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取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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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感谢网友“文學沒有理論”参与投稿,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见证取样制度(共14篇),供大家参考。

篇1: 见证取样制度

见证取样制度:要求及程序

一、要求

1.见证人员务必取得《见证员证书》,且透过建设单位授权,并授权后只能承担所授权工程的见证工作。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建筑材料,务必按规范要求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试验报告纳入质保资料。

2.见证取样涉及三方行为:施工方,见证方,试验方。

3.计量认证分为两级实施,一级为国家级,一级为省级,实施的效力均完全一致。

4.试验室的资质资格管理:①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有CMA章,即计量认证,1年审查一次)。②建筑企业试验室应逐步转为企业内控机构,4年审查1次。

第三方试验室检查:①计量认证书,CMA章。②查附件,备案证书。

二、程序

1.授权

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应向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见证人单位及见证人姓名、证号,见证人不得少于2人。

2.取样

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在现场抽取和制作试样时,见证人务必在旁见证,且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委托送检的送检人员一齐取有效的封样措施或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3.送检

检测单位在理解委托检验任务时,须有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出示《见证人员证书》,并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检测单位均须实施密码管理制度。

4.试验报告

检测单位应在检验报告上加盖有“见证取样送检”印章。发生试样不合格状况,应在24小时内上报质监站,并建立不合格项目台账。

应注意的是,对检验报告有五点要求:①试验报告应电脑打印;②试验报告采用统一用表;③试验报告签名必须要手签;④试验报告应有“见证检验专用章”统一格式;⑤注明见证人的姓名。

篇2: 见证取样制度

施工检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在施工过程中,为了控制工程总体或相应部位的施工质量,通常要依据有关的技术标准,用规定方法对用于工程的材料或构件抽取必须数量的样品进行检测检验,并根据其结果来决定所代表部位的质量。这是控制和决定施工质量水平所采取的重要技术措施。试件、试块及有关材料的真实性和代表性,是保证这一措施有效的前提条件。因此,施工检测应当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一)见证取样和送检

所谓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具有法定资格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的活动。

(二)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资质和检测规定

9月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按照其承担的检测业务资料分为专项检测机构资质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检测机构未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不得承担本办法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

质董检测业务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篇3: 见证取样制度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一、见证取样和送检定义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承包单位按规定自检的基础上,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试验检测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指定单位进行试验。

二、见证要求

1.见证试验室务必透过省(或省以上)技术监督局对计量(CMA)和质量(CMC)认证,并且有省(或省以上)质监部门颁发的乙级(含乙级)以上试验检测资质证书的试验室。

2.见证人务必持有试验检测资格证书,见证人对见证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

3.试样或其包装上应作出标识、封。标识和封应标明样品名称、样品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有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

4.承担有见证试验的试验室,在检查确认试样上的见证标识、封无误后方可进行试验,否则应拒绝试验。

5.见证试验报告单务必由见证人签名盖章,而且加盖“见证试验”专用章。

三、见证试验范围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砂浆试件;2.用于结构工程的主要受力钢筋;3.用于工程的主要原材料质量;4.石材幕墙、玻璃幕墙、铝合金窗、塑钢窗材料试验;5、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认为必要的其它试验项目。

四、见证取样和送检程序

(1)取样:

施工单位: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

见证人人员:①对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见证;②在试件或其包装上作标记;③填写《见证记录台帐》。

(2)送检:取样后将试件从现场移交给试验单位的过程。

(3)收件:

(4)试验报告:

五点要求:①试验报告应电脑打印;②试验报告采用省统一用表;③试验报告签名必须要手签;④试验报告应有“有见证检验”专用章统一格式;⑤注明见证人的姓名。

(5)报告领取:

第一种状况:检验结果合格,由施工单位领取报告,办理签收登记。第二种状况:检验结果不合格,试验单位通知见证人上报监督站。由见证人领取试验报告。

一旦发生试验不合格状况,应立即通知监督该工程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见证单位,有出现试验不合格而需要按有关规定重新加倍取样复试时,还需按见证取样送检程序来执行。

