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评估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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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感谢网友“桃子”参与投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纳税评估岗位职责(共19篇),欢迎参阅,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篇1:纳税评估工作总结

纳税评估科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年上半年,纳税评估科按省市国税局要求确立新思路,引入新手段,大力构建纳税评估工作新体系,取得较好成效,截止年6月,评估科共评估企业户29户(次),其中经评估有问题企业18户,评估入库税款62.29万元。完成了县局交办的上半年过半任务,实现了“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查、以评促收”的工作要求。 一、评估措施

纳税评估工作,在紧扣对象确定、案头分析、约谈举证、、实地术查、评估处理等关健环节的基础上,兼顾一般,注重实效。

1、注重案头审计工作,做到评估系统计算机分析与人工分析相结合。首先对计算机自动比较分析生成的零负申报问题,以及发票查询系统、交叉稽核系统发现的问题进行真实性的评估分析,以寻找企业自行申报中隐瞒销售收入或虚增抵扣进项税额的疑问。其次是人机结合进行评估分析,我们利用事先计算机形成的纳税人各项经济指标,比如销售变动率、成本利润变动率、税负率等正常变化幅度和峰值等标准值,将企业当期申报数据的变动率与之反复地进行横向和纵向的对比分析,以发现纳税申报中存在的异常申报的问题。最后是人工进行评估分析,对企业报送的纳税申报资料进行逻辑和勾稽关系的认定审核分析,以发现异常申报问题。

2、加强约谈举证和实地核查。为确保约谈举证效果,认真审阅企业自查举证报告,结合案头审计发现的疑点,从带着问题去约谈;对疑点无法消除,评估科人员方采取实地勘查的方式掌握第一手资料。首先,深入企业对其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研究,熟悉企业内部结构、经营管理方式、产品移送销售渠道以及会计核算情况,做到有的放矢。其次,进一步了解生产产品的原材料、制造费用、财务费用、包装物等与产成品的配比关系,通过使用的包装物数量核算产出的产成品的数量,或通过机器设备的功率结合耗用的燃料、动力、工资等核算出产成品的数量,然后与帐面进行核对,发现与实际库存不符的,应进一步明确产成品的去向,从而根据情况予以定性处理。

二、做到二个结合,提高评估工作效能

1、评估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一方面评估人员在日常纳税评估工作中,多与税收管理部门沟通联系,充分利用税收管理员多方面收集、掌握纳税人的动态税收信息,便于对有问题嫌疑的或低于警戒指标的纳税人,找准产生异常申报的真实原因。另一方面对在评估中发现的征管上的漏洞和不足,评估科及时反馈给税收管理部门,充分发挥以评促管的功能,同时,通过纳税评估,使税务登记信息如未办理税务登记户数、行业明细错误等信息及时得以纠正。

2、日常评估与专项评估、重点评估相结合。一是充分利用税评估软件系统,按月对系统自动筛选税负异常企业结合对纳税申报的准确性、欠缴税款的真实性,按照筛选疑似对象、确定对象、约谈核实、评定处理等步骤进行评估,有效的促进了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二是在日常工作评估的基础上,根据省市局要示,我们对商贸企业进行了专项评估、对省局监控的重点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进行了重点评估,建立上下联动,职责明晰、衔接紧密、监督制约的纳税评估工作运行机制。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纳税评估系统设置不科学

系统各峰值、指标设置不合理,筛选指标单一,自评估科成立,系统使用至今,评估系统自动筛选企业名单每月几乎相同,根本起不到应有作用。

(二)、评估税款入库难,评估部门通过对纳税人申报、财务报表、生产经营等信息、数据进行比对分析,结合评估指标、评估模型的测算,找准疑点问题,往往比较有效,但调查取证过程中,由于执法权限的限制和约束,调查取证手段有限,不能达到预期效果。评估税款的入库更多的是经约谈举证,纳税人自查补税。

(三)、企业信息资料取得、资源共享存在一定难度,必须要通过信息化技术建立纳税户信息共享系统,规范信息化建设。

(四)、纳税评估人员的评估技巧和主动性有待进一步的提高。。

在年下半年,评估科将更加团结和谐,在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个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力争得更大更好的成绩。

篇2:纳税评估工作总结

纳税评估科20xx年的工作以“优化发展环境、为纳税人服务”为落脚点,充分运用计算机系统为依托,运用科学的技术手段和方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的涉税情况进行综合审核、分析,并做出相应税务处理。纳税评估工作实施以来,在督促纳税人自查自纠诚信纳税、在转变税务机关形象、提高服务质量上都发挥了积极作用。我们在开展纳税评估中积极探索多元化纳税评估模式,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截止20xx年12月末我们共对62户纳税人开展了评估约谈,共补缴税款、滞金和罚款135万元。

