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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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司法是什么

司法是什么

“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类似的法谚在最近的十几年间已逐渐为人们所耳熟能详。“司法”也越来越多地成为法律职业者和普通人挂在嘴边的名词。然而,在面对诸如“究竟什么是‘司法’”这样看似简单的问题时,不但外行说不出什么道道来,就连法律人自身,恐怕也无法说得明晰与透彻。

引人注目的是,我国宪法对“司法”的概念并未明文界定。在笔者看来,这种立法的缺失并非立法者的过失疏漏,实乃有意为之。留下“司法”的悬念一是立法者无法消弥学界关于“司法”概念的争论,二是立法者自身亦对“司法”及其性质认识模糊。最重要的,宪法和法律有意疏漏“司法”的概念有助于国家决策层适时对“司法”作出调整。至于“司法”的实质意涵有无藉由理论加以建构的可能,在学界向来也备受质疑。

在西方,“司法”一词大都同时作为学理上的概念和各国实定法上的用语而存在。依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司法有别于立法及行政,是“处罚犯罪或裁决私人争讼”的权力,性质上属于纯粹的法律作用,而非政治作用。法官不过是法律的传声筒,只能依三段论法精确地适用法律条文,不具有违宪审查权,甚至连解释权亦严格受到限制。但从现代各国司法体制及司法机关的职权来看,孟氏对司法的定义方式显然与现实已有了很大的不同。一般认为,司法的内容受各国传统及时代因素影响,具有历史的可变性,无法以一定的方式加以界定。考察现代各国对“司法”概念的具体实践,大体上,美日与德法堪称两类典型。

美国的司法概念,依其联邦宪法第3条规定,以“事件及争讼”(cases and controversies)为要素,包含民事、刑事及行政事件的裁判。而且,法院审理案件时,附带对有关法令进行违宪审查,这是司法的本质性义务。日本战后对美国司法制度全盘照收,因此,在对司法的理解上,也大致采取与美国相同的态度。

法国自大革命以来,即将司法范围限定于民、刑事裁判,不包括行政案件的裁判。司法的任务亦受严格限制,大革命时期的法律规定,法官干预立法权及执行权行使的,即构成渎职罪。同时,法院“解释”法律也被绝对禁止,相应地,法官仅能一板一眼适用法律。1958年法国第五共和宪法虽然引进违宪审查制度,但该制度与一般司法不同,这很突出地反映在相应法律条文的`归属上:后者规定于第八篇“司法权威”,而前者却另外规定于第七篇“宪法院”。同属大陆法系的德国,传统类似于法国,将行政法院排除在司法体系之外,现行基本法则另设“裁判”(Rechtsprechung)一语,做为“司法”的上位概念,用以统括普通法院、行政法院、财政法院、劳动法院、社会法院及具有抽象违宪审查权的宪法法院。

然而司法的实质并不在于司法范围的深广,而在于“司法”之所以成其为“司法”的底线。我国司法体制本仿苏联而建制,在我们当年所着力效仿的苏联解体之后,其国原依存的司法体制亦分崩离析。现今的俄罗斯等国在司法体制上也业已全盘接收“三权分立”学说,并已完成相应改制。在此境遇下的中国司法体制既面临与原苏联旧体制的决裂,又碍于政治因素及本土国情而无法断然象俄罗斯等国一样对司法制度进行彻底改造,“有中国特色的司法体制”一语便成为国家决策层所握持的一根救命稻草,并为学界学者所着力维护。

如果有关“司法”概念的争议仅仅存在于学界,倒也能让我等百姓们图个清静:管他吵得天翻地覆呢,那是学者们的份内之事,犯不着让普通人操心。然而正因为法律的缺席,不可避免地引来了与司法有些许联系的机关或部门的搅局,他们在各自的权力范围之内对司法指手划脚,终至“司法”成为一张“普罗米修斯的脸”,变幻莫测。诸如国务院总理在人大会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大声疾呼“深化司法改革,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诸如众多将“公检法司安”统归“司法部门”而行文的党内及政府红头文件,再诸如通常兼任公安部门领导人的政法委书记在个案上对检察长

[1] [2]

篇2:司法委托书

委托人:xx律师事务所

住址:***

电话:***

***律师

受委托人:司法部中心

委托事项:

兹委托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对××与××公司于XX年×月×日签订的`《××合同》第二页上“××”二字是否是××本人所写进行鉴定。

