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舍作品:我怎样写《老张的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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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老舍作品:我怎样写《老张的哲学》

老舍作品:我怎样写《老张的哲学》

七月七刚过去,老牛破车的故事不知又被说过多少次;小儿女们似睡非睡的听着;也许还没有听完,已经在梦里飞上天河去了;第二天晚上再听,自然还是怪美的。但是我这个老牛破车,却与“天河配”没什么关系,至多也不过是迎时当令的取个题目而已;即便说我贴“谎报”,我也犯不上生气。最合适的标题似乎应当是“创作的经验”,或是“创作十本”,因为我要说的都是关系过去几年中写作的经验,而截至今日,我恰恰发表过十本作品。是的,这俩题目都好。可是,比上老牛破车,它们显然的缺乏点儿诗意。再一说呢,所谓创作,经验,等等都比老牛多着一些“吹”;谦虚是不必要的,但好吹也总得算个毛病。那末,咱们还是老牛破车吧。

除了在学校里练习作文作诗,直到我发表《老张的哲学》以前,我没写过什么预备去发表的东西,也没有那份儿愿望。不错,我在南开中学教书的时候曾在校刊上发表过一篇小说;可是那不过是为充个数儿,连“国文教员当然会写一气”的骄傲也没有。我一向爱文学,要不然也当不上国文教员;但凭良心说,我教国文只为吃饭;教国文不过是且战且走,骑马找马;我的志愿是在作事——那时候我颇自信有些作事的能力,有机会也许能作作国务总理什么的。我爱文学,正如我爱小猫小狗,并没有什么精到的研究,也不希望成为专家。设若我继续着教国文,说不定二年以后也许被学校辞退;这虽然不足使我伤心,可是万一当时补不上国务总理的缺,总该有点不方便。无论怎说吧,一直到我活了二十七岁的时候,我作梦也没想到我可以写点东西去发表。这也就是我到如今还不自居为“写家”的原因,现在我还希望去作事,哪怕先作几年部长呢,也能将就。

二十七岁出国。为学英文,所以念小说,可是还没想起来写作。到异乡的新鲜劲儿渐渐消失,半年后开始感觉寂寞,也就常常想家。从十四岁就不住在家里,此处所谓“想家”实在是想在国内所知道的一切。那些事既都是过去的,想起来便象一些图画,大概那色彩不甚浓厚的根本就想不起来了。这些图画常在心中来往,每每在读小说的时候使我忘了读的是什么,而呆呆的.忆及自己的过去。小说中是些图画,记忆中也是些图画,为什么不可以把自己的图画用文字画下来呢?我想拿笔了。

但是,在拿笔以前,我总得有些画稿子呀。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世上有小说作法这类的书,怎办呢?对中国的小说我读过唐人小说和《儒林外史》什么的,对外国小说我才念了不多,而且是东一本西一本,有的是名家的著作,有的是女招待嫁皇太子的梦话。后来居上,新读过的自然有更大的势力,我决定不取中国小说的形式,可是对外国小说我知道的并不多,想选择也无从选择起。好吧,随便写吧,管它象样不象样,反正我又不想发表。况且呢,我刚读了Nicholas Nickleby(《尼考拉斯·尼柯尔贝》)和Pickwick Papers(《匹克威克外传》)等杂乱无章的作品,更足以使我大胆放野;写就好,管它什么。这就决定了那想起便使我害羞的《老张的哲学》的形式。

形式是这样决定的;内容呢,在人物与事实上我想起什么就写什么,简直没有个中心;这是初买来摄影机的办法,到处照像,热闹就好,谁管它歪七扭八,哪叫作取光选景!浮在记忆上的那些有色彩的人与事都随手取来,没等把它们安置好,又去另拉一批,人挤着人,事挨着事,全喘不过气来。

这一本中的人与事,假如搁在今天写,实在够写十本的。

在思想上,那时候我觉得自己很高明,所以毫不客气的叫作“哲学”。哲学!现在我认明白了自己:假如我有点长处的话,必定不在思想上。我的感情老走在理智前面,我能是个热心的朋友,而不能给人以高明的建议。感情使我的心跳得快,因而不加思索便把最普通的、浮浅的见解拿过来,作为我判断一切的准则。在一方面,这使我的笔下常常带些感情;在另一方面,我的见解总是平凡。自然,有许多人以为文艺中感情比理智更重要,可是感情不会给人以远见;它能使人落泪,眼泪可有时候是非常不值钱的。故意引人落泪只足招人讨厌。凭着一点浮浅的感情而大发议论,和醉鬼借着点酒力瞎叨叨大概差不很多。我吃了这个亏,但在十年前我并不这么想。

假若我专靠着感情,也许我能写出有相当伟大的悲剧,可是我不澈底;我一方面用感情咂摸世事的滋味,一方面我又管束着感情,不完全以自己的爱憎判断。这种矛盾是出于我个人的性格与环境。我自幼便是个穷人,在性格上又深受我母亲的影响——她是个愣挨饿也不肯求人的,同时对别人又是很义气的女人。穷,使我好骂世;刚强,使我容易以个人的感情与主张去判断别人;义气,使我对别人有点同情心。有了这点分析,就很容易明白为什么我要笑骂,而又不赶尽杀绝。我失了讽刺,而得到幽默。据说,幽默中是有同情的。我恨坏人,可是坏人也有好处;我爱好人,而好人也有缺点。“穷人的狡猾也是正义”,还是我近来的发现;在十年前我只知道一半恨一半笑的去看世界。

