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里克森人格发展阶段理论对幼儿早期人格培养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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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埃里克森人格发展阶段理论对幼儿早期人格培养的启示

埃里克森人格发展阶段理论对幼儿早期人格培养的启示

埃里克森认为人格形成要经历8个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阶段,其中幼儿期是人格发展的.关键期,幼儿早期人格对人一生的健康人格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教养者应高度重视幼儿早期人格培养,发展幼儿的信任感、自信心、独立性等良好的人格特征,为幼儿将来的健全人格打下坚实基础.

作 者:吴成艳  作者单位:四川省甘孜州康定民族师范学校,四川康定,626000 刊 名:成都教育学院学报 英文刊名:JOURNAL OF CHENGDU COLLEGE OF EDUCATION 年,卷(期): 17(11) 分类号:B844.1 关键词:人格   幼儿期   亲子依恋   自主性   自居作用  

篇2:幼儿人格智能的培养

幼儿人格智能的培养 -资料

一、什么是人格智能?

人格智能是人类智能群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它表现为人际智力和内省智力两种形式,

所谓人际智力,是一个人能敏感地觉察和区分他人的情绪、意志及体验的能力。而内省智力指有自我认识的自我感,并能据此作出适当反应的能力,它包括自我意识、对自身情绪状态和个性特点的了解以及自律、自知、自尊的能力。

因此,人格智能包括了每个人身体内两方面发展的主要特征:一方面是对别人的关注及对社会角色的把握;另一方面是对自我的关注及对自己人格生活的把握。

二、人格智能的外部表现

人际智力和内省智力有一个较长的发展过程,在幼儿阶段,这方面的智力表现已初露端倪。

研究表明,人际智力的外部表现有:特别喜欢扮演角色,能注意到别人高兴和忧愁的情绪变化,爱与同伴交流,喜欢群体活动,关心他人等。

内省智力的外部表现有:对游戏中扮演的角色有感情,表演合理;善于将行为和情绪联系起来,对别人做的事能较准确地评估;自信;常有成功感;认识自己的缺点,懂得计划和使用自己的'才能;对困难和未做过的事,有勇气克服或尝试;活动能力强;能自我激励,拥有高度自尊,独立性强。

我们了解这些外部表现,有利于及早识别和发现幼儿的人格智力才能。

三、人格智能的培养

事实上,大部分人都拥有正常的智力,只是有些人会在其中某一方面更加突出或某一方面处于较低水平,

资料

人格智能是理解他人、认识自我的重要智力,我们必须完整地看待人格智能的发展。

1、通过游戏的方法来培养人际智力和内省智力

幼儿的自我意识和社会化除了受亲子关系的影响外,在游戏中建立的良好的同伴关系,以及从中学到的人际交往技巧对人格智能的发展也有积极影响。

幼儿在游戏中可以学习参与、分享,扮演各种角色,协商游戏情节的发展,共同制定游戏规则,用动作、体语和口语表达自己的思想情感,协调不同角色的地位等,这些都是人格智能中人际智力和内省智力的表现。因此,让幼儿参加游戏对其人格智能的发展十分有益。

2、让幼儿学习接受挫折

父母对孩子的不合理要求,要说“不行”、“不可以”。当幼儿情绪激动时,可用“忽视、不理会”、“转移注意力”等策略让其平息怒气,之后再说明道理。另外,必须鼓励孩子做通过努力才能完成的事情。当他失败时,要支持鼓励他或提供适当的帮助,让他体会通过努力获得成功的喜悦。变挫折为挑战,变失败为成功,使孩子的自信、自尊与内省智能得到培养和发展。

3、让孩子学会爱,学会关心别人

人格智能更多地反映一个人对自己的存在及他人的存在的认识,它与情感、个性特征的关系尤为密切。为了发展孩子的人格智能,父母需要帮助孩子克服单向情感的缺陷,让他从小懂得爱父母、爱同伴;学习关心别人、尊重别人,使他们在爱和关心的互动过程中健康成长。

篇3:幼儿双性化人格及其培养

幼儿双性化人格及其培养

双性化人格是一种综合的人格类型,即在一个人身上同时具备男性与女性的兴趣、能力和爱好,尤其是心理气质方面具备男性与女性的'长处与优点,它被认为是最合适的性别角色模式、理想的人格模式与最佳的心理健康模式.幼儿期是性别角色形成的关键期,因此也是双性化人格培养的关键期.本文从家庭教育、幼儿园教育与社会教育三个方面探讨了幼儿双性化人格的培养途径.

作 者:李玲玲  作者单位:河南经贸职业学院,河南,郑州,450053 刊 名:文教资料 英文刊名:DATA OF CULTURE AND EDUCATION 年,卷(期): “”(7) 分类号:G61 关键词:幼儿双性化人格   培养   途径  

篇4:游戏对幼儿健康人格的作用论文

游戏对幼儿健康人格的作用论文

体育游戏是学前儿童体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迎合了学前儿童的特点,是学前儿童最喜爱的活动,对健康人格的建立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作为锻炼和游戏的综合体,体育游戏总是在幼儿的家庭生活和幼儿园生活中频繁出现。体育游戏作为幼儿的一种生活方式,提供幼儿建构外部世界、理顺紊乱情绪、整合内心世界和促进社会交往的机会。

一、促进幼儿认知的发展

认知是人脑反映客观事物的特性和联系,并揭露各事物对人的意义和作用的心理活动。实质上,认知是生命适应的一种形式。根据皮亚杰的理论,人在适应外部环境的过程中,不断地把外界信息同化于自身的认知结构,同时又不断地改变自身认知结构以顺应外界环境。

