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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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深圳市简单房屋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甲方) 承租人(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 市 区 房屋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乙方租用房屋时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乙方租赁出房屋只能作住宅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功能。
第四条:该出租房的租金为每月 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签订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交纳房屋押金 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押金属乙方所有,如乙方违反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租约期满结算后退回给乙方(不记息)。
第五条:交租方式为每月交一次, 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每次交租为当月 日期前交纳房租。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月按拖欠部分的2%加收滞纳金,拖欠租金十天以上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追回所拖欠的租金及滞纳金,另扣除押金。
第六条:1、租赁期间,每月的管理费、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煤气费、电视管理费及卫生费均为乙方负责。
2、租赁期满,乙方须按时将房屋原状归还甲方,如有需结租须提前三
十天与甲方协商。
3、合约中止,乙方须迅速搬走全部属于乙方的家私以清手续,不得借故不交门匙,故意阻滞时间,若合同期终止满三天,乙方家私仍未搬走,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4、租期未满,甲乙双方不得借故解除合同,若有特殊原因需要在租期未满时解除合同,当事人必须提前三十天,并通知对方。
第七条:乙方使用房屋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特区有关系列规定,严格遵守社会公德。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结构、设施。如故意或过失所造成毁损,应负责修茸恢复原状,赔偿经济损失。
第八条:如发生不抗力,政府或上级部门征用房屋或土地等情况,本合同自动解除。由此造成乙方损失时,甲方概不负责。
第九条:乙方租房期满迁出时,必须将所有大门及房门钥匙如数交回给甲方。
第十条:此房屋仅限乙方使用,不得转租给第三方。
第十一条:若乙方违反合同所约束的条款,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房屋使用权。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签字(名)之日起生效用,均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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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甲方): 委托代理人: 深圳市中盛宜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上步大厦19楼
承租方(乙方): 地 址: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座落于深圳市 区 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
第二条 乙方租用上述出租房屋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年月 日止。
第三条 乙方可将出租房屋作: 住宅用途。 甲方保证出租房屋能够作上述用途使用。
乙方将上述出租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的报批手续。
第四条 乙方保证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第五条 出租房屋的月租金按人民币 元
(大写)。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六条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如果甲方迟于上述时间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可要求将合同有效期延长,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
第七条 租赁期间乙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电费、房屋管理费、本体维修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等。
第八条 乙方欠缴出租房屋的水电费、管理费、本维修费、煤气费、有电视费等满一个月的,甲方有权停止其有关设施的使用。
第九条 双方同意以保证金的形式保证本合同的有效履行。甲方交付出租房屋给乙方时,乙方应向甲方代理人缴纳 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和元的出租房屋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管理费等费用保证金。合计人民币 。
第十条 合同租赁期内,如出租房屋及内部的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委托代理人并采取有效措施。(易损、易耗品除外)
第十一条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内部设备设施而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由甲方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合同租赁期内,甲方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经乙方同意并报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书而协议。合同租赁期内,经甲方或甲方代理人书面同意并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乙方可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三条 未经甲方代理人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于他人。经甲方代理人同意转租的,转租终止期不得迟于原来乙方
的租赁期限,乙方应及时将出租房屋门锁更换,否则由此而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十四条 合同租赁期内,甲方需转让出租房屋部分或全部产权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一)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决定征用出租房屋所在土地而需拆除出租房屋;
第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代理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拖欠租金五天以上;
(二)乙方所欠各项费用达壹仟元以上;
(三)未经甲方代理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五)未经甲方代理人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
(六)未经甲方代理人书面同意,乙方将出租房屋擅自转租给他人。 甲方依据上述情形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迁离并交回出租房屋,乙方预交款项有结余的,甲方应当将余款退还乙方。但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七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
(一)甲方迟延交付出租房屋 七天以上;
(二)未经乙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
乙方因上述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代理人,及时迁离出租房屋,并有权要求甲方代理人返还保证金。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房屋的,应于本合同终止日期前壹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代理人需将出租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出租房屋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和填写新的《物业使用状况表》。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期满,双方按《物业使用状况表》进行物业、设施交接和结清水电费、管理费、本体维修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等费用后,甲方应退还乙方的保证金。保证金退还时,乙方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押金单原件、租赁合同原件;若乙方委托代理人领取,必须持乙方亲笔委托书、乙方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押金单原件、租赁合同原件前来办理;否则甲方代理人有权暂不退还乙方保证金。
第二十条 本合同终止,乙方应于终止日当天内搬离出租房屋,并将房屋钥匙、费用存折退还甲方代理人。如存折丢失,甲方代理人有权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补办费每本壹佰元人民币。乙方逾期不搬离或不返还出租房屋时,甲方代理人有权强制收回物业。
合同期满,乙方未按时搬离出租房屋或擅自与业主订立租赁合同,甲方代理人有权不退还乙方保证金。
第二十一条 乙方拖欠租金,应向甲方代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月租金的千分之五。甲方有权按实际欠租日累积滞纳金,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
第二十二条 合同未到期,乙方中途退租的,其一个月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违约补偿金,并须提前一个月将退租要求书面通知甲方代理人;合同未到期,甲方要求乙方退租的,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在扣除实际发生的水、电、物业管理、煤气、有线电视等费用后返还乙方所交的保。
篇3: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格式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 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 /□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
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 国籍: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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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深圳市简单房屋租赁合同书