有人说,《老张的哲学》并不幽默,而是讨厌。我不完全承认,也不完全否认,这个。有的人天生的不懂幽默;一个人一个脾气,无须再说什么。有的人急于救世救国救文学,痛恨幽默;这是师出有名,除了太专制一些,尚无大毛病。不过这两种人说我讨厌,我不便为自己辩护,可也不便马上抽自己几个嘴巴。有的人理会得幽默,而觉得我太过火,以至于讨厌。我承认这个。前面说过了,我初写小说,只为写着玩玩,并不懂何为技巧,哪叫控制。我信口开河,抓住一点,死不放手,夸大了还要夸大,而且津津自喜,以为自己的笔下跳脱畅肆。讨厌?当然的。

大概最讨厌的地方是那半白半文的文字。以文字要俏本来是最容易流于要贫嘴的,可是这个诱惑不易躲避;一个局面成事实可笑,自然而然在描写的时候便顺手加上了招笑的文字,以助成那夸张的陈述。适可而止,好不容易。在发表过两三本小说后,我才明白了真正有力的文字——即使是幽默的——并不在乎多说废话。虽然如此,在实际上我可是还不能完全除掉那个老毛病。写作是多么难的事呢,我只能说我还在练习;过勿惮改,或者能有些进益;拍着胸膛说,“我这是杰作呀!”我永远不敢,连想一想也不敢。“努力”不过足以使自己少红两次脸而已。

够了,关于《老张的哲学》怎样成形的不要再说了。

写成此书,大概费了一年的工夫。闲着就写点,有事便把它放在一旁,所以漓漓拉拉的延长到一年;若是一气写下,本来不需要这么多的时间。写的时候是用三个便士一本的作文簿,钢笔横书,写得不甚整齐。这些小事足以证明我没有大吹大擂的通电全国——我在著作;还是那句话,我只是写着玩。写完了,许地山兄来到伦敦;一块儿谈得没有什么好题目了,我就掏出小本给他念两段。他没给我什么批评,只顾了笑。后来,他说寄到国内去吧。我倒还没有这个勇气;即使寄去,也得先修改一下。可是他既不告诉我哪点应当改正,我自然闻不见自己的脚臭;于是马马虎虎就寄给了郑西谛兄——并没挂号,就那么卷了一卷扔在邮局。两三个月后,《小说月报》居然把它登载出来,我到中国饭馆吃了顿“杂碎”,作为犒赏三军。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篇2:老舍杂文《我怎样写《大明湖《

在上海把《小坡的生日》交出,就跑回北平;住了三四个月;什么也没写。

被约到济南去教书。到校后,忙着预备功课,也没工夫写什么。可是我每走在街上,看见西门与南门的炮眼,我便自然的想起“五三”惨案;我开始打听关于这件事的详情;不是那些报纸登载过的大事,而是实际上的屠杀与恐怖的情形。有好多人能供给我材料,有的人还保存着许多像片,也借给我看。半年以后,济南既被走熟,而“五三”的情形也知道了个大概,我就想写《大明湖》了。

《大明湖》里没有一句幽默的话,因为想着“五三”。可是“五三”并不是正题,而是个副笔。设若全书都是描写那次的屠杀,我便不易把别的事项插进去了,而我深怕笔力与材料都不够写那么硬的东西。我需要个别的故事,而把战争与流血到相当的时机加进去,既不干枯,又显着越写越火炽。我很费了些时间去安置那些人物与事实:前半的本身已象个故事,而这故事里已暗示出济南的危险。后半还继续写故事,可是遇上了“五三”,故事与这惨案一同紧张起来。在形式上,这本书有些可取的地方。

故事的进展还是以爱情为联系,这里所谓爱情可并不是三角恋爱那一套。痛快着一点来说,我写的是性欲问题。在女子方面,重要的人物是很穷的母女两个。母亲受着性欲与穷困的两重压迫,而扔下了女儿不再管。她交结过好几个男人,全没有所谓浪漫故事中的追求与迷恋,而是直截了当的讲肉与钱的获得。读书的青年男女好说自己如何苦闷,如何因失恋而想自杀,好像别人都没有这种问题,而只有他们自己的委屈很值钱似的。所以我故意的提出几个穷男女,说说他们的苦处与需求。在她所交结的几个男人中,有一个是非常精明而有思想的人。他虽不是故事中的主要人物,可是由他口中说出许多现在应当用××画出来的话语。这个女的最后跳了大明湖。她的女儿呢,没有人保护着,而且没有一个钱,也就走上她母亲所走的路——在《樱海集》所载的《月牙儿》便是这件事的变形。可是在《大明湖》里,这个孤苦的女儿到了也要跳湖的时候,被人救出而结了婚。救她的`人是兄弟三个,老大老二是对双生的弟兄,也就是故事中的男主角。

在这一对男主角身上,爱情的穿插没有多少重要,主要的是在描写他俩的心理上的变动。他们是双生子,长得一样,而且极相爱,可是他们的性格极不相同。他们想尽方法去彼此明白与谅解,可是不能随心如意;他们到底有个自己,这个自己不会因爱心与努力而溶解在另一个自己里。他俩在外表上是一模一样,而在内心上是背道而驰。老大表现着理智的能力,老二表现着感情的热烈。一冷一热,而又不肯公然冲突。这象征着“学问呢,还是革命呢?”的不易决定。老大是理智的,可是被疾病征服的时候,在梦里似的与那个孤女发生了关系,结果非要她不可——大团圆。

可是这个大团圆是个悲剧的——假如这句话可以说得通——“五三”事件发生了,老三被杀。剩下老大老二,一个用脑,一个用心,领略着国破家亡的滋味。

由这点简要的述说可以看出来《大明湖》里实在包含着许多问题,在思想上似乎是有些进步。可是我并不满意这本作品,因为文字太老实。前面说过了:此书中没有一句幽默的话,而文字极其平淡无奇,念着很容易使人打盹儿。我是个爽快的人,当说起笑话来,我的想象便能充分的活动,随笔所至自自然然的就有趣味。教我哭丧着脸讲严重的问题与事件,我的心沉下去,我的话也不来了!

