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经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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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感谢网友“肥嘟嘟左卫门i”参与投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广东财经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共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广东财经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广东财经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我校现启动20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收工作,欢迎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专业

除以在职人员为招生对象的工商管理硕士(MBA)外,其余各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申请人所在高校具有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且申请人为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的学生)

3.课程学习成绩要求:

(1)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名列前茅;

(2)非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合格。

4.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专业,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原则上应属相同或相近学科;若不属相同或相近学科的,申请人须在复试时加试两门专业课。

5.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个别学生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可适当放宽要求,如对专业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或大学生竞赛作品;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或在全国性竞赛中获较高级别奖项的。

三、申请程序

申请人下载打印《申请免试攻读广东财经大学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见附件1),于9月25日前将登记表及下述材料寄达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成绩单原件1份(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印章);

(2)获奖证书、发表的学术论文等材料复印件;

(3)英语水平类证书或成绩单(如六级、托福、GRE等)复印件。

四、接收程序

1.研招办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209月30日前向申请人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

2.收到复试通知后,申请人在我校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内,到我校参加复试。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进行验证:

(1)有效的`学生证、身份证原件;

(2)政治审查表(附件2);

(3)国家英语水平考试六级成绩单原件;

(4)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

(5)获奖证书原件;

(6)复试录取登记表(见附件3);

(7)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盖章的体检表(见附件4);

(8)其他英语水平类证书或成绩单。

3.复试内容:

(1)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考试大纲、考试题型详见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近期公布),满分100分。

(2)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课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试测试、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4.录取原则

(1)综合能力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者,方予录取。

(2)综合能力面试加专业课笔试成绩之和达120分以上。

(3)研招办将复试合格者名单报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予录取。

(4)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我校201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申请人,我校将发出接收函。取得我校201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报名时间和要求办理正式的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予录取。

(5)进入我校拟录取名单的申请者须按教育部要求填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于年10月23日前寄达研招办,未按时将登记表寄达我办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6)申请人须保证本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材料不实,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寄送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广东财经大学(原广东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320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0-84096846

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篇2:青岛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一、接收专业:

我校2013年可接受应届本科生报考的专业均可接收具有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具体专业请查阅《青岛大学2013年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推免生均为公费。

二、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在学校为2013年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院校,见附件1。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取得所在学校申请外校推荐免试生资格。

5.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三、申请者须提交的材料

1.《青岛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申请表》2份,见附件2,其中推荐人应是该专业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

2.申请者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具有申请外校推荐免试生资格的证明材料(原件);

3.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并密封);

4.如有已经发表的论文、著作或在学期间取得的`其他业绩,请提供复印件(复试时须提供原件)或加盖学校公章的证明信(原件)。

5.请提供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复试时须提供原件),如CET四、六级成绩等。

四、申请、接收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将以上材料(统一A4纸打印)于9月27日前送达或寄达(以邮戳日期)申请专业所在学院。

2.资格审核及复试:学院、学科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后,我校将通知通过审核的申请人来校参加复试和体检。

3.录取:我校将根据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我校与拟录取推荐免试生签署《青岛大学推荐免试入学硕士研究生协议书》,并由研招办统一出具推荐免试生接收函给对方单位。

推荐免试生到所在院校领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加盖公章签发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寄(送)至我校,并于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方可被我校录取。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和不能交来对方单位所在省级招生部门签章的推荐免试生报名材料者不能被录取。

五、其他:

申请人务必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推荐免试生资格。已经被确定为我校推荐免试生者,在毕业前如果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或有重修科目或不能正常毕业,将取消其推荐免试生资格。

六、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件3。

青岛大学研招办联系电话:0532-85954377,85953655。

篇3:北京工商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北京工商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一、申请者须具备的条件

1.拥护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续本毕业生),其前三学年的总评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30%;

3.学术型-推荐免试生要求英语四级500分(含)以上或英语六级425分(含)以上;专业学位-推荐免试生要求四级425分(含)以上;

4.取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可在复试后提交相关证明);

5.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

6.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7.身心健康,符合所申请学科的体检要求;

凡满足上述条件者均可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相应专业(Mpacc除外)的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者须提交的'书面材料

1.北京工商大学20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网上下载);

2.本人自述;

3.两位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的“专家推荐信”(下载空表请专家填写),推荐信须由推荐专家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

4.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密封后在该信封的封口处加盖公章;

5.申请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须由申请者现所在学校教务处提供同意推荐免试的证明信,并加盖公章;

6.如果有在核心刊物或会议上发表的高质量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取得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请提交复印件或用稿通知;

