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测绘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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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感谢网友“Acer”参与投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房产测绘工作职责(共12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房产测绘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房产测绘管理,规范房产测绘行为,保护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产测绘活动、实施房产测绘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房产测绘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房产测量规范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对其完成的房产测绘成果质量负责。

第五条 房产测绘单位应当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测绘技术水平,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技术指导和业务监督。

第四条 房产测绘从业人员应当保证测绘成果的完整、准确,不得违规测绘、弄虚作假,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五条 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确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房产测绘及成果应用的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房产测绘及成果应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房产测绘的委托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权利申请人、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委托房产测绘单位进行房产测绘:

(一)申请产权初始登记的房屋;

(二)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的房屋;

(三)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要求测绘的房屋。

房产管理中需要的房产测绘,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房产测绘单位进行。

第七条 房产测绘成果资料应当与房产自然状况保持一致。房产自然状况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实施房产变更测量。

第八条 委托房产测绘的,委托人与房产测绘单位应当签订书面房产测绘合同。

第九条 房产测绘单位应当是独立的经济实体,与委托人不得有利害关系。

第十条 第十条 房产测绘所需费用由委托人支付。

房产测绘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资格管理

第十一条 国家实行房产测绘单位资格审查认证制度。

第十二条 房产测绘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取得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载明房产测绘业务的《测绘资格证书》。

第十三条 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房产测绘资格审查、分级标准、作业限额、年度检验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申请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测绘资格审查管理的要求提交有关材料。

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在决定受理之日起5日内,转省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省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15日内,提出书面初审意见,并反馈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其中,对申请甲级资格的初审意见应当同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申请甲级房产测绘资格的,由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申请乙级以下房产测绘资格的,由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

取得甲级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向社会公告。取得乙级以下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由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向社会公告。

第十五条 《测绘资格证书》有效期为5年,期满3个月前,由持证单位提请复审,发证机关负责审查和换证。对有房产测绘项目的,发证机关在审查和换证时,应当征求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在《测绘资格证书》有效期内,房产测绘资格由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年检。年检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征求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对年检中被降级或者取消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由年检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向社会公告。

在《测绘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申请房产测绘资格升级的,依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重新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第四章 成果管理

第十六条 房产测绘成果包括:房产簿册、房产数据和房产图集等。

第十七条 当事人对测绘成果有异议的,可以委托国家认定的房产测绘成果鉴定机构鉴定。

第十八条 用于房屋权属登记等房产管理的房产测绘成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施测单位的资格、测绘成果的适用性、界址点准确性、面积测算依据与方法等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后的房产测绘成果纳入房产档案统一管理。

第十九条 向国(境)外团体和个人提供、赠送、出售未公开的房产测绘成果资料,委托国(境)外机构印制房产测绘图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规定》以及国家安全、保密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未取得载明房产测绘业务的《测绘资格证书》从事房产测绘业务以及承担测绘任务超出《测绘资格证书》所规定的房产测绘业务范围、作业限额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测绘资格审查认证管理规定》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一条 房产测绘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予以降级或取消其房产测绘资格:

(一)在房产面积测算中不执行国家标准、规范和规定的;

(二)在房产面积测算中弄虚作假、欺骗房屋权利人的;

(三)房产面积测算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规定》及国家安全、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房产测绘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省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5 月1日起施行。

篇2:房产测绘委托书

_______市_______房产测绘服务有限公司

我(单位)因________________需要,现委托贵公司对本单位(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进行测绘。

特此委托。

委托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房产测绘工作总结

岁月荏苒,时光如梭,旧的一年即将过去,新的一年就要来临。我来到贵公司上班已经半年了,贵公司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氛围使我受益匪浅,也使我明白好工作难求,我在公司领导及各位同事的支持与帮助下,严格要求自己,按照公司的要求,基本完成了自己的本职工作。在企业不断改革的推动下,我认识到不被淘汰就要不断学习,更新理念,提高自我素质和技术水平,以适应新的形势需要。现就个人半年来的工作情况做以下总结:

一、努力掌握政治理论知识,提高自身政治素质。

为了尽快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我还从广播、报纸中了解当今的国际政治形势。一年来,我认真按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政治信念,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金融财务知识学习,转变工作理念,改进工作作风,自觉遵纪守法,认真履行职责。

二、恪尽职守,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在工作上,严格要求自己,以孜孜不倦的进取精神来勉励自己,认真执行领导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日常财务工作,严肃财务纪律。发行公司子公司、发行站众多,日常事务繁杂,导致财务工作比较繁琐。在日常工作,我本着服务发行的原则,提高发行财务工作效率和服务能力,尽量克制抵触情绪,让发行员工都感到满意。

三、进一步加强日常财务工作的管理。

在年初,刚结束繁忙的大征订任务,我们发行核算小组就开始按照《发行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对报款、报销、工资、代办费、订报奖品、增值服务、票据等基础的工作抓起,细化财务流程,加强财务监督管理。同时,我们每月终结都要进行自查、自检工作,逐步完善发行公司的财务管理体系。

四、完善财务会计报告及统计。

由于发行公司是去年10月份进行公司化运营,我们是公司化运作后派驻进行财务管理,所以很多基础工作都在一步步的完善。今年,我们进一步加强各种数据的统计工作,完善各类财务会计报告。每周、每月底定时出表,为领导做出相关决策及时提供了财务信息。同时,根据领导的需要,对报表进行修改、变动形式以适应当前的需要。每月经营中出现的变化及发现的问题,在报表中也给予特殊标计。