深圳市简单房屋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区,房屋(间)_______________编码为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计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_______________。
租赁房屋权利人:
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号码: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租赁房屋的单位租金按房屋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乙方应_______________天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
第四条乙方应于:
口每______月_______日前;
口每季度第个______月_______日前;
口每半年第个______月_______日前;
口每年第个______月_______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上述四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口内打“√”)
第五条乙方租用租赁房屋的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_______________年限,超出部分无效。
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租赁房屋用途:乙方将租赁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房屋主管部门申请改变房屋使用用途,经批准后方可按批准用途改变。
第七条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屋,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并报合同登记机关备案。
第八条交付租赁房屋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九条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可向乙方收取_______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甲方向乙方返还保证金的条件:
1、_______________ 。
2、_______________ 。
3、_______________ 。
口只满足条件之一。
口全部满足。
(上述两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口内打“√”)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还保证金:
1、_______________ 。
2、_______________ 。
3、_______________ 。
第十条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费及基于房屋租赁产生的税款、房屋租赁管理费;乙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管理费、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因甲方的故意或过失,致使乙方在租赁房屋内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请求相应赔偿。
第十二条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行为;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赁房屋,甲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
第十三条乙方在使用租赁房屋过程中,如非因乙方过错,租赁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日内进行维修或径直委托乙方代为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乙方可代为维修。
发生特别紧急情况必须立即进行维修的,乙方应先行代为维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上述两款规定情形下发生的'维修费用(包括乙方代为维修及因防止缺陷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未尽上述两款规定义务,未能及时通知或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该(扩大)部分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租赁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损坏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负责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由甲方代为维修,相关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乙方对租赁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前款规定之情形,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报请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六条
口租赁期间,乙方可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并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口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但在租赁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凭该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口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
(上述三款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口内打“√”)
第十七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应在转让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租赁房屋转让他人的,甲方有责任在签订。
转让合同时告知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八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一)发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屋;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九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口向乙方请求损害赔偿;
口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口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
(上述三种方式由双方协商选取,并在相应口内打“√”):
(一)乙方拖欠租金达___天(___个月)以上;
(二)乙方拖欠可能导致甲方损失的各项费用达______元以上;
(三)乙方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四)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结构或者用途的;
(五)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六)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屋进行装修;
(七)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第三人的。
除追究乙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甲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或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
第二十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口向甲方请求损害赔偿;
口请求甲方双倍退还租赁保证金;
口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
(上述三种方式由双方协商选取,并在相应口内打“√”):
(一)甲方迟延交付租赁房屋_______天(_______个月)以上;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约定,使乙方无法实现承租目的的;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的;
(四)未经乙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租赁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
除追究甲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乙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乙方在获得赔偿后应书面通知甲方并交回租赁房屋)或向甲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乙方自甲方收到通知至乙方获得赔偿期间,不需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_______日内迁离及交回租赁房屋,并保证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房屋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屋,并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双倍租金。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间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租赁房屋的,应于租赁期届满之日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租赁房屋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记机关重新登记。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有一方违约,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在附页中另行约定;附页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对本合同内容达成交更协议的,须到原合同登记机关登记。经登记的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时起生效。甲、乙双方应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到主管机关进行登记或备案。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以中文文本为正本。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份,合同登记机关执_______份,有关部门执__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登记或备案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合同登记(备案)机关(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篇5: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格式
