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语言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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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感谢网友“安风”参与投稿,小编在这里给大家带来北京语言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共6篇),希望大家喜欢!

篇1:北京语言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北京语言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北京语言大学20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北京语言大学“建设世界一流语言大学”的目标,年北京语言大学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自主招生,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报名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身心健康、品学兼优,具备相关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2。高中阶段参加国家级(含)以上外语类竞赛获奖者,高中阶段参加外语水平测试或等级考试成绩优异者,或能够提供其它材料证明具有相关特长和创新潜质者,可报考外语类专业或信息科学类专业(不可兼报)。

3。高中阶段参加省级(含)以上数学、物理、信息科学和科技创新竞赛获奖者,或能够提供其它材料证明具有相关特长和创新潜质者,可报考信息科学类专业。

招生计划

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共56人,占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5%,具体如下:

1.外语类

专业:法语、德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日语、日语(“日+英”复语)、朝鲜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俄语、翻译(英语)、翻译(本地化)、翻译(汉英法)

招生人数:47人

科类:不限

2.信息科学类

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数字媒体技术

招生人数:9人

科类:理科(合并文理科类省市不限)

网上报名

1.3月20日9:00至4月5日21:00,登陆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按要求完成注册报名,不需邮寄纸质材料。

2。考生应保证所有报名信息填写完整,真实有效。上传证明材料时,应使用带有证明单位(个人)或颁发机构签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照片,保证页面完整,文字清晰。

3。尚未获得证书、证书丢失等无法在报名阶段按要求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者,视为无效。

4。 报考信息、通知和名单公示等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报名平台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恕不另行通知。

考核录取

1。初审。学校成立由学科专家组成的审核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4月30日前,初审合格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2。专业考核。初审合格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核,考试时间为6月11日,考试地点在北京语言大学校内,考核形式如下:

(1)专业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满分200分,面试满分20分。

(2)外语类专业:笔试(英语100分、语文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学生外语专业素养及创新能力。

(3)信息科学类专业:笔试(英语100分、信息科学100分),面试。主要考查学生信息科学素养和创新能力。

(4)面试过程全程录像,面试专家和面试顺序随机抽签确定。

3。资格认定。笔试成绩达到120分(含)以上、面试成绩12分(含)以上者,根据专业考核总成绩全国排序,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及认定专业。考核总成绩相同情况下,参考考生高中阶段课程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择优认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6月23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4。录取。符合录取条件的入围合格考生,由我校审核录取。录取名单报学校审批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考生所在中学公示,并报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备案。

5。 复查。经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入校时携带自主招生申请材料(包括证书、专利或论文等)原件,学校将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

优惠政策

自主招生入围合格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可按照自主招生认定专业录取。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上海、浙江按照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一段线)执行。

报考要求

1。入围合格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按照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及我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专业志愿。

2。考生高考专业志愿需按照我校认定的专业填报,未按要求填报视为自愿放弃优惠政策。非平行志愿省区,考生须在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平行志愿省区,考生须在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填报我校;单独设立自主招生批次省区,考生须在该批次填报我校。

3。 上海市、浙江自主招生选考科目要求与学校当年同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相同。江苏省考生高考选测科目须达到B+B(含)以上。

4。 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监督机制

1。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监督制约,严防权力寻租。

2。加强信息公开,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严格实行高校、省市、教育部三级信息公开,学校公示后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3。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自主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10-82303020。

其他

1。考生本人及推荐单位和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认真负责地进行申请和推荐,确保证书、专利、论文等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学生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规处理。

2。各项工作时间和具体安排可能因工作需要做出调整,请密切关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通知。

3。我校自主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4。本简章由北京语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

北京语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83

电话:010-82303943

传真:010-82303135

篇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报名条件

I. 寰宇计划

1. 招生对象

具有远大的理想抱负、强烈的爱国情怀、卓越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以及广阔的全球视野。数理基础扎实,对国际化培养有浓厚的兴趣,能够适应全英语或全法语授课形式的高中优秀毕业生。

2. 招生专业

理科试验班类(中法工程师学院)