体育游戏属于体育运动的一种,自然而然包括运动领域的成分,如粗大动作和精细动作的训练。粗大动作包括人体的姿势和全身的活动,如俯卧、抬头、挺胸、爬、站、走、跑、跳跃等;精细动作是指手和手指的活动以及手眼协调能力,如抓、手指对捏、翻揭、捡拾、捻压、揉搓、挟取、旋开。有关研究表明精细动作的训练有助于幼儿认知能力的提高。幼儿通过动作在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中产生认知冲突,个体凭借原有的认知结构同化或顺应以求新的平衡。教师或家长盲目地教儿童知识并不一定会引起儿童认识结构的变化,相反儿童的主动建构作用就不一样了。在体育游戏中,其环境和条件是动态、灵活多变的,儿童在感兴趣的游戏过程中是积极主动的,这就为儿童积极主动创造性地进行思维活动提供了可能,并且可以对自己参加游戏活动的行为做出反应和选择,因而其认知发展不言而喻的。

维果茨基关于学前儿童游戏的研究证明:在学前儿童认知发展中,游戏中儿童与儿童、儿童与成人间的相互作用对儿童心理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维果茨基强调游戏、认知和情绪发展的关系,认为游戏是发展过程的基础,原因在于游戏属于一种最近发展区内的活动。他指出:“在游戏中,一个孩子的行为总是超越于他的实际年龄、他的日常行为;在游戏中,他比他本身的实际水平要高出一点。在儿童的游戏中,儿童的言语、符号活动作为中介可以促进儿童认知水平的提高。”奥尔斯(B.vanOers)的研究也发现,4~7岁儿童的可以通过游戏活动,学习解决问题的方法,促进其心理水平的发展。还有,父母或教师的行为对儿童游戏行为也有明显影响。考克斯等(Cox,MaryL)关于2岁儿童的象征游戏(symbolicplay)与母亲的相互作用之间的关系的研究发现,母亲或照看者与儿童之间的`相互作用游戏对儿童的发展的作用与记忆或教学一样重要。斯蒂菲(Steffey,M.Stephanie1992)研究结果,充分发展的角色游戏与社会性、认知及认知能力的发展关系是明显的。

二、有助于学前儿童情绪的发展

《纲要》中提及的五个教育领域中的健康领括这样一条目标:身体健康,在集体生活中情定、愉快。可见在学前教育中对于儿童情绪的诚然,只有情绪是成人可以从儿童的面部表情为表现加以识别的。至今情绪仍没有确定的定这是由于情绪本身的特点决定的。情绪是体验是反应;是冲动,又是行为。这是有机体的复态,又是以特殊的方式表现的心理的东西。

情绪是从人类远古祖先的时代进化而来的且随着大脑的发展而得到分化。它有很大的帮类适应环境的价值。当代人类的基本情绪包快、悲伤、愤怒、惧怕、惊奇、厌恶等等。有关研明情绪可以影响认识过程,也可以协调社会交人际关系。 体育游戏的游戏特性即假想情景给予儿童安全、温暖和接受的环境。在这个环境中,幼儿自由表达自己的情绪体验,包括失败的令人沮体验,不被成人认可的行为方式的体验,或者恐验,当然包括对于自己成功带来的愉快和愉快的体验。这实际上是培养了幼儿主动积极的社为及自信心,消除了孤僻、畏缩行为。体育游戏幼儿自我疗伤或者自我促进、鼓励的机会。体育游戏“柔和”的竞争性和规则性给予儿童学习、使握和修饰情绪的机会。幼儿和成人一样不仅生物理环境中,也生活在社会环境中。儿童在与教师、和同伴的互动中,要学会适应环境。情绪会化关系密切,因而这方面的作用在下面社会部分中阐述。

三、体育游戏有助于学前儿童社会化的发展

体育游戏具有独特的魅力,因为在健康领域有一个目标是“幼儿喜欢参加体育活动,动作协调、灵活”,而且《纲要》总则中提及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当然,最最重要的是体育游戏提供了参与者,不管是教师还是幼儿,都处于同样的地位,因为游戏具有公平性和规则性。在游戏之外,儿童视教师为权威。这种生硬的权威关系在教育过程中不利于激发幼在的动力,主体意识的唤醒,从而不利于养成独自制、专注、秩序、合作等这些终身受益的品质体育游戏为幼儿创设了一个宽松、自由的环境,戏的过程中,教师以支持、引导和合作者的身份其中。

幼儿和同伴的关系与其和家长或教师的关迥然不同的。幼儿和成人的心理地位不一样,处于弱势的人际地位。而幼儿和同伴的心理地平等的。体育游戏为幼儿发展同伴关系创造了的关系。体育游戏的集体性、合作性、竞争性和性等特点促使幼儿在活动中发挥积极性、独立任感和创造性。从而实现集体的目标。幼儿在的过程中,同伴间的良好行为的相互模仿、不良的修正等作用会不经意间表达出来。幼儿体验伴游戏过程中积极的或消极的情绪会影响以后为表现,从而在一次次的体验中修正自己的行便更好的适应同伴这个环境。当然幼儿在与同互动中发展友谊,促使幼儿在同伴团体中找到感,有利于幼儿个性的健康发展。

在“健康第一”、“终身体育”和“快乐体育”理念的倡导下,体育游戏作为一种良好的生活方式对幼儿的人格发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而且在整个一生的人格发展都有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顾伟文,徐本力,吴剑清.开发学龄前儿童精细动心智潜能的实验研究[J].安徽体育科技,,(1)

[2]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读[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

篇5:人格培养对大学生健康及教育效果的评价

人格培养对大学生健康及教育效果的评价

随着知识全球化及科技竞争的日益激烈,培养适应社会的创造型人才,成为各国教育重点课题.

