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明起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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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浙江省宁波市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明起开始

浙江省宁波市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明起开始

近日,宁波市教育局发布了宁波市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国家规定,各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宁波市教育局负责全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当地“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其中,大榭开发区人员向北仑区申请、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和宁波国家高新区人员向鄞州区申请。户籍不在本市,但人事档案挂靠本地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可向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中心提出认定申请;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本地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宁波市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的网络报名时间为9月27日-10月8日全天。

确认时间:10月9日-11日(周六、周日照常进行),每天8:30-11:15和13:30-17:00。

确认地点:宁波教育学院师干训大楼208室(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625号)。

除列入国家普通招生计划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外,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均应取得《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并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和考察。

在我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或者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类毕业生,均须参加于11月上中旬组织进行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测试内容、形式主要包括撰写教案、试讲(上课)、面试等。

篇2:宁波市教师资格认定许可

宁波市教师资格认定许可

一、许可的范围:

宁波市教育局承担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

二、受理部门:

宁波市教育局人事处和宁波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三、实施许可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条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来源:考试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三条规定,中小学生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得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要求有关部门认定其教师资格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本法规定的条件予以认定。

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

四、许可的收费: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资格认定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50号)精神,教师资格认定收费标准为:

教育学、心理学考试费,每门32元;准考证制作工本费15元/证;教育教学素质和能力测试费250元/人;教师资格证书工本费6元/证。

五、许可的时限:

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算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审查通过名单上网公示后,如无异议的,向申请人发送教师资格证书。来源:考试大

六、许可的程序:

(一)申请

1.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户口簿或人事档案所在的单位(人才交流中心)证明;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的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8)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及有关证明材料;

(9)《浙江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10)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4张。

必要时,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更为详细的其他证明材料。

2.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具备中国公民身份。

(3)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目前为11月5日前未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

(4)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a)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的学历;

(b)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c)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d)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来源:考试大

(e)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f)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5)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a)具有选择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设计教学方案、掌握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管理学生的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以及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b)系统地学习过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考试合格。

(c)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下标准(指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其中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水平)。

(6)除列入国家普通招生计划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外,其他人员需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补修,经全省统一考试,取得《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教育教学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合格。

(7)申请人应当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3.申请的途径和方法: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报名(大榭开发区申报人员到北仑区报名,科技园区和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申报人员到鄞州区报名)。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向宁波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报名(海曙区永丰路19号,解放桥附近)。

对于户口不在当地,但人事档案挂靠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可向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户口和人事档案均不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来源:考试大

(二)受理和初审

1.标准:申请人是否符合许可范围和权限;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本岗位责任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工作人员。

3.办理时限:从开始受理申请到受理申请终止之日止。

(三)测试和认定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领导,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具体组织或协助实施。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审查委员会组织办法》,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按照法定权限,组建的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负责评议、审查申请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

认定的程序和规则:1.成立专家评议组和专家审查委员会。2.召开专业评议组和专家审查委员会会议,明确职责和程序,并宣布纪律。3.由专业评组通过笔试、面试、试讲,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直接进行考察,分别进行打分,分数分成A(90-100分)、B(75-89分)、C(60-75分)、D(59分以下)四等。4.专家审查委员会(出席的委员人数不得低于总人数的五分之四)根据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进行审查,评议结果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同意票数超过出席会议委员三分之二者为合格。

(四)公示和复查:

申请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成绩不予公布,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的名单上网公示。个别申请人对自己的测试结果如有疑问,允许申请复查。

(五)告知和发证:

审查通过名单上网公示后,如无异议,向申请人发送教师资格证书。

1.将申请材料整理归档。

2.通知申请人领取证书。

七、许可投诉:

(一)本岗位责任人:教育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教育局纪监处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受理投诉、提出意见或转相关处室办理,及时反馈结果。

(三)投诉方式:电话:87191191。

(四)投诉时限:半年。来源:考试大

(五)投诉反馈方式和时限:电子邮件或电话,5个工作日。

篇3:宁波市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时间通知

宁波市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时间通知

宁波市20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国家《〈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各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现就宁波市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含按浙教办〔〕124号文件参加去年11月、12月“国考”笔试、面试合格的人员):

一、认定范围

宁波市教育局负责全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当地“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其中,大榭开发区人员向北仑区申请、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和国家高新区人员向鄞州区申请(具体要求详见各县区公告)。

户籍不在本市,但人事档案挂靠本地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可向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本地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

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二、网上报名时间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具体网报时间:3月30日-4月7日为社会人员报名时间。4月8日-12日为在甬高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报名时间。

三、网上报名方式及打印申请表

(一)参加“国考”笔试、面试合格的人员报名方式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员网报入口”(红色入口)选项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阅读“申请人必读”。

2.确认“服务条款”。

3.填写“身份信息”。如果您不知道统考合格证编号,请登录www.ntce.cn,从“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4.选择“认定机构”。该页面上部分信息直接从系统中提取,下部分选择认定机构。其中,认定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请选择“市级认定机构”;其他的请选择有关县级认定机构。