材料进场要登记台帐,见证取样送检试验记录要登记台帐。

五、见证取样送检计划

根据与利辛县正信建筑建材有限公司获取的相关资料,本工程主要送检项目及试验检测批次详见下表所示。

篇4: 见证取样制度

为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正确性,杜绝“仅对来样负责”而不对“工程质量负责”的不规范检测报告,根据建设部建监208号《关于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若干意见》及建监(1996)488号《建筑企业试验室管理规定》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实行见证取样送样制度,即在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并共同送至试验室,见证人员及取样人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职责。具体规定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市所有建设工程所使用的全部原材料及现场制作的砼、砂浆所有试块,均实行见证取样送样制度。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建设工程所有检测机构,对外试验室和企业内部。

二、见证人资格:

见证人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具备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建筑施工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并经培训考核,取得“见证人员证书”后,方可履行其职责。

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统一编写培训教材,考核大纲,负责对全市见证人员的统一考核及发证。并指导各区、具检测分中心开展见证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见证取样程序:

1、建设单位到质监站办理质监手续同时,向质监站递交书面授权书(附件一),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姓名,每单位工程见证人不少于2人。书面委托书同时递交给该工程检测试验单位,以便于检测单位和质监站检查有关资料时核对。

2、施工企业施工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务必有见证单位见证人在旁见证。见证人有职责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人员一齐将试样送检测试验单位。

3、各检测机构试验室在理解试验任务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试验委托单(附件二),见证人应出示“见证人员证书”,并在试验委托单上签字。

4、各检测机构试验室应在试验报告单备注中,注明见证单位及见证人姓名。一旦发生试验不合格状况,首先通知见证单位和工程受监质监站。

四、罚则

各检测机构试验室对无见证人签名的试验委托单及无见证人伴送的试件一律拒收,未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的试验报告无效,不得作为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由质监站指定法定检测单位重新检测。

建设、施工、监理和检测试验单位凡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或者玩忽职守者,将按有关法规严肃查处,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本规定从一九九七年五月一日起开始实行,思考到见证人员培训工作量大面广,“见证人员证书”制度从一九九七年十月一日起开始执行。

篇5: 见证取样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全省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材料见证取样送检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材料见证取样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防火材料是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定,应当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室内装修装饰材料。

见证取样的防火材料主要包括:阻燃剂、饰面型防火涂料、钢结构防火涂料、有防火性能要求的纺织织物、木质材料、高分子合成材料、复合材料及其他按规定应当进行见证取样的材料。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是指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中涉及的防火材料进行取样,送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的行为。

第五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实施建筑内部装饰装修工程消防行政许可或进行备案抽查时,应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或有关文书中应明确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进行见证取样检验的防火材料名称、批次及燃烧性能要求等。

第六条建筑内部装修工程中使用的不同规格型号不同批次的防火材料应分别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第七条取样的样品应由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在场监督的状况下,按照《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材料检测分类表》(见附录2)中规定的样品规格和数量随机抽取,并将样品当场封装,加贴见证取样封条(见附录3)。

第八条取样时应填写《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材料见证取样单》(见附录1),对所取样品的使用部位、样品批次、规格等进行记录,有关人员应签字确认并加盖有关单位印章。

第九条取样结束后,由施工单位及时将抽取的样品送至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委托检验,同时提交《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材料见证取样单》,并确保样品的运输安全和包装的完整性。

第十条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共同对样品的代表性和实际现场使用的一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职责。

第十一条检验机构在受理样品时,应辨别样品的包装、封条是否完好。如有损坏,应及时告知委托单位,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检查有关样品,以确认取样是否有效。

第十二条检验机构理解见证取样检验,应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出具检验报告,并确保数据的客观性、公正性。

第十三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受理建筑内部装修工程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备案时,应核查防火材料的见证取样检验报告等证明文件。

第十四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将见证取样检验报告附卷存档。

篇6: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有哪些?

