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那月那雪那人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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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那年那月那雪那人散文

那年那月那雪那人散文

那年我高考落榜,心情郁闷到极限,无奈到一个山沟沟里当代课老师。

那是一个极为偏僻的中学,在一座山的半山腰,学校是以前的老庙,正殿和对面的戏台经过简单的改造变成了学生宿舍,庙的两个偏殿也变成老师和学生伙房,教室和老师的宿舍是农民自已盖的土坯房。学校有五个班级,十四五个老师,公办老师只有两个,所有的老师都是当地人。

星期天,学生都回家了,整个校院空无一人,特別的静。好在学校有一部旧风琴,经过修理,还能发音,我就抄了厚厚的一大本歌谱一遍遍地练习,竟能流畅地弹一些曲子,寂静的校园流淌着叮叮咚咚的音乐,寂寞的心就慢慢地开出一些小花来。那时流行的《红楼梦》和《西游记》插曲我都能弹,并且教会了我的学生。就这样,在风琴的欢歌下,时间大把大把的从身边悄悄地溜掉了。

转眼到了期末复习阶段,学校安排一天复习一门课。那天我刚好无课,读书读到眼涩,到坡底的小商店买东西,急急地进门和抱一包袱的人撞了个满怀,不禁十分懊恼。摸着被撞痛了的额头,抬头看,是一个戴着眼镜的年轻人,包袱里包着电视机,我的头刚好碰在电视机的角上,他连连向我道歉,在四目相对的一刻,我像被电了一下,“噗“地红了脸,遂低了头小声说:“没关糸,不疼的。”?

过后我便忘了这件事,这毕竟是我生活中的小插曲罢了。不想,一天有学生说有人找我,我一瞧是那天撞了我的人,手里拿一大袋沙梨,见到我很不自然说:“那天撞了你,觉得很对不起,当时听你咳嗽的厉害,想着一定是感冒了,就拿了沙梨来,自家的树上结的,熬了茶可以止咳。”他说话的时候,眼晴一直盯着脚尖,显得有点语无伦次。说了这些话,递了沙梨,转身就要走。我喊住他,邀他进屋,并用一个大的搪瓷茶缸煮了沙梨茶。他也就不那么紧张了,说他家就在附近,以前也在这所中学读书,现在在长沙矿业学院读大三,大学放寒假早,那天是他妈到街上修电视机,唤他来接,当时慌慌张张不注意碰到了我。

一来二去,我们就熟悉了,他几乎天天都来找我,时不时会带几块红薯,几个蕻柿,或一袋自炒的爆米花,一改当初的拘谨和羞涩。其实他很健谈,喜欢读历史,还写诗,写很有激情的文字。于是我们在一起谈诗,谈文字,弹琴,唱歌。一天,他说你别总弹那首《葬花呤》了,凄凄惨惨的,我教你一首很好听的歌,后来又抄了乐谱给我。记得歌词是:自从见你的那一瞬间,穿越了春天到秋天,人生有几多追求,人生有几多梦幻,啊!在跋涉,在碰撞,在不停的向我呼唤,自从认识了你,从此后不在改变。他说人生的路有千万条,不是只有上大学。你不要再颓废了,努力让生活充实起来吧。在他的鼓励下,我报了自学考试,开始了自学的历程。不知为什么和他在一起的感觉特别充实,时间过得特别快

不久,放了寒假,我也回了老家,紧接着年就紧锣密鼓的走了过来,帮母亲忙家务,走亲访友,匆匆忙忙中年就过了六七天。正月初七下午,天气一下了变冷了,天空开始飘起了雪花,继而下起了鹅毛大雪。此时客人已走完了,我拿起书本坐在火边怎么也读不下去,心里满是他的影子。心想他现在在干什么呀,是在火边读书?还是桌前写文?或是帮家里人干活?现在是不是也是满脑子我的影子。

次日,推开屋门,满目一片洁白,地上的积雪已很厚,但雪还在纷纷扬扬的.下着。吃了早饭,母亲把火生得很旺,一家人暖暖和和地挤在火边说前朝古代的事。其间,我出去抱干柴,远远地看见一个人顺着弯弯曲曲的小路向我家走来,心里第一反应,不会是他吧?近了,真的是,他披着一身的雪花,眉毛胡子都白了,头上冒着热气。我一下子愣了下来,忘了抱干柴,忘了招呼他进屋,我们两个人就这样傻傻的站在门外。还是我母亲出来看到了,拍去他身上的雪花,拉他进了屋。

那时班车很少,过年班车非常拥挤。他是搭一辆货车,蜗在露天车厢里,在风中行驶了六十多里到我们镇上,又踏雪迎风走了二十几里山路,中午十点左右才到我们家。他说本来是过了正月十五才开学,因为学校有事,他要提前走了,怕我开学晚,来不及和我告別。他给我带来两本书,那是我无意间说喜欢的两本书

吃过中饭,他急匆匆要走,他说说好了要重搭那辆车回去的。

临别我送他很远,彼此的心情非常沉重,一路默默无言,心中虽有千言万语,却不知如何诉说。踩着厚厚的积雪,他忽然转身,亮亮的眼睛凝视我许久,最后才悠悠地说:“这些天,我很想你,大老远过来就是为了看你一眼。还有我离开日子,你要好好读书,要有自制力,争取早点拿到自学考试的毕业证。“当时北风呼呼地刮着,冰天雪地里的我,心“忽”的一下就暖了起来,眼里便蓄满了泪水,我强忍住没让泪珠落下,哽咽着说:“我知道的,我的心情也和你一样,你也多保重!”