工科试验班类(国际通用工程学院)

3. 招生计划:20人(每个专业原则上不超过15人)

4. 报名条件

符合高考报名要求,具有远大的理想信念、优秀的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并满足以下报名条件之一的高中理科(或选考科目符合相应报名专业选考要求的)毕业生: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省赛区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含)以上者;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者;

(3)高中阶段获得国际性英语、法语竞赛(作文、演讲、辩论竞赛等)决赛三等奖(含)或全国性英语、法语竞赛决赛二等奖(含)或省级英语、法语竞赛决赛一等奖(含)以上者;

(4)高中阶段在学科特长、科技创新、发明创造、科研实践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者。

II.卓越计划

1. 招生对象

具有远大的理想和抱负,对航空航天、信息等科学与技术有浓厚的兴趣,具有卓越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同时兼具坚定的信念、超群的思考力、高效的学习能力、果敢的行动力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立志服务国家战略,探究国际学术前沿,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2. 招生专业

理科试验班类(高等理工学院)

工科试验班类(航空航天类)

工科试验班类(信息类)

3. 招生计划:110人,其中理科试验班类(高等理工学院)原则上不超过10人,工科试验班类(信息类)原则上不超过25人,工科试验班类(航空航天类)原则上不超过90人。

4. 报名条件

符合20高考报名要求,具有远大的理想信念、优秀的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并满足以下报名条件之一的高中理科(或选考科目符合相应报名专业选考要求的)毕业生: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省赛区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含)以上者;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者;

(3)具有航空模型制作或飞行操控方面的特长,在高中阶段获得过全国比赛前六名或世界级比赛前八名者;

(4)高中阶段在学科特长、科技创新、发明创造、科研实践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者。

III. 珠峰计划

1. 招生对象

具有远大的理想和抱负,对自然科学、管理科学有浓厚兴趣,在数学、物理学、化学等方面有突出特长,有志于未来在自然科学和管理学及其交叉的相关领域成为领军领袖人才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2. 招生专业:理科试验班类

3. 招生计划:45人

4. 报名条件

符合年高考报名要求,具有远大的理想信念、优秀的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并满足以下报名条件之一的高中理科(或选考科目符合相应报名专业选考要求的)毕业生:

(1)在第30、31、32届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数学冬令营)中获奖者;

(2)在第31、32、33届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获奖者;

(3)在第28、29、30届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中获奖者;

(4)获得、、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或第31、32、33届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省级赛区)或第28、29、30届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含)以上者;

(5)高中阶段在学科特长、科技创新、发明创造、科研实践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者。

IV.知行计划

1. 招生对象

理想和抱负远大,具有经典阅读能力和写作能力、对社会的观察力和实践能力、跨文化交流能力和国际视野、团队组织能力和合作精神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文理兼招)。

2. 招生专业:社会科学试验班

3. 招生计划:20人

4. 报名条件

符合2017年高考报名要求,具有远大的理想信念、优秀的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并满足以下报名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省赛区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含)以上者;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性中文竞赛(作文、演讲、辩论竞赛)决赛二等奖(含)以上者或省级中文竞赛决赛一等奖(含)以上者;

(3)高中阶段获得国际性英语竞赛(作文、演讲、辩论竞赛等)决赛三等奖(含)或全国性英语竞赛决赛二等奖(含)或省级英语竞赛决赛一等奖(含)以上者;

(4)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性文史知识竞赛一等奖(含)以上者;

(5)高中阶段获得过全国性或国际性模拟联合国比赛单项优胜奖者或团体前三名的团队成员;

(6)高中阶段在学科特长、科技创新、发明创造、科研实践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者。

二、报名程序

1. 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17年3月30日起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注册报名,考生可选择寰宇计划、卓越计划、珠峰计划、知行计划其一进行报考,我校不允许跨类兼报。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经考生本人签字和所在中学盖章后上传到报名系统(考生需注意上传到报名系统的申请表版本号必须与报名系统一致),其他所有获奖证书和证明材料均须上传到报名系统。

