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电商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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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感谢网友“hebihong”参与投稿,这里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精准扶贫电商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共5篇),方便大家学习。

篇1:精准扶贫电商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

精准扶贫电商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加快电子商务扶贫步伐,探索精准扶贫新路径新模式,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XX个贫困县(市、区)和XX个插花型贫困县(市、区)为重点区域,以XX个特困片带、XX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为重点对象,以持续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为核心,扎实抓好党政推动、市场运作、基础配套、协会牵引、试点示范等关键环节的工作,从到,全省XX%以上的贫困乡实现利用电子商务销售当地特色产品,交易额年均增长XX%以上,全省XX%以上的行政村通固定和移动宽带,绝大多数贫困村宽带网络全覆盖。从到,全省贫困地区基本普及电子商务应用,实现“三有一能”目标,即县有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乡有电子商务服务站,村有电子商务服务点,贫困户能通过电子商务销售自产产品、购买生产生活资料,交易额年均增长XX%以上,全省贫困地区宽带家庭普及率大幅提高,4G网络全面覆盖。

二、主要措施

(一)建立行政推进体系。在市、县、乡建立健全电商扶贫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电商扶贫的顶层设计、政策制定、协调指导、工作推进、检查考核等。层层成立电商协会,形成政府、协会、驻村工作队共同推进电商扶贫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网店服务体系。完善县电商服务中心、乡服务站和村服务点功能及配套设施,为贫困地区网店开设和运营提供策划、培训、IT外包、美工、客服、代运营等专业服务,健全上下游服务链;依托国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各地电商产业园、创业孵化园,为贫困地区网商提供创业孵化服务。

(三)建立网货供应监管体系。确定特色主业、主打产品,按照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销售的要求,加工适宜网络销售的优质产品。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产业化经营,带动贫困户从事网货生产加工,建立完善的供应体系。认证一批网货供应定点企业,为网店提供充足丰富的货源。加强农特产品网货监管,制定农特产品生产加工标准,指导企业、合作社和农户按标准种植、生产、加工、包装,从源头保证网货供应质量;抓好流通环节质量监管,建立网销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对流通环节进行监测,杜绝质量隐患。

(四)建立网络物流体系。加快贫困乡村宽带网络建设,采取有线无线结合的办法,扩大网络覆盖面。支持快递物流企业在贫困乡村设立服务网点,鼓励发展面向乡村的“草根物流”,建立完善的物流体系,提高网货配送效率。

(五)建立人才培训体系。制定培训规划、方案,整合现有培训资源,构建由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团体、高等(职业)院校及电商龙头企业为主体的电商扶贫人才培训体系。发挥国家电子商务继续教育甘肃分基地和淘宝大学(兰州)等专业机构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多层次培训,共建电商扶贫人才培训和实践基地,实现电商扶贫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全覆盖。

(六)建立考核评价体系。把电商扶贫纳入扶贫工作体系,与其他扶贫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围绕“三有一能”目标,建立电商扶贫统计通报制度,重点考核网店数、销售量、交易额及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外销农特产品,以及帮助贫困户增收脱贫的情况。

三、重点工作

(一)宽带网络建设。省通信管理局、工信委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具体措施,加快推进“宽带中国”战略,推动贫困地区光缆入乡、入村、部分光纤入户,行政村通宽带和连片特困地区行政村互联网覆盖。

(二)物流快递支撑。多形式、多渠道、多类型发展物流快递服务业。通过物流补贴、税费减免等方式,鼓励和扶持物流企业在贫困乡镇建立符合电商发展需要的物流配送门店,在贫困村建立快递服务点,开展集中收购、集中配送,到20实现物流快递乡镇基本覆盖,功能覆盖到村。

(三)网店规模壮大。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多形式、多方法扩大网店经营规模。采取教育培训、资源投入、市场对接、政策支持、提供服务等方式方法,帮助贫困户开办网店,销售农产品。通过与当地电商龙头企业、网络经纪人、能人大户、专业协会开展贫困户网店“一对一”对接,帮助贫困户提高网店运营效益。对暂不具备开办网店条件的贫困村,鼓励乡镇干部、大学生村官、未就业大学生和贫困村在校大学生以及致富能人,在乡镇服务站、县服务中心或电商扶贫产业园内开设扶贫网店,代销农特产品。

