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规的快件运输合同

阡汝守 分享 时间: 收藏本文

【简介】感谢网友“阡汝守”参与投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常规的快件运输合同(共12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篇1:常规的快件运输合同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能够为甲方提供高效、便捷的货件快递服务,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作为承运人并支付相应费用,故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国内的产品物流(速递)服务业务。

2、乙方为甲方提供所承运货物分拣、派送及查询等业务。

3、服务区域:

4、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到期后,除非一方明确提出不续签的,本合同自动延续一年。

二、包装

1、乙方负责免费向甲方提供快件所需要的快递袋(含纸制信封、包装袋)及快递单。

2、在甲方自行负责快件的包装的情况下,其包装材料及包装方式应符合道路运输要求,对于因包装材料或包装方式不合格所造成的快件内物遗失、破损以及短少等情况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负责快件的包装的情况下,包装材料及包装方式应该符合道路运输要求,由于乙方包装不合格造成的快件破损、短少或内物遗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所托运的货物进行妥善包装,该包装应符合运输的要求及仓储保管的要求。

2、认真填写速递面单,将货物的名称、性质、数量、重量、体积、运输要求、收件人的地址、单位名称、收件人、联系方式、邮编等信息详细提供给乙方,如由于甲方提供信息错误,导致货物送错地址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应遵守国家对于禁运品的有关规定,并保证所交付的物品或物品中

4、甲方指定联系人员为甲方前台岗位人员,非经以上人员确认的,乙方收件不得计入甲方费用。

5、按照约定价格及时支付运费。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至甲方指定地址提取快件。

2、双方在货物交接时,应确认货物原始包装的完好,若发现包装有破损情况,乙方有权拒绝接受该货物。

3、乙方对于直接掌管下的货物应谨慎、妥善地进行装卸、搬运、仓储,保证其安全和完整。

4、将甲方交付的货物送达到甲方指定的地址并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收件人或收件单位。

5、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乙方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

6、如果甲方要求在同一派送区域内改变送货目的地,乙方有义务无偿提供服务;

7、为甲方提供货物运输、签收的查询服务;

8、及时向甲方通报货物运输的进展情况,出现异常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商议处理。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可以自行采取有利于甲方的处理办法,并将结果通知甲方。

9、乙方向甲方提供收件客服电话为:

四、货物的送达与退回

1、收件人收到乙方送达的货物时:

(1) 经检验确认货物外包装完好的,在回单上签收;

(2) 经检验发现外包装破损且货物有一定损坏的,有权拒绝签收,乙方须

2、无法送达:货物到达目的地,因当天联系不到收货人而不能及时派送的,乙方应在1个工作日内告知甲方,三日内仍无法联系派送的,在得到甲方允许后,将货物退回甲方;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由于乙方原因如途中损坏、派送不到等造成货物被退回的,由乙方承担

五、费用与结算

1、本合同所适用的价格详见本合同附件一《速递费和速递时间表》。

2、派送货件的服务费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在下个月日前将上月快递清单提供甲方核对,双方核对确认后,乙方开具发票,乙方收到发票后在下月25日前结清。

3、费用的支付形式:支票、银行转账或现金。

乙方账户信息:

开户行:

开户名称:

账号:

六、理赔

1、运输过程中造成货物遗失或毁损,乙方负责按照货物实际毁损价值赔偿。赔偿金从乙方的当月快递费用中减除,并免除此单货物的运费;如不足扣减时,由乙方另行支付。

2、除不可抗力外,乙方应承担货物延误交付的责任。延误1日的,该票货物的快递费用按照50%结算;延误超过2日的,该票货物快递费用全免。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3、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物理、化学变化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1) 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洪水、地震、台风、腐蚀、

污染、风暴、害虫、自然因素、叛乱、暴动、国内混乱或类似的双方都无法合理控制的原因;

(2) 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质量或缺陷造成的损失;

(3) 货物的合理损耗;

七、保密条款

1、双方同意应当为对方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的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人,除非协议对方已经事先书面授权该第三人取得该被透露的商业秘密。由于一方的过失或故意导致对方的商业秘密被泄露,泄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2、本合同终止后,本条款继续有效。

八、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的履行导致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解决。

九、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立补充协议以作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所有附件及相关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内容享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快件运输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客服热线电话:华北区:_________;华东区:_________;华南区:_________ 客户账号: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国内快递运输服务及相关费用结算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同意由乙方为其提供国内快递运输服务,和按本协议规定支付给乙方相关费用。甲方在使用乙方服务时,须使用乙方所提供的专属快递账号,对其负保密责任,对该帐号下发生的全部费用向乙方承担付款责任。

2.甲方在使用乙方快递服务时,须正确、认真、如实填写大田快递运单,在必要时,应向乙方提供与货物运送有关的资料和文件。

3.甲方应遵守国家对于禁运品的有关规定,并保证所交付的物品或物品中所夹带的物件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或限制运输物及其他危害运输安全的物品,如实申报货物品名等。如因甲方违反本规定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

4.发件人采用由收件人或第三方付费时,应承担因收件人或第三方拒绝付费时支付该运费及其他费用的责任。

5.甲乙双方必须互为对方保守商业秘密。

6.双方之权利义务适用_________快递国内运单背面所载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乙方责任而造成货物损失的,乙方需按_________快递国内运单规定负赔偿责任。

二、费用与结算

1.运价按照_________《快递服务价格表》之规定执行。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内,_________保留因特殊情况(如航空运费调整等)而调整价格的权利,并通知甲方。

2.为了规避运输途中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和意外事件可能带来的风险,乙方联合_________保险公司推出联合货物运输保险增值服务。乙方建议甲方购买,保险费率为_________‰。

篇3:快件运输合同

如甲方要为所发货物投保时,需同时在乙方提供运单中的“保险事项”一栏中勾选“保险”项,并注明保险金额,即甲方货物的据实声明价值。若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出险,则按联合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执行。如甲方未在“保险事项”一栏中勾选“保险”项并注明保险金额,则视为甲方不为此票货物投保。如此票货物出险,则按运单背书条款执行。

甲方保险费 = 保险金额(甲方物品的据实声明价值)× 保险费率

3.甲方可以自愿选择购买乙方提供的签单返还有偿增值服务,服务费用为_________元/票。如甲方选择签单返还服务时,应同时在乙方提供的运单中勾选“签单返还”项。

乙方不承诺签单返还时限,且返还单据不作为甲乙双方费用结算依据。 (签单返还,即是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将运单签收联等单据返还给甲方的服务)

4.甲方可以选择以下身份付费(可多选):

寄件人付费 □ 收件人付费 □ 第三方付费

◇如甲方选择第三方付费,则须满足以下条件:

1)须有月结协议账号;

2)需付款信用良好。

5.甲方可以选择以下费用结算方式( 可多选 ) :

单票现金结算

甲方按月与乙方结算(向月用量大于500元的客户提供该项服务)

(若甲方月用量连续三个月低于500元,经双方确认后改为单票现金结算)

6.甲乙双方以乙方提供的费用月结对账单做为每月双方对账依据,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每次服务时提供的运单联作为对帐依据。

7.甲方费用结算截止日期(请在□中单选):

□ 每月25日 □ 每月30日 □ 其它

(乙方会在结算截止日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对账单据传达到甲方)

8.甲方月结付款日:结算月次_________日

◇付款流程:

1)甲方在收到乙方费用月结对账单后,应于3个工作日内核对并确认,如无异议,甲方应根据账单付款;如有异议,请于收到账单3个工作日内提出。

2)双方对帐完毕后,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费用发票,同时甲方应付清款项。

9.甲方同意采取以下支付方式:(可多选)

□ 现金 □ 支票 □ 银行电汇

10.甲方不得以部分款项有争议为由拖延其它无争议部分款项的按时支付。对有争议的部分,经双方核对并达成一致意见后,甲方需于商议付款日结清该部分款项。

11.如因甲方原因未按合同付款期付款,乙方有权按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五收取日滞纳金;并有权取消甲方在本协议下享有的费用月结待遇而改为单票现金结算;乙方也有权选择单方终止本协议,不再为甲方提供大田快递服务。