作 者:张河川 郭恩智  作者单位:云南财贸学院,云南,昆明,650221 刊 名:中国健康教育  ISTIC英文刊名:CHINESE JOURNAL OF HEALTH EDUCATION 年,卷(期):2002 18(8) 分类号:B844.2 关键词:人格   大学生   健康   干预评价  

篇6:试抢《孟子》主体性人格的培养及其现代教育启示论文

试抢《孟子》主体性人格的培养及其现代教育启示论文

[论文关键词]主体性人格 《孟子》 道德人格 科学理性人格

[论文摘要]随着21世纪的到来,人类社会业已进入知识经济的时代。时代呼唤着人的主体性,人有丁也殷切期望教育能弘扬人的主体性,能生成新时代条件下的主体性人格。中国传统教育中《孟子》的道德主体性人格的教育理念和培养模式,对当今社会以占有性为特征的主体性人格的重构具有某种内在的启示意义。现时代背景下的主体性人格培养应以人内在价值体现的道德人格培养为导向,以人夕陈价值体现的科学理性人格的培养为主题。

在大自然中,人是作为一种主体性的存在物而存在;随着人的“类”属性的显现,主体性随之而成并随着人自身的发展而发展。“主体性就是作为主体的人所具有的本质属性,是人在对象性活动中在与客体的相互作用中表现出来的功能特征……亦即人的能动性、自主性、超越性。”’而主体性人格所表达的“主要是一种人格理想,以及在应然意义上对主体性人格所作的价值追寻”川。亦如朱汉明先生所定义的:“所谓‘主体性人格’.是指那种从道德主体的人本身来说明道德价值的源泉、自由意志对善恶的选择,而不是把这一切归之于某种外在权威的强制和传统习俗。”红2」由此,我们可理解为主体性人格就是从人自身的存在来说明人存在的价值源泉,凭借个人存在的能动性、自主性、超越性来选择行为的善恶和个人的职责。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作为大自然主体的‘火’,其存在方式亦从单一的人对人的依赖发展到以物的依赖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亦即向能力的依赖为发展方向的阶段阎。作为与人相依相存的教育对主体性人格的培养,在现时代背景下应如何作为呢?

以儒家学说为传统文化的教育,历来重视人格教育,推崇主体性人格的人文精神,强调对“仁”的践履,在中华民族的人格生成中有着不可磨灭的积极作用。其中,作为儒学经典之,的《孟子》,对主体性人格的论述是最精彩的,其所提出的“大丈夫”人格理想及其培养模式,对今天的人格教育理念依旧有着实然的启示意义。

一、《孟子》主体性人格的培养及其教育理念

《孟子》对主体性人格的描述是为践履孔子的“仁”,从人性善的命题出发的。从物质生活待遇、人际关系和精神生活三大方面,亦即人驾驭自然的主体性一能动性,人驾驭社会关系的主体性一自主性,人驾驭自身的主体性一超越性,对主体性人格作出了自己的价值论断及其培养模式和教育理念。首先,孟子认为人性是人类区别于动物之性的特殊本性,具有天生的善性,所以一切“仁”道的行为皆取决于主体自我,肯定了人人都具有价值自觉的潜力和成就圣贤、担当社会职责,成为“大丈夫”的内在潜能,也就是说《孟子》所弘扬的主体性人格是道德主体性人格其次,他认为教育的作用是引导受教育者恢复和发展人内在的’‘善端”一仁、义、理、智,旨在引领人之为人,亦即从个体内在心性中去察识、体认社会道德规范和知识的源泉,从而存心养性,求其放心,扩充善端,弘扬自我的主体道德精神。

1.物质生活待遇与“寡欲,,思想的引导

物质的获得来源f人对大自然的驾驭能力,在这一方面,孔孟是充分肯定人在大自然中的主体能动性作用的。孔子有“火能弘道,非道弘人。”(《论语・卫灵公》)孟子有著名的“良贵”说,俱强调人在宇宙万物中的主体能动性。认为人是万物之灵,是自然、社会的核心,能实现中国传统意义上的至尊“天”的价值,认为‘火能理性地适应世界,并能能动地管理和控制自然和社会,使自然和社会有机地在人的精心设计、安排下,发挥各个方面的作用和功能.创造出为人类服务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充分确认人在大自然中所拥有的主体能动性。

在物质生活方面,孔孟学说从不排除物质需求对人之生存的必要以及对物质财富的正当追求。孔子有“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以为之”(《论语・述而》)的言论,孟子有要求统治者保障“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孟子・梁惠王章句上》)的物质需求愿望。但对物质的获取方式,孔子认为“临财毋苟得”(《礼记・曲礼》),孟子认为“大丈夫”取物的标准不应在物的多少,而是看其是否合理,做出了所谓“无处而馈之,是货之也,焉有君子而可以货取乎?”(《孟子・公孙丑章句下》)的人格价值论断同时孟子也认识到,人之“四体”的自然存在所具有的自然本能和物质欲望会或多或少地阻碍每一个个体顺乎人性的发展,彰显其道德的本然,以及善行、善性的保存和发展,从而难以符合“大丈夫”的思想品德要求。故此,孟子主张在教育中要注重从道德心理卜引导人之道德行为的“寡欲”二他说:“养心莫善于寡欲。其为人也寡欲,虽有不存焉者,寡矣;其为人也多欲,虽有存焉者,寡矣”(《孟子・尽心章句下》)认为性是善之本,欲是恶之源,欲多则善少,欲少则善多,过多的物欲追求会使人失去善性。他认为当时社会的弊病和战乱都是人们的“求利”和“多欲”造成的,是“苟为后义而先利,不夺不膺”的结果(《孟子・梁惠王章句上》)因此,他提出“先义后利”的义利观,提倡以“寡欲”作为颐养天性的主要手段,培养“大丈夫”清心寡欲、廉洁的心地,使其在处理生活物质问题时能为了正义的事业和自己的理想淡泊名利,不为物质利益所迷,不为私欲所惑;在个人面临进退伸曲乃至生死关头时,能以实现自己的崇高理想为归属,做出理性的选择,彰显主体性人格的特征一自主、自为地凭借自身的存在来选择行为的善恶、个人的职责,从主、客观意义上进行价值的判断。

