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环保督察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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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迎接环保督察情况汇报

迎接环保督察情况汇报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江西省工作动员会精神,根据《上饶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环境保护自查和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饶机发422号)文件要求,我市认真对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要求,迅速进行动员部署,做了大量迎检准备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前期工作总结

(一)领导重视,高位推动

1、召开工作会议

7月18日起,我市连续召开了迎检工作动员会、迎检工作部署会和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会等3次大会,市委副书记、市长刘瑞英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2、成立组织机构

我市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市长刘瑞英为组长的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党组书记李长根任办公室主任。

3、制定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的重点内容,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工作的工作方案》,共细化出33项工作任务,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和时间节点,提出了迎检工作的具体要求。同时,我市迅速开展了辖区内“十五小”企业集中整治,印发了《德兴市“十五小”企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集中整治工作的重点内容,时间安排、责任分工和具体要求,出台了《“十五小”企业处置标准》和《“十五小”“新五小”企业的界定标准》。

4、编制工作简报

我市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工作简报制度,每日编制一期迎检工作简报,主要是报道市领导关于迎检的`指示和活动,宣传各地各部门的迎检工作动态,通报全市迎检工作进展情况,指出迎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供市领导进行参考。

5、建立微信工作群

为便于调度全市迎检工作,我市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德兴市迎接环保督察”微信工作群。市里主要领导、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乡镇(街道)分管环保的领导等加入了群,是目前全市最活跃的工作群。

(二)清理整治,办好信访

1、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经排查,我市共清理出9个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分别属于德兴市浩晟实业有限公司、江西品汉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西德兴科润化学有限公司、德兴市德邦化工有限公司、德兴市盛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博尔化肥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上饶市永达电器有限公司、江西金德铅业有限公司、德兴市昄大乡大福机砖厂等9家企业。目前,各项目均按要求进行停产检修,市环保局每日组织人员前往核实。

同时,赣环委字【20**】7号文件指出,德兴铜矿和银山矿业环保设施投入不足,在暴雨期不能对酸性涌水全部收集处理,导致外排废水pH值超标。目前,德兴铜矿和银山矿业均进行了整改并提交了整改情况汇报。其中,银山矿业已经选好酸性库新址,计划于下月招标建设。此外,蓝蜻蜓实业有限公司鉴于其喷涂车间气味大,群众反映大,已主动关停该车间。

2、集中整治“十五小”企业

截止20**年8月1日,我市共排查出“十五小”企业32家,涉及小炼油、小炼铝、小化工、小造纸、小染料、塑料粒子、布头漂洗、电子垃圾焚烧等多个领域。我市要求各地依据《“十五小”企业处置标准》进行整治。目前,32家“十五小”企业已全部取缔到位。

“十五小”企业大部分来自浙江、广东等地,德兴成了“十五小”企业的外移基地。有的“十五小”企业与当地黑恶势力形成利益共同体;有的“十五小”企业背后有基层特别是村级党员干部的影子;有的“十五小”企业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处置难度较大;有的“十五小”企业建在辖区交界处给处置带来了困难;少数乡镇(街道)干部认为取缔工作会给“十五小”企业主造成经济损失,心太软,下不了手;部分市直有关部门履职不到位,市环保局前段时间监管不到位,供电、国土、林业的基层单位为“十五小”企业提供了电力、土地、林地等。

为进一步加强“十五小”企业整治工作,我们建议:一是坚持“属地管理”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截止20**年7月31日,对未按照《“十五小”企业处置标准》整治到位的乡镇(街道),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市环保局分别约谈该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乡镇长(街道办主任)、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二是将为“十五小”企业提供电力、土地、林地、厂房、场地的、参与“十五小”企业的党员干部以及监管失职的等问题,纳入全市“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贪腐问题”活动的内容,由市纪检监察部门负查处责。三是市环保局移交的涉及环境违法犯罪的“十五小”企业,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司法部门要根据新《环保法》和“两高”司法解释,做到快侦、快审、快判,形成震慑力。四是市环保局应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制度、日常巡查制度、“一案双查”制度、案件移送制度等长效机制,从源头防止“十五小”企业死灰复燃。五是市电视台、铜都网、铜都报等新闻媒体要加大“十五小”企业危害性和“十五小”企业集中整治工作的宣传,提升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营造“人人关心环保、人人参与环保”的浓厚氛围。

