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考勤请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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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学教师考勤请假制度

小学教师考勤请假制度

一、请假制度

1、全体教师要以学校工作为重,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请假。

2、凡因事、因病需要请假的`,到校长室写请假条并由校长签字。无特殊情况不得捎假或电话请假。

3、请事假一次一般不得超过1天。

4、请病假连续超过2天的(含两天),需由医院出具证明,并到中心小学请假。

5、凡如婚假、丧假、产假等有上级规定的,按有关文件执行。

6、教师请假或因公外出的一般自行调好课务,并将调课安排报校长室。

7、工作时间内,凡因私事没有请假外出的,视为旷工,学校视情节另行处理。

8、外出教师必须进行外出、返校登记,并交请假条以备存档。

二、奖惩办法:

1、每月设全勤奖40元。

(1)一个工作日为6节课,请假一节为1个小假,3个小假为0.5天,6个小假为1天。

(2)请假累计0.5天以内扣5元;累计1天以内扣15元;累计2天以内扣除当月全部考勤奖。

(3)旷工1节扣除当月全部考勤奖。

2、期末设学期全勤奖100元。

(1)请假累计1天以内扣20元;累计3天以内扣50元;累计3天以上学期全勤奖全部扣除。

(2)全学期累计旷工1节扣50元,累计旷工半天学期全勤奖全部扣除。

三、本制度适用于正常工作日和校外集体活动以及节假日全员加班。

篇2:请假制度和考勤办法

请假制度和考勤办法

为确保教学秩序正常运转,树立良好的学风、班风和校风,必须加强对主体班学员的`管理,严格学习纪律,特制定主体班学员的请假制度:

一、各班次建立考勤制度,设置考勤表,建立请销假制度。

二、按干部调训要求,学员学习期间,不得再承担原单位工作业务,不参加业务会议。

二、如因特殊事宜请假,应严格遵守请假制度,并办理请假手续。因病请假须持有关医院的病假证明,

三、请假程序:根据请假时间长短分别报经班主任、区委党校、组织部门批准。请假半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半天以上2天以内,要由区委党校领导批准;请假超过2天,由组织部门批准。

四、请假时限:培训时间1个月,累计请假不得超过2天;培训时间2个月,累计请假不得超过4天;培训时间3个月,累计请假不得超过5天。迟到和早退累计5次按旷课1天计算。凡请假超过时限者,须参加下一轮培训。

五、各班均实行考勤公示。每天由班主任直接考勤,上课、讨论、大会交流、集体活动都要进行考勤登记,考勤结果当天在教室上墙公布,同时在综合楼大厅进行公示。培训结束时将学员出勤情况会同结业成绩以书面形式发送到相关组织部们和学员工作单位,并将出勤情况载入个人学习档案。

篇3:学生考勤请假制度

学生考勤请假制度

一、考勤范围

学生上课、实验、学习、劳动、军训、集会、早操、自习等都必须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二、请假手续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准请假,如确需请假者,由本人填写“请假单”并附有证明材料按审批权逐级审批。

1、病假须有院医务室或乡以上医院的证明病历诊断等。

2、学生一般不准请事假,如特殊情况(直系亲属病重、病故,家里受灾)需有家里来人或家长电函。

3、因公请假,需持班主任及学院有关处室证明。

三、审批权限

1、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

2、二至七天内班主任签署意见,院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批准。

3、七天以上由院系审批后,报学工处备案。

4、学生请假,未经批准,一律无效。

四、考勤办法

1、学生考勤由各班班长(或由班主任指定的学生干部)负责。班长应逐日填写学生考勤表,每周星期日晚自习在班公布,同时将“学生考勤表”交教学系,

2、早操由学生会纪检部负责考勤,上课、自习由系值日教师考勤。学工处负责抽查。每周一公布上周学生考勤。

3、凡考勤范围内不请假、请假未批或超假而未参加考勤者,均以旷课论处。

4、上课(或自习)以电铃声为准。上课铃声响后进教室者为迟到;下课铃声未响离开教室者为早退。

5、严禁超假,学生必须按准假日期按时返校。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返校的(包括开学不能按期返校的),必须事先电函请假,返校时,事假需持乡或街道办事处以上单位证明,病假需持乡镇以上医院证明,按请假权限的'规定,办理手续。否则,超假天数以旷课论处。

五、旷课处理

1、旷课一天按8学时计算,实习实训、军训无故不参加者按每天5学时计算旷课,迟到早退累计3次按1学时计算旷课。

2、一学期累计旷课达20学时(2.5天)者,给予警告处分;达40学时(5天)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达60学时(7.5天),给予记过处分;达80学时(10天)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连续旷课达两周以上者,按放弃学籍,自动退学处理。

