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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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1、本公司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订定本准则。

2、凡本公司卫生事宜,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准则行之。

3、本公司卫生事宜,除总务及生产单位(安全卫生委员会)负责外,全体人员,须一体确实遵行。

4、凡新进入员必须了解卫生的重要与应用的知识。

5、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6、各工作场所内之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7、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

8、饮水必须清洁。

9、洗手间、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

10、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11、凡可能寄生传染菌的原料,应于使用前施以适当的消毒。

12、凡可能产生有碍卫生的气体、尘灰、粉末之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3、凡处理有毒物或高热物体的工作或从事于有尘埃、粉末或有毒气体散布场所的工作,或暴露于有害光线中的工作等,须着用防护服装或器具者,应按其性质制备。

从事于前项工作人员,对于本公司设备的防护服装或器具,必须善用。

14、各工作场所的采光,应依下列的规定:

15、各工作场所的窗面及照明器具的透光部分,均须保持清洁,勿使有所掩蔽。

16、凡阶梯、升降机上下处及机械危险部分,均须有适度的光线。

17、各工作场所应保持适当的温度,温度之调整以暖气冷气或通风等方法行之。

18、各工作场所应充分使空气流通。

19、食堂及厨房之一切用具及环境,均须保持清洁卫生。

20、垃圾、污物、废弃物等的清除,必须合乎卫生的要求,放置于所规定的场所或箱子内,不得任意乱倒。

篇2: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2、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和班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4、各工种必须经过一定时间的专业技术培训学习和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并经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5、企业实行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安全由安全小组负责,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检查监督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6、严禁将危险物品带入维修现场,要害设备、由穿戴防护用品的专人保养和管理,并经常进行检查和维修。

7、维修人员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不得酒后操作、打闹和聊天。

8、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

9、路试车辆必须由具有驾驶证及技术熟练的试车员进行,并在规定的路段上进行。

10、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压力容器及仪表等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校验。

11、根据季节变换切实做好防火、防涝、防冻、防腐及防盗工作,并制定相关措施,配备消防器材。配电设施线路确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动电具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12、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13、坚持安全检查和自查。

安全检查内容:检查安全负责人员安全工作实施情况;检查员工安全执行情况;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安全教育情况。

篇3: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一、工伤事故及其分类

1、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凡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称为伤亡事故。

2、工伤事故按伤害情况分为重大事故、轻伤、重伤和死亡四类。具体划分按GB641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执行。

二、工伤事故的报告

1、工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班组、项目部或公司有关负责人及安监科。

2、项目部或公司负责人在接到重伤、死亡以上事故时,应立即报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3、应尽可能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扩大。

4、如特殊情况需要对现场进行损坏时,应将现场作标记或记录。

三、事故调查和分析

1、轻伤和重伤事故,由公司经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生产等部门及工会成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2、凡由上级机关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尽最大努力积极协助调查。

3、凡调查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向有关人员回答有关的提问,提供有关的证据和证词。不准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

4、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的调查必须查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

5、召开事故分析会,确定事故处理的意见防范措施的建议。

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四、事故处理和结案归档

1、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必须在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由公司召集专门会议研究处理。

2、事故处理结果应向全公司干部职工公开宣布。并将整个事故处理情况写出书面材料,向有关部门报告。

3、事故处理必须公正合理、不迁就、不避让、做到事故“三不放过”。

4、对本公司处理不服的,可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和起诉。

5、事故处理结案后,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将各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存档建卡。

6、必须要办理工伤审批手续的,由公司负责办理。

篇4: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1、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3、各岗负责人应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4、单位卫生管理人员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5、建立加工操作设备及工具清洁制度,各岗位相关人员按规定开展清洁工作,使场所及其内部各项设施随时保持清洁。用于食品加工的设备及工具使用后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还应进行消毒(推荐的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的清洁计划见附件5),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

6、应建立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维修保养制度,并按规定进行维护或检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7、品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各项设施也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8、用化学消毒的设备及工具消毒后要彻底清洗。已清洗和消毒过的设备和工具,应在保洁设施内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9、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及工具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10、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洁。

11、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运行过程要有序、保持清洁、无污垢、见本色。

12、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13、冷藏、冷冻工具应每天保洁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14、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篇5: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为创造一个整洁有序的办公环境、增强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感和归属感、推进公司日常工作规范化、秩序化、树立公司形象,经研究制定公司值日制度。

