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承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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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感谢网友“taoqi520”参与投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铺承租合同(共1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商铺承租预合同书范本

社会生活中,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普遍存在,由此产生的纠纷也比比皆是,其中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限即将届满想要继续签订租赁合同,出租人利用自己所有权人的地位而左右房屋的租赁,导致承租人承租地位极不稳定的现实。

商铺承租预合同书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商业登记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有意以下列条件向甲方承租__________商铺

1.品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意向商铺位置:第__________层第__________号铺位

4.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5.租期:__________年

6.意向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000元整为租赁该铺位的认租意向金。

三、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上述意向商铺的权利。

四、甲方正式对外公开招商,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与甲方签署《租赁确认书》或正式《租赁合同》,???所缴纳的认租意向金自动转为租赁定金或履约保证金;逾期则视做乙方自愿放弃优先承租该意向商铺的权利,甲方有权另行处理该意向商铺而无需事前知会乙方,并退还乙方已缴纳的认租意向金。

五、本《承租意向书》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招商代表: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招商经理审批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2:承租合同

编号:_______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居间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促成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楼房为____室_____厅____卫;平房为_______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楼层:_______;结构:__________;朝向: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月租金标准:_____________元;租期:_____________;房屋用途:;

房屋权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三条 现场看房

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

乙方应当制做看房的书面记录,列明房屋的具体地址、看房时间及其他事项。看房记录需经甲方签字确认,由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或者甲方不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字并拒绝支付看房费。

第四条 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守秘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____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 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出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成立;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对甲方的经济情况、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

(六)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保证出租房屋产权明晰,不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权利纠纷;

(七)收取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篇3:承租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一、租赁厂房

出租方将 租赁于承租方使用,范围包括: ,租赁物面积约为_________平方米。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 。如承租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年,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共计 年。

租赁期限届满前两个月提出,经出租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权。

三、交付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出租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承租方使用,且承租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交付时双方对基础设施的状况以交接单的形式签字确认,并可附照片。

四、租赁费

1、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承租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出租方支付该租赁保证金, 租赁期限届满,在承租方已向出租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及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出租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出租方将向承租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2、租金

出租厂房、仓库及办公楼每年的租金均按70元/平方米计取,每年共计 元(大写: ),租期到XX年后,每年租金按照 递增,租金每 年预交一次,承租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出租方支付前 年的的租金共计 万元(大写: 元),后依次类推,由承租方汇至出租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出租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出租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

3、租赁期间,使用该租赁物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_________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租赁期间,土地使用税由承租方缴纳。

五、租赁物转让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出租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出租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承租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维修保养

1、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及所属设施的专用权。承租方应负责租赁物及所属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出租方。出租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2、承租方对租赁物及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3、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及附属物损坏,承租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七、防火安全

1、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______有关制度,积极配合出租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租赁物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3、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4、承租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出租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承租方书面通知。承租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八、保险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并负责购买租赁物内承租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若承租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九、物业管理

1、承租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出租方。如承租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出租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2、承租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山东省法规以及出租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承租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赔偿。

十、装修条款

1、在租赁期限内如承租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出租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出租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出租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承租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如承租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出租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3、装修、改建增加的附属物产权属出租方所有。承租方无权对该主张权利或要求出租方予以补贴。

4、如承租方在租赁物内搞建设,合同到期、解除或终止后,承租方应恢复原状,如承租方不恢复原状的,出租方有权自行拆除,费用由承租方支付。

十一、转租

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转租。

十二、合同解除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倍支付违约金;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承租方欠交租金超过2个月,出租方在书面通知承租方交纳欠款之日起15日内,承租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的,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在出租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承租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解除。出租方有权留置承租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并有权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承租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2、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承租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

1] 向出租方交回租赁物;

2] 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

3] 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之前向出租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2倍的款项作为赔偿;

4] 恢复原状。

3、甲方发现乙方未认真履行其管理职责,存在安全生产隐患,且书面告知乙方责令其整改,乙方整改不力或逾期拒不整改的。

4、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相关部门的批准,擅自改变该租赁物的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

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经安全生产监督、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批准,即增设、改造特种设备,或者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

6、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该租赁物、转让或与他人交换该租赁物承租权的。

十三、免责条款

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当地政府行为导致出租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14.2款执行。

2、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30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十四、合同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承租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恢复原状并将其返还出租方。承租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出租方加倍支付租金,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十五、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 。

十六、其它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出租方收到承租方支付的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出租方(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

承租方(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篇4:承租合同

法律咨询:

去年9月,她将一套闲置房子对外出租了,租期一年,如今租期已经超过了近两个月,可打租客的电话,不是关机就是没人接,这个租客一直不见踪影,导致自己进退两难。面对这种情况,她又不敢擅自将租客留在房里的物品搬走,怕到时候屋内的东西丢了说不清楚。自己到底该怎么办呢?