5.选择“确认点”。

6.阅读“注意事项”。

7.填写“申请材料”。页面分为三个部分: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登录信息(必须牢记); 申请人填写信息。其中申请照片选择近3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头饰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请确保加贴在申请表上,及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照片与此电子照片同一底版,建议照片宽度为114像素,高度为156像素。

在申请人将全部申请信息填写完成后,可以点击“提交”按钮,将个人申请信息提交给认定机构。

8.注册“完成”。提交成功后(如果提交信息填写错误,系统将弹出相应的错误提示),页面显示了申请人的姓名、证件号码、电子邮箱和密码以及“登录”按钮,点击“登录”按钮,则会进入到认定申请人登录页面。在网报时间结束之前,申请人可以登录网上申报系统修改(“国考”申请人的姓名、证件号码、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不可修改,其他信息可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

(二)参加“省考”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的人员报名方式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员网报入口”(绿色入口)选项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阅读“申请人必读”。

2.确认“服务条款”。

3.选择“认定机构”。首先选择申报的.教师资格种类,然后选择相应认定机构。其中,认定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请选择“市级认定机构”;其他的请选择有关县级认定机构。

4.选择“确认点”。

5.阅读“注意事项”。

6.填写“身份信息。

7.填写“申请材料”。页面分为三个部分: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登录信息(必须牢记); 申请人填写信息。其中申请照片选择近3个月内的正面,免冠,无头饰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请确保加贴在申请表上,及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照片与此电子照片同一底版,建议照片宽度为114像素,高度为156像素。

在申请人将全部申请信息填写完成后,可以点击“提交”按钮,将个人申请信息提交给认定机构。

8.注册“完成”。提交成功后(如果提交信息填写错误,系统将弹出相应的错误提示),页面显示了申请人的姓名、证件号码、电子邮箱和密码以及“登录”按钮,点击“登录”按钮,则会进入到认定申请人登录页面。在网报时间结束之前,申请人可以登录网上申报系统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

(三)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申请人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后,需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在现场确认时随其他申请材料一起提交认定机构。在申请人登录后(“国考”红色入口, “省考”绿色入口),点击页面右侧的“打印申请材料”,可以在页面的预览窗口内看到申请表样式,系统默认选择的是A4版式。点击预览窗口右上角的“打印”按钮,则打印所有页面。之后请将该表4张A4纸按顺序翻印成1张A3纸格式。

四、现场确认

申报普高、职高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请选择到“市级认定机构”的相关地点进行个人信息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注意事项有:

(一)确认时间:

1.4月9日为参加去年“国考”笔试、面试合格的人员现场确认时间。

2.4月10日-12日为原来参加“省考”教育学、心理学合格人员的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确认时间为每天的8:30-11:00和13:30-16:30,逾期恕不办理。

(二)确认地点:宁波教育学院环城校区师干训大楼208室(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625号),公交3路、517路、159路、523路、516路、908路、337路和339路至育才路站。

(三)随带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2.由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鉴定填写的《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见附件1);

3.户口簿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才交流中心)证明;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档案中在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的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有效期5年);参加“国考”的需带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9.与网报同一底版的2寸照片4张,其中两张请事先粘贴在《申请表》上,另两张在现场确认时交上。

10.交费。按照浙价费〔〕46号文件规定,每位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申请人员,应交纳考试费280元。

五、集中体检

相关人员须参加在指定医院集中进行的体检(其中一项为X光胸透),体检表格在现场确认时发放。集中体检日期初定于4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在现场确认时通知。

六、能力测试

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参见浙教人〔〕224号文),“除列入国家普通招生计划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外,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均应取得《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并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和考察”。

在我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或者在学期间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类毕业生,均须参加于5月中旬组织进行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测试的内容和形式主要包括撰写教案、试讲(上课)、面试等,详见附件2。

七、咨询电话

宁波市教育局:87266142(其中,4月9-12日联系电话为87203012)

海曙区教育局:87195724

江东区教育局:87847617、87880000

江北区教育局:87668723

镇海区教育局:86273563

北仑区教育局:86784406

鄞州区教育局:87525742

慈溪市教育局:63919020

余姚市教育局:62820609

奉化市教育局:88526194

宁海县教育局:65207905

象山县教育局:65769960、65733534

附件:1. 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

2.浙江省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

宁波市教育局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篇4:长春市教师资格认定23日开始报名

长春市教师资格认定23日开始报名

上半年长春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即将开始,认定范围为截止到今年2月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间:2月23日~2月27日;领准考证时间:3月11日~3月12日;各县(市)区申请认定时间可根据本地情况自行安排。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或其它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它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长春市教育局人事处电话:88787057、88787059(平泉路与吉顺街交会处市教育局213室)。

来源:新文化报

篇5:温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开始接受报名

本报讯 (潘秀慧 刘添梁) 我市20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日前开始,符合条件者可于本月9日至11日报名参加认定。

据悉,凡是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包括在职教师和非在职教师,均可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市局直属学校在职教师及鹿城区域内非在职人员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教师资格的,向市教师教育院办公室报名,其他对象向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政工(人事)科报名。

