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领上海市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合格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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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感谢网友“Mockingbird”参与投稿,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补领上海市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合格证公告(共6篇),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补领上海市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合格证公告

凡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但未能在规定的`日期领取合格证的考生,请于6月2日―6日(五天)补领考试合格证(合格证有效期三年)。

补领地点:国顺路288号(上海电视大学)

补领时间:9:00-11:00,13:00-16:00

交通路线:55、61、118、147、910、937到国权路下车。

注:领证时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一张1寸报名彩照(备用)。

望各位考生相互转告。

篇2:上海市春季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报名通知

上海市春季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报名通知

因世博会20在上海召开,年上海市上半年教师资格专业课程培训考试报名将提前至12月上旬进行,考试将提前在2010年3月进行。

篇3:上海市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以下简称“面试”)是教师资格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考察应试者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思维品质等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9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教委人〔〕23号)的要求,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在上海市教委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组织工作。现将上半年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笔试成绩合格

本市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且在有效期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二)另需具备以下任一条件

1.本市户籍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工作单位在本市且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持有7月1日前办理的有效本市人才引进类居住证或207月1日后办理的有效本市非临时居住证)。

3.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三(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升本大四)以上在读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户籍未迁至本市,但在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外省市生源学生)(根据教师司函[]51号文件精神,华东师范大学自行组织本校在读本专科师范生(含免费师范生)20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

4.本市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三(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升本大四)以上在读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请参考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二、面试网上报名时间、报名流程及准考证下载

(一)面试网上报名时间

年上半年面试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4月18日0:00--4月21日16:00。

(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4月18日、19日、20日、21日、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共5天。为避免人员过于集中造成长时间排队,前往现场确认的考生,必须提前网上预约现场确认时间,并打印预约凭证。)

(二)面试报名流程

第一步:网上报名。

1、 考区选择: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2017年4月18日0:00--4月21日16:00时间内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www.ntce.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上海考区”、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完成其他信息录入。华师大在读本专科师范生(含免费师范生)只能选报“华东师范大学师范生考区”,华东师范大学非师范生只能选报“上海考区”。报名时间截止后,将关闭报名系统,逾期不再受理报考。

2、 照片要求:

(1) 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

(2) 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3) 照片中必须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

(4) 照片背景为必须为纯色,白色背景为佳(背景中不得带有家具、风景、树木等物体);

(5) 黑白或彩色照片均可。

照片样张:

注1: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尚不具备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面试网上报名操作。

(3)参加2017年上半年之前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

(4)参加2017年上半年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考生部分笔试成绩是参加2017年上半年考试合格,部分笔试成绩是参加2017年上半年之前考试合格的,也不用重新注册)。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

(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拔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1)考生个人网上报名完成后,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状态,考生经过现场确认后,报名网页显示为“审核通过”,此时面试报名全部完成。

友情提示:

确认现场不提供考生信息修改服务,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仔细核对报名状态及照片效果,避免途劳往返。

第二步: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需采集指纹信息,须由考生本人前来。

1.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4月18日、19日、20日、21日、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共5天。为避免人员过于集中造成长时间排队,前往现场确认的考生,必须提前网上预约现场确认时间,并打印预约凭证。

现场确认预约请点击:我要预约(请点击:jszg.shehr.cn/booking.html请于2017年4月18日9:00-4月24日13:00期间预约,预约后请打印预约凭证并严格按照预约时间前往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地址:卢湾高级中学(斜土路885号)卢湾教育文体中心一楼。

注2:现场不提供修改信息服务。

3.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本市户籍社会考生: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升本学历需同时携带专科及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本人户口本原件(本市集体户口提供户籍证明原件)。

(2)外省市户籍工作单位在本市的社会考生: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升本学历需同时携带专科及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2013年6月30日前相关机构颁发的本市引进人才居住证(cw9开头)及有效期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有效期证明遗失,需要去原发证机构补办,或2013年7月1日后相关机构颁发的有效上海市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7月1日以后新办本市非临时居住证上面印有有效期并与实际有效时间相一致的,只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可;2013年7月1日以后新办本市非临时居住证上面印有有效期但与实际有效时间不一致的,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积分有效期证明原件,临时居住证不可以参加考试。