2. 考生如有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实名推荐者,请在报名平台选择增加推荐人(中学或社会团体),由报名平台通知推荐人(中学或社会团体)填写《2017年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推荐表》,推荐人重点填写对考生有关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方面的推荐意见,需要推荐人亲笔签名,加盖公章,并由推荐人上传到报名系统。

3. 考生须提供所在中学出具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或由所在中学出具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意见),加盖学校公章,并上传至报名系统。

4. 考生上传到报名系统的所有材料必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无效。

5. 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12日,报名结束后不需要寄送纸质报名材料。

三、选拔程序

1. 报名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我校组织学科专家组对报名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综合考查考生高中阶段学科水平、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包括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择优确定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资格名单,并适当向中西部地区考生和农村地区考生倾斜,原则上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资格人数不超过自主招生计划的3倍。我校自主招生初审合格名单将于5月10日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备案公示。考生也可于205月10日以后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并于年5月25日前确认是否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资格。确认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的考生可于2017年6月9日-12日打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考核准考证》。

2. 自主招生考核

考核时间:2017年6月13-15日

考核地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院路校区

考核形式:自主招生夏令营,主要考查学生的学科能力、创新潜质、逻辑思维、知识体系、表达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3. 自主招生资格评定:根据考生在自主招生夏令营中的综合表现,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自主招生资格名单和相应的录取优惠政策(适当向中西部地区考生和农村地区考生倾斜)。自主招生资格人数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

4. 选拔结果公示:我校自主招生资格入选考生名单将于2017年6月22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同时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备案。

四、优惠政策

1.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寰宇计划”、“卓越计划”、“知行计划”资格的考生在高考录取时可享受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降20分(江苏省15分)以内且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

2.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珠峰计划”资格的考生在高考录取时可享受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降30分(江苏省20分)以内且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

3. 考生参加自主招生考核表现特别优秀,并获得专家组一致推荐者,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高考录取时可享受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降60分(江苏省40分)以内且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最高可享受降分至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

4.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寰宇计划”、“卓越计划”、“知行计划”资格的上海市考生在高考录取时可享受上海市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30分以上录取的优惠政策;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珠峰计划”资格的上海市考生在高考录取时可享受上海市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20分以上录取的优惠政策;

上海市考生参加自主招生考核表现特别优秀,并获得专家组一致推荐者,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高考录取时最高可享受降分至上海市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

5.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寰宇计划”、“卓越计划”、“知行计划”资格的浙江省考生在高考录取时可享受浙江省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50分以上录取的优惠政策;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珠峰计划”资格的浙江省考生在高考录取时可享受浙江省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40分以上录取的优惠政策;

浙江省考生参加自主招生考核表现特别优秀,并获得专家组一致推荐者,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高考录取时最高可享受降分至浙江省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

五、录取办法

1. 入选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均须参加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2. 我校在高考录取期间,将严格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3.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4. 对于参加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理科一门限选物理且等级为A,另一门限选化学或者生物且等级为A;文科一门限选历史且等级为A,另一门不限且等级为A。

5. 我校自主招生录取名单将于全部录取工作结束后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备案。

六、监督机制

1.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自主招生工作,保证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加强自主招生规范管理,坚持做到程序规范、办法公开、结果公示;

2. 学校在自主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考生面试顺序由现场抽签随机确定,考生面试考核过程全程录像;

3. 学校加强自主招生工作的监督制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主招生工作;

4. 学校加强自主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自主招生初审名单、自主招生资格名单和自主招生录取名单严格按时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后再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备案;

5. 学生本人及推荐人(单位)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的认定资格和推荐人(单位)的推荐资格。

6. 我校从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从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和辅导,请广大考生不要轻信某些公司或机构的虚假宣传。

七、联系方式

1. 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知行楼南楼302室

邮编:100083

咨询电话:18801290972、18701166672、13521147923、18518177557

电子邮箱:zsbgs@buaa.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zsjyc.buaa.edu.cn/zsweb

2. 监督电话:010-82317582

3. 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10-82199588

八、附则

本招生简章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3: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一、领导机构