7.如果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中有获奖或突出表现,请提交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其中第1、2、3、4项必须在9月23日以前提交,其余各项最迟须在复试时提交。

三、申请办法

有意申请者可到研究生部招生网上下载有关表格(或见附件)填写申请信息,并于209月23日以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寄(或送)达所申请的我校相应院系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四、复试及录取

1.年9月23日前,我校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一般不接受跨学科申请.对符合条件的择优选拔,并在网上通知入选者来我校进行复试,复试一般安排在9月底10月初复试,请申请者注意各学院网上通知。

2.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接收函。取得推荐免试直读硕士学位资格者到现所在学校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的(加盖公章)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报名时间、方式由本科学校所在地省级招办通知)。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3.年4月底,我校对同意接收并已履行正式报名手续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内容在初步录取通知上有详细说明),通过者发录取通知书,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4.若申请人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来我校的免试读研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

5.申请材料邮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33号北京工商大学-**学院(请填写所申报学院名称)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邮编:100048

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8987086

电子邮件信箱:yzb@btbu.edu.cn

篇4:江南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江南大学欢迎获得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

一、申请者须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在现就读学校取得推免生资格;

(三)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学习成绩优良,大学本科前三学年总评成绩在专业名列前茅。艺术、体育类学生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00分以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500分以上,英语专业学生必须通过专业英语四级考试,其他专业学生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500分以上,或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

(五)符合所申请学科的体检要求,详见我校《招生简章》。

二、接收专业

推免生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获得学术型推免资格的学生可以申请我校学术型或专业学位推免生;获得专业学位推免资格的,只可申请我校专业学位推免生。

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工程硕士中项目管理外的'硕士专业(领域)均接收外校推免生(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公布之前,请参考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

三、申请流程

(一)申请者登录“20江南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提交(注意:提交前请认真核对,提交后不得再做更改)。

网报时间为6月5日――9月28日。

(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及时对申请者提交的网报信息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者信息转招生学院进行复审,招生学院根据学生的报名情况自主确定复试时间,但必须在9月30日前在网上申请系统中对复审合格者发布复试通知。

复试可采用面试、笔试或实践(实验)等形式,具体形式由各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决定。体检在考生学校校医院。

(三)复试时须携带以下申请材料(请用A4纸并按以下次序装订成册):

1.《江南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从网上申请系统下载打印,并按表中要求到推荐学校院系和推免主管部门签章,如本科学校还未开始推荐工作,申请表中推荐学校意见可以空缺,先参加复试,等取得推免资格后补寄,如最终未取得推免资格,本次报名复试无效);

2.英语四、六级成绩单;

3.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加盖推荐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密封后在该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

4.如有高水平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研成果,提交复印件或证明;

5.如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获奖或表现突出,提交由推荐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6.体检表(从网上申请系统下载打印,由推荐学校校医院体检并加盖公章);

7.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者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来我校的免试读研资格,并通报推荐学校;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四、接收工作进程

(一)10月12日前,各学院根据复试及体检结果,确定接收外校推免生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10月20日前召开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确定接收外校推免生名单,同意接收名单在研究生院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向推荐学校发出接收函;

(三)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凭我校的接收函到推荐学校领取效验码,在10月31日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参加网上报名(考试方式选择推荐免试),并到推荐学校所在地的省市招办报名点确认并缴费、照相;

(四)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到推荐学校领取经省市招办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并在11月28日前寄达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推免生资格自动取消。

五、其他事项:

(一)复试费80元,报到时交招生学院;

(二)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受到处分,都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三)联系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江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 214122 电 话: 0510-85197929

传 真: 0510-85913637 电子邮件: yzb@jiangnan.edu.cn

点击进入:年江南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

篇5:江南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江南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江南大学欢迎获得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

一、申请者须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能在现就读学校取得推免生资格;

(三)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学习成绩优良。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500分以上,或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艺术、体育类学生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00分以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500分以上,英语专业学生必须通过专业英语四级;

(五)符合所申请学科的体检要求,详见我校招生简章。

二、接收专业

推免生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获得学术型推免资格的学生可以申请我校学术型或专业学位推免生;获得专业学位推免资格的.,只可申请我校专业学位推免生。

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工程硕士中项目管理外的硕士专业(领域)均接收外校推免生。(详见《江南大学20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流程

(一)申请者登录“年江南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提交(注意:提交前请认真核对,提交后不得再做更改)。

网报时间为9月1日――9月28日。

(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及时对申请者提交的网报信息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者信息转招生学院进行复审,招生学院将于9月30日前,在网上申请系统中对复审合格者发布复试通知。