3、无故累计缺课达该课程教学学时数的四分之一者,取消该课程的考试资格。

篇4:公司考勤请假制度

公司考勤请假制度

一、考勤、请假制度

为确保公司有秩序的经营管理而制定,阳光塑料除管理层以外所有员工均照此规定执行。

工作时间

每天8个小时,正常时间为上午7点30―11:30下午13:30―17:00。

因工作需要执行晚班的员工,需要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签到

员工每天上下班均需亲自签到(共计每日4次),凡是忘记签到的均需到保卫处做未签到登记,否则,将按照考勤系统统计的结果做旷工处理。

员工应亲自签到,帮助他人签到和接受他人帮助签到者,无论是否迟到或早退, 都将给予双方200元的罚款处理。

请假

任何类别的请假经批准后,均需到保卫处登记,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个小时以内电话通知部门领导和综合管理部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

公出

一个工作日内的公出需在保卫处登记并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方便转接电话和留言。

出差需到综合管理部填写《出差审批表》和《出差报告》经部门经理、主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后, 综合管理部登记备案。

迟到、早退和旷工的处理

上午7:30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午17:00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特别条款:在一个自然月份里,允许迟到、早退累计四次(不晚于7:35和不早于17:00),超过四次做相应的处理。

迟到细则:在一个自然月份里,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四次的处理如下:

A、7:30- 8:00 到,即迟到 0-30分钟/次,罚款50元;

B、8:31- 9:00 到,即迟到31-60分钟/次,罚款100元;

C、9:00以后到公司,按旷工一天计,扣个人日工资的双倍。

注:若9:00-10:00期间致电直接上级请假者,可补假,按事假处理,否则按旷工计算。

早退细则

A、16:30- 16:59离开,即早退 0-30分钟/次,罚款50元;

B、16:00- 16:59 离开,即早退30-60分钟/次,罚款100元;

C、16:00以前离开,按旷工一天计,扣个人日工资的双倍。

旷 工

A、旷工一天,扣个人日工资的双倍;

B、连续三个工作日无故缺勤,或未经批准休假者将被视为旷工。直接主管将亲自联络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满三天后的两天内交出“辞退处分报告”;

C、在30天内未经批准缺勤总计6天(45小时)者被视为旷工,并予以辞退。

当月迟到、早退累计达到8次的',给予警告处分;当月迟到、早退累计达到10次的,,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考勤统计:

各种请假单和未打卡登记表应于每月5日前由综合管理部统计后交至综合管理部经理处。

二、休假制度

年休假

享受年休假待遇的范围:公司正式聘用满一年及以上的员工自第二年度起均可享受年休假待遇。

休假时间(详见附件)。

员工年休假,按员工入公司的时间年度内安排,不跨年度累计。

凡享受年休假待遇的员工,休假期间的节日假时间不可累计计算。但不得于春节连休。

安排员工休假,要在不影响本公司工作,保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经济指标的前提下进行。如因工作需要,无法按原计划安排其年休假者,应服从公司对其休假计划的调整,直至取消年休假安排。

年度休假不能跨年度使用。

婚假

凡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定婚龄(男:满22岁,女:满20岁)者,结婚时可休婚假3天。婚假期间,工资及补贴不发,再婚者不享受婚假待遇。凡属晚婚者(男:满25岁,女:满23岁),结婚时可休婚假13天。公司还将给予一定的补助。

生育假

参照山东省计划生育管理细则,已婚妇女实行晚育(24周岁以上)者,生育第一个子女的,除按国家规定享受三个月产假外,另增加15天假期。凡在上述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另奖励产假35天,合计4个月20天。

凡公司正式聘用的女员工,在规定的产假期间内,基本工资停发。

丧假

员工其直系亲属(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经公司批准,可休带薪丧假3天。特殊情况可延请事假,由总经理批准。

病假

员工休病假,超过3天要出具医院开具的假条。

员工休病假的时限,应以假条上的时间为准,遇节假日不顺延。

从员工转正开始,员工每年可享受2天带薪病假。

员工带薪病假休满之后,如果因病仍不能上班,则应申请进入医疗期,公司将根据病情决定是否批准其进入医疗期,员工只有在患难以治愈的病或非常严重的慢性病时方可进入医疗期,进入医疗期的,其待遇按公司医疗期制度执行。不批准进入医疗期的,员工又确实不能上班,按无薪病假待遇,员工连续休经公司批准的无薪病超过十五天以后,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月发给上年度临沂市平均工资60%的基本生活费、按其基本生活费的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并按规定报销医药费,其他待遇不再享受。待合同期满,不再续定劳动合同。