(四)网络品牌培育。按照“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的原则,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培育特色品牌。支持农产品“地标保护”“绿色”“有机”“无公害”等资质的申报认证,加强贫困地区特色产品品牌化建设,提升产品品质、价值和知名度。建立电商扶贫农特产品目录库,对全省优质特色农产品种养规模、产量产值、品质特色开展调查摸底统计,确定主导品牌,编制省市县特色主导产品目录。引导支持贫困乡镇至少培育一个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销售的龙头企业,进行认证挂牌管理和扶持。

(五)金融服务支撑。将电商扶贫纳入扶贫小额信贷支持范围,对开办网店、从事网货生产销售的贫困户和带动贫困户生产销售网货产品、带动效果明显(以销售贫困户产品为主)的企业和网店,给予免抵押、免担保、5万元以下、三年以内的小额信贷支持,政府按基准利率全额贴息。鼓励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在贫困乡镇设立服务网点,村设立金融服务代办点,改善农村网店支付、结算等金融服务条件。

(六)试点示范引领。在58个贫困县(市、区)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市、区)每县选择1个乡镇,每个乡镇选择3个村,开展电商扶贫试点工作。各市(州)、县(市、区)按照试点方案迅速安排启动,指导试点乡、村制定路线图,确定时间表,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试点工作。实施好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开展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县创建,加快电子商务向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覆盖。积极推进阿里巴巴集团“千县万村”、京东集团“千县燎原”和苏宁“农村电商”计划的落地,利用大平台提升我省电商扶贫质量水平。

四、强化保障

(一)组织领导。电商扶贫工作实行“省上指导、市州协调、县负总责、乡村落实”的工作体制。总体工作在省扶贫攻坚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下开展,由省商务厅、扶贫办负责工作指导和推进;各市(州)扶贫领导小组做好协调和检查指导工作;各县(市、区)扶贫领导小组对电商扶贫负总责,具体负责本县(市、区)电商扶贫各项工作的协调落实。各乡(镇)和贫困村为具体实施单位,要整合乡(镇)电商办和扶贫工作站力量,抓好电商扶贫各项工作的落实。贫困村“两委”班子、双联单位和驻村工作队要配合做好电商扶贫项目实施、政策宣传、组织培训和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

(二)责任分工。围绕做好电商扶贫工作,靠实各部门的职责任务。扶贫部门负责贫困村、贫困户基本情况、需求清单和规划计划的`制定,以及综合协调、进度通报、监督检查、年度考核等工作;商务部门负责做好电商大平台引进、本土平台培育、网货促销、物流配送、人才培训、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农牧部门负责建立覆盖全过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考核评价制度等工作;农工办负责把电商扶贫作为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单位的一项重要职责,纳入驻村帮扶年度考核;通信管理、工信等有关部门负责做好协调电信、移动、联通、铁塔、广电网络等企业加快贫困村宽带网络建设工作;工商、质检、食药部门负责做好网上销售产品的资质认证、质量安全监管和诚信体系建设,加大网络市场监管力度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做好电商扶贫配套资金保障工作,制定出台财政奖励扶持办法。

(三)技能培训。省上重点抓好示范性培训,以县(市、区)为主体,做好电商扶贫的系统培训和专项培训。把电商扶贫培训纳入“两后生”培训范围,列入年度计划,加大培训力度。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课堂教学与现场观摩、专家理论讲解与店主现身说法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务求培训效果,提高培训质量。以市(州)、县(市、区)为主体,加强对网店经营者的专业培训,重点对网上开店、网店装修、客服、运营推广、产品拍照美化及店铺管理维护工具等操作技能进行培训,帮助掌握利用电子商务销售产品的一般流程,并能独立运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业务,确保每个贫困村至少培训一名电商应用人才和信息员。

(四)考核奖惩。商务、扶贫等部门要建立健全电商扶贫部门协作机制,对电商扶贫工作进行季度检查、半年通报、年底考核,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每年评选表彰一批全省电商扶贫成效突出的“明星网店”和“诚信网店”,给予奖励;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损害甘肃电商扶贫形象的不良行为,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予以惩罚。

(五)宣传引导。加大电商扶贫的宣传力度,在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等主流媒体上开辟专栏,进行跟踪式专项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灵活运用微博话题、微信栏目,对电商扶贫工作持续开展宣传报道。依托双联行动,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群众在电商扶贫中的重要作用,尤其要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电商扶贫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营造电商扶贫的浓厚舆论氛围。

篇2:精准扶贫教育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

关于精准扶贫教育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

在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中,教育扶贫被放在发展社会事业的首要位置。《意见》对发展贫困地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等提出具体要求。

为了充分发挥教育在扶贫攻坚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进一步提高贫困地区教育发展整体水平,省教育厅联合省扶贫办出台了《关于精准扶贫教育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

近日,省教育厅厅长王嘉毅接受本报记者采访,对《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读。

记者:我省近年来为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举措不断,请问《方案》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出台的?为了解决哪些突出问题?