3、认真办理环境信访案件

目前,全上饶市收到17批中央环保督察组通报的共55件信访件,其中德兴有9件。现已回复上饶市政府8件,还有1件正在办理。我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特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市长刘瑞英为组长的德兴市办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工作领导小组,积极落实了信访件市领导包案制度,一个市领导负责一个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每天调度信访件办理情况,从快、从实做好信访件的回复工作,并对信访件中涉及的相关问题坚决从速、从严处理。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进驻江西以来,我市环境信访案件次数明显增多,为此我市专门成立目前,我市受理上级交办环境信访件3件,受理12369环保热线环境信访件7件,受理“O2O为民服务平台”环境信访件4件,现已办理完4件。其中,“万村乡墩上村电子垃圾焚烧厂”信访件,市公安局已经将该业主。

4、全面排查重点督查项目

据了解,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是本次的重点督察内容。因此,我市重点检查了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和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情况。其中,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现已基本整改到位,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存在异常情况,我市相关部门正在加紧排查水质异常原因,现已取得一定进展。

(三)强化督查,落实到位

我市要求各地严格按照《“十五小”企业处置标准》,对辖区的“十五小”企业进行彻底整治,要求对已经取缔的“十五小”企业逐一过堂、逐一检查,务必做到取缔到位,严防企业死灰复燃。

7月22日,我市成立了由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监察局和市环保局组成的迎检工作督查组,对全市“十五小”企业集中整治、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整改和挂牌督办环境信访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重点关注的几个方面

根据周边县市反馈的信息,结合我市实际,迎接好这次中央环保督察组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市委办、市政府办要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组的接待安排和协调工作。

2、环保局一要做好三个再排查,前期信访件在排查,“十五小”企业再排查、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再排查;二要做好乐安河流域重点企业,德兴铜矿、银山矿业、百勤异VC钠有限公司对接协调;三要配合工业园区、城管局做好各项工作。

3、发改委、林业局、建设局、水利局、国土局、矿管局、规划局、城管局、农业局、环保局要做好调阅材料、座谈约谈的准备工作。

4、环保局、矿管局、水利局、工信委、安监局要做好交办信访案件的办理,处罚、现场停产、移送、取缔 等措施落实到位,防止死灰复燃。

(1)德兴市龙头山百石特矿业有限公司等石材加工厂污染问题,责任单位:市矿管局。

(2)德兴市乐安河海口、香屯段非法采砂问题,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3)新岗山永达电器有限公司水、气污染问题,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4)龙头山古井头同西坑非法采煤问题,责任单位:市矿管局。

(5)万村乡大理石矿厂及渡头村、潘家湾村钙粉加工厂问题,责任单位:市工信委。

5、城管局要做好城市垃圾填埋场、生活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准备好运行台账,老垃圾填埋场闭库后管理工作。

6、交警大队加强通过饮用水源——双溪水库危险品运输车辆的管理和防范省外危险废物非法向我市境内转移、倾倒。

7、工业园区一要做好工业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准备好运行台账;二要做好园区企业停产检修工作;三要做好香屯工业园区规划环评执行情况汇报。

8、公安局、信访局要做好维稳工作和群众事件处置工作。

9、宣传部要做好环境保护正面宣传,接待好市外媒体记者。

篇2:环保督察汇报材料

环保督察汇报材料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钦政办电〔20**〕87号)要求,为推进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市环保局、市工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工商局5个环境保护大检查成员单位,抽调10名业务骨干组成两个督查组,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的方式,于5月28日~29日到辖区5个县、区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督查工作。对各县(区)政府开展环保大检查工作的动员部署、责任分解、全面排查整治及材料上报等情况开展重点督查。现将有关督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各县(区)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情况

(一)组织情况

各县(区)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实际情况,印发了“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大检查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大检查工作重点、职责分工、行动步骤和时间安排等工作要求,确保了大检查任务清、责任明。