2.人际关系与推己及人之善端的发扬和培养

儒家文化在人际关系问题上,自孔子始就奉行“推己及大,的行为模式,亦即“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颜渊》)及孟子,其性善论的提出,从人的“类”存在的发现和自觉上为“推己及大’的人际关系进行了阐释孔子“推己及大’的人际关系,要求人们进行人际交往时能以己度人,即以对待自己的行为方式作为对待他人的行为模式。这就逻辑地隐含着人与人之间必须有着共同的善良本性才能使这种人际关系进行有效的推度孟子的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的仁、义、礼、智的“善端”说为这一关系的存在提供了内在的根据和实施的可能。

孟子认为人之“善端”的具备如同人所具有的四肢一样,是人人生而固有的,所谓“仁、义、礼、智由外铎我也,我固有之,弗思耳矣”(《孟子・告子章句卜》)不同的是人之“善端”是先天内在于人心的,需要人们在后天不断地去探索、发现,故而有:“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或相倍徒而无算者,不能尽其才者也”(《孟子・告子章句卜》)的论断,表明了人性的道德自觉性,不过他认为人性的这种道德自觉性的充分发挥,需要大丈夫反求诸己式的独立思考和“诚”与“尽心”的习得孟子认为“大丈夫”反求诸己式的独认思考是获得人性之善端一仁、义、礼、智一最有效的途径反求诸己主要是指“爱人不亲,反其仁八治人不治,反其智礼人不答,反其敬”(《孟子・离娄章句上》)亦即一个被称之为“大丈夫”的人,在爱人而得不到人爱时,不要责怪人,而要反躬自省自己的“仁”够不够在治人而得不到人治,亦不要责怪人,而要反躬自省自己的“智”够不够在礼人而得不到人礼之,亦不要责怪人,而要反躬自省自己的“敬”够不够认为人性之善端的开启和获得只有经过反求诸己式的独众思考才能内存于心,才能在实践应用中得心应手,左右逢源所谓“自币寻之,则居之安。居之安,则资之深资之深,则取之左右逢其原”(《孟子・离娄章句下》)主张教育要致力于对主体精神的扩展和大智慧的启迪、孟子认为“尽心”的养成才能对主体精神进行有效的扩张所谓“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孟子・告子章句上》)将“学问”一人之为人之道一归之于对主体的存放,相信诸事做到尽心就可以彰显人之善端,就能以内在于己的本性之善施之于人,做到“推己及火’,外“足以保四海”,内足以“事父母”使人的社会道德本性得以充分的展现,从而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实现人与社会、自然的和谐统一,确保社会的和谐发展,实现人之为人的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厂

3.精神生活方面与“吾养吾浩然之气”的气节和独立人格的养成

在精神生活方面,孟子主张,“大丈夫”无论何时何地何种境遇,都应保持自己的气节和独立的人格。提出了“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孟子・滕文公章句下》)的“大丈夫”理想人格的精神特征要实现这一理想目标,孟子认为除了有向善的追求,尽可能地把本然的善发挥出来、为实现善的理想不懈努力,还必须有坚忍不拔的毅力和独立不屈的意志作保证,才能完成时代赋予的使命对于“大丈夫”人格的培养,孟子认为最重要的是立志或“尚志”。所谓“尚志”,就是,二义而已矣”,(《孟子・尽心章句上》)就是以‘丫二义”为志,所谓‘火有不为也,而后可以有为”(《孟子・离娄章句下》)是也,认为只有排除掉人之不当为者,方能集中力量去做当为者,从而自觉地以,二义”为准则去行动,同时孟子也强调“持志”对“立志”的重要性,他认为只有“士穷不失义……达不离道”(《孟子・尽心章句上》)才能做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才能使人不管处在何种境地,都能清晰地了解自己的本真和初衷,才能不会迷失自己的人生目标,做到“居仁由义,大王之事备矣。”(《孟子・尽心章句上》)完成‘火皆可以为尧、舜”的理想目标,实现其天赋德性的价值,使得个人价值得以在社会价值中彰显

其次就是浩然之气的养成《孟子》一书,通篇回荡着的就是他那“吾养吾浩然之气”的凛然、刚正之气。何谓“气”?孟子曰:“难言也”,但他认为:‘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无是,馁也。是集义之所生,非义袭而取之也”(《孟子・公孙丑章句上》)所以孟子的‘浩然之气”具有“至大至刚”、“集义所生”和“配义与道”的特点,也就是说“气”在孟子的眼中具有无可复加的刚性,产生于“义”行的不断积累,并随着“义”行的积累,道德水平得以提高,最终能达到与道德天相配的最高精神境界

其三就是志气、持志、养气相结合便构成了人们通常所说的“志气”。对于“志”与“气”的关系,孟子说:‘夫志.气之帅也;气,体之充也。”‘’志壹则动气,气壹则动志也”‘《孟子・公孙丑章句上》)意思是说,“志”是统帅“气”的,而“气”又是充于形体之中的〔所以志至则气至,志若专一了,就能推动气;气若专一了,亦能推动志,使志更加坚强由此观之,我们可以理解为孟子所指的“气”是实际存在的一种不同于理智的心理状态,亦即意念或情感,是“志”见之于’‘情”的体现,或曰是人的喜怒哀乐等情感所表现出来的精神,“气”虽不可言,却是可以感知到的。所以,孟子强调对“大丈夫”这一主体性人格的教育需将持志与养气结合起来培养,其目的是使意志与情感能达到统一,从应然意义上完成“大丈夫”与道义相配的浩然之气,实现“大丈夫”的人格价值追求。