王嘉毅:近年来,省教育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紧紧围绕“1236”扶贫攻坚行动,从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大力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发挥高等教育作用、促进教育公平、发展革命老区教育等6个方面积极推进教育扶贫。

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我们计划从20起,按照定点、定向的原则,对接建档立卡的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努力构建到村、到户、到人的教育精准扶贫体系,重点解决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等3个方面的问题。

记者:在教育精准扶贫中,省教育厅将重点做好哪些工作?

王嘉毅:在下一步的教育精准扶贫工作中,我们将重点落实好4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是做到贫困村幼儿园“全覆盖”。我们将抓住农村教育发展的“短板”,重点推进学前教育资源向贫困村延伸工作,在全省58个贫困县(市、区)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市、区)有实际需求的'贫困村依托小学改造建设幼儿园,力争贫困地区农村学前三年入园率在年达到70%,20实现贫困村幼儿园全覆盖,并优先抓好革命老区、藏区贫困村幼儿园全覆盖。同时,我们将进一步为新建和改扩建的农村幼儿园配齐玩具教具、保教和生活设施,按标准配足保教人员,做好科学保教工作,真正使农村孩子接受良好启蒙教育,在一定程度上解放农村劳动力。

其次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拔穷根”。我省将进一步促进优质职教资源向贫困地区、贫困家庭倾斜,实行中高职贯通人才培养模式,扩大职业教育在贫困地区招生规模,通过多种途径确保贫困家庭适龄学生进入职业院校学习。我们将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推动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教育与终生教育“五对接”,努力实现“输出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转5版)

(接3版)此外,还将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符合贫困地区产业需求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步伐,提高市县级职校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能力,使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有一人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并发挥“农”字头中职学校、农林类职业院校和涉农专业点作用,广泛开展农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帮助贫困户掌握实用技能,提高脱贫致富能力。

第三是进一步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兜底线”。我省将精心组织实施全面“改薄”项目,全面消除中小学D级危房。力争经过5年努力,使贫困地区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设施、活动设施、生活设施基本符合教学、安全和生活需要。同时,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力争到2017年,宽带网络覆盖全省58个贫困县(市、区)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市、区)所有中小学和教学点,“班班通”建设覆盖所有班级,让贫困地区学生享受到优质数字教育资源。

此外,我们还将“倾斜性”实施招生扶贫政策。在高考招生方面,将继续加大对贫困地区特别是贫困家庭学生招生倾斜力度,积极争取教育部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省属高校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革命老区专项招生计划和地方高校农村生源专项招生计划精准到贫困县。实施高校农村单独招生专项计划、省内高职(专科)院校面向58个贫困县(市、区)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市、区)单独测试和推荐直升招生项目,单独面向贫困县市区安排农村定向全科医生招生计划,并将有关招生计划向贫困家庭倾斜,使更多贫困家庭学生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

记者:在《方案》实施过程中,将有哪些保障措施?

王嘉毅:在促进各级各类教育资源向贫困地区、贫困村和贫困家庭倾斜的同时,省教育厅还将加强教育精准扶贫的相关保障举措,真正体现“四个到位”。

一是把各项免费和资助政策兑现到位。从今年起,我们将面向58个贫困县(市、区)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市、区),进一步加大贫困地区学前教育免费力度,免除贫困家庭幼儿在当地接受学前教育的保教费。以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为重点,所有贫困家庭中职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按每生每学年元标准发放助学金。对进入省内高职院校的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学费和书本费,为贫困家庭考入高职(专科)、本科院校学生每生每学年解决不超过8000元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政府贴息,并提供勤工俭学机会。

二是把乡村教师的各项待遇落实到位。我们将认真落实国家《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年)》有关要求,对贫困地区乡村教师在补充招录、职称评聘、培训进修、评优提职等方面进行倾斜,并逐年解决贫困地区农村幼儿园教师编制问题。同时,对58个贫困县(市、区)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市、区)乡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发放生活补助。