报名被受理后,报名者还须参加体检和提交申请相关表格。由主管部门审查后,除列入国家普通招生计划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外的其他报名者,还须于5月份参加统一组织的专家测试,最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专家组提供的意见,作出是否认定结论。

篇6:沈阳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报名已开始

昨日,记者从沈阳市教育局获悉,沈阳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20日零时始至27日23时59分止。网址:http://www.jszg.edu.cn。

此次申请教师资格的具体条件包括:

教师资格认定学历要求: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语文教师应具备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补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政策法规知识,并考试合格。同时应具有20周以上教育教学实践。

身体条件: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特殊要求进行体检。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详情,可登录沈阳市教育研究室的网站(www.syjyyj.cn)。咨询电话:23514799。

来源:华商晨报

篇7:徐州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报名时间即将开始

徐州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报名时间即将开始

我市20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

根据《江苏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9号)要求,现就我市开展此项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报办法:

(一)社会人员按户籍所在地进行教师资格申报。

1、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在各县(市)、区教育(文教体)局申报(户籍在徐州经济开发区者仍在鼓楼区申报);

2、初中教师资格:户籍在云龙区、泉山区、鼓楼区、徐州经济开发区、铜山区者在铜山区教育局申报;户籍在五县(市)及贾汪区内者分别到五县(市)及贾汪区教育局申报。

3、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户籍在云龙区、泉山区、鼓楼区、徐州经济开发区、铜山区者在市教育局申报;户籍在五县(市)及贾汪区者分别到五县(市)及贾汪区教育局申报。

4、大屯矿区内人员申请各类教师资格者到沛县教育局申报。

(二)高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高校统一申报。

二、时间安排:

具体时间

工作内容

承办单位

11月底

发布公告、宣传布置

市教育局人事处、人才中心、自学考试办公室及各县(市)区教育(文教体、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月10―12日

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报名

市及各县(市)、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市区报名点:市自考办

县(市)区报名点:各县(市)、区自考办

2011年2月26日

教育学、心理学考试

市及各县(市)、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1年3月下旬

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查询

市及各县(市)、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1年4月1日―15日

申报人员网上报名

市及各县(市)区教育(文教体)局人事处(科)、市教育局人才中心

2011年4月16日―20日

申报人员现场确认、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报名

市及各县(市)区教育(文教体)局人事处(科)、市教育局人才中心

2011年4月下旬

社会人员体格检查(高校师范类毕业生视具体情况确定体检日期)

市及各县(市)区教育(文教体)局人事处(科)、市教育局人才中心

2011年5月中下旬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市及各县(市)区教育(文教体)局人事处(科)、市教育局人才中心

2011年6月上旬

评审

市及各县(市)、区评审委员会

2010年7月20日前

颁证

市及各县(市)区教育(文教体)局人事处(科)、市教育局人才中心

三、认定工作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将即时发布在徐州教育网(www.xze.cn)及徐州教师资格网(xzjszg.xze.cn)上,请及时浏览。

篇8: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和教师资格认定报名

2010年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和教师资格认定报名

编辑提示教师资格考试一般是由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为委托受理机构,负责本校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或者是是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委托受理机构,如县(市、区)教育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等。因此,考试及报考时间全国各省有差异。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已陆续开始,为方便广大考生, 我们搜集整理了各地相关的报名信息供大家查阅! 此信息仅供参考,详细情况以各地报名简章原文为准。如有出入,请大家予以指正!各地报名时间正在编辑过程中.....敬请关注....报考指南

申请教师资格认证考试流程:

1、笔试:教育学、心理学(如何顺利通过考试)

教育厅考试院组织,全省统考,各地时间不统一。

特别推荐:

2、普通话:

在所在市或高等学校普通话测试中心(站)参加测试。

天津地区逢双月报名,单月测试。 北京地区5—8月

其他地区一般3-6月,9-12月每月都有考试机会(以当地教育局公布为准)

特别推荐:普通话水平测试介绍

3、试讲:也叫说课、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教育厅指定其下级机关——各市、区教育局组织试讲和下发教师资格证书;市教育局管高中试讲和发证,区教育局管初中、小学、幼儿类的试讲和发证。

注:笔试成绩全省通用,有效期为2-3年(有些地区为两次连续考试成绩有效)。笔试两门合格、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才能参加试讲。

笔试、普通话、试讲都顺利通过,则由该教育局颁发对应级别的教师资格证,此证全国通用,无时效限制。

特别推荐:专家支招教你如何说好课教好课 说课基本要求

篇9:衢州市柯城区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已开始

衢州市柯城区201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已开始

柯城区今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开始了。户籍不在本区,但人事档案挂靠本地人才交流中心的和柯城区范围户籍的人员可向教师资格认定中心提出认定申请。

教师资格认定统一实行网上申报(不接受现场报名),时间为9月25日-10月15日。申报者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在网上报名和注册。申报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要求参加“柯城区级认定机构”组织的.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确认时间:10月21日-22日每天8:30-11:30和13:30-16:30。

需申报的人员须备齐所有材料,按期参加现场确认,逾期恕不受理,确认地点为柯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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