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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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感谢网友“法式恶童小面包”参与投稿,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知(共12篇),希望您能喜欢!

篇1: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知

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号)和《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安府办发),定于近期开展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查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包括法律、法规授权或依法受委托的组织)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办结的行政许可案卷及按照一般程序实施的行政处罚案卷。

二、评查方式

这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采取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自查并选送案卷,县政府法制办组织集中评查的方式进行。

三、评查步骤

(一)自查自评阶段(年7月15日至8月30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对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见附件)组织自查自评全部案卷。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每个乡镇、部门选

送行政处罚案卷3宗、行政许可案卷2宗,于8月30日前报送县政府法制办。

(二)集中评查阶段(年8月31日至9月30日):县政府法制办组织有关人员,对乡镇、部门选送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实行一案一评,按百分制打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合格,79分以下为不合格。选送案卷的平均分,为乡镇、部门得分。无正当理由不选送行政执法案卷的乡镇、部门为不合格。

四、评查结果处理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结束后,将对评查结果进行通报。本次案卷评查结果将作为年度全县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是一种重要监督方式,是贯彻落实全县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的一项举措。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本次评查工作顺利进行。

篇2: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总结

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案卷自查自评

一是为了切实做好我支队的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根据遵义市法制办的要求,我支队成立了以支队长李书江为组长,徐新华为副组长,刘涛、何可为成员的行政执法案卷检查组,负责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日常工作。

二是组织认真学习了《关于开展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案卷评查方案。领导要求评查期间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必须抓好抓落实,作为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执法的重要举措。

二、严格自查,不走形式

我支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组负责对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期间所结案的水事违法案卷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对照评查方案和细则逐一进行检查,缺什么补什么,错什么纠什么。自查内容为:检查程序是否到位,事实是否清楚,定性是否准确,是否正确行使水行政自由裁量权具有法律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评价、定性处理、处罚是否恰当,文书格式是否规范等等。

按照《遵义市行政执法案卷评审评分标准》文件的要求,我支队案卷评查组细致评查,查漏补缺,认真总结水执法检查全过程的成功经验,找准问题的所在并及时纠正和完善,真正做到准确无误。

三、存在的问题

(一)案件查处程序不到位。有的案卷待调查结束后无案件调查终结的报告;有的案卷证据材料复印件没有注明“与原件相符”等确认字样,并未加盖提供单位印章;有的案卷无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有的案卷当事人未注明祥细的联系地址等。

(二)执法文书填写不规范。调查笔录有空格;部分被调查人未按捺手印;调查时间填写不完整,没有具体到时、分。

(三)水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有待加强。水行政执法人员仍存在业务水平参差不齐,造成工作被动,因此,需多参加业务

培训,增强业务素质,提高执法能力。

四、整改措施

(一)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在日常工作中多进行经验交流,共同探讨出现的问题。

(二)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切实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资格认定和审验工作;继续开展好案卷评查工作,完善评查办法。

(三)加强对行政执法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总结推广行政执法的好经验,及时发现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我支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中虽取得了一点成效,但离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在今后依法行政的工作中,我支队将严格按照政府法制办的要求,提高认识,进一步结合我支队中心工作和内部管理,认真落实各项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篇3: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依据×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文件《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政法制[20xx]14号)的要求,××局及时进行研究,就××局20xx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组织形式、重点内容、实施方案等事项作了统一部署,利用20xx年11月至20xx年12月的1个多月时间对20xx年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现将相关的评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

接到市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政法制[20xx]14号)后,××局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研究,结合×局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提出,要把20xx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抓好落实,作为进一步规范×局执法行政的重要举措,作为进一步落实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重要方面,作为检验一年以来×局行政执法工作成绩的总结。市×局政策法规处根据文件精神和局领导指示,专门抽调人员组成了工作小组,就检查的组织形式、重点内容、实施方案等事项进行了统一安排,在1个月的时间内对××局所属具有行政执法权限的16个相关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仔细评查。评查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的评查为自查自纠,上报自查报告;第二阶段为重点抽查,交叉检查。抽查组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检查、个案剖析等方法,点面结合,检查到基层执法单位;第三阶段为总结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督促落实。许多执法单位通过执法检查,认真总结了经验,找准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明确了努力方向,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二、重点突出、切中实际