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有哪些?

为规范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检测的项目:

1、用于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8天标准养护);

2、用于结构的钢筋和连接接头试件;

3、用于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4、用于结构实体检验的混凝土同条件试块;

5、用于结构的钢材和焊接材料;

6、用于预应力张拉的材料和锚具;

7、用于工程的防水材料;

8、用于工程结构的砂、石;

9、合同约定应进行见证检验的项目;

10、用于国家规定必须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见证取样的工作程序:

1、工程项目施工开始前,项目监理机构要督促施工单位尽快落实见证取样的送检试验室。对于施工单位提出的试验室,监理工程师要进行实地考察。试验室一般是和施工单位没有行政隶属关系的第三方。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5个方面对施工单位委托的试验室进行考核:

⑴  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

⑵  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鉴定证明;

⑶  试验室的管理制度;

⑷  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

⑸  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2、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3、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和材料送检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委托单应有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字。检测单位应检查委托单及试样上的标识和封志,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测。

三、实施见证取样的要求:

1、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2、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具备见证员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理机构。

3、施工单位从事取样的人员一般应由专职质检人员担任。

4、送往试验室的样品,要填写“送验单”,送验单要盖有“见证取样”专用章,并有见证员的签字。

5、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出具公正、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报告必须加盖见证取样检测的专用章。

6、当承包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7、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关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⑴材料、半成品及构件,必须有供应部门或厂方提出的证明合格的文件,或在产品上盖有“合格”印章,由承包单位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对于没有此类证明或虽有证明合格的文件,但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可在使用中发现有怀疑时,监理工程师应书面指令承包单位,进行抽样检查或复验,证明合格后,方可使用在工程上。

⑵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水泥、钢筋、焊条、钢结构制品、混凝土构件等用在结构部位的材料、半成品以及防水、防腐蚀材料的合格证、试验报告等文件及按材料试验检验制度的有关要求,抽取试样的复试单据。

⑶对用于工程上的各种设备,监理工程师要审查承包单位或供货单位提供厂家资质、产品批号、出厂合格证和符合认证资格文件等,对进口设备必须审查海关商检书。

⑷监理工程师可视情况做试样抽检。

⑸监理工程师对检验证明有疑问时,应要求承包单位及时补做检验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重新签认。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篇7:建筑工程见证取样实施细则

建筑工程见证取样实施细则

建筑工程见证取样实施细则

第一节 水泥取样

1、引用标准

GB175-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2、验收批

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3、一般试验项目

安定性、强度、标准调度用水量、凝结时间、细度等。

4、填写委托单

内容包括:委托单位、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样品名称、取样时间、代表数量、生产厂家、品种强度、出厂编号日期或进场日期、要求检测项目、取样人、见证人、证号等。

第二节 建筑用石取样

1、引用标准

JGJ53-92《普通砼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2、验收批

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或汽车)运输至现场的,以400立方米或600t为一验收批;用小型工具(如马车等)运输的,以200立方米或300t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验收批论。

3、取样方法

每验收批取样方法应安下列规定执行:

1、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石子15份(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各由均匀分布的五各不同部位取得)组成一组样品。

2、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在皮带运输机机尾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抽取8份石子,组成一组样品。

3、从火车、汽车、轮船上取样时,应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同的石子16份,组成一组样品。

4、每组样品的取样数量一般不少于60kg.

4、一般试验项目

筛分析、表观密度、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含量、堆积密度。

5、填写委托单

内容包括:委托单位、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样品名称、取样时间、代表数量、生产厂家、产地、品种强度、要求检测项目、取样人、见证人、证号等。

第三节   建筑用砂取样

1、引用标准

JGJ52-92    《普通砼用砂质量标准与检验方法》

2、验收批

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或汽车)运输至现场的,以400立方米或600t为一验收批;用小型工具(如马车等)运输的,以200立方米或300t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验收批论。

3、取样方法

每验收批取样方法应安下列规定执行:

1、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www.fwsir.Com)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共8份,组成一组样品。

2、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在皮带运输机机尾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抽取砂4份,组成一组样品。

3、从火车、汽车、轮船上取样时,应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同的砂8份,组成一组样品。

每组样品的取样数量一般不少于10kg.

