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重点建设项目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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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感谢网友“小明同学”参与投稿,这次小编在这里给大家整理了县重点建设项目工作总结(共15篇),供大家阅读参考。

篇1:县重点建设项目工作总结

20**年,县重点建设项目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以及项目主管部门、业主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惠东”这一核心任务,根据年初确定的重点项目目标任务,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目标责任,强化工作协调,采取有效措施,以重点项目的持续投入实现全县经济稳定健康发展,全县重点项目保持平稳较快推进态势,成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较快增长的重要支撑力量。据初步统计,20**年全县生产总值增长19.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3.3%,超额完成了市里下达的目标任务。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我县重点建设项目总体进展情况

20**年全县安排重点建设项目38宗,总投资1179.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8亿元,1—12月完成投资79.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投资的117%,超额完成了年度任务。从全年重点项目建设的总体情况分析,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重点行业项目实现新成效。其中,14宗现代旅游业及工业项目年度计划投资38.2亿元,全年完成投资59.3亿元,完成年度计划投资155.2%。3宗环保生态工程项目年度计划投资1.3亿元,全年完成投资1.4亿元,完成年度计划投资107.7%。7宗现代能源保障工程项目年度计划投资9.3亿元,全年完成投资8.1亿元,完成年度计划投资87.1%。

(二)续建项目和新开工项目实现新突破。17宗续建项目总投资481.5亿元,年度投资计划40.9亿元,完成投资52.6亿元,完成计划128.6%。其中,亚婆角凤凰城项目、XX市华源轩家具工业园、东莞凤岗惠东转移工业园项目、尚湾新城、祯州输变电工程、巽寮滨海旅游度假区项目、中国惠东女鞋生产基地、中航谟岭工业项目都超额完成年度计划。15宗新开工项目总投资691.8亿元,年度投资计划23.5亿元,完成投资25.1亿元,完成计划107%,均超额完成了年度任务。其中,富茂·威尼斯湾项目、大岭污水处理厂、万科·双月湾项目、原生态海洋文化产业项目、平海电厂一期配套工程、环大亚湾公路惠东段新建工程都超额完成年度计划。

(三)列入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实现新进展。20**年我县被列入省、市重点项目共14宗,总投资103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5.6亿元,累计完成投资57.2亿元,完成年度计划投资的160.7%。其中:被列入省重点项目4宗,总投资33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4亿元,累计完成投资18.3亿元,完成年度计划投资的130.7%;被列入市重点项目10宗(不包括列入省的4宗),总投资69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1.6亿元,累计完成投资38.9亿元,完成年度计划投资的180.1%。

二、几点工作体会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重点建设项目工作面对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实际情况以及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全县上下统一思想,开拓创新,不断提高项目的服务和管理水平,确保重点建设项目顺利推进,我们有如下几点体会:一是高度重视,强力推进。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始终把重点项目建设作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牢抓不放。主要领导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适时召开重点项目推进会、现场办公会、专题汇报会等各种形式灵活的会议,形成鲜明工作导向,保持对项目建设的高压态势。各部门、各乡镇均坚持把重点项目建设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动力,作为本部门、本乡镇的头号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氛围浓厚。二是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在建立和完善项目建设领导责任制、进展情况月报制、存在问题协调解决联席会议制和倒逼机制等工作机制的基础上,着力研究并实行解决重点项目问题的`更直接更有效的工作机制,着力解决重点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涉及的问题,着力研究与解决重点项目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碰头会议定事项,坚持跟踪问效,狠抓落实,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重点项目落地难、建设难的问题。三是强化服务,创优环境。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县重点建设项目的业务指导,建立县重点建设项目业务办理“绿色通道”,在审批、报建等环节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各乡镇加强对辖属重点项目的跟踪管理和服务协调,切实把解决实际问题的工作摆上议事日程,高度重视与群众利益相关问题,全力以赴解决影响项目建设的征地、拆迁、赔偿等问题,确保了项目按时完成征地拆迁及赔偿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总体来看,全县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较为理想,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项目进展不平衡。有的项目超额完成年度任务,但有的项目完成年度计划不到10%,个别项目进度甚至为零。二是工程征地和拆迁工作难度大,影响了工程进度;三是项目缺少用地指标,建设用地落实难度大;四是项目的供水、供电等配套设施不够完善,不能很好地保障项目建设需要。

四、工作思路

20xx年,我们将强化工作举措,千方百计克服困难,深入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努力确保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为此,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责任。继续坚持实行重点项目县级领导责任制,落实“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个时间表、一抓到底”的责任制,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一把手”要经常深入项目建设一线,狠抓工作落实,力求工作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确保年度建设计划的顺利完成。

(二)抓谋划。下来,我县将根据国家新的产业政策和我县的资源优势抓好招商选资,着力引进一批符合“环大亚湾经济带”建设和我县“构建四大功能区,打造五大基地”发展要求的骨干项目。尽快谋划好20xx年重点项目,对照条件严格初审,建好项目储备库,进一步做实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年内有更多项目投入实施。同时,按照上级要求和产业政策,精心做好重大项目的筛选、包装,力争有更多项目列入20xx年省、市重点项目,积极向上争取补助资金。

(三)抓管理。一是完善健全有关规章制度。根据市里关于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精神,尽快制定出台符合我县实际的《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用制度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改善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条件,加快重点建设项目建设步伐。二是强化对项目建设进度的跟踪督查,对进展较慢、问题较多的项目实行通报批评、督促催办。三是强化对项目工程质量的监督,强化对政府投资性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强化对安全生产的管理,提高项目建设质量与效益。

(四)抓建设。按照“在建项目抓进度,拟建项目抓开工,候建项目抓启动,储备项目抓规划”的思路,采取经常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督促检查与宏观调控相结合的办法,狠抓重点项目建设。通过动态跟踪等方式,敦促项目投资方、施工方按照计划要求推进项目建设,确保时间与进度同步、效果与要求相符,想方设法确保重点项目建设如期推进,力争项目早动工、快建设、早投产。

(五)抓进度。进一步加大协调服务力度,集中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力促项目突破性进展。一是加大闲置土地盘整和征地拆迁工作力度,在确保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基础上,采取强有力措施依法推进征地拆迁。二是主动加强项目申报和对上沟通,争取增加更多的用地指标,切实解决项目在落户和建设中面临的用地问题。

(六)抓环境。重点加强法制和诚信教育,努力提升社会各方面关心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的自觉性,营造更好地项目建设环境。特别是在项目报建等前期工作方面,县里将在更大领域开设重点项目建设“绿色通道”,协助项目单位尽早完善手续。同时,加快完善中航谟岭工业园、女鞋基地工业园等重点项目的供水、供电、污水处理设施,积极帮助项目拓宽融资渠道,为项目建设提供设施和资金支持。

篇2: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优化投资结构,保证重点建设项目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协调、服务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重点建设项目,是指省、设区的市(以下简称市)确定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基础设施、社会事业、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等建设项目。具体认定标准由省、市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是指在《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政府投资项目中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和管理中的重大事项,落实相关工作责任制,督促有关行政机关和单位按照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要求依法履行工作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予以支持和配合,创造良好环境,保障其顺利实施。

第五条 县级以上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重点建设项目的协调、服务和综合管理。

县级以上财政、经济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水利、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的相关协调、服务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前期准备

第六条 重点建设项目的确定,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环境保护、安全、节能、技术、资源综合利用等标准和要求。

第七条 申请列为省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向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市、县(市)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一)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在项目建议书或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提出申请;

(二)企业投资项目应当在项目核准或者备案后提出申请。

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每年十一月底前将申请项目汇总报省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

省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征求同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提出初选名单,报省人民政府审定后公布。

第八条 市重点建设项目参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程序申报和确定。

第九条 对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重点建设项目,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业主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听证会、征询会等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充分论证其必要性和可行性。

第十条 重点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办理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等手续。

第十一条 重点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土地或者海域(水域)的,其项目选址和设计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海洋功能区划和水域保护规划,合理配置和集约利用土地、海域(水域)资源,并严格执行规划、土地、海洋(水域)、环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第十二条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重点建设项目应当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与管理、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负责。

第十三条 重点建设项目应当依法实行招标投标制度。项目法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重点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以及工程总承包等进行招标。政府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在省、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场所进行。

第三章 服务保障

第十四条 重点建设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应当对重点建设项目的土地征收、使用海域(水域)、房屋拆迁等工作给予支持和协助,积极做好相关协调和服务工作,为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的协调和服务工作;对难以协调的重大事项,应当及时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优先安排并保障重点建设项目所需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等,并依法做好土地报批等相关管理服务工作。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规划、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积极做好对重点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审批和许可工作。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预算和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安排政府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资金,并及时拨付。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通过联席会议、融资洽谈等形式,为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金融机构搭建合作平台。

第二十条 重点建设项目依法应当进行环境保护、安全、节能、地震、地质灾害、文物勘探、防洪、水土保持、消防、人防等方面评价(评估)的,应当尽可能利用现有的资料和评价(评估)结论,避免或者减少重复,并逐步建立重点建设项目的联动审批机制和综合评价(评估)机制。

第二十一条 重点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对重点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仓库等部位,应当加强治安和消防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电力、交通运输、通信、供水、供热、供气以及提供重点建设项目所需材料设备的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保证重点建设项目建设的需要。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不得在国家、省规定之外自行出台向重点建设项目收费的各种政策。

重点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有权拒绝未经国家或者省依法批准的各种名目的收费。

第四章 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 重点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项目法人应当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与单位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并督促落实各环节质量控制要求。项目法人应当严格按照项目设计文件组织实施,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施工单位在项目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与省强制性标准。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严格执行各环节质量控制要求,并分别对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负责。

相关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并及时查处工程质量问题;对存在严重工程质量问题的,可以依法责令项目暂停施工。

第二十五条 重点建设项目实行工程合同管理制度。项目法人应当与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中介代理、供电、供水、供热、供气等事项的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履约保证的要求,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工程款结算。

第二十六条 参与重点建设项目实施的有关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专项工作。

第二十七条政府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建设规模、标准、概算组织实施。因特殊情况确需扩大或者缩小建设规模、提高或者降低建设标准以及调整项目概算的,应当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八条政府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应当定期向所在地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报送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进度报表,反映资金到位、工程进度等情况;对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应当专题报告。实施进度报表应当同时抄送同级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和审计、监察机关。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定期对政府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工程进度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对年度投资计划、工程进度未按期完成,情节严重的,应当给予通报批评。

对政府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省、市政府投资项目稽察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行稽察,并将稽察结果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交通运输、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本行业的重点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政府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和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对政府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县级以上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对有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重点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过程中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政府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由项目业主负责组织进行,并于验收通过之日起15日内将竣工验收报告报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与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法律、法规对竣工验收主体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重点建设项目涉及规划、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地质灾害防治、安全生产、消防、人防、档案等专项验收的,应当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竣工验收之前依法组织验收;对有条件进行联合验收的,其专项验收应当联合进行。

第三十二条 政府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交付试用期满后,省、市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有选择地进行项目后评价。项目后评价包括项目前期工作、实施情况、工程质量、投资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等内容,后评价结论应当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项目后评价的具体办法,由省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有权机关按照管理权限给予处分:

(一)侵占、截留、挪用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的;

(二)未依法履行职责或者履行职责不力,造成较大损失或者影响重点建设项目进度的;

(三)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

(四)泄露工作中知悉的商业秘密的;

(五)违法实施稽察(检查)或者行政处罚的;

(六)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电力、交通运输、通信、供水、供热、供气、金融保险等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影响重点建设项目建设的,除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重点建设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或者建议有权机关按照管理权限给予处分。

第三十六条 重点建设项目法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其改正,可以处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政府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有权机关按照管理权限给予处分:

(一)侵占、截留、挪用政府投资建设资金和征地拆迁补偿款的;

(二)弄虚作假骗取政府投资建设资金,或者自筹资金未按时到位而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的;

(三)政府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未经批准擅自扩大或者缩小建设规模、提高或者降低建设标准以及调整项目概算的。

第三十七条 因项目法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过失,造成重点建设项目工程质量事故以及人身、财产损害事故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和管理,依照本办法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6月1日起施行。12月7日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重点建设项目

一、机场发展用地

以故城军用机场(衡水机场)为基础规划建设衡水军民合用机场,位于故城县里老乡,属国家级重点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35公顷,全部占用耕地。

二、铁路发展用地

规划期间新建青太(青岛至太原)、邯黄(邯郸至黄骅港)、京九高铁(京衡段)三条铁路。青太客运专线途经武邑县、深州市、桃城区、景县4个县(市、区),属国家级重点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35公顷,占耕地22公顷;邯黄货运铁路途经枣强县、冀州市、桃城区、武邑县、阜城县5个县(市、区),属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110公顷,占耕地70公顷。

三、公路发展用地

1. 高速公路用地

新建大广(大庆至广州)公路,其中大麻森到邓家庄段为扩建工程,属国家级重点建设项目。邢衡、衡港、任德、石津、衡昔、衡德高速公路及石黄高速公路深州至冀州连接线新建工程属省级重点建设项目。项目涉及桃城区、深州市、枣强县、景县、故城县、饶阳县、武邑县和阜城县8个县(市、区)。新增建设用地1660公顷,占耕地1050公顷。