根据市政府法制办文件要求,我们此次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包含20xx年1月至20xx年11月做出的行政许可案卷及行政处罚案卷。××局行政许可事项相对单一,主要包括×局×许可证的许可事项。××局在20xx年底刚刚进行完新一轮×许可证的换发申请工作。20xx年×局行政执法零售许可证管理处于通过合理布局规划进行总量控制、排队管理之中。因此我们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重点放在×局行政执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上面。

根据文件要求,我们明确对于此次行政处罚案卷检查,重点对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检查,具体包括:行政处罚主体是合法,行政处罚依据依据是否充分、适用是否准确,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处罚内容是否适当,告知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是否准确,是否实行罚缴分离,是否使用法定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等9大方面情况。为了更好的开展工作,我们参照《×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具体制定了《×局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表》从立案阶段、调查取证阶段、审查决定决定阶段、送达和执行阶段及案卷档案保存阶段分解细化评查指标以百分制形式加以考核。

××局及下属具有行政执法权限的部门单位共有16个,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1月31日共出动“打假”执法人员59427人次,查处违法案件1208起,其中一般程序案件808起,简易程序案卷400起,罚没款合计168.57万元。××局执法案卷评查中调取了所属执法单位共计140份一般程序案卷,占到20xx年1月-11月一般程序执法案卷总数的17.3%,部分执法单位案卷调阅数占到了案卷总数的56%,因而具有较高的代表性,可以体现×局现阶段的执法水平。通过评查我们发现,在这1208起涉及×局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的案件中,案卷处罚主体正确,行政处罚依据明确,处罚种类和适用准确,案卷制作比较规范。没有引起相关的法律诉讼的情况。在行政处罚罚缴分离制度的执行情况中,×市×局及下属具有行政执法权限的16个部门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与相关银行签署代收协议设立专门帐户,严格做到了罚缴分离。经检查发现行政处罚的数额与实际收缴数额完全一致,没有出现×局行政执法行政执法机关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没收入的现象。在行政执法的案卷标准上,根据加入TWO的相关承诺和行政执法的实践,国家×局行政执法局最新修订了行政执法新文书式样(法[20xx]239号),×市×局行政执法行政管理机关使用了此行政处罚文书,统一了文书样式,取得了很好的实践效果。

三、总结经验、落实制度

总体来说,20xx年×市×局行政执法行政执法案卷检查情况较好,×局行政执法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较高,这是×局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的结果,之所以能够出现上述情况,主要是做好了三方面的工作:

(一)健全机构,形成法制工作的组织网络

××局政策法规处,专职负责行政执法案卷的监督检查工作,在所属区县执法单位都设有专职的法制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案件的监督检查和案卷处理的指导。从上至下形成了相对完整的人员编制和网络设立,为×局行政执法行为和案卷使用的监督提供了保证。20xx年年初我们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以市局文件的形式明确制定了区县×局行政执法局法制员工作制度,将其编制设置移至办公室,更好的发挥其法制监督职责。并于20xx年5月组织了各区县×局副

局长、科长、办公室主任及法制员计65人参加的法制培训,培训时间达到520学时人次。

(二)加大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面对着入世后的种种挑战,20xx年××局加强了对专卖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一方面是对《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的深入培训,另一方面是对新制定颁布的法律如《行政许可法》等的集中组织学习。而针对以前×局行政执法行政执法中部分存在的重实体、轻程序,重处罚、轻教育的情况,我们利用国家×局修改制定行政执法新文书的时机,统一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利用5天时间进行大规模的集中培训学习,学习新文书的使用,具体案卷的制作,更学习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取得良好实践效果。20xx年度我们组织×市×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国家×局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及20xx年度×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及考试,431名执法人员在三天的时间内集中听取×大学教授和市工商局、市法制办有关负责人全面深入的讲解,进一步学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重要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

(三)落实责任制,

20xx年以来我们将×局行政执法行政执法情况及案卷制作情况与个人考核业绩挂钩,20xx年我们进一步将其制度化,重点落实了行政执法人员考核标准的具体化,进一步明确了目标,细化了相关的奖惩标准。使得×局行政执法行政执法人员上有压力下有动力,调动起积极性,形成了学习的好风气,进一步树立了×局行政执法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

总结×市×局20xx年的行政执法案卷工作,我们发现了自身一定的进步,这是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局局党委局领导的具体指挥下、在一线行政执法行政执法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所取得的,对此我们加倍珍惜。但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自身不足,部分执法人员水平仍需提高。但我们有充分的信心和能力进一步做好×局行政执法行政管理工作,完善行政执法案卷工作,规范好×市的市场经济秩序,为增加×市财政收入、维护合法经营者的利益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健康、推动××局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篇4: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总结