五、及时完成领导安排其他各项工作。

无论是为地震灾区募捐、爱心订报、十一各大商场订报,还是日常一些事务的办理,我都会按照领导的要求及时、准确、保质的完成。

六、认真参加各种财务培训、努力学习新知识、新业务、使我们的财务基础工作更加规范,同时也提高了工作效率。

我认真归纳总结了所学的内容,在工作之余进行消化理解。

通过学习,不仅丰富了我的基础理论知识、提高了实际操作能力,更加强了财经法律意识。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和世界经济的巨大变化,我们财务会计工作的侧重点和基本点也在改变。因此财务会计工作不能停留在简单的算账、报账等会计核算上,应不断更新知识,不断提高理论水平。结合本行业财务工作的特点,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保证财务基础工作的准确、及时、完整,为领导及时、准确、完整的提供财务信息。

回顾总结,在领导的支持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下,我顺利地完成了的财务工作任务。通过一年来的工作,无论在本行业的业务还是在思想认识上都有一定的提高,但在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上还需要进一步的.扩展,同时克服工作中时有的浮燥情绪。

七、个人工作存在的不足:

1、细心不够,考虑事情不够全面。在考虑问题的时候不够仔细和全面,容易忽略很多的细节问题。

2、工作经验不足,常有急功近利及浮燥情绪。

3、有时候工作效率不高,没有掌握好工作方法。

八、明年的工作计划:

1、按照《发行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加强发行公司财务管理,提高服务意识。

2、根据发行公司的特点及外部市场的变化,改进发行统计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完整的提供财务信息。

3、服务基层发行站,加大发行汇创系统的推广与应用、提高发行工作的工作效率。

篇4:分布式房产测绘软件开发

分布式房产测绘软件开发

介绍了在房产测绘市场有限放开以后,通过Internet方式实现不同测绘单位的测绘成果的上传,与网上房地产、产权交易数据库关联,以及相关的审核制度与安全措施.本软件已得到实际应用,为提高计算成果的正确性与透明度,节约数据传送成本,提高数据更新效率,保证产权交易系统安全提供了技术措施.

作 者:张金山 王山东 ZHANG Jin-shan WANG Shan-dong  作者单位:张金山,ZHANG Jin-shan(马鞍山市房地产产权市场处,安徽,马鞍山,243011)

王山东,WANG Shan-dong(河海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江苏,南京,210098)

刊 名:测绘与空间地理信息 英文刊名:GEOMATICS & SPATIAL INFORMATION TECHNOLOGY 年,卷(期): 32(3) 分类号:P25 关键词:房产测绘   Internet   数据更新   网络安全  

篇5:西安市房产测绘实施细则

1 总 则

1.0.1 为规范房产面积测绘工作,统一本市在房产面积测算中对有关国家标准

的理解和具体操作,根据国标《房产测量规范》( GB/T17986.1- )和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 20

1.0.2 02 〕 74 号),按照建设部、国家测绘局《房产测绘管理办法》(2000

年12月28日建设部83号令发布,5月1日实施)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1.0.2 本实施细则仅对国标《房产测量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中没有涉及、或没有明确的具体问题进行补充或明确,《规范》中已经规定或明确的问题一般不再重复。

1.0.3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与房屋权属登记、交易、租赁、拆迁等相关的房屋面积测算以及商品房销售面积的预测算。

2 术 语

2.0.1 房屋:具有顶盖、有承重支柱或墙或围护物等,以钢、钢筋混凝土或以钢筋混凝土、砖、石、木等材料建造的,永久牢固的、可作为人们的生产、生活或经营场所的建筑物。

2.0.2 幢:是指独立的、包括不同结构和不同层次的建筑物整体。

2.0.3 顶盖:顶盖是主要在竖直方向上为建筑物提供遮盖、支撑、防护作用的上盖。对多层建筑物的某一层,其相应上层的底板也用作该层的顶盖。 2.0.4 围护物:围护物是指对建筑物、建筑空间起到围护、分割作用的建筑部件,如墙、栏杆等。

2.0.5 层高:层高是指房屋上下两层楼面到楼面、楼面到屋面或地面到楼面的垂直距离;或者说,某层房屋的层高,是指该层底板上面到其顶盖或其上一层底板上面的垂直距离。(净空间高度加屋顶厚度)

2.0.6 坡屋面楼层的层高:指由坡屋面楼层地板上面到坡屋面顶盖下面垂直高度与坡屋面面板厚度之和。

2.0.7 自然层:由房屋楼板结构层在竖直方向上将建筑物自然分割而形成的、层高在2.2米以上的主要层次。整层可计算建筑面积的技术设备层、消防避难层,应计自然层;整层采光窗在地坪以上的半地下室,其室内层高在2.2米以上的,也计算自然层数。

2.0.8 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坪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1/2的建筑物。 2.0.9 半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坪的高度超过其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采光窗在室外地坪以上的建筑物。

2.0.10 地上层数:即房屋的自然层数(2.0.7 自然层),指室内地坪± 0.00 以上的按楼板结构分层的层高在 2.20 米 以上的楼层数。地上层数用自然数表示。

