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请假扣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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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公司请假扣款制度

公司请假扣款制度

1.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员工请假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3.管理规定

3.1国家法定假日为公司基本假日(若有变更时应事先公布),但因业务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或换休,工人以加班计算。

3.2请假应于前一天找到工作代理人并填写《员工请假单》(见附表);但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部门主管领导请假,并在假期终止后,于上班日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同为旷工。

3.3事假

3.3.1事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碍业务者,主管可不准假或暂缓准假。

3.3.2事假工资计算方式:

①月请假半日(4小时以内),不可累计计算,不扣发工资;事假月超过4小时,按事假1日处理。若员工有意的连续每月请半日假期,视情况扣发一日工资。

②职员事假日扣款=(基本工资+岗位津贴)/21.75。

③工人事假日扣款=基本工资/21.75天。出勤天数不足11个工作日的,扣款参照职员级别执行。

3.3.3员工在公司外因酗酒、打架、闹事等原因休假的,扣发日工资,其当月奖金100%扣除。

3.4病假

3.4.1员工请假须附加有效说明书:加盖医生手戳并写明生病状态的《诊断书》原件或《病志》原件。

3.4.2医疗期满仍不能上班者,公司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3.4.3病假工资计算公式:

①职员病假日扣款=(基本工资+岗位津贴)/21.75天/2。

②工人病假日扣款=基本工资/21.75天/2。出勤天数不足11个工作日的,扣款参照职员级别执行;

3.4.4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病假:

①超过1天(含1天)未满11个工作日的`,扣日工资的50%;

②超过11个工作日(含11个)未满3个月的支付其基本工资的1/2;

③超过3个月(含3个月)未满6个月,其超过部分支付其基本工资的1/3;

④超过6个月(含6个月)的,其超过部分支付基本工资的1/4。

说明:

⑤按照以上方法计算的应发工资总额如低于880元(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1100元的80%),应按880元发放月工资。

3.4.5请病假需为同一疾病,核算病假日期时应按连续考勤周期计算,期间只有连续出勤11个工作日,方可视为前一假期周期结束,否则自动视为连续假期周期(扣除出勤工作日)。

3.4.6医疗期间5日以上病假须由二级以上医院开具《诊断书》原件或《病志》原件。

3.5婚假

3.5.1员工结婚正常为3天,晚婚(女23周岁和男25周岁)为10天,应在休假前将手续办理完毕,须附结婚证复印件,晚婚以结婚证日期为准,婚假日期从结婚请假日起连续计算(包括节假日,无路程假)。

3.5.2正式员工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3.6产假

3.6.1休假需满足领榷独生子女光荣证》的条件,且经过公司审批:

①女员工享受98天产假;

②剖腹产增加15天产假、多胞胎每胎增加15天产假;

③晚育(23周岁零9个月以上)增加产假60天,产假另行办理;

④其他情况按事假处理。

3.6.2女员工流产的,给予15天产假,其他按事假处理。

3.6.3女员工因休产假造成的岗位空缺,如确需补充可按规定提出用人申请,休完产假后上班的女员工由公司另行安排工作。

3.6.4产假工资、奖金的发放。

①缴纳保险者:休假期间应发工资按1100元/月发放,用于抵扣生育保险金;若提前上班,则按正常薪酬发放。另外,流产假扣日工资,返还保险公司保险金。

②未缴纳保险者:未缴纳保险者:休假期间应发工资按1100元/月发放,至正式上班止。另外流产假扣1/2日工资。

3.7护理假

3.7.1男员工护理假:妻子正常产3天,非正常产7天(需提供医院证明、结婚证或出生证明);晚育(按妻子年龄计算,需提供结婚证或出生证明)7天,须附孩子的出生证明,假期从孩子出生当日起连续计算。

3.7.2护理假工资、奖金的发放。

篇2:公司考勤请假制度

公司考勤请假制度

一、考勤、请假制度

为确保公司有秩序的经营管理而制定,阳光塑料除管理层以外所有员工均照此规定执行。

工作时间

每天8个小时,正常时间为上午7点30―11:30下午13:30―17:00。

因工作需要执行晚班的员工,需要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签到

员工每天上下班均需亲自签到(共计每日4次),凡是忘记签到的均需到保卫处做未签到登记,否则,将按照考勤系统统计的结果做旷工处理。

员工应亲自签到,帮助他人签到和接受他人帮助签到者,无论是否迟到或早退, 都将给予双方200元的罚款处理。

请假

任何类别的请假经批准后,均需到保卫处登记,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个小时以内电话通知部门领导和综合管理部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

公出

一个工作日内的公出需在保卫处登记并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方便转接电话和留言。

出差需到综合管理部填写《出差审批表》和《出差报告》经部门经理、主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后, 综合管理部登记备案。