三是把贫困地区教师队伍培养培训保障到位。一方面,针对贫困地区学前教育师资紧缺的现状,我们将探索中高职一体化的学前教育师资培养模式,逐步形成以本专科为主、中高职为辅、各学历层次相衔接的学前教育师资培养体系。省内中高职院校和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精准对接贫困地区乡村幼儿园教师短缺实际,定向培养乡村幼儿园教师。另一方面,我们将通过“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等方式,加大对贫困地区特别是革命老区、藏区的幼儿园、中小学和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力度,并安排城乡教师、校长到贫困地区农村学校开展一定期限的支教和挂职。鼓励退休教师到贫困地区乡村幼儿园和中小学开展支教。

四是把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提供到位。我们将建立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机制,继续将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列为重点帮扶对象,对贫困家庭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特别是职业院校毕业生联系安排公益性岗位。积极联系东部地区企业为贫困家庭毕业生定向提供就业机会。鼓励贫困家庭毕业生创新创业,引导他们通过创新创业摘掉贫困帽子,增强致富能力。(记者李欣瑶)

篇3:精准扶贫教育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策划

关于精准扶贫教育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策划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和省教育厅、省扶贫办《关于精准扶贫教育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发挥教育在精准扶贫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教育是解决贫困代际传递的治本之策。按照精准扶贫要求,从起,按照定点、定向的原则,努力构建到村、到户、到人的教育精准扶贫体系,落实多元扶持与资助政策,支持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就学、升学、就业、创业,提升综合素质培养和技能水平,促进贫困家庭从根本上脱贫。

(一)学前教育:落实《金昌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标准化公办幼儿园建设,根据各乡镇人口发展趋势和入园需求,完成每个乡镇1所标准化公办中心幼儿园配套建设任务,实现全市乡镇中心幼儿园全覆盖;按标准配齐配足幼儿教师,配齐配足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保障适龄幼儿接受学前教育。加大学前教育公共财政投入,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和运行保障机制,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纳入财政补贴范围,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补贴标准。通过分类评估,对通过各级等级认定的幼儿园实行以奖代补。扩大学前教育课程资源,基本满足城乡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促进儿童幸福生活,快乐成长。到,区域内公办、民办、民办公助各类幼儿园全部达到市级合格幼儿园标准,90%以上达到省级标准化幼儿园标准,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以上。贫困家庭幼儿实现“教育全覆盖、费用全免、伙食全包”。

(二)义务教育:全面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优化整合教育资源,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2015年,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部通过国家级评估认定;到20,使全市农村学校硬件设备达到或超过城市学校标准;到,全面完成“改薄”任务,使农村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部达到或高于省定标准,城乡学校办学条件基本实现均衡化、现代化;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学生在本区域接受同等优质教育;有效保障农村100人以下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义务教育与高中阶段教育实现良好对接,有效解决义务教育择校难题。全市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初中教育入学率达到100%,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保持在98%以上。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5%以上。

(三)职业教育:扩大职业教育办学规模,推进职业教育资源进一步向贫困家庭倾斜。配合人社部门促进“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2015年计划招收900名“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围绕我市新兴产业发展需要,建设“特色专业+实训基地”为基础的金昌职教园区;充分发挥和挖掘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的职教引领作用,推动我市职业教育形成“五年一贯制”、“中职-本科3+4”、“高职-本科3+2”相衔接的上升通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中职、普通高中贫困生通过推荐免试的方式进入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学习;促进县、区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完善区域职业教育培训网络,承载区域内职业学历教育、新型职业农民、劳动力转移、扶贫等培训,全面开展职业培训和成人继续教育多元化服务,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

(四)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是促进教育均衡、公平的关键因素,要在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上下功夫,形成“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对乡村学校教师在补充招录、职称评聘、培训进修、评优提职等方面予以倾斜;向乡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发放生活补助;落实好“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每年培训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工作,加强乡村教师专业化培训,每年安排乡村教师到国内著名师范院校培训;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保证城乡教师、校长合理流动,每年选派若干名城市中小学校长到农村学校开展不少于1学期的挂职,选派若干名城市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开展不少于1年的支教。

(五)贫困生资助办法

1.学前教育。国家政策:落实国家学前一年教育资助政策,资助对象为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中10%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每生每年600元,用于在园幼儿生活补助。