2.0.11 地下层数:室内层高在 2.20 米以上的地下室(包括采光窗低于室外地坪的半地下室)的层数。地下室所在层数用F起首加层数表示,如F2表示地下第2层。

2.0.12 建筑物总层数:指建筑物的地上层数与地下层数之和。假层、夹层、插层、阁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间、水箱间、或屋面上各类房间及类似房间的部位,不计入建筑物的总层数。

2.0.13 假层:指设计上位于建筑物自然层之上,外墙高度低于正式楼层高度且层高不全部大于2.20米的非正式楼层。假层不计自然层。

2.0.14夹层:亦称附层,是指位于房屋自然层内的局部楼层,未形成完整楼层结构但属于房屋整体结构的一部分。夹层不计自然层。

2.0.15 插层:位于房屋两自然层之间与房屋整体结构不相关联而加插进去的局部楼层。插层不计自然层。

2.0.16 技术设备层:简称技术层(或设备层),是指专门用于安装布置水、电、风、暖、卫系统等各种设施的楼层。

2.0.17 避难层:即消防避难层,是指高层建筑中,为满足消防安全需要而设置的有一定安全防护功能的避难楼层。

2.0.18 结构转换层:简称转换层,是指建筑物因上部与下部的建筑结构布局不同而在其间设置的改变上部荷载分布的缓冲层,其实质相当于设置于不同结构布局楼层间的箱式基础。结构转换层不能正常使用的不计建筑面积、不计自然层。

2.0.19 架空层:建筑物中有结构支撑、无围护墙体或围护物的开敞空间层。 2.0.20 挑楼:楼房房屋主体向外悬挑的楼层或房屋。

2.0.21 骑楼:指临街的、底层有部分是人行道的房屋,或底层临街部分用做街巷、道路通行的房屋。

2.0.22 过街楼:是指跨越街道,有道路穿过建筑物主体空间的楼房。 2.0.23 阁楼:是指位于斜面结构房屋顶层,层高不是全部在 2.20 米以上的非正式层部分的房屋。

2.0.24 廊:廊是建筑物同一楼层内在水平方向上的交通通道,一般应该具备顶盖和维护结构。柱廊、檐廊、门廊、挑廊、架空通廊等,都是廊的不同形式。 2.0.25 柱廊:指长度在一个开间以上、按开间有柱、以柱为承重结构或一侧兼有墙体维护的廊。

2.0.26 檐廊:指房屋底层两端为墙体(或柱)、顶盖由屋檐延伸构成的无柱走廊,其顶盖也可以是由挑廊、挑楼、阳台、露台的底板构成。

2.0.27 门廊:指房屋门前突出的、有顶盖并有柱支撑的进出通行空间。 2.0.28 挑廊:在二层以上挑出建筑物主体外,有围护结构,无柱有上盖的外走廊。

2.0.29 架空通廊:以两端房屋作支撑或有柱支撑,有围护结构的空中通道。 2.0.30 门斗:指房屋门前突出的有顶盖、并由墙体支撑围护的供进出房屋时通行缓冲的空间;门斗从建筑上可分为封闭式门斗和敞开式门斗。

2.0.31 楼梯:建筑物不同楼层间在垂直方向上的交通通道。踏步楼梯、电梯、观光电梯、不同楼层间的残疾人坡道、自动扶梯、楼层间上下通行的自动传送带等,都是楼梯的不同形式。

2.0.32 梯间:内部有电梯或楼梯,供载人、载物或人员上下的空间或房间,也称为楼梯间、电梯间。

2.0.33 屋面梯间:突出房屋屋面,有顶盖,有围护结构,供人上房屋屋面进行维修,或作为消防安全出口的梯间。2.0.34 阳台:具有底板、顶盖和围护结构,与户室开门连通,供人休憩、活动、晾晒衣物的建筑物附属空间。根据阳台封闭情况可分为未封闭阳台和全封闭阳台;根据阳台与建筑物开间的对应关系,对应一个建筑物开间的为单阳台,对应多个建筑物开间的为通阳台。

2.0.35 露台:指供人室外活动的上人屋面及露天平台。

2.0.36 窗:窗是用于采光、通风、隔离或沟通室内外环境的非结构性围护。 2.0.37 飘窗:也称凸窗,是指窗台及窗框等围护部分挑出至房屋墙面以外的窗,它有利于改善采光效果,加强人与室外自然环境的交流沟通。

2.0.38 落地窗:是指用于大面积采光的一种窗框下沿基本与地面齐平的窗。落地窗在地面一般有较低的、高度与地面接近的窗台。

2.0.39幕墙:安装在建筑物结构外侧,以玻璃、金属等材料作为外部装饰的墙体,或者以玻璃、金属等材料作为建筑主体维护物的墙体。

2.0.39 跃层房屋:指套内空间跨跃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层,有室内或套内楼梯通行的房屋。

