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专业:保险硕士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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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考研专业:保险硕士专业

考研专业:保险硕士专业

为了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需要,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快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优化的步伐,努力提高研究生选拔培养质量,积极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保险应用型、紧缺型人才,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从起,全国有关院校开始招收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保险硕士专业学位及培养目标

(一)保险硕士专业学位及其设立的意义

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的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Insurance Administration,简称MIA.

设置保险硕士专业学位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正确举措,有利于提高政府和企业对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等危机事件的处理能力,有利于提高我国保险专业人才的素质。根据保险行业对于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需要,有条件的院校可以在保险硕士专业学位下设立以下研究方向:保险政策与监管、风险管理、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健康保险、再保险、保险精算、保险中介、保险营销、保险财务、保险资金管理与运用、保险法等。

1980年,我国开始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作为朝阳产业,保险业在快速扩张过程中存在经营管理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的开设,正是为了解决保险行业存在的严重人才缺口。保险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的不是保险学术理论家,而是培养直接面向保险行业第一线的经营和管理人员,具有鲜明的职业导向和特点,它将解决我国保险行业面临的经营与管理人才队伍不足与人才结构不合理的制约保险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因此,开展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对于我国保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保险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是风险环境变化对应用型保险人才培养提出的要求

当今世界,科技迅猛发展,人类活动的空间不断扩展,人与自然、人类社会内部的冲突日益增多,例如气候变暖带来的自然灾害频发、机动车普及带来的交通事故增加、国家间的贸易冲突增加等等。面对日益复杂的风险环境,人类的风险管理技术也快速发展,从传统的预防、抑制、转移技术发展到现在借助数学工具量化风险、评估风险,并且应用于保险运行。这些新的'变化使保险领域对高技术、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变得十分迫切,开展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能够很好的满足此类人才的社会需求。

2、保险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是保险业发展对高层次专业人才培养提出的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保险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最为迅速的行业之一,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保险教育事业也蒸蒸日上,为保险行业培养了大量的专业人才。随着保险市场的日趋成熟,保险业对人才的需求也更加具体化和专业化。保险是一个交叉性和实务性很强的学科,单纯依靠学术型保险硕士教育已经不能满足保险业发展的需要。开展保险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有助于培养符合保险发展需求的应用型专业人才,有利于促进我国保险事业的发展。

3、保险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是丰富保险学位教育体系的要求

我国高等院校对保险专业的设置起源于经济学专业。早期,我国许多高校的保险学教育都不完善,或附属于国际贸易学,或附属于金融学。近年来,随着我国保险事业的发展和国家对保险教育事业的重视,保险学的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不仅独立出来,而且细分为保险学、保险法学、社会保险学和保险精算等方向。开设保险硕士专业学位是丰富保险教育体系、贯彻“全面、协调、可持续”要求的得力之举,不仅可以为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也是开拓保险教育空间的有益做法。

4、保险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是充分利用高等院校保险教育资源的要求

目前,我国许多高校都设置了学术型保险硕士学位教育,但受应届在校学生特点的影响,高等院校和保险市场之间的联系还不够广泛。通过开设保险硕士专业学位,具有实务经验的保险界高级管理人才与高等院校可以通过此平台加强沟通,有利于实现保险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互动,提高保险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率。

5、保险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是保险专业人才提升自身素质的要求

保险业作为朝阳产业吸引了大量不同专业背景的人才投身其中,有相当一部分非保险专业人才成长为保险业高级管理人才,为推动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然而,由于他们的保险理论知识缺乏系统性,许多经理人在自身发展过程中遇到了瓶颈。开设保险硕士专业学位可以满足保险实务界高级管理人才的自身发展需求,为其提供一个有效的提升自身素质的渠道。

(二)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

为了适应保险业发展的需要,英、美、澳等发达国家先后开展了保险硕士专业教育。早期,与保险相关的课程大多在商学院或经济学院开设,保险硕士通常作为MBA课程计划或经济学学位培养计划的子项目存在。随着保险行业的快速发展,巨灾风险、长寿风险等相关风险问题对经济运行的挑战,以及社会对保险专业人才需求逐步旺盛,保险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出现了专门化趋势。