专家回复:

按照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若继续使用房屋,在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情况下,则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出租人可以随时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承租人在租赁合同到期后既不缴纳租金又不腾空房屋,承租人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出租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支付拖欠的租赁费用,并解除其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出租人也可在起诉前,通过书面催告的方式要求承租人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相关义务,以及告知未履行义务将产生的法律后果。

相关法律知识:

租赁合同的解除条件:租赁合同除了到期自动解除外,还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另一方解除合同不仅是对违反租赁合同方的惩罚,也是尽量减少损失的一种补救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

二、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在允许的合理延长时间内仍未履行合同,造成生效合同因一方的原因无法履行,致一方损失并继续扩大损失。

三、因发现不可抗力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这种情况是指法律上规定的是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且不可抗拒的事件。

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由于这种情形的产生,导致一方或双方的损失,如不及时解除合同,损失将会继续扩大。

五、不定期的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可随时解除租赁合同。

六、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解除合同。

七、未征得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实施下列行为之一:1、转租;2、出借;3、抵押;4、拆解;5、转让。

篇5:承租合同

合同编号: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电话:, 地址: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拥有合法出租权的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租赁房屋基本情况

租赁房屋位于房屋,建筑(使用)面积平方米,包括:

第2条 基本条件

2.1甲方须保证该房屋切实拥有合法出租权,在合同履行期内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并保证出租房屋符合作为乙方物流收货及相关业务的使用需要。

2.2在未取得乙方同意前,甲方不得将甲方产权的其他部分用作工业用途,及出租或出售给任何其他经营业态与乙方冲突的行业。

2.3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承租房屋门头及外墙面延续甲方合法的使用权部分由乙方承租范围,供乙方装设招牌、标记、商号和指引系统等使用,但相关的审批登记和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2.4甲方保证出租房屋在出租期间符合消防要求。

2.5保障乙方人员、车辆24小时通行,和物流车辆、办公车辆的停放.

第3条 租期

3.1租期为,从 年月 日开始,至 年月 日结束。

3.2续租: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后,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条件由双方另行通过友好协商决定。

3.3合同终止日,乙方应将房屋清理干净交还甲方,乙方可拆走房屋内所有乙方投入的设备、设施及其他可移动物品。

第4条 租金和支付方式

租金为元/年,支付方式为:,甲方应出具收款发票,因收款产生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第5条 其他费用

5.1乙方租赁范围内的水、电、暖等能源实际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应承担租赁期内使用租赁标的物经营行为而发生的由政府职能或其他部门收取的相关费用。

5.2缴费方式为:

第6条 房屋交付

6.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于年 月日之前将房屋交付乙方,同时对房内财产进行移交登记; 若因房屋交付前具有质量问题引起纠纷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6.2 甲方交付的房屋及水、电、暖等设施具备可使用状态,且均已经安装分表,能够单独计量。

第7条 房屋改造和附属设施、设备的增添

7.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在不危及房屋的结构和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商业形象和经营需要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和改造,或增添附属设备、设施,但房屋的结构改造需要另行征得甲方同意,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房屋损坏,第三人伤害及相关部门因改造房屋所做的处罚等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相应损失。

7.2乙方增添的附属设施、设备,其所有权归乙方,并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和保养。

第8条:转租和联营

乙方有权将部分承租房屋转租他人或与他人联合经营,乙方转租他人经营的项目必须合法,因此发生的纠纷、损失处罚由乙方承担。

第9条: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

乙方保证房屋及相关设施、设备的正确使用,甲方应在交付房屋时保证房屋内相关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暖、消防设施等的线路和管道设施及房屋主体结构等)能够正常使用。租赁期间房屋的正常管理和维护由甲方负担。

第10条:违约责任

10.1如因房屋产权及相关因素影响到乙方正常使用,乙方所有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 2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向对方赔偿年租金20%的违约金及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10.3乙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交纳租金,每延期一日,按年租金的1‰支付甲方违约金。