4、一般试验项目

筛分析、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

5、填写委托单

内容包括:委托单位、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样品名称、取样时间、代表数量、产地、要求检测项目、取样人、见证人、证号等。

第四节     砼配合比设计取样

1、引用标准

GB/T50081-   《普通砼力学性能试验方法》

GBJ107-87        《砼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50204-2002     《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14902-94       《预拌砼》

GBJ50108-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2、砼试件的取样

1、配合比设计取样,应按照不同强度等级、不同部位、不同技术要求分别委托。当构成砼的材料发生变化时,应重新委托设计。

2、水泥取样  配合比设计水泥的取样应与水泥原材料检验同时取样;取样方法应一致;代表批量与原材料检验相同;取样数量每个强度等级取50kg.

3、砂  砂的取样应与原材料取样方法一致;代表数量与原材料检验相同;取样数量每个强度等级取50-60kg.

4、石  石的.取样应与原材料取样方法一致;代表数量与原材料检验相同;取样数量每个强度等级取100-120kg.

3、委托单填写

内容应包括:委托单位、工程名称、建设单位、使用部位、强度等级(抗渗等级)坍落度要求,砂、石粒径规格、样品名称、取样人、见证人、证号等。

第五节  砼试件取样及制作

1、引用标准

GB/T50081-2002   《普通砼力学性能试验方法》

GBJ107-87        《砼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50204-2002     《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14902-94       《预拌砼》

GBJ50108-2001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2、砼试件的取样

(1)      现场搅拌砼

砼试样应在砼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砼,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砼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砼每200立方米不得少于一次;

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砼,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3、填写委托单

内容应包括:委托单位、工程名称、建设单位、使用部位、设计强度等级、制作日期、配合比、坍落度、养护条件、试件组数、取样人、见证人、证号等。

第六节  砂浆配合比设计取样

1、引用标准

JGJ70-90       《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

JGJ98-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

GB50203-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砂浆配合比设计取样要求

1、配合比设计应按照不同等级、不同部位、不同技术要求分别委托,取样应与原材料检验同时进行,当材质发生变化时,应当重新委托。

2、水泥取样  砂浆配合比设计的水泥取样方法与水泥原材料检验方法一致;代表批量与原材料检验相同;取样数量每个强度等级应不少于10kg.

3、  砂  砂的取样应与原材料取样方法一致;代表数量与原材料检验相同;取样数量每个强度等级取50-60kg

3、委托单填写

内容包括:委托单位、工程名称、建设单位、使用部位、强度等级、稠度要求、取样人、见证人、证号等。

第七节  砌筑砂浆试件取样及制作

1、引用标准

JGJ70-90       《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

JGJ98-2000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

GB50203-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取样

1、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或250立方米砌体中的各种类型及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检一次,每次至少应制作一组试块(每组六块)。

2、砂浆试验用料可从同一盘搅拌机或同一车运送的砂浆中取出,取样应在使用地点的砂浆槽、砂浆运送车或搅拌机出料口,至少从三个不同部位集取,所取试样的数量应多于试验用料的1-2倍。

3、砂浆拌合物取样后,应尽快成型试件。

3、填写委托单

内容应包括:委托单位、工程名称、建设单位、砂浆种类、使用部位、设计强度等级、制作日期、养护条件、要求检验项目、取样人、见证人、证号等。

第8节      钢材取样

1、引用标准

GB1499-          《钢筋砼用热轧带肋钢筋》

GB13013-91           《钢筋砼用热轧光园钢筋》

GB/T701-         《低碳钢热轧园盘条》

GB50010-2002         《砼结构设计规范》

GB5204-2002          《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一般试验项目