在暑假后把它写成,交给张西山兄看了一遍,还是寄给《小说月报》。因为刚登完了《小坡的生日》,所以西谛兄说留到过了年再登吧。过了年,稿子交到印工手里去,“一二八”的火把它烧成了灰。没留副稿。我向来不留副稿。想好就写,写完一大段,看看,如要不得,便扯了另写;如能要,便只略修改几个字,不作更大的更动。所以我的稿子多数是写得很清楚。我雇不起书记给另钞一遍,也不愿旁人代写。稿子既须自己写,所以无论故事多么长,总是全篇写完才敢寄出去,没胆子写一点发表一点。全篇寄出去,所以要烧也就都烧完;好在还痛快!

有好几位朋友劝我再写《大明湖》,我打不起精神来。创作的那点快乐不能在默写中找到。再说呢,我实在不甚满意它,何必再写。况且现在写出,必须用许多××与……,更犯不着了。

到济南后,自己印了稿纸,张大格大,一张可写九百多字。用新稿纸写的第一部小说就遭了火劫,总算走“红”运!

篇3:老舍杂文《我怎样写《火葬《

连载”的特约稿,约定:每月各登万字,稿酬十元千字。这样,我每月就能有二百元的固定收入,可以作职业写家矣。两篇各得三万余字,暴敌即诡袭芦沟桥,遂不续写。两稿与书籍俱存在济南的齐鲁大学内,今已全失。十一月,我从济南逃出,直到去年①夏天,始终没有想过长篇。为稍稍尽力于抗战的宣传,人家给我出什么题,我便写什么;好坏不管,只求尽力;于是,时间与精力零售,长篇不可得矣。还有,在抗战前写作,选定题旨,可以从容搜集材料,而后再从容的排列,从容的修改。抗战中,一天有一天的特有的生活,难得从容,乃不敢轻率从事长篇。再说,全面抗战,包罗万象,小题不屑于写,大题又写不上来,只好等等看。去年夏天到北碚,决定写个中篇小说。原因:(一)天气极热,不敢回渝;北碚亦暑,但较渝清静,故决留碚写作。(二)抗战中曾屡屡试写剧本,全不象样,友好多劝舍剧而返归小说。(三)荣誉军人萧君亦五在碚服务,关于军事者可随时打听。

天奇暑,乃五时起床,写至八时即止,每日可得千余字。本拟写中篇,但已得五六万字,仍难收笔,遂改作长篇。九月尾,已获八万余字,决于双十日完卷,回渝。十月四日入院割治盲肠,一切停顿。廿日出院,仍须卧床静养。时家属已由北平至宝鸡;心急而身不能动,心乃更急。赖友好多方协助,家属于十一月中旬抵碚。廿三日起缓缓补写小说;伤口平复,又患腹疾,日或仅成三五百字。十二月十一日写完全篇,约十一万字,是为《火葬》。

写完,从头读阅一遍,自下判语:要不得,有种种原因使此书失败:(一)五年多未写长篇,执笔即有畏心;越怕越慌,致失去自信。(二)天气奇暑,又多病痛,非极勉强的把自己机械化了,便没法写下去。可是,把身心都机械化了,是否能写出好作品呢?我不敢说。我的写作生活一向是有规律的,这就是说,我永远不昼夜不分的赶活,而天天把早半天划作写作的时间,写多写少都不管,反正过午即不再作,夜晚连信也不写。不过,这细水长流的办法也须在身体好,心境好的时候才能行得通。在身心全不舒服的时节,象去年夏天,就没法不过度的勉强,而过度的勉强每每使写作变成苦刑。我吸烟,喝茶,愣着,擦眼镜,在屋里乱转,着急,出汗,而找不到我所需要的字句。勉强得到几句,绝对不是由笔中流出来的,而是硬把文字堆砌起来的破砖乱瓦是没法修改的,最好的方法是把纸撕掉另写。另写么?我早已精疲力尽!只好勉强的留下那些破烂儿吧。这不是文艺创作,而是由夹棍夹出来的血!(三)故事的`地方背景文城。文城是地图上找不出的一个地方,这就是说,它并不存在,而是由我心里钻出来的。我要写一个被敌人侵占了的城市,可是抗战数年来,我并没有在任何沦陷区住过。只好瞎说吧。这样一来,我的“地方”便失去读者连那里的味道都可以闻见的真切。我写了文城,可是写完再看,连我自己也不认识了它!这个方法要不得!

不过,上述的一些还不是致命伤。最要命的是我写任何一点都没有入骨。我要写的方面很多,可是我对任何一方面都不敢深入,因为我没有足以深入的知识与经验。我只画了个轮廓,而没能丝丝入扣的把里面填满。

抗战文艺,谈何容易!