10.4乙方在承租期内造成的房屋和甲方移交财产的非正常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11条:乙方经营期间给任何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及财产损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12条:因政府规定需对房屋拆迁,房屋拆迁补偿由甲方享有,乙方可依法向拆迁人主张其应得权利,但乙方不得影响甲方及时获得拆迁补偿。自拆迁公告之日起本合同终止履行。

第13条: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法定事由,政策性原因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退还未履行合同期间的全部租金。

第14条:甲方应保证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所有权的排他权,如因此与第三人发生纠纷,责任由甲方承担,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15条:合同期满后,乙方有权在六个月的期间在甲方所在地适当的地点标记乙方经营场所变动的信息。

第16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单位盖章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附:1.房产证复印件一份;

2.甲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 .乙方营业执照、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4.注意:需要保证产权证和甲方身份一致,如不一致,需要有甲方有权出租的证明。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承租合同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间数: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______房屋质量: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年零____月,出租方应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本合同第一条所述房屋(以下简称“出租房屋”)交付给承租方使用,并有权在合同期满后将出租房屋收回。

第三条 租金及其缴纳

双方约定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___元,由承租人在每月5号之前以现金方式向出租人预交下一个月的租金。每逾期一日,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承担逾期部分租金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四条 押租

承租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五日内向出租方交付相当于2个月租金的房屋押租,该等押租在合同期满、出租房屋有关设施完好或非因承租方原因损坏时,由出租方在五日内将本金退还给承租方。

第五条 合同的终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社会公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的。

第六条 租赁期间出租房屋的维修

修缮房屋是出租方的义务。出租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施应每__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方的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方维修房屋时,承租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方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方协商解决。经出租方同意,由承租方承担的修缮费用可用于冲抵租金或由出租方分期偿还。

第七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出租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人继续有效;

2.出租方出售出租房屋,承租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条 合同期限届满

本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时,如果承租方一时确实无法找到其他房屋,出租方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承租方逾期拒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包括可得利益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合同期限届满后,如出租方继续出租该房屋的,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能按本合同前述条款的规定向承租方交付合理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承租方____元。

2.出租方不能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每逾期一日,应负责赔偿承租方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的,应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如因此给承租方造成人员人身伤害或财务损失的,应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如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损的,还应负责赔偿损失。

第十条 免责条件

出租房屋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毁损或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公章)________ 承租方:(公章)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7:承租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承租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承租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坐落:▁▁▁▁▁▁▁▁▁▁▁▁▁▁▁▁▁▁▁▁□;楼房为▁▁室▁▁厅▁▁卫□;平房为▁▁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楼层:▁▁▁▁□;朝向:▁▁▁▁□;建筑面积:▁▁▁▁▁▁平方米□;月租金标准:▁▁▁▁▁▁元□;大致租期:▁▁▁▁▁□;房屋用途:▁▁▁▁▁▁▁□;其他条件:▁▁▁▁▁▁▁▁▁▁▁▁▁▁▁▁▁▁▁▁▁▁▁▁▁▁▁。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 现场看房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

陪同看房后,乙方(是/否)可向甲方收取合理的看房成本费,每次不得超过▁▁▁▁▁元。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看房成本费。

第四条 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

第五条 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并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

(六)收取看房成本费、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七)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

第六条 佣金

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此比例不得超过100%)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即时/▁▁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

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条 费用

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支付的看房成本费抵作佣金。

非因乙方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如下(必要费用包含已收取的看房成本费):▁▁▁▁▁▁▁▁▁▁▁▁▁▁▁▁▁▁▁▁▁▁▁▁▁。

第八条 转委托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看房成本费、必要费用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与出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还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五)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的,由此造成的甲方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章): 居间人(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号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篇8:承租合同

租赁合同中的承租方依照法律规定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不因登记与否而影响该项权利。但是,未经登记的租赁合同,其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不得对抗第三人。这里所说的不能对抗第三人,是指一旦房屋所有权已经变更,除非能够证明第三人是恶意的,否则,未经登记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为由要求优先取得房屋所有权。

当然,优先购买权是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一项法定权利,由于出租人向第三人出卖房屋的行为导致承租人不能实现优先购买权的,应当视为出租人违约,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相关案情简介

于先生有两套房子,一套自己居住,另一套用来出租。20xx年5月,于先生把房子租给了张某,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两年。

不久,于先生的弟弟小于要结婚,却苦于没有房子,于是跟哥哥商量,想买下于先生用于出租的房屋,于先生也同意将房子卖给弟弟。但承租人张某却不同意了,他也想购买这个房子,并且提出,他是房屋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因此,于先生应当将房子卖给他。