复试可采用面试、笔试或实践(实验)等形式,具体形式及复试日期由各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决定。体检安排在我校校医院。

(三)复试时须携带以下申请材料(请用A4纸并按以下次序装订成册):

1.“江南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原件(从网上申请系统中打印,并按表中要求到所在学校院系和推免主管部门签章)。

2.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勿装订,备查);

3.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密封后在该信封的封口处加盖公章);

4.如有高水平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研成果,请提交复印件或证明(原件勿装订,备查)。

5.如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中有获奖或突出表现,请提交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6.一寸免冠照片2张。

7.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者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来我校的免试读研资格,并通报推荐学校;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四、接收工作进程

(一)10月12日前,各学院根据复试及体检结果,确定接收外校推免生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10月下旬召开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确定接收外校推免生名单,同意接收名单在研究生院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向推荐学校发出接收函;

(三)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凭我校的接收函到推荐学校领取效验码,在10月31日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参加网上报名(考试方式选择推荐免试),并到推荐学校所在地的省市招办报名点确认并缴费、照相;

(四)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到推荐学校领取经省市招办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并在11月28日前寄达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推免生资格自动取消。

五、其他事项:

(一)复试费80元,体检费20元,报到时交招生学院;

(二)原则上,2012年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

(三)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受到处分,都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四)联系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江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 214122 电 话: 0510-85913639

传 真: 0510-85913637 电子邮件: yzb@jiangnan.edu.cn

点击进入:2012年江南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

考研频道 中国大学网

篇6:山西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山西大学2012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接受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研究生招生和录取工作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是研究生培养单位吸引优质生源、提高招生质量的一条有效途径。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申请条件:

(一)推免生应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专业综合素质和专业培养潜力;

(二)推免生应是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生,必须获得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且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三)推免生外语成绩要求:外语专业相应语种的专业四级考试成绩达60分;其他专业国家英语四级水平考试达425分,同等条件下通过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达425分者优先考虑;

(四)本科学习期间获得过奖学金;

(五)申请专业应与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第二条 申请材料:

(一)《山西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1份;

(三)国家英语水平考试四级、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1份;

(四)申请人获得推荐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加盖教务部门公章)1份;

(五)其他获奖证书、所发表的与专业相关的文章等材料复印件各1份。

第三条 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登陆山西大学网站,点击“管理机构”进入“研究生院”主页,进入“研究生招生网”,从表格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山西大学 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经所在院校的'院系和教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后,连同其他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复印)于当年10月20日以前(以邮戳为准)寄(或送)达我校研招办,逾期不再受理。

(二)我校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接收到相关材料后首先进行初步审核,然后将符合申请条件者的材料转至校内有关招生单位进行正式评审,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通知考生到校参加面试和体检,对评审和复试都合格的推免生发《山西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接收函》。推免生凭接收函到所在学校教务部门领取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和推免生网报编号,并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由申请者所在学校另行通知)。推免生应在全国网报结束后10天内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寄达我校。未获得推免生网报编号及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同学不能被录取,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发的网报信息最终确定推免生拟录取名单。

(三)我校拟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必须按我校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和体检,复试和体检合格者即可被我校列入正式拟录取名单;复试不合格、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四条 其它事项

(一)我校对拟录取的校内外推免生名单将进行网上公示。凡在本科学习期间受过纪律处分者、经核实在推荐或接收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者以及不能在本科毕业时正常取得学士学位者,我校有权取消其免试入学资格。

(二)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全部为国家计划内研究生并享受相应待遇。

中国大学网 考研频道

篇7:广东财经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广东财经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广东财经大学现启动20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收工作,欢迎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专业

除以在职人员为主要招生对象的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外,其余各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申请人具有推荐免试资格,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获得推荐。申请人须为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的学生)。

3.课程学习成绩要求:

(1)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名列前茅;

(2)非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合格。

4.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专业,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原则上应属相同或相近学科;若不属相同或相近学科的,申请人须在复试时加试两门专业课。

5.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个别学生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可适当放宽要求,如对专业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或大学生竞赛作品;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或在全国性竞赛中获较高级别奖项的。

三、申请程序

申请人获得推荐后,在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报名,向我校提交复试申请。

四、接收程序

1.研招办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发出复试通知(具体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2.收到复试通知后,申请人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收到复试通知,并到我校参加复试。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进行验证:

(1)有效的学生证、身份证原件;

(2)政治审查表(附件1);

(3)国家英语水平考试六级成绩单原件;

(4)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

(5)获奖证书原件;

(6)复试录取审批表(见附件2);

(7)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盖章的体检表(见附件3);

