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识系统设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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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感谢网友“潜入湛蓝”参与投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标识系统设计合同(共12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一起分享。

篇1:标识系统设计合同通用

标识系统设计合同通用模板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内容:标识系统方案、扩初、施工图设计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目录

一、合同依据

二、项目基本概况

三、制作、安装依据

四、制作、安装的进度

五、制作、安装费用及支付条款

六、双方责任

七、工程保修

八、其它约定

一 合同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甲方委托乙方,负责项目的标识系统的制作、安装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证工程的质量、进度,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合同,且共同遵守。

二 项目基本概况

2.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

2.2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

2.3建设规模:_______________

景观设计总面积_______平方米,具体以实际景观设计面积为准。

三 制作、安装依据

3.1合同所规定的内容。

3.2甲方所提供的标识系统全套施工图。

3.3本工程设计图纸的编制方法,应以《市设计文件编制标准》为标准。

3.4设计规范和规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有关设计规范和设计规定。

3.5工程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3.6所有设计和来往文件的使用文字均为中文。

四 双方责任

4.1甲方责任

4.1.1提供标识系统的全套施工图,以作为乙方的设计依据。

4.1.2甲方应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的遗留问题。负责提供将施工水电接至乙方施工区域边缘,由乙方安装计量表具,负责施工其间的水、电费用。

4.1.3负责通至施工区域门口与公共道路的通道,满足施工运输进出的需要。(乙方应在该通道上采取相应措施,保证道路的畅通,且费用自理)。

4.1.4对隐蔽工程等关键工序,甲方可请权威机构或部门进行复核或检验,复核或检验合格则甲方承担相应费用;如不合格,乙方承担相应费用及一切造成的损失。

4.1.5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及时支付建设费用。若甲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支付乙方的建设费,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每逾期一天,违约金按违期的设计费的万分之五计算。

4.1.6若由于甲方的原因使工期延误,合同条款中相应的竣工日期将向后顺。

4.2乙方责任

4.2.1乙方项目部以下管理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

4.2.2工程结束之前,乙方应保证该工程主要施工人员的稳定性、专业性;积极配合甲方正常工作(包括销售),遵守甲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

4.2.3乙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工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当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的提供范围等。甲方将施工场地移交给乙方后,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应对施工场地上发生的一切负责,若发生非政府原因(如当地居民干扰施工),或非甲方指令而影响施工导致工期拖延及财产损失,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自行消化。

4.2.4开工前乙方应对施工图纸认真核查,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交底及会审工作,指出图纸上任何不符施工常规或惯例之处,并做好各系统管线的综合平衡工作。如因乙方未能协调解决此类矛盾而造成工程费用增加和工期损失,乙方将承担80%的责任。乙方必须配备专职的预结算人员满足甲方的工作。

4.2.5参加各类施工协调、配合会,由于工地交叉施工引起的问题,有义务进行配合协商解决,服从甲方总协调作出的决定。

4.2.6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因乙方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不力而引起的第三方事故,其责任应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全部赔偿。

五 制作、安装的进度

该项工程将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

六 制作、安装费用及支付条款

按照上述基本服务内容,乙方的标识设系统制作、安装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支付步骤如下:

6.1甲方支付20%的`工程款后即开始工程制作;

6.2标识制作安装完毕,并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验收之日起十天内付款至结算总价的90%止(注:如甲方提出增加工程量,即多出费用由甲

方承担,并按最后结算付款)。

6.3留保修金为结算总价的5%,保修期满后按实结清。

七 工程保修

7.1工程保修金为本工程结算总价的百分之五。

7.2保修期以工程总体竣工验收,完善整改意见并正式移交甲方,双方在移交证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

7.3甲方代表在保修期期满之前,指示乙方重建、修补缺陷,乙方应在保修期内或保修期满后的14天内实施甲方代表指示的上述工作。

7.4如果甲方代表认为修补缺陷的必要性是由下述情况造成的,则所述的全部工作应由乙方自费完成:

7.4.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使用材料、工程设备或工艺;

7.4.2乙方负责设计的部分永久工程出现了缺陷;

7.4.3由于乙方的疏忽或者未能按照本合同规定履行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7.5乙方在合理时间内未能执行甲方代表修补缺陷的指示时,甲方有权雇佣其他单位来完成这项工作。如果这项工作按合同规定应由乙方自费完成的,则发生的费用应由乙方支付。

7.6在保修期满之前,如工程出现缺陷、差失或其他毛病,甲方代表可指示乙方在甲方代表的指导下调查原因。如果这种缺陷、差失或其他毛病不属于乙方的合同责任,乙方进行这项调查的费用由甲方支付;如果这种缺陷、差失或其他毛病属于乙方的合同责任,则上述调查工作的费用由乙方支付,并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自费修补这种缺陷、差失或其他毛病。

7.7乙方负责维修的质量,所维修项目应保证在六个月内不再出现类似问题,否则,即使保修期满,也应该继续维修,相应的保修款待三个月满后支付。

7.8维修工作完成后,乙方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如维修过程中给业主造成损失,则乙方应承担相应负责。

7.9保修金返还方式:

从保修日期起算,一年期满后十五天内返还剩余保修金。

八 其它约定

双方同意,如对本合同内的工程相关事项有所争议,将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中国境内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遵守其根据中国法律所做出的裁决。

8.1本合同及合同条款如需增订、修删,必须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并按时间顺序编号,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当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不一致时,应按最新的补充协议约定执行。

8.2双方约定彼此间联系方式除特殊规定外一律以传真为主,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为辅,并即时对文件作确认与签收,就其中内容须在三天内作出答复。