(二)排查整治情况

1、对排污单位排查整治情况:各县(区)政府根据制定的实施方案,分别组织环保、发改、工信、国土、公安、水利、安监、住建、海洋、水产畜牧兽医、工商和供电等部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环境安全大检查行动,全面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重点对辖区内的火电、钢铁、有色冶炼、金属锰、水泥、石化、化工、造纸、酿造(含酒精)、制糖、淀粉、制药、制革、城镇污水处理等重点排污企业及各类工业园区、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使用或经营单位开展了全面排查整治。

据统计,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行动共出动检查人员789人次,排查企业120家,发现环境违法企业共10家(其中违法建设企业4家,违法排污企业2家,无证无照非法企业4家);其中:责令停止建设企业1家,限期整改企业3家,责令停产企业2家(含立案处罚企业1家,并处罚金3万元),对4家无证无照非法企业实施了停电处理。

2、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各县(区)政府共组织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5个(处),其中:钦南区那思镇的洪潮江水库存在违法违规网箱养殖活动,共92个网箱面积约2.2亩;灵山县灵东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有网箱养殖户1家,网箱10只,另在水库附近有池塘养鱼4家;浦北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在白石水镇南明、双龙村镇级饮用水源取水口附近,共有网箱50只,具体户主有待确认;安石镇小江水库浦北境内网箱共100只,具体户主有待进一步确认。水产部门正在协调指导当地政府做好取缔工作,进行拆迁清理。另外,我市还没有林业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安监、国土等部门多次到尾矿库现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打击违法采洗矿、偷排行为。钦南区政府亦将尾矿库的闭库、销号工作提上日程。浦北县要求3座在建且已停用的尾矿库建立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安全管理档案、现状照片等,健全尾矿库安全管理档案,完善尾矿库基本信息。

3、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各县(区)共组织检查了各类工业园区12个(其中钦南区2个、钦北区2个、灵山县1个、浦北县4个、钦州港区3个),重点检查了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落实情况,排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执行情况。在开展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中,共排查违法违规建设企业4家,责令停止建设企业1家,限期整改企业3家。

4、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环保部门在检查工业园区、大型企业工作中,未发现实行园区和企业“封闭式管理”、检查预先报告或限制环保部门执法次数等方式阻碍现场执法的情况。

二、工作成效

各县(区)政府认真落实环境安全属地管理职责,特别是乡镇一级的人民政府,在此次的大检查行动中,认真贯彻自治区、市政府、县(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按下发的方案要求,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切实履行环境安全监管责任,对辖区内的环境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清查,严格整治,采取措施积极防范环境风险,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在环保大检查行动中,各级环保部门为有效实施对主要污染源的环境监控,确保环境安全,通过实施网格化和精细化管理工作,努力提升环境监管水平,提高了我市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一)职能部门联合检查成效初显

各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履职,环境整治重成效、动真格。县区、乡镇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环境排查整治行动,改变以往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的力量,真正做到环境隐患排查清查不留死角,整治到位、不留后患,整治针对性强、效果佳,打破以前违法企业违法生产-查处-恢复生产的怪圈。

(二)强化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提高了我市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我市各级环保部门根据《广西环境监察网格化和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制定了环境监察网格化和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开展了网格化和精细化管理工作,以实现“三清三到位”的总体目标。

1、通过实施“分块管理、网格划分、责任到人”的网格化执法模式,将各级环保部门管辖的区域划分为网格,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将环境监管基本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到具体人员,使网格内各重点排污单位、主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监管,以解决工作中管理粗放、权责不清、自觉性不够等问题。

2、通过统一制定相对固定的'污染源现场检查模板、环境违法案件调查证据制作模板、环境监察文书模板、企业环境监察信息档案模板,规范环境监察执法的内容、程序、方式、方法和标准,实现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效能。

三、存在问题

(一)相关表格填报不规范,档案材料不够齐全

督察组现场检查时,个别县(区)未能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如档案材料不齐全和档案材料归档整理不及时等;未按规范要求填报相关表格,上报不及时。