(8)其他英语水平类证书或成绩单。

3.复试内容:

(1)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考试大纲、考试题型详见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满分100分。

(2)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课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试测试、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4.录取原则

(1)综合能力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者,方予录取。

(2)综合能力面试加专业课笔试成绩之和达120分以上。

(3)研招办将复试合格者名单报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予录取。

(4)进入我校拟录取名单的申请者须按我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我校发出待录取通知,未及时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5)对通过复试并确认待录取的申请人,我校将发出纸质接收函,并在“推免服务系统”上报。取得我校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报名时间和要求办理正式的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予录取。

(6)申请人须保证本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材料不实,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320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020-84096714

篇8:福州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福州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一、申请条件

凡外校获得推荐免试攻读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所在学校为以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经申报和审批,可作为我校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推免生的接收对象。

二、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且有意申请到我校的外校推免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福州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福州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书;

3、申请人具有推荐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否则申请无效);

4、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5、英语专业的推免生附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

6、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各1份。

以上材料中,正式成绩单以及推荐学校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如确有困难可延至复试时提交(参加复试者请带上述申请材料原件)。

三、申请程序

1、本地外校推免生应于10月11日前将上述申请材料送至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或相关学院(外地推免生须以特快邮寄方式将申请材料于10月11日前寄到),逾期不予受理。

2、我校有关学院和校研招办于10月12日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研究确定复试名单,并由学院电话、传真或者Email方式向申请者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

3、复试时间:10月14日-16日,由学院组织复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等,复试程序和办法参照《福州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修订)》的'规定执行。

4、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在复试期间须到学校规定的医院参加体验,体检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3号)和《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号)的精神执行。

四、录取

1、学院应于10月17日前将复试合格拟同意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名单报校研招办,由我校研招办审核汇总拟接收录取推免生名单,并公示7天。无异议者由我校研招办向申请者开具《福州大学拟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函》。

2、具有推免生资格的校外考生通过我校复试录取后,仍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并按规定的时间内凭推荐学校提供的免试校验码,选择当地高招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3、拟接收录取的推免生应于11月20日前将填写完整并盖好省级招办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否则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4、拟接收的学术型推免生全部列入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国家计划内招生计划,均是公费培养,无需缴纳研究生学费;拟接收的专业学位推免生列入我校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需缴纳研究生学费(学费标准为18000元/全程.生),我校已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行培养机制改革,对全日制培养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发放基本生活津贴,并且设有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详见学校相关文件)。

5、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6、推免生必须按学校规定完成毕业阶段的学业,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

(2)体检政审不合格。

(3)考试作弊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它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的。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

邮政编码:350108

查询网址:yjsy.fzu.edu.cn

咨询电话:0591-22865507,22865506

传真号码:0591-22865504

单位代码:10386

单位名称:福州大学

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9月

热忱欢迎推免生到福州大学攻读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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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山东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山东大学各招生专业(教育部规定的不能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专业除外)均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并在部分专业接收直博生。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4.未受过任何处分。

5.本科阶段所修课程成绩须在及格以上。

6.毕业院校为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高校者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即可申请;毕业院校非上述高校申请者专业排名一般应为:“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前10%,其他高校前5%;科研能力突出者可适当放宽。

7、身心健康。

二、申请材料

1.专家推荐信2封,须2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分别推荐。

2.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并加盖学校本科教务主管部门公章。

3.获奖证书原件。

4.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或其他外语水平资格考试成绩(如专业外语、TOEFL、GRE、LELTS等)证明1份。

5.由申请人所在学校主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原件(须加盖学校主管部门公章,并区分“学术型学位”或“专业学位”)。

此外,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

以上材料不需邮寄,参加复试时提交即可。

三、网上报名

1.本报名系统仅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生申请,本校考生无须在本系统报名,可直接与相关学院(中心、所)联系复试事宜。

2.在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www.yz.sdu.edu.cn)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信息,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信息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报名流程如下:

(1)注册:报名时考生须先在本系统中进行用户注册;

(2)进入系统后点击“完善信息”,如实填写个人申请调剂信息;

(3)完善信息后点击“查看信息”,查看、核实、修改个人信息;

(4)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申请”,此时,系统将为您生成一个报名号,请您牢记自己的报名号。

3.报名期间您可以修改您的报名信息,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允许修改,您还可以在“查看信息”中的.“当前状态”一栏中查看自己的审核状态。

4.网上报名截止时间:9月23日20:00。

四、复试

(一)校内(包括威海校区)推免生复试安排

1.体检:各学院(中心、所)通知相关考生于9月27-28日上午空腹到所在校区医院体检。

2.复试时间:9月27-28日。具体时间以各学院(中心、所)安排为准。推荐到校内其他学院(中心、所)的推免生复试时须向复试学院(中心、所)提供本人的推荐资格证明(须注明学术型或专业学位)。