XX市审计局: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根据XX市审计局转发省审计厅、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遵市审办〔20xx〕18号)的要求,我局领导上下高度重视,及时进行研究,就全局20xx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组织形式、重点内容、实施方案等事项作了统一部署,用近1个月时间对20xx年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现将评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

接到XX市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后,我局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研究部署此项工作,结合我局审计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提出,要以全面宣传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贯彻执行审计署六号令为契机,把20xx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抓好,作为进一步规范审计机关执法行政的重要举措;作为进一步落实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作为检验一年以来全局审计行政执法工作成绩的总结的要求。经局长办公会研究,专门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业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组,就检查的组织形式、重点内容、实施方案等事项进行了统一安排,在1个月的时间内对全局各业务科室20xx年度的审计项目案卷进行了仔细评查。评查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的评查为各业务科室自查自纠,上报自查报告;第二阶段为我局审计项目复核委员会重点抽查,各业务科室交叉检查。抽查组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检查、个案剖析等方法,点面结合,检查到具体审计项目;第三阶段为总结整改提高。

二、自查自纠落到实处

各业务科室自查自纠阶段,采取了科室负责人全面把关,审计组长、审计组成员互相检查的方法,认真对照XX市审计局下发的《优秀审计项目评分标准》(试行),对本科室一年来所有审计项目进行归档,对所有审计项目从编制审计方案、收集审计证据、编写审计日记和审计工作底稿、出具审计报告到归集审计档案等全过程进行检查。自查注重四个方面:一是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目标是否实现;二是事实是否清楚;三是审计证据是否充分;四是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五是评价、定性、处理、处罚和移送处理是否恰当。通过各业务科室认真自查,主要存在个别审计证据取证日期和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日期不一致;个别审计事项审计证据不充分、反映事实不清楚;甚至个别审计项目存在定性不准确等问题。

三、交叉检查不走过场

重点抽查,各业务科室交叉检查阶段,主要抽查了XX市局下达的计划项目和部分我市自定项目。采取了审计项目复核委员会重点抽查,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全面互相交叉检查的方法,在各科室自查的基础上,重点对各项目实施的审计程序、审计项目质量、深度等进行了检查,并对个别项目进行了案例分析。严格按照审计署《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规定,注重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检查:一是主要事实的表述是否清楚;二是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三是评价、定性、处理、处罚和移送处理是否恰当;四是审计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等。检查发现主要存在部分审计项目的审计业务文书未严格按公文处理国家标准进行处理,业务文书未完全统一。如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等字体大小均未完全统一。

四、整改提高注重实效

20xx年我局实施并完结的审计项目共31个,涉及处理处罚的审计项目28个,处理处罚总金额295万元,其中收交财政资金68万元,处以罚款11万元,其他处理11万元;移送有关单位处理事项1项。

通过重点抽查和交叉检查,一是所有审计项目均严格按规定按标准进行了归档。二是涉及处理处罚的审计事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要求,即主体合法,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准确,行政处罚决定适当,审计行政处罚程序合规。三是所有涉及审计处罚的审计项目无一出现错审及行政复议。四是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的执行率达100;审计收缴、罚款均在规定时间内缴入国库,入库率100。

通过评查,我局在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基础上,今后将全面统一审计业务文书执行国家公文处理标准,全面贯彻执行审计署六号令,严格按照审计署《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规定,强化审计项目质量控制,进一步提高审计项目质量和强化审计监督工作。

这次案卷评查,评出我局20xx年度优秀审计项目案卷X个。通过评查,进一步加强了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观念,更加规范了审计人员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了审计机关审计执法水平和审计工作质量。

二○xx年十一月十七日

篇5: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我局确定20xx年7月1日至9月15日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现将相关的评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

为切实履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进本单位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研究,结合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就检查的组织形式、重点内容、实施方案等事项进行了统一安排,在2个半月的时间内对我局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仔细评查。

二、重点突出、切中实际

20xx年7月1日至9月15日,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评查的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征收管理条例》、《贵州省实施办法》、《贵州省防洪条例》、《贵州省实施办法》《贵州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水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使用情况,违法行政行为的查处情况,行政执法案卷规范情况,具体表现为:

(一)我局能够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有效指导取水单位合法取水和企业建设生产过程中的水土保持工作,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保持生态平衡。