世上许多事情总觉得是来日方长,其实是山高水长。这一別,我们就再也沒有相见,第二年我所在那个学校就和乡镇的中校合并了,我也换了工作,结束了代课生涯。他毕业后,分配到了遥远的南方,因为许多原因慢慢地我们就中断了联系,后来听说他在那个地方娶妻生子

生命有许多擦肩而过的人,不是每一个擦肩的人都让你难以忘怀。在我心灵的深处总会记起那年,那月,那所学校,那个走进了我心里的人。感谢他陪我走过一段寂寞的日子,虽然日子短暂的一闪即逝,但至少温暖了我那颗冰冷的心,给了我鼓励和前进的力量

其间,我曾去过那个乡镇,从那所学校经过,走进曾经生活的校园,当年的教室和老师的宿舍己成了残瓦断壁。可那庙宇经过修缮,已变得金碧辉煌了,院里的老柏树苍劲依旧,更加高大蓊郁,却听不见当年叮叮咚咚的琴声,和那个听琴唱歌的人。

篇2:那年那月那人经典散文

那年那月那人经典散文

那年那月的旧时光和旧人,其实一直在心底徘徊,没有远离。

小时候,生活在农村集上,逢双日有集市,跟别的不同的是,我们那属于早集,到十点左右就散集了,雷打不动,若要赶集的话需趁早去。除非到了年关,一到腊月二十七八则是天天有集,况且能延续到中午,老家人常说的:乱市。

没事时,常跟母亲赶集,人来人往的,新鲜好玩。母亲赶集多的是买菜,掂着竹篮子或是提篮子,不像现在塑料袋横行。有时也卖东西,只是不是蔬菜,赶集卖的通常是粮食、羊,还有鸡蛋,自家母鸡下的。印象中,有几次家里喂的鸡不知何故死了,舍不得吃,也提到集上卖,换几个零花钱。家里买盐、灌醋、打酱油,母亲都叫我去街上买,不用讨价还价。从我记事起,家里人都不做生意,不像集上有些人,利用离集上近的便利,做点小生意赚钱。本家的灿大爷倒是一个生意人,在集市上摆摊子卖鞋。他在我们东边住,后来,旁边的官路加宽,就搬到村东边去了。他虽说有两个儿子,却早早地离了婚,大娘和孩子在乡下。我从来没见过这个大娘。由于他一直做生意,不靠地里吃饭,以至于地里的庄稼疏于管理,只是为了应景。起初,他的鞋摊直接放在地上,下面铺一块塑料布。后来,做了几个铁架子支撑起来,便于顾客挑选,天热了,扯块布做了个凉棚遮阳。那些年,集上卖鞋的规制都是这样的。

记忆中,灿大爷声音洪亮,为人和气,遇事不慌不忙的。可能是职业习惯的缘故,见谁都笑眯眯的。别看他是个做生意的,他也是一个有情趣的人,喜欢养花。平日里闲了,就伺候一些花花草草,诸如凤仙花、大丽花、美人蕉、夜来香、茉莉、小红花等等,满园春色,花香四溢。一到夏天,邻家爱美的女孩子,便都去他那里摘凤仙花染指甲。遇到下雨天不能上街摆摊,爱躺在床上,戴上老花镜看书,什么三国啦、水浒啦、说岳啦、包公案,当然,少不了听评书和戏曲,记得他家当门桌上有个木壳子收音机,装三节电池的那种。刘兰芳的《杨家将》、申凤梅的《收姜维》……好多耳熟能详的节目,都是从他家的收音机里听到的。他也会画画,我曾见过他为前边小春家画过梅兰竹菊四条屏,让当时上小学的'我觉得很了不起。可惜的是,他的画如今早没了踪影。开始卖鞋前,他在街上卖些小百货,还有像螺丝糖、江米团、发卡、针头线脑之类。记得有一次,邻居家的小秋、孟丽她们几个小孩,趁灿大爷午睡,从门下爬进去偷螺丝糖吃。听说,灿大爷知道了只是报之一笑,也没有告孩子的状。当时,灿大爷进货主要是靠他的木三轮车,车厢在前的那种,前边两个轮子,后边一个轮子,可推可蹬,这种车今天很难看到了。就是这辆不起眼的三轮车,承载了灿大爷的几多希望和幸福。

由于在集上卖鞋,灿大爷的日子过得还可以。那些年,从南乡来了女人跟他过了几年。女人不高,有点胖,没事时喜欢唱小曲。后来,好像又返回了。农村单身男人有点风流韵事也很正常。说真的,农村啥人都有,有的喜欢打探别人的隐私,热心传播桃色新闻。集上划玻璃的东升和电工爱军就是这样的人,尽管跟灿大爷做邻居。有一次,他俩不知从那里得了灿大爷在家里与女人私会的消息,遂偷偷地前去“搅局”。没成想,灿大爷真让俩人真逮了个现行。原来,那个女人是灿大爷卖鞋时结识的,乡下女人可能贪图小恩小惠,一来二去,你情我愿,也就水到渠成。很快,老灿有相好的消息不翼而飞,弄得灿大爷“罢市”好几天,以示抗议。听说,东升和爱军慌着托人向灿大爷说情,闹剧才慢慢平息。自那以后,灿大爷便专心做生意了。

虽说是本家,平日里我们两家来往不是很多。由于他花养得好,小妹从他那里移过茉莉花。记忆中我曾帮他点过豆子。干活时,他放了一个响屁,还没等我言语,他自我解嘲道,屁是“五谷杂粮之气”,放屁说明肠道畅通,是在排毒。那时我刚上初中,第一次听说放屁是排毒,也就忍住没笑。因为,平日里常吃红薯,也经常放臭屁,没想到这是在排毒,当时就觉得灿大爷懂得真多呢。

如今,老家的集市,由原来了一道街增加为三道街,两边的楼房也比原来多了,但,依旧是逢双日有集,雷打不动。灿大爷死了快二十年了,埋在了他自己的田地里。但,他的洪亮嗓门,笑容可掬的面容仍留在了记忆里。

啊,那年那月那人,渐行渐远,已化作了淡淡的乡愁,挥之不去。

篇3:那年那月那人散文

那年那月那人散文

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而斜阳正淡淡西去。

那年、那月、那人,只是想记录曾经的点点滴滴,用支离破碎的文字、朦朦胧胧的叙述,追忆那些渐行渐远的网事。都说,回忆是老人的专利,我想我记录这些文字不是因为老了,只是希望在老的时候、回忆往事的时候,能看着这些文字,触摸那些过往。