2. 干线公路用地

新建富德公路、廊清公路、井千公路(武邑至前磨头段)、辛霞公路、武馆公路、宁宁公路、保定?衡水公路南延工程(前磨头至国道106段)、东大公路(X809)衡水市辖段、枣景公路枣强至龙华段、保衡公路安平绕城段项目、机场公路、邢衡公路、郑昔公路、段芦头?武城公路、新河?故城公路、富镇?故城公路、衡井公路至保衡公路段、深州至饶阳公路、阜城至武强公路、冀衡大道、新区四路、新桥新路、横一路、纵一路等,扩建国道307、衡德公路、正港公路、肃临线(国道307至衡水段)、宁武公路(S385)衡水市辖段、肃临公路大田庄互通至衡水市区段、中湖大道等干线公路,项目涉及各县(市、区)。新增建设用地685公顷,占耕地440公顷。

篇3:宁波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宁波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按期竣工,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重点建设项目的确定、推进和服务保障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重点建设项目是指经市人民政府确定,对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农林水利、交通、工业、能源、城市建设、社会发展、服务业等方面的建设项目。

第四条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或者管理范围内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解决建设和管理中的重大事项,落实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工作责任制。

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支持和配合做好对重点建设项目的协调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 市和县(市)区、开发园区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或者管理范围内重点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工作。

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有关重点建设项目的具体管理工作。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的协调、服务保障等工作。

第六条 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和完善重点建设项目综合监管系统,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效率。

建设单位应当履行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的主体责任,负责项目的筹划和建设,依法建立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建设工期等保证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全面落实。

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对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工作实行年度目标考核制度,对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和管理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受市人民政府委托负责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工作年度目标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具体的考核办法由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鼓励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和有关行业协会组织、指导建设单位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立功竞赛活动,营造争先创优氛围,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第二章 项目确定

第八条 重点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节约能源、技术、资源综合利用等标准和要求,主要包括下列项目:

(一)农林水利项目,是指以增强防灾减灾能力、促进水资源保障、优化生态环境、增进农林效益为重点的流域治理、防洪排涝、水库及引水工程和其他水利设施建设、生态林建设、海洋渔业、沿海滩涂围垦、现代农业园区、新农村建设等项目;

(二)交通项目,是指以完善综合交通网络体系为主线,以对外运输干线、市域重要通道和重点港口开发为重点的机场、铁路、公路、码头、航道、综合客货运枢纽和公交场站等项目;

(三)工业项目,是指以优化产业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为重点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临港装备和制造业、重大技术改造、重大企业迁建等项目;

(四)能源项目,是指以保障能源供应、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率、保护生态环境,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重点的电网、电源、热电联产、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石油和天然气管网及储运设施、城市燃气和燃煤机组节能减排升级改造等项目;

(五)城市建设项目,是指以完善城市功能、优化空间布局,改善城市环境为重点的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快速路网、跨江通道、轨道交通、主次干道、城市生态环境改善等项目;

(六)社会发展项目,是指以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重点的科技、卫生、教育、文化、体育、民政、风景名胜保护、保障性用房建设和社会服务保障及其他民生保障等项目;

(七)服务业项目,是指以加快服务业集聚,形成高层次的产业结构为重点的现代商贸、现代金融、现代物流、文化创意、休闲旅游、科技信息、研发设计、高端服务业、城市综合体等项目;

(八)其他项目,是指其他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引领性、带动性、辐射性的项目。

前款规定的项目确定为重点建设项目的,其总投资额应当达到一定的标准。总投资额标准由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总投资额标准可以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定期作出调整。

第九条 重点建设项目分为重点实施项目和重点前期项目。

重点实施项目,是指列入上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的'续建项目以及拟于当年开工的新建项目。

重点前期项目,是指已经完成方案论证拟进入或者已进入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程序的项目。

第十条 符合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标准和条件的项目,按照下列规定,于每年第四季度提出下年度重点实施项目或者重点前期项目申请:

(一)中央和省、部属投资项目,由建设单位向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市属企业投资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向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三)县级政府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由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在地的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前款第三项规定项目的项目所在地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或者范围内的申请项目进行汇总,报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开发园区管委会同意后,转报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申请重点实施项目或者重点前期项目,应当提交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包括项目基本情况说明、项目前期审批情况及下年度的投资计划或者前期计划等内容,并对申请材料所涉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隐瞒事实,不得提供虚假申请材料。

第十一条 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申请项目进行汇总,经征求市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后进行综合平衡,提出重点实施项目和重点前期项目的建议名单,编制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计划和重点建设项目前期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申请列入国家、省的重点建设项目,由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在市重点建设项目中遴选,经征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后,按国家、省有关规定上报。

第十二条 重点实施项目或者重点前期项目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出现投资计划调整、不符合新的产业投资导向等情形的,或者因项目前期工作提前完成并符合重点实施项目标准和条件的,由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对重点实施项目或者重点前期项目名单作出调整,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第十三条 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重点建设储备项目库管理制度,将已列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或者已处于策划、调研、论证阶段的建设项目作为重点建设储备项目,列入重点建设储备项目库管理。

重点建设储备项目实行年度滚动管理,有关单位可以与重点建设项目同步提出申请。

列入重点建设储备项目库的项目,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标准和条件的,可以优先确定为年度重点实施项目或者重点前期项目。

第三章 项目推进

第十四条 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计划和重点建设项目前期计划经批准公布后,由市人民政府与项目管理单位签订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作为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检查、指导和考核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工作的重要依据。

前款所称项目管理单位,是指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计划和重点建设项目前期计划确定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或者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 项目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照年度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制定本级重点建设项目推进计划;

(二)及时协调解决影响项目实施或者项目前期推进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三)督促建设单位制定和落实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等控制措施;

(四)向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项目推进情况或者难以协调的重大问题。

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重点建设项目推进或者协调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影响项目推进的重大问题;对难以协调解决或者项目推进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可以报市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第十六条 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依法落实项目法人、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设计变更、概算调整、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规定,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建设工期。

重点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统一进入公共资源集中交易场所办理招标投标事项。公共资源集中交易场所应当为重点建设项目开设专门窗口,优先受理和安排招标投标工作。

重点实施项目建设工程完工后,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

第十七条 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对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进度、建设管理、安全生产以及合同履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指出、纠正发现的问题,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财政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政府投资的重点实施项目的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审计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政府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第十八条 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稽察计划和方案,采取跟踪项目进展、开展现场检查、复查整改措施等方法,依法实施对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从批准项目建议书到项目竣工的全过程稽察。稽察报告报本级人民政府。

第十九条 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重点实施项目后评估实施细则,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政府投资的重点实施项目的前期工作、实施情况、工程质量、投资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上报市人民政府。

第四章 服务保障

第二十条 建立市和县级领导干部联系重点建设项目制度,组织协调、帮助解决联系项目建设和管理中的重要问题。

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年度重点建设项目中选择部分投资规模大、社会影响广、施工技术复杂的项目作为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联系项目,商市有关职能部门确定领导干部联系名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

第二十一条 建立干部挂职重点实施项目制度,协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重大项目建设单位协调、处理项目推进中的有关问题。

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年度重点实施项目中确定一批重大项目,协调市有关职能部门选派一批市、县级机关或者单位的干部赴重大项目建设单位挂职。

第二十二条 年度重点实施项目确定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组织重点实施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挂职干部,与项目所在地的镇(乡)人民政府、有关街道办事处以及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建立基层联络组织。

基层联络组织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内部联系、沟通,通报施工计划、项目进度,收集建设项目周边群众意见;协调解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社会稳定风险等方面的问题;发现影响项目推进的重大问题或者潜在风险的,及时向同级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三条 建立年度重点建设项目代办经理人制度。代办经理人进驻行政服务中心代理建设单位办理项目前期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等相关手续,或者协调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事宜。

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年度重点建设项目中确定一批重大项目,商有关职能部门选派一批市、县级机关或者单位的干部担任重大项目代办经理人。

第二十四条 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和建设、海洋渔业、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与服务工作,优化或者依法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增加审批事宜或者环节。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他审批、审查或者评价事项实行并联办理。

第二十五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优先保证重点建设项目所需的新增用地指标。

市统筹建设用地年度指标应当优先用于重点建设项目新增用地需求。

第二十六条 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优先安排政府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资金。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优先为重点建设项目提供相关政策支持。

鼓励金融机构优先为重点建设项目提供信贷等多渠道融资服务。

第二十七条 公安、建设、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实施项目施工现场、仓库等重点部位的治安管理、消防等监督检查;加强建筑垃圾运输管理,为重点实施项目及时清运建筑垃圾提供保障。

电力、交通、通信、供水、供热、供气等行业主管部门及其具体实施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建设活动的需要。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法律、法规对法律责任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建设单位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由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不予受理,已列入重点实施项目或者重点前期项目的,由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撤销;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三年内不得申请重点实施项目或者重点前期项目。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项目管理单位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由市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挂职干部、代办经理人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由市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严重影响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工作的,由有权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开发园区包括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大榭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材料科技城)、宁波保税区、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宁波杭州湾新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宁波溪口雪窦山风景名胜区、宁波机场与物流园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

第三十三条 国家、省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月1日起施行。

篇4:浙江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重点建设项目,是指经省、设区的市(以下简称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对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下列建设项目:

(一)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中的重要项目;

(二)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重大项目;

(三)产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的重大项目;

(四)重大生态建设、环境保护项目;

(五)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项目。

重点建设项目的具体认定标准,由省计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条 省计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省重点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市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统称重点建设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

财政、经贸、建设、审计、国土资源、环保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的相关管理、监督、服务工作。

第五条 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应当予以支持和配合,保障其顺利实施。

第六条 对在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和管理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个人,由省、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项目确定

第七条 确定重点建设项目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可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突出重点。

第八条 省重点建设项目,按照下列程序提出并确定:

(一)省级有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于每年年底前向省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列入下一年度省重点建设项目的书面申请;

(二)省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及综合平衡后,提出年度省重点建设项目初选名单,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三)省重点建设项目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布。

符合省重点建设项目标准,但省级有关部门或者市人民政府未予申报的,省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征求有关部门或者市人民政府的意见后,可以直接将其列入初选名单,一并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市重点建设项目参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程序确定,并在公布前报省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 重点建设项目根据前期准备的进展情况,分为预备性重点建设项目和实施性重点建设项目。

在项目建议书或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提出申请的,列为预备性重点建设项目;在项目初步设计批准后提出申请的,列为实施性重点建设项目。

预备性重点建设项目在其初步设计获批准后即自动转为实施性重点建设项目。

第十条 申请列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由省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家计划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第三章 前期准备

第十一条 重点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文件的拟订和有关部门对上述事项的审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程序以及规划、土地、环保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增加或者减少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程序和审批环节。

第十二条 重点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生态保护规划及相关标准。

重点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依照法定程序报批。

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的意见;必要时,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部门可以会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部门组织召开听证会。

第十三条 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外,重点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和管理、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等负总责。

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前,完成项目法人的组建工作。项目法人的组建和机构设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规定项目法人必须取得特定项目管理资质的,还应当按照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

第十四条 重点建设项目实行招标投标制度。项目法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对重点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以及工程总承包等进行招标。招标投标活动应当在省、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场所进行,具体办法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

鼓励项目法人通过招标选择社会中介机构为其提供工程咨询、项目管理、招标代理等服务。

第十五条 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应当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建设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对重点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第四章 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重点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所确定的建设规模、标准、概算和工期组织实施。因特殊情况确需扩大或者缩小建设规模、提高或者降低建设标准以及调整项目概算的,必须由项目法人报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七条 重点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项目法人应当组织各参与单位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并督促落实各环节质量控制内容和目标;项目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施工单位在项目设计或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第十八条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并分别对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负责。

相关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并及时查处有关工程质量问题。

第十九条 重点建设项目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依法应当由项目法人以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承担的工程质量责任,不因有关当事人工作单位或职务变动、退休或退职等原因而免除。

第二十条 重点建设项目实行设计、施工、专用设备制造等建设监理制度。建设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开展监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重点建设项目实行工程合同管理制度。项目法人应当与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和供电、供水(热、气)等事项的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其履约保证的要求。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要求公证的,应当办理合同公证手续。

第二十二条 参与重点建设项目实施的有关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专项工作,并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三条 电力、交通、国土资源、电信、供水(热、气)等单位应当优先保证重点建设项目实施的需要。

第二十四条 重点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对重点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仓库等部位应当加强治安和消防监督管理,依法调查处理阻挠和破坏重点建设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十五条 重点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有权拒绝未经国家和省批准的各种名目的收费。

第五章 竣工验收

第二十六条 重点建设项目实行初步验收(即交工验收,下同)和竣工验收制度。

重点建设项目工程完工后,项目法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的,项目法人应当向项目初步设计批准部门提交初步验收合格报告;初步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法人应当责成有关单位返修,直至合格。

重点建设项目中涉及的消防、环保、人防、档案、水土保持等专项验收,由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组织进行。对有条件进行联合验收的工程项目,其专项验收应当联合进行。

第二十七条 重点建设项目在初步验收合格并按规定经过试运行后,由项目初步设计批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进行竣工验收。

第二十八条 重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工程档案;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合格证明或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消防、环保、人防、档案、水土保持等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六)有经计划、财政、审计等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定的社会中介机构审验的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文件;

(七)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九条 重点建设项目实行后评价制度。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并经过一段时期运营后,应当对项目的工程质量、投资效益和环境影响等状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项目初步设计批准部门报告,但非经营性项目可以有选择地进行后评价。后评价工作的具体办法,由省计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第六章 稽查监督

第三十条 重点建设项目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和管理、建设标准和规模的控制、招标投标工作的实施、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工程质量管理、工程监理等进行稽查监督。

财政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财政出资的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审计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重点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第三十一条 重点建设项目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对稽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并发出整改通知书;发现重大问题的,应当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

第三十二条 重点建设项目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开展稽查监督工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稽查单位提供与稽查事项相关的文件、合同、账册及其他有关资料;

(二)要求有关人员就稽查事项作出陈述和说明;