为了适应竞争中对保险专业人才的需求,国外大学开始从重视经济学与管理学基础教育转向强化对技术型专业人才的培养。在此背景下,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体系得以形成,该体系的核心内容包括MBA框架下的保险硕士专业和独立的保险硕士专业。两种保险硕士培养计划各具特色:前者在一般管理学基础课程之外,开设风险管理、保险理论与实务等课程,旨在为学生提供企业风险管理的知识框架,重点培养综合型的保险管理专业人才;后者则将专业问题细化,课程涉及保险的法律、财务、产品设计、产品定价和市场监管等,重点培养适应保险行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技术人才。

综合国际上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和我国的国情,我国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面向各类保险公司、保险监管部门、灾害预防和控制机构、社会保障组织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培养具备良好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具备经济学和金融学基础、熟悉保险学原理和基本实务的德才兼备的、具有较高实务能力、专门从事风险评估与管理、保险产品设计、保险精算、保险财务管理和保险业务运营管理等工作的高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专业人才。

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具体要求:

1、掌握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积极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现代化服务;

2、掌握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备较宽广的相关学科知识,熟悉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法规;掌握保险基本原理,具备从事保险及相关职业所要求的知识、思维、方法和职业技术;

3、具备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备统筹决策、组织管理和业务实施能力,能够综合运用保险和其他专业知识,独立从事涉及保险实务运行及相关工作,达到监管部门或行业组织规定的岗位任职要求;

4、比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够阅读和使用专业外语资料从事专业工作。

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各招收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院校将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和全国保险硕士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的相关要求,充分利用学校或学院所拥有的教育资源,最大效率地发挥专兼职教学人员的教学与科研经验,发挥教学场所已有的图书、实验室、案例库、模拟法庭等设施的效能,实现保险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与加强专业技能培养两者的有机结合,实现保险硕士专业培养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保险的职业需求为导向的培养目标。核心是保险业务操作能力、保险业务管理能力和风险管理方案规划与实施能力的培养。

篇2:考研专业:翻译硕士

2015考研专业:翻译硕士

设置方案

一、为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促进中外交流,培养高层次、应用型高级翻译专门人才,决定在我国设置翻译硕士专业学位。

二、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的英文名称为“Master ofTranslation and Interpreting”,英文缩写为MTI.

三、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为具有专业口笔译能力的高级翻译人才。

四、翻译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有较强的语言运用能力、熟练的翻译技能和宽广的知识面,能够胜任不同专业领域所需的高级翻译工作。

五、招生对象一般为学士学位获得者;鼓励非外语专业毕业生及有口笔译实践经验者报考。

六、入学考试采用全国统考或联考、初试与复试相结合的办法。

七、教学内容突出口笔译技能训练,重点培养学生的翻译实际操作能力,兼顾翻译理论素质和跨文化交际能力的培养。

八、教学采用课程研讨、模拟、实训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现代化教育技术手段和教学资源;强调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教学的互动性;加强教学实践,学生在读期间必须完成一定数量的翻译实务。

九、承担专业实践教学任务的教师必须具有丰富的口译或笔译实践经验。

十、学位论文必须与翻译实践紧密结合,可采用翻译项目的'研究报告、实验报告或研究论文等形式。

十一、课程考试合格、完成规定的翻译实务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翻译硕士专业学位。

十二、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由经国家批准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授予。

十三、翻译硕士专业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六)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篇3:考研专业:建筑学硕士

考研专业:建筑学硕士

设置方案

一、目的

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及对外交流的需要,全面提高建筑设计专业人才的素质,促进我国建筑学专业教育水平的提高。特设置建筑学专业学位。