市上扶贫资助办法:在落实国家政策的基础上,对城乡贫困家庭幼儿实现学前三年“教育全覆盖、费用全免、伙食全包”的“三全”扶贫,年预算费用114万元。

2.义务教育。国家政策:严格落实“两免一补”(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免费教科书政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全体学生和部分城市贫困学生)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市上扶贫资助办法:在落实国家政策的基础上,对贫困家庭学生免除作业本费、寄宿生伙食费、中考会考费和统一考试试卷费,年预算费用124万元。

3.普通高中。国家政策:对贫困家庭学生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按在校生30%比例发放,每生每学年1500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资助项目,根据品学兼优和贫困条件在全市高中学生中按省上分配名额评选发放(比例约占高中学生1%),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市上意见:对贫困家庭学生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

4.职业教育。国家政策: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对涉农专业全部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贫困学生(约占在校生的20%),每生每学年资助2000元;中职学生学费全免政策,2015年起实行。

市上扶贫资助办法:在落实以上两项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对接受中职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每人每年再资助2000元,年预算资金34万元。根据《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金政发〔2015〕23号),从2015年起,对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技校)考入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就读的家庭困难生(本市户籍),每生一次性给予3000元生活补助,在国家级、院级奖助学金评定及勤工助学岗位推荐时予以优先考虑;对特困生实行减免学费政策;对未就读中职及普通高中的学生,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免费提供技能培训,帮助其取得职业技能证书。

5.高校新生入学。国家政策:落实贫困生助学贷款政策和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放贷上限8000元。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按省上分配名额与资金根据贫困条件评选发放,考入省内高校学生每生500元,考入省外高校学生每生1000元,用于解决贫困生到校的路费和短期生活费用。

市上意见:对贫困家庭学生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

(六)乡村教师资助鼓励政策

从2015年起,我市计划对在农村连续工作三年以上的'乡村教师,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经费由市、县(区)各承担50%,年预算资金98.5万元。按照“在岗享受,离岗取消”的补助原则,不在乡村任教时,予以取消。补助范围为:永昌县县城、河西堡镇之外的乡村学校,金川区市区外的乡村学校。

(七)资助经费来源分配办法

市区公办幼儿园和金川公司保教中心幼儿园资助经费由市级财政承担,金川区市区内民办园经费由市、区各承担50%;其它各类幼儿园资助经费由县、区财政承担80%,市级财政承担20%。义务教育资助经费,市直学校由市级财政承担,县、区学校由县、区财政承担80%,市级财政承担20%。中高职阶段,永昌县职业中学学生由县级财政承担80%,市级财政承担20%,其他学校学生由市级财政承担。乡村教师资助鼓励政策经费市、县(区)各承担50%。经预算,市级各类资助年预算总金额为320.4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承担118.33万元,永昌县承担222.37万元,金川区承担78.2万元。

(八)严格资助金发放程序

原有国家各项资助金按原有发放程序和办法实施。新增各项扶贫助学资金,由学生根据贫困条件(依据民政部门和所在村、社区认定凭证)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受理并组织初审,对初审结果予以公示核定,核定结果由学校逐级上报所属乡镇(社区)、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复审,教育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民政、农办等部门共同审核后,上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县、区要再上报市教育局和市财政局,由市级教育、财政部门审核确定后拨付相关配套资金。各项资助经费由各级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所属相关学校,由学校负责具体发放到学生(或家长)受助账户。

(九)对永昌县教育发展扶贫重点举措

根据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支持永昌县加快发展的意见》(市委发〔〕21号),对永昌县教育事业“加强财力补助,强化政策支持”。市级教育费附加安排永昌县753万元,每年增幅不低于市级教育费附加增幅。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把教育作为扶贫开发的根本大计。全市教育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深入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将精准扶贫教育支持计划的实施和我市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实验区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德育为先,育人为本,促进教育公平,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幼儿园、中小学校硬件和软件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和优化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向现代化迈进。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把精准扶贫教育支持计划的实施放在教育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贫困生的教育发展,学校要充分掌握贫困生的具体情况,对贫困学生建档立卡,落实帮教帮扶和资助措施,做到对贫困生情况底数清、问题清、对策清、责任清、任务清。通过教育支持,从根本上帮助贫困生自立自强,学有所成,事业有成,长远发展,带动贫困家庭彻底脱贫。