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二、招生对象

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全国普通高中优秀毕业生。

三、申请条件

全国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习成绩优良,特长突出,身心健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

A.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B.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竞赛中获得一等奖者,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初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C.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含)以上者;

D.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E.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发明创造、信息安全攻防对抗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具备较强的创新实践能力及学科特长;或具有文学、语言等方面的特殊才能,具有较强的培养潜能者(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符合A、B、C申请条件的获奖者,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公示名单为准。

四、招生专业与计划

根据北京理工大学办学定位和学科特色,确定《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我校20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五、申报程序

申请参加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须在年3月20日—31日,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gaokao.chsi.com.cn/zzbm)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上传材料包括:

1.北京理工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由系统打印,含中学成绩,且须加盖中学公章,中学负责人签字);

2.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或其它证明申请人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材料。

六、资格初审

1.我校专家评审组负责自主招生申报材料初审工作。

2.初审工作根据考生的申请条件及个人申报材料,遵循规模控制、突出专长、优中择优,并兼顾生源质量与地区分布的原则进行。

3.初审结果将于204月底前公布。

七、综合素质测试

1.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照通知时间确认参加考试、下载、打印准考证,在我校规定时间地点,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综合素质测试;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综合素质测试将于年6月10日—11日在北京理工大学中关村校区进行,包括笔试和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符合申请条件A的考生仅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因符合申请条件A的考生与其他考生测试及认定方式不同,故同时符合申请条件A和其他申请条件的考生,只能自选其中一种条件申请我校并参加相应选拔测试及认定。

八、选拔原则

1.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省份分科类确定自主招生各优惠分值认定考生名单及认定专业范围。

2.认定结果将于6月22日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予以公布,并报教育部及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上网公布。

九、优惠政策

1.符合申请条件A的考生,根据面试成绩,经我校认定后,可获得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模拟投档线下降60分录取,但不低于当地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特别优秀的最多可降至当地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

2.符合申请条件B、C、D或E的考生,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经我校认定后,可获得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模拟投档线下降40分、30分或20分录取,但不低于当地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

3.浙江省获得认定资格考生的优惠政策为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30分;上海市获得认定资格考生的优惠政策为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特别优秀的可降至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浙江省、上海市合格考生认定专业对应高考选考科目见附件。

4.认定考生的具体优惠分值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为准。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1A1B及以上,必测科目4C及以上,技术合格。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不另行折算优惠分值。认定考生应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在我校确定的认定专业范围内选择填报专业志愿,并须服从专业调剂,方可享受我校自主招生优惠政策。

十、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自主招生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相关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后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自主招生工作。

3.考生和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报送相关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的,按照教育部和北京理工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其它说明

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考试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本简章由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考生请注意浏览我校本科招生网,我校将在该网发布相关通知和注意事项。

咨询电话:010-68913345,68949926

监督电话:010-68912257

本科招生网址:admission.bit.edu.cn

电子邮箱:admission@bit.edu.cn

篇4:北京化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北京化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一、机构与原则

北京化工大学自主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自主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拨、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及合格考生名单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计划

北京化工大学自主招生计划控制在190人以内,纳入学校年度招生计划中。

三、报名条件

北京化工大学20自主招生共分为四个专业类别(见表1)。报名参加自主招生选拔的学生应为政治思想品德合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表1 北京化工大学年自主招生专业类别及其涵盖招生专业和对应笔试科目

(一)化工材料类、机械信息类、理学类只限理工类和综合改革类(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至少有一科为物理或化学)考生报名,且考生须具备以下四项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者;

2.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者,或拥有专利者(仅限发明专利);

3.高中阶段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国家级科技类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过论文者;

4.除上述三点外,对于所报类别的专业有着浓厚兴趣,在相关专业领域取得过突出成绩、展示出创新潜质,或在相关专业领域确有突出特长者。申请者须提供能充分体现本类别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实践成果或作品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报名经管文法类只限文史类和综合改革类(上海市、浙江省)考生报名,且考生须具备以下三项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在英语大赛奖项、作文大赛奖项、科技创新(社科类)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者;