员工无论休何种病假,必须按时递交有效的医生论断证明,请部门经理和相关负责人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

事假

事假系无薪假,公司根据工作安排决定是否批准员工休无薪假。

事假最长不超过3天。

工伤假

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直接主管应立即到现场调查受伤情况,并立即告至总裁和行政人事部。

公司根据医生的诊断确定是否需要给以工伤假。

员工休工伤假享受全薪。

员工工伤假期间,应按照公司的要求定期到指定医院进行检查。

假期审批

以上各假期均应先申请并作好工作交接安排,经审核批准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申请审批程序同事假审批程序;未经审核批准或批准后未报综合管理部备案,作旷工处理。

其他

凡年底或连续公众假日的前后,工作较忙,则需要控制年休假。

凡在一年内请病假累计超过三十天,或请事假累计超过十五天者,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待遇。

女员工按规定休产假,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待遇。

假 期 天 数

类别项 目假 期

(工作日)工资标准备 注

假年休假

假婚假男:25周岁

女:23周岁

晚婚加假

假丧假

假产假

晚育(24周岁)

领“独生子女证”

男员工配偶生育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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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高级中学考勤请假制度

高级中学考勤请假制度

为了加强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请假办法,

一、考勤工作

1.考勤范围:学校所有在职在岗教职工。

2.考勤时间:上课教师: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早晚辅导纳入考勤时间。教辅后勤: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考勤时间内不定时查岗。

3.考勤主体:谁分管谁考勤,一级考一级。年级由分管副校长和年级考勤,教辅后勤由朱毅勤副校长和教务处负责考勤,后勤考勤采取签到制。学校组织不定期抽查。

4.考勤汇总:每月汇总到教务处并公布。不定期抽查结果及时校讯通通报,考勤结果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交财务室。

5.考勤结果:考勤结果与岗位津贴、绩效工资和评优评先挂钩。学校将根据《惠东县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指导意见》扣除绩效工资,不定期抽查被通报的教职工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二、关于迟到、早退、旷工的界定

(一)关于迟到与早退

比规定的上班时间晚到岗位即视为迟到,比规定的下班时间早离开岗位即视为早退,

不能按时参加学校、部门、年级、学科组、备课组组织的各类会议、教学活动或提前离场。

(二)关于旷工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旷工:

1.不经请假不上班者;

2.擅离职守半天以上(含半天)和请假未准不上班者;

3.无正当理由超假不归者;

4.经组织分配工作后,无故拖延不按规定时间到岗者;

5.以欺骗手段请假者;

6.无故缺课两节,视为旷工一天;

7.迟到、早退1小时,擅离工作岗位时间超过2小时的,视为旷工半天;

8.参加学校、部门、年级组、学科组、备课组组织的'各类会议或教学活动,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视为旷会,作旷工半天计算。

三、各类请假规定

(一)病假

教职工因病需要离岗治疗的,可请病假。

1.教职工请病假,一律应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病假证明,当日未能提供证明的,须在三日内提供证明,

篇6:机关干部职工考勤请假制度

机关干部职工考勤请假制度

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组织纪律观念,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考勤管理,对局机关作息时间、请假销假、带薪休假、考勤奖惩措施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特重新修订全局干部职工考勤请假制度。

一、考勤的范围

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二、考勤的内容及方法

考勤内容包括上下班考勤、会议和重大活动考勤。

1、上下班考勤

考勤签到时间为上班8:30以前,下班5:00以后(时间如有变动按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未在规定时间签到视为迟到或早退,未签到又未事前履行请假或报告手续的视为旷工。具体工作由局人事科、监察室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

2、会议和重大活动考勤

实行签到制度,如有请假者,由科室负责人将请假者名单及请假事由交考勤人员,由考勤人员汇总定期向局领导汇报。

3、因公外出和请假的考勤

工作时间科室、单位人员不得随意关门,外出时,要在办公室门上公务活动告知牌上明确去向。

因公外出和请假,按管理权限逐级报批。

科室人员请假:1天内的(含1天),普通工作人员经本科室负责人批准;科室负责人经分管局长批准。5天内的(含5天),普通工作人员依次报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长批准;科室负责人依次报分管局长、局长批准。5天以上的普通工作人员依次报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长 、局长批准;科室负责人依次报分管局长、局长批准。