于先生和弟弟小于没了主意,这房子到底该卖给谁呢?于是他们咨询了律师。

律师点评

专业律师认为: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承租人张某对优先购买权的理解没有问题,但是本案有所不同,我国法律另有规定: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承租人对租赁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但房主如果将房屋出售给近亲属,则不受《合同法》优先购买权的限制。

本案中,于先生将房屋卖给自己的弟弟,属于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张某虽然是承租人,但无法享受在同等条件下对所承租的房屋优先购买的权利。因此,于先生与弟弟之间的房屋买卖行为,合法有效,应当受到法律保护。至于张某的承租权益,《合同法》亦有明确规定,即在租赁期间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也就是法理上所说的“买卖不破租赁”原理。张某与于先生的租赁合同仍然有效,在房屋所有权转移给小于后,原租赁合同应当继续履行,张某有权继续在该房屋内居住。

律师提醒,出租人在出售房屋时,应当先通知承租人,在一般情况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特殊情况下,即使承租人不享有该权利,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篇9:承租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

厂房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厂房租赁合同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厂房租赁位臵、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场地转让承包于乙方使用。物厂房租赁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1.2本厂房租赁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甲方负责乙方场地转让承包的外围的安防防盗!

第二条场地转让承包期限

2.1场地转让承包期限为 年,即从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厂房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场地转让承包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厂房租赁费用及相关事项

3.1 租金

厂房租赁场地转让承包金每年为人民币 元正;

3.2供电,供水,排污及其他

为使乙方能够正常使用,甲方必须保证以下几点

1. 有实际照明电供乙方使用。

2. 有水井水供乙方使用

3. 排污管道需接通到围墙外大排污管中。

4. 帮助乙方处理工商税务等部门关系及地方关系。

5. 由于厂房租赁场地转让承包的土地等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如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甲方应双倍返还当年场地转让承包租金。

第四条场地转让承包费用的支付

支付方式:

第五条厂房租赁场地转让承包的转让

5.1 在厂房租赁场地转让承包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或进行其他改建,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5.2若乙方无力购买,或甲方行为导至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的,甲方应退还乙方相应时间的厂房租赁场地转让承包租金。

篇10:承租合同

编号:

本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电话号码: 身份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电话号码: 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门牌号为

2、出租房屋面积共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 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 每月租金为¥元(大写仟_sina_#8220_word__邸∈啊≡ 租金总额为¥元(大写仟_sina_#8220_word__ 拾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篇11:承租合同

发租方 : (称甲方) 身份证:

乘租方 : (称乙方) 身份证:

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签订本合同细则如下:

一 承租项目:由甲方提供辖下公路边原是金丰石公司厂房用地及现有的二层建筑物给发租方使用。

二 承租面积: 约4.2亩。(附厂房用地图)

三 承租期限: 。(由 至 止)

四 承租租全款: 分阶段收款。第元。(共年,共);第 年至第 年,每年 元。(共 年,共 元);第 年至第 年,每年 元。(共 年,共 元)。

五 在签订合同时乙方需交给甲方押金 万元正。

六 交付租全方式: 按先款后租使用的原则。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交付押金及当年承租款。以后乙方应于每年 月 日底前壹次交清下一年度的承租款。乙方如中途退租,终止合同则甲方没收乙方的押金及有权追讨一切已发生的费用。

七 1、乙方承租的厂房用地,只有使用权,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在承租时,不得开采资源(挖泥取沙等);厂房原有三边的石墙不能拆除,厂房如中途转让他人,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办理转让手续,否则甲方没收押金并终止乙方使用权及收回厂房用地。

2、乙方要尊守国家法律、法规,如在开办长需经环保及上级有关部门报批,许可,才能办理,如果没有批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承租合同生效后所发生一切费用,水、电费等由乙方自负;如有乙方造成污染而损害他人或作物,则由乙方负责赔偿一切对方损失。

3、乙方要按时交付租金。如有拖欠则甲方从欠款的第十六天起,每天计收滞纳金7%;乙方在三十天内如未交清承租款,则甲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款及收回厂房用地并追收所欠款项。