2.高中阶段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国家级社科类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过论文者;

3.除上述两点外,对于所报经管文法类别的专业有着浓厚兴趣,在相关专业领域取得过突出成绩、展示出创新潜质,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文学、语言等方面的特殊才能者。申请者须提供能充分体现本类别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实践成果或作品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3月15日至27日期间,考生登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gaokao.chsi.com.cn/zzbm),按照网上填报说明,选择北京化工大学,进行网上报名。凡有意报考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通过报名平台报名自主招生的高校总数不得超过3个。当考生选择的.笔试或面试时间与其他学校的考试时间有重合时,仅允许考生确认1所学校的考试。

请考生结合自己学科特长,在我校四个专业类别中慎重选择一类及相应4至6个专业报考(见表1),申请后不得变更。报名时考生须上传申请表及各类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我校设立网上审核专家组,对网上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网上审核。网上报名材料不完整或所提交申请材料不符合申请专业类的报名条件,将无法通过网上审核。

2.网上审核:我校设立网审专家组,负责网上报名资料的审核。网上报名材料不完整,或者未能说明考生符合申请专业的报名条件及报名要求,将无法通过网审。在报名系统中,网审通过的考生志愿状态标记为“材料审核通过(待初审)”,网审未通过的考生志愿状态标记为“报名未成功(待补充材料)”。在3月30日之前,“审核未通过”或“报名未成功(待补充材料)”状态的考生可重新组织报名材料并提交。

3.书面材料邮寄:请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登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申请表。考生须按申请表、获奖证书复印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的顺序装订后,经中学加盖公章,在2017年3月31日之前(以发件日邮戳为准)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快递至: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29。信封上请注明“自主招生报名”字样(邮寄材料恕不退还)。

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均可以实名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单位或团体须在推荐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附上联系人方式,专家须在推荐信中附上专家简介、联系方式,以便我校核查。凡是拟对报名考生进行推荐的,需要推荐人亲笔签名,并由推荐人邮寄,不得由考生邮寄,邮寄方式和地址同上(邮寄材料恕不退还)。

五、考核办法

1.我校成立由职能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自主招生考生的考核工作。我校自主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是,针对不同专业类别,进行分类报名、分类考核、分类认定资格、分类确定录取政策。

2.初审结果公布与参加考试确认。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以下简称“初审”),初审结果将于204月30日前在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中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我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初审合格的考生务必在5月20日之前登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用户名与初始报名时相同)进行参加考试确认。未按时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和退出选拔程序。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按照考试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报到和参加复试考核。

3.复试考核形式为笔试和面试。考生按照报考的专业类别参加相关科目(详见表1)笔试,笔试时间为3小时。我校面试将对考生知识掌握和运用能力、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学术发展潜力五个方面进行测评。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为防止暗箱操作,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300分,且均没有考试大纲。

六、资格认定

根据不同专业类别,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0.7+面试成绩*0.3)由高到底依次排序确定自主招生录取入选资格考生候选名单。同时依据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生源分布、考生所报专业类别及所选专业分布等情况,确定获得自主招生录取入选资格考生的录取政策。

认定结果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分别在我校、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

七、录取原则

1.获得自主招生资格考生(以下简称“入选考生”)须参加高考,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2.根据入选考生考核结果,在高考录取时分别按以下政策录取。

(1)A档:除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外,A档入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应达到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40分(江苏省20分)以内,但不得低于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由我校审查、录取。我校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第一批次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2)B档:除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外,B档入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应达到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20分(江苏省10分)以内,但不得低于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由我校审查、录取。

(3)针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和浙江省:上海市入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应达到上海市自主招生录取控制参考线,由我校审查、录取;浙江省入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应分别达到浙江省自主招生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A档)、40分(B档),由我校审查、录取。

3.入选考生须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和我校公示的入选专业(类)填报高考自主招生专业志愿,否则视为考生主动放弃自主招生资格。