三、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本协议到期,双方均无提出异议,则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以一年内为期。

四、除按本协议第二条第10款之规定乙方单方终止协议外,在协议执行期间,任何一方如提出修改或终止本协议,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影响双方于协议终止前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五、其他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快递服务价格表》、《_________快递国内运单》及其他与运送有关的规定均被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双方若有需要改变公司名称、联系方式或需搬迁离开原所在地以及其它可能影响本协议执行的变更时,均应于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须由变更方承担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责任。

3.本协议下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六、备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快件运输合同范文3

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代理乙方散货及快件经深圳或广州口岸出口运输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代理其进出口散货及快件的报关和运输业务,应保证安全及时地将货物送到目的地指定交货地点,并及时通知收件公司提货。

二、除事先约定外,乙方应自行将货物交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应按照公布的班车发车时间和发车地点发车,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

三、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所有交运货物,并有权拒收一切海关禁止出入境、来历不明或不适于卡车运输的货物,以及需要有关报关文件报关而乙方无法提供该文件的货物。

四、乙方应根据甲方对进出口散货及快件的报关资料及单证要求,准备齐全所需单证及商业发票,在明显位置张贴规定的运输标志后与甲方交接。如乙方客户自备国家行政机关签发的有效许可证或配额等正式报关文件,应通知甲方正确使用该文件向中国及货物终到国海关报关。如因乙方事先未明确通知甲方使用该文件而造成该文件失效以至该文件项下的货物在中国海关或目的地海关无法报关、清关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海关的规定,对揽收的散货及快件认真检查,乙方向甲方提供交货清单,如有到付需要在清单上写明并加盖到付章,货物上张贴到付标签。如出口名牌物品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甲方依据交货清单制作报关清单。乙方须正确申报货物品名、价值及数量,严禁谎报、夹带或冲货行为,如因乙方有上述行为造成海关对货物进行扣仓及至没收等处罚而产生的货款、罚款、仓租及连带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货物运输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海关行为、天气及交通拥堵等)造成的货物丢失、损坏或延误,甲方可豁免责任;如因甲方未能尽忠职守而造成的货物遗失或损坏,由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货物申报价值赔偿,但每笔交接单快件最高赔偿额不超过肆百元人民币。

七、对于乙方交运的散货及快件,甲方仅负责其独立的外包装的封闭状态良好,而并不负责其内装货物数量的是否短少、类型是否相符、货物是否损坏等状况。

八、结算价格(见附表),特殊货物根据类别另议。

a、运输原则上以实际重量计费,但当轻泡货物体积重量超过实重50%时,计费重量以该票货物的实重加上体积重量之和除以2计算。

a.因货物品类原因而产生的海关动植检附加费用,由乙方支付。

九、双方签定协议前,乙方根据货量向甲方交纳相应预付款。甲方要在乙方结算预付款不足时,提前通知乙方。甲方每月5号前开具乙方上月交运散货及快件的清单和运费发票给乙方。

十、本协议自二零零三年五月一日至二零零四年四月三十日有效。任何一方如对协议内容及运费标准有改动,应在不少于七天前通知对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快件运输合同

协议编号:

甲 方(顺丰):

乙 方(客户): 乙方月结相关信息:

(一)月结卡号(客户编码):

(二)结算账号: 月结起算日期:年月日

(三)月结对账单投递方式选择:(可单选或同时选择以下两种方式)

□ 电子邮箱 账单发送邮箱地址: @ (由甲方填写)

账单接收邮箱地址: @ (由乙方填写)

□ 快递 乙方地址:□ 营业地址 □ 其他地址:

对账人姓名: 对账人联系电话/手机:

乙方为甲方货件速递客户,且双方已有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为方便运费及关费用的结算,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不多于一个月度的赊款信用,即乙方成为甲方之月结客户。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更好的保持合作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共同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特别条款:风险提示与救济方式

1.1 双方均意识到:快递是通过集货混装所进行的多式联运方式,在“收件—分类建包—中转--安检—空运(或陆运)—提货—中转—分拣—派送”等过程中,存在某些非甲方可控制的挤压、冲撞等影响安全的因素。虽然托寄物毁损、遗失的概率很低,但仍存在这方面的风险。乙方同意根据托寄物的实际状况,积极采取分票寄运、保价、妥善包装等手段,使相应风险得到最大程度的降低。

1.2 甲方提供的基本快递服务,系依据托寄物的重量(而非托寄物的价值)收取基本运费,根据公平的原则,甲方的赔偿标准也以乙方所支付的运费(而非托寄物的价值)作为基础。为弥补潜在风险所造成的损失,避免双方因损失赔偿产生争议及纠纷,双方就以下重要风险与救济方式明确如下:

1.2.1 限价及分票寄运:甲方所提供的快递服务,每票托寄物的单票价值上限为2万元;如托寄物单票价值超过2万元,请乙方将托寄物自行拆分至每票价值2万元以下并分别快递,以分散托寄物全部毁损、遗失的风险。

1.2.2 保价:甲方提供的保价服务,系基于托寄物价值(而非托寄物重量)收取费用,并基于托寄物受损价值进行赔偿。如乙方认为甲方基于运费所进行的赔偿不足以弥补托寄物实际损失的,应根据托寄物的实际价值,选择等值保价服务,以足额弥补托寄物毁损、遗失后所造成的损失。

1.3 乙方依据上述1.2条所述进行分票和保价后,可能导致每票托寄物单重不足1KG首重,并进而使乙方的整体运费(基本运费和保费)增加。但依据本协议规定,甲方整体赔偿责任亦将加重,属“公平”基础上的对等义务承担。乙方需慎重评估、权衡费用支出与足额赔偿救济的利弊,如乙方为节省运费未按上述约定进行分票寄运和保价,双方将按照本协议第6.1.1条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1.4 如因托寄物价值过高或托寄物自身物理性质等原因,难以通过上述“分票寄运+保价”的方式得到足额救济的,请乙方自行选择亲自押运或其他更为稳妥的运输方式。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按其公开承诺的服务内容及标准向乙方提供快递服务,负责将乙方的托寄物及时、安全地送达收件人。

2.2 甲方有权按照托寄物的重量收取基本运费,并根据乙方选择的附加业务收取附加费用。甲方无审核托寄物实际价值的能力和义务。

2.3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或出于安全的需要,甲方有权对托寄物开封、检查、核实。如发现托寄物属不予托寄范围,甲方有权拒收或退回,并有权收取所发生的费用。

2.4 若乙方或其指定的收件人未付清运费及其他费用(下称“费用”)的,甲方有权留置托寄物,留置期限为三个月(自寄件之日起计算)。期限届满,乙方或收件人仍未付费用的,甲方可以变卖托寄物并优先受偿。

2.5 乙方选择代收货款业务的,需先与甲方签署《代收货款协议》,具体内容参见双方协议约定。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乙方托寄物件时,应履行下列基本义务:

3.1.1 如实申报托寄物内容、数量、声明价值等托寄物资料,准确、真实地填写甲方运单之各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付款方式和服务项目、填写客户编码、月结账号、寄件人、收件人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资料。

3.1.2 妥善包装托寄物,对于易碎品更应加强内外包装,做足一切措施保障托寄物安运输。

3.2 以下属于禁止寄递的物品:发票、有价票证、国家禁寄的刊物、文物、首饰、护照、私人证件、单证、合同、批文、现金、私人信函、核销单、动物、药物、毒品、液体物品、仿制物品、产地来源不正确物品、有腐蚀性或放射性等危险、易燃易爆品、白色粉末及一切法律法规禁止邮寄的物品。乙方需确保托寄物不属于上述物品。

3.3 除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外,甲方对于托寄物的安全、质量、环保、权利瑕疵等不承担保证责任,乙方需要确保托寄物的内容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属于禁止生产、销售、传播的物品;

2)符合国家规定的或者与第三方约定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标准;

3)托寄物不会造成收件人或其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的损害,也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3.4 如约定由收件人付费的,乙方可自寄件之日起七日内要求更改为由乙方付费,并需要向甲方支付每票20元的手续费;但如收件人已经支付运费的,则不可更改付费方式。

