客车站建设、诚信示范街、农村文化广场、体育场建设等硬件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的单位,要在2014年6月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要实行工期倒排制、责任追究制,强势推进工程实施进度,确保验收过关。有实地查看任务的部门,要对照测评体系要求,全力打造、精品包装,确保验收评审不丢分。

3、集中发力开展八个方面的环境整治。对照目标分解,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分类别、分行业的各类专项整治,为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提供坚实环境支撑。

4、集中发力开展有声有色的各项创建活动。相关部门结合部门实际,按照规定动作,积极开展有特色、有亮点、有影响、有声势的各类创建活动。

5、集中力量抓好督促检查工作指导工作。创建文明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个工作组,采取实地查看、上门指导现场指导、电话督查的形式对各部门的各项创建工作进行分类别、条块式督查,及时解决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出现的问题,提升创建工作效率。

(三)初审整改、查缺补漏阶段(2014年4月中旬-5月上旬)。

一是部门自检。由对照《贵州省文明县城测评体系》确定的内容及标准,查漏补缺,自测自评;二是县创建办初审。由创建办组织人员分赴各创建单位逐条逐项进行预验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巩固提高、接受验收阶段(2014年5月中旬)。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要做到认识不降、思想不松、任务不变、力度不减,认真总结创建经验,巩固创建成果,不断把创建文明县城活动引向深入。要建立创建文明县城的常态化工作机制,要彻底消除脏乱差现象,全面推进城区亮化、绿化、美化、净化工作,促使创建工作向县城周边乡镇延伸。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创建原则,重在建设、重在管理、重在日常、重在实效,不断深化文明创建各项活动,以优异的创建成果接受省级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建文明县城活动是县委、县政府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是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把创建工作摆上十分重要的位置,当做头等大事来抓。广大干部职工和市民要深化认识、主动参与、积极作为。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县里成立以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常务副组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与的创建省级文明县城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下设办公室,要由县委宣传部长兼任创建办公室主任,抽调专人办公。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督查组,由县纪委、效能办、创建办牵头,对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要设立创建资料审查组,由创建办负责审查各单位的创建资料,确保创建资料不遗漏、不缺项、装档规范;要设立迎检工作组,负责迎检方案设计工作,确保验收工作有序进行;要设立宣传报道组,认真总结松桃创建经验,积极向各级媒体报道我县创建工作的亮点和典型,大力增强我县创建工作的创建力、感染力。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班子成员要共同抓,要形成创建工作一盘棋,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加强配合、通力协作的工作格局。

(二)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各创建责任单位要根据《松桃苗族自治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任务分解表》中确定的创建目标任务,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把工作任务和责任细化、量化到机关科股室和每个干部职工,做到人人身上有压力、个个肩上有担子,确保创建工作圆满完成。要明确阶段任务、突出工作重点,确保重点环节的工作到边到位。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和宣传载体,广泛宣传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创建工作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现在做起。报纸、网络、广播电视、手机信息平台等媒体要突出重点,大造声势,积极营造全民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新闻媒体要及时宣传报道创建工作中的好声音、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

(四)加大投入,提供保障。县财政对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活动经费实行专项预算,为创建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保障。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突出重点、节俭办事、保障需要”的原则,做好创建工作的项目和经费安排,并给予优先保证,确保不因经费不足而降低创建标准、延误创建时间、影响工作顺利推进。

(五)加强调度,严格督查。要建立创建工作例会和调度制度,及时掌握创建工作的实时进度,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成立专门的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文明县城创建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和考核,并及时通报情况。适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和市民代表对创建工作进行视察和评议,广泛听取工作意见,提高工作针对性。要建立严格的创建工作考评制度、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给省级验收工作造成影响的,要严格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领导责任。

篇6: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活动方案

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活动方案

根据省精神文明办公室《关于做好2002年度省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委机关实际,特制定2002年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方案。

一、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与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七一”讲话精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确保“转变作风年”和“三年大变样”的目标最终实现。以“立宗旨、当公仆“创新杯”活动为主线,使委机关开展的“推进二次创业、争创全国一流”工作创新交流活动和“首问负责制”的顺利运行。实现全员招商,营造开发区良好地经济发展环境。以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自身素质,培养“四有”新人为目标,进一步实施“创文明单位、建文明局室、做文明职工”的细胞工程。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为核心,以加强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工作质量为主要内容。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充分调动全体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振奋精神,再鼓干劲,不断增强创建意识和参与意识。在巩固已取得成绩荣誉的基础上,再上新台阶,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市直机关工委赋予的各项任务,保证我市“二次创业、富民强省、争当龙头”的目标实现,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的胜利召开。力争2002年内达到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的要求。