出租方(甲方)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 深圳 市 南山 区 房屋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乙方租用房屋时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该出租房的租金为每月 人民 币 仟 佰元整,签订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交纳房屋押金 人民 币 万 仟 佰元整。押金属乙方所有,如乙方违约或致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租约期满结算后余额退回给乙方(不记息)。
第四条:交租方式为每月一次,即 人民 币 仟 佰元整。每次交纳房租为当月 日前。乙方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部分___1%/天)加收滞纳金。
第五条:
1、租赁期间,每月的管理费、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煤气费、电视管理费及卫生费等均为乙方负责。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 5 天的。
2、租赁期满,乙方须按时将房屋原状归还甲方。乙方如需继续租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续租周期默认为一年,月租金依市场行情另行商议,其他合约内容不变。续租以下一租赁周期的第一月租金支付、确认为生效。
3、租赁期满或终止,乙方须迅速搬走全部属于乙方的家俬以办理结清手续。若终止满三天,乙方家俬仍未搬走,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迁出时,必须将所有钥匙、卡证等如数交还给甲方。
4、租期未满,甲乙双方不得借故解除合同,若有特殊原因需要在租期未满时解除合同,当事人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
第六条:乙方租赁房屋只能作住宅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功能。
第七条:乙方使用房屋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特区有关系列规定,严格遵守社会公德。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室内及周边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安全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如故意或过失所造成毁损,应负责修茸恢复原状,赔偿经济损失。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第七条:如发生不可抗力,政府或上级部门征用房屋或土地等情况,本合同自动解除。由此造成乙方损失时,甲方概不负责。
第九条:本合同所列及未列各项费用,均不含税,也不能提供租金等相关费用发票。如有相关税费发生,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若乙方违反合同所约束的条款,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房屋使用权。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签字(名)之日起生效用,均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附室内主要附属设施、表底及其他:
1、电器:空调___2、冰箱、彩电、洗衣机、厨卫全套、有线及网络等设备;
2、家俱:衣柜___2、床___2、沙发、餐桌+4椅、茶几、电视柜、鞋柜等;
3、表底及其他:水、煤气/月、有线电视 /月,电话网络、卫生费等以实际发生计算;交付钥匙 把、门禁卡 张。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6: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范本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男/女,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男/女,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个人租房合同书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市______街道______小区___号楼______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计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___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个人租房合同书。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个人租房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个人租房合同书连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
合同登记(备案)号:
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制
房地产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须知
一、办理房地产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需提交的资料;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二)、出租人、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包括:
1、单位
机构设立文件或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境外当事人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或者认证)。
2、个人
出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如出租房地产用途为住宅的、承租人为育龄妇女(20至49岁),则还须提供经现居住地镇(街道)计生部门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三)、房地产委托他人代管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管人身份证明;共有房地产出租的,须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四)、房地产租赁合同。
二、关于房地产租赁合同备案的说明: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出租房屋不能按照条例规定登记的,当事人应持出租房屋的有关资料及当事人身份证明,到区主管机关办理备案。
篇8: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甲方):
地 址:
邮 编: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邮 编:
承租方(乙方):
地 址:
邮 编: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邮 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深圳市区路
房地产(以下简称租赁房地产)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地产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 。
租赁房地产权利人: ;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号码:
;
第二条 租赁房地产的单位租金按房地产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第三条 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第四条 乙方应于:
每月 日前;
每季度第 个月 日前;
每半年第 个月 日前;
每年第 个月 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上述四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
第五条 乙方租用租赁房地产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超出部分无效。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租赁房地产用途:
乙方将租赁房地产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改变房地产使用用途,经批准后方可按批准用途改变。
第七条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租赁房地产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地产,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并报合同登记机关备案。
第八条 交付租赁房地产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九条 甲方交付租赁房地产时,可向乙方收取不超过三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元(大写:元)。
甲方收取租金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甲方向乙方返还保证金的条件:
1、
2、
3、
只满足条件之一。
全部满足。
(上述两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遵守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还保证金。
1、
2、
3、
第十条 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地产所用土地的使用费及基于房地产租赁产生的税款、房屋租赁管理费、费;乙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地产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管理费、
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地产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 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因甲方的故意或过失,致使乙方在租赁房地产内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请求相应赔偿。
第十二条 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房地产从事违法行为;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赁房地产,甲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
第十三条 乙方在使用租赁房地产过程中,如非因乙方过错,租赁房地产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进行维修或径直委托乙方代表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乙方可代为维修。
发生特别紧急情况必须立即进行维修的,乙方应先行代为维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上述两款规定情形下发生的维修费用(包括乙方代为维修及因防止缺陷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未尽上述两款规定义务,未能及时通知或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该(扩大)部分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租赁房地产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损坏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负责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由甲方代为维修,相关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乙方对租赁房地产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前款规定之情形,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报请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六条