(二)我局能够依法做好取水许可证等证件的申领、年检、变更和延续等前期初审工作,有效管理使用水行政执法证。

(三)对违法取水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

(四)行政执法案卷文书格式、文字表述、种类、印章使用、归档等均符合规范。

三、总结经验、落实制度

总体来说,20xx年我局行政执法案卷检查情况较好,这是我局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的结果,之所以能够出现上述情况,主要是做好了三方面的工作:

(一)健全机构体制

我局专门成立负责行政执法案卷的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对案件的监督检查和案卷处理的进行指导,为我局行政执法行为和案卷使用的监督提供了保证。

(二)加大培训力度

20xx年我局加强了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一方面参加本支队组织的政治业务、法律法规学习;另一方面参加贵州省水利厅组织的执法人员培训。通过培训大大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增强了依法行政意识。

20xx年,我局的行政执法案卷工作在市政府法制办的正确领导下、在局领导的具体指挥下、在一线行政执法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自身的不足,部分执法人员水平仍需提高,但我们有充分的信心和能力做好我局20xx年行政执法管理工作,完善行政执法案卷工作。

篇6: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报告

县法制办:

根据白银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市政法发〔〕32号)要求,我局迅速组织人员,严格对照《甘肃省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对20xx年6月至5月期间已办理完成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全面自查,现将我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6月至205月期间,我局无行政许可案卷,行政处罚案卷22宗,其中:土地类案卷15宗,矿产类案卷7宗。土地类案卷分别为:

1、景泰县锐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地案;

2、古浪县宏余商砼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3、孙玉非法占地案;

4、景泰县康顺养殖专业合作社超占土地案;

5、景泰县诺克保温建材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6、周邦武非法占地案;

7、白银丝绸之路黄河文化遗产博览城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8、景泰县水务局非法占地案;

9、甘肃路桥公路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10、甘肃银泰公路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11、甘肃长瑞文冠果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12、甘肃禾丰源种业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地案;

13、景泰县华峰石膏有限公司超占土地案;

14、景泰县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地案;

15、景泰钰源砂石料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矿产类案卷分别为:

1、景泰县正路顺祥石料场越界开采案;

2、周福友无证开采案;

3、田富无证开采案;

4、许国和无证开采案;

5、朱生波无证开采案;

6、汪得宏无证开采案;

7、武成安无证开采案。

以上案卷当事人均没有提出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依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和《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通知》(甘国土资发〔〕274号)的规定,我们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二、主要做法

为了提升国土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我局以这次评查为契机,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要做了一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为了将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并形成长效机制,我局成立了行政处罚案卷自查自评工作领导工作组。各业务股室为行政处罚案卷自评工作组,认真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

(二)措施得力,狠抓落实。一是组织学习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标准,理解并掌握评查工作的目的与意义、基本原则、范围和内容、评查办法等方面的要求;二是对照标准,认真翻阅行政处罚卷宗资料,一件不漏,逐一进行评审,查找问题。

(三)总结提高,推广经验。在这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中,我们严格按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查找出了在行政处罚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同时,也发现一些行政处罚案卷管理中做得好的经验。我们将存在的问题和总结的经验在各股室之间进行交流学习,要求他们迅速对照问题抓整改,对照经验抓质量。

三、存在的不足

虽然我们在行政处罚案卷管理上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例如办案人员新旧交替,案件查处过程复杂,个别办案人员经验不足等。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对执法监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要采取以案说法、模拟办案等生动有效的方式,将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与提高办案水平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和行政处罚案卷质量。

篇7: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报告

区政府:

按照裕政办[]52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组织实施,并落实到人,具体负责,对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细则,认真做好案卷评查的各项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组织实施,责任落实到人

对照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及经办科室参加的自查小组,对—实施行政处罚的案卷进行逐项检查,逐一对照,修改完善。

二、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案件处理程序规范

在每次的`统计行政执法检查中,我局行政执法人员都在2人以上,主动表明身份,持证执法,注重搜集统计违法证据,对有重大统计违法事件的立案、审批,都有专门科室负责,报局长办公会研究审批。案件处理程序规范,运用的法律、法规正确,无一起上诉事件。

三、自评得分

对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细则,自评得分:一、表明身份情况得10分,二、收集证据情况得20分,三、执法程序执行情况得20分,四、处罚决定情况得10分,五、适用依据情况得10分,六、执法行为合法与适当性情况得10分,七、执行效果情况得10分,八、案卷整理情况得7分。总计我局自评得分97分。