(二)部分企业仍存在环境安全问题

本次督查组共分为2个工作小组,第1小组负责督查灵山县、浦北县,第2小组负责钦北区、钦南区、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督查。分别抽查了13家企业。检查发现,大部分企业对环保工作比较重视,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提升环境风险防范能力,但仍有部分企业存在一些环境问题。

灵山县:灵山县桂合丝业有限公司锅炉除尘设施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冲灰水沉淀池内灰渣积存较多;广西半宙大康制药有限公司中药提取车间生产废水未建设废水回收处理设施,废水未按要求进行浓缩处理。

浦北县:广西裕源药业有限公司(新药产学研基地)锅炉车间露天堆放燃煤、煤渣,存在下雨时雨水冲刷经雨水沟流入外环境;广西东源木业有限公司木材原料堆场浸泡废水未建设回收处理设施,存在环境污染风险。

钦南区:广西明利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含砷废渣)库存量较大(42.579吨),因受委托处置单位原因,未能及时转移处置;固体废物露天堆放,未落实“三防”措施。

督查组当场责令存在问题企业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四、工作建议

(一)继续推进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加强环境安全隐患的整治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继续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地开展排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迅速消除风险隐患,对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企业,做到该清理的一律清理,该整改的一律整改、该淘汰的一律淘汰、该关闭的一律关闭、该经济处罚的坚决处罚、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确保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切实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二)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要以此次大检查工作为契机,加强各部门之间的统一调度,建立健全联合检查和环境风险防控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衔接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三)严肃行政问责制度

进一步明确排查整治工作责任,严格考核,对大检查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追究。

(四)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机制

建立健全我市环境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强化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发生。

篇3:环保督察情况汇报材料

环保督察情况汇报材料

省环保厅:

我市在接到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办字[20**]80号)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方案,迅速展开行动。此项工作开展以来,政府总牵头,各部门协调联动,稳步推进,扎实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

成立了以李军辉市长任组长,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长庄春来,李永侃副市长为副组长的的领导小组,环保局、督察局、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公安局、国土局、财政局、交通局、水利局、工商局、安监局、供电公司和各商业银行正职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局,负责定州市环境大检查督导检查工作的信息收集、整理、汇总、上报,以及协调各巡查组、督查组等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实施细则,任务分解到位,责任明确到人,确保此项工作有力开展。

二、强化督导检查

由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主管领导带队,由督察局、环保局、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抽调一名副职和1名工作人员,由公安环保大队、国土局、财政局、交通局、水利局、工商局、安监局、供电公司抽调2名工作人员组成5个督查组。第一组由督查局牵头,负责督导相关部门落实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其余4组分别由环保局、发改局、工信局和住建局牵头,主要负责督导各乡镇(办)落实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各组长单位负责做好车辆保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工作强力推进

我们按照通知的内容认真开展大检查督查和自查工作,以网格化管理要求认真做好日常巡查监管,各部门紧密配合,做好违法企业违法行为的查处,取缔关停等工作,做好本市大气污染防治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工作。

这次大检查,我们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环境保护意识;加强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畅通举报渠道,落实奖励资金,鼓励公众监督,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一)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完成并顺利运行,全市设立一级网格1个,二级网格25个,三级网格544个,已健全了组织、监管、监督、保障、奖惩体系,目前正在建设企业自律体系。我市4家国控企业和3家非国控化工企业已全部完成自律体系建设,4家其他重点企业正在制定。目前,我市正在根据省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的实施意见(冀环治办[20**]11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行进一步修订网格化监管体系实施方案。

(二)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通过排查,共查处违法案件5起,其中4家企业未批先建,我市均要求其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并处罚款1万元;1家企业擅自变更,已责令停止违法建设,拆除违规设备,必须按环评要求建设。

(三)工业园区建设情况。已完成唐河循环工业园区检查,其规划环评,给排水管网、固体废弃物处置场所、危险废物处置场所均完善,污水进入我市铁西污水处理厂处置后供电厂中水回用。

对再生资源基地进行检查,目前园区已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完成了路、电、讯、围墙、上下水、办公楼等基础设施建设,污水处理厂达到试运行条件,单户式废气粉尘收集处理系统试运行,固废处理中心正在安装设备,基地初步达到“五通一平”。通过检查,促进其基础建设符合环保要求,为塑料等小企业入区进园打好基础。