1.每位同事应讲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办公室内外清洁美观,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2.各位同事自己的办公用品和各种用具存放整齐有序,桌、椅保持清洁,不要在室内堆放杂物,乱贴乱画。

3.各位同事轮流值日,两人负责一天,按值日表的'顺序循环,形成制度。

4.值日同事负责办公室当天的保洁工作。

5.值日人员职责及范围如下:

(1)到岗时间:要求每天早上、中午均需要打扫卫生。具体要求早上提前10分钟上班,开始打扫卫生;中午提前10分钟开始打扫,14:10之前卫生清扫完毕。

(2)负责本办公室当天的清扫、整理工作,保持办公室洁净、整齐。要求:

1.注意地面清洁,死角的清扫,桌、椅清理干净,电脑及所有线路、器械等无灰尘。

2.适时提醒同事使其办公桌椅及桌上的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序、合理,桌椅随时保持清洁、无尘土、无破损。

3.书橱、书柜内各类书籍、资料分类摆放整齐,便于检查。

4.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3)公共卫生环境: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公共卫生环境包括洗手间)

(4)安全:要求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下班后负责关好门、窗,切断电器。

6.若当天值日人员应事不能完成值日工作,应提前向行政部进行申请,并主动找其他同事协商,通过同事同意后经行调换。如果自主调换失败,则由行政部安排。

7.各高层办公室由行政前台负责每日的卫生,各部门办公室自行负责其卫生情况。

8.未按值班表进行值班或者值班不合格者乐捐20元/次。

以上规定即日起生效,请各位同事配合执行!

篇6: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为提升家装企业的形象。建立企业的品牌战略,给客户心目中留下本企业员工团队合作精神及认真的工作作风,制定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五不准

1、不准旷工、迟到、早退和擅离工作岗位。

2、不准在工作时间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不准在办公室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睡觉、串岗,上网闲聊。

4、不准在禁烟区域内吸烟。

5、不准在上班时间前或上班中喝酒。

二、三不走

1、工作区域未整理清洁不走。

2、部门负责人未同意不走。

3、电脑、电器、门窗未关好不走。

三、工作时间

总经办、工程、材料部:9:00——17:30

设计及其他部门人员:9:00——17;30

注:①休息天轮休制另行安排。

②由于季节变化,可适当调整时间另行通知。

四、作勤制度

1、按工作区域时间内上、下班登记。

2、不准代人登记。

五、管理制度

1、人性化政策

A、每月允许迟到1次在15分钟以内。

B、每月全勤奖励30元。

C、总经办、质检、工程、材料部下班不打卡。

2、处罚条款

①迟到每次处罚30元。

②早退每次处罚30元。

③累计每月迟到、早退3次以上部分2倍处罚。

④代登记者处罚每次50元。

⑤中午喝酒处罚每次50元。(请客人除外)

3、请假原则

①部门职员向部门负责人请假。

②部门负责人向常务副总请假。

③在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的同时,必须递交书面请假条说明事由。当天办好请假手续。突发原因应及时事前电话请假,次日必须补办请假条。

④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有关条款执行。

六、其他

1、打卡由总台负责监督执行。

2、总台及设计中心桌面卫生秩序由总文秘监督,个人自行负责。

3、公司内行政区域工作秩序由常务副总监督执行。

篇7: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⑴为加强日常用电管理,防止用电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⑵工程部每年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对本系统供电线路进行年检,对年检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⑶在经营场所内,禁止私拉乱接临时电源线,需铺设电源线路必须由主管部门批准,由正式电工安装。

⑷各部门要有:用电器,插销座,电闸箱,电源线的部位做为安全管理重点部位,并指导员工重点防护。禁止在插销座,电闸箱附近及其下方堆放可燃物,码放物品时与插销座,电闸箱要留出安全距离,严禁商品压埋电源线,电插箱和电闸箱。

⑸营业用电和办公区用电,下班后一律关闸断电。非营业用电冰箱,冰柜,饮水机,电热壶等不间断用电器,确因工作需要到保卫部备案,落实安全措施,确保不发生问题。

⑹新增500瓦以上大功率用电器,须报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商厦内禁止私自使用电热器具。