副局长、纪检组长及县级非领导职务人员请假:1天及以上的报局长批准。

凡请假人员均须履行请假手续,按照审批权限批准后报人事科,作为考勤依据。

4、请假的考勤

产假、护理假、婚假、探亲假和年休假,由休假人填写《休假审批表》,在人事科审核休假期限后,休假人按管理权限签字报批。休病假需出示公费医疗医院的诊断书休假。休假、事假需要事前办理手续,事后补办的无效。丧假,允许休假人口头请假(事后补填事假审批表)。

因公出差、检查、执法等不能签到、签退的,要填写《牡丹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干部职工外出签报表》,工作人员5日内的由主管局长审批,5日以上的由局长审批。审批表报人事科备案。因执法、检查等工作原因,临时外出来不及办理手续的,必须提前打招呼,告知人事科和分管局长,由人事科登记备案。外出归来2日内,补办《牡丹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干部职工外出签报表》,报人事科备案。

三、各种假期时间

(一)产假:职工晚育的女职工产假可以延长至一百八十日,男职工享受护理假五至十日,特殊情况可以参照医疗单位意见适当延长。职工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按以下规定休假:(1)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休假二日;(2)结扎输精管、输卵管的,休假二十日;(3)终止妊娠的,根据不同情况休假十五至四十日。

(二)婚丧假: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假期一至三天。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职工晚婚的(男25岁,女23岁),增加婚假十五日。

(三)探亲假:根据xx《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篇7:小学教职工请假、考勤、办公制度

征求意见稿

为强化教育内部管理,进一步增强教职工的规范意识,保证我校教育教学工作高效、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洋湖乡赵楼小学教职工请假、考勤、办公制度,请老师们遵照执行。

一、请假制度

1.实行教职工请销假制度。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到岗上班者,应至少提前半天办理请假手续,经主管领导审批备案,并安排好交接工作后方可有效。无相应手续视为旷工。因急病、急事等突发情况确实不能事先请假者,应及时电话请假,回校后再办理补销假手续,假满返校及时向校长、主管领导销假。

2.有关规定:

(1)事假:一个月内请假按每节课0.5分的标准扣减相应的考核分数。一个月内不扣款,一个月以上按《洋湖中心学校教职工管理办法》执行。

(2)病假:一个月内的病假按每节课0.25分的标准扣减相应的'考核分数(扣除节假日)。一个月内不扣款,一个月以上按《洋湖中心学校教职工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条款执行扣款(由学校报中心学校执行)。累计一个月以上病假,扣减综合考核得分不少于10%,病假超二个月者,扣减综合考核得分不少于20%,病假超三个月者,该同志本学期综合考核等次按教体局规定执行。

(3)婚丧假:教职工本人及其子女结婚假期一周(含节假日),其他直系亲属结婚假期三天;直系亲属丧假三天,旁系亲属一天。

(4)产假: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者产假三个月;符合晚婚晚育条件(25周岁以上)者,产假六个月(自请假之日计算,含节假日)。至孩子满一周岁,上下午允许各半小时的喂奶时间(由学校根据实际安排)。

说明:以上规定中的假期内婚丧假、产假不交纳误工费。婚丧假不扣减考核分数。

(5)参加函授学习或自学考试者,凭原始信函、准考证按时办理请假手续,规定面授学习期内、国家自学考试期内不交纳误工费,不扣减考核分数。

(6)中心学校及学校统一安排的会议、升旗仪式、教科研活动、监考、阅卷、分数统计、值勤等集体活动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请假,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者,按同等情况的两倍交纳误工费和扣减考核分数。

(7)子女高考前一周可不坐班,但必须参加学校的集体活动,不能误课;高考期间,允许家长陪考,不扣分、不扣款。

(8)如有公差须向有关领导说明或履行书面手续,填写请假条和调课通知单,发现教师空堂或贻误其他工作,按旷工处理。

二、考勤制度

1.教职工要按照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做到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不随便离开工作岗位。

2.学校采用定时签到签退、不定时抽查的办法实现对教职工的考勤管理。签到签退一般每天不少于四次。每周统计公示,每月汇总存档,学期结束记入对教职工的综合考核。

延时10分钟以内到校、到会(活动)或提前离校离会(活动)按迟到、早退处理,超10分钟按旷工处理。不办理请假手续,无故脱岗离校离会(活动)者,视为旷工。

3.。教职工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减考核分1分;旷课一节扣减考核分20分;无课教师、非教学人员旷工一小时扣减考核分10分;教职工旷工一天扣减考核分30分。旷工一天以上者报中心学校备案。