3.5 如托寄物在派送时需要支付入仓费,则该费用由乙方或其指定的付款方承担。如甲方垫付入仓费的,乙方或其指定的付款方需额外承担服务费,除非乙方在寄件时明确指示如需支付入仓费则不予派送。(备注:入仓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国内入仓______元人民币,香港入仓______元人民币。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入仓服务费标准,并予以公布。)

3.6 乙方可作出不同的付款指示,但如果收件人或第三方不履行付款责任时,乙方须对与本票托寄物运输有关的所有费用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往返运费、仓储费、保价费、入仓费等。

3.7 乙方有义务按照约定时间偿付所欠甲方的月结费用,不得以理赔尚未结束为由拖延支付、拒绝支付或擅自从所欠运费中直接扣除月结费用。

3.8 乙方可通过甲方网站、服务热线等渠道事先了解甲方公开承诺的服务内容及标准,并据此选择甲方所提供的快递服务。

篇5:快件运输合同

第四条 特殊约定

4.1 乙方的员工为乙方托寄物品或者接收物品的,该行为视为乙方行为,对乙方有法律约束力。乙方不能以未经公司盖章或指定代表签字为由,否认乙方员工代为托寄物品或者接收物品之行为。乙方应明确告知其员工有关本协议的各项内容,以促使其员工用工作之便托寄、接收乙方物品或个人物品时,了解本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和注意事项。

4.2 如乙方为快件收件方,且乙方同意以月结方式支付到件费用,乙方亦应在签收货件时填写月结账号,以便双方核对。在必要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货物运送有关的证明资料和文件。

4.3 因收件人以外的第三方原因(如盗窃、抢劫、交通事故等)造成托寄物毁损灭失、延误派送、无法派送的,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如报警、证据保全、鉴定等)向该第三方索赔。

4.4 如乙方同收件方(或相对第三方)之间存在买卖等商业交易关系,且托寄物属于该商业交易标的物的,则乙方在交付托寄物前,需要将甲方承运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赔偿标准等相关事宜明确告知收件方(或相对第三方),并彼此就商业交易相关的损失赔偿和责任承担方式达成共识,同时,乙方需要采取合理措施使甲方免于遭受托寄物收件方(或相对第三方)提出的索赔或诉讼风险,如因收件方(或相对第三方)向甲方索赔或提起诉讼造成甲方损失的,对于超出本协议约定赔偿标准的部分,乙方同意对甲方予以补偿。

第五条 费用与结算方式

5.1 甲方每月定期向乙方提供上月收寄货件费用的月结账单供乙方审核,月结费用根据甲方结算月度内公开施行的收费标准和乙方实际发生的票件量计算。乙方如对该月结账单持有异议,应自甲方送达月结账单之日起六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如逾期不提出异议,则视为认同。如乙方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异议,甲方应在乙方提出异议之日日前向甲方支付上月运费及相关费用。

5.2 乙方可采取银行转账、支票或现金的形式支付月结费用。乙方支付月结费用时,应按财务制度规范操作。现金结算的,需保留甲方收款人的规范签收记录。否则,乙方需要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如收件方或第三方拒付或付款金额不足5.3 乙方指定由收件方或第三方支付甲方费用时,的,则应付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每票加收手续费20元。

5.4 甲方对乙方的退费或赔偿,在双方确认金额后,乙方可以从下月应付费用中抵扣。

5.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同时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运费及相关费用的权利:

1)当乙方无法定事由拖欠甲方全部或部分月结费用超过十五日;

5.6 对于乙方拖欠运费及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日支付拖欠数额的5‰作为逾期违约金。

第六条 托寄物的毁损、灭失赔偿(非常重要,请仔细阅读)

6.1 保价与赔偿。甲方为乙方承运的国内快件(不包括香港件、台湾件、澳门件)提供保价服务,由乙方根据托寄物的实际价值和赔偿要求,自行评估并选择。双方均明确知晓:保价业务的选择与否对于托寄物毁损、灭失之后的赔付标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特约定赔付标准如下:

6.1.1未保价托寄物赔偿标准:若因甲方过失造成托寄物毁损、灭失的,甲方将免除本次运费,同时,甲方按照货物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运费的九倍。

6.1.2 保价托寄物赔偿标准:若因甲方过失造成托寄物毁损、灭失的,甲方按照保价的声明价值及本协议相关条款的规定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则甲方按托寄物的声明价值和损失的比例赔偿。

6.2在遵照第6.1条规定的前提下,双方就托寄物的声明价值与实际价值达成如下共识:

6.2.1 甲方收取的保价费用依照乙方对托寄物的声明价值为准。鉴于甲方无法对托寄物的实际价值进行核实,乙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托寄物的实际价值来申报声明价值。对于高价值或非常贵重的物品,甲方提示乙方采取随身携带运送等更为安全的方式。

6.2.2保价托寄物的赔偿遵循“就低不就高”的原则。即:如乙方托寄物的声明价值高于实际价值,超过部分无效,甲方不对超过其实际价值的部分承担责任;如果乙方托寄物的声明价值低于实际价值,则甲方不对实际价值超过声明价值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6.3 因甲方过失造成托寄物迟延派送的,甲方将免除本次运费。

6.4托寄物已经保价的,按照第6.1.2条的规定执行。

6.5 乙方因违反第3.1、3.2、3.3条规定的义务导致甲方遭受政府部门、机场、港口管理部门等机构采取强制措施、行政处罚,或遭受第三人索赔的,乙方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甲方受到牵连,如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6.6 如乙方已按托寄物的实际价值或声明价值获得赔偿的,托寄物的所有权及其相应的索赔权利即按比例转移至甲方所有。

第七条 赔偿责任免除条款

7.1 因下列原因造成托寄物毁损灭失、延误派送、无法派送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测、无法控制或无法避免的客观因素或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火灾、雪灾、暴风雨、大雾等恶劣天气罢工、恐怖事件、意外交通事故、法规政策的修改、政府、司法机关的行为、决定或命令;抢劫、飞车抢夺等暴力犯罪。

2)因托寄物的自然性质、内在缺陷或合理损耗造成的。

3)因乙方、收件人的自身过错造成的,如乙方没有如实申报托寄物资料,乙方交付的托寄物属于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禁止运输或限制运输的,收件人迟延受领托寄物等情形。

7.2乙方自寄件之日起满一年未查询又未提起赔偿要求的。

7.3 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第一条(“风险提示与救济方式”)的规定,未进行分票寄运和保价,却提出超过本协议第6.1.1条赔偿标准之外的赔偿要求。

7.4 基于托寄物可能获得的收益、利润、实际用途、商业机会、商业价值等任何直接、间接损失。

7.5 无论托寄物是否保价,如果甲方、乙方或第三方就托寄物购买了保险,因发生保险事故导致托寄物毁损灭失的,保险公司已经向乙方或第三方承担或许诺承担保险理赔责任后,甲方在此范围内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协议生效与终止

8.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满前三十日任一方均无异议终止本协议的,协议自动续期,每次续展一年,依此类推。

8.2 除按本协议第5.5条之规定甲方单方解除本协议外,在协议执行期间,任何一方如提出修改或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影响双方于协议终止前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8.3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在此前所签订的关于结算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书的效力即告终止。

第九条 其他

9.1 本协议所称托寄物的“实际价值”或“实际损失”,是指托寄物本身的成本价格或损失,不包括基于托寄物可能获得的收益、利润、实际用途、市场机会等任何直接、间接损失,或特殊商业价值损失。

9.2 如乙方经营场所、名称及主体发生变更,乙方应提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则甲方不再为乙方提供月结服务,9.2.1如乙方变更后的经营场所不在甲方服务区域内,乙方应在两个工作日内结清全部应付费用。费用结清时,本协议自动终止;

9.2.2如乙方变更后的经营场所仍处于甲方的同一业务区域,由甲方对乙方相关资料进行更新后,可继续履行本协议;

9.2.3乙方如变更名称,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本协议继续有效;

9.2.4乙方经营主体如发生分立、合并等变更,乙方需在两个工作日内结清全部应付款项,同时本协议终止。变更后的主体如需继续与甲方合作,应与甲方另行签订月结协议。

9.3 本协议条款未规定的,或者本协议条款的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的,按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快递企业协会制定的快递服务行业标准执行,没有行业标准的,参照国内外行业惯例执行。