⑺达到报废年限的电器及伪劣电器一律禁止使用。

⑻安装电器的辅助材料如电源线、插座、电闸等应迭阻燃型,多孔电插座要带过载保护器,并且是国家质量认证的合格产品。

⑼在经营场所内需接临时线的,应到主管部门申请,获准后,由正式电工按规定安装临时线,临时线的安装标准与时间按北京地区电器安装工作规程规定执行。

⑽商场(超市)经营场所内使用的电源线路一律选用阻燃型双护套线,有人踩踏或触碰处的送电线路要采取穿管或做护槽板等保护设施使用单护套线要穿管或护槽防护。

⑾用电器发生故障时,要及时修复,禁止电器带故障运行。

⑿售货厅内的商品电器,如:微波炉,电饭锅,电热杯等,做展时可通电,非展示时应断电。禁止用商品电器热饭、热菜,烧开水等进行非营业使用。

⒀餐饮部门使用的电炸锅,电饼秤,烤炉,烤箱等大功率用电器在使用时应有专人看守,对送电线路,电器开关,及用电器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

⒁经营场所办公区域所有用电器都要接受电气主管部门和保卫部门的安全检查。

篇8: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1、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2、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3、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4、有专门的食品库房储存食品,库房周围保证无污染源。食品贮存场所应当防止食品污染,有良好的防潮、防火、防鼠、防虫、防尘等设施。库房内的温度、湿度应符合原辅材料、成品及其他物品的存放要求。食品与非食品、原料与成品、直接入口食品与非直接入口食品应分开贮存,整齐放置,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存放隔墙、离地距离均应在10厘米以上。

5、建立入、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各类食品要按品种分开存放。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

6、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

7、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8、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9、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10、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篇9: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1、根据公司确定的经营目标和经营特色,制定年度生产计划,上报公司领导审议。进一步制定具体的月度生产计划及短期生产作业计划,合理进行作业分配。

2、努力提高生产质量,定期培训职工,提高职工业务素质。按照ISO9001:标准,责任落实到人,加强各道工序的质量管理。

3、与财务部门协作,互通信息,掌握生产成本的变动情况,并制定和实施相应的对策;处理好效率和效益的关系。

4、合理安排生产,保持生产均衡,保证上下工序间衔接合理。生产报表必须准确及时。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和各种生产资料。

5、及时向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反馈生产情况。

6、对公司设备管理负责,建立设备台账;编制公司设备维修计划;负责编写设备的操作规程;负责对设备的维修,确保设备处于最佳运行状态。

7、负责确保作业现场基础设施适用,检查安全和文明生产情况。

8、负责按包装作业指导书要求进行包装作业,使用适宜的搬运工具和方法进行进出货。

9、负责对库房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10、负责组织对不合格品的返工和返修工作。

11、组织车间对不同检验状态产品进行分区摆放,并负责检查产品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的维护情况。

12、定期检查操作人员执行操作规程情况以及工作环境的保持情况。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篇10: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一、办公室管理制度

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订本制度。

(一)、文件收发规定

1、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拟稿。文件形成后,属董事会的由董事长签发,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属党内的由党支部书记签发。

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核、签发。

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2、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

文件由拟稿人校对,审核后方能复印、盖章。

3、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秘密文件由专人按核定的范围报送。

4、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

5、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填写阅办单,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6、文件阅办部门或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办公室。三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以上列举的都是关于一些公司管理制度方面应该规定的内容。

(二)、文印管理规定

7、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8、打印正式文件,必须按文件签发规定由总经理签署意见,送信息中心打印。各部门草拟的文件、合同、资料等,由各部门自行打印。打印文件、发传真均需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9、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10、文件、传真等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延误而致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1、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三)、办公用品购置领用规定

12、公司领导及未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购置。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的部门所需购置办公用品,到办公室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明确金额。需购置的,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购置。大额资金的使用,由总经理审核并报董事长批准后办理。

13、办公用品购置后,须持总经理审批的《资金使用审批表》和购货发票、清单,到办理出入库手续。未办理出入库手续的,财务部不予报销。

14、各部门所用的专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门自行制定格式,按规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印制。

15、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16、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四)、电话使用规定

17、公司各部门电话费均按月包干使用。具体标准如下:办公室120元/月,投资发展部100元/月,财务部60元/月,城建资产部100元/月,市场营销部200元/月,项目技术部130元/月,会议中心50元/月。

18、若有超出当月包干标准的,从超额部门的'工资中扣出。当月节余部分累计到本部门下月话费中使用。以上是关于公司管理制度中办公室管理方面的规定。

二、公司管理制度之考勤制度

1、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3、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4、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5、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6、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7、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8、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9、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10、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11、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12、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这部分表述的是关于公司管理制度中考勤方面的规定。