8.3合同执行时,如因战争、洪水、台风、地震、天灾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影响而无法履行时,可由双方协商作出决定,将本合同顺延期。

8.4甲方指定为项目负责人,乙方指定为本项目负责人,如果更换本项目之负责人,须提前一周书面以公司的名义并法人签字通知甲方,同时须征得甲方同意。

8.5通知:除本合同另有规定的外,通知以传真、电子邮件、邮局挂号、快递等方式。如通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则以发传真或电字邮件当日为通知日;如通知以邮局挂号或快递方式寄送的,则自寄送日起第二天为通知日。

8.6因履行本合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的著作版权和专利申请权等和知识产权权益给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根据设计成果申请专利的权利。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包括乙方委托外聘顾问指导完成的成果。

8.7工程停建、缓建、终止合同、奖罚:

8.7.1停建:当甲方终止或中断景观工程,或乙方被通知无限期停止工作时,此工程做停建论。甲方则须支付于乙方各阶段已做出的局部或全部设计费用,乙方收清费用后,合同终止。

8.7.2缓建:如本工程在停建后于合同有效期内恢复施工,无重大修改,此工程作缓建论。乙方需继续依据合同条款提供一切设计和顾问服务,由此涉及的尚未付清之部分服务费由双方重新商定。所有因缓建而导致的任何增加工作,甲方应按实际情况给予乙方补偿。

8.7.3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在此工程进行的整个时期需努力维持一个互信的良好合作关系,在合同有效期内,除非发生不可抗拒的力量,无论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在不因对方错误或过失的情况下提出终止合同,都应支付对方总设计费的10%作为补偿费用。

8.7.4奖罚:若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进度拖延或甲方无故推迟支付乙方工作酬金,则每拖延一天按设计总费用的0.3%加以扣出或补偿。

8.8本合同及合同条款中文版本一式肆份,甲乙方各贰份。本合同及合同条款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代表: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代表: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

篇2:导向标识系统设计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目录

协议书

合同条款细则

一、项目概况

二、服务范围及深度要求

三、设计及服务阶段

四、设计成果及要求

五、设计费及支付

六、时间进度及相关要求

七、双方责任

八、知识产权

九、不可抗力及停建缓建

十、通知

十一、合同附件

协议书

本协议于________年______月由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和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另一方,在中国北京签订。

鉴于:

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开发的项目提供导向标识系统规划设计(以下简称“设计”);

乙方具有所需要的专业技能、人员及技术资源并愿意向甲方提供服务。

兹就以下事项达成本协议:

一、本协议中的措词和用语与下文提及的“合同条款细则”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含义相同。

二、甲、乙双方全部合同文件的组成及优先顺序:下列条件应被认为是甲、乙双方全部合同文件的一部分而进行阅读、理解和执行。构成甲、乙双方全部合同文件的`这几份文件应互为解释,除非另有规定,在发生分歧时,文件应按以下顺序优先考虑:

1、本协议书

2、合同条款细则

三、甲方应在乙方设计工作开展前提供一切所需文字、图片、数据、设计修改提议等资料,所有文件提交时间不可拖延至设计工期内。甲方提交的资料需建立在甲方内部已统一协商后的、无须反复修改变动的最终结果基础之上。

甲方需全力配合乙方以确保乙方工作如期完成。乙方应按照甲、乙双方合同文件的条款积极履行各项规定义务。并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进度,准时提交包括各类图纸、数据文件、说明及电子文件等资料在内的设计成果。

四、甲方在此同意按甲、乙双方合同文件注明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如期向乙方支付款项,以此作为乙方的报酬。

五、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负责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负责人,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如更换本项目之负责人,须提前二周书面以公司名义并法人代表签字通知对方。

六、双方同意如对本合同内之工程有关事项有所争议,将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解决;若协商的办法不能解决争议,应由北京市仲裁委员会调解及仲裁,双方必须遵守和执行由此做出的任何仲裁和决定。

七、本合同文件正本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本合同及合同条款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约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约人):________

(签字)                           (签字)

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_ 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篇3:医院导向标识系统设计论文

医院导向标识系统设计论文

一、医院导向标识系统设计的基本原则

医院的导向标识系统的风格应该与该院的性质、功能、规模相适应,同时各级各类标识的形式、色彩、字体、材质、昼夜适应性以及与建筑环境和风格的整体协调也是导向标识系统设计需综合考虑的问题,例如儿童医院可采用色彩鲜艳、造型活泼的设计,肿瘤医院会采用对病患有鼓舞作用的设计,而临终关怀医院多采用令病患心灵安静的设计。

二、导向标识系统的设计内容

1.系统清晰的规划设计

空间序列清晰的医院环境与建筑空间是导向标识系统设计的良好基础。若导向标识系统的规划设计缺乏对环境与建筑的系统性认识,没有对在关键位置设置相应级别的标识、标识中呈现的信息内容、标识尺寸、字体大小和安装部位等进行系统考虑,就必然导致标识系统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甚至产生反作用。具体来说,以下要点是结合医院已有环境与建筑空间系统进行清晰的导向标识系统规划设计中必须注意的。

(1)确定合适的关键信息位点导向标识系统的设计需要考虑不同位点标识所导向的空间适用范围,选择确定位置合适的关键信息位点,既要避免标识不全、导向不清,也要避免标识过度、信息冗余。每个院区、楼层、分区都有其相对枢纽的地带,这是患者进行方位判断的重要信息位点,因此必须设置相应级别、内容的标识,如院区总平面图、楼层平面示意图等,帮助患者进行空间位置的第一次判断。一般来说,人流集散地、交通枢纽、进出口、楼梯间及通道位置由于交通复杂,仅仅有楼层平面图(一级导向)作为导引是不足够的,因此需要通过设置信息更明确、导向更清晰的标识(二级导向)予以补充,使患者较容易确认自己的位置和目标方向,达到导向标识系统的视觉连续性。总体来说,在医院的环境和建筑空间中,简单和复杂的循环流线并存,它们之间的相互串接会增加大量的信息决策点。导向标识系统的规划设计就是要找到并理解这些关键信息点,并在这些位点上设置级别恰当的标识。