(3)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户籍未迁至本市的也可报考)大三(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专升本大四)以上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学生证或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或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中需体现学校名称、入学时间及注册年份等相关信息,印有“学生证”或“研究生证”字样的校园卡可作为学生证或研究生证使用,其他校园卡不作认可。学生证有正本、副本的必须全部提供。学生证过期及因入伍、生病等个人原因延期毕业的,需提供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专升本学生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市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三(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专升本大四)以上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学生证或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或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中需体现学校名称、入学时间及注册年份等相关信息,印有“学生证”或“研究生证”字样的校园卡可作为学生证或研究生证使用,其他校园卡不作认可。学生证有正本、副本的必须全部提供。学生证过期及因入伍、生病等个人原因延期毕业的,需提供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④本人户口本原件(本市集体户口提供户籍证明原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专升本学生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选报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另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必要时,应受理单位要求,提供相关补充说明材料。

篇4:上海市下半年申请高教教师资格课程考试报名公告

上海市20下半年申请高教教师资格课程考试报名公告

2012年下半年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课程考试报名通知

申请高教系统(大学、高专、高职)教师资格人员必须提供《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方法》和《心理学》的考试成绩。申请教师资格时,必须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和规定提供:真实有效的学历文凭和相关科目的考试成绩等资料,如有不实,申请人承担一切后果,且申请高校教师资格时必须是高校拟聘用教师。

考试及培训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进行付费确认

一、报名日期

2012年8月28日―2012年9月2日

二、付费形式

方法一:『现场付费』(适用于所有考生)

方法二:『网上付费』(只适用于不参加培训考生)

三、现场付费日期

(1)选择参加培训的考生

日期:2012年9月6日―9月8日

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2:30―15:30

地点:延安西路900号(江苏路口)一楼大厅

(2)选择不参加培训的考生

日期:2012年9月9日―9月11日

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2:30―15:30

地点:延安西路900号(江苏路口)一楼大厅

四、注意事项

▲ 报名信息必须认真仔细核对,身份证号码不得填报错误,考生一切信息以身份证号码为据。

▲ 报名人员必须按照报名表上规定的时间,带好报名表到现场确认付费,逾期不办理确认付费手续,视作放弃本次考试。

五、收费标准

考试费:40元/单科

报名费:10元/次

培训费:400元/单科 (培训学校按照物价核定收费)

六、培训安排

根据报名情况统一安排培训地点(培训安排在周六或周日,额满为止),培训拟安排在9月中下旬开始。

七、考试日期

2012年12月8日

八、考试教材

确认现场设有考试用书代销处(考试用书由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 自行购买考试用书可到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门市部(中山北路3663号内)

篇5:上海市过渡考生参加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补考通知

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前参加考试的部分人员过渡办法的公告》中规定,上海市将于正式启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

本市有部分人员在改革之前(含12月28日―年1月3日报名的人员),已经参加了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组织的教育学概论等三门课程考试,并已获得其中一门以上(含一门)课程的合格成绩,这部分人员(过渡考生)采用过渡办法(详情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前参加考试的部分人员过渡办法的.公告》)。

过渡考生可以选择过渡办法,参加2012年下半年的补考,也可以放弃补考,直接选择参加改革后的国家统一考试。选择5/14―5/20登录教育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报名参加国考的人员,即放弃了2012年下半年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组织的三门课程补考,过渡考生只能在地方考试和国家统考中选择一种。上海市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补考的内容、形式不变,考生最多选择补考2门课程。

上海市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补考报名通知于2012年5月16日在上海市教育人才网上发布。

篇6: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9〕62号)精神,现将2019年秋季宁明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地点:宁明县人民医院体检科(原县人民医院二门诊,新宁超市对面)。体检时请自带《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和个人身份证。

二、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2019年12月9―11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宁明县教育局二楼人事股。

三、领证时间:2019年12月23-24日。

2019下半年教师资格笔试考试时间:11月2日(星期六),想及时掌握教师资格证考试时间,可以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届时会以短信形式及时通知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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