2.0.40 错层房屋:指套内部分地面与其余部分存在高差,但其套内空间水平投影仍在一层的房屋。

2.0.41 复式住宅:指与跃层住宅类似、但是在不够两个自然层(或一个高度较大的自然层)的空间内上下分层布局各种不同起居功能的住宅。

2.0.42空调机位:是指建筑物为了外观效果而统一预设的放置空调室外机的位置。空调机位一般应有明确的范围界线。

2.0.43 空中花园:是指为了满足规划要求的绿化率,或提升项目品级,而在建筑物主体结构以内设计的绿化空间。空中花园有入户空中花园和公共空中花园两种情况。

2.0.44功能区:享有相同或相似共有共用部位的产权单元与其共有共用部位的整体称为功能区。功能区可以包含子功能区。

2.0.45子功能区:某一功能区内在不同层级上享有相同或相似共有共用部位的产权单元及其共有共用部位的整体形成的功能区,相对于包含它的上一级功能区,称为子功能区。

2.0.46基本功能区:不包含子功能区的功能区称为基本功能区。

2.0.47套(户):狭义是指具有配套厨卫设施的成套住宅;广义可指任何满足产权登记条件的独立产权单元,也可称为户。(本细则中套与户可以互用)

2.0.48 房屋的使用面积:指房屋的套内使用面积,即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空间的净面积,按房屋内墙面水的平投影面积计算,不包括墙体、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

2.0.49 套内墙体面积:套内墙体面积是指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围护墙体、承重墙体或承重支撑体所占的面积。其中各套之间的分隔墙和套与公共建筑空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等共有墙,均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套内自有墙体按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2.0.50 套内阳台建筑面积:是指全封闭阳台外围与房屋外墙之间的水平投影面积,或半封闭阳台外围与房屋外墙之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2.0.51 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是指由房屋的套内使用面积与套内墙体面积以及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构成的建筑面积之和。

2.0.52 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简称共有面积,是指一幢建筑物内各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也称共有共用面积。

2.0.53 成套房屋的建筑面积:是指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和其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之和。

2.0.54 房屋产权面积:产权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房屋产权面积由市、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权认定。

3 一般规定

3.1基本原则

3.1.1 实测原则

房产测绘作为技术性工作,应坚持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房屋的现实状况的原则。

3.1.2合法原则

房产测绘作为服务于产权登记和产权产籍管理的社会性工作,应坚持依据有关规划、设计、合同、协议、法院判决等合法文件资料,来确认相应房产要素和房产权利状况,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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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为产权登记进行的房产测绘工作,应同时兼顾实测原则和合法原则;若测绘工作中二者不一致时,应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 对于新竣工建筑物的实测项目,若竣工状态与设计图纸不一致的,应对不一致的部分出具原设计单位的变更图纸或变更资料,使设计与现状一致,或改造现状使之与设计一致,否则视建筑物尚未竣工,暂不进行测量; 2对于预测项目和新竣工建筑物的实测项目,若有涉及规划控制指标(如建筑物的层数、外形尺寸、临街外立面等)的变更,其变更的设计资料应重新经规划部门审核批准,方可作为有效资料使用。

3.2施测条件

3.2.1实测项目应在建筑物完全竣工后方可进行实测。

分丘测量的竣工条件为:(1)建筑物封顶;(2)外立面装修完成,脚手架拆除;(3)建筑物主体及其附属物的竣工状态与设计图纸一致,施工变化而没有相应变更设计的,视为没有竣工;

分层分户测量除应满足分丘测量竣工条件外,还应满足:(1)分摊的共有共用设备用房中,设备安装到位;(2)功能区和功能区内各产权单元的产权界线明确、标志牢固、显著。

3.2.2预测项目一般应城建规划手续完备,且建筑物施工出正负零后,方可进行预测。

手续完备是指具备以下证件:(1)土地使用证或用地规划许可证;(2)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出正负零是指:(1)建筑基础或地下室施工完毕;(2)一层或设计标高正负零以上的建筑开始施工。

3.3 房产调查

3.3.1 房产编号

1 产权号:产权号是由该产权单元所属的图幅号、丘号、幢号及其房号之间,用短直线连接构成的一组唯一确定的编号。该编号在本市范围内唯一的标识了某一产权单元。

2 图幅号、丘号、幢号

图幅号、丘号、幢号的含义和编号规则按《规范》规定执行。

多产权人共有的一幢房屋,各产权人的独有部位可以在竖直方向上简单分割时,应在各独有部位用“(幢号)+B+该部位顺序号”的形式分别表示。

3 房号:房号是在一幢建筑物内唯一表示某一产权单元的编号。房屋的房号应由5位阿拉伯数字构成:

第1位为单元号。测量时业主已编单元号或已有产权证书的,应与其编排保持一致;以前未编单元号的,按从西向东、从南向北的顺序由小到大编号。在一幢楼内单元号应从1起编,不得跨幢连编;无单元结构的房屋,默认其单元号为1。

第2、3位为房屋所在层次。层次不足两位数的,前一位补0;地下室的层次,前一位补大写字母F,后一位为房屋所在地下层次。

第4、5位为户号。户号不足两位数的,前一位补0;户号一般在同一单元、同一层内从1起编。

当房屋位于假层、夹层、插层、阁楼、装饰性塔楼,或突出屋面的部位时,其房号随其下方相邻层房号续编,并同时注明该房屋的实际层位。

产权人有特殊要求的,可在同一单元内从1起跨层向后续编房号,但不得跨单元续编。

房屋的层次按自然数顺序从底层向上续编,不得跨号、跳号。

房屋的户号原则上应在层内按照自然数顺序依次编排,一般不得跨号、跳号;当同类房屋有个别层不同而需上下对齐一致时,可以上下对齐编号。

产权单元合并时,合并后的产权单元应优先使用合并前的最小编号;合并后又二次分割的,应优先使用合并前原有的房号;产权单元分割时,分割后新增的产权单元,应续编最大房号。