篇11: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一)公司各部门所购一切物资材料,严格实行先入库存、后使用制度。

(二)购置部门采购物资应及时与总务部负责人和仓库员联系,通知到货时间、数量、货物品种,并协助做好搬运工作。

(三)仓管员对仓物料必须严格验查物料的品名、规格和数量。发现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与单据、运单不符,应及时通知购置部门向供货单位办理补料或退货手续。进仓物料的质量验收由购置部门负责。

(四)经办理验收手续进仓的物料,仓管员应及时开出“仓库收料单”,仓库据此记账并送经办人一份,用以办理付款手续。

(五)各部门领用物料,必须填制“仓库领料单”,经使用部门经理(负责人)签名,再交总务部负责人批准,方能领料。公司贵重物品的领用,由使用部门书面申请,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办理领料手续。

(六)为提高各部门领料工作的计划性及有利于加强仓库物资的管理,采用隔天发料办法,定为星期二、三、五,三天办理领料事宜,特殊情况除外。

(七)各部门下月领用物料的计划,应在上月终5天前(即每月的二十五日)报总务部。临时补给物资必须提前三天报总务部。

(八)物业出仓,必须办理出库手续,填制“仓库领料单”,并验明物业的规格、数量、经总务部负责人签字后,方能发货,仓管员应及时记账。

(九)仓管员对任何部门均应严格按先办出仓手续后发货的程序发货。严禁先出货后补手续的错误做法。严禁白条发货。

(十)仓管员应对各项物料设立“物料购、领、存货卡”,凡购入,领用物料,应立即做相应的记载,及时反映物资的增减变化情况,做到账、物、卡三相符。

(十一)仓库应每月对库存物资进行一次盘点,发现升溢、损缺,应办理物资盘盈、盘亏报告手续,填制“商品、物料盘盈、盘亏报告表”,经公司领导批准,据以列账,并报财务部一份、总务部一份。每月月报表、汇总表、盘点表需送总经理阅示。

(十二)为及时反映库存物资数额,配合使用部门编好采购计划,以节约使用资金,仓管员应每月编制“库存物资余额表”,送交财务部及有关部门各一份。

(十三)仓库物资必须按类别、固定位置堆放。注意留通道,做到整齐、美观。填好货物卡,把货物卡挂放在明显位置。

(十四)库内严禁携带火种,严禁吸烟,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库存内。

(十五)仓管员要认真做好仓库的安全工作,经常巡视仓库,检查有无可疑迹象。要认真做好防火、防潮、防盗工作,检查火灾危险隐患,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

篇12: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1、负责公司日常事务性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2、负责建立健全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印发执行,对执行情况实行跟踪考核。

3、负责会务安排、人员接待及公司的对外宣传工作,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4、做好人力资源的档案管理工作。

5、做好部门考核和公司员工薪酬及奖金的核定工作。

6、加强内部管理,做好公司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7、做好请示汇报和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篇13: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及税收制度。

二、依照法律、法规随时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机关的监督检查。

三、财务部门应当对公司的实物、款项、财产进行监督,督促建立并严格执行财产清查制度。

四、认真作好会计基础工作,以达到账目清楚、数据真实、资料完整。

五、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强化会计人员业务水平,逐步科学化、现代化。

六、会计人员应当遵守公司商业秘密,不能私自向外界泄露单位会计信息。

七、建立严格的发票管理制度,领用、开具发票必须有专人保管,不得转借,撕毁或大头小尾。

八、配合公司领导全面、科学、合理的规范会计工作,保证企业经营管理有序进行。

篇14: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立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提高企业综合素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省属驻昌和外地进昌各类建筑业企业。所称的进昌建筑业企业,是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本市范围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 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具体负责建筑业企业的诚信管理工作。

第四条 进昌建筑业企业进入本市参加建设市场活动,应提供完整、真实、合法、有效的资料到市建委办理进昌登记手续。

第五条 进昌办理登记手续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核对后归还):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在昌负责人的委托书,企业在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具有专业资格的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 (含社会保险凭证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外省企业应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具的外出介绍信,省内企业应提供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介绍信;

(四)由企业所在地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二年未发生《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所列举行为的证明,以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 的证明;