茫茫人海,缘聚缘散,无法强求。一些,匆匆走远。另一些,停了下来,因为看到和自己一样的风景,听到和自己一样的心跳。这里,那里,竹篱水岸,青苔石阶,还有那散落了一地的风轻云淡。

有些思念,其实一直都在。即使,有了那么多分别的.日子,还有那些没有来得及诉说,就已在来路上荒草杂生的想念,在此刻,依然模糊了眼睛。

尘世就是这样的吧,由不得你千回百转,万里关山,只用如水的心境,听雪落音,落在,依然纯白的心园。爱,或不爱,要怎样才能说得清?太多的文字,都已散落在旧日时光里,以致我几乎忘记,曾有那么多素净的花朵在我的指尖盈盈盛开,曾有那么多绵密的心思在我的眼底轻轻摇曳。

是不是每个人的心里都有这样一个人,以不同的方式途经我们的生命,然后,以一种别样的温暖,住进我们的心。记忆深处总有那样一张笑脸,含了时光的清寂,远远的与我对视,于是,我知道,无论走了多远的路,无论翻越了多少风景,那份香暖,一直在那个熟悉的地方,等我,一次又一次,把它握在手心。

淡淡的不经意间,总有一些文字跳入眼帘,依依的洒脱,独语的忧伤,丫头的美好,幽兰的宁静,无邪的诗语,素心的雅致,还有……我知道,不独独我,在这世间清凉一角,行走在一页页黑字白纸间,牵着一曲曲清寂的歌谣。墨干,日落,对着自己微笑。

漂泊的心在纷繁的尘世几度相遇,凭栏听风,碎语留白。黑白的故事变成彩色,彩色的封面落满白色的雪,诉说的指纹蜿蜒缠绵,却永远,看不到结尾。

写这个系列的文字,一度让自己黯然神伤。那些曾经的和现在的朋友,那些曾经的欢笑和悲哀,一度在心头挥之不去。近的、远了,来的、去了,尽管我把这一切归咎于缘分,但是我依然无法说服自己。怀旧未必是好,但也不全是坏,因为那些旧日光阴曾经那样的触动和温暖过我。

人最终都有自己的归宿,偶然相逢时彼此温暖,别过时不留遗憾。始终保持一个距离,一种姿态,不疏不离,不浓不淡,一回望便可见我在灯火阑珊处。

篇4:那年那月那人的散文

那年那月那人的散文

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那年那月那人……

——题记

翻开早已泛黄的日历,我的目光久久停留在那个数字上,没有离去,泪水却早已模糊了我的眼睛。

穿越时光的隧道,时间回到了八年前的一个午后。那时我还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小孩子,正坐在地上玩耍。一会儿玩玩这个,一会儿又弄弄那个,玩得不亦乐乎,地上搞得一片狼藉。

我突发奇想,要去拿我的遥控汽车。屋外的阳光照得我睁不开眼,一个不祥的念头闪过我的脑海。

悲剧发生了——就在我起身的时候,一阵又一阵疼痛袭满我的全身,充满我每一个细胞,几乎让我晕过去。

我咬咬牙,试图站起来,想自己歇歇。但巨大的声音早已惊动了熟睡的妈妈。平常最爱干净的.她,披头散发,身上也只匆匆披了件外套,光着脚丫就跑了出来。

我满脸痛苦地躺在地上,豆大的汗珠顺着脸颊往下淌。妈妈被窝这副模样吓得语无伦次:“宝,宝贝,你,你这是怎么了?”“妈妈,疼……”我好不容易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来。

妈妈把我抱起来,让我坐在她的怀里。妈妈身上那股特有的母亲的芳香扑鼻而来,疼痛之感瞬间全无。妈妈轻轻拨开我我着伤口的手,顿时吓得脸色苍白。原来,鲜血早已浸透了我的衣裳,后背上血肉模糊。

平时看似瘦弱的母亲,此时不知哪儿来的力量,抱起我就往家附近的医院狂奔而去。或许这就是每一个伟大的母亲,身上特有的一种力量吧!

我静静的趴在妈妈身上,享受这份浓浓的爱。妈妈也不时摸摸我的脑瓜,“不怕,啊。马上就到医院了。”

在医院,医生为我处理了伤口。妈妈一边拍我一边说:“我们是小男子汉,不怕痛,对不对?”

落日的余晖洒在我与妈妈身上,映着我们那欢乐的脸庞。妈妈与我的欢笑一直在天边回荡,一直,一直。我一辈子也忘不了,那年那月那人,我亲爱的妈妈……

篇5:那年,那月,那人,那狗散文

那年,那月,那人,那狗散文

1.那年

那年,我七岁,家住村东,表哥住在村西,大姥姥家住在村中间。平时最喜欢去的,就是大姥姥家。因为当时的庄户人家家里都很艰苦,能吃饱饭就不错了,零食会很少买来吃。大姥姥家境不错,两个儿子上班,一个种地。每次去,大姥姥有时会给我一块糖,或者一捧生瓜子,幸运的话,偶尔还能得到两块炒熟的地瓜干。

小时候的我要比现在乖巧,嘴巴也甜,一口一个大姥姥,常常叫的她眉开眼笑。所以基本上只要去了,都会小有收获。

大姥姥唯一不肯给的的宝贝,就是她家有一棵毛桃树,当时还不懂嫁接技术,所以桃树长的有一房高。结了果子,大姥姥总是摘下来拿到集市上换钱花。

表哥想来早已垂涎三尺,几次三番试探的结果,是被大姥姥告状,被大舅舅暴揍。

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着。”表哥为此恐怕是夜不能寐。那天中午,他将我们一帮表兄弟姐妹召集起来,商谈的结果,是怂恿我去偷桃,因为我是外甥女,客情,又加上平时比较讨喜,做错了,恐怕惩罚也不重。我不敢,毕竟生平第一次做小偷,回家也怕挨妈妈打。但架不住撺掇,表哥和表弟从家里搬来梯子,支在院墙上,我顺着梯子登上院墙,再爬到桃树上,捡着又红又大的果子摘下来扔到地上。