二、创建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继续抓好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党的十六大以及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的专题学习。以开展纪念小平同志南方谈话发表十周年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改革开放和党的建设辉煌成就的宣传教育。根据入世后新形势和任务的要求,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掌握市场经济等相关国际通行规则知识。使机关党员、干部都能统一认识、明确任务、振奋精神、迎难而上。在抓好机关理论教育的同时,积极组织人员按要求参加市直机关组织的各种培训、讲座等。

(二)、认真抓好“四五”普法工作。学习现代科技和法律知识,进一步深化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严格按照市直机关法制宣传工作总体要求,继续抓好机关的法制教育工作,通过教育,不断增强机关干部民主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加强职工进行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论和无神论教育,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同开展揭批“FLG”邪教组织的斗争结合起来,使大家进一步认清“FLG”歪理邪说的本质,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实施“一把手”工程,不断巩固工作成果。

(三)、教育要区分层次,突出重点,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坚持开展经常性的思想工作,通过各种方式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各项会议精神,努力做好本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结合重大改革措施出台,容易引起思想波动的`事情,主动搞好本部门职工思想状况分析工作,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上级安排的各种学习活动,使本部门干部、职工做到“四个必须”努力做到思想上有明显提高,政治上有明显进步,作风上有明显改变,纪律上有明显增强。

(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加强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经常不断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杜绝不正之风和违纪犯罪案件的发生。执行末位淘汰制度,增强为企业服务力度,进一步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把开发区建成新型的哈尔滨。

(五)、不断增强党的组织建设。严格按照《规范化党支部条例》要求,搞好支部自身建设,围绕中心工作继续开展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活动。认真落实党的生活各项制度,充分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

(六)、进一步加强党政及群团组织建设。党政群团组织齐全,领导坚强有力,作风端正,创新务实。群团组织要紧紧围绕开发区的中心工作,抓好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道德建设,积极参加市直机关召开的第四届职工运动会,充分展示开发区机关风貌,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爱祖国、爱家乡、爱岗位,创建开发区的热情。认真抓好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教育。深化改革、转变职能教育。服从大局,遵守纪律,认清形势,理顺情绪,化解矛盾,为机构改革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思想氛围。积极开展适应职工和青年特点的各项活动,利用纪念“五.四”运动等,开展教育活动,力争在市直机关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取得好成绩。

(七)、继续推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社会服务“承诺制”、“公示制”、“一站式”服务制度。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统一着装、挂牌服务等工作,完善科学管理机制,努力搞高文明办公水平。结合开展“文明局、室,文明个人”、“推进二次创业、争创全国一流”等活动,不断加强思想道德、职业道德建设。通过公开承诺,挂牌服务等办法,真正把开发区建成全市文明窗口。

(八)、搞好开发区“城市形象”工程。开展优质服务,优化管理, 搞好开发区软环境建设,提高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继续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和卫生、环境美化、绿化、亮化工程等工作。环境绿化、卫生达到市先进单位和甲级单位,计划生育达到“四无”标准。

(九)、全年完成市级工作目标和机关自身建设目标,并成为超标单位。全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66.9亿元,比上年增长12.1%;工业总产值300亿元,比上年增长12.1%;技工贸总收入334亿元,比上年增长12%;进出口总值1.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2%。

三、建立和完善创建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考评机制

(一)、管委会机关文明单位领导机构

组 长:刘明俊

副组长:赵蕾

成 员:宋五四、赵恒石、孙思莲、齐秀莲、刘连瑛、

林秀春、王明洁、田玉文、蔡兆华、蒋 蓁

刘铁岩、奕建新、杨四为、孙界同、刘 晗

孙莉莉、孙 瑛、刘悦暖、周长河

(二)、建立检查评比机制。按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主要任务,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任务落实到各局、室、部,同时把目标分解到人。委机关每半年对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分值纳入全年目标管理中。

(三)、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档案建设。搞好日常工作材料的积累,力求规范化、制度化。

二00二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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