特此报告。

篇8: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报告

根据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印发黄山市城管执法系统案卷评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提升城管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着力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我局对20xx年7月1日至206月30日期间按照一般程序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案卷进行了全面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xx年7月1日至年6月30日,我局共办理一般行政处罚案卷6起,其中,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类1起,乱张贴悬挂宣传品类1起,运输散装货物未覆盖造成泄漏类1起,在城市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类3起。警告并处罚6人次,责令整改违法行为6起,处罚金额总计人民币1600元。

20xx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我局共办理一般行政许可案卷4起,其中变更门招广告许可类4起。即办件733起,其中促销471起,门招242起;大型广告牌更换画面20 起。

20xx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我局办理行政强制案件0起。

二、案卷自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区政府批复的32项“权力清单”执法,严格对照“责任清单”追责,严格按照“流程图”程序办理,严格执行按清单办事,清单外无权力,有权必有责。做到了服务便民利民,执法严格公正。所有案卷均做到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处罚适当、手续完备。无陈述、无申辩,无行政复议被驳回、无行政诉讼败诉案。

(一)行政处罚

总体认为,我局查办的行政处罚案件,案卷处罚主体正确,行政处罚依据正确,程序规范,处罚种类和适用法律依据准确,处罚幅度适当,案卷制作归档比较规范。行政处罚的数额与实际上缴财政数额一致,没有出现截留、私分或变相私分罚没款的现象。所有办案的执法人员均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二)行政许可

从案卷自查情况看,严格按照受理、告知、调查、决定和送达等法定程序办理。我局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一次性告知程序明显增强,依法许可的工作水平也有了较大的提高,行政许可的主体合法,适用法律法规依据准确,程序正当,行政服务高效、及时、周到,做到全方位服务。

三、主要做法

今年以来,我局以“创城”和“全域环境整治”为契机,充分利用“721”工作法,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每周二全局干部上阵,以上级部门督查反馈问题为基础,以立行立改为抓手,整改督办单问题500余个,日常整改问题8000余处,举一反三,攻坚克难。

(一)加强宣传,畅通群众参与机制

高度重视意识形态的引导和培养,多形式、宽角度宣传各类法律、法规、条例,努力提升全体市民参与城市管理意识。共印制发放《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关于规范店面门前非机动车有序停放的倡议书》3000余份,出动宣传车50余次,张贴《非机动车温馨提示单》400余份,制作公益广告500余平方米,有效提高了市民支持参与城市管理的自觉意识。

(二)完善措施,不断提升市容环境质量

针对当前城市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徽州区市容环境整治四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大力开展以店外经营和流动摊点整治专项行动、非机动车规范停放整治专项行动、车辆运输过程中抛洒、滴漏、车轮带土整治专项行动和建筑垃圾规范处置整治四个专项行动内容的专项整治行动,促进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大提升。

1、店外经营和流动摊点整治专项整治。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严管的要求,着力规范户外经营行为。今年以来,针对黄山路、永佳大道、迎宾大道等12条主次干道,我局相继开展了30余次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查处、劝导占道经营、流动摊点余起,市容市貌等到了较大的改观。在加大整治的同时,我局还本着疏堵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在城区适当区域划定3个临时瓜果销售点,以缓解季节性水果流动销售给我区带来的各种市容管理问题。

2、非机动车规范停放整治。为打造整洁、有序、便民的市容交通环境,及时宣传引导,向广大市民共《关于规范店面门前非机动车有序停放的倡议书》3000余份,新划和出新人行道非机动车停车线40余处,引导市民非机动车在线内有序停放,有效的规范了城区的非机动车辆停放秩序,进一步提升了广大市民规范停车的意识。

3、车辆运输过程中抛洒、滴漏、车轮带土整治专项行动。一是严把审批关。把工地是否落实出入口硬化规定,是否设有专门保洁人员,是否设置工地围挡,是否配备降尘、车辆清洗设备,作为核发许可证件的必备条件;二是加强巡查。把工地车辆不带泥出入,运输车辆覆盖装运,不撒落、不乱倒作为硬件要求,如有违反一经发现,立即现场查处,并上报;三是重点查处。重点查处渣土公司“未经审批擅自设置、运输渣土,未净车出场,不按时间和线路运输”等违规行为。同时会同区交通局、区交警大队等有关职能部门采取定期或者不定期集中整治的方式,重点打击超高超载抛洒泄漏等行为,全面提升工作效率。截止目前,共查处违规车辆8辆。