3.3.2 房屋坐落

房屋的坐落按地名办编制的地名、门牌号调查记录。同一处房屋坐落有新旧门牌号的,应在备注栏内注明原号;同一幢房屋有两个以上街道门牌号的,应全部注明;房屋坐落没有门牌号的,借用毗连房屋门牌号或近邻的标志性建筑物名称加注东、西、南、北方位表示,也可用小区名称(或地名)及楼号来表示。

3.3.3 房屋产权人

1 私人所有的房屋,一般按产权证或身份证上的姓名记录。产权人死亡或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应注明代理人的姓名;产权是共有的,应注明全体共有权人的姓名。

2 单位所有的房屋,应注明单位的全称。两个以上单位共有的,应注明全体共有单位名称。

3 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的房屋,包括公产、代管产、托管产、拨用产等四种产别。公产应注明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全称。代管产应注明代管及原产权人姓名。托管产应注明托管及委托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拨用产应注明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全称及拨借单位名称。

3.3.4 房屋产别

房屋产别是指根据产权占有不同而划分的类别,具体分类标准按《规范》附录A4执行。

3.3.5 房屋产权来源

房屋产权来源是指产权人取得房屋产权的时间和方式,如继承、分析、买受、受赠、交换、自建、翻建、征用、收购、调拨、价拨、拨用等。

产权来源有两种以上的,应全部注明。 3.3.6 房屋建筑结构

房屋建筑结构是指根据房屋的梁、柱、墙等主要承重构件的建筑材料来划分的类别,具体分类标准按《规范》附录A5执行。

一幢房屋有两种以上建筑结构的,应分别注明。 3.3.7 房屋竣工年份

房屋竣工年份是指房屋实际建成年份。拆除翻建的,应以翻建竣工年份为准。一幢房屋有两种以上建成年份的,应分别注明。3.3.8 房屋用途

房屋用途是指房屋的设计用途。具体应参考规划审批和设计图纸说明,按本细则附录《产权登记房屋用途分类标准》(见附表1)执行。

一幢房屋有两种用途的,应同时注明。一幢房屋有三种以上用途的,可标记为综合楼。老旧房屋无法找到规划设计资料的,以实际调查用途为准。

3.3.9 房屋墙体归属

房屋墙体归属是房屋四面墙体所有权的归属,分自有墙、共有墙和借墙三类。

3.4数据采集

3.4.1 观测基准

1 建筑物总建筑面积测量,以房屋外墙外侧勒脚以上墙面为界测量,内部中空须扣除的,以中空部分外围墙体勒脚以上墙面为界测量。

2建筑物墙面挑空悬挂的各类装饰,不计入墙体面积。

3 建筑物分层分户面积测量,外墙、共有墙以墙体中线为界,测至墙体厚度1/2处;借墙测至墙体内侧;自有墙体测至墙体外侧,并在草图上用相应符号表示。

4 附属设施:柱廊以柱外围为准;阳台以围护结构的外围为准;门廊以柱或围护结构外围为准;檐廊、挑廊、门斗以围护结构外围为准。

5 异形房屋观测,可增加必要的辅助线施测。 6墙体的厚度应包括外保温层厚度。

3.4.2 数据采集方法

1对实测项目,计算面积所需的所有数据均应进行实地观测采集。

2观测读数时,应独立量取两次数据,读数至0.001米;两次数据较差满足精度要求时方可记录,记录至0.01米。

3 实测项目施测时可以参考经规划城建部门审查批准的施(竣)工图纸。 4成套住宅对每种户型都应随机均匀抽样进行实际观测;非住宅应对每个产权单元尺寸进行观测。

5如观测数据与图纸标示数据的误差在限差允许范围以内,可采用图纸数据进行制图和面积测算;如误差超出限差允许范围,应采用实际观测数据进行制图和面积测算。

6 实测数据的采集不论采用何种方法,都应严格按照“走到、看到、量到”的原则施测,尤其对地下室、底层和屋面,必须坚决做到“三到”。

7采集实测数据时,对套型或墙体厚度不同的房屋均应入户观测。

8数据采集完后,应在测量现场检查、验算,确认观测数据无误后,方可收工撤离现场。

9对预测项目,计算面积所需的所有数据,均应从经规划城建部门批准、由设计单位出具的施工或结构图纸原件上直接读取或推算得出。

3.4.3 量距数据精度要求

实测量距应使用经检定合格的纤维皮尺、钢卷尺、手持式测距仪、红外线测距仪、全站仪或其他能达到相应精度的仪器和工具。同种量测工具二次量距读数较差应满足|△D|≤0.005m,长度以m为单位,取至0.01m。

4 附 则

4.0.1关于历史衔接问题的意见

对于历史上房产测量单位正式出具过的测量报告,当时测算的具体做法不违反《规范》的原则、或《规范》中没有具体规定,而与本细则规定不一致的,应按照以下几种情况分别处理:

1对于尚未用于产权登记的实测成果,以及尚未用于销售的预测成果,一经发现此类问题,原则上均应按本细则规定予以修正;