(二)抓住关键,重点突破,把加强职业教育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内容。全面推进落实《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的职业教育办学机制。把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打造成金昌职业技术培训和培养各类技术人才的黄埔军校,以冶金学院为核心,建成中高职一体化发展、产学研相结合、具备职业培训与劳动技能鉴定功能等多元发展的金昌职教园区,助推金昌经济发展,助推贫困家庭脱贫致富。完善永昌县职业教育中心教学、实训、住宿、后勤保障等基础设施;以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为重点,提高办学水平,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对贫困家庭学生自主创业者予以引导和培训,在同等条件下对贫困家庭中高职毕业生给予优先就业,对贫困生就业、创业后的情况予以跟踪指导和帮助。

(三)用好政策,激活机制,把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提高农村教育水平的革命性因素。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一是着力提升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重视发挥乡村教师以德化人、言传身教的作用,激励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培养一支扎根乡村、敬业奉献、担当重任的乡村优秀教师队伍。二是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为乡村学校持续不断输送优秀高校毕业生。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城镇退休的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三是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城市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称(职务),应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四是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县域内重点推动县城学校教师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乡镇范围内重点推动中心学校教师到村小学、教学点交流轮岗。采取有效措施,保持乡村优秀教师相对稳定。五是全面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根据国家安排,到2020年前,对全体乡村教师校长进行360学时的培训。要把乡村教师培训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经费投入,确保乡村教师培训时间和质量。六是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国家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的教师按照有关规定颁发荣誉证书。市、县要分别对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以上的教师给予鼓励。在评选表彰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方面要向乡村教师倾斜。广泛宣传乡村教师坚守岗位、默默奉献的崇高精神,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心支持乡村教师和乡村教育的浓厚氛围。

三、责任分工

(一)市教育局根据全市贫困家庭子女受教育情况,负责制定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等方面精准扶贫工作方案,科学制定扶持和资助政策,统筹各方面教育资源,着力改善办学条件,努力提升办学质量。

市发改委将贫困地区农村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发展纳入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积极争取中央支持贫困地区教育发展的各类政策和资金支持。

市财政局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协调落实中央、省、市支持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统筹相关财政资金,努力加大财政投入。

市编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负责贫困地区农村幼儿园、中小学师资配备工作,力争将“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优秀师资补充到农村幼儿园和中小学,落实好教师职称晋升和待遇保障政策。对乡村教师职称评聘和评先评优优先对待。对乡村教师建立专业化发展提升档案。

市民政局负责全面掌握贫困学生和家庭具体情况,对贫困生标准进行审核认定,做到“底子清,情况准,资助实”。

(二)县区有关部门要按照“市级推进、县区落实、扶持到校、资助到生”的教育扶贫工作要求,切实把精准教育扶贫纳入县(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建立任务台账,细化工作职责,挂图精准作业,根据各级各类教育特点,规划、落实好项目、资金,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三)县区有关部门负责各类教育扶贫项目的实施。按照项目规划和政策要求,落实各类教育扶贫项目建设资金使用主体责任,确保各类教育扶贫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把好项目建设质量和项目资金使用关,避免重复建设、超标准建设。

篇4:精准扶贫易地搬迁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全市6县1区为主战场,以“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为目标,按照“整体搬、灵活迁”的要求,加快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培育后续富民产业,有效改善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力争―完成3.92万贫困群众易地扶贫搬迁任务.―20,对符合条件和有搬迁意愿的群众实现应搬尽搬.

二、主要措施

(一)坚持规划引领.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安排部署,完善《平凉市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规划》的修定,编制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进一步瞄准贫困对象,明确年度目标任务,靠实工作责任,增强规划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各县区要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搬迁规模,明确分年度搬迁任务,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合理确定住房建设标准,科学谋划安置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卫生等公共资源配置,落实后续富民产业发展和迁出区生态恢复措施,为易地搬迁项目建设打好基础.

(二)创新安置模式.在坚持整体搬迁的前提下,因地制宜选择安置模式和安置区域,积极探索有效安置模式,充分利用城镇保障性安置工程、工业园区、新型城镇化试点等项目,采取易地搬迁、整村推进,整体搬迁、插花安置,就近搬迁、改善条件等方式,实现灵活搬迁,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三)落实支持政策.全面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指导意见》(甘政发〔2013〕78号)确定的土地、金融、户籍管理、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群众间承包土地兑换、无偿划拨、有偿征用等多种办法解决安置区用地问题.对符合条件且有贷款意愿的易地搬迁户,每户落实5万元以内、贴息3年的`优惠贷款.易地搬迁进入城镇、具有稳定生活条件的农户,按规定办理农转非手续.对易地扶贫搬迁用地、基础设施和产业配套等需求实施清单管理,市县区发改、国土、交通、水利、扶贫等部门要加强衔接,确保相关项目纳入省级通村道路、农村安全饮水、电网改造、扶贫产业开发等规划,优先安排实施.