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冷弯。

3、填写委托单

内容包括:委托单位、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取样时间、代表数量、生产厂家或产地、钢材级别或牌号、钢材种类、规格、试件组数、要求检验项目、取样人、见证人、证号等。

第九节   钢筋焊接及钢筋机械连接取样

1、引用标准

JGJ18-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JGJ107-2003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

JGJ108-96        《带肋钢筋套筒挤压连接技术规程》

JGJ109-96        《钢筋锥螺纹接头技术规程》

2、一般试验项目

抗拉强度、闪光对焊增加冷弯试验项目。

三、验收批及取样数量

钢筋闪光对焊:在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之内累计计算;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应按一批计算。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6个试件,其中3个做拉伸试验,3个做弯曲试验。外观检查应从每批中抽查10%,且不得少于10个。

电弧焊:以300个接头为一批。现场安装条件下,每一至二楼层以300个同接头型式、同钢筋级别的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时仍为一批,从每批中切取3个接头进行拉伸试验。外观检查应在清渣后逐个目测或量测。

电渣压力焊:以300个接头为一批。现浇钢筋砼多层结构中,以每一楼层或施工区段中300个同级别钢筋接头为一批,不足300个时仍为一批,每批随机切取3个拉伸试件。应逐个进行外观检查。

带肋钢筋套筒挤压连接:在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形式、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个验收批进行检验与验收,不足500个也作为一个验收批。每一验收批随机抽取3个试件做单向拉伸试验。

钢筋锥螺纹接头:在同一施工条件下的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个验收批进行检验与验收,不足500个也作为一个验收批。每一验收批随机抽取3个试件做单向拉伸试验。

3、填写委托单

内容包括:委托单位、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取样时间、生产厂家或产地、钢材级别或牌号、钢材规格、焊接(或连接)方式、使用部位、试件组数、要求检验项目、取样人、见证人、证号等。

第九节   基础回填土取样

1、引用标准

GB50208-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JGJ79-2002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2、验收批及抽样数量

(1)      场地平整填方:每层按400-900O取样一组。

(2)      基础垫层

1、整片垫层

(1)      面积≤300O时,环刀法为30-50O布置一个;贯入法为10-15O布置一个。

(2)      面积300O时,环刀法为50-100O布置一个;贯入法为20-30O布置一个。

2、条形基础下垫层

(1)      面积≤300O时,环刀法为30-50O布置一个;贯入法为10-15O布置一个。

(2)      环刀法每20m至少布置一个;贯入法每5m布置一个。

3、单独基础下垫层

(1)      参照整片垫层要求。

(2)      每个单独基础下垫层部少于两个测点。

(3)      基础回填

1、基坑和室内填土每30-100O取样一组;

2、基槽和管沟回填每层按长度20-50m取样一组,每层不少于1组。

3、一般试验项目

干密度、含水率、湿密率。

4、取样方法

1、环刀法:每层每段进行检验,应在夯实层下半部用环刀取样。

2、灌砂法或灌水法:用于原状砂或砾质土等,不宜用环刀法取样的土质。

5、填写委托单

内容包括:委托单位、工程名称、取样地点及标高、取样时天气、温度、取样时间、代表数量、要求检验项目、取样人、见证人、证号等。

篇8:见证取样员工作总结

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近年来对所检测样品严格遵守见证取样制度,为了使见证取样制度更积极有效发挥作用,我中心具体作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各单位工程在材料送检前其监理单位必须到我中心办理备案手续,监理单位需提供监理公司对该单位工程任命的组织机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工程师证书,填写见证取样人员(监理)备案书和有见证人员(监理)备案表。其中监理单位见证人员备案书各专业见证人员签字均有本人亲笔填写,以便与见证取样记录上的笔迹进行核对。