(四)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省态环境影响的排查。我市迅速对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进行拉网式排查,没有发现违法违规的排污口及建设项目,我市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五)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经全面梳理检查我市没有阻碍环境执法及擅自减免排污费等“土政策”情况。

(六)信访举报工作情况

我市对环境信访工作和群众举报工作十分重视,多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省厅关于环境举报县级12369环境举报热线接报后两小时赶到现场,24小时反馈情况的规定。要求环境监察大队和各环境监察所随时待命,接到环境违法举报立即前往现场。环保监察大队和各监察所都能够按照规定抓好落实。自20**年以来,我市没有出现进京访、赴省访和重复访发生。

(七)区域性重点环境问题

20**年3月30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打击橡塑非法生产经营强化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大会,制发了《定州市打击橡塑非法生产经营强化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橡塑加工行业进行综合整治,在启动河北瀛源公司一期投资75亿元规划占地5000余亩的北方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基地,建成厂房**0余套,吸引塑料加工企业入驻的基础上,由国土、公安、电力、规划、商务、环保、质监、督查等部门组成三个联合执法组,出动3600余人次,700余车次,对**00余家加工摊点、52家回收集散市场进行了取缔,183家制品企业进行了规范整顿,专项行动中,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22份、签订村承诺书22份、企业承诺书**0余份,对严重违法的8家塑料加工户进行了行政处罚,移送公安部门行政拘留4起。小电镀整改已于20**年全部取缔,经我市排查没有发现反弹现象。

在今年的执法大检查工作中,我们又重点对我市李亲顾、高蓬两镇的钢网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对45家钢网企业实施了断电停产,要求企业进行煤改气,酸洗池封闭盐酸全部循环回用、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等措施。对高蓬镇顺达金属线材厂利用暗管、渗坑严重违法排污行为,已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我们增加突击检查的时间和密度。成立环保、公安组成的联合执法组,采取昼间、夜间检查的方式,对所有企业进行排查,如发现违法生产行为,严厉打击、顶额处罚。

(八)按“六个一批”严查环境违法行为。我市为加大环境违法企业的惩处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分类制定治理方案,逐一处置,明确责任单位、人员、目标和时限要求。对违法企业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要提出整改措施,期限和要求,依据《环境保护法》严肃查处,对偷排偷放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措施,伪造环境监测数据的恶意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按照“六个一批”的要求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现已向公安部门移交移送案件9起,其中行政拘留案件8起,刑事案件1起。

(九)强化服务。我市对企业进行强力监管的同时,加强对企业的服务,防水卷材、铸造、钢网等传统行业编制了技改指导意见并邀请专家论证。在和企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组织钢网企业代表到沧州、深州和天津静海进行学习考察,使企业对升级改造标准有了直观了解。同时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和天然气管网加密延伸工作。政府督促住建、规划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污水处理厂和天然气管网加密延伸工作,对企业煤改气和污水深度处理提供保障。

(十)我市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扬尘治理的紧急通知》(定气防〔20**〕4号)。共检查建筑工地62个,物料堆放场78个,搅拌站、水泥制品厂69个,现物料堆放场已全部按要求整改到位,建筑、拆迁、道路施工全部苫盖到位。对施工现场达不到标准的10家,一律停工整改,整改验收工作坚持做到合格一个,验收一个,复工一个。城市建成区内所有水泥搅拌站一律搬出建成区,对城市建成区外的手续不全或防尘抑尘措施达不到环保要求的水泥搅拌站,全部关停整改。

四、下步工作打算:

虽然在今年上半年工作中取得阶段性成果,我市还将进一步推动此项行动,密切结合我市实际,有针对性的采取各项措施,在下一步工作中:

一是加强学习,认真领会文件精神,逐条梳理,行动强化针对性,不走过场,确保此项工作扎扎实实的开展。

二是继续加大督导力度,强化责任追究,督查结果直报市主要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发挥基层环保网格作用,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将环境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

四是强化服务意识,企业不能一关了之,督促其产业升级,更好的为经济发展服务。

这就是我市这次大检查到目前为止所做的主要工作,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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