委托理由:

××与××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对XX年××月××日签订的《××合同》上的是否××本人亲笔签署发生争议,故请求贵中心依据有关检材和样本进行鉴定

委托人:xxx事务所

XX年 月 日

篇3:司法建议书

____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 :

本院在审判_________一案中,发现____________ .为此,

特建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建议请研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函告本院。

年 月 日

(院印)

抄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4: 司法年度总结

一、抓阵地建设,营造良好工作环境。

xx年上半年,武湖司法所在武湖街工委、农场党委和区司法局的支持和帮助下,武湖司法所的全体工作人员搬进了新的办公场所。面对高标准、高质量、高起点的面貌一新的司法所阵地不仅本所全体工作人员感到欣慰,区司法局领导和武湖农场的各位领导也赞不绝口,给予了高度评价。武湖司法所原办公地点非常狭小,办公条件艰苦,群众办事极为不便,新的司法所办公楼总面积450平法米,共设有一所三中心,调解庭、档案室、会议室、心理咨询室、所长室、休息室。所有科室都配置了崭新的桌椅、沙发、文件柜等办公设施。于此同时,区局为了支持武湖司法所还分配一名新同志到所里工作,使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从原来的4人增加到现在5人,队伍得到扩充,力量得到增强。今后武湖司法所将加大软件的建设,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提高队伍素质、提高保障能力、加强科学管理、全面活跃工作上下功夫,进一步全面规范好司法所的各项建设。

二、抓业务知识学习,提高队伍素质。

为了提高司法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促进对政策法规的理解,武湖司法所坚持每月组织学习业务知识,学习先进的工作经验,通过学习,使基层司法工作人员明确了法律知识、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的近期工作任务,同时也促进了工作人员之间的交流和沟通。

三、抓好普法工作,全力推动依法治理取得新进展。

认真做好“xx”普法启动工作。今年是“xx”普法的开局之年,按照上级的部署和全场的具体情况,司法所在抓好年度普法工作的同时,重点开展了“xx”普法启动工作,组织了全所人员学习普法文件精神,掌握了各项指标要求,为“xx”普法顺利开局营造良好的氛围环境。

扎实开展普法教育工作。今年以来我们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乡村”、“法律进企业”、 “法律进机关”、 “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单位”为载体,促进“法律六进”活动全面、深入、务实发展。联合其他相关部门组织人员深入到各单位各部门开展以普法为主题的法律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开通法律咨询电话。在接待中,公开法律咨询电话。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尽可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半年来共解答法律咨询150人次,大大避免和减少了

建立健全了街道、分场、队的三级人民调解网络。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建立了由司法所长为主任、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和法律工作者为成员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了基层调解委员会,按队设人民调解员。同时,建立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预警、调解、处置四个机制,在全农场形成上下联动、纵横联网、责任落实、运转有序的大调解格局,基层司法行政整体职能得到充分发挥。今年上半年排查民间矛盾纠纷120件,其中重大疑难纠纷17件,调解率为99%,对尚未调处的1件也正在积极协调,确保其不转化变危害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从而有效地保障了本辖区的稳定、平安、和谐。

我们始终把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司法所工作的重点,全面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我所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每月召开矛盾纠纷分析例会,提高调解员对纠纷的调处能力。根据市司法局的统一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纠纷调解报表,并做到及时、准确上报调处情况。上半年,司法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14次深入到基层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排查各类纠纷32件,防止群体性上访3件,涉及相关人员28人;防止群体性械斗4件,相关人员44人。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有力地维护了武湖地区的和谐稳定。

四、抓好法律服务工作,全力助推地区发展。

1、积极开展学习,明确责任。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上级关于“构建法治武汉”、“xx普法”等主题学习活动。明确了司法所在开展主题活动的具体内容和责任。

2、积极推进法律服务行业的规范化管理。上半年以来我所根据上级部署和武汉市“治庸风暴”的活动要求,大力开展了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工作者集中整治活动,将整治活动纳入到对法律服务所的年度考核,通过集中整治活动,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工作者的面貌焕然一新,规范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大力倡导诚信建设,法律工作者队伍树新形象活动成效明显,法律服务所工作已全面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无对法律工作者、法律服务所的投诉。

3、积极开展帮扶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已成为我所亮点工作,是我所司法行政工作的硬质品牌,近年来每年完成的法律援助任务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在都能称得上较高的`水平,真正做到有援必援,应援尽援。今年以来我所已承办的2件法律援助案件,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并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