(五)企业参加项目管理的项目经理、技术、质量、安全、经济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主要技术工种操作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技术、管理人员等总人数不少于15人,项目经理或建造师限二级以上,中级职称以上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技术负责人应为高级职称),以及社会保险证明;

第六条 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设立分公司的,在昌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总承包企业不小于200平方米,各专业企业不小于100平方米,并办理在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开立银行帐户及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

第七条 进昌建筑业企业具备了第五条、第六条所列条件的,可向市建委申领《诚信管理手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直属、省属驻昌和本市各类施工企业凭资质证书副本,可到市建委申领《诚信管理手册》。进昌建筑业企业不设分公司的不发《诚信管理手册》。

第八条 《诚信管理手册》是本市和驻昌、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合法承接工程的信用档案,记录企业及项目经理在昌的业绩和奖惩情况。持《诚信管理手册》可参加本市所辖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持《诚信管理手册》参加招投标时,加入3分诚信分值;有违反建筑市场行为,被处以不良行为记录的每次扣2分,扣分分值可累加(不良行为记录当年有效,不跨年度)。

第九条 领取了《诚信管理手册》的建筑业企业变更企业名称和法人代表、资质等级、指定在昌负责人等,应从变更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市建委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条 国(境)外施工企业进昌施工按照国家、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第十一条 建筑业企业在昌承接工程后,应组织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与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施工管理员、材料管理员必须是本企业职工。

第十二条 建筑业企业应定期按要求向市建委和市统计局报送建筑业企业各类报表。

第十三条 建筑业企业应遵守国家、江西省及本市有关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合同管理、劳动保障、计划生育管理等方面的法律 、法规 和规章。

第十四条 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收回《诚信管理手册》的处理:

(一)在昌无固定的办公场所,驻昌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实际到位情况与进昌登记的资料不相符的;

(二)企业管理不规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体系不健全,项目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设置与施工工程规模程度不相适应,以及项目管理人员长期不在施工现场(经3次以上检查均不在施工现场的视为长期不在施工现场),技术工种和劳务作业人员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从业资格证书上岗的;

(三)总承包企业和专业分包企业将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或未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书面劳务分包合同的;

(四)出租、涂改、伪造或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诚信管理手册》的,以及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使用《诚信管理手册》的;

(五)不及时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的;

(六)劳动用工管理不规范,克扣或拖欠务工人员工资的;

(七)不按规定上报各类报表的;

(八)在昌施工期间发生建筑市场违规行为或质量安全等级事故的;

(九)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

第十五条 市建委对所持《诚信管理手册》的进昌建筑业企业实行年度检查制度。

年度检查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进昌建筑业企业应根据当年的年度检查通知进行年度检查申报,填写年度检查报表,提交《诚信管理手册》,交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在昌分公司《企业非法人营业执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二)外省外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昌设有办事处的,该地企业将申报资料提交到驻昌办事处,由驻昌办事处统一将年检资料交市建委;无驻昌办事处的企业将申报资料直接报市建委。

(三)对年度检查资料齐全的企业,市建委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年度检查结论,记录在《诚信管理手册》年度检查记录栏内。

第十六条 年度检查的内容是: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施工条件是否符合进昌登记时应具备的条件;是否与其在昌施工承接的工程规模相适应;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是否存在着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市场行为、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年度检查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类。

第十七条 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的施工条件符合进昌登记时应具备的条件,且与其在昌施工的工程规模相适应,在过去一年中没有发生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年度检查结论为合格;发生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经批评教育后已整改的,年度检查结论为基本合格;发生第十四条所列行为,情节严重或整改不力的,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市建委收回其《诚信管理手册》,在两年内市建委不再发给该企业《诚信管理手册》,并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在此后的两年内参加本市建筑市场招投标活动时,每次扣4分。

1、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

2、连续两年年度检查结论为基本合格的;

第十九条 年检时间为自下发年检通知之日起二个月内,特殊情况企业可申请延期,延期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在规定时间没有参加年度检查的进昌建筑业企业,其《诚信管理手册》自行失效。

第二十条 进昌建筑业企业遗失《诚信管理手册》,应在本市登报声明作废后,重新补发。

第二十一条 企业终止在昌承接工程,应到市建委办理离昌手续,同时上缴《诚信管理手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篇15: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1、生产调度受分管经理、主管直接领导和管理,日常生产工作指挥、协调、管理行使生产经理权力。当班工作中应按公司管理制度,以全局利益为出发点,抓好安全、稳产,促进系统长周期安全运行。