(2)基于人流动线分析的信息配置图为了实现导向标识系统的无盲区,设计首先要对楼层平面进行不同性质的分区(并不完全等同于建筑的功能分区),确定标识系统需要导向的不同功能区以及交通体的位置,合理的功能分区能够避免标识系统分类的重复;然后基于该分区将不同的空间区块用不同的流线串接起来,绘制出路线分析图,在路线分析图上再根据前一阶段的分析标注出不同级别和类型的关键信息位点;最后再结合这些信息点所处的建筑空间以及标识可能设置的位置和制作形式,确定该标识具体的类型,分别以不同的色块图样加以标注,完成一幅完整的导向标识系统的设置信息配置图。考虑周全、设计完善的信息配置图能够保证导向标识信息的延续性、整体性,使整个区域导向标识系统无盲区。

(3)分级确定标识的具体类型与设计从技术层面来说,标识内容包括楼栋索引、楼层总索引、各楼层科室索引、功能科室名称及方向标识、房间职能标识以及人员姓名标识等,标识的具体类型可分为立牌式、台桌式、悬吊式、额枋式、壁挂式、贴墙式等。在根据导向标识系统信息配置图确定各级各类标识位点之后,应结合医疗流程和标识位点的建筑空间进行具体的标识类型设计,综合考虑标识的安装位置、形式与信息标识方式等。例如患者进入医院院区的第一次位置判断应该是对不同医疗功能的建筑物及其出入口的选择,如果乘车前来还会有选择车辆停放位置等问题,这些属于一级导向的医院院区总索引标识以及户外指示标识等都位于空间尺度较大的室外环境中,一般采用尺度较大的立牌式标识,安装在患者就诊的必经之处,且夜间还应有照明或自发光系统;患者的第二次位置判断往往发生在建筑的门厅中,且通常以寻找就医咨询、挂号或目标科室为目的,由于大厅空间较高、面积较大,所以二级导向标识一般采用尺度较大的台桌式楼层总索引、悬吊式或额枋式功能科室标识;在患者到达楼层和具体功能科室之后,由于走道、科室候诊区等空间尺度有限,作为三级、四级导向标识的楼层科室索引、功能科室名称及方向标识、房间职能标识以及人员姓名标识则多采用额枋式、壁挂式、贴墙式等占用较少空间的类型,空间较高时亦可采用悬吊式标识。

2.标识本体的信息标准化设计

如果说医院建筑本身布局清晰的规划设计是其导向标识系统成功的基础,那么标识本体的尺度、文字字体与大小、材质、色彩搭配等信息标准化设计则是另一个重要因素。除了需与环境及建筑室内设计相适应的标识色彩与材质之外,标识本体的信息标准化设计主要应注意解决如下问题:

(1)标识规格与安装位置空间关系中的字体元素较其他因素更重要,并且与视觉认知距离密不可分。一家日本知名标识生产厂商提供了一个视觉认知距离公式用以辅助设计标识系统:文字高度H(mm)=距离L(mm)/20。该公式通过大量测试得来,针对的是东方人惯用的方块字。根据这个公式,可通过标识设置的现场空间尺度等数据来决定最佳的文字尺寸和规格。在设计实践中,人体的视线高度一般定为1.5m。在人的动视野、注视野、静视野三种视野中,动视野范围最大,注视野范围最小,而静视野的有效视野是以视中心线为轴,上30°,下40°,左右各为15°~20°,其中在中心3°以内为最佳视野区。一般应根据观察物体的大小和形状在380mm至760mm的距离范围里选择最佳视距。综合人体工程学以及文字高度的确定方法,笔者在涪陵中心医院标识系统设计中,大致确定了一套标识信息大小和安装位置标准。

(2)文字识别标准标识系统在运用中具有公众性、系统性的特征,选用的文字应该要均匀清晰,中文字体以黑体字最为常用,因为黑体字字形具有端正、中庸的特性,且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其次是宋体,结构清晰有力,笔画有起伏,但由于横竖不均匀容易给人一种视觉不清的观感。在导向标识系统的设计中,大标题可参考代表医院形象的标准字,中英文均采用印刷字体。标识的文字尺寸的控制可分为标识针对落地式和悬挂式两类标识的规格控制要点包括:前者以安装高度离地大于0.8m,人体视高1.5m,有效识别距离大于6m为标准;后者以安装高度距离地面2.1m,人体视高1.5m,有效识别距离大于6m,验证距离6~24m为标准。

(3)符号系统规范在导向标识系统中,除了以文字为主的标识之外,还有部分采取简明扼要的图案符号方式,即通过统一的图案符号来传达信息的标识,根据图标的适用范围一般可分为公共服务信息、公共服务设施、医疗服务设施、公益提示信息四大类。在导向标识系统的.设计中,除了采用国际通行的一些图案符号以外,自行设计的图标应慎重考虑其图案符号的通用性、简洁性、可理解性和规范性,否则不仅起不到导向作用,反使观者理解困难、导致人流混乱。