2不论原成果是否已用于产权登记或商品房销售,在进行涉及建筑物整体的变更测量或更误时,原则上对此类差异应一并按本细则规定予以修正;

3对于已经用于产权登记的测绘成果,除非当事人要求并经与产权登记部门同意,原则上应维持原成果做法不变;

4对于已经用于销售的预测成果,在进行实测时,除非与当事人协商一致,原则上应维持原预测做法不变。

4.0.2本细则自 年 月 日起实施。

4.0.3本细则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西安市房屋管理局解释。

1月10日

篇6:北京市房产测绘授权委托书

由房屋权利申请人、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委托房产测绘单位进行房产测绘

(一) 申请产权初始登记的房屋;

(二) 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的房屋;

(三) 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要求测绘的房屋。

房产管理中需要的房产测绘,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房产测绘单位进行。 房产测绘成果资料应当与房产自然状况保持一致。房产自然状况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实施房产变更测量。 委托房产测绘的,委托人与房产测绘单位应当签定书面房产测绘合同。 房产测绘单位应当是独立的经济实体,与委托人不得有利害关系。 房产测绘所需费用由委托人支付。 房产测绘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篇7:房产测绘述职报告

20__年,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和社会的广泛关怀下,我局的测绘工作效率显著提高,测绘成果卓著,为进一步提高测绘的工作水平,争取在20__年取得在测绘方面的阶段性成果,现将本年度工作述职如下:

一、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今年七月份履新职后,根据局党组分工,我分管矿产资源、地质环境和测绘管理等工作。在同志们的支持与协助下,我在自己的岗位上,围绕当好主要领导的助手,完成工作任务,认真履行了工作职责。

(一)加强了对矿业权的审批管理

对全市所有矿业权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对历史档案进行了整理和规范,对发现的问题积极加以整改,进一步完善了矿业权档案材料。全面梳理了我市矿业权市场,对360个采矿权有偿取得情况进行了调查,取消“双轨”制,全面实行采矿权有偿使用制度。

(二)全面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顿整合,规范矿产资源治理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的精神,按照国家、省、市的相关要求,加强组织和协调,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完成了整规工作的各项任务,顺利通过了省级检查验收。

一是巩固和扩大了整顿成果。20__年,依法查处无证开采行为16起、越界越层开采6起、无证勘查2起、责令整顿及停产整顿矿山60余个,罚没款250余万元。通过整顿、整合,结合矿山专项整治,全年依法关闭矿山51个,矿山数量由底的395个下降到20__年底的344个,超额完成了市政府年初下达的减少2个矿山的考核目标。中型的矿山也由的15个增加到55个,所占比例从2%上升至16%,矿山布局不合理等问题逐步得到解决,推进了矿产资源开发的规模化、集约化和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矿产资源管理走向科学规范。

二是制定和完善了资源开发管理政策措施。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立足推进矿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制定并出台了《___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资源整顿整合规范矿产资源管理的实施意见》和《___市矿产资源开发承诺制度的规定(试行)》,会同市经委、发改委、环保等部门编制并印发了___市矿产品深加工项目及应用产品目录,推进了矿产资源整顿和规范工作科学化、制度化。

三是全面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按照省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总体方案和市政府的要求,制定了我市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明确了资源开发整合的原则、方式、范围、措施及目标任务,确定了到20__年底现有矿山数量通过整合减少到280个的目标,并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区。20__年重点对13个省、市重点矿区实施了整合,涉及矿山75个,整合后设置了32个采矿权,减少矿山43个。已有3个矿区完成了整合,其他矿区整合平衡推进,并已责令60余个矿山停产实施整合,进入资产评估和重组阶段。

四是深入开展国省道、铁路、高速等重要干线可视范围内矿山专项整治。全市有52个矿山被列入清理整治范围,按照我局会同市环保、公安、交通、安全监管、工商等八个部门联合发布《通告》精神,督促、指导各县区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截止20__年底,已经关闭了矿山30余个,整合矿区2个,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基本实现了关闭一批、整合一批、置换一批、避让一批的既定目标。

五是积极争取省级资源整合专项资金。我们积极向省厅申报项目,在省厅的大力支持下,省财政加大了对我市资源整合项目的资金补助,对我市三个项目共补助260万元,推动了全市的资源整合。

(三)狠抓地质勘查工作,全面实施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督管理,严格实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

加大了勘查资金的投入,完成了___矿段、___矿段的详查,启动了___矿段的野外工作,获得资源储量1亿多吨,提高了资源保障程度。建立健全矿山地质测量机构、开展了日常监测,完善各类储量管理图件和台帐,完成了360余个矿山地质测量工作。

(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全市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调查工作;启动了《___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并完成送审稿的审查工作。

二是积极采取措施,稳步推进地质灾害危险点的搬迁避让和治理工作。根据省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方案,我市共有11个地灾隐患点列入省重点搬迁治理目标任务。为确保灾害治理工作目标如期实现,积极采取周调度、旬督查、月通报等方式,加大搬迁避让工作力度,使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稳步推进。

三是积极参加抗灾救灾工作

(五)加强测绘工作

强化测绘质量意识,组织开展了测绘成果质量大核查工作;加强测绘资质管理,认真开展年检工作;加大了测量标志保护,逐步建立测量标志巡查制度;指导开展了地图市场专项检查,为满足市场需求,组织更新了城区图和___市旅游图。