(二)校外推免生复试安排

1.学校和各学院(中心、所)将会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将于9月24日下午由学院进行通知,考生可电话咨询相关学院。

2.报到:校外推免生报到时间由我校各学院负责安排。

3.资格审查:在报到时,各学院(中心、所)将对每一位推免生进行资格审查

4.体检:各学院(中心、所)通知相关考生于9月27-28日上午空腹到所在校区医院体检。

5.复试:9月27-28日,各学院(中心、所)对校外推免生进行复试,具体复试安排以我校各学院(中心、所)通知为准。复试方案参见我校20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方案的相关内容或咨询报考学院。

6.开具接收函:9月27-29日,研招办将根据各单位接收校外考生拟录取表为校外推免生开具接收函。

五、资格复审及录取

我校将对获得拟录取资格的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好”或“良好”以上。

3.取得拟录取资格后所修本科阶段课程无不及格情况。

4.自取得录取资格至资格复审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六、直博生

1.申请我校直博生须按上述要求参加网上报名(本校考生除外)与复试,复试时可向相关学院申请直博,通过学院复试后,可按博士生进行拟录取。

2.我校接收直博生的具体办法与要求详见附件。

七、其他

1.我校拟接收的推免生,还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在规定的时间到毕业学校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并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和图像采集,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予录取。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

2.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公示拟录取推荐免试研究生名单。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通告推荐单位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9月11日

篇10:华南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华南师范大学2012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改革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方式的重要措施;为推动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和研究生教育结构的调整,2012年推免生名额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部分,学术型名额用于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名额专门用于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我校作为211工程重点院校,本着吸纳人才、加强优秀生源校际交流的原则,欢迎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赴我校深造。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申请人是“211工程重点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若不是则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历年大学本科课程成绩在75分以上,主干课成绩在80分以上;

②前三学年总评成绩综合排名在专业人数5%内;

③在学期间曾从事科技活动,并获奖或表现突出。

二、申请办法

1.有意申请者可在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主页查阅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与拟申请专业所在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联系并咨询该专业接收推免生情况。

2.确定申请的专业后,下载并填写《华南师范大学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3.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①《华南师范大学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须经所在院系和学校盖章)的原件;

②本人自述;

③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④现所在院校教务处同意推荐免试的证明信,并加盖公章,否则申请无效;

⑤国家英语四级考试优秀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或TOEFL成绩(600分以上,两年有效)证明1份、或GRE成绩(2000分以上,5年有效)证明1份;

⑥其它能证明自身学习、科研、工作方面突出成绩(如获奖证书、申请人提交的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的材料复印件各1份(该部分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内容,仅供我校审核、接收时参考。

以上①-⑤项为必须提交材料,所有材料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推免资格并报申请人所在学校备案。

4.申请人将以上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或送至拟申请专业所在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截止日期为2011年9月25日(以邮戳为准)。以上材料原件在复试时查验。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三、复试与录取

1.我校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初审后,由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者来我校进行复试(复试时间10月10日至10月20日,具体时间以学院安排和通知为准),并凭我校体检表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推荐免试生的复试包括专业知识面试、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及体检合格者由专业指导组填好《复试情况表(推免生)》报我校研招办审核、接收录取。

2.我校对拟录取的申请者发放接收函。申请者凭所在学校提供的推免生校验码在10月25日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n/或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考试方式选“推荐免试”,不得选“全国统考”。并于教育部公布的现场报名时间内(11月10日-14日)凭身份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自己选定的.报名点办理现场缴费、照相及确认信息手续。未办理现场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3.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我校应届生,推荐到本校的,网上报名时须选择华南师范大学报名点;推荐到其它学校就读的,网上报名时可根据接收单位的要求选择报名点。外校推免生被我校接收的请在本人所在学校就近报名。

4.接收推免生的工作(含复试和发出接收函)于2011年10月25日前全部结束。此后,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本校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各专业一律不再补办并不得更换推免生名单。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统考。

5.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盖有推荐学校和推荐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章)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研招办联系电话:(020)85213863,(020)85211115(fax)

E-mail:yjshc2@scnu.edu.cn

网址:202.116.42.209/hnyjs/work/firstpage/news/zsb.jsp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631

华南师范大学电话查号台:020-85211114

各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请上我校研招办主页查询。

附件:华南师范大学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华南师范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推免生)

华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体格检查表

华南师范大学 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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