三、导向标识系统的人性化设计

以人为本、以患者为中心是当代医疗建筑设计的核心宗旨,作为构成医疗环境的重要且必不可少的元素,医院导向标识系统的设计也应坚持人性化理念。

1.缓解患者情绪

医疗建筑,特别是大型综合医院一向以其规模庞大、空间复杂著称,中国人口众多、民众就医观念尚存偏颇(迷信大医院),所以大医院里总是人满为患。在陌生且嘈杂喧嚣、人流涌动的医院环境中,导向标识系统的清晰、准确程度会影响到患者的心态。因此,清晰、准确地为患者提供导向信息是医院导向标识系统人性化设计的根本,是安抚、缓解患者就医情绪的重要手段。

2.传达医院信息

除了简单标识和指引患者就医流程上的一些必要信息之外,设计巧妙的标识导向系统还能结合不同医院的经营理念、学术水准和空间特点,通过不同风格的标识给患者传达医院想要表达的信息和凸显建筑空间想要传达给人的感受。例如日本建筑师原研哉设计的梅田医院是一家妇儿医院,其客户不仅有患者,也有前来静养的产妇。建筑室内空间以白色为主色,搭配简洁的装饰和温暖的灯光,给患者一种心理安慰和信赖感,其标识出人意料地使用了白色棉布为材质。白色通常被认为是易脏的颜色,布料更是多数医用敷料的材质,需要及时清洗,用作标识即使可以拆卸清洗也非常麻烦。但梅田医院却偏偏反其道而行,使用了白色棉布这一材质,不仅非常巧妙地将标识系统的设计与建筑空间的功能特点相结合,更传达出梅田医院会经常清洁脏污的信息,使标识成为医患之间的一种互动载体。

3.适应不同人群

医院建筑设计由于需要协调和满足的技术性要求很多,对不同患者在医院空间中的实际心理感受很难兼顾处理。而医院导向标识系统作为医院空间和功能与患者之间的沟通媒介,合理且有人群针对性(或病种针对性)的设计能够加强患者对于空间的信赖感,改善患者的心理体验。以沈阳市儿童医院为例,建筑和室内设计采用了中规中矩的风格,忽略了儿童对于陌生环境的不适应性和患病时容易急躁的特点。但医院导向标识系统的设计弥补了这一不足,通过活泼、亮丽的标识设计风格冲淡了儿童对于医院的恐惧心理;不同楼层采用各异色调,小患者在不同氛围的空间中穿梭时产生的新鲜感,有助于缓解就医的不适。同时,标识大多采用圆形为母题,整体风格轻松、清新,同时还能避免儿童磕碰时对其身体造成伤害。此外,考虑到可能有视力障碍、肢体障碍以及文字认知障碍的患者群体,除文字以外,数字标识、定向控制的声音标识也是当代技术条件下强化导向标识系统作用的重要手段,比如有文字认知障碍的群体只要认识数字就可以通过相应标识获得空间上的连续性和方向感,有视力障碍的患者则可在导医台领取专用耳机后在标识附近直接听到声音提示(类似于博物馆系统中的自助讲解机)。

四、结语

医院导向标识系统作为引导患者就医、传达医院形象的载体,涉及建筑学、景观学、环境科学、人体工程学、环境行为学和环境心理学等多个学科。医院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带动了医院导向标识系统设计行业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促进医院导向标识系统设计的创新和发展,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的需求,成为很多业内人士思考的问题。笔者在全面思考医疗建筑的室内外功能与空间设计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导向标识系统对医院功能的辅助作用,并逐一介绍了其基本设计要求与方法,希望在设计实践中不断提升结合建筑空间的导向标识系统的设计水平,形成符合国情、人性化的导向标识系统体系与标准。

篇4:标识标牌合同

甲方:遵义天华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新概念广告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维也纳小区标识标牌 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广告制作

1、规格 、数量:页

2、材质:所有边框材质见附图标明(涉及不锈钢制作的必须采用长城牌的)

3、要求:所有安装、制作的标识标牌等保修3年(因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产品的损坏,其外物影响损坏、则不在保修范围内)。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处理完毕,

二:广告安装

安装地点:宁波路维也纳小区

三: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标识标牌制作费(即合同总价款):共计人民币 20545.0元,大写:贰万零伍佰肆拾伍圆 整。

2.支付方式:

制作安装完成,经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合格后,在完工后 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款19545.00元大写:壹万玖仟伍佰肆拾伍圆 整。

后13个月内付清.

四: 工程期限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五、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办理标识标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2、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3、向乙方提供标识标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4、有义务提供有关单位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5、按本合同规定结算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乙方:

1、 自甲方通知

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 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

六:关于验收

1. 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3个工作日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标识标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 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如未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4. 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八、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十、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篇5:标识标牌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揽中国石油联合生产指挥中心基地停车场车库及户外导视系统标牌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制作内容及要求

1.1甲方委托乙方依据本合同规定,制作安装符合甲方要求的标识、标牌;

1.2具体规格、数量与边框材质详见附件一《停车场车库及户外导视系统标牌制作内容及报价单》所确定内容;

1.3乙方在制作安装的标识标牌必须保证质量,保修期为三年(因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产品的损坏,外物影响损坏、则不在保修范围内)。乙方在接到通知后72小时内处理完毕;

1.4安装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

二、项目费用及支付方式

2.1本项目制作、安装及维护总费用计人民币:壹拾陆万叁仟玖佰叁拾捌元整(¥0元 );

2.2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本合同的全额发票,甲方须在收到发票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项目总额的50 %预付款,即人民币:捌万壹仟玖佰陆拾玖元整(¥ 元);

2.3乙方制作完成甲方验收成品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项目总额的40%项目余款,即人民币:陆万伍仟伍佰柒拾伍元贰角整(¥ 元);