有人说:战争是没有什么好写的,因为战争是丑恶的,破坏的。我以为这个意见未免太偏。假若社会上的一切都可以作为文艺材料,我不知道为何应当单单把战争除外。假若文艺是含有奖善惩恶的目的,那么战争正是善与恶的交锋,为什么不可以写呢?而且,今日的战争是全面的,无分前方后方,无分老少男女,处处全都受着战争的影响。历史,在这一节段,便以战争为主音。我们今天不写战争和战争的影响,便是闭着眼过日子,假充糊涂。不错,战争是丑恶的,破坏的;可是,只有我们能分析它,关心它,表现它,我们才能知道,而且使大家也知道,去如何消灭战争与建立和平,假使我们因厌恶战争而即闭口无言,那便是丢失了去面对现实与真理的勇气,而只好祷告菩萨赐给我们和平了。

今天的世界已极显明的分为两半:一半是侵略的,一半是抵抗的;一半是霸道的,一半是民主的。在侵略的那一半,他们也有强词夺理的一片道理好讲。因此,在抵抗暴力与建设民主政治的这一半,不但是须用全力赴战,打倒侵略,他们也必须阐扬他们的作战的目的,而压倒侵略者的愚弄与谎言。我们的笔也须作战,不是为提倡战争,颂扬战争,而是为从战争中掘出真理,以消灭战争。我们即不能因冷淡战争,忽视战争,而就得到和平,那么我们就必须把握住现实,从战争中取得胜利;只有“我们”取得胜利,世界才有和平的曙光。我们要从丑恶中把美丽夺回,从破坏中再行建设。这是民主同盟中每一个公民应负起的责任,为什么作家单不喜欢这个调调儿呢?

这可就给作家们找来麻烦。战争是多么大的一件事呀!教作家们从何处说起呢?他们不知道战术与军队的生活,不认识攻击和防守的方法与武器,不晓得运输与统制,而且大概也不易明白后方一切准备与设施。他写什么呢?怎么写呢?于是,连博学的萧伯纳老人也皱了眉,而说战争是没有什么可写的了——我记得他似乎这么说过。于是,战时的出版物反倒让一个政治家或官吏的报告——象威尔基的《天下一家》与克鲁的《东京归来》——或一位新闻记者的冒险的经历,与一个战士的日记,风行一时了。不错,一本讲恋爱故事的剧本,或是有十个嫌疑犯的杀人案的侦探小说,也能风行一时,销售百万,可是无奈读者们的心中却有个分寸,他们会辨别哪个是天下大事,哪个是无聊的闲书。等到事过境迁,人们若想看看反映时代的东西,他们会翻阅《天下一家》,而不找藏在后花园里的福尔摩司!而且他们会耻笑战时的文人是多么无聊,多么浅薄,多么懦弱!

从这一点来看,《火葬》是不可厚非的。它要关心战争,它要告诉人们,在战争中敷衍与怯懦怎么恰好是自取灭亡。可是,它的愿望并不能挽救它的失败。它的失败不在于它不应当写战争,或是战争并无可写,而是我对战争知道得太少。我的一点感情象浮在水上的一滴油,荡来荡去,始终不能透入到水中去!我所知道的,别人也都知道,我没能给人们揭开一点什么新的东西。我想多方面地去写战争,可是我到处碰壁,大事不知,小事知而不详。战争不是不可写,而是不好写。

我晓得,我应当写自己的确知道的人与事。但是,我不能因此而便把抗战放在一旁,而只写我知道的猫儿狗儿。失败,我不怕。今天我不去试写我不知道的东西,我就永远不想知道它了。什么比战争更大呢?它使肥美的田亩变成荒地,使黄河改了道,使城市变为废墟,使弱女子变成健男儿,使书生变为战士,使肉体与钢铁相抗。最要紧的,它使理想与妄想成为死敌。我们不从这里学习,认识,我们算干吗的呢?写失败了一本书事小,让世界上最大的事轻轻溜过去才是大事。假若文艺作品的目的专是为给人娱乐,那么象《战争与和平》那样的作品便根本不应存在。我们似乎应当“取法乎上”吧?

有人说我写东西完全是碰,碰好,就好;碰坏,就坏,因为我写的有时候相当的好,有时候极坏。我承认我有时候写得极坏,但否认瞎碰。文艺不是能瞎碰出来的东西。作家以为好的,读者未必以为好,见仁见智,正自不易一致。不过,作者是否用了心,他自己却知道得很清楚。象《火葬》这样的作品,要是搁在抗战前,我一定会请它到字纸篓中去的。现在,我没有那样的勇气。这部十万多字的小说,一共用了四个多月的光阴。光阴即便是白用,可是饭食并不白来。十行纸——连写钞副本——用了四刀,约计一百元。墨一锭,一百廿元——有便宜一点的,但磨到底还是白的。笔每枝只能写一万上下字,十枝至少须用二百元。求人钞副本共用了一千一百元。请问:下了这么大的本钱,我敢轻于去丢掉么?我知道它不好,可是没法子不厚颜去发表。我并没瞎碰,而是作家的生活碰倒了我!这一点声明,我并不为求人原谅我自己,而是为教大家注意一点作家的生活应当怎样改善。假若社会上还需要文艺,大家就须把文艺作家看成个也非吃饭喝茶不可的动物。抗战是艰苦的,文人比谁都晓得更清楚,但是在稿费比纸笔之费还要少的情形下,他们也只好去另找出路了。

篇4:老舍杂文《我怎样写《二马《

《二马》中的细腻处是在《老张的哲学》与《赵子曰》里找不到的,“张”与“赵”中的泼辣恣肆处从《二马》以后可是也不多见了。人的思想不必一定随着年纪而往稳健里走,可是文字的风格差不多是“晚节渐于诗律细”的。读与作的经验增多,形式之美自然在心中添了分量,不管个人愿意这样与否。《二马》是我在国外的末一部作品:从“作”的方面说,已经有了些经验;从“读”的方面说,我不但读得多了,而且认识了英国当代作家的著作。心理分析与描写工细是当代文艺的特色;读了它们,不会不使我感到自己的粗劣,我开始决定往“细”里写。