“浩然之气”的生成,亦如孟子所言:“君子之志于道也,不成章不达”〔《孟子・尽心章句仁》)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所以还须有坚忍不拔的毅力和独立不屈的意志做保证。首先,孟子认为“持之以恒”学习能力的培养是养成“大丈夫”‘’浩然之气”的重要保证孟子说:“虽有天下易生之物也,一日暴之,十日寒之,未有能生者也。”(《孟子・告子章句上》)以“有为者辟若掘井,掘井九初而不及泉,犹为弃井也”《孟子・尽心章句上》)为例,说明“有为者”在学习或工作中都要有不怕艰苦的劳动、不畏艰苦的耐力和百折不挠的毅力以及取得最后成功的决心。告诉人们“持之有恒”是取得成功的要决,同样道理,人之‘、叮’亦要天天用,持之以恒,才能不致堵塞,所谓“山径之蹊间,介然用之而成路:为间不用,则茅塞之矣。”(《孟子・尽心章句下》)其次,孟子坚信人的道德、聪明才智都是在艰难困苦中磨炼出来的,所以他强调教育中要加强对意志的磨炼和培养。他说:“人之有德慧术知者,恒存乎疚疾独孤臣孽子,其操心也危,其虑患也深,故达”(《孟子・尽心章句上》)认为“人皆可以为尧、舜”,但前提是要经受“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的磨炼,要做到“动心忍性”,才能“曾益其所不能”(《孟子・告子章句下》)。以舜、傅说、胶扁、管夷吾、孙叔敖、百里奚等人为例,说明古代有大成就的人,除了有理智、持志与扬弃的道德意志外,还都经历了思想匕身体上和物质上的艰难挫折和意志的磨炼,才堪以担当“天将降大任与斯人也”的重任,才能完成时代赋予人的主体性历史使命,才能在面临人生两难抉择的问题时,做到“知生干忧患,而死于安乐也。”(《孟子・告子章句下》)才能高扬人之为人的主体性人格。 孟子的这种教育理念所培养出来的主体性道德人格一方面继续作为道德原则激励人们不为名利地位所引诱,而为自己的崇高理想孜孜以求;另一方面则向舍生取义的方向演化,连同那种“浩然之气,’,发展成为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精神.植根干中华民族的性格生成之中,使得中华民族成为人类历史上惟一一个没有文化断层的民族,具有在强敌面前不畏惧、在险阻面前不退缩、在闲难面前不低头、在逆境之中求生存的强劲生命耐力

二、现代教育启示

《孟子》所倡导和培育的“大丈夫”人格特征“构成了中国传统的人生修养和道德行为习惯”’,更成为人之为人自身价值取向的坐标和实践的`途径。然而自“五四”运动始,这种以追求自身内在价值的人格培养模式日渐为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的教育教学所模糊,并随着人所拥有的物质条件的日益丰厚,人自觉不自觉地日渐沦为物的附属品,失却了人之为人的精神支柱,在道德人格方面呈现出异化的趋势。随着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终始从根本上引发了人类存在的某些危机,诸如黄、赌、毒的蔓延,暴力和犯罪的升级,贫富差距的扩大,生态环境的恶化,黑金政治和钱权交易的泛化等等,都困扰着人类社会那么作为现时代背景下的主体性人格教育培养模式应作怎样的调整或重构呢?

1.以人内在价值体现的道德人格培养为导向

人与自然界其他生灵的不同之处,就是人的自我追问所表现出来的自我意识,这种意识就是人之为人的一个内在标尺诚如海德格尔所言,人不是现存的东西,而只是一种存在的可能性,在自己的存在中,人不断领会属于本身规定性的东西,而只能根据其内在的可能性在筹划,在自我设计,并不断获得自己的本质“。其中,“不断领会其本身规定性东西”的媒介我们可理解为就是教育中对道德主体性人格的培养模式。质言之,就是中国传统教育中所倡导的诸如“大丈夫”人格的体现,亦即通过教育对“人之为尤’一“仁、义、礼、智”的大智慧的启迪和获得,实现内在于人心的“善端”一人性的张扬,从而完成人类精神的内在自律,使得人的主体性能得以深刻展示一打破肉体自身的束缚,使自己的存在获得开放的、应然的性质,从而不断展现、充实自己的本质,彻底摆脱自然存在物的那种封闭、即成、宿命的存在方式而获得人的内涵一从根本上体现人的存在价值。‘火双重地存在着,主观上作为他自身而存在着,客观上又存在于自己生存的这些自然无机条件之中的”本质7〕使得人永不会满足当下的实然状态,不断地向着一种更高层次的未然状态迈进一这就是创造和追究亦即人欲通过对存在于自身生存自然条件的改造和征服来体现自身价值的外在表现,这或许就是最初意义上的科学探索精神。

2.以人外在价值体现的科学理性人格的培养为主题

人类社会经历了二次巨业革命.业已进人了高度信息化的以知识经济为第一推动力的知识经济时代。所谓知识经济,是指“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之上的经济。是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特征就是知识不断创新,高新技术迅速产业化。知识经济是以高新技术为支柱,以智力资源为依托的可持续性发展经济。”其中,知识经济的核心就是高新技术产业化,这就意味着我们所处的是一个创造巨大财富的时代,而致富的资源就是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存储、使用和消费。这就呼吁着科学理性人格的形成,亦即现时代背景下需要的是一种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兼备且包容了现代科学精神的精神体系的主体性人格。因为只有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具有科学的精神、求实的态度、创新的精神才能适应以能力竞争求生存发展的社会,才能适应全球大环境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速度。同时通过创造使得人的外在价值得以呈现,从根本上体现人的存在是一个不断创造价值的存在。但是历史的发展也呈现给我们一个事实,人.旦脱离其本体地位和目的性的规定,丧失其人类精神的内在自律,就不可避免地沦为手段性存在、工具性存在,从而扭曲人性的本然发展,不见“何以为大,的主体性“尤’的存在。而这恰恰违背了人类几千年来对‘火之为大’的本体地位和目的性的探讨初衷。因此笔者认为现时代背景下的主体性人格的培养应是以人内在价值体现的道德人格培养为导向,以人外在价值体现的科学理性人格的培养为主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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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金鸣娟儒家文化精神与现代社会发展[J]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9):5

[5]朱复兴.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道德人格的形成[J]广州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4):27一31

[6]王啸试论主体性教育的人学基拙[J].教育理论与实践,1999(8)8-10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0:491.