表哥舍了背心,将桃子兜起来,将梯子送回家里。一群人偷偷跑到小河边,也不嫌河水脏,洗吧洗吧就啃起来,以为神不知鬼不觉。

隔天,母亲要我老实交代,终于招供。原来,大姥姥在屋里还是听到了动静,走到门口,见我在树上,没敢嚷,怕我掉下来。恶行报告到母亲那里,还特意叮嘱,不要打我。

结果不坏,因祸得福。不但没挨打,那年,大姥姥的桃子一个没卖,每个人家都分得几个,着实过了一把馋嘴瘾。

2.那月

九岁时,五月的季节,万物萌发,桃红柳绿,我开始迷恋上了色彩。二舅舅和我家住对门,他懂中医,有一本厚厚的介绍中草药的书,里面有很多彩色的插页,画满了各种各样的药草。我很痴迷,每天放学回来都要到舅舅屋里翻看。

一开始,舅舅很开心,还煞有介事装作博学的样子一一给我讲解。但到后来,书快被我翻烂了,舅舅就不乐意了,偷偷将书藏了起来。

看不到书,我百爪挠心,于是拉拢表妹,当时画画还不错,就照书上的样子,用彩色蜡笔,在父亲给买的美术纸上画下来,惟妙惟肖,再写上表妹的名字。于是,表妹一开心就会偷书给我。

正巧当时看了一本介绍达尔文的书,于是,一个伟大的梦想诞生了。每天放学归家,路边草丛,田野沟畔,都有我忙碌的身影,采集各种各样的叶子回家。

窗台,饭桌,家具,上面都放满了我采回来洗净阴干的叶子。谁也不准碰,然后夹进书本里。

那时曾经天真的想——我每天采一种植物的叶子,假如我能活到六十岁,甚至八十岁,我得收集多少叶子啊,到那时,我就是最伟大的植物学家啦。

可狂热只持续了两个多月,多年后,翻看旧书,还发现了我当年夹进的叶子,早已给书页留下深深的印痕。现在回想,真的很感激父母,这么一个神经兮兮的孩子,他们从来都不以为怪,假如是我,对自己的孩子不知道能不能做到这样包容。

3.那人

不知道那个人为什么霸占我记忆好长时间,村里无论大人小孩,都统统叫他傻老刘,他也从来也不恼,总是乐呵呵的样子。

他以前是个穷要饭花子,无父无母,要饭途中遇到一个瞎眼女人,领回家做了媳妇,生了四个女儿。家境非常贫寒,于是,他沿村串巷收破烂。

他总是推着一辆单轱辘车,车把拴上绳子,套在脖子上。车身靠近他身体的部分,垫着块木板,上面放两个大玻璃瓶子,一个里面是彩色的塑料头绳,一个里面是五彩的糖豆。还放着一个小木箱,上面有些彩色泥塑,公鸡造型居多,偶尔也有泥娃娃,底座都有一个窟窿,吹起来呜呜的响。他沿街大声叫卖“破烂的换泥人”。

每次他来,我都会将家里搜刮一空,去换回自己心爱的物品。头绳我不爱,从小我都被母亲打理成短发,糖豆后来也不眼馋。泥娃娃却是我最爱(也就是现在的玉田泥塑,已经被评为唐山非物质文化遗产)。

可家里的破烂毕竟不多,一双塑料凉鞋,母亲穿了近二十年也不坏,奇怪当时的鞋子为什么质量那么好,刷牙时使劲挤牙膏,当时的牙膏皮也可以卖钱。棒子骨头很值钱,可当时不是逢年过节,吃的'毕竟不多。

最可笑有一次,看见邻居家的狗,正在路口啃一块不知放了几个月的棒子骨,于是冲过去抢夺。狗儿不舍,拼命跑,我撒腿就追,累的狗儿气喘吁吁,最后,终于恋恋不舍的扔掉骨头,一步一回头的离去。

多年后想起狗儿当时哀怨的眼神,忍不住哈哈大笑。

现在偶尔梦里,还会想起那个人的声音,“破烂的换泥人。”因为他家和母亲比较要好,还记得他抚摸我的头顶,往我嘴里塞糖豆的情景。

4.那狗

狗叫赛虎,是我家的第一只宠物狗,那时别人家都有狗儿,禁不住哥哥怂恿,母亲从她的朋友那里要来,一只纯种黑贝,刚过满月,胖乎乎的像小老虎。

传说九狗一挠,就是十个狗中会有一条前爪多两个脚趾,这样的狗会很聪明,也很恋家。

我们将最聪明的狗狗抱回家,极尽宠爱,吃饭抱着,地里玩耍时也抱着,狗儿在我们的爱意泛滥里一天天长大,膘肥体壮,威武不可挡。

喊它敬礼,会站的笔直,把前爪放在头部,很标准的军人站姿。与你握手也很优雅,轻轻的,最主要的,家里的鸡呀,猫呀,都敢欺负它,它睡在门槛外,鸡啄它两下,它不动,猫拍它两爪,它也只翻翻眼睛。猫儿还要时常蜷在它的肚皮上,懒睡,它都默默容忍。

但一旦邻居家的鸡飞过来,它会追得满天飞,鸡毛洒落一地,直到鸡飞回它们家,我们就再也不用担心它来偷吃我家的青菜了。

那时家里正给哥哥翻盖房子,准备娶媳妇,吃饭时常常到村西舅舅家搭伙,每次临走,母亲都会说,把院门关好,让赛虎看家。

等走到半路,总有一条嬉皮笑脸,摇头晃脑的狗在你面前晃着尾巴——仿佛在说,看,我早到了。

篇6:那年那雪那人作文

那年那雪那人作文

似乎,他正在用行动改变这普通的情况。

是依旧普通,还是脱颖而出?不得知。

天地之间,弥漫着鹅毛大雪,白茫茫的一片。房子,荒野,湖水,近的,还是远的,都被厚雪掩盖了。

徘徊在屋檐下,凝视着远方,呆滞地,看着远处那白雪中一抹亮丽的色彩。”那里,是我正等待的人吗?“

透过白茫茫的纱,模模糊糊地,看到那一团深红色的影子正缓慢移动着。那影子越来越近,影像也越来越清晰。听到了轮子在雪上碾压的声音。

心里估摸着,那应该正是我等待的人。

那影子,向我驶来,是辆皮卡车。临近的时候,稍微减缓了一下速度,又来了一个漂移,轮胎溅起飞雪,撒到我脚前。汽车正正好好的90°转弯,之后是个急刹车。在我面前的就是这辆皮卡的侧半身了。