租赁期间,乙方可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并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但在租赁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凭该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租赁房地产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应在转让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租赁房地产转让他人的,甲方有责任在签订转让合同时告知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一)发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地产;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九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向乙方请求损害赔偿;
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
(上述三种方式由双方协商选取,并在相应内打“√”):
(一)乙方拖欠租金达 天( 个月)以上;
(二)乙方拖欠可能导致甲方损失的各项费用达 元以上;
(三)乙方利用租赁房地产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四)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地产结构或者用途的;
(五)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地产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六)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地产进行装修;
(七)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地产转租第三人的。
除追究乙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甲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或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
第二十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向甲方请求损害赔偿;
请求甲方双倍退还租赁保证金;
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
(上述三种方式由双方协商选取,并在相应内打“√”):
(一)甲方迟延交付租赁房地产 天( 个月)以上;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约定,使乙方无法实现承租目的的;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的;
(四)未经乙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租赁房地产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
除追究甲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乙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乙方在获得赔偿后应书面通知甲方并交回租赁房地产)或向甲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
乙方自甲方收到通知至乙方获得赔偿期间,不需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日内迁离及交回租赁房地产,并保证租赁房地产及附属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房地产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地产,并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双倍租金。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间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租赁房地产的,应于租赁届满之日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租赁房地产有优先承租权。
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记机关重新登记。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一方违约,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在附页中另行约定;附页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对本合同内容达成变更协议的,须到原合同登记机关登记。经登记的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机关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
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纠纷解决方式由双方协商选择一种,并在相应内打“√”)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时起生效。
甲、乙双方应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到主管机关进行登记或备案。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以中文文本为正本。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合同登记机关执份,有关部分执份。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登记或备案人(签章):
合同登记(备案)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附页)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定可增加附件,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特别提示
1、本合同示范文本是依据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的,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
2、签订合同之前,当事人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经双方协商可对合同条款的内容作增删。
3、在签订合同前,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出示房地产权利证明书或者证明其拥有房地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以及能证明出租人身份或者法律资格的证明。房地产委托他人代管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共有房地产出租的,须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出示出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
4、当事人应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任何第三人不得非法干预。
5、当事人签订、履行合同均应依法进行,不得违反法律有效程序规定或从事违法行为。
6、本合同一经签订,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须按照双方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非经法定或约定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7、合同中由当事人自行填写的内容,均应当用钢笔、毛笔、签字笔填写并签字或盖章确认。
8、本合同文本部分条款中有空白处(以下划线标出),可供当事人约定;还有部分条款可供当事人选择(以标出)。
9、本合同为示范文本,当事人可以对条款内容进行选择、补充、填充、修改。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内容及当事人填写的内容(经当事人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视为本合同约定内容。
10、本合同中选择、补充、填充、修改内容以手写项的效力优先。
11、签订本合同后,双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共同到房地产租赁管理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
12、租赁双方当事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相互之间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当事人都应各自持有至少一份合同原件。
13、本合同内容发生重大变更、解除及合同文本遗失的,当事人应及时到原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篇9: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
深圳是中国改革开放建立的第一个经济特区,是中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已发展为有一定影响力的国际化城市,创造了举世瞩目的“深圳速度”,同时享有“设计之都”、“钢琴之城”、“创客之城”等美誉。深圳市域边界设有中国最多的出入境口岸。深圳也是重要的边境口岸城市,皇岗口岸实施24小时通关。
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
合同登记(备案)号:_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深圳市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____房地产(以下简称租赁房地产)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地产建筑面积共计_________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_________。
租赁房地产权利人: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号码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房地产的单位租金按房地产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
第三条 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
第四条 乙方应于:
□每月_________日前;
□每季度第_________个月_________日前;
□每半年第_________个月_________日前;
□每年第_________个月_________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上述四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
第五条 乙方租用租赁房地产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超出部分无效。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租赁房地产用途:
乙方将租赁房地产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改变房地产使用用途,经批准后方可按批准用途改变。
第七条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租赁房地产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地产,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并报合同登记机关备案。
第八条 交付租赁房地产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九条 甲方交付租赁房地产时,可向乙方收取不超过三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元)。
甲方收取租金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甲方向乙方返还保证金的条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只满足条件之一。
□全部满足。
(上述两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遵守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还保证金。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地产所用土地的使用费及基于房地产租赁产生的税款、房屋租赁管理费、费;乙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地产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管理费、_________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地产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 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因甲方的故意或过失,致使乙方在租赁房地产内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请求相应赔偿。
第十二条 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房地产从事违法行为;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赁房地产,甲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
第十三条 乙方在使用租赁房地产过程中,如非因乙方过错,租赁房地产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进行维修或径直委托乙方代表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乙方可代为维修。
发生特别紧急情况必须立即进行维修的,乙方应先行代为维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上述两款规定情形下发生的维修费用(包括乙方代为维修及因防止缺陷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未尽上述两款规定义务,未能及时通知或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该(扩大)部分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租赁房地产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损坏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负责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由甲方代为维修,相关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乙方对租赁房地产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前款规定之情形,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报请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六条
□租赁期间,乙方可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并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但在租赁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凭该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租赁房地产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应在转让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租赁房地产转让他人的,甲方有责任在签订转让合同时告知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一)发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地产;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九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向乙方请求损害赔偿;
□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
(上述三种方式由双方协商选取,并在相应□内打“√”):
(一)乙方拖欠租金达_________天(__________________个月)以上;
(二)乙方拖欠可能导致甲方损失的各项费用达_________ 元以上;
(三)乙方利用租赁房地产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四)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地产结构或者用途的;
(五)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地产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六)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地产进行装修;
(七)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地产转租第三人的。
除追究乙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甲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或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
第二十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向甲方请求损害赔偿;
□请求甲方双倍退还租赁保证金;
□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上述三种方式由双方协商选取,并在相应□内打“√”):
(一)甲方迟延交付租赁房地产_________天(__________________个月)以上;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约定,使乙方无法实现承租目的的;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的;
(四)未经乙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租赁房地产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
除追究甲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乙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乙方在获得赔偿后应书面通知甲方并交回租赁房地产)或向甲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
乙方自甲方收到通知至乙方获得赔偿期间,不需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日内迁离及交回租赁房地产,并保证租赁房地产及附属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房地产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地产,并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双倍租金。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间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租赁房地产的,应于租赁届满之日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租赁房地产有优先承租权。
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记机关重新登记。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一方违约,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在附页中另行约定;附页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对本合同内容达成变更协议的,须到原合同登记机关登记。经登记的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机关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
□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纠纷解决方式由双方协商选择一种,并在相应□内打“√”)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时起生效。
甲、乙双方应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到主管机关进行登记或备案。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以中文文本为正本。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合同登记机关执_______份,有关部分执份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登记或备案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登记(备案)机关(签章):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页)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定可增加附件,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特别提示
1.本合同示范文本是依据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的,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
2.签订合同之前,当事人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经双方协商可对合同条款的内容作增删。
3.在签订合同前,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出示房地产权利证明书或者证明其拥有房地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以及能证明出租人身份或者法律资格的证明。房地产委托他人代管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共有房地产出租的,须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出示出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