二、学位分级及授予对象

建筑学专业学位分建筑学学士、建筑学硕士两级。

(一)学士学位

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达到下列水平者授予建筑学学士学位。

1、掌握必备的建筑设计的方法与理论、现代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的理论,了解中外建筑的历史和理论、美学理论、了解人的心理、生理行为与建筑内外环境的相关性理论。

2、掌握必备的建筑结构、建筑技术、建筑设备、建筑安全和建筑材料等知识,以及有关的建筑设计标准与规范;了解有关的建筑经济知识与我国现行的建筑法规,了解我国现订的基本建设程序以及从工程立项到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的.全过程,了解与建筑师从业有关的法律、条令和规定。

3、具有从事实际建筑设计(包括建筑群体、卓体、局部、细部设计)所需的能力;具有计算机辅助建筑设计系统的基本知识和操作能力;具有不同设计阶段所需的表达能力,了解建筑师在工程建设的各阶段中所起的作用及其职责;了解组织协调各工种的基本做法和要求。

4、掌握正确的调研方法,并具有从事建筑专业调研工作的初步能力。

(二)硕士学位

高等学校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专业毕业研究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达到下列水平者,授予建筑学硕士学位。

1、掌握建筑设计方法和理论、现代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的理论,了解中外建筑的历史,理解有关的建筑理论、美学理论、人的心理、生理、行为与建筑内外环境的相关性理论。

2、掌握建筑结构、建筑技术、建筑设备、建筑安全和建筑材料等方面的知识以及相关的建筑设计标准与规范。熟悉有关的建筑经济知识和我国现行的建筑法规。了解我国现行的基本建设程序以及从工程立项到设计施工的全过程,了解建筑师从业的有关法律、条令和规定。

3、具有独立从事中等复杂程度实际工程的建筑设计能力;具有进行建筑群体、单体、局部、细部设计所需的工作能力;具有计算机辅助建筑设计系统的设计、操作能力;具有不同设计阶段所需的表达能力。

4、掌握建筑项目可行性研究及施工管理、工程监理的有关知识,具有组织及协调各工种所需的基本能力。

5、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能在导师指导下完成本专业主要是应用研究方面的论文或从事工程设计方面的专题论文。

篇4:考研专业硕士 审计硕士专业

2015考研专业硕士 审计硕士专业

设置方案

一、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审计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审计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审计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审计人才培养质量,设置审计硕士专业学位。

二、审计硕士专业学位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Auditing,英文简称为MAud。

三、审计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是: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系统掌握现代审计学基本理论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开阔的国际视野、较强的专业能力、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审计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审计专门人才。

四、审计硕士课程设置要充分反映审计实践领域对专门人才的知识与素质要求,以审计实际应用为导向,以满足审计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将审计组织、培养单位和个人职业发展要求有机结合。教学方法强调以学生为本、以能力培养为本、以职业导向为本,重视运用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情景模拟等方法。

五、审计硕士培养过程须突出审计实践导向,改革创新实践教学模式,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确保实践训练质量。实践或顶岗教学时间不少于半年。

六、审计硕士专任教师应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重视吸收来自审计实践领域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员承担专业课程教学、担任研究生指导教师,构建“双师结构”的师资队伍。

七、学位论文须强化应用导向,要与审计实践紧密结合,体现学生运用审计及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审计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鼓励采用政策研究、调研报告、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学位论文答辩形式可灵活多样,答辩成员中应有审计实践领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八、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审计硕士专业学位。

九、积极推进审计硕士专业学位与审计类职业资格的有效衔接。

十、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由经国家批准的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授予。

十一、审计硕士专业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篇5:考研专业:中药学硕士专业

考研专业:中药学硕士专业

设置方案

一、为适应我国中医药事业发展对中药学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中药学人才培养体系,创新中药学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中药学人才培养质量,特设置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

二、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Chinese Materia Medica”,英文缩写为MCMM.