驾驶座门打开了,走下来一个人,高个子,上身着黑色羽绒袄,戴着墨镜,面部通红,头发发白,却是那么的'精神。“让你……久等了?“他打趣地问道。

“没有,我也刚到没多久……“我露出了略勉强的微笑,”哦……刚才那个,真的,非常酷!“

“哦,是吗?”随即,是一串爽朗的笑声。这笑声多么地有感染力,让迷失在皑皑白雪中的那个少年在异国他乡的不适感瞬间全无。当然,这也成了他在我心中的一个名片。

“走吧,上车吧,我们一起回家。”他拉开了车门,顺便摘下了墨镜,向我露出了夸张的笑容,像柴郡猫那样,但少了它的恐怖。“顺便说一下,我叫乔治,欢迎来到加拿大!”

乔治,正是我所等待的人,这也是我和他的第一次遇见。

皮卡行驶在雪路上,乔治的驾驶技术真是高超得让人吃惊,这皮卡光着轮胎,不管是防滑链还是其他什么措施,一个都没有。但人家开的就是很熟练很平稳,偶尔来个惊魂刹车,把控得也很好,我感觉比中国东北那些壮汉开得好。

就这样,在欢声笑语中,我们到家了,也就是我寄居的地方。

下车了,雪也小了。脚踩在雪上,发出一种令人舒适的声音。乔治帮我拿着行李,笑着说:

“走吧,大伙都在屋里等着呢!”

人生总是会有一次一次的遇见,或许在某一个十字路口,亦或是那一个转角……但每一次的遇见都是精彩的,独一无二的,且值得我们回味……

篇7:那年那人那事经典散文

那年那人那事经典散文

微信群里,同名同姓的同学发来信息,诚邀大家这个月末参加她女儿的新婚之宴。一晃,她的女儿将要出嫁了,青春好年华呀。兴致之中忙赋诗一首贺喜:刘家有女初长成,二二年华披嫁衣。心似小鹿比蜜甜,父母叮咛永牢记。勤劳致富不忘本,夫妻恩爱双比翼。众亲祝福齐天下,幸福花儿洒人间。

很多时候很是感激网络,它无形中又把我们这些分散在各个地方,曾经失去联系的同学紧紧的锁在一起。红白喜事,同学聚会,群里一吆喝,准有人响应。哪像我们那个时代,没电话没手机,全凭写信抑或亲自跑一趟。同学之间的所有事,我是差不多都错过了。眼看着我们的下一代又走在我们曾经走过的路上,说不上是喜悦还是伤感。

也许,年龄渐长,对往事越是留恋, 常常一个人陷入回忆中。窗外,阳光暖暖的,透过窗棂,那米阳光斜斜的照进来,心头暖暖的。这样的时刻,是不是特容易想起某个人某些事?

记得那时我们班有两个叫“杨英”的,同学们为了区分我俩,按个子高矮叫她小杨英,我自然就是大杨英了,尽管她还年长我一岁,语文老师却亲切的叫我长辫子杨英。课后,常有同学背后故意的叫唤杨英,杨英,当我俩回转头答应时,他们就会故作正经的说,又不是叫你,尴尬的事常有发生。记得杨英是这样给我留言的:缘分使我俩认识,也许是上天的安排,让我们拥有同一个名字。当时的我却并没觉得同名同姓带给我多大的快乐与荣幸,反而觉得麻烦多多。以至于文理分班时,我决然的来到了理科班,只为了早日与同名同姓的同学不在同一个班,尽管我是那么喜欢文字,尽管我是那么的讨厌数理化。可是多年后我才深觉当时那个决定是多么的愚蠢,与同名同姓的同学同窗是多大的缘分与稀少。可惜,时光再也回不去了。如今的我在同学圈仍是大杨英,她仍是小杨英,只不过她的女儿就要出嫁了。时间过得真快,一眨眼的功夫,我们就要步入知天命的年龄了。

青春,总是让人无法忘怀,那些人那些事就这样鲜活的跳跃在记忆中。少男少女的心扉开启着最美的情怀,情窦初开该是那个年龄最美的诠释吧。谁的心中没有暗自倾心的`人儿,谁没有默默勾画梦中的情人?学校是禁止恋爱的,可是人的心是禁锢不了的。高三那年,我们班就有一对高材生偷偷的恋着爱,女生和我同桌。男生大概和女生的家相隔不远,每天羡慕的看着他俩同出同进,看着他俩在学习上比翼双飞,老师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谁叫他俩是学习尖子呢。印象最深的就是男生总是偷偷的在女生抽屉里放上一个苹果或者一块沙琪玛抑或一颗巧克力,让同桌的我垂涎三尺。那年的高三,我终没有拿到高考的试卷,在筛考中就被淘汰下来了。我也没有看到那对高材生是否都考上了心仪的大学,是否继续着他们的青春之恋。我们就像断线的风筝再也没有联系。很多次我都会想起他俩,想起他俩若带羞涩躲闪的双眸,想起他俩苦读勤奋的背影,想起他们能有情人终成眷属,想起那首《同桌的你》的歌:谁娶了多愁善感的你,谁看了你的日记,谁把你的长发盘起,谁给你做的嫁衣……多年后,问过曾经的同学,知道了他们最终没有走到一起,个中原由我们不得而知,很是为他们惋惜。如今的他俩分散在不同的两个城市,不再联系不再关注也许也是最好的结局。三十年了,我也和他俩没有再见过面,男生挂在同学群里,我倒是想调侃他,当年咋不给我也捎带点零食?可一直没有这个机会还是不敢去触摸他的伤口?女生不知踪迹,还是她想彻底的把过去的一切忘却?