9.4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5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甲方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电 话: 传真: 签字代表: 联系人: 营业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

税务登记号:

开户银行: 账号: 电 话: 传真: 签字代表: 联系人: 营业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快件运输合同范文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客服热线电话:华北区:_________;华东区:_________;华南区:_________ 客户账号: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国内快递运输服务及相关费用结算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同意由乙方为其提供国内快递运输服务,和按本协议规定支付给乙方相关费用。甲方在使用乙方服务时,须使用乙方所提供的专属快递账号,对其负保密责任,对该帐号下发生的全部费用向乙方承担付款责任。

2.甲方在使用乙方快递服务时,须正确、认真、如实填写大田快递运单,在必要时,应向乙方提供与货物运送有关的资料和文件。

3.甲方应遵守国家对于禁运品的有关规定,并保证所交付的物品或物品中所夹带的物件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或限制运输物及其他危害运输安全的物品,如实申报货物品名等。如因甲方违反本规定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

4.发件人采用由收件人或第三方付费时,应承担因收件人或第三方拒绝付费时支付该运费及其他费用的责任。

5.甲乙双方必须互为对方保守商业秘密。

6.双方之权利义务适用_________快递国内运单背面所载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乙方责任而造成货物损失的,乙方需按_________快递国内运单规定负赔偿责任。

二、费用与结算

1.运价按照_________《快递服务价格表》之规定执行。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内,_________保留因特殊情况(如航空运费调整等)而调整价格的权利,并通知甲方。

2.为了规避运输途中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和意外事件可能带来的风险,乙方联合_________保险公司推出联合货物运输保险增值服务。乙方建议甲方购买,保险费率为_________‰。

如甲方要为所发货物投保时,需同时在乙方提供运单中的“保险事项”一栏中勾选“保险”项,并注明保险金额,即甲方货物的据实声明价值。若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出险,则按联合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执行。如甲方未在“保险事项”一栏中勾选“保险”项并注明保险金额,则视为甲方不为此票货物投保。如此票货物出险,则按运单背书条款执行。

◇甲方保险费 = 保险金额(甲方物品的据实声明价值)× 保险费率

3.甲方可以自愿选择购买乙方提供的签单返还有偿增值服务,服务费用为_________元/票。如甲方选择签单返还服务时,应同时在乙方提供的运单中勾选“签单返还”项。

乙方不承诺签单返还时限,且返还单据不作为甲乙双方费用结算依据。 (签单返还,即是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将运单签收联等单据返还给甲方的服务)

4.甲方可以选择以下身份付费(可多选):

□ 寄件人付费 □ 收件人付费 □ 第三方付费

◇如甲方选择第三方付费,则须满足以下条件:

1)须有月结协议账号;

2)需付款信用良好。

5.甲方可以选择以下费用结算方式( 可多选 ) :

□ 单票现金结算

□ 甲方按月与乙方结算(向月用量大于500元的客户提供该项服务)

(若甲方月用量连续三个月低于500元,经双方确认后改为单票现金结算)

6.甲乙双方以乙方提供的费用月结对账单做为每月双方对账依据,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每次服务时提供的运单联作为对帐依据。

7.甲方费用结算截止日期(请在□中单选):

每月25日 □ 每月30日 □ 其它

(乙方会在结算截止日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对账单据传达到甲方)

8.甲方月结付款日:结算月次_________日

◇付款流程:

1)甲方在收到乙方费用月结对账单后,应于3个工作日内核对并确认,如无异议,甲方应根据账单付款;如有异议,请于收到账单3个工作日内提出。

2)双方对帐完毕后,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费用发票,同时甲方应付清款项。

9.甲方同意采取以下支付方式:(可多选)

现金 □ 支票 □ 银行电汇

10.甲方不得以部分款项有争议为由拖延其它无争议部分款项的按时支付。对有争议的部分,经双方核对并达成一致意见后,甲方需于商议付款日结清该部分款项。

11.如因甲方原因未按合同付款期付款,乙方有权按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五收取日滞纳金;并有权取消甲方在本协议下享有的费用月结待遇而改为单票现金结算;乙方也有权选择单方终止本协议,不再为甲方提供大田快递服务。

三、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本协议到期,双方均无提出异议,则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以一年内为期。

四、除按本协议第二条第10款之规定乙方单方终止协议外,在协议执行期间,任何一方如提出修改或终止本协议,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影响双方于协议终止前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五、其他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快递服务价格表》、《_________快递国内运单》及其他与运送有关的规定均被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双方若有需要改变公司名称、联系方式或需搬迁离开原所在地以及其它可能影响本协议执行的变更时,均应于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须由变更方承担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责任。

3.本协议下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六、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

负责人:_______(签字) 负责人:_______(签字)

看过快件运输合同的人还看了:

1.快件运输合同范本3篇

2.通用快件运输合同

3.快递运输合同范本

4.标准运输协议范本3篇

5.空运合同范本

6.物流公司运输合同范本

7.运输安全合同范本

8.运输合同范本3篇

9.圆通快递运输合同模板

篇6:快件运输合同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能够为甲方提供高效、便捷的货件快递服务,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作为承运人并支付相应费用,故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国内的产品物流(速递)服务业务。

2、乙方为甲方提供所承运货物分拣、派送及查询等业务。

3、服务区域:

4、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到期后,除非一方明确提出不续签的,本合同自动延续一年。

二、包装

1、乙方负责免费向甲方提供快件所需要的快递袋(含纸制信封、包装袋)及快递单。

2、在甲方自行负责快件的包装的情况下,其包装材料及包装方式应符合道路运输要求,对于因包装材料或包装方式不合格所造成的快件内物遗失、破损以及短少等情况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负责快件的包装的情况下,包装材料及包装方式应该符合道路运输要求,由于乙方包装不合格造成的快件破损、短少或内物遗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所托运的货物进行妥善包装,该包装应符合运输的要求及仓储保管的要求。

2、认真填写速递面单,将货物的名称、性质、数量、重量、体积、运输要求、收件人的地址、单位名称、收件人、联系方式、邮编等信息详细提供给乙方,如由于甲方提供信息错误,导致货物送错地址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应遵守国家对于禁运品的有关规定,并保证所交付的物品或物品中所夹带的物件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或限制运输物及其他危害运输安全的物品,如实申报货物品名等。

4、甲方指定联系人员为甲方前台岗位人员,非经以上人员确认的,乙方收件不得计入甲方费用。

5、按照约定价格及时支付运费。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至甲方指定地址提取快件。

2、双方在货物交接时,应确认货物原始包装的完好,若发现包装有破损情况,乙方有权拒绝接受该货物。

3、乙方对于直接掌管下的货物应谨慎、妥善地进行装卸、搬运、仓储,保证其安全和完整。

4、将甲方交付的货物送达到甲方指定的地址并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收件人或收件单位。

5、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乙方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

6、如果甲方要求在同一派送区域内改变送货目的地,乙方有义务无偿提供服务;

7、为甲方提供货物运输、签收的查询服务;

8、及时向甲方通报货物运输的进展情况,出现异常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商议处理。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可以自行采取有利于甲方的处理办法,并将结果通知甲方。

9、乙方向甲方提供收件客服电话为:

四、货物的送达与退回

1、收件人收到乙方送达的货物时:

(1) 经检验确认货物外包装完好的,在回单上签收;

(2) 经检验发现外包装破损且货物有一定损坏的,有权拒绝签收,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在与甲方协商后,把货物退回甲方。

2、无法送达:货物到达目的地,因当天联系不到收货人而不能及时派送的,乙方应在1个工作日内告知甲方,三日内仍无法联系派送的,在得到甲方允许后,将货物退回甲方;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由于乙方原因如途中损坏、派送不到等造成货物被退回的,由乙方承担运费。

五、费用与结算

1、本合同所适用的价格详见本合同附件一《速递费和速递时间表》。

2、派送货件的服务费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在下个月日前将上月快递清单提供甲方核对,双方核对确认后,乙方开具发票,乙方收到发票后在下月25日前结清。

