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护分包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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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感谢网友“一口吃掉小奶包”参与投稿,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基坑支护分包合同范本(共15篇),欢迎阅读!

篇1:基坑支护分包合同

发包方: (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工程名称)基坑支护工程事宜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权利、责任、义务,制定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详见施工方案)

4、承包方式: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11月30日(以甲方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1月8日(土方完成后7日内完成)

施工工期: 40 天

三、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及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合同价款:

土钉墙支护(含挂网喷浆)固定综合单价240元/平方米。

挂网喷浆固定综合单价80元/平方米。

金额(人民币)暂按¥140万元 (大写)壹佰肆拾万元整(以工程结算最终工程量为准)

注:(以上单价包含税金、设计费、专家评审费、施工费、试验费、材料、采保费、运输费、设备费、脚手架费、水电费等所有费用)

五 、结算方式:

结算时以实际最终完成量进行结算。

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结算工程量以发包方、监理单位和承包方共同认可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

2)、施工过程中若发生支护方式调整,结算时参照已有的综合单价调整综合单价进行结算。

3)、承包人提供的工程结算数据要真实、可靠,发包方将依据提供工程量核实后,进行签认。承包人根据淄博市建委专家评审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六、工程进度款支付时间和方式:

1)、工程完成30%后,付总价款的20%。

2)、工程完成60%后,付至总价款的35%。

3)、工程完成80%后,付至总价款的55%。

4)、过坡支护工程全部完工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的80%,预留20%质保金,待基础土方回填完毕后3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将剩余工程款一次性结清。

七、双方驻工地代表

1)甲方(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负责行使本合同权利并履行义务;

2)乙方驻工地代表(分包单位代表)负责行使本合同权利并履行义务。

八、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及验收: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保证质量,工程竣工按照国家相应技术规范验收。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清除事故隐患。

九、双方的主要责任:

甲方责任:

1、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前具备开工条件。

2、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书面提交,现场交验。

3、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图纸提供后再定。

4、及时办理工程签证,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5、甲方需保证现场“三通一平”条件,确保正常施工。

乙方责任:

1、完成支护施工方案设计并负责其费用,根据淄博市建委安全生产办公室专家评审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按合同规定和甲方的指令施工,完成本合同各项工作。

3、按合同规定和甲方的要求提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施工进度报告和进度计划。

4、承担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提供和维护夜间施工的照明、围栏等安全保卫设施及标志。

5、遵守淄博市政府部门有关场地交通、环境保护、施工噪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等的管理规定。

6、每周一提交上周经甲方工程师验收的完成量报表及本周施工计划。

7、施工现场清洁卫生的要求: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及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具体要求,施工过程中服从甲方、监理及总包单位的管理安排。

8、施工中属乙方责任出现机械、人身伤害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9、属乙方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破坏,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乙方保证文明施工,不打架斗殴,因乙方原因触犯山东省、淄博市治安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材料设备供应

乙方采购的材料:应按照标准与规范、设计要求和技术要求采购,并提供合格证明,对材料质量负责。其生产厂家、型号、数量、质量和价格等指标均应在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认可,然后乙方方可采购供应,否则有才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工期不得顺延。

十一、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进度计划内分段工期及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引起的后果总工期延误累计达到7天,视为乙方根本违约,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并应当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有权将乙方清出现场,另行选择施工队伍。

2、因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或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和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甲方赔偿乙方的损失并应当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3、若乙方转包本工程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分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4、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赔。

十二、其他

1、专门用于本工程的、由乙方提供的所有设备、设施和材料一经运到现场,如果无甲方代表的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物品运出现场;除非合同另有约定,甲方无论如何时,均不对乙方的上述物品的损失或损坏负有责任。

2、本工程不转包,无甲方书面同意不对本工程整体或其中部分进行分包,即使甲方同意分包,亦不应解除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或义务。

3、乙方负责办理合同工程项目一切保险及人身安全,承担一切保险的所有费用。

4、工程的每一工序在乙方自检、复验完毕后,如果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人抽查中发现该工程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需返工的,甲方有权要求其返工,乙方按要求整改。

5、支护工程竣工验收,并不免除乙方的质量责任。

6、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工程付款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7、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总包单位 乙方(盖章):分包单位

委托代理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2:基坑支护分包合同

甲 方:

乙 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塞纳春天三期基坑支护工程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1 工程概况

1.1.1工程名称:塞纳春天三期基坑支护工程

1.1.2工程内容:四束预应力锚索2292m,D48厚3.5mm钢管锚杆7272m、注浆袖阀管1755m、挂Ф8@100*100喷射C20细石砼1056.8m、400*400腰梁226.1m,坡顶坡脚排水沟116m、泄水孔100个、水泥硬化116m。

1.2 承包方式:

按设计图纸内容包工不包料,不包水电费,包机械、包人工、包安全文明施工。

1.3 施工工期:暂定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1.4 合同价款

1.4.1劳务单价:

1.4.2币种: 人民币

1.4.3合同价款:(大写) 叁拾玖万叁仟壹佰贰拾柒元整 ,小写: 393127.00元 。如超出劳务总价按劳务分项单价计量与结算,结算以实际施工工程量为准。

1.5、质量标准

1.5.1质量目标:达到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的 合格 标准。

1.6 组成合同的文件

1.6.1合同及所有文件

1.6.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1.6.3图纸;

1.6.4乙方的有关通知及工程会议纪要;

1.6.5工程进行过程中的有关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1.7 图纸:甲方在工程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合计 1 套。

1.8 甲方责任人:

甲方委派的全权负责本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代表为:赖德东 1336177。

1.9 乙方责任人

乙方派驻现场代表分包人负责组织本工程具体实施及管理的责任人为: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2.1 甲方职责:

2.1.1 甲方全面按照总承包合同的要求,合理的组织实施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建设单位负责;

2.1.2 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并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标准/规范、图纸等。

2.1.4 组织乙方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2.1.5 负责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负责处理与工地周边的邻居关系。

2.2乙方职责

2.2.1 乙方应精心组织施工,按时完成本合同及其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

2.2.1 严格执行相应的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制定施工组织方案和现场维护方案,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2.2.2 严格按照合同中关于工期的要求,按期完成各项施工

2.2.3 按时报送计量支付申报表,按照合同预定的计量支付方式及要求计算月度计量支付款项。

2.2.4施工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故意停工,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有权按完成工程量的50%结付工程款。乙方在收到结算款后两天内必须离开施工现场。

2.2.5 劳务单价中均包含修边坡,施工放样及复核。如乙方未按图纸施工,造成工程返工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身承担。

2.3 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

2.3.1 乙方应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建设单位的工程师的检查检验。 2.3.2 乙方应就分包工程向甲方承担总承包合同约定的甲方应承担的义务。

2.3.3 乙方应遵守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方案,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 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2.3.4在非乙方责任范围的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时,乙方有责任报告甲方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2.3.5 在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乙方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2.3.6 要做到文明施工,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有权将乙方清退出场,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2.4 保险

2.4.1 乙方应为本工程、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第三者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4.2 乙方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及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5 材料、设备供应

2.5.1 乙方在开工前,应向甲方提交本工程主要设备、材料使用计划书,确认主要材料用量及拟用设备的名称及数量;

2.5.2 所有的材料均由甲方提供并承担所有的费用,包括运输费、保管费、损耗费等。

2.6 工程款支付

2.6.1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采取直接支付

直接支付:由甲方直接支付乙方。

2.6.2 甲方按照乙方每月完成工程量的 70% 支付进度款,余款验收完毕后一次性付清、建设单位未按照进度付款或及时支付应付款项,乙方有权对甲方提出拨付款要求。

2.6.3 乙方每次收款开收据。

2.7 争议

2.7.1 双方针对本合同项目下的任何争议,均一致同意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在约定以下方式解决争议: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8 合同的生效、终止与解除