4.对于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中的选测科目等级录取要求为AB及以上。

八、监督机制

1.学校严格遴选初审专家和复试专家。把师德师风、业务素质等作为选聘专家主要标准,完善评价体系,推进制度化管理,确保考试公平。

2.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中学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考生本人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申请。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自主招生资格;如所在中学参与弄虚作假,将取消该中学以后三年的推荐资格。对于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规定的学生,我校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反馈到考生所在中学和省招生考试院,记入考生高考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者,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当事人责任。

3.自主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纪委监察室联系方式:

010-64434762;

jiwei@mail.buct.edu.cn

九、重要日程

开始报名时间:3月15日。

报名截止时间:203月27日。

补充材料及最终确认志愿:年3月30日(须在3月31日之前完成书面材料邮寄,书面材料以当地邮戳为准)。

初审结果查询:2017年4月30日(考生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查询)。

确认考试时间:2017年4月30日至5月20日。

报到及考试时间:2017年6月10日到我校报到,6月11日参加自主选拔相关测试,请随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的自主招生考试通知。

十、其他说明

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考试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所有自主招生有关信息可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查阅。

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篇5:北京化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北京化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近日,北京化工大学公布了北京化工大学20自主招生简章,下面是详细内容。

北京化工大学年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北京化工大学2017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选拔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机构与原则

北京化工大学自主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自主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拨、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及合格考生名单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计划

北京化工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控制在190人以内,纳入学校年度招生计划中。

三、报名条件

北京化工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共分为四个专业类别(见表1)。报名参加自主招生选拔的学生应为政治思想品德合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表1 北京化工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专业类别及其涵盖招生专业和对应笔试科目

(一)化工材料类、机械信息类、理学类只限理工类和综合改革类(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至少有一科为物理或化学)考生报名,且考生须具备以下四项条件之一:

1.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者;

2. 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者,或拥有专利者(仅限发明专利);

3. 高中阶段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国家级科技类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过论文者;

4. 除上述三点外,对于所报类别的专业有着浓厚兴趣,在相关专业领域取得过突出成绩、展示出创新潜质,或在相关专业领域确有突出特长者。申请者须提供能充分体现本类别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实践成果或作品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报名经管文法类只限文史类和综合改革类(上海市、浙江省)考生报名,且考生须具备以下三项条件之一:

1. 高中阶段在英语大赛奖项、作文大赛奖项、科技创新(社科类)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者;

2. 高中阶段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国家级社科类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过论文者;

3. 除上述两点外,对于所报经管文法类别的专业有着浓厚兴趣,在相关专业领域取得过突出成绩、展示出创新潜质,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文学、语言等方面的特殊才能者。申请者须提供能充分体现本类别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实践成果或作品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报名方式

1. 网上报名:2017年3月15日至27日期间,考生登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按照网上填报说明,选择北京化工大学,进行网上报名。凡有意报考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通过报名平台报名自主招生的高校总数不得超过3个。当考生选择的笔试或面试时间与其他学校的考试时间有重合时,仅允许考生确认1所学校的考试。

请考生结合自己学科特长,在我校四个专业类别中慎重选择一类及相应4至6个专业报考(见表1),申请后不得变更。报名时考生须上传申请表及各类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我校设立网上审核专家组,对网上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网上审核。网上报名材料不完整或所提交申请材料不符合申请专业类的报名条件,将无法通过网上审核。

2. 网上审核:我校设立网审专家组,负责网上报名资料的审核。网上报名材料不完整,或者未能说明考生符合申请专业的报名条件及报名要求,将无法通过网审。在报名系统中,网审通过的考生志愿状态标记为“材料审核通过(待初审)”,网审未通过的考生志愿状态标记为“报名未成功(待补充材料)”。在3月30日之前,“审核未通过”或“报名未成功(待补充材料)”状态的考生可重新组织报名材料并提交。

3. 书面材料邮寄:请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登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申请表。考生须按申请表、获奖证书复印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的顺序装订后,经中学加盖公章,在2017年3月31日之前(以发件日邮戳为准)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快递至: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29。信封上请注明“自主招生报名”字样(邮寄材料恕不退还)。