4、把服务经济建设作为法律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践证明法律服务无禁区,不断探索、改进、拓展法律服务新领域,强化自身服务水平。我所现已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xx年上半年的各项法律服务指标,有些甚至超额完成。

篇5:司法年度总结

一年来,我局创卫工作按照县创卫办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情况,以创建卫生县城为目标,以深化大众健康教育为基础,积极开展创卫活动,强化卫生管理,不断完善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及爱卫制度,经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机关卫生、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工作有了很大改观,全民健康教育工作不断巩固,卫生管理工作实行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现将我局20xx年创卫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全局合力搞创卫

我局坚持把创建卫生县城作为一件头等大事来抓,列入党组重要的议事日程,召开了专门的领导班子会,明确分工,成立了以局长负总责的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和爱卫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领导具体抓,局创卫办公室牵头负责具体事项的落实,并配备了与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全力支持创卫工作。定期召开创卫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分析形势、查找不足、修定措施、解决问题。定期组织干部职工按卫生责任区打扫卫生,做到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每次检查都进行登记,并纳入年终的文明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做到创卫工作处处有人管、事事有人问,促进了创卫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大力宣传,提高干部职工创卫意识

为创建卫生县城,我局根据创卫内容,首先是让每个干部职工,明确创卫的要求和意义,组织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了县委、县政府创卫工作会议精神,自行组织本单位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爱国卫生知识讲座,给每个干部职工发放公民健康知识读本和创建卫生县城知识问答。其次我局采取悬挂横幅、制作宣传栏目,大力宣传爱国卫生、绿化美化、健康知识,努力创建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再次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六讲”(讲科学、讲清洁、讲健康、讲秩序、讲整洁、讲文明),“三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三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等内容的教育活动,做个讲卫生又文明的市民。尔后,我局把全体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工作做为大事来抓,结合实际进行健康教育。通过开展教育活动,提高了干部职工创卫意识,增强了市民公德意识,为创卫工作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三、完善制度,认真做好牵头组织工作

根据县委政府对创卫工作安排,我局完善机关环境卫生制度,制定了创卫工作实施方案和创卫工作计划,与各科室签订了卫生责任状,划分了卫生责任区,合理划分责任区域,明确各自工作职责,把卫生工作落实到每个人每个科室。定岗、定人,坚持每日小扫除,每周大扫除,组织干部职工每半月一次环卫工作大扫除、大整改,清扫单位卫生死角,刷洗单位内外墙面的“牛皮癣”,杜绝了乱堆、乱倒、乱丢现象发生,确保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各项责任落在人头。同时局机关增添公共卫生硬件设施,在公共场所摆设垃圾桶,购置了卫生工具,做到卫生间无臭无味,有洗漱间,保持经常清洁,培养了干部职工的良好习惯。做到以制度管人,严格落实卫生责任制。

四、根治“四害”,预防疾病传染

一是加大了对办公区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力度,彻底清理了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清除了蚊蝇、老鼠孳生地,彻底清理、整治了机关各类脏乱杂物和乱贴、乱画等现象,清除了视觉污染,保持了机关卫生整洁有序、清洁卫生。二是对除“四害”工作采取“随时发现、随时消灭”的原则,及时灭鼠灭蚊灭蝇。按照“五统一”的标准和要求,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法,使鼠密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以内,确保了除“四害”工作落实,有效预防了传染发生。三是对某社区滨河路的责任区进行每周经常性的大清扫。

五、履行责任,动用“非常”措施

我局领导以牵头主责为荣,采取“非常”措施抓创卫工作,针对辖区内需要解决的创卫难题一一进行了排查和梳理;针对检查中出现的卫生死角、薄弱环节,采取各个击破的工作策略,逐项抓好工作落实。各项创卫工作有条不紊,成效显著。

篇6:司法年度总结

三年来,本人在市局基层科的业务指导下,在县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全市司法行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维护本辖区社会稳定为已任,三年来我们狠抓司法所的'业务指导和规范化建设,不断充实、完善、调整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努力开拓新的法律服务领域,保障和推进我县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实施。为我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稳定做出了贡献。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调整、充实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