代他人签到、签退,对本人及代签者发现一次并通报全校,各扣除师德考核分数20分。两次以上者学校警告处分,师德考核项一票否决并扣除相应的考核分数。

篇8:临时工考勤请假管理制度

为提高单位工作效率,树立机关良好的工作作风,保障机关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残联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主要对编外合同制工人上、下班、休假等情况进行考勤。其中上下班考勤包括迟到、早退、旷工等;休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法定节假日等。

一、外出规定

1、因公外出办事时,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报告,负责人不在时,须向分管领导请示。

2、因私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因特殊情况需请假时,须向分管领导请假,并填写请假条,每请假一天扣工资50元。

3、为了照顾我国旧有习惯,因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婚丧,需要请假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不包括在上述第2项事假之内);超过三个工作日以上的,其超过天数,按日扣发工资。

二、请假规定

1、编外合同制工人出差前,须向分管领导汇报。

2、编外合同制工人请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产假、丧假等,须填写《请假审批表》,经批准后,假期方为有效,否则视为旷工。

3、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科室负责人请假,回单位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迟到或旷工处理。

4、编外合同制工人因节假日参加工作,经绩效考核办公室确认,可以抵事假或安排调休。

三、违反考勤管理纪律的处理

1、编外合同制工人违反考勤管理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于轻微违反规章制度,给予扣发工资50元。

(1)当月迟到早退达三次。

(2)当月擅自离岗达三次。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于一般违反规章制度,给予扣发工资100元,并调离工作岗位。

(1)当月迟到早退达五次。

(2)当月擅自离岗达五次。

(3)旷工一天。

3、有以下行为之一者,按旷工处理。旷工3天以上立即辞退。

(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缺勤者。

(2)超过批准的假期又没有及时续假,未提供有关证明的缺勤。

(3)以虚假理由请假而休假者。

(4)部门或职位调整,不服从分配,逾期不到岗的。

(5)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被市纪委、效能办查处,影响单位年终考核成绩的,给予辞退处理。上述条款中的迟到、旷工行为,经事后查证,确认员工有见义勇为、替单位挽回损失的有利行为者,其记录的迟到予以撤销,其旷工记录可更改为公假。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单位绩效考核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9:临时工考勤请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为加强公司的统一用工管理,满足公司季节性原因产生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不均衡的用人需要,为了有效提升公司人力资源成本和工作绩效以及临时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办法。

2、临时工是指使用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临时性用工。临时工是公司用工的一种形式,是公司员工队伍的`组成部分,纳入公司的人事管理和整体人力资源考评。

第二章招用范围和条件

1、公司招用临时工从事短期、临时、季节性、计件制等可考量性工作,或繁重性体力劳动工作;

2、临时工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即年满18岁,且身体健康,能胜任所从事的工作;

3、招聘临时工应贯彻“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内部推荐、平等对待、择优录用”的招聘原则,认真执行“先本地后外地”的用工原则,确有困难时,经当地劳动部门核准从外地招用。(特殊岗位须提供有效担保)

4、各部门使用临时工必须根据本部门的实际需要(临时工用工申请表见附件),严格控制使用范围和人数。

第三章招用程序

1、按照人力资源计划、工作需要,用人单位填写招聘申请单并报部门总监审核;

2、人事部汇总各部门用工需求,提前一周安排临时用工计划,上报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准备资金;

3、与正式员工一起或单独招聘,公司招聘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办法;

4、临时工到岗之时保证其阅读《临时工入职须知》,并签字确认,一式两份,由临时工与人事部各保存一份;

5、约定用工期满,公司与临时工办理续聘或终止手续。

第四章临时工待遇

1、临时工薪资按日结算,在用工结束时进行现金清算;

2、临时工工资包括奖金、有关补贴,不能攀比正式员工工资待遇。

第五章临时工管理

1、临时工与正式员工一样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参加考勤,临时工工作时间为8:00―12:3014:00―19:00,公司提供免费午餐。

2、临时工转为正式员工应通过正常招聘程序,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录用优先权。

3、各部门使用临时工的一切费用,均列入部门费用总额内开支,进行费用效益考核。

4、如临时工用人部门在《临时工工作绩效评价表》上评价为“一般”及以下,人事部有权辞退,并不做任何补偿。

第六章临时工用工流程

1、至行政人事部,并填写临时工入职信息表,签订临时工须知,须知内容包括用工期限、考勤、考核、薪资结算等一系列内容。

2、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发放服装及办公用品,并列清单,临时工签字;