《二马》在一开首便把故事最后的一幕提出来,就是这“求细”的证明:先有了结局,自然是对故事的全盘设计已有了个大概,不能再信口开河。可是这还不十分正确;我不仅打算细写,而且要非常的细,要象康拉德那样把故事看成一个球,从任何地方起始它总会滚动的。我本打算把故事的中段放在最前面,而后倒转回来补讲前文,而后再由这里接下去讲——讲马威逃走以后的事。这样,篇首的两节,现在看起来是象尾巴,在原来的计画中本是“腰眼儿”。为什么把腰眼儿变成了尾巴呢?有两个原因:第一个是我到底不能完全把幽默放下,而另换一个风格,于是由心理的分析又走入了姿态上的取笑,笑出以后便没法再使文章萦回逗宕;无论是尾巴吧,还是腰眼吧,放在前面乃全无意义!第二个是时间上的关系:我应在一九二九年的六月离开英国,在动身以前必须把这本书写完寄出去,以免心中老存着块病。时候到了,我只写了那么多,马威逃走以后的事无论如何也赶不出来了,于是一狠心,就把腰眼当作了尾巴,硬行结束。那么,《二马》只是比较的“细”,并非和我的理想一致;到如今我还是没写出一部真正细腻的东西,这或者是天才的限制,没法勉强吧。

在文字上可是稍稍有了些变动。这不能不感激亡友白涤洲——他死去快一年了!已经说过,我在“老张”与《赵子曰》里往往把文言与白话夹裹在一处;文字不一致多少能帮助一些矛盾气,好使人发笑。涤洲是头一个指出这一个毛病,而且劝我不要这样讨巧。我当时还不以为然,我写信给他,说我这是想把文言溶解在白话里,以提高白话,使白话成为雅俗共赏的东西。可是不久我就明白过来,利用文言多少是有点偷懒;把文言与白话中容易用的,现成的,都拿过来,而毫不费力的作成公众讲演稿子一类的东西,不是偷懒么?所谓文艺创作不是兼思想与文字二者而言么?那么,在文字方面就必须努力,作出一种简单的,有力的,可读的,而且美好的文章,才算本事。在《二马》中我开始试验这个。请看看那些风景的描写就可以明白了。《红楼梦》的言语是多么漂亮,可是一提到风景便立刻改腔换调而有诗为证了;我试试看:一个洋车夫用自己的言语能否形容一个晚晴或雪景呢?假如他不能的话,让我代他来试试。什么“潺湲”咧,“凄凉”咧,“幽径”咧,“萧条”咧……我都不用,而用顶俗浅的字另想主意。设若我能这样形容得出呢,那就是本事,反之则宁可不去描写。这样描写出来,才是真觉得了物境之美而由心中说出;用文言拼凑只是修辞而已。论味道,英国菜——就是所谓英法大菜的菜——可以算天下最难吃的了;什么几乎都是白水煮或楞烧。可是英国人有个说法——记得好象George Gissing(乔治·吉辛)也这么说过——英国人烹调术的王旨是不假其他材料的帮助,而是把肉与蔬菜的原味,真正的香味,烧出来。我以为,用白话著作倒须用这个方法,把白话的真正香味烧出来;文言中的现成字与辞虽一时无法一概弃斥,可是用在白话文里究竟是有些象酱油与味之素什么的;放上去能使菜的色味俱佳,但不是真正的原味儿。

在材料方面,不用说,是我在国外四五年中慢慢积蓄下来的。可是象故事中那些人与事全是想象的,几乎没有一个人一件事曾在伦敦见过或发生过。写这本东西的动机不是由于某人某事的值得一写,而是在比较中国人与英国人的不同处,所以一切人差不多都代表着些什么;我不能完全忽略了他们的个性,可是我更注意他们所代表的民族性。因此,《二马》除了在文字上是没有多大的成功的。其中的人与事是对我所要比较的那点负责,而比较根本是种类似报告的东西。自然,报告能够新颖可喜,假若读者不晓得这些事;但它的取巧处只是这一点,它缺乏文艺的伟大与永久性,至好也不过是一种还不讨厌的报章文学而已。比较是件容易作的事,连个小孩也能看出洋人鼻子高,头发黄;因此也就很难不浮浅。注意在比较,便不能不多取些表面上的差异作资料,而由这些资料里提出判断。脸黄的就是野蛮,与头发卷着的便文明,都是很容易说出而且说着怪高兴的;越是在北平住过一半天的越敢给北平下考语,许多污辱中国的电影,戏剧,与小说,差不多都是仅就表面的.观察而后加以主观的判断。《二马》虽然没这样坏,可是究竟也算上了这个当。

老马代表老一派的中国人,小马代表晚一辈的,谁也能看出这个来。老马的描写有相当的成功:虽然他只代表了一种中国人,可是到底他是我所最熟识的;他不能普遍的代表老一辈的中国人,但我最熟识的老人确是他那个样子。他不好,也不怎么坏;他对过去的文化负责,所以自尊自傲,对将来他茫然,所以无从努力,也不想努力。他的希望是老年的舒服与有所依靠;若没有自己的子孙,世界是非常孤寂冷酷的。他背后有几千年的文化,面前只有个儿子。他不大爱思想,因为事事已有了准则。这使他很可爱,也很可恨;很安详,也很无聊。至于小马,我又失败了。前者我已经说过,五四运动对我是个旁观者;在写《二马》的时节,正赶上革命军北伐,我又远远的立在一旁,没机会参加。这两个大运动,我都立在外面,实在没有资格去描写比我小十岁的青年。我们在伦敦的一些朋友天天用针插在地图上:革命军前进了,我们狂喜;退却了,懊丧。虽然如此,我们的消息只来自新闻报,我们没亲眼看见血与肉的牺牲,没有听见枪炮的响声。更不明白的是国内青年们的思想。那时在国外读书的,身处异域,自然极爱祖国;再加上看着外国国民如何对国家的事尽职责,也自然使自己想作个好国民,好象一个中国人能象英国人那样作国民便是最高的理想了。个人的私事,如恋爱,如孝悌,都可以不管,自要能有益于国家,什么都可以放在一旁。这就是马威所要代表的。比这再高一点的理想,我还没想到过。先不用管这个理想高明不高明吧,马威反正是这个理想的产儿。他是个空的,一点也不象个活人。他还有缺点,不尽合我的理想,于是另请出一位李子荣来作补充;所以李子荣更没劲!