2、认真执行“生产管理标准”,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加强生产调度指挥,搞好安全生产,促进当班中的生产作业和经济指标完成。

3、负责当班中各岗位设备、工艺正常运行,抓好煤、水、电、汽、气的平衡调度,指挥协调。生产过程中,有权减量,无权超标。

4、加强巡回检查,全面检查、了解各工序指标变化,发现设备、工艺有不正常时,要组织解决,并反馈有关领导。

5、认真组织大班班前会,将生产调度例会主要精神传达给员工,并作好当班生产的安全注意事项安排。

6、负责当班中系统开停车及设备的停机检修,倒机开车。

7、确保安全第一,加强各车间、工序的联系,对生产运行中有疑难问题,有权通知有关车间,部门协同处理。对当班中出现的事故要通知所在车间召开分析会,并拿出事故处理意见。

篇16: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一、薪酬

1、原则:以贡献、能力、态度和责任为分配依据,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2、适用对象:本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3、薪酬组成:基本工资(含工龄工资、学历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提成工资、奖金。

(1)岗位工资根据工作岗位和岗位所需要的技能确定,不同岗位对应不同的岗位工资级别。

(2)工龄工资根据员工实际参加工作时间和员工在本公司工作的时间来确定。

(3)学历工资根据员工所具有的学历水平来确定。

(4)绩效工资根据公司对员工考评结果确定。

4、工资制度

(1)年薪制。适用于公司总裁、副总裁及其他经总裁批准的特殊人才。工资总额=基本工资+年终奖金。

(2)提成工资制。适用于从事营销的工作人员。工资总额=岗位固定工资+绩效工资+提成工资+年终奖金。

(3)结构工资制。适用于中基层管理人员、生产技术人员、职能人员、后勤管理人员。工资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4)固定工资制。工作量容易衡量的后勤服务人员。

(5)计时工资制。适用于工作量波动幅度大的生产操作工人。工资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计时工资。

(6)新进人员工资:试用期内一般定为招聘岗位工资等级内第一档工资的70发放,试用期内无浮动工资。

5、公司按月支付薪酬,若遇节假日,顺延至最近工作日发放。员工以个人银行帐户形式领取工资。

二、调整机制

1、公司薪酬管理是根据公司实际发展情况,联系市场薪资水平与人力资源供求情况实行“市场化动态薪酬管理”。管理委员会于每年底进行“议薪”,人事部门根据公司效益及社会同行业工资变化情况,提出薪资水平合理化调整建议后报管理委员会审议。

2、员工工资级别调整的依据:

(1)公司范围的工资调整。根据经营业绩情况、社会综合物价水平的较大幅度变动相应调整全公司范围的员工工资水平。

(2)奖励性薪金晋级。其对象为在本职岗位工作中表现突出,在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

(3)职级变更。员工职级发生变动,相应调整其在该职级内的基本工资。

(4)员工在年终考核中,工作绩效低下者,将被下调岗位薪金。

(5)根据员工即期表现上浮或下调其岗位薪金,以及时激励优秀、督促后进。

3、岗位薪金晋级,新岗位薪金从公司下发有关通知的下月一日起执行;岗位薪金降级从公司下发有关通知的当月起执行。

篇17: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所有员工,除遵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第二章 录 用

第三条: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所有员工录用、入职、转正、离职都参照《招聘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章 工作守则

第四条: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所有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制度、通告及公告。

第五条:员工应遵守下列守则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

(三)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四)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五)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六)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工作场所的环境卫生。

(七)员工应团结协作,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八)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九)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十)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员工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十一)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六条:公司员工必须遵纪守法、做维护社会公德的模范,公司绝对不允许违背公德、违反法律的现象存在。

第四章 考勤及假期

第七条: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所有员工考勤与假期管理严格按照《考勤请假管理制度》执行。

第五章 培 训

第八条: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所有员工教育培训均按照《员工教育培训制度》执行。

第六章 调 岗

第九条:公司基于工作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第十条:各部门负责人在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务使才职相称。

第十一条: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一周内办完移交手续,前往新岗位报到。

第七章 保 密

第十二条: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但不得向其他任何人公开或透露。

第十三条:员工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凡是意见涉及公司的,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对外发布。

第十四条: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第十五条: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第十六条: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第十七条:发现其他员工有泄密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密行为和动机,应及时制止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八章 考 核

第十八条:员工考核分为:

(一)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三个月)由试用部门负责人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具“新员工试用期考核表”经分管领导、董事长批准后正式录用。

(二)平时考核:依据相关绩效考核制度执行。

第九章 奖 惩

第十九条:员工的奖励分为以下三种:

(一)嘉奖: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报分管领导批准,奖给不超过二百元的现金或纪念品

(二)表彰: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报分管领导批准,奖给不超过五百元的现金或纪念品,同时由董事长签署表彰证书。

(三)特别奖: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总经理及相关会议评议后,董事长批准,并由人事部备案,每年年底公布一次,员工除奖给一定额度的奖金和发给由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证书外,还可根据实际情况晋升1―2级工资。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嘉奖:

(一)品性端正,工作努力,按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事务者。

(二)在艰苦条件下工作,足为楷模者。

(三)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四)发现职责外的危机处理,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者。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表彰:

(一)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二)遇有意外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三)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四)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五)有其它重大功绩者。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授予特别奖:

(一)兢兢业业,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者。

(二)为公司赢得很高信誉,成绩突出者。

(三)对有其它特殊贡献,成为全公司表率者。

第二十三条:员工的惩罚分为五种:

(一)罚款: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分管领导、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二)批评: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报人事部备案。

(三)记过: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分管领导、董事长审核、批准,报人事部执行,并下达通知,受记过者同时扣发当月绩效。

(四)降级: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分管领导、董事长审核批准后报人事部执行。

(五)除名: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分管领导、董事长批准后报人事部执行。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款或批评:

(一)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二)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三)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四)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五)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六)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七)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八)对同事恶意辱骂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九)工作中酗酒以致影响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十)公司明文规定其它应处罚款或批评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

(一)擅离职守,致公司受较大损失者。

(二)损毁公司财物,造成较大损失者。

(三)怠慢工作擅自变更作业方法,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

(四)一个月内受到批评超过三次者。

(五)一个月内旷工累计达二日者。

(六)道德行为不合社会规范,影响公司声誉者。

(七)其它重大违反规定者。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降级:

(一)一年中记过二次者。

(二)散播不利于公司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实际影响较轻者。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且公司不支付任何经济赔偿:

(一)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

(二)殴打同事,或相互斗殴者。

(三)在公司内赌博者。

(四)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

(五)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

(六)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七)一年中已降级二次者。

(八)全月累计旷工五日或一年旷工累计达七日者。

(九)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十)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十一)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者。

(十二)故意泄露公司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十三)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十四)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十五)参加非法组织者。

(十六)其它违反法令、规则或规定情节严重者。

第十章 福 利

第二十八条:试用人员试用期间不交纳社保和公积金。

第二十九条:本公司依据有关劳动法的规定,发给员工年终奖金,年终奖金的评定方法及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及相关制度确定。

第十一章 劳动合同续签

第三十条:劳动合同期满,是否续签是双方的自主权,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续签,员工需提前三十日申请并填写

《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申请表》并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一条:合同续签程序:个人工作总结――征求个人续约意见――用人部门负责人面谈――审批程序――续签或解除劳动关系

第三十二条:公司与员工任何一方如无意向续签劳动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

第三十三条:若经公司领导决定不再续聘的,人事部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合同到期的有关手续。

第三十四条: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

第三十五条:员工收到公司续签意见后,应在7天内书面答复,逾期或者未书面答复者视为不同意续签。员工应于合同签满前配合公司做好离职交接工作,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

第三十六条:任何一方不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在劳

动合同期满时终止,并按离职办理。

第十二章 辞 职

第三十七条: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先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报公司批准后,办理手续。

第三十八条:副总经理以下员工辞职,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请;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辞职,根据职级的不同,需提前2―3个月提出辞职申请。

第三十九条:辞职的手续和费用结算,按公司文件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四十条:有关本公司员工的考核办法、考勤请假制

度、培训制度等,其方法另行订之。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人事部。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篇18: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1、负责有关大事、图片的搜集、整理、汇编保管工作;

2、负责外来公文、信函的收发、登记、编号、传阅、分发;

3、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统计、清理和提供利用;

4、负责文件的打印、装订、分发、复印以及名片的印制;

5、协助进行印章保管、使用登记,开具介绍信;

6、负责信件、邮件的寄送,报刊的征订及管理;

7、协助重大活动和会务安排;

8、负责一般来信、来电、来访的接待及处理工作;

9、负责后勤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