2.4安装完成并由甲方验收通过后,甲方支付乙方项目总额的 10 %项目余款,

即人民币:壹万陆仟叁佰玖拾叁元捌角整(¥ 元)。

2.5甲方以转账或电汇形式向乙方付款。

三、项目制作安装期限

3.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十五天内完成合同所定项,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3.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四、双方权利义务

4.1甲方的权利义务

4.1.1办理标识标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4.1.2有权对乙方的制作、安装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有义务提供有关单位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供乙方参考;

4.1.3向乙方提供标识标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4.1.4按本合同规定结算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4.1.5甲方协调好乙方在安装过程中的现场一切事宜,不得造成乙方产生窝工和停工的损失。如情节严重,乙方有权利向乙方索要误工费;

4.1.6乙方在制作、安装及维护过程中,如发生工作人员受伤、伤病等任何安全问题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2乙方的权利义务

4.2.1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4.2.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沟通,并与甲方协商修改方案;

4.2.3乙方在制作安装过程中,不仅要保证制作质量,应确保向甲方提供的制作物符合规定的品质,接受甲方的意见和建议;

4.2.4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甲方的要求及时完成有关工作;

4.2.5由于乙方制作安装错误产生的问题,乙方有责任在设计制作上进行修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5.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付款方式执行时,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5.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制作、安装标识标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5.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如未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及返工的相应损失,并承担由于制作及安装质量问题所致的一切后果;

5.4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5.5如属乙方原因,未能履行合同所定项,乙方须根据实际情况赔付甲方损失费用;

5.6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向甲方书面申请验收,甲方收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五个工作日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六、合同生效与终止

6.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6.2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合同时应提前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在补充条款中进行说明或签订补充协议。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七、其他条款

7.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7.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纠纷,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如有争议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7.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理人(签章):

电话:

20 年 月 日

乙方: 代理人(签章): 电话: 年 月 日

篇6:标识标牌合同

甲方:醴陵泰安医院

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醴陵泰安医院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标识标牌制作

1、规格、数量:见标识标牌甲方技术要求。

2、材质与投标时所提供小样材质相同。

3、标识标牌的颜色、规格、款式选择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完成。

二:标识标牌安装

安装地点:医院综合大楼

三: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标识标牌合同总价款:捌万柒仟玖佰肆拾元整。

2、支付方式:

安装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二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余款。

3、规格、数量增减按照乙方预算单价表及合同扣率执行。

四: 工程期限:

1、合同工期20天,签订合同后第二天开始计算。

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五、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力、义务:

1、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2、向乙方提供标识标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3、按本合同规定结算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2)乙方权力、义务:

1、 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 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书面通知甲方,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在标识标牌安装期间,乙方要严把质量关,保证标识标牌的安装安全、牢固,不存在安全隐患。

4、安装标识标牌期间出现的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5、在安装标识标牌过程中不得损坏主体工程墙面及屋顶,如有损坏乙方负责恢复。

六:关于验收

1、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必须组织

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3个工作日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七:售后服务

1、楼顶不锈钢3年内不生锈,不褪色, 3年内免费维修和更换,3年以后出现问题只收取成本费用和工时费;

2、标识标牌上的颜色在6年内不褪色、不变形,若出现褪色、变形乙方负责免费更换。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支付违约金1000元,工期顺延。

2、乙方未按合同第四条规定时间完工,每逾期一日,支付违约金1000元。

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如未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九、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醴陵泰安医院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话:电话:

xx年10月26日

篇7:标识标牌合同

甲方(加工方):

乙方(承揽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标识、标牌制作、安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识制作概况

1.1标识制作名称: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安装标识制作。

1.2标识制作地点:。

第二条标识制作承包范围

2.1本标识制作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承揽方负责按照加工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制作并安装标识标牌,具体位置由甲乙方现场确定;

(2)一切为正常完成施工所需的杂项和劳务,无论是否明确列示于合同文件之中。

第三条合同工期

3.1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以加工方书面通知的开工日期为准。

3.2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以及经承揽方书面同意的延长期限)。

3.3合同工期:个工作日。

第四条质量标准及材质标准

4.1按照国家及市现行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达到合格等级。

4.2材质标准:全部材料使用国家标准规范材料。

第五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5.1合同总价款:元整(小写:¥元整)。

备注: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组成详见附件一:标识制作量清单。

5.2付款方式:

(1)验收完成后日内,加工方支付合同结算总价款的%,即¥元整;

(2)标识制作总价款的%作为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质保金”),加工方在质保期(本合同规定为年)满以后的日内,向承揽方一次性付清,质保金不计任何利息。如在质保期内存在质量问题需要维修或更换的,而承揽方未能及时响应的,直接扣除质保金支付,不足以弥补加工方损失的,由承揽方补足。

5.3加工方向承揽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第六条组成合同的文件

6.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协议书;

(2)标识制作量清单(A4×1P)。

第七条标识制作的实施

7.1承揽方在标识制作实施过程中不得使用非国家标准的材料、设备或使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设备,如有使用,承揽方应按照加工方的要求立即更换,并且发生的材料和设备的费用由加工方在合同总价款中扣除,不予支付,如因此对标识制作实施造成延期或者其他损失的均由承揽方负责。

7.2承揽方向加工方承诺按照经加工方确认过的设计图纸进行制作和安装施工。按照约定日期竣工,并承担标识制作质量保证责任。且未经加工方同意,承揽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标识制作向任何第三方转包或者全部分包。在标识制作实施、竣工及修补质量缺陷的过程中,承揽方应当遵守所有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制度、标准,遵守安全施工的规定;应当采取必要和适当的措施,保持现场和标识制作的井然有序和安全可靠,以免发生安全事故,并承担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当所造成事故的责任和费用;设置必要的防护与警示牌,保证邻近地区人员和财物的安全;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承揽方负责对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和财物的安全负责,如果在标识制作实施、竣工及修补质量缺陷的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导致的人员损伤、财产损失,由承揽方负责出面解决并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如造成标识制作工期延误的,承揽方并应承担逾期交付标识制作的违约责任。