对于英国人,我连半个有人性的也没写出来。他们的褊狭的爱国主义决定了他们的罪案,他们所表现的都是偏见与讨厌,没有别的。自然,猛一看过去,他们确是有这种讨厌而不自觉的地方,可是稍微再细看一看,他们到底还不这么狭小。我专注意了他们与国家的关系,而忽略了他们其他的部分。幸而我是用幽默的口气述说他们,不然他们简直是群可怜的半疯子了。幽默宽恕了他们,正如宽恕了马家父子,把褊狭与浮浅消解在笑声中,万幸!

最危险的地方是那些恋爱的穿插,它们极容易使《二马》成为《留东外史》一类的东西。可是我在一动笔时就留着神,设法使这些地方都成为揭露人物性格与民族成见的机会,不准恋爱情节自由的展动。这是我很会办的事,在我的作品中差不多老是把恋爱作为副笔,而把另一些东西摆在正面。这个办法的好处是把我从三角四角恋爱小说中救出来,它的坏处是使我老不敢放胆写这个人生最大的问题——两性间的问题。我一方面在思想上失之平凡,另一方面又在题材上不敢摸这个禁果,所以我的作品即使在结构上文字上有可观,可是总走不上那伟大之路。三角恋爱永不失为好题目,写得好还是好。象我这样一碰即走,对打八卦拳倒许是好办法,对写小说它使我轻浮,激不起心灵的震颤。

这本书的写成也差不多费了一年的工夫。写几段,我便对朋友们去朗读,请他们批评,最多的时候是找祝仲谨兄去,他是北平人,自然更能听出句子的顺当与否,和字眼的是否妥当。全篇写完,我又托郦堃厚兄给看了一遍,他很细心的把错字都给挑出来。把它寄出去以后——仍是寄给《小说月报》——我便向伦敦说了“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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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老舍作品《我这一辈子》简介

老舍作品《我这一辈子》简介

作者简介:

老舍,原名舒庆春,字舍予,满族正红旗人。中国现代小说家、文学家、戏剧家。发表了大量影响后人的文学作品,获得“人民艺术家”的称号。

“老舍”这一笔名,是他在1926年发表长篇小说《老张的哲学》时首次使用的。在“舍予”前面添“老”字,而后面去掉“予”字,便成了现今人们熟知的“老舍”。这个“老”并不表示年龄大,而是含有一贯、永远的意思,合起来就是一贯、永远“忘我”。他用“老舍”这一笔名发表了大量文学作品,以致不少人只知道“老舍”而不知舒庆春是谁。

老舍的一生,总是在忘我地工作,他是文艺界当之无愧的“劳动模范”。他自己说:“我终年是在拼命地写,发表也好,不发表也好,我要天天摸一摸笔。”正因为如此,他勤奋笔耕,创作了《骆驼祥子》《四世同堂》《茶馆》《二马》《龙须沟》等大量文学作品,赢得了“人民艺术家”的.崇高赞誉,受到人们的喜爱。“舍予”“老舍”,就是他一生忘我精神的真实写照。 曾经担任齐鲁大学等名校教授。一生主要作品有:《猫城记》《老张的哲学》《骆驼祥子》《四世同堂》及未完成的《正红旗下》,话剧《龙须沟》《茶馆》等,还有很多著名的文章,如:《济南的冬天》等被选入小学中学的课文中。其中《茶馆》极为著名。

作品简介:

《我这一辈子》描写了一个旧时代普通巡警的坎坷一生,他很普通也很要强,可生活却和他不断开玩笑:心爱的妻子,被最知心的朋友拐走;学了裱纸手艺,可时代变迁,却没了用武之地;无奈之下做了巡警,可是困苦的生活还在继续。以一个平凡的小人物,反映了一部时代的大悲剧。它的结尾是这样写的:“我还笑,笑我这一辈子的聪明本事,笑这出奇不公平的世界,希望等我笑到末一声,这世界就换个样儿吧!”

篇6:老舍我的母亲作品赏析

老舍我的母亲作品赏析

原文:

母亲的娘家是在北平德胜门外,土城儿外边,通大钟寺的大路上的一个小村里。村里一共有四五家人家,都姓马。大家都种点不十分肥美的土地,但是与我同辈的兄弟们,也有当兵的,作木匠的,作泥水匠的,和当巡察的。他们虽然是农家,却养不起牛马,人手不够的时候,妇女便也须下地作活。

对于姥姥家,我只知道上述的一点。外公外婆是什么样子,我就不知道了,因为他们早已去世。至于更远的族系与家史,就更不晓得了;穷人只能顾眼前的衣食,没有功夫谈论什么过去的光荣;“家谱”这字眼,我在幼年就根本没有听说过。

母亲生在农家,所以勤俭诚实,身体也好。这一点事实却极重要,因为假若我没有这样的一位母亲,我之为我恐怕也就要大大的打个折扣了。

母亲出嫁大概是很早,因为我的大姐现在已是六十多岁的老太婆,而我的大甥女还长我一岁啊。我有三个哥哥,四个姐姐,但能长大成人的,只有大姐,二姐,三哥与我。我是“老”儿子。生我的时候,母亲已四十一岁,大姐二姐已都出了阁。