三、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是: 热爱中医药事业,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系统掌握本学科基本理论和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能结合实际工作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胜任中药生产、质量评价与控制、新药研发、注册申请、流通管理、合理使用、临床及社会服务等工作高层次、应用型的中药学专门人才。

四、中药学专业学位的教学内容要突出知识交叉性、实用性、创新性的特点,实现“工与学”有机结合,从“以学科为中心划分”转变为“以知识或问题(能力)为中心划分”的人才培养模式,以知识或问题(能力)为主线把不同学科知识加以综合,重视人文、社会科学课程。

五、教学方式采用课程讲授、案例研讨和专业实习等多种形式,以能力与技术培养为核心,重视实践教学。聘请在中药研发、注册、生产、流通、应用、监管等环节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参与教学,教学方式注重教师讲授与学生研讨、模拟、案例教学的有机结合。

六、学位论文须与中药产业的实际需要相结合,体现学生运用中药学及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中药学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类型可以是质量较高的现场调查分析报告、针对主要技术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研究设计解决方案,或者其它相关研究论文。学位论文答辩形式可多种多样,答辩成员中须有药学实践领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七、课程考试合格、完成专业技能考核并通过专业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

八、积极推进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与中药学类职业资格考试的`有效衔接。

九、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由经国家批准的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授予。

十、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六)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篇6:考研专业:艺术硕士专业

2015考研专业:艺术硕士专业

设置方案

一、为繁荣和发展我国文化事业,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健全和完善国家艺术专门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和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决定在我国设置艺术硕士专业学位。

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Fine Arts,英文缩写为MFA.

三、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为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包括音乐、戏剧、戏曲、电影、广播电视、舞蹈、美术、艺术设计等艺术创作领域。

四、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有高水平的艺术创作技能、系统的专业知识、较高的艺术审美能力和较强的艺术理解力与表现力,能够胜任本专业艺术创作领域的各种表现形式。

五、招生对象一般为学士学位获得者,有艺术创作实践经历。

六、入学考试采用初试与复试相结合的办法;初试实行全国联考,复试由招生单位单独组织。入学考试着重考核学生的专业素质、专业能力和专业基础知识。

七、教学内容突出专业创作特点,以专业实践为主,同时注重艺术理论的培养和艺术素养的提高;教学方法采用课堂讲授与技能技巧训练及艺术实践相结合的方式。

八、在完成课程学习后,根据创作领域,学生要进行作品展映或舞台表演,通过专业考核。

九、学位论文写作必须与艺术创作实践紧密相联,根据创作领域,结合作品展映或舞台表演创作实践,在对作品进行专业分析和理论阐述的基础上完成。

十、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专业考核和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

十一、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由经国家批准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授予。

十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报考院校

全日制攻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六)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非全日制攻读

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或者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有5年(含)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表演奖励者也可报考。

专科毕业者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10%.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篇7:考研专业:金融硕士专业

2015考研专业:金融硕士专业

设置方案

一、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金融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金融人才培养体系,创新金融人才培养模式,提高金融人才培养质量,特设置金融硕士专业学位。

二、金融硕士专业学位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Finance”,简称MF.

三、金融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是: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充分了解金融理论与实务,系统掌握投融资管理技能、金融交易技术与操作、金融产品设计与定价、财务分析、金融风险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很强的解决金融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专门人才。

四、金融硕士课程设置要充分反映金融实践领域对专门人才的`知识与素质要求,注重分析能力和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教学方法要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

五、金融硕士培养过程须突出金融实践导向,加强实践教学,实践教学时间不少于半年。

六、金融硕士专任教师须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重视吸收来自金融实践领域的专业人员承担专业课程教学,构建“双师型”的师资结构。

七、学位论文须与金融实践紧密结合,体现学生运用金融及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工程金融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可以是理论研究、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毕业设计等。学位论文答辩形式可多种多样,答辩成员中须有金融实践领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八、修满规定学分、完成金融硕士专业实习并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金融硕士专业学位。

九、积极推进金融硕士专业学位与金融类职业资格考试的有效衔接。

十、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由经国家批准的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授予。

十一、金融硕士专业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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