4、建筑垃圾规范处置。一是通过微信、微博等多媒体方式进行宣传;二是积极动员相关部门及属地乡镇及时摸排,对存量建筑垃圾进行清理;三是开展夜间执法巡查活动,对电瓶三轮车乱倒建筑垃圾、装潢垃圾等不规范等问题加强教育纠正,查处违规行为10余起;四是设立举报电话和警示牌,按受监督和举报,杜绝建筑垃圾乱倒乱堆乱放现象。

(三)强化“门前三包”工作,助力城市管理水平提升

今年以来,我局共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1700余份。根据店铺经营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门前三包责任制单位基础台账》,每月由专人负责进行核对、检查和动态调整并及时进行评比。对达到优秀分值以上的,按分数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店铺总数的10%进行通报表扬,并授予“门前三包月优秀单位”流动红旗,并奖励人民币50元。截止目前,共发放奖励人民币21350元。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店铺,第一次予以告诫约谈,第二次发放限期改正通知书,第三次依法予以处罚。

(四)“数字城管信息系统”成绩显著

今年4月,我区数字城管指挥中心作为二级指挥单位纳入“黄山市数字城管信息系统”。自试运行至8月底,已经接收各类市容市貌、环境卫生问题1678件。其中城管部门解决了1425件,占85%,其它部门问题198件,占15%。全面提升我区城市管理的科技化和智能化水平,实现监督有力、指挥顺畅、管理到位、执行快捷的目标。

四、存在问题

(一)行政处罚案卷

部分案卷的现场勘验笔录、询问笔录,当事人签字时未署名日期,降低了证据的有效性。

(二)行政许可案卷

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时,要求当事人提供的复印件,未盖章或签字确认,降低了证据证明能力。

(三)行政执法人员整体水平不高,法律知识学习和业务能力有待加强

在编在岗执法人员严重不足,目前临时工人数是在编人员数的2倍。同时招到的人员普遍学历不高,对城管工作往往一知半解,法律专业人才匮乏。虽然局里对加强队员的素质教育和政策学习十分重视,但很多队员都认为自己在“打工”,对城管工作没有认同感,对单位没有归属感。

五、改进措施

针对我局自查发现的不足之处,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着力整改。

(一)加强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

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条文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对行政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等技能。

(二)开展“以案释法”,加强示范指导

对执法实践中疑难问题和重大复杂案件以及已办结的案件编制成典型案件,在执法培训中进行宣传引导,特别是对执法人员易忽略的事项,要经常提示,经常提醒执法人员要注重把握细节,规范执法。

六、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后执法办案工作的打算

近日,我区《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已出台,区住建、规划、房管、环保、公安、水利六部门共91项(含子项)行政权力事项将移交我局。

一是推行权责清单。及时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对外公布。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流程,健全行政处罚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行执法办案评议考核制度和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形成完备的执法标准体系。三是加大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明确清晰的监管责任体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主动接受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加强城市管理执法舆情监测、研判、预警和应急处置,提高舆情应对能力。

我局将以此次评查为契机,认真总结评查工作经验,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强化对行政执法案卷的管理和监督,努力提高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执法能力,促进我局依法行政水平再上新台阶。

篇9: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报告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

严格按照确定的执法检查指导思想、范围重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对自查工作的每一步骤都作了精心安排、落实、督促和检查。

二、抓住重点,严格自查

为确保环保行政执法文书的严格规范,我局就环保行政执法文书评查工作专题进行了安排部署,于20xx年7月10日至15日,在环境大队组织开展了为期五天的环保行政执法文书自评自查活动,要求大队对6月至20xx年6月期间行政执法过程中产生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案卷逐一进行认真自查。在此基础上,对所有执法文书从实体、程序、文书、案卷装订等诸多方面进行了严格的检查。经自查,我局行政执法案卷严格规范,格式文本完备,卷内目录和材料齐全,排列有序,装订整齐。事实认定基本清楚、证据合法有效,行政处罚和许可程序合法规范。

全部案卷显示,我局所处理的行政执法案件中,未出现一件行政错案,也未出现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具体表现在:执法主体合法;无超越法定权限案件;适用法律依据正确;执法程序合法;认定事实清楚;裁量适当;能充分保障相对人的参与权、陈述权、申辩权和救济权,特别是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能正确告知其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无超过法定期限案件;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