(三)进入施工、办公、仓储等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场所进行检查或调查取证;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稽查监督工作应当支持与配合,不得拒绝或阻碍稽查监督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第三十三条 稽查监督人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办事,勤政廉洁,依法执法。

稽查监督人员不得泄露在稽查中知悉的被稽查单位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对重点建设项目建设中的违法行为,法律、法规已有行政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五条 项目法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重点建设项目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责令该项目暂停实施;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挪用、挤占项目建设资金的;

(二)弄虚作假骗取建设资金或者自筹资金无法落实,影响工程建设进度的;

(三)未在省、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场所进行招标投标的;

(四)未经批准擅自扩大或者缩小建设规模、提高或者降低建设标准以及调整项目概算的。

第三十六条 实施行政处罚的程序和罚款的收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当事人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七条 重点建设项目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侵占、截留、挪用项目建设资金的;

(二)采取地区保护、行业垄断等手段,干预合法的招标投标活动的;

(三)未经国家或省批准,擅自对重点建设项目收费、摊派的;

(四)工作严重失职,导致对符合规定条件的项目不予批准或验收,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项目予以批准或验收的;

(五)泄露工作中知悉的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的;

(六)违法实施检查或行政处罚的;

(七)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贿赂的;

(八)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三十八条 因项目法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过失造成重点建设项目工程质量事故或者人身、财产损害事故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涉嫌犯罪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2月1日起施行。

篇5:浙江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一、机场发展用地

以故城军用机场(衡水机场)为基础规划建设衡水军民合用机场,位于故城县里老乡,属国家级重点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35公顷,全部占用耕地。

二、铁路发展用地

规划期间新建青太(青岛至太原)、邯黄(邯郸至黄骅港)、京九高铁(京衡段)三条铁路。青太客运专线途经武邑县、深州市、桃城区、景县4个县(市、区),属国家级重点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35公顷,占耕地22公顷;邯黄货运铁路途经枣强县、冀州市、桃城区、武邑县、阜城县5个县(市、区),属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110公顷,占耕地70公顷。

三、公路发展用地

1. 高速公路用地

新建大广(大庆至广州)公路,其中大麻森到邓家庄段为扩建工程,属国家级重点建设项目。邢衡、衡港、任德、石津、衡昔、衡德高速公路及石黄高速公路深州至冀州连接线新建工程属省级重点建设项目。项目涉及桃城区、深州市、枣强县、景县、故城县、饶阳县、武邑县和阜城县8个县(市、区)。新增建设用地1660公顷,占耕地1050公顷。

2. 干线公路用地

新建富德公路、廊清公路、井千公路(武邑至前磨头段)、辛霞公路、武馆公路、宁宁公路、保定?衡水公路南延工程(前磨头至国道106段)、东大公路(X809)衡水市辖段、枣景公路枣强至龙华段、保衡公路安平绕城段项目、机场公路、邢衡公路、郑昔公路、段芦头?武城公路、新河?故城公路、富镇?故城公路、衡井公路至保衡公路段、深州至饶阳公路、阜城至武强公路、冀衡大道、新区四路、新桥新路、横一路、纵一路等,扩建国道307、衡德公路、正港公路、肃临线(国道307至衡水段)、宁武公路(S385)衡水市辖段、肃临公路大田庄互通至衡水市区段、中湖大道等干线公路,项目涉及各县(市、区)。新增建设用地685公顷,占耕地440公顷。

篇6:省重点建设项目调研报告

省重点建设项目调研报告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在贯彻省会议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全力以赴抓好重点项目推进工作,提前进入工作状态,抓好开局,确保实现“开门红”。市重点办于3月16日至25日,通过看现场,与业主面对面交流,座谈听取汇报等形式对我市列入省重点的37个建设项目进行了深入调研,以全面掌握省项目建设动态,督促加快推进省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步伐,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省重点项目基本情况

20,我市列入省重点项目计划37项,年度投资计划118.8亿元。其中:新建项目9个,年度投资计划28.8亿元;续建项目25个,年度投资计划85.6亿元;投产项目3个,年度投资计划4.4亿元。由省直单位直报的清远境内项目2个,年度投资计划1亿元;由我市汇总上报的项目35个,年度投资计划117.8亿元。

在粤东西北12市中,我市列入省重点项目个数排第五位,年度计划投资居第八位。在粤北山区5市中,我市列入省重点项目个数位居第二,比梅州少10个。年度计划投资居第四位,比梅州少48.4亿元,比河源少13.3亿元,比韶关少9.5亿元;

截止2月底,37个省重点项目中已开工29个,未开工8个,完成投资9.9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8.35%。

按投资类型分类:

新建项目9个,已开工3个,年度投资12.4亿元,完成投资0.27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2.2%;

续建项目25个,已开工23个,年度投资79.6亿元,完成8.9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11.2%;

投产项目3个,已开工3个,年度投资4.4亿元,完成0.34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7.8%。

按区域分类,以完成投资计划进度排序:

(1)清新县6项,年度计划投资17.3亿元,已开工5项,未开工1项,实际完成投资2.6亿元,为年度计划的15%;

(2)英德市5项,年度计划投资13.8亿元,已开工5项,未开工0项,实际完成投资1.5亿元,为年度计划的10.9%;

(3)清城区3项,年度计划投资10亿元,已开工2项,未开工1项,实际完成投资1亿元,为年度计划的10%;

(4)市直15项,年度计划投资59.1亿元,已开工12项,未开工3项,实际完成投资4.5亿元,为年度计划的7.7%;

(5)广清产业转移园管委会2项,年度计划投资4.5亿元,已开工1项,未开工1项,实际完成投资0.2亿元,为年度计划的4.4%;

(6)连州市3项,年度计划投资4.5亿元,已开工2项,未开工1项,实际完成投资0.05亿元,为年度计划1.2%;

(7)高新区3项,年度计划投资9.6亿元,已开工2项,未开工1项,实际完成投资 0亿元,为年度计划的0%;

二、项目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是部分项目未投资建设。37个省重点项目中,完成投资进度为零的9个,主要集中在交通、能源和产业项目,占项目总数24%,年度计划投资24.4亿元,占年度总投资19.1%。

二是项目前期工作尚未完成。37个省重点项目中,正在开展前期工作7个,未立项4个,未环评6个,未招投标3个。

三是项目用地尚未解决。37个省重点项目中,未取得用地规划许可7个。未取得用地指标17个(高速公路除外),因征拆补偿等原因影响工程进度8个。

四是项目资金尚未解决。资金落实难是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难题,今年我市省重点项目到位资金28.6亿元,资金到位率仅为计划投资的五分之一,主要集中在高速公路建设和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五是项目推进信息不对称。由于对投资概念的理解存在偏差,部分项目单位实际投入的资金与上报的投入数据不一致,存在实际投入资金大于上报投入数据现象。

从客观上看:

一是融资难。国家从严控制信贷规模,放缓信贷投放,中长期贷款增幅逐步减少,加上我市融资平台少,门槛高,资金筹措压力大。例如汕昆高速、汕湛高速为“省市共建、政府还贷”,我市各级政府需筹措资本金17.35亿元,按照我市各县(市、区)财力难以承担;再如产业园区从征地拆迁、路网建设、城市配套建设等都需要大量配套资金的支持,而市财政对园区建设资金支持力度有限,完全靠园区自筹资金极难度较大。例如清远华侨工业园有8条主干路网工程在建,预计总投资约2.1亿元,其次,今年拟启动金北大道、开发大道扩建工程等一批道路建设,而园区的融资平台过低,融资抵押物不足,可用于融资的资产包少,融资工作开展十分困难;云龙工业园的告星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工程,因本地财政薄弱,融资门槛过高,建设资金缺口仍然较大。

二是用地难。多数项目因用地无法保证,土规没调整到位,土地指标没解决而无法开工建设。如:电网今年在建的6个变电站项目,合计需要用地68.03亩,其中110千伏东坑输变电工程和220千伏旗胜站扩建工程因未取得用地指标等合法手续,已被国土部门勒令停工,并对土地进行复绿,严重影响了项目的投产;清远华侨工业园和连州民族工业园等园区因用地影响项目建设。此外,用地指标和土规没有有效衔接好,也是影响项目的因素之一。有的项目有用地指标但不符合土规,而符合土规的又没有用地指标。如:广清合作园原向省备案选址位于高新区,目前园区已经确定落地石角镇,正在三通一平,如果不尽快调整土规,土地指标无法到位,相关工作和手续难以展开,园区涉及招商项目均无法进场施工;连州市新宏昊矿业项目位于连州市新塘工业园区,符合土地规划,年二期项目有260亩用地指标未解决,影响到厂房等基础的建设。

三是征拆难。2017年重点项目工程征地拆迁量大,特别是高速路、省职教基地、燕湖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长隆生态旅游等项目的开工建设。如:汕昆高速、汕湛高速、高接高等3条高速路2017年的拆迁任务就达19125亩,如不能按期完成,将影响项目进度;广清合作园区征地范围内有六间大型砖厂、两间大型养殖场、四间瓦厂和一间鱼粉厂总占地面积约1400亩,至今不能动工清表平整,导致园区征拆工作进展缓慢,基础设施项目无法顺利推进,入园企业无法落地;银盏TOD项目征地总体进展顺利,但有剩余3亩土地属于新围村的鱼塘,农民认为该地为风水地,不同意征收,也影响项目的整体征拆;广清城轨项目征收范围内文具厂的回收问题,因企业要价超出合理支付范围,目前谈判仍在进行中;高接高连接线项目企业租了一个养殖场作为临时用地,钱已经交付,但对方收钱后至今拒不交地拆棚,影响工程施工作业。此外,历史遗留问题也影响了征拆工作的顺利开展。如:长隆项目涉及经营性项目和历史遗留项目有72个,银盏片区清场工作基本完成,但龙塘片区10个场所还在积极协商中。由于历史遗留项目涉及补偿金额大,且清府办[]19号《清远市城市规划区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未明确规定,难以界定补偿标准。

四是配套滞后。由于供水、供电、管网等基础配套设施的滞后,影响了项目施工进度。例如精美特种型材项目需企业自建专线,可从新建的东坑站出线,由于目前东坑站进展不顺利,无法保障项目一期建成前供电,需要通过其他专线解决。新宏昊项目电力供应不足,需新建一条线路连接白云庄站,才能保障企业生产线建设和投产需求。

五是多雨季节。由于正值春季,雨水天气偏多,雨量大持续时间长,造成工地泥泞,影响项目土方平整施工。如:省级水利建设示范县中小型灌区续建与节水改造工程涉及83宗,时间紧、任务重,要赶在汛期前加快进度,但因雨水影响,施工条件差,无法正常施工。

从主观上看:

一是协调力度不强。如高接高工程对于航道航标价格和通航维护费用问题,由于双方价格存在较大差异,协商无果,影响工程施工;华电清远华侨工业园分布式能源站项目是以供热负荷为基础设计建造,供热负荷量的多少直接决定机组规模的大小,园区主要用能企业始终未予配合签订供热合同和提供相关数据,多有抵触,成效甚微,各项工作被迫推迟,设备无法招标,影响项目开工时间。企业多次向政府反映,政府有关部门及园区管委会也多次进行协调处理,但问题至今未有解决。

二是主动性不强。一些单位对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主动性不强,少深入项目单位,对项目建设跟踪、服务不够,对项目单位存在的问题理解不详细、不全面,因而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只是泛泛而谈,针对性不强,效果不好。

三是相关制度有待完善。如交通部门和有关项目业主提出招投标交易费、勘探设计费过高问题缺乏完善的动态管理制度,《清远市关于加快重点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工作意见》中规定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下浮率,要视项目规模分层规定,不能一刀切。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华南863及天安智谷提出的享受“清远市重点企业扶持政策”问题等,都涉及到现有相关部门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三、项目单位提出的意见

一要深入项目单位。相关单位要深入项目现场,尤其项目审批部门要主动加强与项目单位的衔接,切实了解项目单位存在的具体问题和困难,协调处理并制定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二要完善相关制度。市重点办印发的《清远市关于加快重点项目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第四点“合理降低造价,减少财政资金投入,节约成本”要求:勘察费下浮50%以上(含50%);设计费下浮40%以上(含40%);监理费下浮30%以上(含30%);施工费下浮10%以上(含10%,BT项目除外)。交通和代建等部门提出该项规定对大项目而言可以起到节约成本作用,但是对于金额较小的项目,如果费用一再压缩,承接方将无法运作,缺乏合理性。

三要出台相关政策。华南863、天安智谷等高新技术企业提出希望能够享受“清远市重点企业扶持政策”,从政府的改革发展中得到实惠,实现双赢。另外,根据粤府〔〕10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建议政府制定出台工业地产扶持政策,使资源配置得到有效利用。

四要明确收费和补偿标准。高接高项目业主中交集团提出区域内高速公路征拆补偿标准要统一,他们需拆迁408户,有88栋价格未谈拢,村民提出在补偿标准基础上每户再加20万,集团无法接受;此外,清远的招投标交易费用明显高于其周边地区,特别是比广州收费标准还高;目前项目车辆通行费尚没有确定,需要市政府尽快明确。

五要明确如何兑现优惠政策。中交公司此前与市政府签订了合同,明确了税费返还金额,但根据省相关文件规定,明确要求取消各地有关优惠政策,税费返还是否按合同履行,需市政府早日明确。

六要提前规划。燕湖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凤凰村民安置区及沥头、青联、沙湖等安置区工程将计划交付使用,安置区商圈规划、商业运营模式、商业管理等相关工作尚未开展,建设单位希望尽快启动相关工作,以解决搬迁户的后续生活问题。交通局提出高接高大桥车辆通行费确定工作要尽快启动。