3、由用人部门具体安排临时工工作,并作监督,确保其工作效率;

4、临时工到岗同意更换规定服装,私人物品存放在更衣柜,自行保证安全。

5、临时工用工结束时,由其直接上级填写《临时工工作绩效评价表》,并交至行政人事部。

篇10:学生请假考勤管理制度

1、各班每天上午、下午第一节课前对学生进行一次点名,并认真填写点名簿。

2、学生因故缺席,必须向班主任递交请假条,说明事由并在请假条上注明返校时间,家长要在请假条上签名。返校后应销假。

3、学生患流行并传染病期间,必须回家休息、治疗,凭疾控部门的证明方可返校上课。班主任应及时将信息报告保健室。

4、如有未请假不到校的学生,班主任应立即与家长联系,弄清原因。一时与家长联系不上的,应向学校报告。

5、学生请假一周以上的,班主任应向教导处报告。

6、学生中途离校的,应凭班主任的签条出校门,签条由传达室收存。

7、各班应切实加强学生的组织纪律性教育,要求学生严格遵守请假、销假制度。

篇11:学生请假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工作的管理,规范学生的请销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规则

1、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公假,因参加学校安排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领导批准证实后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因并因事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原则上需学生家长到校或打电话与班主任联系,以说明原由。并且,学生到家后需打电话确定到家。

4、考试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学校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准予参加缓考。

二、请假程序

1 、请假条由班主任负责管理。请假的同学应到班主任处领取请假条,并按要求由班主任如实填写。

2 、学生请假,应事先本人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请病假需有班主任或医院有效证明。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请假条填好后,班主任签署意见。

三、准假权限

1、一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2、二至五天以内的请假,由教导主任审批;

3、一周以上的请假,由校长审批;

4、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四、补假手续

1、学生因急事而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五、销假

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

六、其它

1、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2、学生请假2天以上的,在教务处领导没有同意,班主任已经同意的情况下,学生不准离校,必须按正常时间上课。如果不来上课,则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3、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

4、所有学生、班干部、班主任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七、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篇12:公司员工请假考勤管理制度精选

1目的

为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项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项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与公司建立劳务关系、劳务派遣、实习生、兼职的各类人员根据双方签署劳务或实习协议另行规定。

3考勤规定

1、公司的考勤和休假的统一管理部门为人力资源部。

2、公司工作日为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时长8个小时,工作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对于研发部门实行弹性工作制,其上班时间08:30—09:00,下班时间:17:30—18:00)。

3、实行弹性工作制以人力资源部审批为准;

4、公司以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为一个考勤周期。

5、公司在办公地点安装了考勤打卡装置,所有正式员工(公司领导除外)一律要求通过考勤机执行考勤。

6、驻外人员接受当地考勤安排;

7、销售人员在公司办公同样接受考勤,外出需要通过《员工外出登记表》进行登记。

8、员工上班后忘记带考勤卡,须到人资部填写《忘记带卡登记表》,上班下班均需登记,同时必须由公司前台作为证明人签字。

9、员工次月5日之前应及时处理上月所有考勤异常信息,经直接主管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统计备案。

10、正常考勤人员在规定上班时间后30分钟内到岗为迟到(弹性工作制9:00点以后到公司算迟到),在规定下班时间前离岗为早退。迟到与早退均按“次”为计算单位。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者应提前取得上级主管批准并于一个工作日内补办书面的事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11、迟到早退的处理:

(1)员工每月有3次(含)以内善意迟到或早退机会,超过3次后每次扣除当月绩效;

(2)2当月累计迟到或早退累计超过6次(含3次善意迟到或早退),或当年累计迟到或早退超过37次(含),公司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处理。

4休假规定

1、请假规定

员工请事假通过书面的《请假申请单》按照请假单规定流程审批,审批通过后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2、带薪年假规定

(1)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的,当年带薪年假总天数为5天;已满10年不满的,当年带薪年假总天数为10天;已满20年的当年带薪年假总天数为15天;

(2)员工带薪年假以小时为计算单位,不满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每天8小时折算天数);

(3)员工事假可以带薪年假抵消;

(4)当年入职并且试用期后方可享受年假,当年可享受年假按照入职天数比例折算,11月份之后入职的则不可享受当年年假;

(5)年假可以分次或集中休;

(6)已有资格享受带薪年假的员工离职时带薪年假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如果员工实际休假天数已超过计算天数,超过的天数按事假日工资标准从结算工资中扣除;