[8]侠名.知识经济时代与创新教育[EB/OL〕

篇7:人格情绪导向模式--对H管理理论的研究

人格情绪导向模式--对H管理理论的研究

本研究从的人格情绪导向模式(心理应激--情绪--社会支持--工作行为)的角度出发,探讨了该模式所包含的这几个成分之间的关系,我们的研究发现工作应激在该模式中起着中介的作用,并对工作行为具有很强的'影响,这为实际工作情境中的管理者提供了一定的借鉴.

作 者:田兴燕 郑全全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学院,杭州市,310028 刊 名:应用心理学  CSSCI英文刊名:CHINESE JOURNAL OF APPLIED PSYCHOLOGY 年,卷(期): 8(2) 分类号:B849 C93 关键词:人格   情绪导向模式   H管理理论  

篇8:论大五人格模型与人才测评的关系及其对大学生人格培养的启示

论大五人格模型与人才测评的关系及其对大学生人格培养的启示

当代新型人格特质论--“大五”模型是目前比较完善且有价值的人格观点,它对于人才选拔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针对当前大学生存在的人格不足及社会对人才的要求,应引导大学生以“大五”模型为依据,养成健全人格,最大限度发挥自己的潜能,实现自我价值.

作 者:高瑛 周爱保 GAO Ying ZHOU Ai-bao  作者单位:西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甘肃,兰州,730070 刊 名:河西学院学报 英文刊名:JOURNAL OF HEXI UNIVERSITY 年,卷(期): 20(1) 分类号:B848 关键词:“大五”模型   人才测评   健全人格  

篇9:中职语文教学及对学生健康人格的培养论文

中职教育不仅是促进学生职业技能提升的教育,而且还要结合学科的特点和学生的专业,针对性的培养学生的健康人格,才能更好地推动学生全面健康地发展。以下笔者结合自身在中职语文的教学实践,就此展开以下几点探究性的分析。

1.中职语文教学与学生健康人格培养的关联分析

中职语文教学中加强学生健康人格的培养,就是我们常说的人格教育。而人格教育的目的就是引导和帮助学生成长,并在这一过程中为之施加积极地影响,从而更好地对其性格和气质以及情操与品格等带来影响,从而更好地对学生性格和气质的塑造与品格和情操的培养施加积极地影响,这不仅能促进学生健康地成长,而且还能对学生的一生带来积极地影响。而就中职生而言,由于其正处于青春期,作为人生成长关键的阶段,对于学生品行与人格的养成有着巨大的影响,但是这一时期往往又是学生矛盾的时期,不仅想要自立,有难以离开对父母和教师的依赖,有着一定的自觉性,但是又具有一定的盲目性。而中职语文又作为整个中职家偶偶的主要内容,属于人文学科的范畴,对于促进学生健康人格的培养中有着十分十分重要的作用。所有中职语文教学能促进学生人格的培养,对于人格培养具有较强的递进作用。尤其是中职教育中,能有效的将其在情感教育与审美教育方面的功能,促进学生健康人格的培养,促进学生创新能力的提升[1]。

2.中职教育工作中中培养学生健康人格的必要性分析

中职生往往是高考落榜生,由于社会上对此类学生的定义往往倾向于“不学无术”,对其的偏见较多,即便是国家对中职教育的力度正在不断地加大,很多中职生上学不仅不需要缴纳学会,而且国家还有生活费方面的补贴,这也是增加中职生的举措,所以中职生的生源较为复杂,生源不同,学生的各自基础情况也不同,唯独在学习方面的差异最小,但是往往就会因此而缺乏对其的正确认识,使得其在自控能力上较差,难以正确地处理人际关系,在道德素质上也经常出现自我放松的情况,“三观”的形成缺乏正确认知,这主要是因为中职生大都在青少年阶段,不仅是学生形成健康人格的关键阶段,而且还是学生的叛逆期,所以在这一阶段,难免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这就需要学校、家长、教师和社会来对其合理而又正确引导,致力于学生良好健康人格的培养,才能促进其健康发展。但是在这一阶段,由于良好的学习氛围缺乏,加上对的健康人格地引导教育不足,将可能导致学生在整个成长中形成诸多缺陷,最终对学生的人生发展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所以中职教育对于促进学生健康人格的培养具有强烈的必要性。

3.中职语文教学中培养学生健康人格的优势分析

在新课标下的中职语文必须切实注重学生爱国注意教育,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品德,并给出科学的思想方法,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学生良好品德地培养,促进其良好审美意识的形成,促进学生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地培养,帮助学生形成一定的创造力,促进学生健康个性的发展,实现学生良好得到情操的培养,促进学生健康人格的形成,发展良好的个性,形成正确的“三观”,促进学生积极向上生活态度的养成,最终达到全面发展的目的。而语文教学则在这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优势,不仅能促进知识的传授和良好语言表达能力的培养,而且还能对学生实施情感教育与审美教育,采取疏导和情感培养以及思想灌输与模范带头方式,在实践中强化知识的教育、能力的培养、人格的养成,并将其进行有机结合,这样就能让学生学习知识,又能培养学生学习的能力,学生在教师正确引导与熏陶下,陶冶学生的情操,净化学生的心灵,促进健康人格地养成。因此,中职语文教学中培养学生健康人格具有诸多的`优势[2]。