四、几点建议。

我市重点建设项目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其中33个省重点项目完成投资占到全市228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的一半,起到非常大的作用。2017年要取得开门红,抓好省重点项目进度是关键。

一是尽快下达建设用地计划。省重点项目包括了园区、重要产业、重要交通、能源和民生项目,投资规模大,占全市重点项目投资计划的一半,建议建设用地优先安排省重点建设项目。目前,欧派等部分项目已经上报用地调规材料,相关部门要加强与省沟通,尽快下达批复文件。同时,建议市政尽快下达我市重点项目用地指标,促进重点尽早动工建设。

二是完善相关制度。协调解决项目单位提出的相关意见,进一步完善《加快推进联席会议制度》、《重点项目建设管理考评办法》和《清远市关于加快重点项目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等制度,构建“政府督导、部门负责、协调联动”的加快推进项目管理机制,提高企业开发建设积极性。

三是落实相关制度。,我市为了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相继制定了《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项目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四套班子领导重点包干、分工负责、联系督导重点项目方案》、《加快推进联席会议制度》、《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督查暂行办法》、《重点项目建设管理考评办法》等13个制度,成立了征地拆迁、环评、用地、招投标、融资等5个专责小组,要将这些制度切实落到实处,有效推进项目建设。

四是着力破解要素制约。针对制约项目推进的土地、资金、征地拆迁等三大瓶颈制约,要加大政策研究、充分利用有限土地指标,采取三旧改造、增减挂钩、扩资增产等方式解决用地紧张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需要;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提供相关资料,配合国土部门做好建设用地协调、对接和报批。要加强政策宣传,确保拆迁工作责任到位、政策执行到位、安置补偿落实到位,确保征拆工作能按时完成。要拓宽融资渠道,加强与新增中央投资项目重点安排领域及银行信贷重点支持领域的政策对接,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信贷资金;加强银政银企合作,通过BT、BOT、PPP 等方式引入建设资金,多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五是加强调研。相关单位,尤其是项目审批部门要深入项目建设单位,加强与项目建设单位的沟通,认真听取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议,加强与省及市直有关部门的协调,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牵头部门,提出切实有效的办法,帮助项目建设单位解决实际困难,为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创造良好条件。

六是强化督查。强化监督检查,加强项目管理,进一步完善项目台帐,健全项目建设目标责任制,及时通报项目进展,提高管理效能。加强监督跟踪,及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对重点建设项目,明确牵头部门和相关单位职责,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实施有效监管。强化考核评比,完善项目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做到奖惩分明,促进合同项目早开工,开工项目早投产,投产项目早见效。

篇7:精选县年终工作总结

xxxx年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在上级党政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县上下紧紧围绕县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坚定不移调结构、惠民生、促发展,顺利完成了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经济社会发展呈现速度加快、质量提升、投资扩大、民生改善、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一、县域经济快速增长

xxxx年,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40.2亿元,比增11.1%。实现农业总产值14.5亿元,比增6%。实现工业总产值17.55亿元,比增21.2%,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实现总产值8.8亿元,比增33.2%。外贸出口3369万美元,比增87%。实际利用外资2515万美元,比增317.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实现11亿元,比增28.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26亿元,比增12.2%。全县金融机构年末各项存款余额37.5亿元,比年初增长26.7%。农民人均年纯收入8176元,比增15.2%。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64亿元,比增29.2%。外贸出口、实际利用外资和财政综合增长率三项指标在全市排名第一,其中,财政综合增长率在全省排名第五,是全省67个山区县中唯一一个连续三年排名前十的县。

二、产业发展提质增效

工业实力不断增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2.1亿元,比增32.6%,规上工业总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例不断提高。企业增资扩产初见成效,恒锋、南方、铨镒、祥盛、泰润、伟能、麦卡等企业通过技术升级和扩大产能,单位能耗逐步降低,全县工业经济质量明显提升。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新进展,新引进的科顺木业、嘉冠木业、大地之元木薯淀粉厂已正式投产。

重点项目进展顺利。市重点项目教育园区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xxxx中学附属工程、外国语学校配套建设工程已全面完工并投入使用;潮惠高速xxxx段和管养中心相继开工建设,岳溪生态博览园、螺河两岸和改河市政工程建设、粮所三旧改造等项目顺利推进。争取中央和省财政预算内投资项目14批次38宗,补助到位资金1.19亿元。

“三农”工作成效明显。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和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工作分别获得省财政奖励,在全市率先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发证工作,受到市政府通报表扬。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达52%。青梅、木瓜、灵芝、油茶、木薯、花卉、木材、药材等八大特色基地农业优势凸显,被列为“全国油茶产业发展重点县”;水唇灵芝种植基地被授予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称号;生宝木瓜、乌盾山茶等4个产品获“省农业类名牌农产品”称号,伟能青梅等2个产品获“汕尾市金牌农产品”、南万蜂蜜等3个产品获“汕尾市名优产品”称号;“xxxx木瓜”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正在公告期中。新引进鸿海中药材基地化种植项目,已投资XX多万元,种植珍贵中药材3000多亩。新农村建设取得新成效,南万镇万全村被认定为“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上护镇樟河村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村。

第三产业持续快速发展。以梅花观赏、温泉、生态景观等为特色的生态旅游业加快发展,住宿、餐饮、商业、休闲等服务业均保持较好发展态势。全年共接待游客31万多人次,比增26.8%,实现旅游收入增长28%。吉康华苑二期、中心城商住小区项目开盘销售,新景花园、润达花园项目加快推进。新引进投资2亿元的岁宝百货公司注册落户,新发展内资企业53户,新发展个体工商户802户。

三、城乡环境日益优化

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加强。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巩固林业生态县的创建成果,走林业生态发展道路,在全省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项目中pk胜出。全县共完成造林绿化面积3.6万亩,首列国家级生态公益林6.2万亩。切实加强生态环境和饮用水源保护,完成水东河综合治理工程和5宗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加强非煤矿山和无证粘土砖厂整治,切实保护了林地和矿业资源。

宜居城乡建设加快。启动了《xxxx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编制了县城《三旧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完成了北环路、环东路、教育园区、螺河两岸、xxxx大道延伸段等重点区位详规详测。岳溪生态博览园、县城污水收集管网、螺河防洪堤围、改河带状公园、xxxx大道延伸段建设工程稳步推进,县城南通道、朝阳路东段扩宽改造、县城led路灯更换等十大项目进展顺利,县城配套功能进一步完善。全年建成新农村公路50公里,桥梁10座,城乡交通网络日趋完善。积极推进名镇、名村示范村和农村公益项目建设,农村环保设施和农民文体设施等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稳步改善。城乡垃圾处理设施逐步完善,“大清洁,乡村美”专项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城乡人居环境稳步改善。

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社会保障不断增强。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合率达99.5%,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覆盖率全市排名第一,成功创建全省城乡养老保险示范县区。新增城镇就业2466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67%。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县社会福利院投入使用。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

扶贫开发成效明显。全年共投入帮扶资金4305万元,落实帮扶项目3825个,完成800户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任务。32个贫困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全部达到3万元以上,贫困村99.8%的贫困户如期实现脱贫。

各项事业全面进步。教育创强工作稳步推进,普通高考再创佳绩,总入围率75.37%;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全县普高毛入学率达87%,河田中学通过了“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初期督导验收;县职业技术学校已投入1500多万元,完成了征地、推土等各项前期工作;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全面完成;农村义务教育通过省考核验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全覆盖;切实加强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的三配套建设,不断增强综合服务功能;新(改)建了3个镇卫生院。公共文化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河田镇、螺溪镇在全市率先完成镇级文化站电子阅览室建设;水唇镇墩仔寨入选“广东省十大特色古村落”,莲心湖被认定为“广东省古村落”,河口昂塘时雍楼被评为“省级文物重点保护单位”,“xxxx擂茶”被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人口计生工作顺利通过省考核评估,获得“广东省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和省宣教创新奖。殡葬改革走上正轨,实现死亡遗体火化率100%目标,县、镇公墓山建设稳步推进,殡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体育、统计、侨务、畜牧、档案、地方志、国防、人事、人防、科技、防震、残联、民族宗教、移民、工青妇等工作均取得新成绩。

平安建设深入推进。“三打两建”工作成效显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效推进,全年受理群众来访同比减少5%,妥善处置水唇石马群体性事件,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强化应急管理,应急处突能力明显增强。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及公共卫生等综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五、民主法制和政府自身建设不断增强

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县政协的监督,人大议案和建议、政协提案办复率100%。“xx”普法全面推进。审计、监察、法制工作不断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985条。在全市率先启动oa系统,政府效能进一步提升。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全面实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政府效率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各位代表,xxxx年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这是上级党政和县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县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县人民齐心协力、拼搏实干的结果,是海内外各界人士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辛勤工作在各条战线上的广大干部群众,向关心支持xxxx发展的海内外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深深意识到xxxx加快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经济总量小,人均gdp为全市人均水平的69%,仅为全省的26.3%;财政总量小,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全市的6.4%,仅为全省的0.42%;在岗职工及农村基层干部工资偏低,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全市年均水平的79.6%,仅为全省的49.5%。相比之下,差距仍然很大,扩大经济总量迫在眉睫。二是产业层次较低,产业规模小,缺乏可持续性税源。具体表现为:农业产业化程度低,“有基地没加工、有加工没营销”等弊病凸显;工业基础薄弱,尚未形成集聚效应,缺乏支柱产业。三是发展瓶颈亟待破解。交通路网特别是高速公路和国道建设滞后,是阻碍xxxx加快发展的瓶颈因素。融资、用地、征迁困难比较突出,发展压力较大,财政保障能力较弱,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四是发展环境和营商环境尚待优化。一些部门、干部仍存在惠商政策措施落实不力,行政效能不高,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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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县街道年终工作总结

县街道年终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xxxx街道紧扣“创新赶超、争先进位”总基调,按照“思想解放为统领、项目建设求突破、依托园区谋发展、农业生产创亮点、加强党建作保障、确保稳定筑和谐”的工作思路,顶点定位,科学谋划,扎实苦干,全街道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继续保持了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为全面完成年度目标和年初签状任务争取了主动、奠定了基础。

篇9:县街道年终工作总结

一、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抢抓各种机遇,突破性发展街道经济。

今年以来,我们紧紧抓住金南工业园区、农产品国际物流园、金宇家居、高智能温室、名流新天地等产业项目聚集发展的有利时机,从变化中捕捉机遇、创造条件,突破性发展街道经济。

(一)各项经济指标按计划进度推进。截至目前,全街道地方级财政收入累计完成20236万元,同比增长187.2%;其中国税完成地方级2670万元,同比增长150%,地税完成地方级17566万元,同比增长275%。1-6月份实现营业收入13.5亿元,同比增长29%;实现增加值4.1亿元,同比增长30%。民营经济总产值7.5亿元,民营经济销售收入和增加值分别为7.3亿元,2.4亿元,同比增长28%和27%,利税1.7亿元,同比增长38%。1-6月份,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55549万元,同比增长43.2%。

(二)项目建设量质并举,招商引资成效显着。,我们继续坚持“全力以赴抓招商,集中精力抓项目”的工作方针,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全面出击,强力推进,“农业科技示范园、农产品国际物流园、金南工业园”三大高标准园区建设进展顺利。高智能温室项目已完成6000万元投资,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名流新天地项目正在办理相关土地手续,场地清理工作正有条不紊的进行;金南工业园区相继完成总规、详规设计和土地征收等工作,目前正进行创业一路、兴园一路、科研一路、工业北路等4条园区骨干道路的建设。

同时,招商引资亦取得了可喜突破。通过建立“在外人才信息库”及“招商信息数据库”;出台招商奖励政策,实行县、街道“同奖”和风险抵押金制度,极大的激发了全街道人员的招商积极性。目前已梳理出80余条有价值的招商信息,建立起“强大”的招商网络,与深圳德欣电器、北京欧伏电器、中兴汇利等24家企业对接洽谈顺利,投资11亿的万和置业已顺利签约,投资2亿元扬州雄狮已签订框架发展协议。

(三)以城乡统筹为契机,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农业产业化水平不断提升。今年以来,我们街道紧紧围绕农民增收为中心点,坚持短期计划与长远规划兼顾,用统筹城乡发展的思路和办法,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为突破口,以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为目标,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在巩固“南果北林”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建立葡萄长廊、架设电网水网、重新清淤排水渠,进一步改造、升级了园区建设,推进园区向发展生态农业、景观农业和林下种植延伸,目前两园区种植数量不断增多、规模不断扩大,已成为农民增收、生态改善、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大亮点产业。并组织兴办37个合作社组织,涉及种植、服务、畜牧、林业、养殖等行业。目前,金藤有机葡萄、金森苗木基地、益农奶牛养殖、银利农机、金桥鱼类养殖等合作社,已初具规模,平均亩效益达2万元以上,远远超过大蒜和棉花种植收益。同时,利用资源、区位优势开展大蒜、棉花等农产品加工、产销为特色的招商,带动3000余人就业。

(四)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各项重点工程进展顺利。围绕老城区改造、新城区建设战略部署,我们坚持“县重点工程就是xxxx街道重点工程”的理念,不讲条件,不怕困难,不计得失,抽精兵,配强将,对各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领导包保制和部门责任制,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同时,积极主动地与各城建指挥部联系,将每周两委领导班子例会与工程例会相结合,随时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加大工作力度,解决突出问题,确保重点工程、项目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的时间节点、工程进度、工作标准,顺利推进。截至目前各项县重点工程建设进展顺利。截至目前,荷香路西延、迎宾大道拓宽、金马河绿化等工程已顺利完成各项前期工作并如期开工;滨河大道建设已接近尾声;老苏果、金马河、刘学屋、刘庄、南店子、和谐小区、新汽车站、港务局、公检法小区、通讯大厦、红星美凯龙、老万福河、平原水库等20余个片区的拆迁工作均已顺利完成。