(7)员工因个人没有申请休带薪年假的当年年假视为自愿放弃;

(8)员工申请带薪年假需填写《请假单》,一次休年假在3天(含)以上的,员工须提前5个工作日提出申请。无论年假是否被批准请假单均应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9)当年没有休完的年假,次年春节之前集中休年假仍然有效,逾期视同自愿放弃休假权。

3、病假规定

(1)病假以半天为单位请假,2天以内(含)部门经理审批;

(2)病假超过3天的员工须在修完病假后提交医院证明(诊断证明),无医院证明的病假按事假处理;

(3)请病假达5天(含)的,应出具挂号单据、病历及三级甲等医院诊断证明(包含建议休假时间),必要时须在人力资源部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开具休假证明;

(4)当年累计休病假30天以内(含)病假工资为正常工资50%发放;当年累计病假30天以上者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5)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按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

4、婚假规定

(1)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期间办理结婚手续者可享受婚假,申请婚假时须向人力资源部提供结婚证等证明;

(2)根据《婚姻法》以及《x条例》的规定:员工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但不能享受晚婚假;

(4)婚假须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一次休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期连续计算。

5、产假规定

(1)公司严格根据《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规定》第7条规定休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员工怀孕后2个月内应告知上级主管并应持怀孕和预产期证明原件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3)公司男员工配偶生产的,给予男员工连续7天的陪产假,陪产假需在配偶生产前后10天内一次性休完否则过期作废;

(4)女员工有不满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个工作日享有1小时的喂奶时间,该时间必须按时使用不能合并使用。多胞胎哺乳时间每多一胞胎每天增加30分钟。

(5)在规定的产假期间女员工的工资由生育保险和公司共同承担(按照国家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生育津贴属于员工生育期间国家发放的待遇,生育休假期间<包括休晚育假期在内>公司照常发工资的属于提前向女员工预支生育津贴,员工申请生育津贴和晚育津贴后公司代为扣除),没有生育保险的按实际工资发放;

(6)享受晚育假期的晚育津贴处理:晚育由女员工享受的,男配偶不得享受晚育假,享受晚育的女员工如果公司照常发放工资,晚育津贴必须从我公司申请(如果女员工没有申请晚育津贴公司将在女员工上班后第1个月开始扣除晚育假期给发的工资);

(7)违反x政策超生的享受产假但是没有生育津贴和晚育津贴待遇。

6、丧假规定

(1)员工及其配偶的直系亲属去世可请丧假。

(2)员工父母、配偶、配偶父母、子女、去世可请丧假5天,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可请丧假3天。

(3)丧假以天为计算单位须一次休完,否则作废,丧假请假过程中休息日及节假日均计算在内。

7、工伤规定

(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工负伤应在24小时内书面报人力资源部。

(2)工伤假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有效的证明;

(3)工伤假其它事宜按国家《企业职工工伤医疗期规定》规定办理。

8、事假规定

(1)员工请事假以半天为计算单位,不满半天的按半天计算。事假可以带薪年假抵消;

(2)员工没有剩余可休年假抵消的,这种事假则不发工资;

9、旷工规定

(1)旷工定义:员工没有来公司上班、利用公出时间办私事的、出差未按规定办理出差手续、工作期间擅自离岗的、未办理完毕请假续假手续(以取得请假批准回执为准)缺勤的、未正式提出书面离职申请玩失踪的、申请休假的理由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无法提供休假证明)而已休假的。

(2)旷工期间扣发双倍工资;

(3)连续旷工超过2天(含2天),或在连续12个月内累计旷工5天,公司可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5管理责任

1、人力资源部负责在每月结束后及时统计员工考勤信息,形成《月度考勤统计表》报给薪酬主管核算当月薪酬。

2、员工的考勤管理直接责任人为其上级主管经理。

3、上级主管经理要按时处理员工考勤异常信息并对审批结果负责,凡是与员工共同作弊者一律按照严重违纪给予开除处理。

6违纪处理

1、代人考勤、考勤信息变相处理、伪造编造和篡改考勤记录等行为,视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公司按照《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严肃处理;

2、员工考勤异常信息没有及时处理:年度只警告一次之后开始计次,第一次发现扣除月度绩效工资10%,第二次20%,第三次30%,第四次40%,依次按照10%速度累加直到绩效工资部分彻底扣除;

3、部门经理没有及时处理员工考勤异常信息:年度先警告一次限期处理之后开始计次,按照次数计算,第一次没处理扣除月度绩效工资10%,第二次20%,第三次30%,第四次40%,依次按照10%速度累加直到绩效工资部分彻底扣除。