3、费用的支付形式:支票、银行转账或现金。

乙方账户信息:

开户行:

开户名称:

账号:

六、理赔

1、运输过程中造成货物遗失或毁损,乙方负责按照货物实际毁损价值赔偿。赔偿金从乙方的当月快递费用中减除,并免除此单货物的运费;如不足扣减时,由乙方另行支付。

2、除不可抗力外,乙方应承担货物延误交付的责任。延误1日的,该票货物的快递费用按照50%结算;延误超过2日的,该票货物快递费用全免。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3、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物理、化学变化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1) 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洪水、地震、台风、腐蚀、污染、风暴、害虫、自然因素、叛乱、暴动、国内混乱或类似的双方都无法合理控制的原因;

(2) 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质量或缺陷造成的损失;

(3) 货物的合理损耗;

七、保密条款

1、双方同意应当为对方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的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人,除非协议对方已经事先书面授权该第三人取得该被透露的商业秘密。由于一方的过失或故意导致对方的商业秘密被泄露,泄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2、本合同终止后,本条款继续有效。

八、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的履行导致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解决。

九、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立补充协议以作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所有附件及相关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内容享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快件运输合同

甲方: (以下称甲方)

乙方: (以下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高铁运输优势,为社会提供方便快捷、优质安全的运输服务,甲方与乙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合作利用高铁确认车开展高铁快件运输业务有关事宜双方达成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车次、区间

甲乙双方合作利用动检确认车开展高铁快件运输业务,运行区间为杭州站至合肥站,具体开行时刻和到站时刻以上海铁路局文件及电报公布为准。

第二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12月28日起至12月27日止。

第三条 快件货物组织

乙方负责快件货源组织。乙方组织的快件货物范围限于符合国家和铁路规定的行包运输物品(不包括鲜活冻品、液体等)。

1.乙方严禁在快件货物中夹带危险品和政府限制运输、禁止运输的物品,以及易碎、易损、易污染列车的物品。

2、行包重量及包装必须符合中国铁路总公司和上海铁路局的有关规定(要求每件货物长宽高三边长度之和不超过160厘米,重量不超过35公斤。)

3、乙方组织快递货物包装(建议用固定的箱子)必须完整牢固、外观整洁,适合运输。其包装的材料和方法应符合国家或铁路行业规定的包装标准。

4、乙方收取快递货物时负责安全检查,所有快件递货物都必须开包检查,一件货物都不能放过。

5、开包检查过的快递货物必须贴上“已安检”标志,盖上工作人员名号章,以备查。

6、要坚持五不收 :

(1)不让开包检查的货物坚决不收。

(2)铁罐包装的货物坚决不收。

(3)不明品名、不明性质的货物坚决不收。

(4)液体粉末状的货物坚决不收。

(5)鲜活冻品等货物坚决不收。

第四条 快件货物送站、检斤、安检、制票及交接

1、乙方凌晨2:30前将快件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确认车凌晨4:00发车)。

2、乙方货物送到车站后,乙方人员必须在场,在公安人员监督下,由甲方负责将货物全部过车站行李房安检仪进行安检,检查过的货物上盖“已安检”印章。

3、发现其中有可疑物品的货物,立即整件退回给乙方。

4、安检后由甲乙双方进行点数,确认件数。

5、甲方负责检斤,确定重量。

6、甲方和乙方对于货物的交接及责任划分:乙方必须每天对所有货物填写汇总托运清单(包括每件货物的条形码和重量、运费等信息),由甲方开具承运票据一式五份,一份由发运站行李房留存;一份交甲方财务;一份交押运人员;一份交到达站行李房留存;一份交提货方办理交货。承运单和托运单均由双方签字,完成交接手续。以托运单和承运单的签收为界,甲方开出承运单直到乙方人员提货签收承运单完毕,在此时间内发生的异常由甲方负责。

7、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货物遗失或因包装破封造成损失的,按乙方实际损失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以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乙方实际赔偿给客户的理赔回执单为准。

8、货物损毁所产生的理赔金额应以双方经办人及负责人签字的理赔单为依据,理赔金额在当月乙方付给甲方的运费中扣除;

9、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规定,配合甲方和公安人员将全部货物进行安检和检斤。

10、货物安检后,由甲方负责装卸货。

第五条 快件货物到达与交付

甲方负责车上押运。快件货物到站由甲方从列车卸货,双方在到站行李房进行现场件数清点,确认无误后在交接单上签字确认(交接单甲方一联,乙方一联),甲方将快件货物移交乙方,完成快递货物到达交付。

第六条 费用及结算

1、运价:

(1)当月快递货物运量在200吨以下(含200吨),按照 元/公斤计费。

(2)当月快递货物运量达到201吨-250吨,按照 元/公斤计费。

(3)当月快递货物运量达到250吨-300吨,按照 元/公斤计费。

2、结算周期:每个自然月结算一次。甲方应当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对账单提供给乙方,双方核对无异议后,甲方按确定的金额向乙方提供对应的运输发票,乙方在收到发票的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上月运输费用。

第七条 担保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的 5 日内,向甲方提供银行保函人民币 30万元整(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整 )作为执行本协议的押金。

第八条 违约责任及免责条件

违约责任

1、如乙方多次在行包中夹带国家禁止、限制运输物品,一经查出将按铁路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如因乙方不能按规定时间将快递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造成快递货物装不上车,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欠交有关费用超过 5 天,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4、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要求变更或终止合同,或甲方要求变更或终止合同时,必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协商一致后形成书面协议并经双方签字盖章,方可更改或终止本合同。

5、因乙方违反国家政策、法规、法律和铁路规章制度,快件货物中夹带危险品导致发生危害列车正常运行或损害铁路设施等其它事故,乙方应按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

免责条件

1、因铁路行车事故中断正常运行造成甲方不能按时向乙方提供装车时。

2、因不可抗力造成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标准向乙方提供确认车装车时。

3、因铁路行车事故或不可抗力造成列车不能按规定时刻到达时。

4、因铁路紧急货物运输需要征用确认车时。

第九条 不可抗力及免责条件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快递货物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不可抗力。

2、乙方组织的行包中夹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引起的行包损失。

3、乙方责任的其它原因。

第十条 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使用合同规定的列车装运快件货物。

2、使用甲方提供的场地、设备对快件货物进行安检、检斤等作业。

(二)乙方的义务

1、向每一位客户宣传严禁快件危险品,确认没有上述物品才办理快件。

2、每一件快件货物都必须开包检查,一件货物都不能放过,杜绝夹带危险品、违禁品。开包检查过的货物必须贴上“已安检”标志,盖上收货员名号章,以备查。

3、按时将快件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4、坚持快件货物全部过安检仪检查的制度。

5、装车前协助甲方对快件货物安检、检斤、点数,然后交接。到站后负责快件货物的交接以及交接后的快递货物保管。

6、按时交纳本合同协定的担保金和有关费用。

(三)甲方的权利

1、按双方协定的时间、价格、金额收取乙方交纳的担保金和有关费用。

2、按双方的协定和铁路规章制度对乙方快件货物进行安检、检斤,如发现夹带危险品或可疑物品的货物,不予运输。

(四)甲方义务

1、根据合同的规定,甲方提供确认车运输快件货物。

2、遇有列车严重晚点时或其他情况,及时向乙方通报。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

1、本合同执行以中国铁路总公司或上海铁路局电报为准。

2、如乙方的有关工作人员进入车站联系交接事宜,应办理进站证明,并遵守铁路有关规定。

3、因铁路春运等原因需要暂时中止本合同时,应当无条件中止。合同中止期间免除乙方交纳有关费用的义务。

4、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上海铁路法院起诉。

5、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的其他条款,不得中止/终止合同。

6、本合同因履行完毕解除后,如国家政策及中国铁路总公司、上海铁路局政策未变动,允许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续约权。乙方要求续约时,应在本合同解除前30天内向甲方发出书面要约,双方协商一致,重新签订下一年度运输承包合同。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两份。本合同自月28日起经双方签订生效。本合同的未尽事宜,按《合同法》、《铁路法》和铁路规章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可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3、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快件运输合同

甲方: (以下称甲方)