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均可以实名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单位或团体须在推荐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附上联系人方式,专家须在推荐信中附上专家简介、联系方式,以便我校核查。凡是拟对报名考生进行推荐的',需要推荐人亲笔签名,并由推荐人邮寄,不得由考生邮寄,邮寄方式和地址同上(邮寄材料恕不退还)。

五、考核办法

1. 我校成立由职能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自主招生考生的考核工作。我校自主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是,针对不同专业类别,进行分类报名、分类考核、分类认定资格、分类确定录取政策。

2.初审结果公布与参加考试确认。 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以下简称“初审”),初审结果将于2017年4月30日前在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中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我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初审合格的考生务必在5月20日之前登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用户名与初始报名时相同)进行参加考试确认。未按时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和退出选拔程序。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按照考试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报到和参加复试考核。

3. 复试考核形式为笔试和面试。考生按照报考的专业类别参加相关科目(详见表1)笔试,笔试时间为3小时。我校面试将对考生知识掌握和运用能力、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学术发展潜力五个方面进行测评。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为防止暗箱操作,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300分,且均没有考试大纲。

六、资格认定

根据不同专业类别,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0.7+面试成绩*0.3)由高到底依次排序确定自主招生录取入选资格考生候选名单。同时依据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生源分布、考生所报专业类别及所选专业分布等情况,确定获得自主招生录取入选资格考生的录取政策。

认定结果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分别在我校、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

七、录取原则

1. 获得自主招生资格考生(以下简称“入选考生”)须参加高考,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2. 根据入选考生考核结果,在高考录取时分别按以下政策录取。

(1)A档:除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外,A档入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应达到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40分(江苏省20分)以内,但不得低于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由我校审查、录取。我校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第一批次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2)B档:除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外,B档入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应达到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20分(江苏省10分)以内,但不得低于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由我校审查、录取。

(3)针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和浙江省:上海市入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应达到上海市自主招生录取控制参考线,由我校审查、录取;浙江省入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应分别达到浙江省自主招生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A档)、40分(B档),由我校审查、录取。

3. 入选考生须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和我校公示的入选专业(类)填报高考自主招生专业志愿,否则视为考生主动放弃自主招生资格。

4. 对于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中的选测科目等级录取要求为AB及以上。

八、监督机制

1. 学校严格遴选初审专家和复试专家。把师德师风、业务素质等作为选聘专家主要标准,完善评价体系,推进制度化管理,确保考试公平。

2. 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中学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考生本人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申请。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自主招生资格;如所在中学参与弄虚作假,将取消该中学以后三年的推荐资格。对于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规定的学生,我校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反馈到考生所在中学和省招生考试院,记入考生高考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者,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当事人责任。

3. 自主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纪委监察室联系方式:010-64434762;jiwei@mail.buct.edu.cn。

九、重要日程

开始报名时间:2017年3月15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3月27日。

补充材料及最终确认志愿:2017年3月30日(须在3月31日之前完成书面材料邮寄,书面材料以当地邮戳为准)。

初审结果查询:2017年4月30日(考生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查询)。

确认考试时间:2017年4月30日至5月20日。

报到及考试时间:2017年6月10日到我校报到,6月11日参加自主选拔相关测试,请随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的自主招生考试通知。

十、其他说明

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考试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所有自主招生有关信息可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查阅。

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4435706。

招生办公室传真:010-64414824。

咨询邮箱:zsb@mail.buct.edu.cn。

本科招生网址:www.goto.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

篇6:北京林业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北京林业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北京林业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近日发布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收藏哦。

北京林业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进中学素质教育深入实施,引导树立全面发展的育人观,我校在2017年将继续通过自主招生,面向全国选拔具有学科特长以及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领导机构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本科招生日常事务。

二、报名要求

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对我校以下专业具有浓厚学习兴趣和较强培养潜质,且具备相应学科特长者。

组别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A组 林学类17

草业科学(草坪科学与管理方向)3

园艺(观赏园艺方向)6

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6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9