第二、每组样品从取样到委托检测均在监理工程师本人的全程监督下完成,监理工程师需认真填写每组样品的见证取样记录并签字盖章,每次送检时,监理必须同样品一同到本中心,经我中心收样人员与样品进行核对无误后,才能正式委托检测。我中心材料收样人员还对到场监理进行见证取样过程口头提问抽查。

第三、经我中心收样人员对样品及相应的委托单、见证取样记录和来样样品核查无误后,见证人员对样品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由见证人员在见证人员对使送样品确认单上签字盖章。

第四、监理单位组织机构中人员如有变动,变更后人员需提公司相关证明文件,监理工程师证件并由本人重新填写见证人员送检备案书,经我中心备案通过后方能进行见证取样工作。

我中心对见证取样制度严格把关,所检测样品见证取样率达百分之百,确保样品从现场取样到委托检测检测过程均在监理工程师监督下完成,切实做到“样从现场来,样按规范取”,保证了样品从取样到检测的真实性、规范性,为施工现场材料严把质量关。

虽然我中心对见证检测试验做了一些把关,但还是存在不足之处:

第一、随着建筑市场和建筑规模的不断扩大,监理单位也随之不断增多增大,监理单位为满足市场需求,任用见证监理人员业务素质良莠不齐,一些监理人员只经过简单培训后就上岗,对相关见证取样的标准规范掌握不到位,对施工现场的见证取样工作不能监督到位,还有的监理单位对自己的行为不负责。

第二、随着建筑结构形式的不断增多,国家和地区相关规范标准不断更新,传统材料以不能满足工程需要,一些工程采用新材料、新工艺,一些监理单位对新标准方法宣贯不到位,造成了施工现场见证人员对新材料,新工艺加工的材料取样不了解,不能有效进行监管。

我中心将在今后工作中继续按照盟质量监督站和盟质量检测中心要求,严格按照有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对委托样品进行查看,继续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把材料的见证取样送检关,争取做到来样样品与施工现场使使用的样品一致。

篇9:见证取样送检委托书

建设单位:湖南衡山县中信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方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衡山中信·世纪城 #楼 送样日期: 20xx年 月 日

检测类别:□非见证取样;□见证取样;□监督见证取样

受理委托编号

样品名称: 砼试块

试验项目: 强度

样品尺寸

成型日期

代表部位

强度等级

规格型号

出厂批(炉、编)号

进场批量(吨、个、件)

有无出厂质量证明书

出厂日期

进场日期

生产厂名

供应商名

受理样品编号

代表部位(层次、轴线)

焊工姓名及上岗证号

样品重量

样品单件数

取样人签名

见证人签名

责任监督员签名

收样人签名

委托单位(章) 电话:15886470033

检测单位(章) 电话:

取样说明:

监理(建设)项目部(章)

年 月 日

篇10:见证取样送检委托书

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编号:_____广西安盛建设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试验室:

为了保证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检验试样具有代表性、真实性,确保工程质量,特委托(单位)__浙江东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_等同志为我单位建设的.玉洞大道(八尺江八鲤工业园)四标段(K18+560-K20+)道路、排水工程工程项目原材料取样送检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具体负责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职责。

见证人情况如下:

姓名宋耀灵职称助工职务_______电话_________见证人证书编号桂

姓名_________职称______职务_______电话_________见证人证书编号________姓名_________职称______职务_______电话_________见证人证书编号________

见证人单位地址: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3-6号金秋大厦见证单位法人代表姓名:王伟东电话:建设工程地址:五象新区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11:见证取样送检委托书

_____有限公司试验室:

为了保证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检验试样具有代表性、真实性,确保工程质量,特委托(单位)___等同志为我单位建设的 玉洞大道(八尺江八鲤工业园)四标段(K18+560K20+171395)道路、排水工程 工程项目原材料取样送检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具体负责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职责。

见证人情况如下:

姓名_________职称______职务_______电话_________见证人证书编号

________ 姓名_________职称______职务_______电话_________见证人证书编号________

见证人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

见证单位法人代表姓名:_________电话:____建设工程地址: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12:建筑材料强制性见证取样范围有哪些?