迟到、早退和旷工的处理

上午7:30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午17:00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特别条款:在一个自然月份里,允许迟到、早退累计四次(不晚于7:35和不早于17:00),超过四次做相应的处理。

迟到细则:在一个自然月份里,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四次的处理如下:

A、7:30- 8:00 到,即迟到 0-30分钟/次,罚款50元;

B、8:31- 9:00 到,即迟到31-60分钟/次,罚款100元;

C、9:00以后到公司,按旷工一天计,扣个人日工资的双倍。

注:若9:00-10:00期间致电直接上级请假者,可补假,按事假处理,否则按旷工计算。

早退细则

A、16:30- 16:59离开,即早退 0-30分钟/次,罚款50元;

B、16:00- 16:59 离开,即早退30-60分钟/次,罚款100元;

C、16:00以前离开,按旷工一天计,扣个人日工资的双倍。

旷 工

A、旷工一天,扣个人日工资的双倍;

B、连续三个工作日无故缺勤,或未经批准休假者将被视为旷工。直接主管将亲自联络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满三天后的两天内交出“辞退处分报告”;

C、在30天内未经批准缺勤总计6天(45小时)者被视为旷工,并予以辞退。

当月迟到、早退累计达到8次的',给予警告处分;当月迟到、早退累计达到10次的,,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考勤统计:

各种请假单和未打卡登记表应于每月5日前由综合管理部统计后交至综合管理部经理处。

二、休假制度

年休假

享受年休假待遇的范围:公司正式聘用满一年及以上的员工自第二年度起均可享受年休假待遇。

休假时间(详见附件)。

员工年休假,按员工入公司的时间年度内安排,不跨年度累计。

凡享受年休假待遇的员工,休假期间的节日假时间不可累计计算。但不得于春节连休。

安排员工休假,要在不影响本公司工作,保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经济指标的前提下进行。如因工作需要,无法按原计划安排其年休假者,应服从公司对其休假计划的调整,直至取消年休假安排。

年度休假不能跨年度使用。

婚假

凡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定婚龄(男:满22岁,女:满20岁)者,结婚时可休婚假3天。婚假期间,工资及补贴不发,再婚者不享受婚假待遇。凡属晚婚者(男:满25岁,女:满23岁),结婚时可休婚假13天。公司还将给予一定的补助。

生育假

参照山东省计划生育管理细则,已婚妇女实行晚育(24周岁以上)者,生育第一个子女的,除按国家规定享受三个月产假外,另增加15天假期。凡在上述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另奖励产假35天,合计4个月20天。

凡公司正式聘用的女员工,在规定的产假期间内,基本工资停发。

丧假

员工其直系亲属(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经公司批准,可休带薪丧假3天。特殊情况可延请事假,由总经理批准。

病假

员工休病假,超过3天要出具医院开具的假条。

员工休病假的时限,应以假条上的时间为准,遇节假日不顺延。

从员工转正开始,员工每年可享受2天带薪病假。

员工带薪病假休满之后,如果因病仍不能上班,则应申请进入医疗期,公司将根据病情决定是否批准其进入医疗期,员工只有在患难以治愈的病或非常严重的慢性病时方可进入医疗期,进入医疗期的,其待遇按公司医疗期制度执行。不批准进入医疗期的,员工又确实不能上班,按无薪病假待遇,员工连续休经公司批准的无薪病超过十五天以后,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月发给上年度临沂市平均工资60%的基本生活费、按其基本生活费的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并按规定报销医药费,其他待遇不再享受。待合同期满,不再续定劳动合同。

员工无论休何种病假,必须按时递交有效的医生论断证明,请部门经理和相关负责人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

事假

事假系无薪假,公司根据工作安排决定是否批准员工休无薪假。

事假最长不超过3天。

工伤假

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直接主管应立即到现场调查受伤情况,并立即告至总裁和行政人事部。

公司根据医生的诊断确定是否需要给以工伤假。

员工休工伤假享受全薪。

员工工伤假期间,应按照公司的要求定期到指定医院进行检查。

假期审批

以上各假期均应先申请并作好工作交接安排,经审核批准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申请审批程序同事假审批程序;未经审核批准或批准后未报综合管理部备案,作旷工处理。

其他

凡年底或连续公众假日的前后,工作较忙,则需要控制年休假。

凡在一年内请病假累计超过三十天,或请事假累计超过十五天者,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待遇。

女员工按规定休产假,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待遇。

假 期 天 数

类别项 目假 期

(工作日)工资标准备 注

假年休假

假婚假男:25周岁

女:23周岁

晚婚加假

假丧假

假产假

晚育(24周岁)

领“独生子女证”

男员工配偶生育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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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公司扣款制度违背劳动法如何认定呢?

