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30天辞职报告不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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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感谢网友“开车大吉”参与投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提前30天辞职报告不批(共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您。

篇1:提前一个月写了辞职报告可车间主任不批

提前一个月写了辞职报告。可车间主任不批。后做了一个月就自离了。没签合同。还压了留底工资。厂里说要扣我工资。这样做对吗。我该怎么做?

[提前一个月写了辞职报告可车间主任不批]

篇2:辞职报告必须提前30天提交么

辞职报告必须提前30天提交么

劳动者辞职不是必须提前30天提交辞职报告的,如果用人单位的行为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是可以被迫辞职的,只不需要提前一个月的。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篇3:辞职报告交了不批怎么办

尊敬的X经理:

您好!

感谢公司在我入职以来的培养关心和照顾,从X年X月份来到[公司]至今,我学到了很多东西,今后无论走向哪里,从事什么,这段经历都是一笔宝贵的财富,我为在彩卡的这段工作经历而自豪。

而今,由于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望领导批准。

辞职人:xxx

20 xx年x月x

篇4:关于离职提前30天提交辞职报告的思考

这是一个关于本人自己的故事。

本人是7月12日于四川石油管理局一家二级单位签定了三年的劳动合同。今年5月31日,本人就向所在单位提交辞职报告。由于当时本人还没有回四川,所以报告的形式以传真发回所在的单位。后一直没有消息。

合同期到后,回到成都找工作,于今年10月上旬落实了工作。到单位办理离职手续,要求我提交辞职报告,还要本人签字和手印。于是于10月15日,按照单位的要求,提交了自己的离职报告。

提交报告30天后,于月14日,本人到单位办理手续。问题出来了,总公司组织部说,不同意我辞职,给我做思想工作,现在的工作不好找之类芸芸。。。

后多次交涉。找到公司书记,书记告诉我:前段时间公司的意思是不想让我辞职,一是现在的工作不好找,二是公司也需要你们这种专业的人员,三是公司看到你辞职意向坚决,所以决定重新考虑你离职的事情,四是:中石油集团公司现在下文规定各单位保护好单位员工芸芸,所以关于人员变动的问题现在公司一向不予考虑,所以现在你这个事情还办不了,要等集团公司的这个文件解冻之后才能够办理你离职的事情,也用不了多久,最多一两个月...多么的冠冕堂皇,听着真的觉得恶心!

其间,本人也多次研读了劳动法,按照国家制定的劳动法,本人的离职问题本不是问题。一是我的合同期早满,到年7月11日,与单位的劳动合同自然解除,二是就算后来公司要求的提交本人签名的书面辞职报告,按照规定本人早也满足这个条件。但是事情还是没有办理下来。

对于劳动法的规定,碰到这个情况的兄弟姐妹怕不知道有多少个。仲裁吧,60天,如果有争议,15日内可向法庭起诉。

就这样,辞职的事情可能拖90天。就算官司赢了,劳动者的利益是否真的能够得到保证?都知道现在找个工作不容易,在当今的中国,什么都缺就不缺人的情况下,找到一份自己悦意的工作是多么不容易。劳动仲裁最终胜利了,但是新的单位还用不用你,这是一个问题。

对于国有企事业单位,普遍领导,权大于法。难道真的是领导不懂法,还是现有的法律制约不了这些领导?结果肯定是后者,我是这样认为。

一个月以后,国家新的劳动法就要开始实施了,但是,关于这方面的规定说明还是这样。真正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了吗?再下次编写劳动法的时候,真的要建议加大对用人单位的制裁。做到切实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差不多了,也就这样吧,再有的就是无赖了。

有哪位高手给点建议,如果能够速度把离职的事情办下来,兄弟在这里感谢你了:-)

[关于离职提前30天提交辞职报告的思考]

篇5:交辞职信30天经理不批可以走人吗?

交辞职信30天经理不批可以走人吗?

我在一个月前交的辞职信,当时经理接过辞职信,但他说在没有找到人交接的情况下是不允许我走的.然后在这一个月当中我不定期的提醒他说让让(经理)招人交换,可他就是迟迟不招.现在马上就可到一个月了,这才开妈招人,就算招到人了也不可能一两天那人就能熟悉这家公司的情况.我应该怎么办呢,我真的不想在这家公司再干下去了,有人支招吗?

[交辞职信30天经理不批可以走人吗?]

篇6:劳动法有这样的规定吗?提前30天提出辞工,批到3个月后

如题,劳动法里面有这样的规定吗?提前30天提出辞工,但是批到3个月以后。

[劳动法有这样的规定吗?提前30天提出辞工,批到3个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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