(四)加强部门协作.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涉及多项建设内容,仅靠国家专项资金补助难以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县区政府要加大配套资金投入力度,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相对集中、配套使用”的原则,积极整合行业资金,共同用于安置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开发等项目建设,形成合力,集中攻坚.县区政府要以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为平台,组织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实施方案中单项工程的对口衔接和上报争取工作,为落实整合资金打好基础,创造条件.

(五)严格项目管理.县区发改部门要根据易地搬迁项目年度任务,采取挂图作战方式,逐项倒排工期计划,明确每项建设任务时间节点、工作要求、实施主体和监管责任.加强工程质量监管,严格招标采购关、施工工序关和竣工验收关,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群众质量监督员制度,按照进度服从质量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三、责任分工

(一)市发改委负责全市易地扶贫搬迁规划修编、县区年度实施方案审批、项目申报、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竣工验收和绩效评估等工作;市教育局、市卫计委负责统筹教育医疗资源,合理安排、科学布局中小学和村卫生室建设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易地扶贫搬迁财政贷款贴息资金的落实和资金管理等工作;市审计局负责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的审计等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县区做好安置区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保障安置区土地供应、开展安置区土地整治、基本口粮田建设、安置区地质灾害治理等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安置区通村公路建设计划,指导县区组织实施等工作;市水务局负责安排和指导安置区供水工程、农田灌溉工程和安置区邻近河道防洪堤建设等工作;市电力公司负责安置区供电工程建设等工作;市住建局负责指导县区做好安置区住房规划设计、住房工程质量监督等工作;市扶贫办负责指导县区做好建档立卡搬迁对象审核、安置区产业开发和相关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工作;市政府金融办负责协调金融机构落实贴息贷款及相关管理等工作;甘肃银行平凉分行负责发放易地扶贫搬迁贴息贷款等相关工作.

(二)各县区人民政府是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责任主体,负责搬迁对象核实、实施方案编制、落实安置用地、资金整合、组织项目实施、公示宣传、技术指导、资金管理、质量监管和建立档案信息台账等工作.

(三)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政策宣传、搬迁对象筛选审查、易地扶贫搬迁贴息贷款借款户身份核查、组织群众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及搬迁入住等工作.

四、完成时限

按照一年建成住房主体,两年完成基础设施配套、实现搬迁入住目标,20实施6646人群众搬迁,2016年实施0人群众搬迁,20实施12620人群众搬迁.在此基础上,积极争取国省进一步支持,2018―年对符合条件和有搬迁意愿的群众实现应搬尽搬.

五、检查验收

(一)竣工验收.严格执行甘肃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竣工验收办法,各县区发展改革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申请市发改委验收,组织群众搬迁入住.市发改委接到县区申请验收报告后,及时组织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和施工、监理、设计等有关单位以及群众代表进行验收.

(二)监督检查.市、县区发改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计划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报建设情况,总结交流经验.认真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月报告制度,对工程质量、项目进度、资金使用等情况按月跟踪逐级上报.

(三)后评价工作.在开展自查、抽查和专项稽查的基础上,市发改委选择本年度部分竣工项目开展后评价工作,组织有关专家或机构对项目质量、投资效益等进行评价,并将后评价结果作为县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篇5:扶贫易地搬迁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落实省发改委、省扶贫办《关于精准扶贫易地搬迁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全力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全市6县1区为主战场,以“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为目标,按照“整体搬、灵活迁”的要求,加快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培育后续富民产业,有效改善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力争2015―2017年完成3。92万贫困群众易地扶贫搬迁任务。2018―2020年,对符合条件和有搬迁意愿的群众实现应搬尽搬。

二、主要措施

(一)坚持规划引领。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安排部署,完善《平凉市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规划》的修定,编制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进一步瞄准贫困对象,明确年度目标任务,靠实工作责任,增强规划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各县区要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搬迁规模,明确分年度搬迁任务,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合理确定住房建设标准,科学谋划安置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卫生等公共资源配置,落实后续富民产业发展和迁出区生态恢复措施,为易地搬迁项目建设打好基础。