其实,越想忘却越容易想起。新保也是我们同学中的一员,可惜的是他早已不在尘世了。新保离开人世有几个年头了?在这个世上还有多少人能忆起他?偶尔同学聚会也少有人问起,他已经在我们这帮同学的记忆中渐渐消失,甚至有人会诧异的问‘新保是谁?’我感到悲哀与心痛。在我印象中新保一直是个很独立的男孩。年幼父亲因公逝世,母亲改嫁,他是在姐姐的关照下长大的。记得读高中时,他为了生计,整天空闲时就泡在邮局,贩卖邮票赚取微薄的利润。我也在他的带动下开始爱上了集邮。那时他很节俭,一天只吃两顿饭。因为年幼我们却不知他的窘态,还因此取笑过他,现在想起真有点后悔,可惜这份迟来的道歉新保却永远也听不见了。为了不拖累姐姐,他高中也没有毕业就入伍当了一名战士。在部队他是一名勤快的好问的新兵,入了党并当了一名文书。因为投缘我们书信交往了几年,他渴望亲情渴望友情,我也常常捎去同窗的问候与关心。那时我经常收到来自军营的带着特殊记号的书信,他也常说我的信给他单调的生活带去了快乐并慰藉了他一颗独在异乡的游子的心,我们居然只是一对很谈得拢的异性朋友。后来他退伍回到了岳阳分到了一个很好的单位,他忙事业我忙生活失去了联系。再听到他的消息时却在他离世后的几个月后,为此我情绪低落了很长一段时间,心情好久难以平复,为失去了一位挚友而伤心,为没有送他最后一程而遗憾。他一生命运多舛,风华正茂的年龄却早早离开了人世,留给我的是深深的回忆与懊恼。很多时候我就这样想起了他 ,想起了那段青葱的岁月,那年那人正英姿勃勃的看着人世的一切,仍那么年轻那么俊朗。

很多时候我就有了一种想倾诉的欲望,想与人唠嗑,说说那段过往,说说那年那人那事……

岁月如烟,终于明白没有来日方长,余生的路有你们一如既往的陪伴才是今生最大的幸福。你,你们,是我今生最美的遇见!

感谢岁月!感谢遇见!感谢走过!感谢陪伴!感谢!!!

篇8:那年·那人·那事散文

那年·那人·那事散文

烟花燃尽,时光暂停,梦幻的光景缤纷了谁的年华。——题记

三尺讲台,一书一桌,一人一笔,只剩那飘飘洒洒的粉笔灰在飘零舞动。又是一年秋季,秋风瑟瑟,瓜果飘香。想到这是初中生涯中最后一个教师节,心中多了些许感伤!

初见她时,她穿着一件天蓝色的上衣,个子中等,头发随意扎起,却又不失整洁,正专注地记着什么,宛如一朵惹人怜惜的栀子花。这便是我的语文老师。语文老师长的很秀气,一双眼睛如黑色的宝石般镶嵌在那小巧的瓜子脸上。她热爱读书,热爱文学,气质优雅,夏天她喜欢穿一条裙子。长发飘逸,裙裾飘飘,就像一朵正在盛开的栀子花,让人情不自禁想亲近!

她很温柔,对待每一位同学都十分耐心。班级就像一个不见硝烟的战场,充满了竞争,有首有末,有优有劣。她从不提“差生”两字,而是鼓励所有学生,鼓励所有人动起来。遇到个别同学她又会找出另一种教学方式。她教语文十分注重古典文学,传统文化。在紧张的初三生活中,她仍旧会带领我们观看《红楼梦》《三国演义》等。正因为如此,我们也因此爱上了语文课,爱上了在浩瀚的知识海洋中遨游,爱上了文学!

她不仅十分温柔,而且对我们也很宽容!上语文课时,我们总是像孩子般开心,遇到比较有趣的情节,我们总会大声喊出来,全班亦是如此,六十一只小麻雀,那场面也十分壮观!这时她总会微笑着,脸上没有一点儿生气的迹象,她拍着手示意大家停下来,用她那特有的嗓音说道:“同学们既然这么喜欢畅所欲言,那么我们现在一起来写一篇议论文吧!”全班同学齐声说“好!”有时,我们也会遇到难题,老师会让同学们各抒己见,并且会指导,待全班同学说完后,她又会用她那特有的.嗓音说出自己的观点,她的声音就如同一股缓缓流淌的清泉,流进我们的心里。这就是我那宽容却又不失机智的语文老师!

老师,谢谢您对我们的关心,谢谢您对我们的奉献!在这个秋风萧瑟的季节,因为有您的陪伴,我们成长,我们收获!在这个特殊的节日中,我只想说一句,老师,谢谢您每晚辛苦备课、寒日的早到、生病时带病工作!

蒲公英起飞远行时,身后有大地关怀的目光!

雏鹰展翅翱翔时,身后有山峰骄傲的目光!

雨点飞扬时,身后有云朵欣慰的的目光!

而我,身后有你的目光!

也许,十四岁的我无法写出那生动、优美的夸赞,感恩的文章。或许写不出那行云流水般的诗篇,但我只想用我拙劣的文笔,简单描绘出对您的感激!

我很庆幸能有一个如同栀子花般恬淡、优雅的老师陪我走过青葱的初中生活,伴我成长!

篇9:那年那人那歌声散文

那年那人那歌声散文

当阳光亲吻窗棂的时候,我才缓缓地睁开眼,惬意地舒展了一下腰肢。窗外,燕儿的舞步,小草的呢喃温暖着我的眼眸。一切都是那么美好,赏心悦目!