每年,我们都对全县人民调委会和人民调解员进行一次全面整顿和调整,按照人民调委员会组织条例和人民调解员的任选条件,对那些调解组织涣散,调解员法律意识不强、责任心不够等调委会和人民调解员进行了整顿和调整。共整顿调委会38个。同时,利用公开向社会招考、群众推荐民主选举等多种方式,向一些较薄弱的调委会选派58名政治素质好、年富力强、文化和业务素质高、热爱民调这项工作人员充实到各级调委会中来,不同程度改善了薄弱调委会现状。目前我县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75个,人民调解员260余人,真正做到了哪里有人民群众,那里就有人民调解组,哪里有纠纷,人民调解员就出现在哪。如:今年5月,我县一开发商在建楼过程中,由于所建楼房把居民出行的主要道路占用,而且涉及到了几家个体旅店的正常经营,由此引发开发商与居民个体经营者之间的纠纷,个体经营户先后找到了社区、建委、城管处等单位,都没能解决问题。这时社区把问题反映给街道办事处司法所,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时找到开发商和个体经营者,依法对他们进行调解,通过运用法律和耐心的思想工作,终于使开发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对个体经营者每月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直到开发商所建楼房竣工,主要道路畅通为止,这起纠纷终于圆满公正的解决了,维护了个体经营者的正当权益。涌现出了一批向金融社区邓秀敏、车陆乡宏伟村姜伟及边疆镇团结村、车陆乡卫东村、办事处金融社区等优秀人民调解员和人民调委会,他们基本把纠纷不上缴,做到了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对久调不决或达不成协议的疑难纠纷,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程序解决、防止久拖不决、引起矛盾激化和群众上诉。三年来,我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纠纷486件,成功473件,成功率达97%以上,为我县的社会治安状况减少犯罪起到了预防作用,充分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在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上下功夫。

1、建立机构、强化队伍。6月县司法所在全市率先将乡镇的司法所统一收归司法局直管,司法所长及工作人员全部经考试录用,全县9个乡镇及街道办事处均独立建所。同时积极落实黑编【xx】87号和《关于乡镇司法所长配备有关问题的通知》(黑司通组【xx】1号)的文件要求,xx年解决了3名司法所长副科级问题。xx年又解决了2名。占全县司法所长人数的60%,积极调动了司法所长工作积极性

2、加强所务制度建设、健全所内人员分工业务目标责任、政治理论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公开公示及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考勤考评考核制度,并统一规范了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文书用纸和各种工作簿册,公开服务承诺和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上,在原有4个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基础上,今年上半年我们又申请了新兴、宝山、新鄂三个乡司法所为省级规范司法所,这样省级规范司法所以占全县司法所总数的85%以上。

4、夯实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从xx起至xx年共四批次利用国债资金建设乡镇司法所办公用房,今年最后一个乡-克林乡100平米司法所构建完成。年末全部完成中央、省发改委和司法部、司法厅下达的建房任务。并参照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标准对室内进行了装备,统一订制了司法所、法律服务、人民调解、调访一体化等工作图版和标志牌,建立和完善了各种工作簿册。

篇7:司法年度总结

乡司法所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司法局的指导下,紧紧围绕20xx年工作目标,以科学经济发展观为理论基础,以服务人民群众为宗旨,认真履行职责,现就一年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队伍建设。

每季度对调解主任进行人民调解、信访和人民调解文书档案的制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培训1次,并把学习培训工作作为对村级(居)调委会年终工作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以树立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为目的,提高调解队伍的技能和工作效率。

二、加强人民调解。

促进“三大调解”协调运行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由乡司法所牵头,各村调解室具体负责,发挥其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的独特作用,坚持每月排查一次全乡矛盾纠纷隐患,建立排查登记报告制度。适时分析研究本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制定预案及时上报,完善了“三·三制”工作制度,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本组、本村、本单位、本乡,以说服教育,规劝疏导等手段化解矛盾纠纷,使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疑难纠纷不出乡的原则,把各类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20xx年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50起,调处了150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100%,无因调解不及时而引起的民转刑案件和群众性集体上访案件的发生。

三、法律咨询法律援助。

坚持接待群众来访和法律政策咨询,发挥窗口首问作用,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77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件。即:武陵村罗国强在彭——回路务工受伤医疗案和倪正全等11人务工工资6万余元的案件都得到妥善解决,双方满意。

四、加强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管理。

今年对刑释解教人员7名,进行了排查摸底,积极主动与各单位和基层安置帮教小组协调,采取感化、挽救、政策帮扶、落实责任田,联系就业,解决了他们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确保减少了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并建立档进行安置帮教,帮教率为100%。安置率100%。现无1人重新犯罪人员。