乙方: (以下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高铁运输优势,为社会提供方便快捷、优质安全的运输服务,甲方与乙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合作利用高铁确认车开展高铁快件运输业务有关事宜双方达成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车次、区间

甲乙双方合作利用动检确认车开展高铁快件运输业务,运行区间为杭州站至合肥站,具体开行时刻和到站时刻以上海铁路局文件及电报公布为准。

第二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20xx年12月28日起至20xx年12月27日止。

第三条 快件货物组织

乙方负责快件货源组织。乙方组织的快件货物范围限于符合国家和铁路规定的行包运输物品(不包括鲜活冻品、液体等)。

1.乙方严禁在快件货物中夹带危险品和政府限制运输、禁止运输的物品,以及易碎、易损、易污染列车的物品。

2、行包重量及包装必须符合中国铁路总公司和上海铁路局的有关规定(要求每件货物长宽高三边长度之和不超过160厘米,重量不超过35

3、乙方组织快递货物包装(建议用固定的箱子)必须完整牢固、外观整洁,适合运输。其包装的材料和方法应符合国家或铁路行业规定的包装标准。

4、乙方收取快递货物时负责安全检查,所有快件递货物都必须开包检查,一件货物都不能放过。

5、开包检查过的快递货物必须贴上“已安检”标志,盖上工作人员名号章,以备查。

6、要坚持五不收 :

(1)不让开包检查的货物坚决不收。

(2)铁罐包装的货物坚决不收。

(3)不明品名、不明性质的货物坚决不收。

(4)液体粉末状的货物坚决不收。

(5)鲜活冻品等货物坚决不收。

第四条 快件货物送站、检斤、安检、制票及交接

1、乙方凌晨2:30前将快件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确认车凌晨4:00发车)。

2、乙方货物送到车站后,乙方人员必须在场,在公安人员监督下,由甲方负责将货物全部过车站行李房安检仪进行安检,检查过的货物上盖“已安检”印章。

3、发现其中有可疑物品的货物,立即整件退回给乙方。

4、安检后由甲乙双方进行点数,确认件数。

5、甲方负责检斤,确定重量。

6、甲方和乙方对于货物的交接及责任划分:乙方必须每天对所有货物填写汇总托运清单(包括每件货物的条形码和重量、运费等信息),由甲方开具承运票据一式五份,一份由发运站行李房留存;一份交甲方财务;一份交押运人员;一份交到达站行李房留存;一份交提货方办理交货。承运单和托运单均由双方签字,完成交接手续。以托运单和承运单的签收为界,甲方开出承运单直到乙方人员提货签收承运单完毕,在此时间内发生的异常由甲方负责。

7、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货物遗失或因包装破封造成损失的,按乙方实际损失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以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乙方实际赔偿给客户的理赔回执单为准。

8、货物损毁所产生的理赔金额应以双方经办人及负责人签字的理赔单为依据,理赔金额在当月乙方付给甲方的运费中扣除;

9、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规定,配合甲方和公安人员将全部货物进行安检和检斤。

10、货物安检后,由甲方负责装卸货。

第五条 快件货物到达与交付

甲方负责车上押运。快件货物到站由甲方从列车卸货,双方在到站行李房进行现场件数清点,确认无误后在交接单上签字确认(交接单甲方一联,乙方一联),甲方将快件货物移交乙方,完成快递货物到达交付。

第六条 费用及结算

1、运价:

(1)当月快递货物运量在200吨以下(含200吨),按照 元/公斤计费。

(2)当月快递货物运量达到201吨-250吨,按照 元/公斤计费。

(3)当月快递货物运量达到250吨-300吨,按照 元/公斤计费。

2、结算周期:每个自然月结算一次。甲方应当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对账单提供给乙方,双方核对无异议后,甲方按确定的金额向乙方提供对应的运输发票,乙方在收到发票的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上月运输费用。

第七条 担保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的 5 日内,向甲方提供银行保函人民币 30万元整(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整 )作为执行本协议的押金。

第八条 违约责任及免责条件

违约责任

1、如乙方多次在行包中夹带国家禁止、限制运输物品,一经查出将按铁路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如因乙方不能按规定时间将快递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造成快递货物装不上车,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欠交有关费用超过 5 天,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4、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要求变更或终止合同,或甲方要求变更或终止合同时,必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协商一致后形成书面协议并

5、因乙方违反国家政策、法规、法律和铁路规章制度,快件货物中夹带危险品导致发生危害列车正常运行或损害铁路设施等其它事故,乙方应按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

免责条件

1、因铁路行车事故中断正常运行造成甲方不能按时向乙方提供装车时。

2、因不可抗力造成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标准向乙方提供确认车装车时。

3、因铁路行车事故或不可抗力造成列车不能按规定时刻到达时。

4、因铁路紧急货物运输需要征用确认车时。

第九条 不可抗力及免责条件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快递货物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不可抗力。

2、乙方组织的行包中夹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引起的行包损失。

3、乙方责任的其它原因。

第十条 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使用合同规定的列车装运快件货物。

2、使用甲方提供的场地、设备对快件货物进行安检、检斤等作业。

(二)乙方的义务

1、向每一位客户宣传严禁快件危险品,确认没有上述物品才办理快件。

2、每一件快件货物都必须开包检查,一件货物都不能放过,杜绝夹带危险品、违禁品。开包检查过的货物必须贴上“已安检”标志,盖上收货员名号章,以备查。

3、按时将快件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4、坚持快件货物全部过安检仪检查的制度。

5、装车前协助甲方对快件货物安检、检斤、点数,然后交接。到站后负责快件货物的交接以及交接后的快递货物保管。

6、按时交纳本合同协定的担保金和有关费用。

(三)甲方的权利

1、按双方协定的时间、价格、金额收取乙方交纳的担保金和有关费用。

2、按双方的协定和铁路规章制度对乙方快件货物进行安检、检斤,如发现夹带危险品或可疑物品的货物,不予运输。

(四)甲方义务

1、根据合同的规定,甲方提供确认车运输快件货物。

2、遇有列车严重晚点时或其他情况,及时向乙方通报。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

1、本合同执行以中国铁路总公司或上海铁路局电报为准。

2、如乙方的有关工作人员进入车站联系交接事宜,应办理进站证明,并遵守铁路有关规定。

3、因铁路春运等原因需要暂时中止本合同时,应当无条件中止。合同中止期间免除乙方交纳有关费用的义务。

4、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上海铁路法院起诉。

5、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的其他条款,不得中止/终止合同。

6、本合同因履行完毕解除后,如国家政策及中国铁路总公司、上海铁路局政策未变动,允许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续约权。乙方要求续约时,应在本合同解除前30天内向甲方发出书面要约,双方协商一致,重新签订下一年度运输承包合同。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两份。本合同自20xx年12月28日起经双方签订生效。本合同的未尽事宜,按《合同法》、《铁路法》和铁路规章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可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3、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快件运输合同范本精选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 年 月 日

合同 编 号:

甲方:

乙方:快递公司

鉴于乙方能够为甲方提供高效、便捷的货件快递服务,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作为承运人并支付相应费用,故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国内的产品物流(速递)服务业务。

2、乙方为甲方提供所承运货物分拣、派送及查询等业务。

3、服务区域:

4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到期后,除非一方明确提出不续签的,本合同自动延续一年。

二、包装

1、乙方负责免费向甲方提供快件所需要的快递袋(含纸制信封、包装袋)及快递单。

2、在甲方自行负责快件的包装的情况下,其包装材料及包装方式应符合道路运输要求,对于因包装材料或包装方式不合格所造成的快件内物遗失、破损以及短少等情况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负责快件的包装的情况下,包装材料及包装方式应该符合道路运输要求,由于乙方包装不合格造成的快件破损、短少或内物遗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所托运的货物进行妥善包装,该包装应符合运输的要求及仓储保管的要求。

2、认真填写速递面单,将货物的名称、性质、数量、重量、体积、运输要求、收件人的地址、单位名称、收件人、联系方式、邮编等信息详细提供给乙方,如由于甲方提供信息错误,导致货物送错地址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应遵守国家对于禁运品的有关规定,并保证所交付的物品或物品中所夹带的物件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或限制运输物及其他危害运输安全的物品,如实申报货物品名等。