7.3承揽方应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执行安装标识制作,随时接受加工方委派的代表的检查查验,为检查查验提供便利条件。如果检查、检测、检验的结果表明,材料、设计或者工艺有缺陷或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加工方有权拒收此材料、设计或工艺,承揽方应当立即修复上述缺陷并保证其符合合同文件的约定。

7.4承揽方应保证标识制作质量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如实施的标识制作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加工方可随时要求承揽方返工,承揽方应在加工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并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7.5承揽方在标识制作实施完毕后,加工方日内安排与承揽方共同进行标识制作验收。如验收不合格的,承揽方应在加工方要求的时限内完成修复工作,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给加工方造成其他损失的,承揽方并应赔偿。

7.6承揽方负责实施的标识制作通过加工方的验收且加工方同意支付费用的,不免除承揽方对于项目标识制作的质量保证责任。承揽方保证交付的标识制作符合标识制作所要求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如标识制作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承揽方应负责修复并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承揽方实施的标识制作质量不合格导致安全事故,对于所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承揽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如果加工方因承揽方实施的不合格的标识制作而遭受任何损失的,承揽方应向加工方进行赔偿使加工方免遭损失。

7.7如承揽方和加工方对实施的标识制作质量有争议的,双方共同委托一家质量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果鉴定结论认定承揽方实施的标识制作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则鉴定费用由承揽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用由双方分担。

7.8标识设计元素由加工方提供,如涉及工业产权、知识产权、版权、使用权、肖像权等相关法律问题其责任由加工方承担,承揽方不当使用的除外。在标识制作安装完成之后,承揽方应将加工方提供的资料全部返还加工方,不得留存任何形式的复本,承揽方亦不得将加工方提供的资料内容用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用途。承揽方制作完成的标识,其知识产权以及画面载体的所有权归属于加工方所有。

7.9承揽方保证其具备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标识制作、安装等)的资质和条件。

第八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定义:指在本协议签署后发生的、本协议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

不可抗力的后果:

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

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

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4.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5.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如承揽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标识制作实施,每迟延一天,应向加工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的,加工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揽方承担合同总价20%违约责任。

9.2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逾期未足额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0.05%向收款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付款义务。

逾期超过30天的,收款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付款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凡本合同未尽事宜发生争议时,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加工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相抵触。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第十二条其他

标识制作报价清单属商业机密。合同任何一方,如未获得对方书面认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任何内容及相关的信息,否则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责任。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共同签署: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电话:

传真:

合同执行负责人: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签署时间:年月日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电话:

传真:

合同执行负责人: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签署时间:年月日

篇8:城市绿道系统有哪些自行车标识系统设计?

系统化:道路标志、标线、铺面色彩、导向标志与地图体现了信息的系统化;

智能化:出行路径与起迄点动态信息发布、预告、信息交互与人性化信息服务;

国际化:图形、语言、符号等信息传达体现国际化特点;

生态性:信息载体统一模块化、组模化和可拓展设计体现了生态性。

篇9:贵州发布形象标识系统

7月26日上午,“贵州”形象标识系统新闻发布会在贵阳举行,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周晓云出席发布会,

贵州发布形象标识系统

此次发布的贵州形象标识,以“走遍大地神舟,醉美多彩贵州”为核心广告语,以符号化的“贵州”两个汉字为主体,形象地将我省基于喀斯特地貌的自 然景观、民族风情、物产资源、多样化的文化以及贵州的酒、贵州的山、贵州的民族风情、贵州的名胜古迹都以大写意的挥洒融合其中,让“贵州”的标识在成为一 幅书法作品的同时,也成为了一幅山水、一幅饮酒器皿和一幅民族风情的画卷,蕴含了贵州丰富多彩的民族民间文化。

篇10:标识标牌的合同

武汉江南名家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标识标牌承包合同书

二零零年 月 日

标识标牌工程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一.导言

甲乙双方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安装工程管理条例》的前提下,依据政府对广告装饰行业管理的有关条例、政策、法规之规定,在甲方认可乙方《公安路建行招牌发光字及灯箱报价单》的基础上,为保护双方利益,经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二.工程信息

1. 工程地址:甲方愿意将位于 市标识标牌工程交给乙

方 ,具体信息如下:

2. 工程类别

三.工程承包形式

本工程采取:合同价款内所施工项目以乙方提交的预算为准进行包工包料的承包形式,包干结算。乙方提交的《公安路建行招牌发光字及灯箱报价单》及预算中所涉及到的主要材料样本(板)甲方审核后甲乙双方签字认可无争议。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变更项目及材料不在包干范围内工程项目,结帐方式同第六条。在施工过程中涉及到乙方预算书中没有的项目,甲方不得在没有下达相应变更的情况下,要求乙方施工。结帐方式与总合同付款同步。

四.工程价款

根据《建行招牌发光字及灯箱报价单》,经甲乙双方进行友好洽谈,确定本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人民币:不含税造价 元无争议。

如果工程中发生预算包干外签证,施工工程结束后一星期内根据甲方代表签署的《甲方指令装饰工程变更单》和乙方提交的《变更申请单》等凭据结算包干外的变更费用。

乙方提交的变更方案甲方不同意的,乙方不得变更;甲方发出的变更指令,在满足工期、工程造价、已经采购的材料损失的条件后,乙方必须进行变更。施工中如有增减项目,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增、减项目,甲、乙双方协商议定.没有《甲方指令装饰工程变更单》和乙方提交的《变更申请单》,施工方将不予变更。