(二)创新安置模式。在坚持整体搬迁的前提下,因地制宜选择安置模式和安置区域,积极探索有效安置模式,充分利用城镇保障性安置工程、工业园区、新型城镇化试点等项目,采取易地搬迁、整村推进,整体搬迁、插花安置,就近搬迁、改善条件等方式,实现灵活搬迁,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三)落实支持政策。全面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指导意见》(甘政发〔2013〕78号)确定的土地、金融、户籍管理、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群众间承包土地兑换、无偿划拨、有偿征用等多种办法解决安置区用地问题。对符合条件且有贷款意愿的.易地搬迁户,每户落实5万元以内、贴息3年的优惠贷款。易地搬迁进入城镇、具有稳定生活条件的农户,按规定办理农转非手续。对易地扶贫搬迁用地、基础设施和产业配套等需求实施清单管理,市县区发改、国土、交通、水利、扶贫等部门要加强衔接,确保相关项目纳入省级通村道路、农村安全饮水、电网改造、扶贫产业开发等规划,优先安排实施。

(四)加强部门协作。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涉及多项建设内容,仅靠国家专项资金补助难以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县区政府要加大配套资金投入力度,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相对集中、配套使用”的原则,积极整合行业资金,共同用于安置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开发等项目建设,形成合力,集中攻坚。县区政府要以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为平台,组织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实施方案中单项工程的对口衔接和上报争取工作,为落实整合资金打好基础,创造条件。

(五)严格项目管理。县区发改部门要根据易地搬迁项目年度任务,采取挂图作战方式,逐项倒排工期计划,明确每项建设任务时间节点、工作要求、实施主体和监管责任。加强工程质量监管,严格招标采购关、施工工序关和竣工验收关,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群众质量监督员制度,按照进度服从质量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三、责任分工

(一)市发改委负责全市易地扶贫搬迁规划修编、县区年度实施方案审批、项目申报、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竣工验收和绩效评估等工作;市教育局、市卫计委负责统筹教育医疗资源,合理安排、科学布局中小学和村卫生室建设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易地扶贫搬迁财政贷款贴息资金的落实和资金管理等工作;市审计局负责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的审计等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县区做好安置区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保障安置区土地供应、开展安置区土地整治、基本口粮田建设、安置区地质灾害治理等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安置区通村公路建设计划,指导县区组织实施等工作;市水务局负责安排和指导安置区供水工程、农田灌溉工程和安置区邻近河道防洪堤建设等工作;市电力公司负责安置区供电工程建设等工作;市住建局负责指导县区做好安置区住房规划设计、住房工程质量监督等工作;市扶贫办负责指导县区做好建档立卡搬迁对象审核、安置区产业开发和相关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工作;市政府金融办负责协调金融机构落实贴息贷款及相关管理等工作;甘肃银行平凉分行负责发放易地扶贫搬迁贴息贷款等相关工作。

(二)各县区人民政府是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责任主体,负责搬迁对象核实、实施方案编制、落实安置用地、资金整合、组织项目实施、公示宣传、技术指导、资金管理、质量监管和建立档案信息台账等工作。

(三)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政策宣传、搬迁对象筛选审查、易地扶贫搬迁贴息贷款借款户身份核查、组织群众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及搬迁入住等工作。

四、完成时限

按照一年建成住房主体,两年完成基础设施配套、实现搬迁入住目标,2015年实施6646人群众搬迁,2016年实施19970人群众搬迁,2017年实施12620人群众搬迁。在此基础上,积极争取国省进一步支持,2018―2020年对符合条件和有搬迁意愿的群众实现应搬尽搬。

五、检查验收

(一)竣工验收。严格执行甘肃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竣工验收办法,各县区发展改革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申请市发改委验收,组织群众搬迁入住。市发改委接到县区申请验收报告后,及时组织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和施工、监理、设计等有关单位以及群众代表进行验收。

(二)监督检查。市、县区发改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计划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报建设情况,总结交流经验。认真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月报告制度,对工程质量、项目进度、资金使用等情况按月跟踪逐级上报。

(三)后评价工作。在开展自查、抽查和专项稽查的基础上,市发改委选择本年度部分竣工项目开展后评价工作,组织有关专家或机构对项目质量、投资效益等进行评价,并将后评价结果作为县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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