4.中职语文教学中培养学生健康人格的对策

为更好地在中职语文教学中促进学生健康人格的培养,需要在这一工作中切实注重情感教育、审美教育和自我教育的开展。

4.1通过情感教育促进学生健康人格的培养

在中职语文教育中,情感教育的功能主要是通过情感熏陶促进学生健康人格的塑造。因为语文教学实际就是一门博大精深的语言艺术,不仅是实施知识教学的过程,而且还是对学生进行道德培养和情感熏陶的过程。更是语文教育的特色所在。情感在整个教学中不仅是主线,更是灵魂所在,对于学生养成健康人格也有着关键性的影响,在学生学习中有着催化剂的作用,能给学生性格与习惯的养成带来潜移默化的作用。新课改下的中职语文教材中内容十分丰富,且积极正面,这就给学生实施情感教育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教师在情感教育过程中,应切实加强教材的利用,利用教材对学生的情感进行引导、教育和培养,促进学生良好道德习惯的养成,正确树立三观。中职语文教育中的情感教育,首先需要结合教材课文中的有关线索,对作家的作品进行适当地补充,并通过创设的良好情境来诱发学生的情感,例如在教学《鼎湖山听泉》一文时,就可以引导学生通过课文对作者的《落花枝头》的欣赏来补充,并结合作者在表达泉水声音时,掌握作者思考人生哲理的主题,但是为了帮助学生从整体上对人生和自然思考的情感,增加其更加真挚地感受到作者的情感,可以将描写泉水声音的有关语句选出来,并配上相应的乐曲,将多样化的游记体散文的自然气氛引入教室之中,促进学生的情感诱发。其次是要学会从教材中注重有关情感因素的挖掘,将课文的情感因素增强;最后是紧密结合学生就业的需要,在应用文教学中,引导学生通过写作应用文来激发情感,比如《感谢信》,就是常见的应用文文体之一,能更好地促进学生用文字来表达感激之情。

4.2通过审美教育促进学生健康人格的培养

在利用情感教育培养学生健康人格时,其重点和核心就是晓之以理,而审美教育培养学生健康人格时,其重点和核心则是动之以情。在中职语文教学中的很多文学作品,不仅有着丰富的思想,而且有着细腻的情感表达,所以给实施审美教育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审美教育主要是采取形象化的展示和意境来引导,结合教学的内容,针对性的创设情境,采取范文阅读、高声朗诵、解析意境和排练课本剧以及与多媒体教学的有机结合等,帮助学生更加深刻地体会课文、品味课文,对作者丰富而又细腻和深刻的思想情感进行充分地理解,帮助学生去追求真、善、美,学会辨识假、恶、丑,才能获得更多美的享受,净化学生的心灵,学生良好的价值观、人生观,生成对美的标准,促进健康人格的塑造。

4.3通过自我教育促进学生健康人格的培养

通过语文课堂教学强化自我教育的开展,主要是促进学生自我意识的培养,这样学生才能对自己进行正确地评价,不仅自信向上,而且还能扬长避短,正确地认知自我与调节自我。这是因为学生大都希望通过自我了解、认知、发展,所以这一过程中会形成程度不同的自我角色,而学生自身已经具有独立思考的学习能力,在未来发展中也有着自己初步设想,形成自我强烈的愿望,所以在中职语文的人格教育中强化自我教育的开展就显得尤为重要,教材不仅有着细腻的情感,而且在选材上较为合理,有着丰富的情感,给教学提供巨大的发展平台,教材中的人物往往具有伟大品格和高尚情操,这也给人格培养提供了良好的素材,所以教师在自我教育中需要引导学生学生从语文素材中体验人格魅力,模仿优秀品格,并对自我进行客观评价,充分认知自我和评价自我,做到自尊自爱和自立自强,并且要正确对待自己的观点,积极向上地进行自我改造,致力于正确人生目标的梳理,促进学生良好品格的养成,形成健康、积极、向上的良好人格[3]。

5.结语

综上所述,中职语文教学与学生健康人格的培养有着紧密的关联,所以我们必须切实注重对其实施情感教育、审美教育和自我教育,发挥中职语文课堂的魅力,提升学生的人格魅力。

参考文献

[1]叶会墩.立足三维目标,塑造健康人格———中职语文教学中塑造学生健康人格的浅思考[J].现代职业教育,(36):171.

[2]朱千红.浅议中职语文教学与学生健康人格的培养[J].学周刊,2017(07):23-24.

[3]石义盛.语文教学对学生健康人格的培养[J].中学语文,(33):35-37.

篇10:罗马法的人格制度对现代民法理论完善的意义的论文

罗马法的人格制度对现代民法理论完善的意义的论文

罗马法中人格制度是一种确立人之身份及地位的理论,它虽与现代民法的人格、权利能力的涵义和功能不完全相同,但其中所蕴涵的法律技术仍然值得我们借鉴。

本文将通过对罗马法人格制度的探究,概括出其基本特征,并与近现代民法权利能力进行比较,凝练出罗马法人格制度的法律技术价值,为现代民法的完善提供借鉴。

一、罗马法中人格的概念和特征

(一)罗马法中人格的概念

罗马法将人分为三六九等,这与现代民法制度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绝然不符。在罗马法统治的时代,人必须要经过“人格”的过滤与筛选。罗马法中有三个关于人的概念:“homo”、“caput”和“persona”。“homo”为生物上的人,其并不必然成为权利义务之主体;“caput”本有“头颅”之义,指权利义务主体,表示法律上的人格;“persona”原义是假面具,而在此引申表示权利义务主体的身份。当时,罗马法用人格或人格权来总称这三权,而不是用当今的权利能力。 由此可见,罗马法中人格包括自由身份、市民身份和家族身份,完全人格的人必须同时具备这三种身份,只具备其中一项或两项的为不具充分人格的人,三种权利皆无的则为无人格者,就不为权利主体。

自由人首先必须具备自由身份。享有自由身份的才是自由人,不享有的则是奴隶。“根据市民法规则,奴隶什么也不是”。而市民身份的政治意味相对较强,其为罗马市民所专享,内容包括公权和私权,与如今的公民权类似。家族身份是家族团体中的成员在家族关系中所处的地位和所享有的权利。

罗马法中人格概念的特征

从罗马法中法律人格的概念可以概括出其基本特征:

1.人格享有的不平等性

罗马法中,并非一切人均为法律眼中的“人”。如上所述,在罗马时代,一个完全人格的人必须同时具备自由身份、市民身份和家族身份这三种身份,只具备其中一项或两项的为不具充分人格的人,三种权利皆无的则为无人格者,就不为权利主体。罗马法的人格制度使得人会由于其身份的不同,而享有不同的人格,而享受的不平等的权利。

2.人格可能发生减等

如上文提到,罗马法判断人的地位的三要素是:自由身份、市民身份和家族身份。那么,罗马法中人的身份和地位的变化当然也可以根据这三要素予以分析。如果其中一项权利丧失或变化,即所谓“人格减等”。根据人格减等的不同变化情况,又可分为人格大减等、人格中减等及人格小减等。人格大减等意为某人丧失上述三种身份,因而沦为奴隶;人格中减等为某人丧失市民身份和家族身份,但保留自由权,它通常被作为刑罚来使用,例如流放;人格小减等则最为常见,指某人的自由身份和市民身份被保留,仅因收养等事实而丧失其原有的相关的家族权利,其人的地位被改变。

3.人与人格相分离

罗马法以身份为基础的人格制度,其强调人格人与人之间的区别,并以此种方式汇入法的一般潮流,即‘切断......情感的统治’。” 因此,作为社会存在的人与作为法律存在的法律人格被割裂开来,而罗马法则运用此种法律技术创造出了“人”与“人格”相分离的理论,人格即被进行了去伦理化的法律技术处理。

二、现代民法的权利能力与罗马法中人格概念的比较

(一)现代民法权利能力的概念

众所周知,现代民法的重要标志就是以“平等主体”为核心,现代民法上的法律人格就使用民事权利能力一词,其意义即是人作为权利义务承受者的属性。王利明教授认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自然人得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它是自然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依据,也是自然人享有民事主体资格的标志。

那么,现代民法的权利能力即是主体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与罗马法人格制度相比,它有着与罗马法人格权完全不同的特征,即权利能力享有的平等性,主体享有权利的完整性,不可转让性与不可放弃性。

(二)现代民法权利能力的特征

1.权利能力享有的平等性

现代文明社会与古罗马时代不同,它以保证人的生存资格为第一要义,普遍地、无差别地赋予自然人平等地拥有民事主体资格,平等地享有法律上所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

在我国民法中,与行为能力不同,民事权利能力不论民族、种族、年龄、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的差别而一律平等。显然,这与罗马法人格制度之严重的不平等性是完全不同的。

2.主体享有权利的完整性

罗马法中人格保护仅限于生命、健康、名誉与贞操等人格利益,其他人格利益往往不在其保护范围内,人格保护范围不完整。现代民法以人人生而平等为思想基础,这样使得权利能力产生后,使法律可以集中精力于权利的保护和实现,主体享有权利具有完整性。

由此可见,现代民法中,每个人都能成为权利的主体,民事权利能力具有形式上的公平,它强调以个人为中心,维护人之为人的独立个体尊严、利益,因此保护范围较之于古罗马法是更广的。

3.不可转让性与不可放弃性

现代民法中权利能力的不可转让与不可放弃基于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基于法律的伦理性及人文关怀,权利能力是一个自然人为主体而非客体的标志,因此,它与人须臾不可分离。基于此种对人的关怀,法律不允许转让与抛弃。二是不存在转让的市场,因为权利能力对一个人来说,一个足矣,多余的没有意义。

所以,现代民法上的权利能力与自然人的人身不可分割,其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民事权利能力不可转让、不可放弃、不可继承,更不可能发生如罗马法人格制度中的人格减等。

三、罗马法人格制度对现代民法理论完善的意义

罗马法中的人格理论为一种由身份产生并反过来体现身份、延续身份的制度,具有严重的不平等性和反伦理性。然而,罗马法科学地界定了“人格”的概念,其所运用的法律技术对现代民法理论的完善具有重大借鉴意义。

首先,罗马法上人格享有的不平等性。罗马法中完全人格需要同时具备自由身份、市民身份和家族身份,只具备其中一项或两项的为不具充分人格的人。如家子就不具有完全人格(无家族身份),其所取得的一切财产也都归家父所有。但是,家子拥有自由权和市民权,他们可以依法缔结婚姻。王志丽主张现代民法中权利能力的设置可以借鉴罗马法的这项法律技术进行这样的设定:

民事主体必须拥有人格才可能享有权利能力,而其享有权利能力是其拥有人格的必然结果,但是拥有人格的不同主体又各自拥有不相同或不平等的权利能力。我们可以把权利能力作为一种民事主体可以享受的权利范围,根据一定的主客观条件或现实状况,对主体所享有的权利能力的范围也做出相应的规定,如被宣告破产的人所享有的权利能力就要小于正常的自然人,外国人所享有的权利能力小于本国人,结婚要达到法定婚龄、符合法定条件,从事特定职业(如律师、医生、教师等)需要有相关特殊证件......

其次,罗马法上人与人格相分离。罗马法通过这项法律技术使得自然人(在民法社会中享受确定权利的人)具备了法律主体资格;通过法律技术构造, 又将奴隶逐出法律人的范围, 使人成为“非人”;使家子、异邦人成为不完全的“人”。法律主体资格的有无, 全凭法律的制度拟制。这项法律技术为现代民法中民事主体的扩张提供了技术支持:

我们可以把罗马法使“人”成为“非人”的做法反过来用,通过法律技术赋予“非人”以法律人格,成为拟制的“人”。如公司法人即是一种法律拟制的人,

它遵循公司法而被设立,本身有其独立的财产,能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自己本身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现代民事主体的扩张有利于资源的有效分配,适应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罗马法是人类法律文化史上的宝贵遗产,其人格制度虽与现代民法在思想基础、构成要素、主体范围等方面大不相同,但在世界经济高度发展的今天,其合理成分对现代民法的发展与完善有着重要的借鉴作用,有待于我们去不断地发掘与运用。

相关专题 人格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