一阵悠扬的音乐声传来,涤荡心灵的同时,也勾起了我心中那久远的记忆。那年,那人,那歌声再次在心头飘起,久久回荡……

我出生在长白山脚下的一个秀丽小镇上。这里山清水秀,景色宜人。也许,正是这名山秀水给了人很多的灵气和质朴。六七十年代的东北,物资生活还很贫乏。可是,这一点也不妨碍家乡人享受精神食粮,而唱歌就是这些精神食粮中的细粮,总是让人难忘。

在我的家乡,从稚童到耄耋老人,从妇女到壮汉,从农耕者到商业奇才,从教师到学生都是职业歌手、业余歌星。而每个人的演唱风格也是不同的。

有的人是浅吟慢唱,有的人是小声哼哼,将那字眼、音符都锁在嗓子里,只是偶尔发出的一个高音才让人知道她是在唱歌,这一类多是那些年轻姑娘和小媳妇儿们。她们满面娇羞,生怕自己唱的跑了调叫别人耻笑。有的人是放声大唱,歌声伴着笑声一直飞扬到了九天上,震得天空都在瑟瑟发抖似的。这类人性情豪爽、不拘小节,不管自己唱得是否合律合调,只是一味喜欢,有着典型的东北人的豪放不羁性情。

家乡人唱的歌曲林林种种,让人终生难忘,而最难忘的那一类歌曲要算是劳动号子了。林木工人的生活是枯燥而艰辛的,要在积雪达膝的深山老林里,采伐树木。有的树木高达几十米,宽也有几米。要将这么粗大的树木采伐下来可不是简单的事。劳累辛苦不说,还有一定的危险性。可是,勤劳善良的家乡人却以苦为乐。他们在枯燥的工作中,自编、自导、自唱的劳动号子听起来是那么的悦耳动听。

“嗨,一呼嗨哟……哎,一呼哎……”

每当工作的时候,这种劳动号子就会漫山遍野地响起,温暖着整个冬天,连天空都温柔起来,含情脉脉地看着这群辛勤劳作的善良人。

工作闲暇时,拿出自身携带的酒壶喝下一口。一股辛辣从口腔直接就冲向了胃里,一股热浪从心头腾然而起,连四肢百骸都温暖起来。趁着酒劲咧开大嘴就唱起了歌。这种歌不一定合律合韵,却一定是暖心静心的。

那时年少,顽皮的我经常躲在车上,偷偷地跟着父亲去山林玩耍。想来我的小把戏是瞒不过父亲的法眼的,可是父亲并不揭穿。每次都是到了山上,父亲才装出一幅惊讶的样子说:“哎呀,我的芹儿怎么来了?这还了得,快点回去,快点回去。”边说父亲边脱下自己的羊皮大衣,围在我的身上,顷刻间我就变成了山林中那只最大、最可爱的大山羊。

父亲牵着我的手,炫耀似的在人群里走来走去,听着别人的夸赞声、褒奖声,父亲的脸上就开了花,仿佛百花园里最美的那朵。父亲把我安顿在山上临时搭建的窝棚里,又叮嘱几句才出去干活。我在窝棚里“蹦跶”着、欢喜着,一会看看这儿、一会看看那儿。这时的我,多想与白雪公主来一次邂逅,让我拉着她的手,看看她如雪的肌肤,再看看那些可爱的小矮人。我还想与人参娃娃做游戏,让他拉着我的手在山林中穿行雀跃……

美丽的长白山给了我许多美好的记忆和遐想。常常把自己想象成一朵不知名的小野花,在林间散发着诱人的馨香;常常把自己想象成一只可爱的梅花鹿,身穿印着梅花的纱衣在林中漫步;常常把自己想成是一条小溪,在林间蜿蜒,托起人参姑娘美丽的纱裙和秀美的`脸;常常把自己想成是一朵白云,在家乡蔚蓝的天空中飞舞飘扬;我甚至把自己想象成那歌声,渴望自己的身姿在美丽的唇边飞出,浅吟低唱,曲调悠扬。

欢乐的时光总是让人难忘,在笑声、歌声中我渐渐长大。上学的我不能再像小时候那么顽皮地跟在父亲的身后去山林中疯玩了。于是,我又开始迷恋上了母亲的琴声。

还记得那天放学,刚进自家的院落,就听到一阵悠扬的琴声。琴声断断续续的,却很优美。赶紧跑进屋子,眼前的一切惊艳了我的眼眸。宽大的屋子里只有母亲一个人,她静静地坐在窗前,手里拿着一只口琴正在曼妙地吹着。

琴音氤氲在每一寸光阴的缝隙里,温暖的阳光透过窗棱,尽情地倾洒在母亲的身上,母亲的四周散发着迷人而热烈的金色。这一幕美丽了我的眼眸,也温暖了我的心。记忆的闸门立刻将这美好的画面定格,并封存进了我内心最温柔的一隅。以后的时光里,无论是欢乐还是落寞,每每翻起都美丽如初!

许是我的脚步声惊动了母亲,她抬头看见我,有些不好意思地把我搂进怀里。一抹如朝阳那么明丽的红润飞上了她的脸颊,让她美丽的容颜更加美丽。我不由自主地痴痴看了起来。母亲被我看的更不好意思了,拍拍我的小脑袋笑着问:“芹儿咋了?怎么这么看我啊。”

回过神来的我,才想起了那句早就想问的话:“我长大后也会像母亲这么漂亮吗?”

“嗯,一定会的。芹儿是母亲心里最美丽的公主,比母亲要美一千倍、一万倍。”

母亲的话让我开心极了,我的脸上洋溢着笑,小嘴咧着再也舍不得合拢。

“母亲还会吹口琴啊?怎么以前没听过?”

“嗯,刚刚学的。芹儿你下来,我们来录音好不好?”母亲轻轻的说。

“录音?怎么录?”母亲的话勾起了我的兴趣,连心也飞扬了起来。

“这不是有录音机吗?一会母亲吹琴的时候,芹儿要按下这个录音键,等我吹完了,再按回来,知道了吗。”

为了表示我听懂了,也为了表示我一定能做好,我狠狠地点着头。

母亲笑着吻了一下我的额头才拿起口琴。这时的母亲是典雅的,宛如女神那样让人心生爱慕和敬仰。

几分钟的时间恍若几个世纪那么漫长,又仿佛很短,短到如惊鸿的一瞥。录完音,我的手和脸上都沁满了汗水,母亲心疼地拿起毛巾为我擦拭。我却顾不了那么多,热切地喊着母亲把刚刚录好的琴音放出来听听。也许,母亲也急着听自己的杰作,还没等我把话说完就按下了播放键。一曲悠扬的琴音从录音机里传出,曼妙悠扬。

其实,我根本就听不出母亲吹得琴声是否走音、是否合韵,只是觉得那琴音如母爱般温暖、甜蜜。以后的日子里每当想起仍觉得这是今生听到的最美的琴音,因为那是母亲心中最美的歌!