4.当事人应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任何第三人不得非法干预。
5.当事人签订、履行合同均应依法进行,不得违反法律有效程序规定或从事违法行为。
6.本合同一经签订,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须按照双方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非经法定或约定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7.合同中由当事人自行填写的内容,均应当用钢笔、毛笔、签字笔填写并签字或盖章确认。
8.本合同文本部分条款中有空白处(以下划线标出),可供当事人约定;还有部分条款可供当事人选择(以□标出)。
9.本合同为示范文本,当事人可以对条款内容进行选择、补充、填充、修改。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内容及当事人填写的内容(经当事人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视为本合同约定内容。
10.本合同中选择、补充、填充、修改内容以手写项的效力优先。
11.签订本合同后,双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共同到房地产租赁管理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
12.租赁双方当事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相互之间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当事人都应各自持有至少一份合同原件。
13.本合同内容发生重大变更、解除及合同文本遗失的,当事人应及时到原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制
篇10: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位于第____层,共______ 〔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
二、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四、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 币)___万___千___百__拾__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五、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币)___万___千___百__拾 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__个月的___日交付给甲方。
六、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七、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八、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 ____〔月〕〔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由____方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九、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十、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__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十一、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十二、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十三、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____%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十四、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五、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六、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页,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 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11:深圳市房屋租赁税率
深圳市房屋租赁税率
一、个人房屋租赁税率
1、租赁管理费:租金×2%(暂免征)
2、月租金小于5000元,综合税率为租金的4.1%
(1) 房产税:租金×4%
(2) 个人所得税:租金×0.1%
3、月租金等于或大于5000元,综合税率为租金的6.12%
(1) 营业税:租金×1.5%
(2) 房产税:租金×4%
(3) 城市维护建设税:租金×0.105%
(4) 教育附加:租金×0.045%
(5) 个人所得税:租金×0.44%
(6) 地方教育附加:租金×0.03%
二、境内企业房屋租赁税率
1、营业税:租金×5%
2、教育附加费:租金×0.15%
3、地方教育附加:租金×0.1%
4、城市建设费:租金×0.05%
5、印花税:租金×0.2%(业主和租客各承担50%)
三、境外企业房屋租赁税率
1、营业税:租金×5%
2、预提所得税:(租金―营业税)×10%
3、印花税:租金×0.2%(业主和租客各承担50%)
备注:个人购房物业在出租时才需缴纳租金的4%的房产税,而境内企业和境外企业,则在购买物业后无论是否出租每年均需缴纳房产原值×70%×1.2%的房产税。
深圳市新的房屋租赁税征收标准
意见稿提出,个人(含外籍个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深圳市范围内将自有房屋或租入房产出租给承租人,并取得租金或者其它经济利益所得,应按照“财产租赁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其中,个人所得税征收采取据实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征收方式,纳税人出租(转租)房屋采取据实征收方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凭合法有效凭证,从其租金收入中依次减除相应费用,不能提供相关凭证和计算房屋租赁成本费用的,按租金收入的5%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而应纳税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个人出租住房,暂将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非住房,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该公告自明年4月1日起实施。
延伸阅读: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出租房屋
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征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个人(含外籍个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深圳市范围内将自有房屋或租入房产出租给承租人,并取得租金或者其它经济利益所得,应按照“财产租赁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所得税征收采取据实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征收方式:
1、纳税人出租(转租)房屋采取据实征收方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凭合法有效凭证,从其租金收入中依次减除房屋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由纳税人负担的实际修缮费用,以及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2、纳税人不能提供合法、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不能准确计算房屋租赁成本费用的,按租金收入的5%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3、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个人出租住房,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非住房,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房屋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纳税人同一个月多次取得房屋租赁所得应合并计算纳税。
四、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计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税费不包含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个人转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增值税税额,在计算转租收入时可予以扣除。
五、该公告自204月1日起实施。原我市采取的综合征收方式和征收率同时调整,其他税种征收率及税率按原规定执行。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年深圳市房屋租赁税率]
篇12: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 国籍: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新版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文三
出租方(甲方): 证件号码: 地 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证件号码: 地 址: 联系电话: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合同内容如下:
一、租赁的房产及用途
甲方将座落于深圳市 福田 区 的房屋及设备(见附件)在良好状态下出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共计 70平方米。
二、房屋用途
房屋用途为 住宅 ,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
三、租期
1. 租期:该房屋的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物业, 乙方应如期归。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3. 租赁期内乙方若将房屋转租,必须事先得到甲方的同意。
四、租金
1.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
2. 租金应于每月日前由乙方支付给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支付个月的租金,及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五、押金
1. 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个月租金的租赁押金,及人民币元整 (小写 元)。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2. 合同正常履行期满后,在甲、乙双方结清应付租金、管理费等乙方应付费用后,余款甲方应不计利息退还乙方。
六、房屋使用费用
房屋租赁期间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电话、有线电视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支付。
七、双方责任