公司制定了一系很可笑的制度,比如每个月要收集多少份名单,底薪的情况下,少于30份的,每份50元,如果一份没收到的话,扣款金额达到1500, 到手工资仅仅只有500元,业绩不达标又各种扣,扣到最后一个月还要倒贴的情况出现了.这种情况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还有强行加班不算加班费,不加班的倒扣200一次.等等不合理制度,签署的合同是做五休二 每天八小时,指纹打卡方式,还有各种活动超出工作时间的根本不给算加班费等,以及签署的是两个月转正,以超过转正日期,没有任何动作,不辞退 也不转正等这种情况.求专家指导维权!非常感谢!

[公司扣款制度违背劳动法如何认定呢?]

篇4:公司员工请假制度

公司员工请假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请假程序

第二条 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人事部备案。

第三条 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四条 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第五条 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人事部,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 请假标准

第六条 公司请假标准见下表:

第四章 请假规定

第七条 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八条 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并扣减月工资。

第九条 如因私人原因请假,应优先使用个人工休或年假,其不够部分再行办理请假。

第十条 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补修以半天(4小时)以上计算。

第十一条 假期计算

1. 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

2. 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第十二条 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第十三条 员工1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不享受当年年假;凡安排疗养或休养的员工,其天数不足年假时,可以补足;凡脱产、半脱产学习的员工,不享受当年年假。

第十四条 公司中高级职员请假,均须在总经理室备案或审批,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第五章 附 则

篇5:公司员工请假制度

公司员工请假制度 -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公司员工请假制度

第二章 请假程序

第二条 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人事部备案。

第三条 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四条 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第五条 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人事部,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 请假标准

第六条 公司请假标准见下表:

第四章 请假规定

第七条 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八条 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并扣减月工资,

制度

第九条 如因私人原因请假,应优先使用个人工休或年假,其不够部分再行办理请假。

第十条 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补修以半天(4小时)以上计算。

第十一条 假期计算。

1. 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

2. 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第十二条 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第十三条 员工1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不享受当年年假;凡安排疗养或休养的员工,其天数不足年假时,可以补足;凡脱产、半脱产学习的员工,不享受当年年假。

第十四条 公司中高级职员请假,均须在总经理室备案或审批,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常务会议批准颁行。

篇6:公司出台请假休假制度条例

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维护公司的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探亲假。凡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固定员工,与配偶不住在同一县市的,享受探亲配偶的待遇;与父母不在同一县市的,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但员工与父母一方同住一县市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探亲假的假期按下列规定计算:

(一)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不超过30天。

(二)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每次不超过20天。

(三)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予一次探亲假,每次不超过20天。

(四)探亲假期是指员工与父母、配偶因聚期间。路途较远的,可另给路途期间。路途期间按交通部门标示的路程,往返1000km以下的为1天,1000km~km的为两天,以此类推。

第三条婚假。凡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达到晚婚年龄的员工结婚,可享受婚假13天。未达晚婚年龄的,享受婚假3天。

第四条产假。凡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达到晚育年龄的,女方产假105天。凡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未达到晚育年龄的,女方产假90天。

第五条丧假。凡员工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配偶的父母、儿女死亡的,可给予丧假3天。

第六条公休假。凡在本公司工作满三年或其以上的固定工,每年可享受一次公休假。每满1年可享受1天,逐年递增,直至10天。员工享受公休假的当年,不再享受探亲假。

第七条员工休假期满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的,可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第八条休假手续。

探亲假要提前一个月向部门总经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向综合部总务科备案。婚假要提前10天向部门经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向综合部总务科备案。

产假和丧假原则上要事先请假,报总务科备案。

假期结束后,必须到总务科履行销假手续。

违反上迷规定,又无正当理由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九条员工休假待遇如下:

(一)休假期间可享受全薪工资待遇,但不发给奖金。

(二)休假路费由员工自己负责。

(三)违反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超生或者未达晚育年龄的,产假期间发给工资的50%。

(四)员工工伤病休期间,医药费据实报销,发放基本工资的100%。

第十条各种假期单独计算,不得累计。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7:公司出台请假休假制度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护员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员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企业员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制定本管理缺席。

第二条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方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制度。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第四条 年休假天数根据员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员工在同一或者不同公司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第五条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六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二)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七条 公司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公司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员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应当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公司安排员工休年休假,但是员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公司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八条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员工的年休假权利。

第九条 员工与公司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十条 员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第十一条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员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公司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公司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员工,日工资收入的计发办法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公司与员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员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员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员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公司当年已安排员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的或者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年休假天数、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高于法定标准的,公司应当按照有关约定或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中的 “年度”是指公历年度。

以上规定自20__年6月13日起执行。

篇8:公司出台请假休假制度条例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管理,规范员工考勤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和请假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考勤管理,特殊工种由该工种主管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考勤管理,并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