(五)大力实施两区同建,统筹城乡发展,产城一体化不断加快。按照县委县政府“两区同建”的决策部署,结合街道实际,规划实施了金河社区、金宇社区、刘庄社区三个“两区同建”点,上半年重点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实施了指挥部机制。抽调精干力量成立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郭楼村北金河社区驻地,下设综合协调、规划搬迁、群众工作、招商引资、政策资金保障、社区工程建设推进、产业园区发展推进等七个工作组,具体负责项目和工程推进。二是做实做细群众工作。通过外出参观、典型带动、算账对比等方式调动群众参与“两区同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多措并举化解筹资难题,经多方协调,超前将1600万余元的土地征收及地上附着物款发放完毕。三是完善规划设计方案。以“不让开发商、建筑商立等土地、等规划”为硬性规定,聘请杭州瑞金等优秀设计院负责“两区同建”总规设计,并在广泛吸纳民意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社区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四是抓好工程进度和质量。在强化政策推动、集中争取政策资金支持的同时,运用好涉农资金,通过竞标让经济实力强的大企业进行开发建设,形成了多元化的运作机制。

二、坚持以人为本,强化责任意识,大力发展社会各项事业。

今年以来,我们以创建“美丽xxxx、和谐街道”为己任,大力发展社会各项事业,积极推进社会建设。

(一)积极有效地推进大绿化攻坚会战行动。围绕“城市园林化、村庄花园化、农田林网化、南果北林产业化”的.目标,坚持“整治与绿化相结合”,提早动员、超前部署,成立了大绿化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组,任务细化到人、责任落实到人、宣传动员到户,确保各项任务目标按时间节点完成。一是把握四大重点,全力推进大绿化。本着“抢抓时间”的原则,明确在“水系绿化、农田林网、绿色通道、经济林”等方面的任务目标,组建16个工作队进行基础施工、地基整理、路基加宽和河堤整理等工作。并先后两次派专人远赴肥西、沭阳等地优选苗木。目前,已完成全部村庄的绿化任务,栽植树木3万株;万亩农田林网路肩加宽至1.2米,铺设水泥路面55000米,栽植树木达6万株;吴庄村、南周桥村通过土地流转,完成河堤绿化146亩,栽植法桐、垂柳15000余株。二是抓住重点环节,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显着。结合“整建制”验收,对周桥、金旗和葛王庄等3个村,硬化道路到户,完善排水设施,做好树木绿化,并以点带面推进16个农村点环境“绿、亮、美”的提升。同时,积极探索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深化对保洁员队伍的管理、培训和监管,强化对各村居的督导检查,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新机制。

(二)扎实有力地抓好社会综治维稳工作。充分发挥街道综治维稳中心中心联动作用,借力“蒜季打霸除恶专项行动”,确保了全街社会治安环境的平安稳定。一是抓信访稳定。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实行两委成员信访值班制和“三层”调解网络制,促使接访规范化制度化,尽可能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抓队伍建设。指导、督办辖区内社区和成型小区充实完善专业治安巡逻队和村(居)人民调解员队伍,建立起基层维稳的“第一道防线”;三是抓集中整治。建立了“打霸除恶”斗争长效机制,开展了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整治斗争;以社区为单位,对社会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集中进行排查;组织对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和安全隐患进行摸排,并制定了攻坚转化方案。今年上半年,辖区保持了健康、平安的发展态势,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三)不遗余力地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为目标,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不动摇,严格落实“一票否决”,以计生网格化管理为基础,不断创新服务和宣传方式,确保顺利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目标。一是提高认识,查摆问题。突出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 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结暨推进大会,对照年度考核失分和去年全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奖惩和动员,制订出包保干部绩效考核、经常性工作等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利用节假日,向育龄妇女发放慰问信,宣传生殖保健知识,并搞好固定国策墙、宣传画板、宣传橱窗、标语等宣传设施,共设固定宣传标语40处,宣传橱窗15个,计划生育宣传一条街10条。三是强化基础,完善网络管理。充实社区计生队伍力量,强化“以房管人”和网格化管理机制,组建“社区-小区-网格”三级责任链,层层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四是强化职能,优质服务。以社区为服务站点,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同管理、同服务,利用辖区卫生机构服务平台,为已婚育龄妇女搞好生殖健康服务,先后举办生殖健康知识讲座6期,受益达500余人次,开展生殖保健知识咨询达3000人次。另外,大力实施重拳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问题、实行政务公开、加大信访查处力度等措施,均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深入细致地做好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在原有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xxxx街道全员人口社会事务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平台,全面强化了服务功效。一是改版升级信息系统。对全员人口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信息系统进行全面改版升级。增加了“社区六进”、矛盾纠纷调解、“零距离”社会服务等新模块,进一步完善了基础数据分析功能,与旧版相比,服务性更强。同时,立足新成立的农村社区居民失地无业的实际,搭建了就业再就业和救助联动两大民生平台,以全方位服务保障,丰富服务内涵。二是完善网格责任体系。改变了单纯由网格员唱“独角戏”的局面,建立了由网格责任人为主,社区党建指导员、计生专职、包村联户工作人员等为辅,辖区内群众共同参与的网格责任人队伍,实现了群防群治共同治理。

(五)坚持不懈地提升精神文明生活水平。以打造社区服务中心为依托,加强社区文化体育设施和群众娱乐场所的规划布点和添置工作;制定街道“精神文明进社区”实施方案,相继开展了送杂技表演进社区、羊山烈士陵园扫墓、光盘行动等活动,并积极筹备了“文明社区”、“文明楼栋”、“文明家庭”创评活动,进一步提升群众精神文化水平。

三、坚持科学发展,深化创先争优,全面推进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

牢固树立党建是第一保障理念,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

(一)不断创新工作机制。针对任务重、压力大的工作局面,立足新形势,围绕新目标,创新体制机制,年初,街道围绕“两区同建”、农业农村、县重点工程服务、招商财税、社会管理创新、精神文明、计划生育、作风建设、民生保障、综治维稳等工作成立十个工作推进组,以“分线作战”的工作思路细化、量化、具体化各指挥部的职责、调配责任体系,形成定期交流日常工作,集体研究重大工作,分工合作、相互配合的指挥部工作机制,让机关工作人员下沉到一线,关口前移,变包保为联系,变管理为服务,全力服务重点项目建设。

(二)持续强化作风建设。在机关大力开展作风整顿活动。新年伊始,xxxx街道就启动了为期一个月的学习和作风纪律整顿活动。为确保这次活动的顺利开展,街道党工委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从集中学习、查找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三个阶段入手,分步推进。活动实施过程中注重实效,强化督查,及时通报学习整顿情况。此次活动的开展,集中解决了一些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了思想真解放,问题真解决,作风真转变,本领真提高。

(三)深入推进反腐倡廉。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经济责任审计等党内监督制度;开设廉政讲堂,组织观看党政教育专题片。同时,强化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工作,实行村务公开和“一事一议”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村居干部执政行为的监督和约束,取得了明显成效。

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筑牢思想阵地,建强干部队伍。

进入下半年,街道面临的工作更重,困难更多,挑战更大。为顺利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必须紧紧围绕提高机关运行效率,突出抓好“五个”转变,以硬手腕落实硬措施,以硬措施打造硬作风,以硬作风缔造强队伍。

(一)深入开展“四项活动”。即思想大解放活动,作风大整顿活动,理论大学习活动,发展大讨论活动。通过深入开展四项活动,促使广大干部转变思想、更新观念、焕发精神,在全镇营造团结一心谋发展的浓厚氛围;(二)组织机关干部和村居支部书记外出参观学习,以眼界开放助推思想解放;(三)强化督查机制,狠抓作风整顿。将干部作风整顿建设与机关效能建设有机结合,采取明察暗访、督查督办、定期通报等措施,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四)完善学习制度,明确学习时间。制定两委班子、部门和机关干部开放互动的学习制度,规范学习内容,明确学习时间与要求,制订学习计划,强化年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优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依托“三区一园”,狠抓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

(一)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第一要务”,组建最强的队伍专职招商,建立“大招商”格局;(二)利用新城区、名流新天地、农产品国际物流园和高创智能温室落地辖区的优势,大力发展商贸物流业;(三)推进金南产业园道路及电力、雨污水、路灯、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搭建好公共服务平台,为园区项目落户奠定坚实基础。督促入园项目尽快进行主体工程建设,确保早投产、早达效。同时,结合金南工业园区的产业定位,全力做好招商引资,推动更多“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就业量大、产出量大,低耗能无污染”的高端、高质、高效项目落地园区。

三、强化财源聚集和两税征收,健全社会综合治税体系,为经济加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财力支撑。

(一)根据需要随时抽调人员,充实协税护税力量;(二)继续加强税源普查,强化税收征管,确保应收尽收;(三)通过招商引税、发展三产等形式,培植财源和新增长点;(四)对国、地税进行绩效考核,实行奖励政策。一是征收经费固定,按月或季度拨付;二是年终时对于国、地税地方级超出签状任务部分,进行一次性奖励。

四、抓住新老城区开发建设的有利契机,做好搬迁征地服务和两区同建工作,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一)在强力推进园区建设的基础上,全面抓好“两区同建”,着力改善民生。启动建设金河社区、金宇社区,年内完成主体工程建设,适时启动刘庄、霍固两村的拆迁和刘庄社区的建设工作。(二)突出民生,让利于民,确保实现和谐拆迁;(三)高标准设计,多渠道筹措资金,监管到位,确保施工顺利、工程优质、美观宜居。

五、利用城郊区位优势,加大农业园区投入力度,()实现由传统农业向现代高效农业和观光农业的转变。

(一)确保完成城南万亩葡萄园种植面积计划,并进一步提升葡萄种植品种档次,完善园区内电网、水网改造及葡萄观光长廊等其他配套设施建设。(二)实现城北万亩苗木基地的扩建和提档升级,大力扶持鼓励村民提升苗木档次、发展林下经济,全力打造高标准苗木基地。(三)确保完成xxxx县高创科技示范园区智能温室项目建设并投入运行,为高档蔬菜业、花卉业的发展提供种苗支撑,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

六、着眼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全力做好计划生育和信访稳定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继续强化各项工作措施,保障计划生育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一)明确包保责任制,建立强有力的奖惩制度;(二)严格控制性别比失调、打击计划外生育;(三)加强下离岗、空挂户和特殊人群的管理;(四)加大流动人口管理力度,确保考核不失分,确保管理规范,确保流动人口发证率、持证率、验证率、建档率、联系率、合同签订率和查体率均达100%;(五)建立建全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培训制度、村居计生专职例会制度等,确保计生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目标。

七、深入开展各项活动,强化基层组织建设

(一)推进社区规范化管理。主要是进行社区服务、娱乐、学习场所的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组织服务设施。(二)继续完善党建信息平台。将运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在全街道成立网格化指挥中心,为每名网格管理员配备“手机E通”终端,便于将自己所负责区域的问题、难题及时通过手机上传至指挥中心,再分至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确保网格内的大事小情事事有回复,件件有反馈,真正实现网格划分全覆盖、网格管理无缝隙、为民服务精细化的良好格局。(三)继续深入开展各项活动。加大对“包村联户”活动的督查、考核,促使各包村联户工作组及工作人员服务民生更进一步、更深一层。开展“精神文明进社区活动”,联合文体局、百姓网举办送电影、送文艺及“篮球九宫格”活动,通过群众参与活动的有力时机,将街道各项优惠政策、科普知识带到基层,带到老百姓身边,为基层居民生产、生活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撑。

篇10:县工作总结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团结和带领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战胜了洪涝、干旱和非典等自然灾害,经济和社会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坚持解放思想与实事求事相结合,发展思路逐步明晰

20xx年,县委、县政府组成专门工作班子,聘请专家对县域经济的中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讨,在全县开展“思想解放,思路提升”的大讨论,确定了“融城强县”的发展战略。县域从南、西、北三面融入长沙,形成“多点对接、分而富之”的发展格局。制定了“工业兴县、园区兴工”的发展方针,去年进而提出“突出‘一点两线’,激活‘三大板块’”的经济工作重点。至此,望城县域发展思路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体系。

二、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综合实力明显增强

我们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狠抓经济结构大调整、区域经济大开放、财源建设大推进,县域综合实力跻身全省五强。20xx―20xx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由49.7亿元增加到67.2亿元,年均增长10.6%;三次产业结构比由24.2:43.4:32.4优化为20.2:45.5:34.3;财政收入由2.1亿元增加到5.2亿元,增长146.1%,地方财政收入由1.4亿元增加到4.2亿元,增长197.8%,财政总收入和地方收入年均增长35%和43.9%,增幅连续三年居长沙地区之首;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12.8亿元增加到16.1亿元,年均增长8.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由13.3亿元增加到39.2亿元,年均增长43.5%;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946元增加到3700元,年均增长8.1%。各项主要经济指标直逼全省三强县(市)。