农林经济管理4

B组生物科学类9

食品科学与工程8

环境科学3

环境工程4

林业工程类24

C组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11

车辆工程8

自动化6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6

D组英语5

商务英语5

日语2

E组园林17

风景园林11

城乡规划(五年制)6

注: (1)考生报名时只能申请一个组别中的若干专业,不得跨组报考专业。请务必认真填报专业志愿,我校复试后依据考生复试成绩及所报专业顺序,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认定考生获得某一个专业的自主招生合格资格。

(2)A、B、C组专业,只招理科生;D组专业,文理兼招。申请者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作品、论文等证明材料以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含省级)赛事、机构中获得或发表的为准。

(3)申请E组专业的考生,需为理科生,需提供铅笔素描作品一幅。考生所提供作品将与徒手画测试试卷比对打分,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自主招生入围资格。

(4)各专业拟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倍。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如有个别调整,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为准,但自主招生总计划数不超过我校2017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即170人以内。

三、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符合选拔条件的考生,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 gaokao.chsi.com.cn/zzbm/,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报名,并打印申请表(其它格式无效)。

2、材料邮寄:将以下材料按顺序以 A4纸标准装订成册,通过中国邮政EMS快递至: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北京林业大学19号信箱,招生办公室收(邮政编码:100083)。信封左下角注明“自主招生”。

(1)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申请表,经中学教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有效;

(2)高中阶段获奖证书、作品、论文等相关材料复印件,经所在中学审核、盖章有效;

(3)申请E组专业的考生,须附写实性铅笔素描作品一幅(题材限静物或人头像,纸张大小8开)。

(4)考生可以自荐,也可以由有关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实名推荐。实名推荐需要推荐人在推荐材料上亲笔签名并由推荐人所在单位盖章,同时注明推荐人社会职位及联系方式。推荐人要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由推荐人将所有推荐材料及考生报名材料直接邮寄至我办。

注:以上申请材料需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邮寄的材料概不退还,请做好备份。

四、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我校自主招生审核专家组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名单。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初审结果及测试通知,我办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相关事宜。

2、复试:初审合格考生到北京林业大学参加复试,复试内容为笔试和潜能测试,具体如下:

组别笔试潜能测试

科目总分内容总分

A组数学150面试50

B组数学150面试50

C组数学150实验操作70

面试30

D组英语150面试50

E组数学150徒手画50

(1)笔试:复试当天上午进行,具体内容详见上表。无相应考试大纲和往年试题作参考。

(2)潜能测试:复试当天下午进行,全面考察考生的理想、品德、诚信等素质,侧重考查学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具体内容详见上表。无相应考试大纲和往年试题作参考。

3、资格确定: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考生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潜能测试成绩)、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考生的自主招生入选资格及具体专业。潜能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入围最终合格名单。入选名单在北京林业大学招生网公示,并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中学、省级教育行政机构公示备案。

五、录取办法

1、报考要求:取得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资格,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自主招生填报志愿的方式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考生仅能报考获得入选资格的专业(如报考认定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取消其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直接做退档处理),身体条件应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专业体检要求见附件),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我校审查录取。

取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上海籍、浙江籍考生,需符合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科目要求见附件)。

2、成绩要求:

取得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以下要求:

(1)对于A、B、C、D组别中的考生,高考成绩要求如下:

上海籍、浙江籍考生,高考成绩(含省级招生办规定的政策性加分)需达到所在省市公布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

其他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含省级招生办规定的政策性加分)需达到其所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线执行。

(2)对于E组中的考生,高考成绩要求如下:

上海籍、浙江籍考生,高考成绩(含省级招生办规定的政策性加分)需达到所在省市公布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

其余省份考生高考成绩(含省级招生办规定的政策性加分)需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次本科模拟投档线下20分且不低于当地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3)除以上要求外,江苏籍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BB及以上。

六、监督机制

1、自主招生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校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公示相关信息。

2、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切实杜绝自主招生权力寻租。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接受社会监督。

3、学校加强对自主招生考评人员的选拔和管理。与考评人员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责任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一经发现瞒报情况者将取消考评人员资格,所评考生成绩无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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