对现有社区矫正人员7名,严格管理,无漏管,无服刑再犯罪。

五、加强法制宣传。

乡司法所配合乡文体宣传服务中心采取多种形势开展法制宣传工作,一方面,开展法律进村、社区、学校、企业活动,年内上法制课4场次;另一方面,结合科技三下乡活动,在全乡开展普法宣传,广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及国家的法律法规,法制宣传挂图3期,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3000余份,推进了“六·五普法”进程。

六、加强警民情,帮困助贫。

1、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按照“三定两保证、党群一条心”活动的统一安排,月月下村联系对接困难户,主动关心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

2、在开展警民亲活动中,争对困难的3名刑释解教人,司法所及时与乡民政办联系,给予了一定的困难补助。

七、加强廉洁自律。

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平时工作中,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到:

1、把县司法局下拔的“个案补助费”全部发到调解人员手中,没有切留行为。

2、办案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没有接受当事人的请客送礼,没有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现象,没有索取钱物的行为。

3、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和三项建设等学教活动,严以律己、清正廉洁,自觉维护司法所形象,无1人有违法违纪行为。

总之,一年来在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完成了工作任务,但与组织上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着一定差距和不足,特别是突出的社会矛盾问题,还有待我们去思考,为以后的工作去探索应对之策。

篇8:司法年度总结

一年来,卧里屯司法所在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和街道党委、政府的支持下,以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为中心,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为依法治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服务,现将一年来的各项个人工作总结如下。

主要工作:

一、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1、顺利通过五五普法验收检查。5月18日,我所代表街道办事处迎接区五五普法验收检查。街道办事处和司法所高度重视验收检查工作,将XX年以来积累的普法材料进行分类装订,整理五年来普法宣传学习资料50余册,街道党工委书记对五年来的普法情况进行了汇报,普法工作得到验收组的认可。

2、继续开展六调联动工作。 年初以来,我们加强与社区警务队的联系沟通,联合调解虹桥社区住宅楼下水道阻塞纠纷等矛盾纠纷6起。为了使居民群众进一步了解六调联动工作意义,6月10日上午,在卧里屯大街举行了 六调联动宣传周法律咨询活动。卧里屯街道主管综治副主任、司法所所长、街道妇联主席、各社区人民调委会主任、社区综治员、人民调解员等20余人走上街头向群众宣传人民调解知识。宣传活动现场,共解答法律咨询9人次,发放《调解案例》150余册、《法律援助工作手册》140余册、人民调解知识宣传单700余张,宣传活动受到居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3、积极参与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以街道办事处重点工作为普法宣传活动契机,深入开展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组织社区干部开展选举法律知识培训。重点培训了《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选举工作的方法、程序等知识的讲解,确保换届选举的合法、有序进行。二是进一步完善加强法律咨询制度。司法所长和司法助理员分别到社区调访办公室值班,接待居民群众的来电来访,为居民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及时解答关于选举方面的法律问题。三是加强社区居民的普法宣传教育。9月2日是司法所的法律广场活动日,我们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宣传单、《普法知识手册》等宣传资料3500份,及时发放到社区居民手中,现场义务解答群众咨询12人次,为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全面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1、组织学习培训,增强业务素质。我所结合社区工作实际,针对新考录社区工作人员不熟悉工作业务的情况,开展学习培训活动,帮助社区工作人员熟悉适应工作环境,学习业务知识,为进一步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奠定基础。我们分别在3月23日、5月10日,分两期开展业务技能培训,街道主管综治副主任、各社区调委会主任、社区人民调解员、综治员及普法宣传骨干30余人参加了培训班。培训中,详细讲解了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和六调联动等项工作的意义和工作方法,对基层司法工作中常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培训中把专业讲课与交流讨论相结合,突出培训实用性,加强互动交流,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培训任务结束后,组织业务知识考试,检查参训人员的学习效果。

2、完善考核机制,定期检查评比。5月28日、12月2日,我所对各社区司法工作进行半年和全年工作检查。按照年初制定的专项工作考核细则,对各社区的文字材料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逐项检查。对于人民调解案件文书不完整、书写格式不规范等存在的问题当场指出,要求及时改正,并在工作会议上通报检查结果,从而使人民调解文书制作水平得到提高。