1、坚持园区兴工,县域工业快速发展。坚持“工业兴县、园区兴工”发展方针不动摇,取得明显成效。着眼于打造全省一流工业园,完成了83平方公里的工业园规划编制,精心构筑以工业园为依托的县域“三大板块”。县域中部以省高科技食品工业基地(国家农业科技园、省台商投资区)为依托,对接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重点发展食品医药、电子信息等产业,打造“高星板块”。县域南部以含浦科教产业园为依托,对接岳麓山大学城,主攻精细化工、教育科研、传统建材、科教后勤等产业,打造“含坪板块”。县域东部以河东工业园为依托,对接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新港城,紧紧抓住长沙电厂和黑麋峰抽水蓄能电站落户的契机,着力培育能源工业,打造“河东板块”。目前,全县以园区为支撑的“三大板块”共落户企业280余家,经济总量达47亿元,占全县经济总量的70%。园区的蓬勃兴起,推动了工业快速发展。20xx年,完成工业增加值19.2亿元,比20xx年增长31.2%,年均增长9.5%;完成工业总产值60.4亿元,比20xx年增长34.2%,年均增长10.3%;规模企业94家,规模工业总产值24.7亿元,比20xx年增长57%,年均增长15.6%。

2、加强基础建设,区位优势大幅提升。强力实施“环境先导工程”,不断提升县域竞争优势。城镇建设方面,县城“十路一园”建设全面拉开,“一环三纵七横”的城区骨架已经形成,县行政中心、县城公园即将开工;丁字、星城、雷锋三镇跻身全省首批50个小城镇建设试点镇行列;坪塘、含浦、桥驿、黄金等乡镇步入城镇建设快车道,全县形成了环绕省会、多点对接、众星拱月的小城镇发展格局。公路建设方面,近几年县本级公路建设投入10多亿元,新修改造公路39条478公里,随着高乔大道及其南接线和车站大道、站前大道等顺利通车,投资3.2亿元、100米宽的金星大道即将竣工,以及长潭西线、莲花大道的动工修建,全县形成以9条融城主干道为骨架,县乡公路四通八达、园区路网纵横交错的交通格局,望城到市区的车程缩短到10分钟。水利建设方面,投资4.7亿元,加固大堤50多公里,完成了大众垸、翻身垸等重点堤垸的处险加固和其它堤垸、水库的治理,防洪能力显著提高。另外,新建变电站7座,基本完成农网改造;完善了通讯网络和重点区域的自来水供应网络,完成了长沙城区至雷锋镇的引水工程,含浦、丁字供水工程加紧进行。

3、扩大招商引资,对外开放成效明显。始终坚持打好招商引资“第一菜单”。成功举办了台商投资区推介洽谈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新闻发布会、(上海)高科技食品工业基地推介会、香港投资洽谈会等一系列重大招商活动,严格实行招商引资“一票否决”制,建立了投资近100万元的政务服务中心,营造了一个亲商、富商、安商、乐商的良好环境,吸引了大量的海内外投资者。20xx―20xx年,累计引进项目437个,协议引进资金约280亿元,实际到位市外境内资金42.2亿元,到位外资9027.2万美元。已有省发改委、省农业厅、省新闻出版局等8个省直厅局和中联重科、旺旺公司等16家上市公司及世界500强企业比利时优美科公司投资望城。特别是20xx年,积极化解“非典”、旱灾等不利影响,成功签约项目106个,其中外资项目9个,工业项目74个,总投资过亿元的22个,过千万元的46个;合同利用资金96.8亿元,实际到位市外境内资金22.7亿元。投资150亿元的长沙电厂、30亿元的黑麋峰抽水蓄能电站、20亿元的长沙印刷包装科技示范基地的落户,标志着招商引资在引大引强上取得了重大突破。

4、打造都市农业,农村经济日益繁荣。我们按照“服务城市、致富农民”的农业发展方针,以国家农业科技园建设为重点,成功引进了隆平高科、湖南湘云等13个种养项目和旺旺、沐林、宾佳乐等12家龙头企业,年产值达20亿元。利用近城优势,做足“城”字文章。建立了雷锋真人桥村的苦瓜、白箬光明村的辣椒、坪塘靳江的韭菜、星城湘江的榨菜等10多个千亩以上蔬菜基地。大力发展以休闲农业和生态农业为代表的第三产业,相继建立了百果园、锦绣山庄等40个休闲旅游场所,引进了普瑞温泉大酒店,第三产业亮点频现。以派派、亚华宾佳乐等龙头企业为依托,做优“奶”字文章。建成奶牛示范场13个,推进万头奶牛基地建设。结合退田还湖、还水和农业结构调整,做活“水”字文章。大力发展避灾农业,闸蟹、鳜鱼、珍珠等特种水产养殖达2.6万亩。20xx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1.6亿元,完成农业增加值13.2亿元,分别比20xx年增长17.7%、16.0%,年均增长5.4%、5.2%。

三、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增强发展动力

县乡企业改革方面,我们在全市率先推出以出售为主的乡镇企业改制,到20xx年年,全县216家乡镇企业全部完成改制。5家县属国有企业已改制4家,2457名职工中已置换身份1798人。机构改革方面,近三年来,全县县直机关、乡镇共精简机构189个,减少编制425名,分流344人。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制定了《人才资源开发十五规划》,出台了《人才兴业工程若干意见》,建立了县乡村三级人才信息网络,举办了两届“相约雷锋故乡”大型人才招聘会。近三年来,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了325名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为企业单位引进各类人才多人。财税体制改革方面,全面推行预算编制改革,完善了综合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对全额单位实行了会计集中核算。完善了政府采购机制。对行政事业单位车辆实行了定点维修、统一保险。建立基建预决算“三审”制度,防止了税收流失。稳妥推行农村税费改革,搞好转移支付,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教育改革方面,“校长负责制、教职工聘任制、结构工资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全面实施,全系统精简人员编制8%,每年为财政减少支出300万元。同时,粮食企业股份制改造不断深化,成为全省先进,得到国家粮食总局的肯定。社会保障体制改革逐步完善,弱势群体得到有效救助,20xx年年实施“光明行动”,政府贴资对近800名白内障患者成功实施了复明手术;20xx年创造了全市失业率最低的好成绩。卫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商业、供销、物资、外贸等流通企业改革全面推进。

四、坚持统筹发展,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

我们始终坚持做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有机结合,促进了全县各项工作协调发展。圆满举办纪念雷锋同志诞辰60周年、“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四十周年、庆祝建县50周年、庆祝建党80周年活动,成功承办了全国“五城会”男子篮球赛、纪念郭亮烈士诞辰100周年等大型活动。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文明乡镇、文明单位、文明卫生县城等群众性创建活动,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顺利通过验收。县雷锋中专和职业中专跻身全国重点,县一中和雷锋学校跨入省重点中学行列。近年来先后获得全省计生模范县、文化先进县、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县、全国生态示范区等称号。

五、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加强党的建设

着力于抓基层、打基础,开展了县创基层组织建设全国先进县、乡(镇)创六好乡镇党委、村创五好村党支部的“三级联创”活动。在全县420个村的基层党员中进行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教活动,坚持每年举办一期以上村支部书记培训班,3年来共在69个村开展了建设扶贫,率先在全省推行了“两推一驯的支部换届选举方式。选派了一批科局级干部赴香港、广东、深圳、江苏等发达地区学习、培训,抽调了一批中青年后备干部到乡村培养锻炼,县乡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提高。大力推行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领导班子副职竞争上岗,近三年共选拔了13名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县财政局局长等重要领导岗位,580人通过竞争上岗走上中层干部岗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干部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抓好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篇11:县工作总结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把依法治县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专兼职人员,并把该项工作列入股室年度目标考核。同时,结合实际,制定了依法治县工作计划,做到有方案、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

二、坚持会前学法制度

今年上半年,我局继续坚持局党组和职工会会前学法制度,拟定了全年学法工作计划,重点突出依法管理机关,依法教育干部,实行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

三、积极参加法制宣传活动

我局充分利用科普活动月、食品安全宣传周、“走基层”活动、社区“双报到”、等系列主题活动,通过拉横幅、贴标语、网络、短信、展板专栏等媒体,向公众广泛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积极宣传与维护稳定、发展经济以及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灾后恢复重建、构建和谐社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拓宽群众知法、守法渠道,提升社会大众的法律意识,为我县全面实施打硬仗、补欠账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下半年,我局将继续开展好依法治县宣传活动,进一步形成重视、支持、积极参与普法的舆论氛围。继续坚持法制宣传教育成果,进一步推动法治型机关建设。

篇12:县年终工作总结

xxxx年工作回顾

xxxx年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在上级党政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县上下紧紧围绕县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坚定不移调结构、惠民生、促发展,顺利完成了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经济社会发展呈现速度加快、质量提升、投资扩大、民生改善、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一、县域经济快速增长

xxxx年,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40.2亿元,比增11.1%。实现农业总产值14.5亿元,比增6%。实现工业总产值17.55亿元,比增21.2%,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实现总产值8.8亿元,比增33.2%。外贸出口3369万美元,比增87%。实际利用外资2515万美元,比增317.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实现11亿元,比增28.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26亿元,比增12.2%。全县金融机构年末各项存款余额37.5亿元,比年初增长26.7%。农民人均年纯收入8176元,比增15.2%。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64亿元,比增29.2%。外贸出口、实际利用外资和财政综合增长率三项指标在全市排名第一,其中,财政综合增长率在全省排名第五,是全省67个山区县中唯一一个连续三年排名前十的县。

二、产业发展提质增效

工业实力不断增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2.1亿元,比增32.6%,规上工业总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例不断提高。企业增资扩产初见成效,恒锋、南方、铨镒、祥盛、泰润、伟能、麦卡等企业通过技术升级和扩大产能,单位能耗逐步降低,全县工业经济质量明显提升。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新进展,新引进的科顺木业、嘉冠木业、大地之元木薯淀粉厂已正式投产。

重点项目进展顺利。市重点项目教育园区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xxxx中学附属工程、外国语学校配套建设工程已全面完工并投入使用;潮惠高速xxxx段和管养中心相继开工建设,岳溪生态博览园、螺河两岸和改河市政工程建设、粮所三旧改造等项目顺利推进。争取中央和省财政预算内投资项目14批次38宗,补助到位资金1.19亿元。

“三农”工作成效明显。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和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工作分别获得省财政奖励,在全市率先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发证工作,受到市政府通报表扬。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达52%。青梅、木瓜、灵芝、油茶、木薯、花卉、木材、药材等八大特色基地农业优势凸显,被列为“全国油茶产业发展重点县”;水唇灵芝种植基地被授予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称号;生宝木瓜、乌盾山茶等4个产品获“省农业类名牌农产品”称号,伟能青梅等2个产品获“汕尾市金牌农产品”、南万蜂蜜等3个产品获“汕尾市名优产品”称号;“xxxx木瓜”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正在公告期中。新引进鸿海中药材基地化种植项目,已投资多万元,种植珍贵中药材3000多亩。新农村建设取得新成效,南万镇万全村被认定为“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上护镇樟河村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村。

第三产业持续快速发展。以梅花观赏、温泉、生态景观等为特色的生态旅游业加快发展,住宿、餐饮、商业、休闲等服务业均保持较好发展态势。全年共接待游客31万多人次,比增26.8%,实现旅游收入增长28%。吉康华苑二期、中心城商住小区项目开盘销售,新景花园、润达花园项目加快推进。新引进投资2亿元的岁宝百货公司注册落户,新发展内资企业53户,新发展个体工商户802户。

三、城乡环境日益优化

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加强。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巩固林业生态县的创建成果,走林业生态发展道路,在全省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项目中PK胜出。全县共完成造林绿化面积3.6万亩,首列国家级生态公益林6.2万亩。切实加强生态环境和饮用水源保护,完成水东河综合治理工程和5宗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加强非煤矿山和无证粘土砖厂整治,切实保护了林地和矿业资源。

宜居城乡建设加快。启动了《xxxx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编制了县城《三旧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完成了北环路、环东路、教育园区、螺河两岸、xxxx大道延伸段等重点区位详规详测。岳溪生态博览园、县城污水收集管网、螺河防洪堤围、改河带状公园、xxxx大道延伸段建设工程稳步推进,县城南通道、朝阳路东段扩宽改造、县城LED路灯更换等十大项目进展顺利,县城配套功能进一步完善。全年建成新农村公路50公里,桥梁10座,城乡交通网络日趋完善。积极推进名镇、名村示范村和农村公益项目建设,农村环保设施和农民文体设施等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稳步改善。城乡垃圾处理设施逐步完善,“大清洁,乡村美”专项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城乡人居环境稳步改善。

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社会保障不断增强。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合率达99.5%,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覆盖率全市排名第一,成功创建全省城乡养老保险示范县区。新增城镇就业2466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67%。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县社会福利院投入使用。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

扶贫开发成效明显。全年共投入帮扶资金4305万元,落实帮扶项目3825个,完成800户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任务。32个贫困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全部达到3万元以上,贫困村99.8%的贫困户如期实现脱贫。

各项事业全面进步。教育创强工作稳步推进,普通高考再创佳绩,总入围率75.37%;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全县普高毛入学率达87%,河田中学通过了“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初期督导验收;县职业技术学校已投入1500多万元,完成了征地、推土等各项前期工作;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全面完成;农村义务教育通过省考核验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全覆盖;切实加强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的三配套建设,不断增强综合服务功能;新(改)建了3个镇卫生院。公共文化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河田镇、螺溪镇在全市率先完成镇级文化站电子阅览室建设;水唇镇墩仔寨入选“广东省十大特色古村落”,莲心湖被认定为“广东省古村落”,河口昂塘时雍楼被评为“省级文物重点保护单位”,“xxxx擂茶”被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人口计生工作顺利通过省考核评估,获得“广东省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和省宣教创新奖。殡葬改革走上正轨,实现死亡遗体火化率100%目标,县、镇公墓山建设稳步推进,殡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体育、统计、侨务、畜牧、档案、地方志、国防、人事、人防、科技、防震、残联、民族宗教、移民、工青妇等工作均取得新成绩。

