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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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感谢网友“Pasweet”参与投稿,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广西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共3篇),供大家参考。

篇1:广西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及形式

我校面向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人数约800人(实际招生数以国家下达的计划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一)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考生的`报考条件为: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必须在208月31日以前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非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包括成人高校本科生、专升本、自考生和网络教育等学生),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后,在相应专业岗位工作2年或2年以上(附工作单位证明);报考前参加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并通过我校当年规定的分数线。

(二)参加由我校组织的单独入学考试的报考条件为: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且获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四年以上的优秀在职人员;

2、经本单位和两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三、报考学科要求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学科要求,凡不符合报考学科要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生物学报考生理学、微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的考生,其本科专业为医学或生物学的考生,方能报考。

2、生物医学工程本科专业为医学或生物学的考生,方能报考。

3、基础医学本科专业为医学的考生,方能报考。

4、临床医学只招收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的考生。

5、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本科专业为医学或管理学中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学的考生,方能报考。

6、药学本科专业为医学、药学、化学的考生,方能报考。

7、口腔医学只招收本科专业为口腔医学的考生。

8、护理学本科专业为护理学的考生,方能报考。

9、中西医结合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及中西医结合、中医学的考生,方能报考。

10、公共管理学本科专业为医学或教育学、经济学、管理学等的考生,方能报考。

篇2:温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温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温州医科大学是浙江省省属重点建设大学。学校可溯源至创办于19的浙江医学专门学校,1958年8月由浙江医学院从杭州分迁至温州建立,初名“浙江第二医学院”,后以校址所在地改名为“温州医学院”,年更名为“温州医科大学”。

学校1958年开始招收五年制本科学生,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现拥有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博士点,19个二级学科博士点(含自主设置专业);有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中西医结合、药学、中药学等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内科学、口腔临床医学等60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含自主设置专业);有临床医学、中药学、口腔医学硕士、生物医学工程等专业学位授予权;设有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设有32个本科专业和1个七年制本硕连读专业,并具有招收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资格。2013级新生入学后,全日制在校博士研究生近100人、硕士研究生近2600余人。学校已形成从本科生到硕士生、博士生及博士后,从全日制到成人教育、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教育全方位、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

我校拥有临床医学一级学科教授评审权和10个一级学科教学副教授评审权,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400余人(包括各直属附属医院)。目前有研究生导师927人,其中博士生导师99人。一批优秀教师入选国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首席科学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浙江省特级专家、省“百人计划”、省高校特聘教授、省“151人才工程”、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人员、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

近年来,学校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数量为1000余项,其中国家级近350项。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近60项,其中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4项(其中3项排名第一,1项排名第二)、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2项(分别排名第一、第三)、中华医学科技奖一等奖3项、中国药学会科技奖一等奖1项、浙江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1项、浙江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7项等。近3届教学成果奖评定中,我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4项。

我校现拥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2个,浙江省“重中之重一级学科”1个,浙江省“重中之重学科”2个,浙江省高校重点学科20个(其中10个已经建成),浙江省医学重点学科15个(已经建成),省医学支撑学科8个,省医学创新学科5个,浙江省医学重点学科群1个。拥有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11个,其中包括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卫生部研究中心1个、卫生部重点实验室1个、浙江省重点实验室7个。

学校现有3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278亩,校舍建筑面积55万多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超过200万册,其中电子图书超过60万册,并拥有数据库43个,内容涉及全文期刊、博硕士学位论文、考试学习的平台、数字音乐、视频学术报告等多种类型。

学校主办、编辑出版5种学术期刊、1种学术报刊,其中3种期刊入选“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华眼视光学与视觉科学杂志》为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学校拥有5所附属医院,其中4所为三级甲等医院,同时在浙江省各地设有14所非直管附属医院(临床学院)。

我校积极推进教育国际化,与18个国家(地区)的68所高校、教育科研机构建立了良好的交流合作关系,开展了科研合作、学术交流、学分互认、互派学者/学生、中外合作办学、共建孔子学院等各种形式的合作项目。分别与泰国东方大学、纽约州立大学合作成立了孔子学院;与美国新英格兰视光学院联合培养眼视光学博士项目作为我国第一个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培养博士层次的项目,以优秀的成绩通过中美两国管理机构的评估并获高度评价。

学校的发展定位是: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以医学学科为重点,多学科协调发展;服务浙江,面向全国;办学特色鲜明,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

(1)在所报考专业(或相关专业)专升本,并已取得专升本主干课程合格成绩8门以上(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2)需通过大学英语四级(复试时提供合格证或成绩单,总分425分以上,有效期5年);