等父亲和哥姐回来时,我炫耀地用手捂着录音机让他们猜这里有什么。我滑稽而可爱的动作引来全家人的哄堂大笑,我依然不依不饶地不肯把手放下。

当琴音在屋子里升腾、当温馨在心中流淌时,全家人都醉了,尤其是父亲。他用我从来都没有见过的深情眼睛看着母亲,很久、很久……

时光的脚步永不停歇,转眼间我就读初中了。上学、写作业、读书,日子变得忙碌而充实起来。可是,我依然难以忘记心中那温柔的歌声。每当闲暇时,我就会跑到哥哥的家里。哥哥新婚不久,那台收录机是我的最爱。每次去,哥哥都把全部磁带放在我面前,让我选自己喜欢的歌曲来听。我也很享受哥哥对我的宠爱,毫不吝啬地快乐着、笑着。那笑声伴着风飘出去好远、好远。

那是第一次听邓丽君的歌。“甜蜜蜜,你笑的多甜蜜,好像花儿开在春风里,开在春风里……”那温纯绵软的声音一下子就捕获了我的心,让我毫无由来地就喜欢上了她这个甜歌皇后。在几十年光阴淡去的今天,每每想起心中还是暖暖的甜。

除了邓丽君之外,我最喜欢的歌星就是张帝了。听张帝的歌与听邓丽君的歌感受是不同的。张帝的歌带着男性特有的磁性,他现编现唱的本领更是叫人赞叹!现场观众无论提出什么样的问题,他都有本事即兴编出歌曲唱着回答。合情合理的答案伴着诙谐的歌引来一阵阵的掌声。那时候,张帝在我心里如天神一样高大威猛。不是欣赏他的歌技,而是欣赏他的才华和敏锐的思维。

从姐姐买回唱片机那刻起,我就疯狂地喜欢上了戏曲。尤其是“评剧花为媒”、“黄梅戏女驸马”和“越剧十八里相送”。

我痴痴地坐在唱片机前,一遍遍地听,一遍遍地唱,为他们欣喜、为他们落泪。为他们的情感动着,也被他们的歌声感染着。

我喜欢听评剧、越剧和黄梅戏。父亲却喜欢听山东吕剧。那个“小拜年”是父亲的最爱。

夜幕微垂,华灯初放。全家人都吃过了晚餐,整个餐桌上只有父亲还在举杯畅饮,边饮酒边随着音乐声摇晃着。父亲嘴里唱出来的曲子,远比唱片机里的曲子更加有味道。也许,这里面掺杂着父亲许多的情感和对生活的感悟。

几十年的光阴,就在这悠扬的歌声中悄然划过。那年,那人,那歌声一直在我的心底,久久回荡。温暖了我,也成就了我心中最美的记忆!

篇10:那年那花那人散文

那年那花那人散文

那年花未开那年那人在等待。少年不知道那人在等待着谁?他只知道那人已经等了很久。那年花依旧未开那人还在等待,少年透过窗依稀的看到了那人眼角边在闪烁的的泪花。也许那人已等累了。或许是她经受不住时间的寂寞。想到这里少年本想跑到那人面前为她展开自己的肩膀替代那人等待的某个人。

想去问那人到底她在等待着那人到底是哪个人。可他却止步了他怕他的行为会让那人恐惧让她害怕。少年怕这样之后再也看不到那人。少年知道等到那年花开那人等待的那人就会回来……就这样又等过了夏季。那年那天少年又一次来到窗前终于等到花开了。可在花下少年未看到那人的影迹。

少年慌了他急忙地跑到那花下寻觅着那人可花下却始终见不到那人。少年也终抵不住内心的慌张默默地留下了他平生第一滴为女生而流下的.泪。

少年走了也许他也像那人一般伤心的离开这棵曾经有着他与那人回忆的花树。可他永远不会明白漫天的花开。纷落在等待里。风中那人留下的泪滴早已滴滴着落在了回忆里。就算他有一天明白了。可爱与痛都已成了回忆。徒留下繁花开出一个灿烂的花季。

篇11:《那年那月》散文

《那年那月》散文

新上班的地方是一楼,每天朝九晚五。我对城市的排斥从未改变,我从不闲逛和游走于城市的大街小巷。每天只是机械似的上班,下午去看书或是坐在公园的长椅上看风景。

公司里我的人缘也不错,可能基于我总是大大咧咧。很快就有了一群死党,这样工作也显的轻松而惬意。

有一个来自内蒙大草原的帅气男孩儿,叫王磊的,每天和我套近乎,他的谈吐幽默,人也腼腆大气。不似别的男孩儿一般浮躁张狂。因此我们有着很多共同语言,我对他的印象很好。每天下班时,他总会来一句“昨日重现,不见不散”。那些死党她们看我的眼神,就像要把我碎尸万断方才解恨。我总是假装高傲的把刘海儿一甩,来一个糯糯的回应,“好滴,不见不散”,然后下班回家继续我惬意的生活。

很长时间我们都是在愉快的氛围中打发时间,但王磊看起来有点小小的伤感,我问他,他从不告诉我原因。直到有一天,他一声不啃的离职消失。我的心情糟透了,当然更多的是失去时的无奈和揪心,原来发现习惯了一个人时,再也不是当初的`自己。

死党说是我逼走了她们的念想,我糊里糊涂。她们说,王磊每天都在对面咖啡厅门口等我,我却骗了他六个月,我是一个冷酷无情的家伙......

咖啡厅?待我出去看究竟时,对面果然有个咖啡厅,咖啡色的招牌上写着:昨日重现。霓虹灯旋转招牌上不停的重复着:“如果我不在家,就在昨日重现。如果我不在昨日重现,我一定是在昨日重现的路上。”而我却从未发现过,更不明白每天王磊那句含情脉脉的“昨日重现,不见不散”的真正含义。好一个苦涩浪漫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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