五.工期

本工程从 年月日到年月日结束。如果施工期间发生项目增减和材料变更时工期顺延,停电累计4小时按照一天计算,甲方没有按时付款乙方可以停工,停工工期顺延。以及甲方与相关配套工程影响乙方施工的,工期顺延。

六.工程款的支付

工程款采取三期付款方式。

第一期: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30% 即人民币元;

第二期:工程完工,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总价65%即人民币 元; 第三期:一年保修期满后,甲方付工程总价 5%质保金即人民币 元;

七.工地负责人

甲方工地负责人: 甲方财务负责人:

乙方项目负责人: 乙方财务负责人:

八.工程的保修服务

8.1 本公司的用户,享有在保修期间内,因材料,施工工艺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在付清全部工程款的前提下,公司提供48小时快速响应服务;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害不予保修,如需维修,公司收取适当的工本费;

8.2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只承担施工部分保修责任。

九.甲方权利及义务

9.1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水电设施和良好的.施工环境,施工及生活用水电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9.2 甲方负责协调与其他施工单位的关系,并缴纳管理部门收取的各种管理费用;

9.3 甲方应派驻一名全权代表负责协调工作,甲方派驻的全权代表所签署的一切文件甲方均予以承认;

9.4 根据工程需要,甲方应派驻一名代表监督指导乙方工作,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派驻代表的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管理。甲方派驻代表的所签署的一切文件甲方将予以承认;

9.5 甲方派驻的全权代表有义务协助乙方保障工地施工顺利进行。所有需要变更的材料和施工项目,必须由甲方全权代表提出,下达《甲方指令变更通知书》,乙方签字认可后才能变更,否则乙方不予变更。由乙方提出变更的,乙方向甲方发出《变更申请单》,甲方派驻的全权代表有义务对乙方的变更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

十.乙方权利及义务

10.1 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切实维护甲方利益,保护、看管好甲方的财物。不得损坏甲方的房屋设备器材;

10.2 乙方不得在现场使用非施工用途的大功率电器(生活用电除外);

10.3 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所在地的有关管理规定,爱护环境,讲究卫生,维护公司形象;

10.4 注意保护成品、半成品、原材料,防止碰伤、划伤;

10

.5 确保施工作业扎实、规范,质量过硬。如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工,返工费由乙方承担。

十一.合同变更及终止

11.1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材料样板的变更,均需要取得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有关变更手续,不得随意变更合同及附件。

11.2 在施工中,如需对装饰项目进行变更,应提前一星期通知对方,并办理有关变更手续,如发生费用的增减,施工工期也应提前或顺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签《变更申请单》、或者不发《甲方指令变更通知书》,乙方有权中止施工并工期顺延。

11.3 在施工中,若因工程需要和其它原因更换合同中选定的材料,需经双方同意认可,并由要求更换方承担所发生的费用(运输费、搬运费、退料损失费)并签字认可。

11.4 合同签订后,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则按合同价格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若在施工过程要求终止合同,需对已完成的半成品和成品工程进行决算后,按上述约定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11.5 本合同执行完毕、保修期满、保修金结算完后合同失效。

十二.其它事项

12.1 《公安路建行招牌发光字及灯箱报价单》及乙方提交的材料样本等将作为合同附件,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后均具有与合同正本同等法律效力。

12.2甲方发出的《甲方指令变更通知单》、乙方提交的《变更申请单》、《工程竣工验收单》、需要甲方确认的,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后均具有与合同正本同等法律效力。

12.3 工程完工后壹周内,甲方应组织验收,逾期不予验收的,则视工程合格;甲方应按约定方式支付工程尾款,逾期不能支付的,则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另将承担该工程总价的2%作为每天的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12.4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

12.5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十三.会签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篇11:标识标牌的合同

标识牌制作合同书

项目名称:

甲 方: 郴州市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郴州市极限广告设计中心(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及售后维保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就 标识牌制作 事宜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于年1月15日在 郴州 签订本合同,以励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招牌

二、工程地点:郴州市冲口路乐仙小镇

三、工程内容及规格:

见设计资料及方案

四、工程总造价:人民币:贰万元整 (¥0.00元整)含税。

五、工程质量:

乙方须严格按照甲、乙双方认可的施工方案及国家行业相关工艺要求制作、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施工任务。

六、甲方责任:

1、负责与乙方进行效果图的签字及确认工作。

2、负责与乙方的衔接工作,并提供符合施工要求所必要的安全条件。

3、负责安装前的协调工作,保障施工场地具备安装条件。

4、甲方因上述原因而致本工程工期延误,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5、施工安装时,甲方应派人在现场作协调工作。

6、负责与市政城管等相关管理部门协调广告发布安装事宜及场地租用等相关费用。

七、乙方责任:

1、做好施工安全的防范工作,确保施工安全,有任何人员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若造成业主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进度并做好防火安全及垃圾处理等工作。

3、负责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安排,不得造成业主设施、设备的损坏,否则乙方自行赔偿。

4、负责遵守甲方规定的作息制度,并在指定的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

八、施工进度:

工程工期为乙方签订本合同15日内完成,如遇雨天、大风天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无法施工,其工期按期顺延。因乙方原因无故延期或甲方未按合同时间付款,违约方每天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工程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违约总金额不超过总额的百分之十。

九、工程验收:

1、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若因甲方不验收而拖延乙方,在完工后的一周内视同甲方已验收合格。

2、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施工,由此所致的费用和相关责任乙方承担。但因甲方原因,更改方案,由此而造成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工程维护:

1、合同期内若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提供24小时的全天候响应服务。

2、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合同外因素造成不能正常使用,乙方有义务调查原因,帮助甲方解决,甲方应支付相应的维修成本。

3、乙方对本单位提供的LED产品提供 壹 年质保期,质保期自制作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壹年内免费保修。壹年后收取维修成本费。

4、出现故障时,乙方接到甲方电话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解决。

十一、付款方式:

1、自本工程完工验收后七日内,甲方除留5%质保金壹年后付清。其它款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额的 95 %,即人民币 壹万玖仟元整 (¥19000.00元)。

十二、不可抗力:

如发生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任何一方均不应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事项对另一方有任何赔偿,终止前已有责任除外。

十三、解除合同纠纷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向当地法院及有关部门申请仲裁解决。

十四、其他: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签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经双方签字,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附件:

□ 方案

□ 效果图

□ 双方签字认可的其他工程文件及说明

4、工程维保热线: 联系人: 134 0735 6685

附件:乙方账号

12、开户行: 建设银行郴州分行郴南分理处

3、帐号:4300 1502 2700 5250 0727

甲方:郴州市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郴州市极限广告设计中心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宁生

篇12:标识标牌的合同

标识、标牌制作与安装工程合同书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 XX小区标识标牌制作、安装事项双方签订本合同,双方需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小区标识标牌制作、安装

2、安装地点:xxx小区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承包施工

二、承包范围:

xx小区标牌标识制作、运输及安装。

三、产品、数量、价格(表中未能列尽的,可以另行附表,但须经双方盖章确认)

制作项目明细详见:①附件一:《xx一期标识标牌款式图纸》、②

附件二:《xx一期标识标牌制作报价清单》。所有材质和价格以报价单为准。

四、价格:

价格以人民币计算,货物的价格包含制作、运输、安装及发票的费用。合同

总金额(含制作、含运输、含税价、含安装等一切费用):元整(人民币大写: 元整)。该承包价不含增补部份。详见:附件二:《XX一期标识标牌制作报价清单》。

五、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服务承诺:

1、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双方确认图纸检验标准执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

甲、乙双方认可的施工图纸及行业相关工艺要求标准制作施工。

2、服务承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标识标牌质保期为壹年,一年内出现

非人为和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除外,质保期内如出现退皮、变形、脱落、

等质量问题乙方负责24小时内免费维修 (人为或甲方原因造成损坏的不

在保修范围之内)。在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的贰个

工作日(含法定节假日)内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免费维修,否则视为违约。

若乙方拖延,则甲方可另委托他人维修、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保修期满后维修服务仅收工本费。

六、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1、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由甲乙双方在交货现场清点货物,经清点

无误后乙方按甲方指定位置进行安装。

2、 交货、安装时间:乙方应于

并于年 月 日前合格安装到位。

3、工程变更注意事项:

①乙方对于标牌制作工程若有变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 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乙方接到通知后没有及时响应,而造成的工程进度的拖延,应由乙方 承担该损失。

七、验收标准、方法:

1、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合同所述和附件并经甲方签字认可材质、

尺寸、工艺;所有丝印、烤漆色按照甲方提供的色标编号为基准的验收标准执行。

2、验收方法:货到现场后甲方开始验收,对工艺和材质进行核实,验收完

成后乙方开始安装,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八、付款方式:

1、工程结算:标识标牌制作以现场实际工程量为准,同时须有甲方签字确认。

2、付款阶段如下:

①合同签定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做为工程预付款即人民币:

元整(¥ 元整)。

②乙方将标牌制作完成货到现场且按甲方要求指定地点安装完成,经甲方总体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5%即人民币:(¥ 元整);

③质保金:预留合同总价的5%即人民币: 角整(¥元整)。做为工程维护质保金,质保期一年后无质量问题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清质保金(扣除乙方相关责任款项后支付)。

3、备注:预付款暂按报价总额的30%付款,如后续部分标牌有改动,后续余

款按实际总额另行核算。

九、甲方责任:

1、负责组织对标牌的验收,指定安放地点。

2、负责对乙方提供图纸审核及签字确认。

3、负责按照合同付款方式支付货款。

十、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材料的采购、供应和保管,保证采购的材料规格、品质达到合

同的要求;

2、乙方按照甲方签字认可图纸精心施工,保证质量,按时完工和交付使用;

3、乙方自备施工用的一切工具及设备;

4、乙方要认真组织并按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服从甲方现场指挥,维

护现场整洁,及时清运垃圾;

5、乙方确保施工作业扎实、规范、质量过硬。如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工,返

工费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场安装标牌标识时,施工中的施工人员自身安全及他人的安全由

乙方负责。乙方在制作、安装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如乙方在制作、 安装过程中违反安全要求所发生设备、人身事故,乙方负全责,甲方不负 任何直接和间接责任。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业主的财产、物品 受损,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一、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的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

定,否则,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合同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

方,直至费用扣完为止。

3、如乙方未按合同所述中的材质、工艺、尺寸进行制作,甲方有权采取措施,

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

4、甲方和乙方应根据协议规格数量清单对货物进行核对,甲方如果发现商品

的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或货物受损、短缺等情况视

为违约,双方应列出清单,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同时乙方负责于两天内补足或更换安装到位。

5、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价的5%作为

违约金支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双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数额赔偿。

十二、解决纠纷:

1、双方如发生争议,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1、双方确认的图纸及合同附件:合同附件均需双方盖章认可,附件一:XX

一期标识标牌款式图纸(由甲方审核签字,并作为交货验收依据之一)。应视为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本具同等到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宜的地方,需双方协商,可订立补充条款或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共4页,一式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合

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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