三、规范案卷管理,促进依法行政

一直以来,我局按照一案一卷要求,对所有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整理完善,特别是行政征收排污费、行政许可、进入到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复议等案卷,我局高度关注,明确专人,按照行政处罚、征收的相关法定程序,确保所有案卷档案规范归档,也为下一年度严格执法提供了有力依据。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虽然我局在上一年度的行政处罚案卷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兄弟先进单位相比,仍存在许多不足和问题。比如:个别执法人员办案时记录潦草,用语不规范;只重视办案实务轻视理论学习和经验总结,以致于案子办得出,经验拿不出;有极个别案卷整理不够到位。针对这些不足和问题,我局将在下半年重点从以下方便予以解决。

一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重点对制作文书进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制作法律文书、调查取证的能力和水平,增强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提高行政执法办案效率,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化。

二是定期和不定期举行经验总结交流会,让全体干职工结合自己的办案过程,总结各自的经验做法,做到取长补短。

三是进一步提高案卷管理水平,严格案卷归档制度,案卷装订符合标准,统一规范。

四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使行政执法依法、公平、公正和透明。

篇10: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报告

市政府法制办:

按照省政府法制办《关于组织开展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皖府法〔〕23号)的要求,我局制定了自查工作方案,严格对照《安徽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对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按照一般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并已办结的案卷逐卷逐项地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月至6月,我局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共162件(未含拆除违法建设案件),其中拆除违法建设案件40件,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9件,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件122件。按照皖府法〔〕23号文件要求,我局专门组织人员对所有执法案卷进行了自查自评,行政执法案卷工作有较大提高。

(一)职责明确、主体合法。严格按照《关于设立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批复》(皖编办〔〕51号)文件精神和《六安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规定的职权进行管理和执法,所办理的案件均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职权范围,无越权管理、越权处罚、滥用职权的行为;所有办案执法人员均取得行政执法资格,都做到持证上岗。

(二)程序到位、手续完备。执法办案均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取证、事先告知、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等法定程序依次进行,依法告知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法办案的每个步骤都严谨规范,每个环节、每道手续都有相应责任人员签字认可,每个案件都由机关负责人签批。

(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行政处罚案件所认定的违法事实既有合法有效的当事人询问笔录、书证材料、视听资料,还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查报告,较多种类证据的关联性、证明力较强,对当事人违法事实认定比较清楚。

(四)裁量合理、处罚适当。按照法定程序,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客观分析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性质、主客观原因、社会危害程度等,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适用法律依据正确,适用法律条款准确,作出的处罚决定合法合理。

(五)制作规范、归档及时。按照《六安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的要求,行政处罚案卷文书制作比较规范,案件卷宗整理做到一案一卷,且格式统一、目录清晰、排序一致、材料齐全、装订整齐,案卷比较整洁,并及时进行归档保存。

(六)办案严谨、责任明确。制订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及工作人员纪律处分规定》等规定,严格执行执法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工作职责明确到岗、落实到人。截止目前,还未出现因执法过错而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存在不足

1、调查取证方面。调查取证能力需进一步加强,行政处罚所收集的证据材料基本是证明违法行为发生的证据,对反映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主客观原因、社会危害程度等证据材料收集较少。

2、笔录制作方面。部分案卷的询问笔录中,执法人员的询问不够全面、具体,内容表述不够规范、准确,逻辑关系不强。

3、案卷整理方面。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归档需进一步规范,部分案卷存在材料大小不一、新旧文书混用等问题。

三、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得力措施,集中精力抓好落实,进一步规范执法案卷工作。一是开展专题培训活动。组织各执法大队的办案业务骨干进行专题培训,重点培训行政处罚、拆除违法建设案件的调查取证、法律文书制作等技能,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调查取证能力。二是开展执法案卷规范月活动。按照拟定的计划,准备于九月份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规范月活动,组织各执法大队办案业务骨干,选择部分已办结的代表性案件,对案件认定的违法事实、调查的证据、适用的依据、办案的程序、作出的决定、执行的结果、卷宗的整理等,进行评议分析,摆出问题、指出不足、找出差距,明确完善的目标,不断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共同提高执法案卷的整体质量。三是进一步规范处罚自由裁量。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九月份完成《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实行)》起草工作,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有具体的执行标准。

篇11:汕头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市、区(县)人民政府对所属行政执法机关和下级人民政府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市、区(县)人民政府法制部门(以下简称政府法制部门)组织开展本级人民政府所属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并协调、指导、监督检查下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第四条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遵循公平、公正、标准统一的原则。