建筑材料强制性见证取样范围有哪些?

1、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材料及构配件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比例不少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a.用于承重结构的砼试块;

b.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c.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d.用于承重墙的砖和砼小型砌块;

e.用于拌制砼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f.用于承重结构的砼中使用的掺加剂;

g.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h.用于承重的钢结构试件;

i.国家规定的其他要求,

2、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建筑电气工程所用的材料、成品、半成品、

配件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数量按每批数量的3%抽取,且不少于一组(件)。

a.用于水暖安装工程的管道、阀门;

b.用于电气安装工程的电线、电缆、开关、插座、配电箱(盘)。

篇13:见证取样送检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见证取样送检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2.5.1 检查试块(件)制作的人员上岗证书,杜绝无证上岗,

12.5.2 审核承包单位上报的试块(件)检测单位的资质证书是否符合要求。

12.5.3 对所有进场的原材料先检查其厂家、数量、规格、外观等是否符合要求,并要求承包商实时提供质保资料,核对是否与现场实际相符,

12.5.4 对进场的原材料(包括商品砼)按规范要求的数量进行随到随抽,并现场监督试块(件)制作人员按规范要求进行取样与制作,严禁弄虚作假。

12.5.5 对焊接头按规范要求的数量在现场制作好的成品接头中随机抽取,并对取样进行现场监督。

12.5.6 对所取的试块(件),及时在检测委托单上签字并见证送样。

12.5.7 认真做好各种取样与送检记录,做好试验结果的统计、整理与归档工作。

篇14:见证取样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见证取样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1.1  监理人执法不严或执法不到位

监理单位作为中介机构,为提高自身利益与发展,在项目施工监理过程中千方百计与建设、施工单位处好关系,经常被迫“睁只眼,闭只眼”,不讲原则地放行一些不规范的抽样,个别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施工、监理是一个母体单位,其中的利益目标完全相同,实际工作中监理人员更难去落实见证检测制度,一不小心可能出现下岗,使工程项目的监理成为一句空话。

1.2  监理见证人员综合素质不高

现有监理工程师中所学的专业五花八门,许多人是半路出家,更谈不上专业对口,现场见证不熟悉见证检测送样的标准、规范,搞不清需要送检的数量和规格,很难达到旁站监理、见证取样的要求。甚至有的监理工程师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使得见证检测工作出现形式主义,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施工单位取样送样弄虚作假。例如,在某工地,其送检的建筑用砂报告检测结果为“中粗砂”,但在例行对现场用材料抽查中发现,该工程现场使用的是“细砂”。经询问得知,近期中粗砂货源紧张,一时买不到,但又急于赶工期,所以就从别处弄点先送检,但在其送检委托单上却赫然看到有见证单位的公章和签字。

1.3  监理人员配备与项目建设存在差距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空前的发展,造成建设项目多而监理人员不足,出现有些工程现场见证人员数量远远不够,将一些没有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混入监理工程师队伍,致使一个较大的小区或项目只有1名见证人员,无法满足施工现场检测见证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给现场见证工作留下了许多的不完善,

1.4  检测机构对监理见证资格核验不细

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向该工程委托的质量检测单位递交《见证人员授权书》,但在施工过程中建设或监理单位很难真正按规定做好现场见证工作,有时会出现无人见证的现象。同时少数检测机构在接受见证送样委托时不认真核验相关见证人员资格证书及试样运送样品情况,导致见证取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得不到保证。

1.5  主管部门对监理见证取样重视不够

建设主管部门在工程报建或监理、施工单位年检、备案时,忽视了对监理单位见证人员的配备数量真实性的检查,经常只看有关单位上报材料的复印资料,不核实其身份证明材料,导致监理现场有资料无人员。质量监督机构在质量监督过程中没有将现场见证工作作为质量监督的内容加以强化并纳入到议事日程,使见证取样工作难以真正按规定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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