2.8.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生效。

2.8.2 工程竣工交付完毕,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2.8.4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篇3:基坑支护分包合同范本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化粪池施工前采用钢管微桩+锚杆联合支护体系工程分包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1、分包工程名称:

2、分包工程地点

3、分包工程承包范围:(1)项目化粪池施工设计图纸及变更单所涉及的所有钢管微桩施工;(2)项目化粪池施工基坑支护所涉及的锚管、锚索、钢筋网片护壁等所有项目的施工。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安全、文明施工等。

三、分包合同价款与支付

1、承包方式:本分包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承包方式。分项单价如下: 网喷支护:180 元/㎡, 暂估量 ㎡

锚管(土钉): 90 元/m, 暂估量 m

钢 管 桩: 240 元/m, 暂估量 m

锚 索:240 元/m, 暂估量 m

槽 钢:6500 元/吨,暂估量 吨

最终数量以甲乙双方现场实际所测实际工程量作为结算依据。

2、本分包工程已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主辅材、二次转运费)、机械费(含工具费)、机械进退场费、机械闲置费、泥浆外运费、管理费、安全文明及技术措施费、成品保护费、原材料及混凝土试块检测费、临时设施费、保险费、规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等一切费用。

3、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分包单位进场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分包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所有该分包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向分包方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整个化粪池施工回填后 个工作日内,向分包方

支付全部余款。

四、工期

根据甲方进度计划的要求施工,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由乙方承担业主方对甲方的全部处罚,若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必须送交业主方同意工期顺延的报告,且得到书面认可,否则,由于乙方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则按照分包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五进行处罚,业主方不对甲方处罚,则甲方也不对乙方进行处罚。

五、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分包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部颁标准及相应技术规范标准和上级单位有关规定进行规范施工。

3、因分包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工程监理或质量监督部门认定的质量标准,分包方应无条件进行返工,直至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承担一切责任及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安全要求:

1、分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地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分包方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分包方承担。

2、分包方应对其在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不得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分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分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七、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 配合分包方协调与监理、业主方等单位的关系。

⑵ 分包方如在施工中不服从业主方及甲方的指令,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一切违约责任均由分包方负责。

⑶ 分包方质量及进度等方面未能满足业主方等部门要求,业主方及甲方方有权对分包方进行处罚,一切违约责任均由分包方负责。

2、分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 所有机械报验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行业的有关规定。

⑵ 负责施工人员的现场安全和技术交底。

⑶ 负责试块的制作、送检。

⑷ 负责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⑸ 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⑹ 根据工程进度、工程量组织足够施工人员和机械。

⑺ 按照规范要求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⑻ 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严格按承包方批准后的方案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调整方案并报甲方批准。

⑼ 文明施工,确保场内道路畅通,与周边保持良好关系,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⑽ 分包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施工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资质,按照规定采取必要地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由于分包方在施工现场未能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造成的相关安全事故,分包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⑾ 在施工中要对地下的电力、通讯管线等进行保护,如造成地下管线的破坏,分包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其它

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解决。

2、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结算付清尾款后自动解除。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篇4:基坑支护分包合同范本

承包方(全称):

分包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江苏万康房地产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为“发包方”)与承包方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及建设单位联系单( C2-.10.20号、C2-2011.10.24号),承包方和分包方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1、分包工程名称:五洲国际商住楼钻孔灌注桩、基坑支护、基坑降水。

2、分包工程地点:宝应县白田路西侧、宝应实验小学南侧(原党校内)。

3、分包工程承包范围:(1)五洲国际商住楼1#~7#楼设计图纸及变更单所涉及的所有钻孔灌注桩施工;(2)江苏省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五洲国际”商住楼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初步设计文件所包括的支护钻孔灌注桩、冠梁、挡土墙、钢筋混凝土护坡、水位观测孔、降水井点、降水管井、回灌井点等所有项目的施工。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安全、文明施工等。

三、分包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固定价+变更+签证

(1)1#~7#楼设计图纸中钻孔灌注桩:1261.8万元(中标价1246.8万元,破桩费15万元),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主辅材、水电费、二次转运费)、机械费(含工具费)、机械进退场费、机械闲置费、泥浆外运费、管理费、安全文明及技术措施费、成品保护费、原材料及混凝土试块检测费、临时设施费、保险费、规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破桩头费、桩头清运费、桩基检测配合费、城管交警协调等一切费用。

(2)五洲国际商住楼基坑支护、基坑降水:218.38万元,包括所有支护钻孔灌注桩、冠梁、挡土墙(含土方开挖、模板制安、钢筋绑扎、混凝土浇筑等)、钢筋砼护坡、水位观测孔、降水井点、降水管井、回灌井点等所有工作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泥浆外运费、水电费、安全文明措施费、原材料及混凝土试块检测费、成品保护费、临时设施费、保险费、规费、利润、税金、风险费、城管交警协调等一切费用。

(3)变更、签证:增加部分按照分包方投标文件中所报价格进行结算,并参照中标价的下浮比例同等下浮,变更、签证减少则相应减少。

(4)标准降水井点按照20套考虑,50根/套,各降水系统暂按运行150天考虑,结算时按实际运行天数及根数等结算。

2.结算方式:依据发包方发放给承包方的建设单位联系单中约定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若工程量发生增加或减少所产生的费用,由发包方与分包方协商解决,但必须得到承包方认可。

3. 付款方式:具体按照发包方发放给承包方的联系单中付款方式为准,若发包方不付款给承包方,则分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方索要工程款,且每次付款必须提供相应金额的税票。

四、工期

应满足承包方进度计划的要求,如因分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由分包方承担发包方对承包方的全部处罚,若造成工期延误,分包方必须送交发包方同意工期顺延的报告,且得到书面认可,否则,由于分包方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则按照承包方总造价的万分之五进行处罚,发包方不对承包方处罚,则承包方也不对分包方进行处罚。

五、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分包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部颁标准及相应技术规范标准和上级单位有关规定进行规范施工。

3、因分包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工程监理或质量监督部门认定的质量标准,分包方应无条件进行返工,直至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承担一切责任及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安全要求:

1、分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地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分包方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分包方承担。

2、分包方应对其在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不得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分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分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分包方人员在施工中及日常生活中所发生的一切人生安全问题,承包方概不负责,分包方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

七、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1、配合分包方协调与监理、发包方等单位的关系。

1.2、督促发包方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1.3、分包方如在施工中不服从发包方及承包方的指令,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一切违约责任均由分包方负责。

1.4分包方质量及进度等方面未能满足发包方等部门要求,发包方及承包方有权对分包方进行处罚,一切违约责任均由分包方负责。

篇5:基坑支护分包合同范本

2.分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2.1、根据承包方和发包方的施工进度计划按期组织足够数量的施工机械及施工人员进场。

2.2、所有机械报验必须符合国家及江苏省、扬州市的有关规定。

2.3、安排人员进行桩位放点、施工放线及安排人员协助承包方、监理进行桩位复核。

2.4、负责施工人员的现场安全和技术交底。

2.5、负责混凝土试块的制作、送检,负责钢筋、水泥、黄砂等原材料的送检复试。

2.6、负责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2.7、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8、根据工程进度、工程量组织足够施工人员和机械。

2.9、负责施工人员的食宿,并确保其安全。

2.10、按照规范要求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2.11、服从发包方及承包方的工作安排,严格按承包方批准后的方案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调整方案并报承包方批准。

2.12、文明施工,确保场内道路畅通,与周边保持良好关系,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13、分包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施工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资质,按照规定采取必要地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由于分包方在施工现场未能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造成的相关安全事故,分包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2.14、在施工中要对地下的电力、通讯管线等进行保护,如造成地下管线的破坏,分包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15、地方矛盾、政府相关部门协调及费用均由分包方承担。

八、履约担保及管理费:

1、履约担保:分包方向承包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叁佰万元,分包方承包范围的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且提供完整、合格的竣工资料后一个月内返还履约保证金贰佰万元,剩余壹佰万元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返还,且必须保证该工程最终沉降量在设计及规范允许沉降量范围内。