4、甲方指定联系人员为甲方前台岗位人员,非经以上人员确认的,乙方收件不得计入甲方费用。

5、按照约定价格及时支付运费。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至甲方指定地址提取快件。

2、双方在货物交接时,应确认货物原始包装的完好,若发现包装有破损情况,乙方有权拒绝接受该货物。

3、乙方对于直接掌管下的货物应谨慎、妥善地进行装卸、搬运、仓储,保证其安全和完整。

4、将甲方交付的货物送达到甲方指定的地址并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收件人或收件单位。

5、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乙方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

6、如果甲方要求在同一派送区域内改变送货目的地,乙方有义务无偿提供服务;

7、为甲方提供货物运输、签收的查询服务;

8、及时向甲方通报货物运输的进展情况,出现异常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商议处理。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可以自行采取有利于甲方的处理办法,并将结果通知甲方。

9、乙方向甲方提供收件客服电话为:

四、货物的送达与退回

1、收件人收到乙方送达的货物时:

(1) 经检验确认货物外包装完好的,在回单上签收;

(2) 经检验发现外包装破损且货物有一定损坏的,有权拒绝签收,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在与甲方协商后,把货物退回甲方。

2、无法送达:货物到达目的地,因当天联系不到收货人而不能及时派送的,乙方应在1个工作日内告知甲方,三日内仍无法联系派送的,在得到甲方允许后,将货物退回甲方;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由于乙方原因如途中损坏、派送不到等造成货物被退回的,由乙方承担运费。

五、费用与结算

1、本合同所适用的价格详见本合同附件一《速递费和速递时间表》。

2、派送货件的服务费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在下个月日前将上月快递清单提供甲方核对,双方核对确认后,乙方开具发票,乙方收到发票后在下月25日前结清。

3、费用的支付形式:支票、银行转账或现金。

乙方账户信息:

开户行:

开户名称:

账号:

六、理赔

1、运输过程中造成货物遗失或毁损,乙方负责按照货物实际毁损价值赔偿。赔偿金从乙方的当月快递费用中减除,并免除此单货物的运费;如不足扣减时,由乙方另行支付。

2、除不可抗力外,乙方应承担货物延误交付的责任。延误1日的,该票货物的快递费用按照50%结算;延误超过2日的,该票货物快递费用全免。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3、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物理、化学变化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1) 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洪水、地震、台风、腐蚀、

污染、风暴、害虫、自然因素、叛乱、暴动、国内混乱或类似的双方都无法合理控制的原因;

(2) 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质量或缺陷造成的损失;

(3) 货物的合理损耗;

七、保密条款

1、双方同意应当为对方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的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人,除非协议对方已经事先书面授权该第三人取得该被透露的商业秘密。由于一方的过失或故意导致对方的商业秘密被泄露,泄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2、本合同终止后,本条款继续有效。

八、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的履行导致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解决。

九、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立补充协议以作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所有附件及相关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内容享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一、速递费和速递时间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篇10:快件运输合同范本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止。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 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 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 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 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 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 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 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 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 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附:运单编号:

签发时间: 年 月 日装运时间: 年 月 日

签发地点: 省 市 区 路 号 装运地点: 省 市 区 路 号

发货人: 承运人:

托运人签章 承运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要求运达的时间: 年 月 日 时前

要求运达的地点:

收货人:

货物名称:

规格

型号:

重量:

体积(长×宽×高):

包装形式:

件数:

出厂价格:

承运车辆车牌号:

运费:

快件运输合同范本三

订立合同双方:

托运方: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

托运方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

收货方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

规格

数量

价款

第二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货物起运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货物承运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运到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 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篇11:常规汽车运输合同

托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现甲方将生产的产品的公路运输工作交由乙方完成,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基于平等互惠互利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过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运输的种类和特征:

1、货物名称:钢模板等产品

2、合作项目:1)甲方按销售任务制定运输计划后通知乙方,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运输。在施工地具备机动车通行的条件下,乙方用机动车将产品按时送到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并安全的把车辆停放到甲方客户要求的位置。

3、风险承担:1)乙方车辆必须处在有效的保险期内,由于车辆行驶过程中(包括甲方厂内和甲方客户工地内)发生的交通意外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厂内货物装车完毕,物损风险即转移到乙方,直至乙方将货物按要求运输到指定地点,并取得甲方指定人员签收的回单起,物损风险即转移至甲方客户。甲方未取得签收的回单期间,可视为物损风险依旧由乙方承担,当乙方将货物运输至甲方客户处时,甲方客户因故不签收或指定人员不能签收的,乙方可将货物运回就近仓库寄存,返运费及仓储费由甲方承担。乙方在运输期间发生的物损丢失,由乙方按生产成本价赔偿。

二:装载标准和货物运输验收方式:

1、货到指定卸货地点后,由甲方按照过磅吨位进行数量验收,并由甲方指定签收人签收,如未按指定签收人签收所造成的货款损失由乙方负责。

2、每车甲方指定人员签收的回单,作为该车运输验收的依据。

3、装车工作由负责,卸车工作

三:发运量及到达地点期限:

1、甲方当日提供次日的大概的发运量数据。乙方须按照甲方的发货量要求,事先按照要求安排好发货车辆,并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调整运输车辆。每车的装载量按照甲方清单统计为准,正副不得超过2吨。有超高、超长超宽的异型物件必须事先通知乙方。

2、乙方必须按时送往工地(如有特殊时间要求时,按双方确定时间要求内送至工地)。如因乙方的逾期原因造成甲方或甲方客户有所损失,则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交通管制、非乙方承运车辆的交通事故、运输过程的道路路况原因造成的货物延时乙方不承担责任,但乙方有义务第一时间告知甲方)

3、甲方的设计生产能力按照平均比重约计。即大概的运输量在 左右。该数量同时受市场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一般情况,甲方生产需要汽车运输的货物,均由乙方承运;但如乙方服务无法满足本合同要求,或者乙方承运能力不足,甲方有权选择新的承运商和乙方一起承运甚至终止本合同。

4、甲方全年所有外出运输业务均由乙方全部负责运输,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是甲方选定的唯一货物承运机构。甲方不得将货物转交其他的运输单位承运,否则,甲方应支付1000元/次作为违约金。因不可抗力(指泥石流、地震等地质灾害、暴雨、台风、火灾、**、禁运、战争、__等造成的延时、货物损坏、短少乙方不承担货物风险责任);货物本身的自然损耗以及甲方、收货方的过错造成货物的损毁、丢失;货物外包装完好货物内部发生短少、损坏的;由于货物自身原因被政府机关查收等因素造成的货物短少、损坏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经甲方通知后乙方在规定时间内运输车辆到厂后在 小时应装完货物,超过时间按车辆规格按一个台班费 元计算,车辆在快到达运输目的地之前应提前通知收货方,甲方指定的收货客户应提前做好卸车准备,在车辆到达目的地 小时后未卸货的按车辆规格按一个台班费 计算。如甲方通知乙方派车到达甲方指定位置后因产品未生产好或因其它原因当日无法装车的甲方应承担乙方车辆的返空油费(按每公里5元计算)。造成车辆当日无法装车的根据车辆型号按台班费计算。

五、甲方义务

1、所托运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2、甲方必须将该货物送达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签收人及联系方式,告知乙方。乙方如有要求,甲方必须派员随同乙方至工地了解实际情况,并介绍乙方和施工工地相关人员如负责人,签收人等认识,以方便后续乙方的业务操作。每次运输前告知乙方运输产品的规格,长度,数量以及装货地点。

3、甲方每天点之前通知发货计划给乙方,以方便乙方安排当日的运输车辆。没有通知,乙方可免予承担运力不足的责任。

4、当乙方在具体业务操作中需要和施工工地现场人员沟通时,甲方应当积极和工地现场人员取得联系,并协助乙方人员进行沟通。

六、乙方服务承诺:

乙方本着“安全第一、服务到位”的理念,为甲方做好产品托运服务工作:

1、乙方所有车辆必须符合如下要求:不符合以下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相关人员或车辆承运,因此而产生的误时误工,乙方必须承担违约的责任。