4、在承租期间,如上设或国家部门需证用此地,则乙方要无偿退出,甲方不作任何补偿,(注: 土地补偿归甲方,生产补偿归乙方)。

5、原有的二层建物、厂房用地上的三边的石墙及乙方所安装的水电线路及土建木建厂房设施(包括所有用砖、用铁的围墙、屋顶、地面),在合同期满或乙方单方原因终止合同时,乙方不能拆徐或认为损坏(如有损坏在押金中相应扣除),要无偿归甲方所有(注: 厂内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6、乙方要注意做好安全生产措施,一切因乙方造成工伤事故或发生的费用与甲方无关。

八 厂房用地上铁棚、铁架一次性转让补偿费3000元。

九 租赁期限内乙方如将租赁物转需经甲方同意。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成租期限,倘乙方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已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该由乙方处理。

十 租赁期限届满三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从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十一 本合同如有未提及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不单单方违反,否则要赔偿对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持一份,希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承租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修订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经纪机构居间成交版)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丙方):

备案证明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丙方的居间撮合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________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

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出租房屋,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当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日至

日,共计

个月。甲方应于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

支付方式:(□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押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居间服务

(一)丙方应当认真负责地为甲乙双方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提供机会或媒介服务,如实报告有关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事项,并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物业交验。

(二)本合同签订后(□即时/□

日内),甲方应向丙方支付月租金的

%即人民币

元整(¥:

)作为佣金,支付方式:□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乙方应向丙方支付月租金的

%即人民币

元整(¥:

)作为佣金,支付方式:□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甲乙双方支付的佣金总合应不超过月租金标准。

(三)本合同签订后,如租赁双方解除、中止或变更租赁关系的,租赁双方仍应向丙方支付所约定的佣金。

篇13:承租合同

(l)承租人有合理使用、善意保管租赁物的义务。(合同法)第217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的义务。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双方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如果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租赁物在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应当及时通知、并妥善保管好租赁物。承租人应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另外,承租人原则上不得撤毁、改变租赁物的现状。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但是,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租赁合同解除后,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就现存的增加价值部分偿还支出的费用。

(2)承租人不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私自将出租物转租他人。同时,(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现实生活中的“二房东”现象有悖于合同法的规定。

(3)承租人交付租金的义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双方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但租赁期限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但是,<合同法>第231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另外,<合同法>第228条还规定,如果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影响承租人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当然,第三人主张权利时,承租入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4)承租人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向出租人归还租赁物的义务。租赁期间届满或一方违约而致租赁合同解除时,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并且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但是,根据(合同法)第236条的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除法律另有规定,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原状。如果出租人对租赁物正常使用并尽妥善保管义务的,出租人不得要求承租人对租赁物合理的老旧和磨损进行赂偿。如果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了改装或改建,那么承租人座予恢复原状。

篇14:承租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丁X: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丁四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互联网餐饮行业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

甲方利用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乙方、丙方、丁X利用自身具备的包子、餐饮等加工技术,四方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作名称 、主要经营地、法人

合作经营的公司名为:北京XX公司

经营场所位于: 北京朝阳

法人:李XX

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速冻包子、现加工包子、粥、凉拌热加工菜品等餐饮,范围餐饮加工、餐厅、超市、软件技术开发、软件技术服务、劳务派遣等。

第四条 合作期限

20xx年1月8日至年1月7日止,如四方任何一方未以由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形式提出终止协议则本协议顺延3年,以此类推,如协议到期四方其中任意一方出具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终止告知书给其它三方视为此合作协议终止。

第五条 合作方式、期限

1、甲方____李XX _______以现金的方式入股,负责公司执照办理费用,公司办公场地租赁,公司销售等相关人员开支。占总股份的70%

乙方____________以制作供应包子馅调味品及包子加工技术方式入股,占总股份的10%

丙方____________以制作供应包子馅调味品及包子加工技术方式入股,占总股份的10%

丁X____________以制作供应包子馅调味品及包子加工技术方式入股,占总股份的10%

3、本合作合作期间各合作人付出的人力物力财力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按自身所占股份比例分割公司对公账户中的资金余额与变卖公司固定资产后的金额。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协议中各合作人所占股份比例为依据,每年年终按比例进行分配利润。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占有的股份为据,按比例承担相应部分债务。

第七条 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占股比例最多的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①合作协议期满终止合作;

②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合作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出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出人按退出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第九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丁四方共同决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

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乙、丙、丁三方合作人未按甲方与其通过发送给

乙方_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

丁X_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

中包子馅调味包发货时间、数量,按期按量发货,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日仍未发货,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五份,合作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作人签章处: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X: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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