1、在租期内,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修责任及维修费用除本合同及补充条款另有约定外,均有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2、在租赁期内,甲方如将房屋出卖,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3、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不得存储违禁、易燃易爆物品,不得从事非法活动。违反上述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的,应该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 乙方应该爱护房屋及屋内设施,如有损坏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
5、乙方必须按时交纳租金及各项费用。如拖欠租金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乙方须无条件立即迁出该物业并承担违约所造成的全部责任,及负责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6. 租赁期满,乙方应该如期归还房屋。乙方逾期归还的,甲方有权收取乙方逾期期间的租金。
八.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对该物业无合法的所有权或处置权,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造成乙方未能承租该物业的,或者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租赁押金。
2、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承租该物业,或提前退租,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支付的租赁押金,并有权将该物业另行出租。
九、免责条款
因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导致房屋发生部分或全部毁损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并要求甲方减少租金;若房屋毁损导致乙方居住之目的无法实现的,乙方有权解决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租赁合同发生纠纷的,由房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十一、其它条款: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代理人: 代理人:
年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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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位于xxxxxxxxxxxxxxx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
一、租房从xx年x月x日起至xxx年x月x日止。
二、月租金为xx元,缴租为xx支付一次,人民币(大写)xxxx元(¥xx元),以后应提前x天支付。
三、约定事项
1、乙方入住时,应及时更换门锁若发生意外与甲方无关。房屋出租合同范本。因不慎或使用不当引起火灾、电、气灾害等非自然灾害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无权转租、转借、转卖该房屋,及屋内家具家电,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爱护屋内设施,如有人为原因造成破损丢失应维修完好,否则照价赔偿。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漏水,和阳台摆放、花盆的安全工作,若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3、乙方必须按时缴纳房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协议终止。
4、乙方应遵守居住区内各项规章制度,按时缴纳水、电、气、光纤、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乙方交保证金xxxx元给甲方,乙方退房时交清水,电,气,光纤和物业管理等费用及屋内设施家具、家电无损坏,下水管道,厕所无堵漏。房屋出租合同范本。甲方如数退还保证金。
5、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如遇拆迁,乙方无条件搬出,已交租金甲方按未满天数退还。
6、其他约定: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四、本合同一式xx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xxxxxxx
乙方(签字):xxxxxxxx
篇14:深圳市简单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第五条:1、租赁期间,每月的管理费、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煤气费、电视管理费及卫生费等均为乙方负责。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 5 天的。
2、租赁期满,乙方须按时将房屋原状归还甲方。乙方如需继续租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续租周期默认为一年,月租金依市场行情另行商议,其他合约内容不变。续租以下一租赁周期的第一月租金支付、确认为生效。
3、租赁期满或终止,乙方须迅速搬走全部属于乙方的家俬以办理结清手续。若终止满三天,乙方家俬仍未搬走,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迁出时,必须将所有钥匙、卡证等如数交还给甲方。
4、租期未满,甲乙双方不得借故解除合同,若有特殊原因需要在租期未满时解除合同,当事人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
第六条:乙方租赁房屋只能作住宅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功能。
第七条:乙方使用房屋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特区有关系列规定,严格遵守社会公德。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室内及周边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安全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如故意或过失所造成毁损,应负责修茸恢复原状,赔偿经济损失。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第七条:如发生不可抗力,政府或上级部门征用房屋或土地等情况,本合同自动解除。由此造成乙方损失时,甲方概不负责。
第九条:本合同所列及未列各项费用,均不含税,也不能提供租金等相关费用发票。如有相关税费发生,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若乙方违反合同所约束的条款,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房屋使用权。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签字(名)之日起生效用,均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附室内主要附属设施、表底及其他:
1、电器:空调*2、冰箱、彩电、洗衣机、厨卫全套、有线及网络等设备;
2、家俱:衣柜*2、床*2、沙发、餐桌+4椅、茶几、电视柜、鞋柜等;
3、表底及其他:水、煤气/月、
有线电视 /月,电话网络、卫生费等以实际发生计算;交付钥匙 把、门禁卡 张。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深圳市简单房屋租赁合同范文三
出租方:_________(简称甲方)地址:________ _ 承租方:_________(简称乙方)地址:_________
为了发展特区的经济建设,提高单位或个人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 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莲花路号的房屋,建筑面积㎡,出租给乙方,作_______使用。
二、租期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三、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 元整,并于当月5号内交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二个月房租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 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使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水电费、卫生费、由乙方负责交纳。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5%加收滞纳金;如拖租金达一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应负 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 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有关问题可按有 关法律处理。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 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 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 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签字):_________ 承租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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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姓名或名称:
国籍或注册地:
证件种类与号码:
法定地址:
电 话:
传 真: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
姓名或名称:
国籍或注册地:
证件种类与号码:
法定地址:
电 话:
传 真: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出租与承租坐落于北京市 区 街 座 层 室(该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该房屋面积
1.该房屋建筑面积(含共有共用面积、分摊面积)为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面积(含共有共用面积)平方米。
2.该房屋应包括《 市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规定的设备、设施及甲方提供的装修、家具,该房屋平面图、装修、家具及房屋状况见本租约附件一。
第二条 租赁用途
乙方同意只将该房屋作住宅之用,乙方如确需改变该房屋用途,应提前一个月征得甲方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起租日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起租日为 年 月 日,甲方于起租日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2.租赁期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租赁期为 年,自起租日起计算。
3.续租
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约自动终止。乙方如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约。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即(大写) 币 万 仟 佰 拾 角 分;
2.租金支付方式为 .