由大姐与二姐所嫁入的家庭来推断,在我生下之前,我的家里,大概还马马虎虎的过得去。那时候定婚讲究门当户对,而大姐丈是作小官的,二姐丈也开过一间酒馆,他们都是相当体面的人。

可是,我,我给家庭带来了不幸:我生下来,母亲晕过去半夜,才睁眼看见她的老儿子——感谢大姐,把我揣在怀里,致未冻死。

一岁半,我把父亲“克”死了。兄不到十岁,三姐十二三岁,我才一岁半,全仗母亲独力抚养了。父亲的寡姐跟我们一块儿住,她吸鸦X,她喜摸纸牌,她的脾气极坏。为我们的衣食,母亲要给人家洗衣服,缝补或裁缝衣裳。在我的记忆中,她的手终年是鲜红微肿的。白天,她洗衣服,洗一两大绿瓦盆。她作事永远丝毫也不敷衍,就是屠户们送来的黑如铁的布袜,她也给洗得雪白。晚间,她与三姐抱着一盏油灯,还要缝补衣服,一直到半夜。她终年没有休息,可是在忙碌中她还把院子屋中收拾得清清爽爽。桌椅都是旧的,柜门的铜活久已残缺不全,可是她的手老使破桌面上没有尘土,残破的铜活发着光。院中,父亲遗留下的几盆石榴与夹竹桃,永远会得到应有的浇灌与爱护,年年夏天开许多花。

哥哥似乎没有同我玩耍过。有时候,他去读书;有时候,他去学徒;有时候,他也去卖花生或樱桃之类的小东西。母亲含着泪把他送走,不到两天,又含着泪接他回来。我不明白这都是什么事,而只觉得与他很生疏。与母亲相依如命的是我与三姐。因此,她们作事,我老在后面跟着。她们浇花,我也张罗着取水;她们扫地,我就撮土……从这里,我学得了爱花,爱清洁,守秩序。这些习惯至今还被我保存着。

有客人来,无论手中怎么窘,母亲也要设法弄一点东西去款待。舅父与表哥们往往是自己掏钱买酒肉食,这使她脸上羞得飞红,可是,殷勤的给他们温酒作面,又给她一些喜悦。遇上亲友家中有喜丧事,母亲必把大褂洗得干干净净,亲自去贺吊——份礼也许只是两吊小钱。到如今为我的好客的习性,还未全改,尽管生活是这么清苦,因为自幼儿看惯了的事情是不易改掉的。

姑母时常闹脾气。她单在鸡蛋里找骨头。她是我家中的阎王。直到我入中学,她才死去,我可是没有看见母亲反抗过。“没受过婆婆的气,还不受大姑子的吗?命当如此!”母亲在非解释一下不足以平服别人的时候,才这样说。是的,命当如此。母亲活到老,穷到老,辛苦到老,全是命当如此。她最会吃亏。给亲友邻居帮忙,她总跑在前面:她会给婴儿洗三——穷朋友们可以因此少花一笔“请姥姥”钱——她会刮痧,她会给孩子们剃头,她会给少妇们绞脸……凡是她能做的,都有求必应。但是,吵嘴打架,永远没有她。她宁吃亏,不逗气。当姑母死去的时候,母亲似乎把一世的委屈都哭了出来,一直哭到坟地。不知道哪里来的一位侄子,声称有承继权,母亲便一声不响,教他搬走那些破桌烂板凳,而且把姑母养的一只肥肉鸡也送给他。

可是,母亲并不软弱。父亲死在庚子闹“拳”的那一年。联军入城,挨家搜索财物鸡鸭,我们被搜两次。母亲拉着哥哥与三姐坐在墙根,等着“鬼子”进门,街门是开着的。“鬼子”进门,一刺刀先把老黄狗刺死,而后入室搜索,他们走后,母亲把破衣箱搬起,才发现了我。假若箱子不空,我早就被压死了。皇上跑了,丈夫死了,鬼子来了,满城是血光火焰,可是母亲不怕,她要在刺刀下,饥荒中,保护着儿女。北平有多少变乱啊,有时候兵变了,街市整条的烧起,火团落在我们院中;有时候内战了,城门紧闭,铺店关门,昼夜响着枪炮。这惊恐,这紧张,再加上一家饮食的筹划,儿女安全的顾虑,岂是一个软弱的老寡妇所能受得起的?可是,在这种时候,母亲的心横起来,她不慌不哭,要从无办法中想出办法来。她的泪会往心中落!这点软而硬的性格,也传给了我。我对一切人与事,都取和平的态度,把吃亏当作当然的.。但是,在作人上,我有一定的宗旨与基本的法则,什么事都可将就,而不能超过自己画好的界限。我怕见生人,怕办杂事,怕出头露面;但是到了非我去不可的时候,我便不敢不去,正像我的母亲。从私塾到小学,到中学,我经历过起码有二十位教师吧,其中有给我很大影响的,也有毫无影响的,但是我的真正的教师,把性格传给我的,是我的母亲。母亲并不识字,她给我的是生命的教育。