(提示:上述逐级加重的措施可防止不重视考勤的现象)

篇13:小学教师考勤奖惩制度

小学教师考勤奖惩制度

下面是我们大学网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为严肃学校工作纪律,维护学校和广大学生的根本利益,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有序,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创建和谐三小,特制定本制度:

一、签到

1、教师上班签到时间为上午早自习前20分钟,下午上课前20分钟,下班签到时间为放学铃声响后,(时间以学校打铃器为准)

2、签到必须由本人签名,任何人不得代签。

3、教职工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校或需要提前离校者,应事先向值班领导打招呼,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前提下,不视为迟到或早退。

4、教职工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出者,须向值班领导打招呼,班子成员、打字员、会计有事外出,须直接向校长打招呼,但不能影响正常上课。上班时间内,如发现不在岗又未打招呼者,每次计作旷工半天。

二、奖励

1、学校设立考勤奖每月100元(包括每月的.误餐费),全校教师,如全月无一次迟到、早退、病事假、旷工,可全额获得此项奖金。

2、全学期无一次迟到、早退、病事假、旷工者,学校另加奖50元,并在各类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

3、教导处因故安排教职工代课,每上一节,奖励3元。

三、处罚

1、教职工迟到或早退者,每月第三次起,每次扣款5元。误课者,一并处罚,每误一节课罚20元。

2、教职工因病或因事不能到校者,须履行正常的书面请假手续(病假须县级医院证明),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者,须先口头请假,回校后及时履行补假手续,否则计作旷工,

3、病假每天扣10元,事假每天扣20元。旷课一节扣20元,旷工一天罚100元,代签者每人各罚20元,值班领导询私舞弊者,罚100元。(本月不足的,下月继续执行,直到扣足为止)

4、每学期病假累计达二周以上或事假累计达一周以上取消本学期评先评优资格,旷工一天以上者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5、教职工须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一般不得私自调课(公开课、听课或处理公务需调课者除外)。否则每人各罚20元。

6、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父母、子女、配偶生病住院(须县级医院证明),确需本人护理者,给予3天护理假,(福利假)3天以上的按事假处理。

四、批准权限

时间在一天以内的向分管教学校长或当日值班领导请假。超过一天的向校长请假。在征得同意后,本人告知教导主任。

五、要求

1、全校教职工要加强责任意识,倡导奉献精神,自觉遵守本制度。

2、值班领导要按纪律认真操作,严禁弄虚作假,要认真做好考勤记录。

3、全体教职工要互相监督,敢于揭露在考勤上出现的问题,确保公平公正。

4、本制度由——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六、本制度与《谢区教育局关于教职工请假制度的暂行规定》一并实行,如有抵触,以教育局有关规定为准。

●本制度自5月1日起执行。

——

204月

篇14:小学教师考勤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本制度。

一、考勤内容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度。

2、教学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者视为旷课。

二、考核办法

1、学校实行领导值日制度。值日领导必须坚持早、午按时到校,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内容对教师的上班情况检查登记,每日将签到表审阅签字后交校长,按周汇总填表于下周工作例会和宣传栏上公布。

2、考勤实行周公布、月小结、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三、考勤规定

(一)作息时间要求:

1、上午:值日领导、值周教师、全体教师必须于7:50前准时到校;签退时间需在11:30后。下午:值日领导、值周教师、全体教师于1:30前需准时到校;签退时间需在4:10后。

2、教师工作例会为周二下午第三节课上课开始,临时会议另行通知。

(二)请假

1、请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教师公假和事假病假需提前向校长,请假期间的工作由教导安排。 ◆请假期间所耽误的课时在假后务必补上。

2、教师病假一天以上者必须持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请假时限由学校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请假手续。)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续,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等,学校不予认可。

4、课堂教学、培优扶困、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因事、因病请假者,按课时计算,累计6节视为请假1天(例会请假按半天计算)。

6、凡经学校同意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等业务进修,离岗时须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所担负的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7、婚、丧、产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须履行请假手续,超假者以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8、教师因公出差(如:出外听课、考试、参加业务竞赛等与教学有关的业务),不计缺勤。

四、教师值班。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确保学校安全,现制订本校值班制度如下:

1、各类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岗,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必须事先请假,以便安排好替班人员。

2、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对于值班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当时无法处理的,要落实好应急措施,第二天通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六、本制度从20xx年2月28号起执行。

如有其它特殊情况,经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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