二、学习与廉洁纪律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增强自身思想素质与业务素质。当今的时代是知识与信息时代,加强学习十分必要。在繁忙的工作中,认真学习不放松。积极参加局党组中心组的学习和局机关的集体学习,学习马列主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精神,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适应了飞速发展的形势需要,增强了驾驭全局、科学决策和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在搞好上述学习的同时,注重业务知识的创新学习。通过报刊杂志等掌握国土资源发展的新动态、新知识及法律法规和大的方针政策。站在国土资源发展的最前沿,结合实际情况,深入思考国土资源发展需要解决的问题,为市领导及局党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当好参谋。

二是勤政为民,增强服务大局,加快发展的意识。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勤政为民,对分管的工作积极主动,出谋划策,挖空心思出点子、想办法,尽职尽责。保持昂扬的工作激情和对人民群众及国土事业的饱满热情。做到工作有部署安排、有检查督促、有总结。力求工作完美,而且一旦定下来的工作要干就要干好,争取出好成绩,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帮助群众解决所需的政策、法律法规等问题。同时做到分工不分家,胸中有大局。除做好份内的事情,只要是领导安排与全局有关的事也积极去做。注重团结同志,工作摆正位置,不越位、不缺位。遇事与大家商量。不论常规工作或是重点项目等,都集中大家智慧,依靠众人之力。做到工作有条不紊、紧张有序地进行。

三是廉洁自律,增强凝聚力。一年来,认真按照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要求,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保持优良的传统、艰苦创业、乐于奉献,不计较个人得失,自觉抵制不良思想和不正之风的侵袭,保持清醒的头脑。通过观看市内外典型腐败案件的警示片,时刻警醒自己,在工作和重点工程项目中,严格按规定办,不搞吃拿卡要。同时认真执行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树立文明新风,弘扬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增强团结奋斗的凝聚力,按照责任制要求,对分管科室的同志从严要求,都能认真做事、诚实做人,工作热情、积极性高涨。没有出现任何违法违规现象。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回顾这些时段的工作状况,在测绘的工作中还存在许多的不足之处,部分领导干部在取得一定成就之后显现出急躁,不细致的状态,在工作中缺乏科学的指导。导致后期的工作效率存在不同程度的下降趋势。下一步的工作计划首先多学习,不断的充实自己的知识体系,从多角度去掌握工作的技能;其次是通过自身的方式为局里面的其他同志提供帮助,更好的服务同事,此外,自身方面需要不断的严格要求自己,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在工作中不断的自我总结,提高工作效率,在思想相不断的自我反思,及时纠正自己的错误思想。多为局里谋善事,为推动测绘工作的更好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篇8:房产测绘述职报告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近年来在测绘工作方面,通过不断提高工作效率,部门及时的完成了上级部门交给的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测绘成果。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将有关的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年来,本人坚持党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和领会党的精神,落实和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通过结合测绘工作实际,研究部署学习贯彻工作的具体方式。最新颁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测绘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于推进我国测绘事业发展,全面提高测绘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意见》发布后,认真学习领会精神,积极参与制定措施,提出创新思路,为提高我院测绘发展献计献策。协助院长联系协调有关方面,争取各级对我院测绘工作的支持。

按照院党委学习计划,认真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加深理论功底,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进一步牢固的树立了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工作上能够以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立足本职,从我做起,兢兢业业,坚持手勤、脑勤、眼勤,认真履行职责并创造性的开展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目标工作任务。工作作风上能够按照“两个务必”的要求,发扬艰苦奋斗和谦虚谨慎的工作作风,不脱离群众,不铺张浪费。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党章规定,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的纪律,按时交纳党费,保持廉洁自律,时刻以共产党员的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努力履行共产党员的义务和职责。在具体工作中,则始终围绕服务党的中心工作为目标,尽力完成好自己所分管的工作和任务。能够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自律方面的各项规定,并有效地,自觉地抵制不正之风的侵蚀。

二、主要工作

20__年在院党委的领导下,经过测绘公司领导和广大职工的辛勤劳动和不懈努力,以及相关科室的配合,我院测绘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作为负责测绘工作的领导,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了测绘市场经营力度,使我院测绘经营工作有了新的进展,测绘产值和利润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20__年测绘公司累计完成测绘项目35个,完成测绘产值571.5万元,完成利润62万元,均取得了历史最好成绩,取得了比较好的经济效益。本人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积极主动向各测绘相关单位和行业联系,走访新老客户,建立客户档案,利用各种关系开拓了新的测绘服务领域。全年来,我们涉及的测绘服务领域有城建、国土、公路、市政、水电、地质等方面,主要完成的工作有城市规划测绘、地形测绘、地质测绘、工程测量、地籍测绘、公路测量、水利水电工程测量等;与测绘主管部门协调,积极参与了部分市、县基础测绘规划的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测绘、土地整理、勘测定界等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扩大了我院的社会影响,提高了我院的社会知名度;加强了省外测绘项目联系工作,开拓了海南和内蒙古的测绘市场,重点加强了省外项目部市场经营能力,云南项目部逐步实现了从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的转变;

(二)、加强了测绘公司的内部管理作业,使测绘项目安排和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员工队伍稳步开展。