(3)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013年10月31日前见刊)。

特别提醒:同等学力考生务必于2013年10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将以上材料使用顺风快递或邮政EMS寄到我校,我校审核通过后才予以准考;对未提供材料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特别提醒:1、我校除基础医学院外,其他学院限招全日制本科生;2、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详见招生目录备注栏。

不符合以上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一律不予准考。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特别提醒:请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的考生务必在《备用信息》栏填写英语六级成绩,格式为:英语六级xxx分。

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研招网反馈学历(学籍)信息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拟录取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且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截止2013年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日期: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考生须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网上报名编号到网上报名所选择的报考点指定的地方缴纳报名费、照相、校对网报信息,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未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的考生,其网报信息无效。

(三)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准予考试。请考生务必仔细对照报考条件和招生

篇3:宁夏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宁夏医科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类型

分为两种类型:一类为学术型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安排一定的本专业临床实践时间。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型学位;一类是专业型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

三、选拔方式

1、推荐免试:按教育部文件精神,在应届本科毕业生(本校)中选拔优秀学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免试生录取后不得放弃入学资格。

2、全国统一考试: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宁夏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进行。考生报名、考试均在其所在地进行。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同等学力考生仅限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生,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参加过本专业5门以上本科课程学习(附成绩证明)或近两年在公开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一篇以上论文者方可报名,初试合格后,复试时须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及本科课程成绩证明或论文原件,资格审查将在复试时进行,凡不符合资格者一经查出取消复试资格。

(5)同等学力考生、成人应届本科考生、业余本科、自学本科考生以及通过网络本科教学、半脱产教学的考生,复试时需参加本校组织的`英语水平测试(相当于英语四级水平)并且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可参考招生目录),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五、报考专业原则

1、考生须按照与本科毕业专业相关或相近专业进行报考;

2、鼓励考生报考基础医学、生物学、药学等专业。我校此类专业科研实力雄厚,导师人数多,录取比例高,录取类别均为国家计划内(公费生)。

3、学历为护理学、生物技术、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预防医学、理学等专业考生限制跨专业报考临床医学、检验诊断学、口腔医学。检验诊断学限制报考临床医学。

4、同等学力不能跨专业报考。

5、根据政策规定,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本科考生、业余本科、自学本科考生以及通过网络本科教学、半脱产教学的考生,只能按照科学学位培养。

六、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采取网上报名并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凡有违背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填写电话宜为手机号码,以便接收有关招生事宜的短信通知。具体报名方式、时间、地点等事宜请于九月下旬浏览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

3、报名后的相关材料在复试时提交。

4、报名费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收取。

七、入学考试

1、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2、初试时间及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统一部署进行。

3、不出售历年考研试题,不举办考研辅导班。

4、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具体说明如下: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专业知识和实验或临床技能的考核,形式为笔试、口试和技能操作等,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综合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复试时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八、调剂

1、调剂生须具有本科学历 ,同等学力及专科学历不调剂。

2、原则上需调剂的考生其报考专业的统考科目要与我校当年研究生招生专业要相符或相近(一般要求统考课相同,专业课相同或相近)。调剂专业必须是我校当年第一志愿考生未达复试指数的专业。调剂顺序由高分到低分。

九、录取

1、2013年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模数约为名,此规模数仅供参考,最终以当年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免试推荐生占招生计划,招生规模数包括计划内和计划外指标。

2、复试总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后的总成绩,在各专业内按照总成绩排序,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体检合格后依次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录取为非定向、定向或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的具体含义:

1、非定向:计划内录取,人事档案调入学校,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毕业后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定向:计划内录取,在学期间不转工资关系、不调人事档案,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3、委托培养:计划外录取,在学期间不转工资关系、不调人事档案,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4、自筹经费:计划外录取,人事档案调入学校,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毕业后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十、培养费收费标准

确定为自筹经费与委托培养的硕士生须缴纳学费,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8000元/学年。

十一、学习年限

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3年。

十二、奖学金和助学金

在读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普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及科研奖学金。

十三、就业

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毕业后应回原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如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发生原单位由于撤销、合并不能接收,由学生自谋职业。其他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十四、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五、招生信息与咨询

1.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需及时浏览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页(www.nxmu.edu.cn→研究生院→工作动态),查看招生相关信息、学院专业介绍、招生咨询问题等。

十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南1160号,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750004

十七、如在2013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十八、其它事宜

(一)招生目录中,不列导师姓名,所列研究方向供考生了解专业研究动态和供报考时参考,复试时或入学后经师生互选确定导师。

(四)有关我校导师情况、学科建设及科研情况或其他事宜,欢迎访问我校网页。

综合课覆盖科目如下:

1、306西医综合(全国统一命题)覆盖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内科学、外科学;

2、307中医综合(全国统一命题)覆盖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

3、口腔综合(我校自命题)覆盖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颌面外科学、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口腔粘膜病学,口腔正畸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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