平安建设深入推进。“三打两建”工作成效显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效推进,全年受理群众来访同比减少5%,妥善处置水唇石马群体性事件,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强化应急管理,应急处突能力明显增强。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及公共卫生等综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五、民主法制和政府自身建设不断增强

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县政协的监督,人大议案和建议、政协提案办复率100%。“六五”普法全面推进。审计、监察、法制工作不断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985条。在全市率先启动OA系统,政府效能进一步提升。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全面实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政府效率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各位代表,xxxx年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这是上级党政和县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县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县人民齐心协力、拼搏实干的结果,是海内外各界人士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辛勤工作在各条战线上的广大干部群众,向关心支持xxxx发展的海内外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深深意识到xxxx加快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经济总量小,人均GDP为全市人均水平的69%,仅为全省的26.3%;财政总量小,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全市的6.4%,仅为全省的0.42%;在岗职工及农村基层干部工资偏低,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全市年均水平的79.6%,仅为全省的49.5%。相比之下,差距仍然很大,扩大经济总量迫在眉睫。二是产业层次较低,产业规模小,缺乏可持续性税源。具体表现为:农业产业化程度低,“有基地没加工、有加工没营销”等弊病凸显;工业基础薄弱,尚未形成集聚效应,缺乏支柱产业。三是发展瓶颈亟待破解。交通路网特别是高速公路和国道建设滞后,是阻碍xxxx加快发展的瓶颈因素。融资、用地、征迁困难比较突出,发展压力较大,财政保障能力较弱,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四是发展环境和营商环境尚待优化。一些部门、干部仍存在惠商政策措施落实不力,行政效能不高,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工作安排

20,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xxxx建县25周年,我县将步入崭新的发展期。做好今年的工作,对xxxx今后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县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中央和省、市确定的战略部署和目标要求,突出“加快绿色发展,建设美丽xxxx”这一主题主线,紧紧抓住“一县两园四特色”这一工作重点,按照“生态立县、产业强县、特色旺县、人才兴县”的总体思路和“园区工业、基地农业、生态旅游、美丽城乡、活力xxxx”的发展战略,进一步凝聚共识、激发潜能,真抓实干、攻坚克难,为建设“绿色xxxx、和谐xxxx、幸福xxxx、美丽xxxx”,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5%,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2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农民人均年纯收入增长10%,城镇居民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3‰以内;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完成市下达的年度计划。

为实现上述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八方面的工作:

加快园区工业的发展

按照“园区工业”的发展战略,加快工业园区建设,着力发展建筑装饰构件产业,全面促进工业扩量提质。

加快新河工业园区的建设。成立新河工业园区管理机构,配备专门队伍。修订园区规划,完善增加用地报批等相关手续。加大资金投入的力度,推进园区配套设施的建设和完善,提高园区承载项目、承接产业的能力,使园区成为县域经济重要增长极。力促高新企业向园区集中、特色产业向园区集聚,形成以建筑构件、人造板、铸(制)造、纺织、电子元件、食品加工等产业为主导的工业发展新格局,着力抓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展,实现规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翻一番目标,做大做强工业经济。

集聚建筑装饰构件产业。充分利用“中国建筑装饰之乡”品牌效应,依托xxxx在建筑装饰方面的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启动建设建筑装饰产业园,打造xxxx建筑装饰产业城。大力引进建筑装饰产业进驻园区,充分发挥xxxx外出人士创办的22家全国百强建筑装饰企业作用,推动以建筑装饰构件为主导的新型产业集聚发展、做大做强,形成集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培训、展览为一体的建筑装饰产业链条,力求将其打造成全国具有影响力的建筑装饰产业集聚基地。充分挖掘我县人脉资源优势,激活众多外出乡贤的巨大潜力,大力实施“反哺工程”,引导并鼓励外出乡贤在xxxx注册劳务和物流公司,以企业和产业基地回迁、技术回乡、智力回援等形式回乡发展事业,带动家乡商贸物流、休闲度假等产业大发展。

全力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各项惠商政策措施,建立行政审批大厅,推进办事流程再造,为各类企业提供完善的“一站式”、“保姆式”贴身服务,提升服务效能和水平。着力建设“信用xxxx”、“法治xxxx”,大力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和创业环境。积极实施人才战略,加大建筑装饰人才培训力度。县职业技术学校增加开设建筑装饰相应专业,与大专院校合作等形式培训建筑专业人才,为大兴建筑装饰产业夯实人才基础。充分发挥好活跃在全国建筑装饰产业、零售业和民办教育等一大批xxxx籍企业家的庞大资源,带动引进市场、项目、资金、信息等要素,形成“内外共识、相互给力、建设家乡”的正能量,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加快基地农业的发展

按照“基地农业”的发展战略,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全力打造八大特色农业基地,力促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

着力发展现代特色农业。充分发挥中国青梅之乡、全国油茶产业发展重点县、xxxx木瓜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等产业基地的影响力,带动农业产业化进程。按照“公司+基地+协会+农户”发展模式,着力打造青梅、油茶、木瓜、灵芝、木薯、花卉、木材、药材等八大农业基地,形成具有xxxx特色的生态农业产业链条。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发展农业生态旅游,形成一、二、三产业相融合的产业体系。扩宽特色农产品营销渠道,着力提升产品辐射力,做强特色农业经济。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上马建设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121个,建设项目涉及小型农田水利、安全饮水、环境整治、农民文体设施等方面。加快新田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千亩灌区加固改造工程等48宗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做好水库移民和老区整村搬迁工作,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科学制定各镇农业产业规划,着力发展家庭农场(庄)式的集约化新型农业,做优做特农产品品牌。重点引进科技型农业企业,开发和推广园林绿化苗木、茶花、樱花等花卉品种,着力打造茶花、樱花主题公园。大力发展木薯、木瓜产业基地,申报国家级木薯种植示范基地,力争获得“中国木薯之乡”称号。提升青梅、灵芝等特色农产品深加工能力,擦亮“中国青梅之乡”品牌,打造xxxx灵芝新品牌。

加快生态旅游的发展

篇13:县年终工作总结

按照“生态旅游”的发展战略,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着力推进生态发展区重点县建设。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立足林业生态建设,着力抓好森林资源管护。加强省级红锥林自然保护区、火山峰森林公园和县级回龙寺、观天嶂等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建设。抓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实施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管理,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土地、非法开采非煤矿山行为。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力度,加快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

加强生态工程建设。加快生态造林步伐,大力实施碳汇造林项目,加快景观林、水源涵养林、绿道网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提高森林覆盖率和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建立有人员、有制度、有经费、有设施的“四个有”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机制,实现生活垃圾保洁覆盖农村。着力推进螺河、榕江河、南北溪河、新田河流域环境整治和农村连片环境综合整治与污水生态化治理,加大省级生态镇(村)创建力度,不断改善城乡生态环境。

着力发展生态旅游。抓好旅游规划的实施,加快推进旅游资源整合,全力打造“花泉林歌,悠然xxxx”旅游品牌。进一步完善梅花、樱花、茶花三个基地建设,做好“三花”文章。高标准开发境内温泉资源,加快水唇、上护两个温泉旅游项目建设步伐。保护和合理开发红锥林、火山峰、观天嶂等省、市自然保护区和对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激石溪革命根据地先烈纪念园等人文生态旅游资源,形成休闲旅游、养生度假、文娱休憩的旅游新亮点。加快实现与红海湾滨海旅游和市内其他重点景区连点对接,形成规模效应,促进特色生态旅游的发展。完善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制定完善优惠政策,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不断完善景区景点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同时加快星级宾馆等配套项目建设步伐,不断提高旅游服务水平,做大做强旅游经济。

加快美丽城乡建设

按照“美丽城乡”的发展战略,突出抓好县城扩容提质,全力打造城乡宜居环境,全面建设“美丽xxxx”。

抓好县城扩容提质。尽快完成《xxxx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并以此为引领,进一步完善县城控制性规划、修建性规划和专项景观规划。创新县城开发经营模式和经营城市的理念,推进樟河半岛国际温泉度假村建设,拓展县城发展空间,提升县城的集聚力和辐射力,打造“美丽xxxx”名片。扎实推进螺河东岸旧城改造,高起点规划建设螺河西岸、环东路和北环路片区,着力推进螺河2、3号地、朝阳安居小区、xxxx大道延伸段、改河带状公园和岁宝百货改造升级等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县城供电、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抓好县城管理,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加大环境卫生、违章建筑和交通秩序整治力度,扎实推进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填埋场、县城污水收集管网及排水管网项目建设,全力打造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宜居城市。

提升城镇化水平。抓好新田、水唇等五个镇的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推进村庄规划。强化中心镇建设,重点推进主街道、镇区出入口建设,增强人口和产业集聚能力、综合承载力,带动农村城镇化。以推进农业产业集中发展、农民集中居住、土地集中经营为重点,加快农村社区建设。开展名镇名村示范点创建工作,大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着力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举全县之力推进潮惠高速公路xxxx段项目建设,加大征地拆迁工作力度,改造升级S240线,谋划接驳厦深铁路陆丰火车站,推进S335线xxxx段改造升级,增强交通路网辐射力,着力解决xxxx交通“瓶颈”问题。着力推进潮惠高速管养中心、县城西环路、河口风电场建设工程等项目建设。

加快民生事业的发展

始终坚持民生优先,着力增进民生福祉,让发展成果真正惠及人民群众,全面建设“幸福xxxx”。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力度,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拓宽社会保障基金筹资、征缴渠道,建立便民、快捷的服务体系,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支持发展慈善事业,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完成150套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稳步提高干部职工工资水平。

加快发展教育事业。进一步完善教育园区建设,8月底完成职业技术学校首期校舍建设,加快推进文体综合馆建设;继续完善xxxx中学、外国语学校配套建设。加快规范化学校建设步伐,普及学前教育,提高“普高”毛入学率,全力推进“教育创强”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着力加强学校管理,促进“名校”工程建设,扎实做好河田中学创建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高中”终期督导验收工作。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加大对骨干教师、名师的培养力度,不断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支持民办教育发展,打造xxxx特色教育品牌。

全面发展文体事业。科学规划文化体育产业布局,加快推进县文体“四馆”、全民健身广场和农村(社区)文体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满足群众文化需求。加大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开发力度,充分挖掘特色文化资源,打造地域文化符号。

构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防控能力。加快推进县医院综合大楼和镇卫生院改(扩)建工程建设,加大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引进力度,全面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进一步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推进计生、殡改工作。加强计生工作的领导,稳定低生育水平。实施优生健康惠民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巩固和扩大殡改工作成果,加快县殡仪馆和县、镇公墓山等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确保火化率100%。

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制定新一轮扶贫规划、帮扶办法,完善扶贫开发长效机制。继续扶持“一村一基地”建设,促进农村经济更快发展,努力提高群众收入水平。

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强化社会矛盾化解、公正廉洁执法。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健全群防群治机制,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成县城卡口和新田镇治安监控建设,推进“百局千所”立体化治安示范单位建设。依法打击各类暴力刑事犯罪活动,切实加强禁毒和反走私工作,强化重点地区、重点场所综合治理。完善综治信访维稳体系,推进“矛盾纠纷、治安问题、重点人员、安全隐患”四项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依法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加大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进一步健全防灾减灾、公共卫生、动物防疫、食品药品、社会安全处置机制,强化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大力创建“平安xxxx”。

加快其他事业发展。加强国防教育和国家安全教育,做好“双拥”和民兵预备役工作。做好我县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和 “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促进审计、法制、外事侨务、民族宗教、台务、港澳、科技、工青妇、档案、防震、人防、广播电视、残疾人、移民等工作全面发展。

加快财税金融建设

着力增强财政实力,加强财税监管,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保障经济发展。

巩固壮大现有财源,挖掘培植后续财源,努力在园区工业、基地农业、生态旅游、城市扩容提质和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财政收入的数量、质量和稳定性。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和各类专项资金支持,缓解本级财政压力。加快推进金融工作,推进产业金融、民生金融、农村金融的创新发展。引入证券、保险机构进驻我县开设分支机构,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机构,拓宽融资渠道,培育企业改制上市。

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深化改革进程,向市场化改革要资源、要效益、要质量、要活力,促进“活力xxxx”建设。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大财税体制改革力度,健全财税保障机制,建立完善税费一体化管理机制。积极利用资本市场,激活资本活力,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简化行政审批,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大部门制改革,深化简政强镇、行政审批、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着力推动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住房保障以及行政执法体制、政府综合服务体制改革。

深化社会管理改革。培育和规范发展社会管理组织,提升社会管理水平。改革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加强农村公共服务规范化建设,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增强基层民主活力。建立“三打两建”长效机制,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商业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完善市场监管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质量强县工作,不断提高我县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着力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完善民事民治管理机制。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集体“三资”监管等平台建设。

加快政府自身建设

切实改进作风,努力提高政府执行力和服务水平,全面促进政府自身建设。

建设法制型政府。严格依法行政,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监督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增强政府法制宗旨意识。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确保政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建设效能型政府。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做到“禁必止,令必行,行必果”。加强政务环境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简化行政流程,切实提高行政实效,着力提升政府效能和整体服务水平。

建设廉洁型政府。坚决执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从源头上预防和整治腐败。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的要求,匡正机关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大力推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树立清正廉洁、风清气正的政府形象。