篇9:司法年度总结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政法宣传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宣传了法治和司法行政工作,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取得较好工作成绩,20xx、20xx、20xx年我局外宣工作一直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名列前三名。

高度重视

局领导把政法宣传工作放在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安排,特别是局长刘战国每每亲自撰写、修改文稿,极大地带动了全体人员做好外宣工作的积极性。成立了外宣工作领导小组,副局长孟照为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各股室都安排了工作任务,每周都督导检查。

强化措施

主要是做到了以下5点:一是明确任务,每个股室每月必须在市级以上媒体完成一篇以上上稿任务。二是强化督导。局长和分管局长每月检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好的表扬,差的批评。三是加强培训,注重加强对信息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利用平台

我局创办了《枣强法治》小报,设有法规宣传、案例分析、典型经验等十多个栏目,每期免费向干部群众发放4000余份,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建起了枣强司法行政网、微博、微信等宣传平台,同时充分利用衡水日报、河北法制报、河北日报等十多个报刊和杂志等媒体进行政法宣传。今年以来,市级以上媒体刊发文稿30余篇,广泛宣传了司法行政工作,扩大了社会影响。

现状及问题

目前宣传队伍专业人员少,业务水平不够高,其次是没有奖励机制,不能很好的调动人员积极性。

意见和建议

建议由政法委牵头,制定外宣文稿奖励办法,调动人员写稿的积极性。

篇10:司法年度总结

今年,鹿苑司法所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本着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目标,扎实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各项工作职能,使我辖区的司法行政工作有了新业绩、新成效,为鹿苑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树形象,做好普法宣传工作。

我们根据鹿苑的实际情况,按照我街办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开展法制教育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条幅、板报、宣传栏、宣传单宣传《人民调解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土地法》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夯基础,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我们始终把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司法所工作的重点,全面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每月召开矛盾纠纷分析例会,提高调解员对纠纷的调处能力。根据县司法局的统一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纠纷调解报表,并做到及时、准确上报调处情况。截至目前,司法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19次深入到各社区进行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排查受理各类民事纠纷52件,调解成功52件,其中邻里纠纷10件,婚姻家庭纠纷19件,征地拆迁纠纷4件,损害赔偿纠纷13件,其他矛盾纠纷6件。要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有力地维护了鹿苑辖区的和谐稳定。

三、抓契机,完善规范化司法所建设。

我们以创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为目标,采取一系列措施完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硬件方面,制作了导示标识,各办公室制度已上墙,司法所监督岗也成立,相应的办公设备已配齐。在软件建设方面,我们通过推行所务管理制度化,建立健全了司法所的各项规章制度。注重对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理论知识培训和实践工作经验的培养,不断学习加强业务能力。在文档资料的归类和存档方面,加强对司法所各业务资料的分类和归档,做到档案清楚,方便查找。同时在平常各项工作的开展过程中注意收集材料和保存,从而在软件方面做到规范化的要求。

四、明底数,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与社区矫正人员日常管理工作。

我所定期对辖区45名刑释解教人员走访。对他们的安置情况及去向进行了了解掌握。在排查过程中,对每一个刑释解教人员建立了档案,建立了帮教对子。对每一位帮教对象都做了帮教记录,每月对安置帮教对象进行跟踪了解情况,暂时无法直接了解到的,通过村组干部和家属了解,全面掌握帮教人员的工作、生活、思想动态。做到对每一位刑释解教人员“有人问、有人管、有人关心”。

截至目前,我所共有社区矫正人员21名。我所通过定期走访家庭、村组或社区,每周电话汇报,每月实地报到等形式了解其现实表现,并为各人分别形成固定格式档案,方便管理与备案。

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们将再接再励做好司法行政的各项工作,具体通过以下几方面进行进行:

(一)抓普法,推进依法治街办工作深入开展

1、围绕中心工作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2、继续抓好重点对象的学法。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健全学法培训、学法笔记、学法考试和学法登记制度,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继续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职能作用。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及营销人员的法制培训等相关法律的普及。

3、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巩固拓展宣传阵地。严格按照县普治办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工作重点示范点的数量和质量均符合上级有关要求。强力推进“平安栏杆”的创建工作和依法治镇的工作,完善村民自治,调动基层干群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抓基础,加强网络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1、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街办调委会、规范化村级调委会的建设始终贯穿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态运行的理念。加强对村级调委会的工作指导力度,加强基层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坚持重大纠纷快报制度和社情分析制度,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从行政执法的源头减少矛盾纠纷,确保年内无上访、集访,矛盾纠纷调解率100%,调处成功率达95%以上,着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实效。