2、管理费:分包方须向承包方缴纳施工管理费,施工管理费按照分包工程总价的3%计取,分包方每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承包方将按照发包方支付进度款金额的97%支付给分包方。

九、其它

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解决。

2、其它未尽事宜在总包合同条款及C2-2011.10.20号、C2-2011.10.24号建设单位联系单内容下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结算付清尾款后自动解除。

3、发包方发放给承包方的C2-2011.10.20号、C2-2011.10.24号建设单位联系单作为本分包合同的附件,与此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承包方(公章):

代 表:

日 期:

分包方(公章):

代 表:

日 期:

基坑支护分包合同范文三

(以下简称甲方)负责承建 挚信花园8#楼 工程施工任务,现将本工程的 基坑支护 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 陕西核工业工程勘察院 (以下简称乙方)进行施工。

经双方充分协商,现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挚信花园8#楼

二、工程地点:雁南三路

三、建设单位:西安挚信房地产开发公司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砼为商品砼

五、承包范围、内容、单价:

工作内容:成孔、灌浆、制作绑扎钢筋、破桩头、泥浆外运、资料整编、现场管理等。 单价:土钉墙:140元/m2;护坡桩(砼灌注桩及冠梁):950元/m3

六、施工工期:从 11 月 14日开工至 年 12 月 10 日完成, 共计 27 日 历天。

七、技术要求与质量标准:本工程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与施工验收规范组织施工,其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 合格 等级。

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设计图、变更通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精心施工。必须配备满足工程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确保施工质量。管理人员、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应持有上岗证和操作证。做到文明管理、安全施工。

2、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制、质量检验制、工程验收制,工序、材料报验制等规章制度。质保、技术资料由乙方及时、准确、完整的填报,项目部审查后报送监理签字后保存。

3、主、辅材的供应,均必须为合格品,必须出具产品合格证(主材由甲方供应),并应随货附有生产厂家的材质检验报告原件。设备要有使用说明书及其他技术资料。

4、若甲方要求主材为同一厂家产品时,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采购,并附有合格证件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检验监督。如因辅材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八、结算办法:

施工中不支付预付款。工程量以实际发生量结算,待施工完毕,经甲方、监理等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的95%,剩余的5%工程款两个月内付清。

九、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① 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并组织进行技术交底;

② 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施工人员在现场所必需的临时伙房及宿舍(其它用品自备);

③ 甲方负责工程质量的检查和监督管理,负责施工进度的检查和调控管理。如在施工中发现质量不符合技术要求或进度拖延时,甲方有权令乙方返工修整或督促加快进度,情节严重时,可下令停工整顿,必要时可终止合同;

④ 甲方指派 于宏 同志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处理甲、乙双方间的相关事宜。

2、乙方责任:

① 乙方单位进入工地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令、法规,遵守建设单位和甲方单位的各项有关规定;

② 乙方单位的所有人员均由其代表人 袁永红 同志负责统一组织管理,统一安排生活和生产,统一处理其所属成员发生的一切问题;负责处理甲、乙双方间的相关事宜。

③ 乙方必须按合同要求保证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保证安全生产。对于不按甲方要求而造成的停工、窝工,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未按时完工的相应经济处罚;

④ 乙方应加强对工人的安全纪律教育、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不听指挥、不遵守劳动纪律、违犯操作规程的人员,乙方应对其进行法制教育和安全生产培训,确保人身、财产安全,严防事故发生。如发生事故,乙方应及时上报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

⑤ 乙方应教育本单位施工人员预防环境污染,爱护环境。

⑥ 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⑦ 乙方必须为本单位的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⑧ 乙方应教育现场工作人员爱护工具和设备。对领用的工具和使用设备造成丢失或损坏的应按市价赔偿;工程竣工结算前,乙方应清理交还所借用的工具和设备;

⑨ 乙方应教育现场工作人员爱护产品,做好产品保护工作,如有损坏产品,要进行经济赔偿。

十、奖罚:

1、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要求,并按期完工,不奖不罚。

2、由于分包原因,推迟工期一天,罚款人工费的2%。

3、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则罚款人工费的30%。

十一、合同生效及赔偿:

1、本合同文本经双方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生效,工程内容完成并验收结算付清工程款后自动终止;

2、本合同生效后,如一方不能按合同条款履行责任,致使另一方遭受经济损失,不履行合同条款的一方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3、凡因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的原因或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可以按实际情况顺延。

十二、未尽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采用合同附件形式,由双方协商补充签定,该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在执行合同中,如双方发生争执,则按照友好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和仲裁。

十三、本合同一式陆份,签字后,甲方伍份,乙方壹份。

甲 方:西安裕华建设工程(集团) 乙 方:

有限公司 (签章) (签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审核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二00 年 月 日

篇6:基坑支护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基坑支护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基坑支护工程。

4.承包范围:按基坑支护施工图中的水泥搅拌桩、喷锚支护等项目施工。

5.承包方式:本工程乙方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安全、包工期的形式进行承包施工。直径水泥搅拌桩包干单价为__________元/米(该单价包括搅拌桩机进退场费、桩位清除障碍物换土填砂费、水泥搅拌桩施工及材料费、税金等);喷锚支护连锚杆包干单价为__________元/㎡(该单价包括设备进退场费、喷锚网、锚杆或锚管、高压喷C20 混凝土、水泥砂浆压力灌浆、米范围内喷射砼压顶施工及材料费,税金等)。

第二条 工程合同

造价:约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 工期

1.水泥搅拌桩施工工期为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实际工期以甲方通知进场的次日起计。

2.喷锚支护施工工期按地下室施工进度要求配合地下室主体施工。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1.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及验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xx 年1 月30 日发布)中有关规定执行。

2.工程保修:在地下室主体施工期间保证基坑支护足够安全及达到设计要求的止水效果。

第五条 材料设备供应

1.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自行负责采购至施工现场施工。

2.工程所购材料: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材料质量标准,并有产品合格证。建筑主材必须严格按甲方规定的“建筑材料及设备零配件明细表”所列范围执行。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1.工程款支付:每月按基坑支护工程完成量的______%支付工程进度款,基坑支护等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满足设计要求的支护安全和止水效果后______天内支付至工程实际造价的______%,余______%待地下室施工至±0.00______并基础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清。

2.工程款支付形式:_________________

3.结算方式:水泥搅拌桩按实际完成长度______米结算(水泥搅拌桩长度按设计图纸及变更要求的长度,并达到设计要求的止水效果及支护安全),喷锚支护按实际完成垂直投影面积以______平方米计算。

第七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开工前三天内完成“三通一平”,接通水、电源,同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份,地质勘探报告份(其中包括竣工用图套);

(2)组织图纸会审、及时审核乙方的施工组织设计;

(3)对乙方在施工时发现设计错误而提出的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的______天内会同设计方进行处理;

(4)委派专人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5)向乙方提供工程技术资料,施工现场及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的资料;

(6)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7)按本合同第六条中所规定的期限和办法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乙方责任:

(1)收图后,在开工前完成施工图会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组织材料进场;

(2)按施工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责任人;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3)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按甲方要求报施工计划和完工报表;

(4)委派项目经理为现场代表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问题;

(5)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及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6)施工中如发现设计与现场施工实际情况不符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到现场进行处理;

(7)工程竣工后的场地清理,保质保量、按时交付甲方。

第八条 工程验收

1.凡隐蔽工程,乙方必须填制记录表,持表通知甲方检查验收,甲方接通知后______天内到现场验收,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三方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未经验收合格,乙方不得擅自进行隐蔽,否则一切责任及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2.基坑支护工程除需提供有关规范规定的资料外,还应采用如下检测方法进行验收:

(1)水泥搅拌桩应在设计开挖初期采用钻芯法检测水泥搅拌桩身完整性,钻芯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______%,且不应少于______根,并应根据设计要求取样进行单轴抗压强度试验。