(1) 所有车辆和驾驶员必须证照齐全,必须具备合法营运资格,必须有齐备的国家政府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及牌照。

(2) 所有车辆必须有保险部门核发的有效保险单据,同时提供相应资料的复印件。

2、乙方接到甲方发货指令后,根据下单货量,乙方直接到甲方厂家仓库提货;乙方按要求合理准备车辆

及确保车辆,在指定的提货时间到达甲方厂家仓库。严格按厂方的要求当天的发货计划当天提完货。

3、如因乙方没有按甲方或甲方客户指定地点卸货而产生的驳运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任何工作人员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客户收取任何费用,碰到确非乙方合同约定范围作业的,积极同甲方协商解决。若发生乙方人员未通过甲方而向甲方客户收取费用等有损害甲方商誉的事件,乙方自愿承担200元/次罚金给甲方。

5、乙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的供货进度延误而造成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处理该事项的费用,甲方支付第三方的违约金及其各项损失

7、乙方车辆在现场(厂区)装货时听从甲方调度(发货员)的统一安排。司机无权要求自己想要装载的型号规格以及运输地点。装车完毕后,在接到调度(发货员)的发货指令后,乙方承诺及时出车,不借故延误发车时间。

8、乙方从甲方厂内出车,不私自携带甲方以及甲方客户任何物件,并自愿接受甲方以及甲方客户门卫的检查。如有私自携带物件,同意甲方视作偷盗行为,并接受甲方扣除运费甚至移交司法机关。

9、乙方车辆在运输途中如出现抛锚及其他原因导致无法运往工地的桩,乙方驾驶员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甲方,在甲方与客户协商允许推迟到货时间的可以不用驳运;但甲方与客户协商不通的,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派车进行驳运,不得拖延时间,以免影响交货造成不良反映;并由乙方承担相关驳运费用。如乙方在接到电话通知后应及时做出反应,如果给甲方造成严重后果将根据后果的严重性给予甲方补偿。

10、乙方承诺其驾驶员严格遵守厂里以及施工工地的规章制度,文明停车,文明装车,文明出车,不损坏厂内以及施工工地的任何东西,如有损坏乙方照价赔偿。乙方人员不谩骂他人,不打架斗殴,否则一切后果乙方自愿承担,且视情节的轻重乙方自愿承担100元~500元/次的罚金给甲方,并同意甲方移交当地司法机关处理。

七:运输费用的结算以及支付:

1、输运区域名称及单价结算

1)乙方承运甲方的货物价格按吨位结算,具体价格按双方事先约定的结算。单价中已包括:过路、过桥、油费、税金、过(省)境、保险及运输过程中必然或偶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在运输途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运输过程中出现货物短少、被盗、被抢、雨淋、破损、交通意外、交通违章等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货运损失或延误发货,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额外支付费用。

2)乙方将货物送达交付完毕,必须取回有收货人签章或加盖公章的有效回单在10天内交给甲方,如单据遗失,乙方负责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赔偿。乙方将每月28日前本月结算报表及原始运输凭证交予甲方进行对账,甲方在2个工作日内将只针对乙方指定人员进行结算;超过结算日期按每日1000元付给乙方资金利息。相关货款只支付到甲方为乙方办理的中石化油卡中主卡中,由乙方自己分配。运输价格根据甲方

客户的距离里程,路况,车型,市场行情,由甲乙双方共同商议灵活定价。垫资不高于6万元人民币。

3)甲、乙双方在履约过程中所记的罚金、赔偿金额等,双方应在当月结算中予以扣除。由于赔偿金额未确定等特殊原因,未能在当月中扣除的,可在后续月份结算中扣除。该结算由甲方出具清单供乙方签收,乙方应在签收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

4)付款以按月滚动方式支付: 乙方垫资一个月,即在每月28日之前结清当月运费,并以此类推。

八、解决纠纷方式和违约责任以及变更解除本合同:

1、对于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些争议,双方同意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至甲、乙双方所在地法院调解裁决。

2、双方合同签订后即生效不得反悔,违约方承担违约金总运输额的5%(合同明确规定的状况下除外)。

3、如有三次及以上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情况发生,或者甲方接到甲方客户投诉超过5次以上,甲方有权立即提前解除本合同。

4、乙方如由于自身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保证一个月内的运力和服务满足甲方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按本合同扣除乙方的运输款项。

九、其他

1、乙方用于运输车辆证件、驾驶员身份证,全部复印件交由甲方存档备案。

2、由驾驶员签字认可的行为属于乙方公司行为,甲方不存在于驾驶员之间的任何交易及债权债务,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驾驶员不得以个人身份干涉或参与。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自____年__月__日开始执行本合同条款,有效期至___年__月__日。

4、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肆份,双发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12:常规汽车运输合同

甲方:平安货运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货物运输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运形式

1、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发往全国各地汽运零担、整车运输。

2、约定价格因市场变化需要变动,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并得到乙方书面认可后执行,如果乙方不认可而导致合同中止则双方均不属违约。

3、、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货物运输的运输方式、到达城市、运价见附表(《珠海市安而稳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承运到达城市运价表》)。

4、甲方指定为该公司代表,乙方指定 为该公司代表,处理甲乙双方之间一切相关货运事宜,包括有效单证签收、货物保管、运输过程监控、费用结算、赔付的处理等。该代表变更时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得到乙方书面回复认可,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代表变更方全部承担。

二、甲方权力及义务

5、乙方货物必须包装完好,甲方对乙方的货物负责件收件交,不负包装内容之责任。

6、乙方必须按规定包装,甲方不得擅自改动乙方包装标准。

7、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指定的运输方式托运,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改变。

8、甲方负责对乙方出发货物的运行状况进行跟踪,应乙方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货物到达情况。

9、因地震、战争、天气、交通事故、政府部门戒严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造成货物延迟到达,甲方不承担责任。

10、货物到达指定目的地后,甲方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

三、乙方权利及义务

11、及时通知甲方装货,告知甲方货物名称、数量、装货时间、地点,大票货物要提前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提前预定车位或计划货位。

12、准确填写《货运单》,《货运单》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如本合同与《货运单》内容有抵触以《货运单》为准。

13、提供托运货物所必须的相关文件单证。

14、按照货物价值进行保险。

15、在货物送达收货人之前,有权随时改变到货地点及收货人,但应支付因此所增加的运输费用及相关费用。

16、乙方货物在投保后出险,乙方必须提供相关证据:货运单、装箱单等,主动配合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17、乙方有权对甲方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意见,要求改进。

四、保密条款

18、为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乙方提供给甲方或甲方从乙方获到的资料和相关的商业秘密,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的义务,双方须采取一切措施使上述资料免于被无关人员接触,要求参与本合同工作的雇员遵守本合同规定。

五、承运费用及结算方式

20、运输费用计算方式:以甲方报给乙方运输优惠价为准。

21、承运费用结算方式,乙方应付甲方的运输费采用到甲方开具的发票后,应在5天内付清所有运输费。

六、违约责任和赔偿:

22、按照《保险法》规定,乙方应按货物实际价值进行投保,汽运为0.3%,特殊货物(如鲜活货物、文件、工艺品等)按甲方规定投保。货物在投保后出险,均以货运单上运输保险价值为准,按出险货物占总货物的比例进行计算赔偿,如有争议按照《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不投保的,按此票货物运输费的3倍赔偿。

23、乙方无不当理由不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运输费用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付款额0.2%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滞纳金。

24、因下例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A、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战争等);

B、货物本身的性质所引起的变质、减量、破坏或毁灭;货物的合理损耗。

C、包装方式或封口不良,但从外部无法发现。包装完整,标志无异状,但内件短少;

D、乙方包装不良或未按规定制作标志;

E、乙方在托运货物中夹带国家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的物品和危险品造成的损失。

F、乙方托运承办人或提货人的其它过错。

七、其它事项

本合同有效期自200 年 月 日起至200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解除时,乙方三日内结清所欠甲方的各项费用。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定进行仲裁。

甲方(盖章): 珠海市安而稳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合同签定地址:珠海市 合同签定时间:二OO 年 月 日

常规汽车运输合同样本

相关专题 快件常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