2、强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司法厅规范化司法所“五有”、“六统一”的要求,立足我镇实际,在申报规范化司法所的基础上,争取镇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进步规范司法所软件建设。

3、落实各项帮教安置、社区矫正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大刑释解教人员回归衔接和管理力度,定期召开例会,明确职责,各项工作做到有安排、有措施、有检查、有结果,及时向上汇报情况。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减少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犯罪率。探索并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认真抓好社区矫正对象的移交、衔接和管理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扎实有效进行。

篇11: 司法年度总结

今年全市基层工作紧紧围绕全省司法局长会议关于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的精神,以司法所建设为依托,以开展“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为契机,全面开展基层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规范化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

去年底,我市司法所已全部恢复建制。今年初,根据省委办公厅会议纪要精神,进一步巩固、完善司法所机构建设,并将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作为今年工作重点。制定下发了《芜湖市关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对全市司法所的组织机构、管理体制、队伍建设、业务工作、设施装备、所务管理等方面规范化建设提出具体要求。为加快我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特别是如何解决撤乡并镇后司法所建设问题,在总结、调研南陵县撤乡并镇后高标准、高起点建设司法所经验的基础上,于今年三月四日在南陵县何湾镇召开了全市司法所建设现场会。会上南陵县及何湾镇介绍了司法所建设的经验。省厅、市委领导也就司法所建设问题提出了要求。会后,各县区纷纷行动起来,抓住机遇,积极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繁昌、新芜等县区还组织去南陵参观学习。南陵经验受到省厅领导好评。省厅专门派调研组来南陵调研,所撰写调研报告在《安徽司法简报》上刊登,南陵经验在全省召开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进行交流。

二、积极开展“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从三月至五月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为保证活动扎实开展,市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整个活动分“宣传发动、具体实施、总结表彰”三个阶段。为及时指导每个阶段活动开展,分别召开二次汇报会,并在第三阶段对人民调解专项工作进行了互查。据不完全统计,“百日会战”期间,原创文秘材料,尽在网络。全市共张贴宣传标语311条,出黑板报7余期,出动宣传车64次,在广播、电视、报纸共刊播消息253(条),共对34125名外出务工人员,52987名外来流动人员以及3385名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登记。各乡镇街道共举办调解员培训班7期,培训调解骨干7767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民间纠纷723件,成功699件,制止群众械斗36余人次,化解了群体性上访677人次。市局对69名先进个人、27个先进集体、2个县区司法局予以表彰。表彰决定分别在《芜湖日报》、芜湖市网站上刊登。百日会战成效明显,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调处了一批疑难复杂、易激化纠纷;二是宣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司法解释及《人民调解若干规定》;三是培训了调解人员,提高了调解队伍业务素质,锻炼了调解员队伍;四是加强了各级调解组织建设,大部分县区调解组织能够做到文书、制度、标牌、印章、程序五统一;五是扩大了司法行政机关的影响。会战期间,市局共出简报专刊七期,在《安徽法制报》、《安徽法治》、《芜湖日报》共刊登七篇报道(不含县区),其中,6月22日,《芜湖日报》焦点透视整版刊登了“人民调解在芜湖”一文,介绍了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为加强人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市局投资三万元在我市最大的居住小区南瑞街道建成规范化调解庭,以推进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

三、进一步加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管力度

结合法律服务所年检和法律工作者注册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管。首先,为提高法律工作者水平,4月2日分四片对全市242名法律工作者进行了业务考试,22人经省厅注册;其次,针对三县撤乡并镇,及时对三县法律服务所机构进行重新年检,对已撤销、合并的所进行重新登记。

四、积极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宣传

市局与市电视台联系,分别对马塘区双环机械厂、芜湖县方村镇安置帮教工作进行专题报道,同时也在芜湖日报进行了刊登,扩大了影响。最近市局配合女子监狱对四区一县的宿州女子监狱16名刑释人员改造质量进行了跟踪调查。

下半年工作:

一是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力争完成市局岗位责任制目标;

二是继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对百日会战及人民专项互查中暴露的问题进行进一步整改,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调研,积极撰写调研文章;

三是配合律师教育整顿工作,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管力度;

四是继续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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