根据近几年测绘项目管理过程中呈现的疑问,以及如何提高广大员工的活跃性和凝聚力与测绘公司的其他领导和项目经理进行了沟通,并和有些出产一线测绘员工进行了座谈。根据公司员工的定见和主张安排起草并进一步完善了“测绘公司平常管理办法”、“测绘公司测绘项目管理办法”、“测绘院测绘材料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加强了测绘公司和测绘项意图平常管理作业,一年来测绘公司测绘出产、商场运营、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方面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各项作业按计划稳步推动。

(三)、高度重视测绘技术工作,加强对技术人员的培养,使得测绘产品质量进一步提高。

技术培训方面,坚持我院冬季测绘技术培训的优良传统,针对测绘公司近几年测绘技术现状和新引进的测绘技术人员状况,年初组织并举办了测绘基础知识和新技术培训班,本人也参与了授课,重点强化学习了控制测量的基本知识、控制网的布设、控制网的观测、控制网的平差计算,使广大测绘技术人员的测绘基本理论和实际工作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在安排工作时坚持老作业员对新作业员的传帮带,每一个测区或项目在安排技术人员的时候,坚持新老技术人员的合理搭配,既要完成项目上的工作,又要锻炼和培养新技术人员,通过近两年的锻炼和培养,已经有一批年轻的技术人员成为了项目技术骨干,甚至成为项目负责人。

总之,在领导的关爱和社会的关怀下,在实事求是地总结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方面的工作任务全面实现,最终取得测绘工作的阶段性性成果。

篇9:测绘工程师的工作职责描述

职责:

1、使用各种测量仪器及软件,通过专业测量软件进行计算和绘制地形图;

2、依照户外作业流程,进行户外测绘工作;

3、运用专业知识进行土地地形绘图和面积测量;

4、利用测绘数据进行绘图;

5、根据项目要求负责测区的外业测绘;

6、负责测绘成果的整理、质量检查。

任职要求:

1.测绘工程、土木工程和计算机相关专业,有测绘中级工程师职称优先。

2.精通ArcGIS、MAPGIS、cass等软件的操作使用,熟练使用CAD制图,能够制作测绘成果图(地形图、地籍图、宗地图等)。

3.熟练操作相关的GPS 、RTK、全站仪、经纬仪、无人机航测等测量仪器;

4.身体健康,擅于沟通,有良好的理解能力。

5.能适应出差和加班工作,踏实肯干、富有责任心,工作热情积极,有团队合作精神。

6.有从事过土地测绘、地形图测绘工作的人员优先考虑。

篇10:测绘工程师的工作职责描述

职责:

1、服从项目负责人的工作分配与安排;

2、主要负责倾斜摄影内业工作;

3、对航拍照片进行数据处理;

4、对实景三维模型进行精细化修模;

5、基于实景三维模型惊醒DLG数据采集;

任职要求:

1、测绘工程、地理信息、地图制图、摄影测量、遥感、大地测量、空间信息与技术和遥感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优先

2、熟练使用smart3D、ArcGIS、3Ds MAX、geomagic、Mapinfo、EPS,MAPGIS等相关制图软件;

3、根据项目方案和需求,完成测绘内业数据处理

4、能够完成实景模型的内业处理,以及后期修补;

5、具备责任感和团队意识,能吃苦耐劳,踏实肯干,能够适应出差任务;

6、有测绘内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篇11:测绘工程师的工作职责描述

职责:

1、负责公司有关地形测绘、变形监测和地理信息项目的管理指导工作,制定并监督执行实施标准。

2、能积极解决地形测绘、变形监测、航飞摄影和地理信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3、负责测绘业务的技术指导(包含且不限于方案审核、成果审核和技术培训),确保测绘人员的业务能力能满足项目(包括现场实操、数据成果整理、质量控制)。

4、能熟练使用常规测绘仪器,掌握各相关软件的应用。

5、负责做好测绘行业新技术的学习、引进和消化,确保公司的技术在行业内保持领先水平。

6、根据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包括组织制订和督导测绘工作流程落地,定期进行检查和总结分析,确保测绘业务有序开展。

7、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任职资格:

1、测绘、地理信息及相关专业毕业,本科以上学历,40岁以下;

2、具备丰富的测绘项目外业及内业生产实践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知识;

3、8 年及以上测绘相关工作经验,注册测绘工程师;

4、具有组织领导,有地形、地籍、工程测量、房产测绘等综合测绘项目实施管理控制的丰富经验;

5、具有较强的沟通及组织协调能力、学习能力及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6、熟悉测绘仪器及相关测量软件的使用,熟悉行业技术规范和图式;

7、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8、具有丰富的测绘经验:地形图测绘经验,或者工程测量变形监测作业经验,或者航空摄影测量经验;

9、有驾驶证的优先,身体健康。

篇12:测绘工程师的工作职责描述

职责:

1、水准测量、导线测量、地形测绘的外业操作和内业数据处理;

2、依照户外作业流程,进行户外测绘工作;

3、确保测量成果的准确性,测量质量的第一负责人;

4、负责测量仪器设备设施的周检和维护。

要求:

1、测绘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

2、1年以上现场测量工作经验,有测绘资格证书者优先;

3、熟悉水准仪、全站仪、GPS等相关测量仪器的使用;

4、熟练使用CAD等相关绘图软件者优先;

5、身体健康,敬业爱岗、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较强的工作能力和沟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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