(2)墙面喷射混凝土厚度应采用冲击钻孔法检测,钻孔数每______㎡墙面积一组,每组不应少于______点。

(3)墙面喷射混凝土强度等级应采用抗压强度试验。

(4)锚杆采用抗拉力试验检测承载力,同一条件下,试验数量不少于锚杆总数的______%,且不少于______根。

(5)以上检测费用第1 项由甲方承担,第2、3、4 项由乙方承担。

3.工程完成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____天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正式验收。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出现以下情形的,工期顺延。

(1)不按期交出施工场地、接通水、电源;

(2)因图纸或设计变更未及时送达乙方;

(3)逾期组织验收;

(4)其他甲方原因造成的。

2.因乙方责任造成水泥搅拌桩未按合同工期竣工、喷锚支护影响土建施工工期及基坑支护施工质量问题返工而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______%的违约金。

3.因乙方责任造成基坑支护不成功、未达到设计要求的支护止水效果而引起基坑周边建筑物、地下给排水管、消防管及电线电缆受损,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需补强(或返工)的全部费用。乙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按甲方的经济损失的______倍赔偿。

4.因乙方责任造成锚杆抗拉力未达到设计要求抗拉承载力,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需补强(或返工)的全部费用。

5.遇不可抗力的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其它约定条款

1.乙方必须按图施工,如施工时发生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教育好工人,搞好防火安全、文明施工及卫生工作。在施工期间乙方做好安全措施,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3.甲方提供施工及生活用水源、电源,由乙方自行安装分表计费,施工及生活水电费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办法

在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种解决方式解决:

1.由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付完款后止。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同等效力。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篇7:基坑支护合同

甲方:****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工程基坑支护施工的有关事宜,签订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1、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范围:地下室基坑支护

1.2、主要施工方法:土钉墙(详见施工方案)

1.3、承包方式: 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文明施工、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工完场清等。

二、工期要求

2.1工期要求:

进场时间:阶段工期:各楼号基坑开挖完成后3天内施工完毕。

三、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3.1 本协议签订后三天内,乙方根据甲方的工期、质量、安全等要求,提交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3.2 该施工方案必须经专家论证同意,必须满足甲方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要求。

四、甲方工作:

4.1甲方驻工地代表:

4.2提供基础平面图1份;

4.3负责接通施工用水、用电;

4.4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

五、乙方工作:

5.1乙方驻工地代表:

5.2 必须保证进入现场的土钉墙设备性能完好,运转正常;

5.3负责施工区域内障碍物的清除工作;

5.4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标高、轴线的精确,定位桩不受损,保证施工质量;

5.5认真遵守、积极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的措施,确保安全施工生产。因乙方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5.6应接受甲方对现场操作技术、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各方面的监督检查;

5.7服从甲方代表协调指挥,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乙方违反甲方有关规定,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00-1000元罚款;

5.8认真做好工程记录,提交完整的相关施工技术资料;

5.9出现扰民及民扰问题时,主动积极处理,将本施工对扰民的影响降到最低限,不能对甲方产生任何影响;

六、工期延误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 经甲方代表确认, 工期可以顺延:

6.1 不可抗力;(不含雨天、台风等);

6.2甲方代表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乙方须在以上情况发生后2天内,提出工期顺延要求的报告,甲方在接到报告后2天内予以签认或提出拒签理由。如乙方在向甲方送达报告后7天内未接到甲方发出的签认或拒签文件,乙方可视为甲方已接受乙方的工期顺延要求。

除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阶段工期和施工进度计划完成合同工程,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交付违约罚金 5000 元人民币,最多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10 %,即元人民币。

乙方应严格按合同附件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确保完成合同约定的阶段工期,任一阶段工作的延误都被视为工期延误并执行延期罚款。

七、工程质量

7.1 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规定和标准,严格按照甲方审核认可的施工方案施工;

7.2如果乙方不能达到甲方及业主的质量要求,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保留采取甲方认为必要的任何措施的权力,直至解除本分包合同。

7.3回填土完成方为工程结束,中间由于乙方的原因出现塌方等问题而造成的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的塌方的问题由甲方承担。

7.4喷涂层厚度不得低于80mm,且表面必须平整。

八、安全文明施工

8.1乙方对其因施工、交通所发生事故而造成的损失负责;

8.2乙方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满足甲方现场文明施工的措施和要求;同时满**通环保等政府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免除业主和甲方可能因此遭受的任何形式的损失,甲方不受理任何与此有关的索赔;若发生此类问题导致甲方被追诉,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相应罚款。

九、合同价款及其支付、结算方式

9.1乙方施工的基坑支护(土钉墙)的固定综合单价为 185元/M2(含税金及乙方机械进退场费)合同价款暂定为: 元人民币,本工程发生的税费由甲方代缴(甲方给乙方提供完税证明)。

9.2甲方第一次付款至已完工程量的50%,第二次再付已完工程量的20%,工程结束时付至工程总量的75%。

9.3 本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后乙方向甲方递交工程费用计算说明书及满足甲方要求的相关结算资料,甲方在乙方递交了本期工程价款计算书及相关结算资料后的7天内,完成对结算资料的审核。在工程业主已支付甲方此部分工程款的情况下,甲方扣除对乙方的相应扣款后向乙方支付本工程结算额的75%,但乙方不得因甲方资金不到位而停工。

9.4 本工程质保期为结构出±0.00回填土完成后,质保金为合同结算额的25%;质保金在本工程质保期满后支付。

9.5甲方对乙方的其它扣款

在施工过程中的任何时间,若甲方代表认为乙方的施工进度、施工方法、现场管理等方面完成的不好,不符合合同规定或有可能达不到合同要求时,甲方代表可

对其提出警告,限期改正,若整改无效时,将处以500-1000元罚款。

对于因乙方未在期限内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提高工程质量而造成违约的(甲方是否事先警告不作为减轻对乙方处罚的前提),甲方按照分包合同的规定而扣除的款项,为甲方的永久扣款,从分包合同价款中扣除。

9.6其他约定:

甲方不承担合同价款外的任何形式的收费罚款等;若由于乙方原因,政府部门对甲方进行罚款,乙方不仅要缴纳罚款,甲方还要对乙方处以罚款额的1-5倍的追加罚款。

十、争议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生效与终止及合同份数

11.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1.2本合同在双方完成约定工作内容,工程质保期满后即告终止;

11.3本合同一式 七 份,甲方 五 份,乙方 两 份。

十二、其它约定:

12.1、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无偿返工并赔偿甲方损失。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日

篇8:基坑支护合同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经甲、乙双方协商将XX项目基坑支护以全包的形式承包给乙方,由乙方承担施工,为明确工程的具体情况及双方责任,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签定本协议。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基坑支护、锚杆、挂网喷锚、槽钢腰梁。

2、按图纸,结合实际工程量结算。

3、承包方式:包机械、包人工、包材料、包税金、包管理费、包水电、包安全、包工期、包质量。

二、工期、安全、文明施工

1、工期

(1)乙方完全服从甲方施工进度要求并确保完成,按要求能随时增加劳动力,否则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若乙方明显拖延进度,甲方可根据情况将乙方原有部分工作内容另行承包给其他人。

(3)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进度严重滞后或停工,甲方有权将乙方作退场处理,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

2、安全:

(1)遵守甲方和项目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和甲方下达的安全技术交底,确保安全要求。

(2)正确使用各种机械和小型电动工具,严禁违章操作;自带的各种机械和小型电动工具必须符合甲方的要求。

(3)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3、文明施工

(1)负责承担自己施工、生活区域内所有文明施工及卫生清理。

(2)确保每天工完场清、工完料清。

三、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全面负责现场施工管理,技术指导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进行三级教育。

2、指派专人负责分项工程施工,下达施工计划任务书,工作安排、检查、监督、整改、验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等管理工作。

3、支持、参与与班组建设和全面管理,组织、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关系。

4、甲方提供水、电接驳点给乙方。

乙方责任:

1、入场后及时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复印件进行注册登记。

2、认真接受甲方组织的`进场三级教育后方可上岗,参加日常的安全培训教育。

4、未经项目部许可严禁携带家属、小孩进入工地及生活区。

4、乙方必须遵守项目部各项管理制度和奖罚措施。

5、按实际用量支付甲方水电费用。

四、工程价格(含税)

1、槽钢腰梁每平方202.24元。

2、钢花管每米92元。

3、挂网喷锚每平米130元。

五、结算方式

按现场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

六、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在施工过程中,甲方不预付乙方进场费及进度款,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结余工程款尾款。

七、其他

1、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2、合同在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后生效,同时具有合同法律效力,工完款清后自行失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住所:住所: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年月日

篇9:基坑支护合同

承包人(甲方):

分包人(乙方):

甲方将淮安市汽车生活广场综合楼工程深基坑支护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确保施工安全文明,双方在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分包工程项目:

分包工程名称:淮安市汽车生活广场综合楼工程深基坑支护工程

工程分包工程地点:淮安市清河区水渡口大道与飞耀路交叉口

分包方式:包工、包料(水泥、混凝土、钢材、碎石、砂)、包机械设备、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淮安市汽车生活广场综合楼工程全部深基坑支护工程及基坑降水工程。

二、甲方职责:

1、负责审查乙方的施工资质和乙方的安全资质,审查合格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进场施工。

2、负责向乙方负责人贯彻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消防工作的各项法规、条例、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

3、向乙方负责人详细介绍工程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

4、审核乙方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

5、对乙方实施监督检查,对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行为的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并进行经济处罚。

三、乙方职责:

1、乙方在开工前向甲方和监理申报乙方的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

2、乙方应有完整的安全管理组织,按照规定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应有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并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机械、焊接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应在桩机醒目处悬挂。

3、乙方在开工前应根据本工程特点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报甲方审批,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4、乙方进场施工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按分包工程特点,依据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提出具体的措施,没有接受安全教育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施工。

5、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认真执行甲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防火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及要求,督促本单位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检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认真整改,定期不整改严格按照甲方的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执行,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6、乙方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乙方安全管理人员及班组长每天上班前要对工人进行班组安全教育,要认真填写班组安全教育记录,每天必须报甲方。

7、施工期间乙方负责本工程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8、施工期间,乙方应定期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会议,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9、甲乙双方操作过程中的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的安全防护用品规定并有合格证,乙方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10、乙方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必须符合安全管理方面的要求,桩机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11、乙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能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必须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的安全管埋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更动或拆除。任何一方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承担。

1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合格后在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证上岗,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严禁违章,无证作业,严禁不懂电器和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和使用电器和机械设备。

1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做他用,电焊、气割作业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的规定,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

15、乙方从甲方配电房接线至施工现场时,必须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实行三相五线制的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设备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违反本规定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的后果均有乙方负责。

l6、乙方在签订协议后,应自觉的向所在区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户籍手续,并向所在区建设局安全监督站、劳动局劳动保护监察部门、办理施工登记等有关手续。

l7、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事故(包括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乙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事故现场,并由甲方报上级有关部门。事故责任、经济赔偿和善后处理,由乙方承担。

18、本协议一式贰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19、其他:

(1)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2)乙方保证基坑支护验收合格,土方回填前无失稳、滑坡现象发生。

(3)分包人应做好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准备好充足的救援物品。

甲方: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篇10:基坑支护合同

承包单位:**地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组长姓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基础工程建设施工需要,甲方将**9#楼基坑支护 的人工费承包给乙方,为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明确双方责、权、利,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如下条款:

一、承包方式及其它

1、承包内容:基坑支护

2、承包方式:人工费

3、质安要求:质量达到设计要求,无安全事故发生。

二、甲方责任

1、组织乙方成员进行技术交底和职业道德方面的学习。

2、负责向乙方提供住宿和施工材料及施工场地。

3、按设计要求及国家验收规范质量标准对乙方施工任务进行验收。

4、按本协议的单价根据现场实际工程量对乙方办理结算。

5、监督乙方对人工工资发放到每个工人人头。

6、对乙方各种违章行为进行制止、查处,并按规章制度进行奖惩。

三、乙方责任

1、组织本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安全教育。

2、保证按甲方要求的质量和工期完成所承担的施工项目的内容并管理、合理使用所提供的原材。

3、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

4、参加甲方组织的工序检查,分项质量检查评定;对检查部位质量有异议,必须向项目负责人提出解决,决不允许发生冲突。

5、乙方必须安全生产,安全事故(经济损失¥10000.00元以内)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

1、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甲方给予乙方一定数量的生活费补助。

2、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延误工期等,乙方必须承担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总承包的工期罚款及机具的租赁费等)。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结算办理并付清费用后自行作废。

序号 工作内容 单价

1、基坑支护人工费全包,含扎丝、电焊条、切割片等临星材料。20.00元/㎡

2、机械进出场费用由乙方承担。

3、

附:单项工程计价表: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二〇**年*月*日

篇11:基坑支护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工程名称:XXXX基坑支护工程

工程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本工程有关承包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及工程造价

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2承包范围及工程内容:XXXX基坑支护工程。

1.3合同总价:224510.4元,大写:贰拾贰万肆仟伍佰壹拾点肆元,(注:工程量:1247.28㎡,单价:180元/㎡)。

其中,合同总价为固定总价,含施工过程中的所有费用,但不含总包服务费、水电费及税费等。

第二条工期及开、竣工日期

2.1双方预定本工程土钉墙护坡工期:暂定12天。上述工期如遇特殊情况作相应的调整,如遇不可抗力等原因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条工程质量

3.1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第四条双方驻工地代表

4.1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4.2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4.3乙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及权限。

第五条甲方责任

5.1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水文地质资料及详细地下管网和地下构筑物资料等有关施工的工程地质资料,并提供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要求方面的资料。

5.2开工前负责清除现场地上、地下障碍物(包括在用地下电缆电线、管道设施等),因故不能清除,需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保护措施,并向乙方现场及书面交底。

5.3提供施工现场与公共道路的之间的通道,满足施工运输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

5.4开工前解决现场施工涉及市容、环卫及夜间施工的扰民问题,确保工程按时开工和施工的正常进行。

5.5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施工所需证件,并为乙方免费提供住宿。

5.6甲方代表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工程质量及进度,协助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和各单位之间的矛盾。在乙方自检合格后,由甲方组织检验并办理验收手续,协调土方开挖和边坡支护之间关系,土方必须配合边坡支护施工,按边坡支护要求进行土方开挖,以保证边坡支护安全为前提。

5.7及时发出必要的指令、确认和批准,并按本合同提供施工配合并支付资金。

5.8甲方须保证降水效果,降水之后施工现场能够满足乙方施工的要求。因降水不利引起的边坡安全问题,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因降水造成周围建筑物沉降而发生的各种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乙方责任

6.1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质量、技术、安全方面的规定,遵守甲方的有关现场的规定。

6.2根据工期和施工现场条件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报甲方审批;严格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保证投入足够的施工机械及人员,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并按要求纠正出现的偏差。

6.3乙方对本工程技术方案及工程实施成果的安全性和合理性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确保自工程开工至基础土方回填工程全部完成的期间内,确保边坡安全。

6.4确保安全生产,负责处理本方责任造成的事故,并承担其相应费用。

6.5乙方要严格服从甲方的管理,严格执行甲方的规定、指示和指令,包括依照甲方要求的时间、格式和内容提交各类报表、计划、方案、措施、记录、名单、证明等文件或资料,参加甲方召集的会议。

6.6施工过程中遇到不可预见或难以克服的困难,乙方及时向甲方报告。

第七条工程验收

7.1甲方按照有关设计资料、现场完成工程实际情况及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对工程完成成果及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7.2工程完成量及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和本合同约定内容,双方方可办理有关工程验收及竣工手续。

第八条工程款的支付

8.1工程款支付:合同签定后乙方进场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30%,护坡工程完工后退场之前付款至合同总价的70%,土方回填后一周内结清余款。(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材料发票)