第五条 税费
如因该房屋租赁而发生下列税费,由双方分别按以下约定承担:
1.印花税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2.因办理该房屋租赁登记而发生的房屋登记费、房屋租赁手续费和房屋租赁凭证工本费等费用由甲乙双方按有关部门规定各自承担。
第六条 市政设施使用费及物业管理费
1.除租金外,乙方同意按其实际使用量依《 物业管理公约》规定缴纳应缴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乙方须在收到缴费通知单后 0日内缴付。
2.乙方并同意向该房屋的物业管理部门按其所签订的有关协议支付物业管理费。
第七条 付款方法
乙方依本租约将应付的租金、押租、市政设施使用费保证金、管理费保证金及其他所有费用、开支均以 币种存入甲方书面指定的账户。乙方须遵守甲方有关该账户的所有书面指令。
甲方指定银行为:
开户行:
账号:
户名:
第八条 保证金
1.租金保证金(押租)
本租约签订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 月租金的押租,计币 元。
2.市政设施使用费及物业管理费的保证金
本租约签订时,乙方并须向甲方支付 元作为市政设施使用费及物业管理费的保证金。
3.上述保证金均由甲方保管至租赁期满,倘若乙方违反本租约的规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根据本租约规定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并于扣除次日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有权在扣除相应数额后,将租赁保证金余额退还乙方;保证金不足时,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要求补足,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 5日内应将款项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第九条 房屋维修
1.租赁期内,甲方须保持该房屋包括主体结构、排水系统、各种管道、电线、电缆及其他各种设施均处于完好、清洁及可供使用的状态。
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动该房屋内部结构、设计,但甲方不合理地拒绝发出此同意除外。
3.乙方须对其本人、家属、朋友、访客对该房屋或设施造成的损害负责。
4.租赁期满后,如乙方决定不购买该房屋,乙方应按其接收时的状态将该房屋交还给甲方,正常损耗除外。
第十条 电话线路及电讯费用
1.甲方将提供 条 电话线路并负责所有安装费用。
2.乙方须准时缴付电话或其他电讯服务费用。
第十一条 甲方保证、权利与义务
甲方保证:
1.甲方保证其为该房屋合法所有人;
2.甲方保证该房屋的出租已获必要的政府批准;
3.甲方保证该房屋权利及相应土地使用权未受到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进行任何限制;
4.甲方保证该房屋如为共有房屋,则该房屋出租已取得其共有人同意;
5.甲方保证该房屋不存在权属争议;
6.甲方保证该房屋符合安全标准及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7.甲方保证该房屋未作全部或部分抵押,或虽已作抵押,但该房屋出租已经抵押权人同意;
甲方权利:
1.甲方可在租赁期满以前3个月内,陪同意欲承租该房屋的人员,在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进入该房屋内进行察看;
2.乙方同意在乙方违反本租约的情况下,甲方在此已作出授权而届时无需另行通知,即可由 物业管理公司至少以中断该房屋的水、电、煤气、热力、电话供应等方式敦促乙方更正其违约行为,赔偿相应的损失;
3.若本租约期满或提前终止与解除后5日内,乙方仍未将其全部或部分私有财产和自置设备、物品搬出该房屋,则作乙方放弃权利处理,届时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委派人员将乙方的上述财产与物品予以处理,并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4.甲方有权授权代理人并由甲方授权的代理人代为交付该房屋、收回房屋、收取租金及行使甲方赋予的其他权利。
甲方义务:
1.甲方应依据租约规定期限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2.甲方负责于本租约签订后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登记;
3.甲方将依据本租约规定及法律规定缴纳其作为该房屋出租人应缴付的税费;
4.该房屋的自然损坏应由甲方负责修复,但乙方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如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则修缮责任由乙方承担;
5.甲方在租赁期限内确需提前收回该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乙方同意。
第十二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本租约规定按期足额缴纳租金;
2.乙方如发现该房屋及设施有任何损坏或险情,须及时通知甲方或管理公司,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坏或险情扩大,并予以积极配合;
3.乙方未明确续租或购买该房屋的情况下,乙方应允许甲方在租赁期届满前3个月内在适当时间,并提前通知的`条件下带有承租、购买意向的人参观该房屋。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转租或与他人互换使用或共同使用该房屋;
5.乙方应按本租约规定正当使用及妥善保管该房屋及有关设施。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安装、改建、加建供排水设备、电线、水管、燃气管或安装任何设备、装置以致需要额外的电线、燃气总管道、水管,也不得于该房屋内安置、堆放、悬挂任何物件以致超出该房屋的承重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