第五条 政府法制部门和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第六条 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应当符合档案、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第七条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可以聘请专家、学者、具有法制工作实践经验的人员、有关专业人员等参加。

第二章 评查方法和程序

第八条 政府法制部门应当适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查时应当结合被评查行政执法机关的实际,采取随机抽取案卷评查、选送案卷评查或者其他评查方法。

第九条 政府法制部门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制订评查方案,明确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范围、内容、方法、步骤、时限、标准和要求等;

(二)对被评查行政执法机关采取随机抽取案卷方法评查的,从其报送的行政执法案卷目录中按比例随机抽取行政执法案卷;采取选送案卷方法评查的,由其报送自选行政执法案卷;

(三)行政执法案卷可以在政府法制部门确定的地点评查,也可以在被评查行政执法机关现场评查;

(四)按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审查、评分,形成初评结果;

(五)听取被评查行政执法机关对初评结果的意见,根据其意见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复核,对确认有误的评判予以修正,并确定评查结果;

(六)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并通报;

(七)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束后,向被评查行政执法机关移交行政执法案卷。

第十条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人员调取和评查案卷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被评查行政执法案卷的整洁和完好无损。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时,应当由专人保管、专人评查。

第十一条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人员进行案卷评查时应当公平、公正,不得隐瞒案卷问题或者篡改案卷内容。评查人员与被评查行政执法案卷的行政执法事项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评查的,应当申请回避;未申请回避的.,政府法制部门应当指令回避,被评查行政执法机关也可以提出回避申请。

第十二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每年组织对本机关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并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一年度行政执法案卷目录及评查情况报本级人民政府法制部门。

第三章 评查内容和标准

第十三条 政府法制部门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应当主要评查下列内容:

(一)行政执法行为主体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

(二)行政执法行为现行有效的法定依据,执法程序和时限的法定性;

(三)行政执法行为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四)行政执法行为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裁量的适当性;

(五)行政执法文书、记录内容等的规范;

(六)行政执法文书的送达形式;

(七)行政执法决定的执行形式;

(八)行政执法文书和材料的立卷归档情况;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四条 市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订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篇12:汕头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全文

(一)基础标准,是认定行政执法行为是否合法、适当的标准。不符合其中任何一项基础标准内容的案卷即为不合格行政执法案卷,按零分计,不再进行规范性标准的评查;

(二)规范性标准,是卷内文书的基本要素是否齐备、规范的标准,也是对基础标准合格的行政执法案卷的具体评查标准,采用百分制评分。

第十五条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应当一案一评,实行百分制,根据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评定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四章 评查结果应用与处理

第十六条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应当作为评价行政执法机关领导干部政绩和行政执法人员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结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建立健全纠错机制,研究制定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整改措施。

第十八条 对不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行政执法机关,政府法制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

第十九条 对不符合规范性标准的行政执法案卷,政府法制部门应当依法发出《行政执法督察建议书》或者采取其他形式,通知被评查行政执法机关改进行政执法工作。

第二十条 对不符合基础标准的行政执法案卷,应当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由政府法制部门依法发出《行政执法督察建议书》,建议被评查行政执法机关按照法定程序撤销该行政执法行为。

第二十一条 根据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存在应当撤销行政执法行为的情形,但撤销该行政执法行为给行政相对人或者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他人利益造成更大损失的,可以不予撤销,但应当确认该行政执法行为违法,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十二条 被评查行政执法机关接到政府法制部门的《行政执法督察建议书》后,应当按照要求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或者撤销行政执法行为,并将落实情况反馈政府法制部门。

被评查行政执法机关逾期不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或者撤销行政执法行为的,政府法制部门可以报请同级人民政府作出《行政执法督察决定书》。

第二十三条 行政执法机关可以从被评定为优秀、不合格的行政执法案卷中选出典型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点评,以此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第二十四条 政府法制部门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束后,应当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对行政执法案卷优秀率、合格率较高的被评查行政执法机关给予通报表扬;对行政执法案卷不合格率较高的被评查行政执法机关给予通报批评,并责成相关行政执法人员重新进行行政执法资格培训。

第二十五条 政府法制部门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行为的,依照《汕头市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的行政执法机关,是指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

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案卷,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活动中形成的法律文书和材料等经依法归档的案卷。

第二十七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行政执法机关对本机关行政执法机构,市人民政府所属行政执法机关对本机关所属下级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受其委托的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参照本办法规定进行。

对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参照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规定进行。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市人民政府法制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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