第九条争议

9.1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宗旨,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双方可向工程所在地霸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违约

10.1甲方不能及时给出明确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相应顺延工期。

10.2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和合同约定要求,未完全履行自身须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乙方须按协议约定每天支付工程总造价0.3‰的违约金。

10.3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履行合同。

10.4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结束全部合同应提前3天通知违约方后可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文本

11.1本合同自订立日起生效。

11.2工程土方回填工程全部完成,乙方完全履行其各项责任及义务,乙方收到工程竣工结算尾款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11.3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壹份;本合同副本二份,甲乙双方各壹份。

11.4本合同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1.5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按国家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

第十二条补充条款

12.1乙方的现场文明施工应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并满足甲方要求。

12.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甲方要求,同甲方的其他承包商进行良好的协作配合,不得在任何情况下不经甲方许可而妨碍、阻挠它方的工作,或破坏它方工作成果,否则均应承担相应责任。

12.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地址:地址:

签订日期:年月日

篇12:基坑支护合同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项目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项目。

2、工程地址:

3、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承包单价一次性包死,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并包含基坑支护所有施工工序包干、包验收合格、包维保服务。

4、工程规模及特征:

(1)基坑支护位置按基坑设计图纸以及经专家评审论证并在市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后的基坑支护方案(或基坑支护图纸)执行。

(2)基坑支护采用土钉支护和钢筋砼灌注桩桩锚支护联合基坑支护方式。具体的施工内容和施工要求详见经审查论证合格备案后的基坑支护设计图纸。

第二条:工程期限

本工程工期为 日历天,进场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开工日期以现场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降水日期以甲方和监理签证日期为准。

第三条、款项及付款方式

1、基坑支护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

(1)基坑支护###元/㎡。

(2)付款方式:基坑支护完成一半时付已完工程造价的75%,基坑支护全部完成付已完工程造价的75%,回填完成付至结算总金额的95%,余5%质保金一年内付清。

(3)承包价款含本工程所需的所有相关材料的材料费、运输费、卸车费、搬运费、施工机械进出场费及机械的安拆、调试和维保费、材料复试费、拉拔试验费、基坑支护产生的泥土外运费、施工人工费、施工用水电费、基坑支护图纸设计费、图纸审查论证费及备案费和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

2、降水井使用时间及费用结算

(1)成井费85元/m,运行费100元/天/眼,封井费825元/眼,四周排水600mmPVC管60元/m,以上均包含电费,电费每度按 0.85元计算,所用电费甲方有权从相应的降水费中扣除。

(2)付款方式:成井完成付已完工程造价的50%,运行费用按月支付已完工程造价的80%,封井后一月内付清。

(3)本合同降水综合单价内包含打井费、水泥井管、潜水泵、排水管、抽水管、滤料等相关材料的购买与施工安装费。并包括相关设备的运输、拆装、搬运及设备的维修保养费、人工费、水电费、税金、到自来水公司和节水办等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所需的费用等所

有与本降水工程相关的费用。

3、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正规合法的正式税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4、乙方应及时支付农民工等实际施工人的款项。如果存在拖欠,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与实际施工人进行同期结算,并向甲方提交结算协议的原件;甲方可以选择将款项支付给乙方或者按照结算协议将款项分别支付给乙方和实际施工人。甲方的此项处理并不表明甲方已认可、追认乙方的非法分包、转包。

第四条:工程质量

乙方应严格按照经专家评审论证合格备案后的基坑支护方案(或基坑支护图纸)、设计要求及现行的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本工程达到合格标准,确保基坑支护和其它工程的施工安全。

第五条: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负责三通一平,并承担费用。

(2)协调处理周边群众关系及市政、城建部门及有关管理部门事宜,保证施工不受外界干扰。

(3)负责施工资料的归纳整理(有关检测费乙方承担)。

2、乙方职责:

(1)负责施工组织,并做好方案。

(2)严格按方案施工,按期完成施工。

(3)因支护施工质量和不按操作规程施工原因造成边坡塌方及

安全事故一切责任损失由乙方承担。施工中若因乙方原因(乙方施工操作或施工质量等)发生工伤事故或对甲方、第三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甲方垫付的,乙方应及时偿还给甲方,甲方也有权直接从总承包价款中扣除。

(4)服从甲方管理,对施工人员作好安全教育工作,作到文明施工,造成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5)支护工程完工,甲方负责组织双方验收,乙方提供所有施工资料并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6)施工中水电接入所需的管、线、电表、水表由施工单位自费购买与安装,水电费也由乙方承担。

(7)乙方所有进场材料需经监理及甲方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中的每道施工程序,需经监理及甲方人员验收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乙方应严格执行报验制度并提供资料,配合甲方向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申报备案及一切相关手续资料,参加基坑支护方案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关责任及所有相关费用。

(8)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和监理单位的监督,及时签收甲方和监理单位下发的书面通知,否则对乙方按500元/次标准进行处罚。

(9)乙方依据相关的基坑支护规范设计支护方案,基坑支护设计施工方案必须达到郑州市建委主管部门要求。乙方应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和甲方确认审批后进行施工。乙方对施工后至基坑回填前的基坑边坡质量与安全负责;施工方案的变更须征得监理和甲方同意,如果乙方单方面优化设计图纸造成质量安全问题,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本工程施工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工具全部由乙方负责,并负责施工设备的安装、调试及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1)乙方材料进场后必须向甲方和监理方申请验收,并提交相关的技术资料:如钢筋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材质证书、实验报告,水泥、砂石实验报告,砼配比、试块试压报告、土钉拉拔试验报告等。

(12)乙方必须严格按相关的施工规范要求施工,隐蔽工程必须经监理和甲方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未经甲方和监理验收私自施工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返工处理,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施工单位,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责任。

(13)乙方负责配合、协调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及检查。

(14)按相关规定提供有关施工技术资料及竣工报告。

第六条:施工、变更与签证

1、施工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乙方施工的有效依据。甲方根据工程情况,可以组织设计交底或者图纸会审。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图纸设计错误或者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的地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

3、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变更,应当履行签证手续,否则对方有权拒绝追认。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签证为有效签证:

篇13:基坑支护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XXXXXXXXXXXX工程

工程地点:位于XXXXXXX

二、承包范围

完成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图(XXXX水电工程勘察院设计20xx.06.18版)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IV型拉森钢板桩、坡面喷射钢筋混凝土、预应力锚索、锚管、灌注桩、钢筋混凝土冠梁、腰梁、单双轴混凝土搅拌桩、木桩、基坑顶底排水沟及集水井(坑)、基坑顶部1.5M范围内的硬地化、止水、排水、机械安拆及进出场,施工场地铺筑等,协助基坑支护工程监测、完工后施工现场的清理、施工资料编制、整理、装订成册等,为完成施工范围所有项目并达到规范质量要求必须采取的施工措施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三、施工内容

3.1 该工程分为两个施工标段:

1)一标段: 地块基坑支护工程;

2)二标段: 地块基坑支护工程;

3.2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IV型拉森钢板桩

(2) 坡面喷射钢筋混凝土面层

(3) 预应力锚索

(4) ¢48锚管

(5) ¢1000灌注桩

(6) 钢筋混凝土冠梁、腰梁

(7) 单、双轴混凝土搅拌桩

(8) ¢80稍径木桩

(9)基坑顶、底排水沟及集水井(坑)

(10)基坑顶部1.5米范围内的硬地化

(11)施工项目产生的止水、排水等一切其它所需的措施项目等。施工期间的排水工作,乙方必须采取一切措施保证抽水、止水、排水的及时性,否则,由此造成基坑泡水等而产生的经济及工期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若不是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基坑泡水而产生的经济损失不由乙方负责。