当我在小学毕了业的时候,亲友一致的愿意我去学手艺,好帮助母亲。我晓得我应当去找饭吃,以减轻母亲的勤劳困苦。可是,我也愿意升学。我偷偷的考入了师范学校——制服,饭食,书籍,宿处,都由学校供给。只有这样,我才敢对母亲说升学的话。入学,要交十元的保证金,这是一笔巨款!母亲作了半个月的难,把这巨款筹到,而后含泪把我送出门去。她不辞劳苦,只要儿子有出息。当我由师范毕业,而被派为小学校校长,母亲与我都一夜不曾合眼。我只说了句:“以后,您可以歇一歇了!”她的回答只有一串串的眼泪。我入学之后,三姐结了婚。母亲对儿女都是一样疼爱的,但是假若她也有点偏爱的话,她应当偏爱三姐,因为自父亲死后,家中一切的事情都是母亲和三姐共同撑持的。三姐是母亲的右手,但是母亲知道这右手必须割去,她不能为自己的便利而耽误了女儿的青春。当花轿来到我们的破门外的时候,母亲的手就和冰一样的凉,脸上没有血色——那是阴历四月,天气很暖,大家都怕她晕过去。可是,她挣扎着,咬着嘴唇,手扶着门框,看花轿徐徐的走去。不久,姑母死了。三姐已出嫁,哥哥不在家,我又住学校,家中只剩母亲自己。她还须自早至晚的操作,可是终日没人和她说一句话。新年到了,正赶上政府倡用阳历,不许过旧年。除夕,我请了两小时的假,由拥挤不堪的街市回到清炉冷灶的家中。母亲笑了。及至听说我还须回校,她楞住了。半天,她才叹出一口气来。到我该走的时候,她递给我一些花生,“去吧,小子!”街上是那么热闹,我却什么也没看见,泪遮迷了我的眼。今天,泪又遮住了我的眼,又想起当日孤独的过那凄惨的除夕的慈母。可是,慈母不会再候盼着我了,她已入了土!

儿女的生命是不依顺着父母所投下的轨道一直前进的,所以老人总免不了伤心。我廿三岁,母亲要我结婚,我不要。我请来三姐给我说情,老母含泪点了头。我爱母亲,但是我给了她最大的打击。时代使我成为逆子。廿七岁,我上了英国。为了自己,我给六十多岁的老母以第二次打击。在她七十大寿的那一天,我还远在异域。那天,据姐姐们后来告诉我,老太太只喝了两口酒,很早的便睡下。她想念她的幼子,而不便说出来。

七七抗战后,我由济南逃出来。北平又像庚子那年似的被鬼子占据了,可是母亲日夜惦念的幼子却跑到西南来。母亲怎样想念我,我可以想像得到,可是我不能回去。每逢接到家信,我总不敢马上拆看,我怕,怕,怕,怕有那不详的消息。人,即使活到八九十岁,有母亲便可以多少还有点孩子气。失了慈母便像花插在瓶子里,虽然还有色有香,却失去了根。有母亲的人,心里是安定的。我怕,怕,怕家信中带来不好的消息,告诉我已是失去了根的花草。

去年一年,我在家信中找不到关于老母的起居情况。我疑虑,害怕。我想像得到,没有不幸,家中念我流亡孤苦,或不忍相告。母亲的生日是在九月,我在八月半写去祝寿的信,算计着会在寿日之前到达。信中嘱咐千万把寿日的详情写来,使我不再疑虑。十二月二十六日,由文化劳军大会上回来,我接到家信。我不敢拆读。就寝前,我拆开信,母亲已去世一年了!

生命是母亲给我的。我之能长大成人,是母亲的血汗灌养的。我之能成为一个不十分坏的人,是母亲感化的。我的性格,习惯,是母亲传给的。她一世未曾享过一天福,临死还吃的是粗粮!唉!还说什么呢?心痛!心痛!

赏析:

母爱绝对算得上是人类最神圣的情感,不仅具有永恒的人性魅力。我们歌颂母爱、怀念母亲,于是便成为许多文学作品的主题,很多作家以自己的切身体会抒写母子情深,老舍先生的《我的母亲》,即是这样一篇质朴感人的回忆散文。

《我的母亲》向我们展示了一位普通劳动妇女真、善、美的灵魂和作为母亲那博大无私的胸怀;作者在抒写母子间至爱亲情的同时,也袒露了他对母亲深切的忏悔之情。我们在作者深沉而炽热的情感世界中感悟到一个朴素而深刻的人生哲理:母亲是爱的源泉,她珍藏于儿女的心底,永不枯竭。

母亲对儿女的关爱无须太多的语言,这正是母爱深沉伟大之处。老舍先生能从母亲无言的表情和举动中体悟到这份真情。

老舍幼年失估,对母亲有着极为深厚的感情,这是天性中儿女对母亲那份割不断的亲情,更是母亲淳朴的心灵和深沉的母爱,如清泉、如甘露,流进作者的心田,成为他一生汲取不尽的生命的源泉:老舍的软而硬的性格,乐于助人、热心公共事业的品质,勇敢面对困难的生活态度甚至他那爱清洁的生活习惯都来自他的母亲,一位平凡的女性。

作者的笔不仅探人到母亲的内心世界,展示她淳朴而美丽的心灵,特别是那份耐人咀嚼回味的对儿女的深情; 同时,那支笔又无情地解剖自己。老舍早年出国任教,回国后又为抗日救亡运动四处奔波,无暇回家陪伴和侍奉老母,为此,他一直怀着负疚感;而在母亲去世一年后方才得知噩耗时,他的愧疚和悔恨之情达到高潮,无情地折磨着他的灵魂。他将自己比作插在瓶中的花草,“ 虽然还有色有香,却失去了根” ,他心中强大的根是慈祥的母亲,失去了慈母,他的心将作无根的漂泊。

母亲带着遗憾而去,留给儿子的是无尽的思念和深深的自责,这复杂的内心感受又岂是言语所能描述? 惟以“ 心痛” 二字结束全文,但言尽情未了,给读者留下一道人生思考题:母亲为儿女付出的是多少? 儿女回报于母亲的又有几许? 这或许是永远的不等式吧。

篇7:读老舍作品《我的母亲》有感

5、老舍的作品养花

6、老舍作品《春华秋宝》第一幕第二场

7、老舍的代表作品有

8、老舍先生的作品《母鸡》教学方案以及反思

9、老舍作品《二马》 首登话剧舞台

10、老舍的作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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