三、考勤管理部门职责

1、行政人事部全面负责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各部门考勤制度的建立。

2、行政人事部负责收集、统计《员工请假单》,并对员工上下班刷卡进行控制和管理。

3、各部门负责人参与控制考勤管理,设立兼职考勤员,负责本部门考勤方面问题与行政人事部相互沟通。

四、考勤办法和要求

1、公司考勤采用智能化、数字化方式对全公司员工日常出勤情况进行管理——即打卡考勤。

2、员工考勤是公司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的基础,是支付工资、员工考核的重要依据。

3、员工应自觉遵守考勤制度,按公司规定时间到岗和离岗,自觉打卡、接受监督、服从管理。

4、行政人事部每月统计员工的出勤情况,并于次月4日以前将人员出勤情况汇总报送公司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进行审核签字,行政人事部于次月6日以前将审核签字后的汇总考勤表报送财务部,以此作为支付员工工资的依据之一。

5、考勤员应严格执行公司考勤制度,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坚持原则、不弄虚作假,做到如实统计,汇总考勤数据。

6、考勤原始记录保存时间为二年。

五、考勤规定

1、工作时间:公司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实行标准工时制,具体工作时间根据季节情况,予

以确定通知全体员工。

2、员工每天上下班均需打卡。

六、考勤内容

员工未在规定上班时间内刷卡或虽然打卡但未按时到工作岗位工作的视为迟到。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15分钟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10元;15分钟以上,两小时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迟到或早退超过两小时按旷工处理。连续迟到三次(1小时以内)或月累计迟到五次(1小时以内)以上者除按迟到处理外,另累计旷工2天。

2、早退

员工在规定工作时间内提前刷卡或离岗视为早退。早退处罚规定比照迟到条款处理。

3、旷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旷工:

①、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不到岗,擅自离岗的;

②、特殊情况下请假事后一个工作日内不补假条的;

③、假期已满,逾期未归的;

④、不服从工作调动,未按调令期限内报到上岗工作的;

⑤、无故不打卡而事后又未提供任何证明的。处罚规定:

旷工不足2小时,扣罚旷工者1天工资;旷工2小时至3小时(不含3小时)扣罚旷工者2天工资;旷工3小时以上者扣罚旷工者3天工资;旷工12小时(含12小时)者给予辞退处理。

七、事假

1、员工因事而不能上班者,应请事假;

2、事假应事前半个工作日内办妥请假手续;若遇到临时突发事件,不能事前请假,须电话或让他人代为请假的,在获批准后,方可休假。假后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事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3、事假以小时和天为单位计算,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2小时以上者按一天计算。

4、员工在事假期间患病的,按事假处理;

5、请假权限:员工事假1天内由所在部门经理审批;员工事假2天,一般管理人员事假1天,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员工事假3天以上(含3天)一般管理人员时间2天以上(含2天),中层管理人员事假1天(含1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6、事假期间停发工资;

7、员工每月累计事假不得超过5天,超过者,视情况按以下条款之一处理;①按旷工处理;②调整其到行政人事部待岗培训(其间工资按待岗员工工资待遇发放)。

8、婚、产、节育、哺乳、工伤、奔丧假不计入事假内。

八、病假

1、员工因病不能上班者,应请病假;

2、病假必须提供医院疾病证明,否则一律按事假处理;

3、员工请病假应提前办妥请假手续;若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办理手续的,必须班前1小时以外电话向所在部门领导请假或让他人代为请假,在获批准后,方可休假。假后第一个工作日内应补办病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4、员工因打架斗殴,酗酒等造成伤病的按旷工处理。

九、工伤假

1、员工因工伤(含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的,必须有医院诊断证明,停工留薪一般不超过12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2、工伤医疗期间工资按照其上一年度其本人平均工资发放,具体按《工伤保险条例》有

十、补休

1、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各部门应严格控制节假日加班人数,如确因工作紧急需要加班的,需履行加班申请手续;

2、员工如有加班可以安排调休,调休期间应与加班时间相等,调休时间应安排在当月,当月不调休者,以后不得在调休;

3、调休应到本部门办理调休手续。

十一、婚假

1、员工达到适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享受婚假3天;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可享受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2、婚假期间工资按其本人休假天数内正常出勤应发工资的100%发放。

十二、产假及节育假

1、根据国家规定,凡符合计划生育的女员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员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30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产后立即做结扎手术的增加7天;

2、符合晚婚晚育者,男方可享受护理假7天,请护理假时,男方凭女方单位出具的护理证明,经批准后,在婴儿满月前一次性休完;

3、产假、节育假期间按其本人假期间正常出勤发放基本工资。

十三、奔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夫、妻、子、女)死亡的给假3天,并根据远近给予相应的路程假;属于本人抚养的同居家属或兄、弟、姐、妹、岳父、岳母、公、婆死亡的经批准可给假期1到3天(不含往返路程时间);

2、丧假期间工资按其本人休假天数内正常出勤应发工资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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