四、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核定单价、总价包干的方式。

4.1 包干总价中包括施工范围内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工程达到验收标准所必需的所有费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调试费、试验费、施工配合费、施工用电用水费、泥浆制备及清运费、成品保护费、验收费(政府主管部门的检验、试验及相关费用,但不包含基坑监测、沉降观测的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材料检测、机械及机械安拆和进退场、抽水排水、工程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管理费、措施费及规费、利润、税金、市场价格波动风险、政府标准合同文本规定的不可抗力以外的所有风险及其他一切可预见或不可预见因素等。

4.2本工程所需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在采购前7天内通知甲方,经甲乙双方共同考查品牌、质量确认符合要求后,再行采购,但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其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4.3施工阶段的临建和产生的废弃物,施工完成后于退场前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清理,不得影响后续施工,每拖延一天按拖延一天工期罚款。

五、付款方式

5.1本工程不支付工程备料款(预付款),工程正式开工后,按每月实际完成合

格工作量的_ _%支付给乙方作为本月工程进度款,乙方在每月25日向甲方申报当月完成进度结算书和进度款申报表,甲方和监理应在下月5日前办好审批手续,并且在办好审批手续后10天内支付给乙方上月工程进度款。

5.2 在基坑土方开挖到位后,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经甲方、监理、设计方等相关

方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双方核对完成;接乙方书面请款报告十二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价的_ _%。

5.3 预留结算价款的%作为本工程的质量保证金,待基坑回填完成后,接乙方

书面请款报告,九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5.4 符合以上付款条件后,乙方应先向甲方提供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甲方收到

乙方发票后付款,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完成,甲方支付该期应付款时,乙方须开发票至本工程结算价款的100%。

六、合同价款及结算办法

6.1 合同价款:本工程经双方核定后的包干总价 元(大写:元人民币)。

6.2 按核定后的单价总价一次性包干,若实际施工无设计修改变更增减指令,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结算调整的要求。

6.3 包干总价是根据招标文件、合同、施工图纸等文件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确定的,为施工范围内表述的全部工作内容,即使并不明确,乙方均按合同总价一次包定,在完成合同范围内工程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结算调整的要求。

6.4 乙方投标报价清单中未列的项目,视为已包含在包干总价中;各项综合单价被视为完成该分项工程全部工序内容的综合单价;

6.5 甲方指令发出的变更增减,工程量按现场签证据实计算,价格按以下结算原则执行:

① 变更增减的项目是《包干总价清单》中已有的项目,则价格按《包干总

价清单》中甲方确认的核定单价及实际发生的变更增减数量计算,如《包干总价清单》中存在相同项目但单价不同,则单价按《包干总价清单》中的最低的核定单价执行。

② 变更增减的项目在《包干总价清单》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该类似项目的核定单价双方协商确定。

③ 变更增减的项目在《包干总价清单》中没有的项目也没有类似的项目时,单价按市场价或套用以下标准两者取低者计算(计价软件采用晨曦软件),材料单价按施工期间《宁德建设工程信息》加权平均价计算:

1)20xx版《 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2)20xx版《 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3)20xx版《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综合单价表》

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xx年 7 月 31 日前执行的相关配套文件及补充定额

5)按《包干总价清单》的计算方法结算。

6.6 工程拉森钢板桩实际打拔天数按5个月(从甲方要求的每一个施工段最后一根桩施打完毕之日起算,至甲方通知乙方拔桩之日止)包干在总价中,实际天数超过5个月后,每超过一天按 元/吨计算。计算天数以现场甲乙双方确认的实际天数为准。

七、工期要求

工程总工期为:地下室一层与地下室二层之间的水泥搅拌桩施工工期为 15个日历天;所有水泥搅拌桩、灌注桩的施工工期为20 个日历天;拉森钢板桩、松木桩施工时间根据基坑土方开挖的先后顺序分阶段施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工期延迟处罚:合同工期每延迟一天,按合同总价2‰罚款。

八、工程施工:

质量要求

8.1¢20的锚杆、¢48锚管、¢1000灌注桩成孔后,必须经甲方现场工程师检查达到设计要求,土渣清理干净并办好工程隐蔽记录后方可进入下一步工序,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钻孔检测;

8.2乙方负责做好现场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并对发生施工安全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法律责任和连带责任负全责;

8.3必须遵守甲方的工程管理制度,如有违规,视为违约,按违规每条500元/次/人处罚;

8.4乙方有责任密切监测边坡及周围地表、建构筑物的位移变形,制定落实抢险预案。发生险情时,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进行紧急处置,务必实行先抢险后查责任的原则;由乙方原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所引起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由乙方承担;

8.5若因乙方未按设计图纸、技术规程和技术规范施工,发生基坑边坡倒塌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除修复倒塌的边坡外,还需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6认真审查设计图纸,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反映解决。若因甲方提供的图纸有错误,乙方并没有发现问题,而按错误的图纸施工导致发生的工程事故使边坡存在安全隐患,经有关专家认证属图纸的问题,则责任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的经济与法律责任。乙方有责任修复存在安全隐患的边坡,修复的全部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50%。

8.7工程竣工未交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保护,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出资修复;

8.8竣工后约定的保修期内,乙方应制定好应急预案,并于基坑开挖到地下室施工期间,派驻有施工经验的工程师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组织处理工作,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篇14:基坑支护施工合同

甲方:陕建集团陕西省第十一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西北有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上简称乙方)

甲方现有航专图书馆基坑支护工程任务,经双方协议,委托乙方承建。为了便利工程顺利进行,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点:西安市团结中路航专校西二环259#。

(二)工程名称:航专图书馆基坑支护。

(三)工程内容:修坡、成孔、注浆、制笼、编网、喷混凝土。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工程造价:140元/㎡。(工程量以设计方案和变更按实际面积结算。)

(六)付款方式:基坑支护完成付工程款5万元、主体工程三层结束付支护总造价达50%、主体封顶付清基坑支护剩余全部工程款。

(七)税金3.51%由甲方代扣。

(八)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人员代办一切事物,均按记时工计算,凡包工不包料的工程由于材料供应不上,因停工待料引起的停工,均按记时工计算。

(九)做里工使用机械时,乙方所用机械,按省建定额提取机械台班费。

(十)乙方进入甲方单位必须遵守一切规章制度,劳动保护用品乙方自行解决。

(十一)质量验收标准:根据实际情况,以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为准,进行施工验收,(技术资料由乙方提供全部工程资料 )

(十二)在施工期间,由于甲方工程量较大,住宿应由甲方提供。在施工中,如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十三)在施工期间,甲方应密切配合乙方搞好文明施工,乙方应努力高速度、高质量的完成本工程任务。

(十四)工程期限:由进入工地之日起,乙方须在土方挖完后十日之内完工。如因天雨或其他人力不可抗拒之事故发生时,可以延期。

(十五)本协议自双方签订后生效,验收竣工结算后自动失效。

(十六)本协议一式4份,甲方双方各执2份。

甲方:陕建集团陕西省第十一建筑工程公司 乙方:西北有色工程 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

负 责 人: (高晏明) 负 责 人:

立合同人: (韩文辉) 立合同人:(胡艳红 )

工地代表: (成 玥 ) 工地代表:(吴 跃 )

电 话: ***********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年**月**日签订

篇15: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XXXXXXXXXXXX工程

工程地点:位于XXXXXXX

二、承包范围

完成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图(XXXX水电工程勘察院设计2013.06.18版)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IV型拉森钢板桩、坡面喷射钢筋混凝土、预应力锚索、锚管、灌注桩、钢筋混凝土冠梁、腰梁、单双轴混凝土搅拌桩、木桩、基坑顶底排水沟及集水井(坑)、基坑顶部1.5M范围内的硬地化、止水、排水、机械安拆及进出场,施工场地铺筑等,协助基坑支护工程监测、完工后施工现场的清理、施工资料编制、整理、装订成册等,为完成施工范围所有项目并达到规范质量要求必须采取的施工措施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三、施工内容

3.1 该工程分为两个施工标段:

1)一标段: 地块基坑支护工程;

2)二标段: 地块基坑支护工程;