篇14: 县工作总结

商务局春夏季灭鼠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爱卫办的关心、支持和指导下,在商务局各科室所的密切配合下,紧紧围绕创卫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克服困难,在市场、商场开展了一系列春夏季灭鼠工作,通过宣传发动、监督检查、加强密度监测等措施,有力推动了春夏季灭鼠工作深入开展,取得了较好效果。据初步统计,春夏季开展大规模灭鼠活动,商务局共投放鼠药近20公斤,灭鼠夹30只。现将春夏季灭鼠工作具体总结如下:

一、广泛开展宣传发动,提高了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意识。

县商务局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工具,采取不同的宣传方式,将预防鼠类传染病、老鼠危害及如何防鼠灭鼠等知识,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宣传,使广大职工自觉参与春夏季灭鼠活动。

二、明确责任范围,全面开展春夏季灭鼠活动。

县商务局按照县爱卫办关于春夏季灭鼠工作的要求,调动各方积极因素,积极参与,并落实了春夏季灭鼠工作责任范围,积极开展春夏季灭鼠活动。

三、及时进行鼠情调查和培训。认真做好灭鼠活动鼠情调查、投药、灭效检查监督。

1、鼠情调查阶段。县商务局各科室所进行灭前鼠情调查,确定投药范围。

2、准备阶段。县商务局组织召开了职工大会,同时进行春夏季灭鼠相关知识培训,并做好所需灭鼠药械的供应准备。

3、投药阶段。县商务局在规定的时间进行了投药,同时清除了市场、商场的杂物、封堵鼠洞等,消灭老鼠栖息场所。

4、商务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检查,对在灭鼠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将予以表彰,对行动不力的科室所给予批评,限期改正。

四、科学合理用药,确保灭鼠安全。

今年县商务局春夏季灭鼠用药将统一使用由县爱卫办统一提供灭鼠药。各商家一律使用的是粘鼠板、鼠夹等物理方法灭鼠,防止了误食中毒现象的发生。

总之,县商务局通过开展春夏季统一灭鼠活动,有效地控制了鼠密度上升,保证了人民的生命安全,也为我县成功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打下了坚实基础。

篇15: 县工作总结

关于今年上半年工作情况

应该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围绕年初县委、县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进取,务实奋进,达到了预期效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综合经济明显提升。

上半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和一般预算收入分别完成36.4亿元和23.4亿元,分别增长19.5%和26.4%,两项经济指标总量连续四年稳居全省第一,财政总收入增幅在全省排45位,财政总收入呈现出总量大、增幅不慢、质量优等特点,这也得到了省财政厅的高度赞扬。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预计将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我县的16个经济考核指标目标任务,这还是这两年来的第一次。

二是房屋征收明显提速。

围绕84个省市重大重点项目、土地收储、保障性住房以及产业项目,适时启动了130万平方米的房屋征收大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截止7月8日,全县共征收房屋1680户56.2万平方米。上星期,市政府陈市长召开全市土地收储和房屋征收工作调度会,会上通报了全市房屋征收工作进展情况。一季度我县排位不理想,二季度我县总量列全市第一,得到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

三是项目推进明显提效。

积极开展“项目推进年”活动,按照“2+6”工作模式,全力推进了总投资478亿元的184个重大重点项目建设。江铃股份等20个项目已竣工投产;南大一附院象湖院区等97个项目正在加快建设;五洲国际商业综合体等67个项目正在推进开工前期准备工作。

四是招商引资明显提质。

出台了《南昌县招商引资项目评审暂行办法》,严格执行招商引资项目专家评审制度。上半年,全县共签约落户项目26个,其中投资1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2个,投资亿元以上项目14个。这里特别要说的是,今年上半年,我县工业招商引资卓有成效,在已经完成的6307万美元现汇进资中,有70%是工业项目现汇进资,总量超过6个设区市,为我县产业发展尤其是工业的发展奠定了扎实基础。

除了上述中心工作有亮点外,我们的园区建设、城乡统筹、社会事业等重点工作也有突破,取得的成绩我们这两天也都看得到、听得到。

当然,在看到这些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项目推进的力度还不够。

应该说,同前几年相比,我县今年上半年项目推进的速度明显提升,但同南昌县快速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今后,各地、各部门要在项目推动上要有更多办法,积极破解难题,集中精力,多方联动,确保招商引资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齐头并进,不断增强南昌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原动力。

二是经济运行不够平衡。

通过大家的努力,上半年我县基本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经济目标考核任务,但同奋斗目标任务和“三年倍增计划”的要求相比,我们还有差距,尤其是一些乡镇(开发区)经济指标欠进度、欠时序还比较严重。下一步,各地要围绕考核目标加强调度,抓时序、抓进度,确保下半年迎头赶上,顺利完成年初制定的经济目标任务。

三是发展的要素制约依然突出。

近几年来,我县通过发行债权、银行融资等方式,在破解融资难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但土地、技术、人才等要素依然制约着全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土地申报结果总体良好,但过程总是磕磕绊绊,不够顺利。近期,县发改委把相关项目申报工作梳理得很到位,值得表扬,但一些项目的可研、立项等前置工作还比较滞后,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

四是社会稳定压力还比较大。

不管是从省市通报数据看,还是从现实情况看,我县社会稳定的压力依然很大。下一步,要继续理顺信访机制体制,真正发挥乡镇、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高层决策的作用。以上所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关于下半年工作安排

我认为要以“2+6”项目推进年为主线,作好“点、线、面”三篇文章,即“围绕一个中心点,聚焦两条战线,拓宽三大层面”,具体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围绕一个中心点。

就是要围绕“全面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这个中心点,做到“两个确保、两个力争”。

“两个确保”即县里要确保完成市里下达我县的各项考核目标任务,乡镇、部门要确保完成县里下达的各项年度经济发展目标任务。这个我在多次会上都强调过,这是县乡两级的基本底线。县里如果没有完成,无法向市委、市政府交账,没有办法向全县人民交账,同样乡镇、部门没有完成,也难以向县委、县政府交差。从一季度开始,县委、县政府已经开始对没有完成经济指标时序进度的乡镇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下一步还要继续坚持这项制度,“两办”要做好这项工作的衔接。

“两个力争”即要力争全县主要经济指标增幅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力争总量占比高于去年水平。这也是基于多方面考虑的。从市统计局反馈的我县1―5月份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占比在全市排位情况看,应该说是喜忧参半。在可比的9个经济指标上,我们财政总收入、一般预算收入、实际利用内资总量3项指标排全市第一,与去年同期持平,但只有实际利用外资、实际利用内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项指标增幅高于去年。从占比来看我们还是不错的,9项指标中除外贸出口占比低于去年同期水平,其余8项指标都超过去年或持平,这是非常不容易的。下半年要扬好上半年的势,确保全年总量占比高于去年,通过占比的逐年提高,实现总量全市占比由1/7提高到1/6,再到1/5,顺利完成“三年倍增计划”的目标任务。

(二)聚焦两条战线。

就是要扭住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聚焦项目推进和房屋征收这两条战线,在经济建设的主战场有所作为。

1.打好项目推进“大会战”。在项目推进方面,要分三个层次来抓,即抓前期促开工、抓建设促投产、抓对接促审批。具体来说,在8月底之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推动新签约落户项目的注册、立项、环评、三通一平等基础性工作,全县再集中开工一批产业项目。同时抢抓施工黄金期,尽可能多地完成投资和实物工作量,在年底之前,重点推动一批项目竣工投产。县发改、工信、商务等有关部门要积极向上对接,争取通过对口路径申报更多的省调度重大重点项目,解决用地指标。另外要未雨绸缪,储备好一批重大重点项目,做好相关前期工作,确保明年一季度开工建设。特别是明年的“跑部进京”、“跑省进厅”项目,县发改委等部门要提前谋划、精心包装,力争更多的项目挤进“笼子”,为明年经济社会发展打下基础。在招商引资方面,围绕今年引进投资1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总投资规模100亿元的目标,重点跟踪对接可补缺、延伸我县主导产业链条的重大重点项目,加快泰丰轮胎等5个1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和江西长运物流等15个亿元以上项目签约落户。

2.打好房屋征收“攻坚战”。县委、县政府正研究准备启动房屋征收百日大会战,等下郭书记还将进行强调部署。全县上下要以“强力征收、百日行动”为契机,调整战略,自我加压,对年初制定的各责任区征收任务不减、时间要求不松的基础上,重点聚焦到昌南新城、富山乡两大主体区域,按照集中连片、项目清场的征收标准,再奋战一百天,加快推进房屋征收工作,力争今年下半年再完成80万平方米征收面积。同时,各地要务必加快安置房建设步伐,各标段要迅速达到进度要求,确保明年6月份交房。这里特别要强调,各地要以现在安置点为中心,着手启动二期安置房建设,没有报批土地的要抓紧报批,10月份施工队伍要进场,这样可以确保明年年底前交房。另外土地收储工作要同步推进,涉及的乡镇和县国土局要在前期良好的工作基础上继续加力,确保按时完成市里下达的1.02万亩土地收储任务。

(三)拓宽三大层面。

就是要由点及面,拓宽产业联动面、城乡统筹面、民生保障面,构建经济社会发展新格局。

1.拓宽产业联动面。坚持以产业为核心、工业为主导,三业并举,联动发展。在新型工业化上,要加快完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平台建设,提高工业发展质效。第三季度确保33个重大工业项目开工建设,年底前确保20个重大工业项目竣工投产。全县主要工业指标排名全市前两位,小蓝经开区工业总产值和主营业务收入确保双双突破600亿元,力争达到650亿元,在全省国家级开发区综合排位实现前移。在现代服务业上,要确保新增服务业重点企业8户,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高1.5个百分点,这也是今年市里新增的两个考核指标。具体到项目上,向塘铁路货场要加快拆迁扫尾工作,确保年底基本完工;人人乐超市、平兰诚信项目市场一期8月底投入运营;江西天然气总部、千亿建筑产业园10月底开工建设;盛汇城市广场、江铃国际大厦确保年底完工;玺悦城、月星家居、金翰丽晶酒店、茵梦湖主题乐园、恒大五星级酒店力争年底开业。这些项目,这两天我们都看过,都有一定的基础,所在乡镇、开发区(新区)、部门再加把劲,我想,这些目标基本是可以实现得,这对我县服务业的提升有非常大的帮助。在现代农业上,要充分利用好我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国家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县”这三张名片,由县委农工部、农办牵头,各有关部门尽快制定相关的推进方案,细化推进举措,积极对接,争取国家、省、市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同时要加快推进“五走廊”建设,扶持粮食、蔬菜、水产、畜禽等规模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加快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力争今年市级以上龙头企业新增11家、农民合作社新增550家、家庭农场新增340家。

2.拓宽城乡统筹面。加快昌南组团、中心城镇、新型农村三位一体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昌南组团建设要提速。规划方面,要启动编制县城规划区供水、供气、排水排污和昌南组团道路交通、县城中心城区城市建筑色彩等专项规划,以及武阳中小企业创业园、富山乡、八一乡等控规;修编完成昌南商务中心区、南高公路沿线和小蓝经开区核心区等控规。建设方面,以开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年”活动为契机,全面维修好县城控规区内部分损毁道路,加快完成澄碧湖北苑广场续建、澄碧湖大厦、澄碧湖和银三角立交桥周边美化亮化等项目,确保金沙大道全线竣工通车,市第16届运动会体育场馆、南大一附院昌南新城院区等项目开工建设;积极配合启动南外环、沿江南大道南延快速路和昌宁高速项目建设。管理方面,深入推进“城市管理规范年”活动,大力推进路灯合同化能源管理、昌南新城和幸福庄园集贸市场建设。突出节约化管理,建立市政维修基金管理制度;突出严格化管理,重点强化门前“三包”文明施工、余土运输等整治,给昌南人民营造一个祥和、宜居的环境。

农村环境打造要提升。重点做好六方面工作:一是“五化”整治。做好第一批“五化”整治市级验收工作,争取市级财政奖补资金;二是造林绿化。今冬明春绿化工作要早谋划、早实施,把好苗木关、栽植关、管护关,确保绿化上档次、出精品。三是新农村建设。重点抓好154个新农村村点整治工作,力争年底前改水、改厕、改路分别完成85%以上;继续健全完善农村垃圾处理“户集、村收、乡镇压缩、县处理运输”的运转模式,力争年底农村垃圾处理率达到70%以上。四是农民建房管理。加快全县非控规区的972个未编制规划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县农房办、有关单位和乡镇要总结前段时间的经验做法,推动全县农民建房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坚决杜绝违章建筑。五是空心村整治。加快推进蒋巷三洞南坊、向塘西洛、黄马徐家、三江杨芳、塘南田万等5个整治空心村、建设新社区试点工作,各乡镇要加快项目规划设计,县国土局和有关乡镇要做好土地增减挂钩申报工作。六是土地整治。各有关乡镇要做好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的收关,着重抓好完工项目的验收工作,做到成熟一个上报一个。同时做好土地整理项目申报立项及实施工作。

3.拓宽民生保障面。在完成上级下达的民生工程各项目标任务的同时,重点抓好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各项民生实事,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幸福度和安全度。几项重点工作这里强调一下:一是继续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实现应保尽保;二是强化调度,确保18所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在今年年底基本建成,8所小学中心校开工建设;三是在南新、塘南、向塘、幽兰、广福等5个乡镇启动县“120”急救中心布点工作,确保在今年8月份组建到位。加快推进县中医院建设,确保在明年9月份投入使用;四是深入推进鄱阳湖西岸片血防工作,完成3903头耕牛淘汰任务,全面消除耕牛传播危害。五是全面完成全县危桥改造。六是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加强皮蛋生产企业和生猪定点屠宰等监管,加大食品药品的检测力度和密度。近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打击食品药品制假贩假专项整治行动。七是做好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信访总量等“五下降”,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群众安全感测评在全省位次前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