3.2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IV型拉森钢板桩

(2) 坡面喷射钢筋混凝土面层

(3) 预应力锚索

(4) ¢48锚管

(5) ¢1000灌注桩

(6) 钢筋混凝土冠梁、腰梁

(7) 单、双轴混凝土搅拌桩

(8) ¢80稍径木桩

(9)基坑顶、底排水沟及集水井(坑)

(10)基坑顶部1.5米范围内的硬地化

(11)施工项目产生的止水、排水等一切其它所需的措施项目等。施工期间的排水工作,乙方必须采取一切措施保证抽水、止水、排水的及时性,否则,由此造成基坑泡水等而产生的经济及工期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若不是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基坑泡水而产生的经济损失不由乙方负责。

四、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核定单价、总价包干的方式。

4.1 包干总价中包括施工范围内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工程达到验收标准所必需的所有费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调试费、试验费、施工配合费、施工用电用水费、泥浆制备及清运费、成品保护费、验收费(政府主管部门的检验、试验及相关费用,但不包含基坑监测、沉降观测的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材料检测、机械及机械安拆和进退场、抽水排水、工程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管理费、措施费及规费、利润、税金、市场价格波动风险、政府标准合同文本规定的不可抗力以外的所有风险及其他一切可预见或不可预见因素等。

4.2本工程所需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在采购前7天内通知甲方,经甲乙双方共同考查品牌、质量确认符合要求后,再行采购,但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其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4.3施工阶段的临建和产生的废弃物,施工完成后于退场前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清理,不得影响后续施工,每拖延一天按拖延一天工期罚款。

五、付款方式

5.1本工程不支付工程备料款(预付款),工程正式开工后,按每月实际完成合格工作量的_ _%支付给乙方作为本月工程进度款,乙方在每月25日向甲方申报当月完成进度结算书和进度款申报表,甲方和监理应在下月5日前办好审批手续,并且在办好审批手续后10天内支付给乙方上月工程进度款。

5.2 在基坑土方开挖到位后,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经甲方、监理、设计方等相关方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双方核对完成;接乙方书面请款报告十二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价的_ _%。

5.3 预留结算价款的 %作为本工程的质量保证金,待基坑回填完成后,接乙方书面请款报告,九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5.4 符合以上付款条件后,乙方应先向甲方提供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付款,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完成,甲方支付该期应付款时,乙方须开发票至

本工程结算价款的100%。

六、合同价款及结算办法

6.1 合同价款:本工程经双方核定后的包干总价 元(大写: 元人民币)。

6.2 按核定后的单价总价一次性包干,若实际施工无设计修改变更增减指令,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结算调整的要求。

6.3 包干总价是根据招标文件、合同、施工图纸等文件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确定的,为施工范围内表述的全部工作内容,即使并不明确,乙方均按合同总价一次包定,在完成合同范围内工程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结算调整的要求。

6.4 乙方投标报价清单中未列的项目,视为已包含在包干总价中;各项综合单价被视为完成该分项工程全部工序内容的综合单价;

6.5 甲方指令发出的变更增减,工程量按现场签证据实计算,价格按以下结算原则执行:

① 变更增减的项目是《包干总价清单》中已有的项目,则价格按《包干总价清单》中甲方确认的核定单价及实际发生的变更增减数量计算,如《包干总价清单》中存在相同项目但单价不同,则单价按《包干总价清单》中的最低的核定单价执行。

② 变更增减的项目在《包干总价清单》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该类似项目的核定单价双方协商确定。

③ 变更增减的项目在《包干总价清单》中没有的项目也没有类似的项目时,单价按市场价或套用以下标准两者取低者计算(计价软件采用晨曦软件),材料单价按施工期间《宁德建设工程信息》加权平均价计算:

1)2005版《 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2)2005版《 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3)2012版《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综合单价表》

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 7 月 31 日前执行的相关配套文件及补充定额

5)按《包干总价清单》的计算方法结算。

6.6 工程拉森钢板桩实际打拔天数按5个月(从甲方要求的每一个施工段最后一根桩施打完毕之日起算,至甲方通知乙方拔桩之日止)包干在总价中,实际天数超过5个月后,每超过一天按 元/吨计算。计算天数以现场甲乙双方确认的实际天数为准。

七、工期要求

工程总工期为:地下室一层与地下室二层之间的水泥搅拌桩施工工期为 15个日历天;所有水泥搅拌桩、灌注桩的施工工期为20 个日历天;拉森钢板桩、松木桩施工时间根据基坑土方开挖的先后顺序分阶段施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工期延迟处罚:合同工期每延迟一天,按合同总价2‰罚款。

八、工程施工:

质量要求

8.1¢20的锚杆、¢48锚管、¢1000灌注桩成孔后,必须经甲方现场工程师检查达到设计要求,土渣清理干净并办好工程隐蔽记录后方可进入下一步工序,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钻孔检测;

8.2乙方负责做好现场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并对发生施工安全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法律责任和连带责任负全责;

8.3必须遵守甲方的工程管理制度,如有违规,视为违约,按违规每条500元/次/人处罚;

8.4乙方有责任密切监测边坡及周围地表、建构筑物的位移变形,制定落实抢险预案。发生险情时,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进行紧急处置,务必实行先抢险后查责任的原则;由乙方原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所引起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由乙方承担;

8.5若因乙方未按设计图纸、技术规程和技术规范施工,发生基坑边坡倒塌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除修复倒塌的边坡外,还需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6认真审查设计图纸,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反映解决。若因甲方提供的图纸有错误,乙方并没有发现问题,而按错误的图纸施工导致发生的工程事故使边坡存在安全隐患,经有关专家认证属图纸的问题,则责任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的经济与法律责任。乙方有责任修复存在安全隐患的边坡,修复的全部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50%。

8.7工程竣工未交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保护,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出资修复;

8.8竣工后约定的保修期内,乙方应制定好应急预案,并于基坑开挖到地下室施工期间,派驻有施工经验的工程师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组织处理工作,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九、质量标准及工程验收

本工程验收标准按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执行,须满足国家、省、市的基坑边坡支护施工工程验收标准的要求,并验收合格。工程完工,由市质检站及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如检测不合格,处罚5万元,同时由乙方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直至验收合格,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从检测不合格起到返工验收合格止,按合同总价每天3‰处罚。

十、工程保修期

保修期限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次日起计,到地下室工程回填完成验收后止。

十一、其他事项

11.1乙方施工期间使用的水、电源由甲方指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工期要求完善投标制定的施工方案,经甲方审核批复后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内容实施。接甲方进场通知后2日内,应准时入场,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准时进入工地,应经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延期进场施工,延期第三天经甲方书面通知催促乙方还未进场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每天3‰的违约金,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书7天内还未进场施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请其他施工队伍进场,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11.3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转包,一旦转包,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与其的合同关系,并按照合同价的1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11.4混凝土采用宁德生产的 钳固 或 鑫亚 牌的商品砼,钢材采用 中钢 、三钢 或 武钢 产品,水泥采用 海螺 、炼石 或 红狮 品牌。同时出具相应原材出厂合格证明和试验报告。

11.5甲方或监理对施工质量进行随机抽检,对不合格的产品甲方可要求投标方无条件更换或返工,直至合格。

11.6施工过程中,乙方由于因施工组织、施工技术措施原因而增加的任何费用由乙方承担。

11.7 甲方发出要求服务通知后,乙方须及时做出回应,并保证在5小时内赶到现场履行保修义务。

十二、履约担保

12.1 在合同签订前,乙方按招标文件约定方式向甲方指定账户提交 万 元(大写 : 元整 )银行保函作为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

12.2 甲方指定账户:

开户单位: 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支行

账 号:

12.3 履约保函退还: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日历天内退还。

十三、其他

13.1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付清全部工程尾款日合同自行终止。

13.2 《包干总价清单》作为合同附件附后(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甲 方:

乙 方:

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合同订立地点: 中国.XX.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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