从纳税评估科组建以来,全科同志按照县局党组的要求,精诚团结,紧密协作,使约谈评估在强化税源管理,降低税收风险,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增加税收收入方面发挥着应有的作用,具体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团结务实,加强科室内干部队伍建设

团结出凝聚力、战斗力,只有有一个团结向上的队伍,才能使我们的事业攻坚克难。队伍建设始终是我们基层科室要面临的最主要最直接的问题,半年来我们把工作重点放在对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两个方面,大力加强队伍的廉政建设,努力纠正目前的工作偏差,深刻学习和理解依法行政,为国聚财,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意义和内涵,同时在科室内能注意宣传,灌输正确的思想和思维方式,培养干部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党性观念,并组织大家进行学习心得的交流和研究,使得人人受教育。

二、积极探索多元化纳税评估模式,在重点户、难点户和行业评估等方面开辟新路子。

我们在评估工作中注重方法、技巧。先将重点税源户、税负异常变化、长时间零税负申报、纳税信用等级低下的纳税人、容易发生偷漏的税种列为纳税评估对象,不断总结评估经验,完善评估制度。一些特殊企业和特定行业的评估取得了突破。我们对不同类别纳税人采用有针对性的评估程序和方法,促进了评估质量的提高。

三、树立服务意识,建立征纳关系

评估工作是一种新生事物,在工作中我们不仅要强化管理增加税收,更重要的是树立服务意识,给纳税人送政策,讲税法,从而规范管理,密切征纳关系。通过评估我们纠正了因企业办税人员对政策和程序理解上的偏差而导致的错用税率,超范围超标准抵扣、漏记少报收入、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等一般性问题,经过督促,纳税人均自行作了补正申报、补缴税款、调整账目等处理。

四、加强学习,提高评估技能,保障评估工作质量。

纳税评估工作要求税务评估人员不但要了解税收工作本身,而且要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全貌及纳税人的和特点,这就要求我们评估人员要多看、多想、多听,多学。为了正确履行税收工作赋予我们的责任,我们必须坚持学中做、做中学,不断地充实和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尽快提高综合素质。

20xx年将要结束,在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全科干部的努力进取、合力拼搏下,工作取得了一点点成绩。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评估工作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一是受人员少、业务面广等因素限制使得评估面较小。二是总认为业务单一,便墨守成规,缺乏创新意识。我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

新的任务又将摆在我的面前,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扬长避短,开拓进取,带领全科干部努力工作,促进我局的纳税评估工作再上新台阶。

篇3:纳税评估工作总结

纳税评估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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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之间,一年的光阴又将匆匆逝去。回眸过去的一年,在×××(改成纳税评估岗位所在的单位)纳税评估工作岗位上,我始终秉承着“在岗一分钟,尽职六十秒”的态度努力做好纳税评估岗位的工作,并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摆正自己的工作位置和态度。在各级领导们的关心和同事们的支持帮助下,我在纳税评估工作岗位上积极进取、勤奋学习,认真圆满地完成今年的纳税评估工作任务,履行好×××(改成纳税评估岗位所在的单位)纳税评估工作岗位职责,各方面表现优异,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肯定。现将过去一年来在纳税评估工作岗位上的学习、工作情况作简要总结如下:一、思想上严于律己,不断提高自身修养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并用以指导自己在×××(改成纳税评估岗位所在的单位)纳税评估岗位上学

篇4:纳税评估工作总结

学习先进技术 积极开展自主评估

20xx年初,按照所领导安排,由我负责我所的税政员岗和纳税评估员岗。起初接触纳税评估工作是新鲜和陌生的,经过长期的学习和摸索逐步有了一些粗浅的认识。下面就我对纳税评估的一些做法和经验向各位领导和同事们汇报如下:

一、结合日常征管,采集评估基础数据。纳税评估需要借助大量的信息资料和经济指标来进行科学地测算,全面采集和掌握涉税信息是纳税评估工作的基础。在日常管理中,我特别注意对纳税人各项涉税资料的采集,保证系统资料库的动态更新。今年4月,区局要求重新维护纳税人基础信息,面对大量繁琐的工作,我不嫌烦不嫌累,按户发放基础信息采集表,收回后逐项核对录入,保证信息的完整准确。此外我特别注重督促纳税人按时填报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杜绝弄虚作假敷衍了事。8月份在进行纳税评估时,发现个别纳税人申报的每一期财务报表均只是在一些必录项上填写0.1,针对此情况我严肃告知纳税人报送虚假涉税资料触犯《征管法》的严重后果,并及时督促其补报了往期财务报表,为后续的评估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在工作中学习业务,积累经验。今年4月,区局评估科两次下发印花税核查通知,共涉及我所437户企业。根据所长按标准评估流程办事的指示,我和所里的同事们一起研究国税总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和《天津市地方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规程》等文件,按照规范的评估流程统一向纳税人出具评估文书,并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书面回复、约谈、实地核查等不同的方法开展核查。最终106户企业查补税款及滞纳金55万余元。今年7月,评估科下发对纳税人新购置土地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情况的核查通知,共涉及我所67宗土地交易。我所利用机会再次熟悉评估的流程及规范,共查补16户企业税款及滞纳金60万余元。在日常的工作中,我和同事们不仅熟悉了评估的规范和流程,更加学习了评估的技术和经验,掌握了对印花税、房产税、土地税等批量评估的方法。为今后定期自主开展此类评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日常评估工作的开展,我更加深刻的认识到全面扎实的业务素质是做好纳税评估工作的保障,为此我坚持注册税务师的学习全面提高业务水平,并且注重对我局网站和互联网上经典评估案例的搜集,学习先进的经验和方法。

三、积极实践,科学开展自主评估。按照区局和所领导的要求,我积极主动的开展自主纳税评估工作。前期主要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领购发票企业开展评估。在工作中,我通过津

税系统、税管员平台、契耕系统和数据回放系统等软件的配合使用,按不同的需求调取入库税款、开票明细、财务报表等大量数据,再对各种数据之间的勾稽关系,税负与财务报表数据间的逻辑关系,或对比评估指标、同行业指标、历史同期指标等方法,发现了大量的疑点。我和同事们一起对发现的疑点逐户逐项排查。截至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中对4户企业纠正了不能按项目申报营业税及土地增值税的问题,追缴了6户企业税款及滞纳金1266万元,向3户企业下发了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书。领购发票企业中,对30户企业已缴销发票未取消领购资格信息进行了清理,对18户企业发票开具项目不明确等不规范行为进行了纠正,追缴了9户企业税款及滞纳金2.65万元。

四、评管结合、促进纳税服务。在开展评估工作的过程中,我通过发放资料、约谈等形式向评估对象宣传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宣传诚信纳税的必要性及认真做好自查自纠的重要性。对纳税评估中发现的纳税人计算和填写错误、政策和程序理解偏差等一般性问题,及时给予辅导建议,提出纠正措施,并督促企业根据建议及时改正,为纳税人提供及时而有效的预警服务,降低其税务风险。促进了征纳关系更加的稳定和谐。

10月份我所先行先试“税源管理专业化征管改革”,根据所领导的统筹安排我加入了“纳税评估组”,肩上纳税评估的责任更重了,我深知自己在纳税评估工作中还有很多需要学习和改进的地方,我将继续钻研和探索纳税评估的新方法新思路,以更好的服务纳税人。以上是我对纳税评估的一些体会,有不妥之处请指正,谢谢!

征收所:刘亚奇

篇5:纳税评估工作总结

20xx年,纳税评估工作在县局的领导下,以“打基础、求规范、抓重点、堵漏洞、建制度、促落实”为工作思路,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探索评估管理新模式,强化行业涉税信息采集,严格评估程序,开拓多元化评估办法,增强评估实效,一个规范的纳税评估体系初步建立起来,使我局纳税评估工作上了一个的台阶,实现了“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查、以评促收”的工作要求。今年共执行评估任务项,完成县局下达评估任务的,正常结论户次,差异纠正性结论户,评估出税款万元。我们的主要做法:

一、选优择新,建立科学规范的纳税评估体系,强化税源管理。

强化税源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纳税评估体系是关键。我们结合我局的实际,一是确立专项评估和日常评估相结合的工作格局。日常工作中以县局下达的专项评估任务为工作重点,保重计划的实施率百分之百,同时抓住日常评估不放松,坚持专项评估和日常评估相结合。对评估出的突出问题,重点问题和带有代表性的问题,集中人力物力重点解决,保证评估质量。二是制定符合我县实际工作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在贯彻国家税收政策的同时,结合我们实际工作,研究和制定了适合我县具体工作的评估管理办法。探索性地实施了“三级评审”办法,即主评小组认真核对,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举征和分析,找出问题的源头;评估科进行集体评审,就评估程序、使用文书、税收政策等进行详细核对;移交县局评审,重点把握问题的定性问题,是否够移交标准、政策的落实等等,保证评估程序的规范化。三是实行多元化的评估方法,由单一税种的评估向多税种全面评估过度。从整体工作出发,实行多税种同时评估的模式,做到评一户规范一户。就评估对象的复杂化问题,即现金交易的扩大以及不开发票收入不入账、二套账等情况时有发生,偷税隐蔽性越来越强。

我们在评估过程中深入企业生产现场,了解各个纳税环节,采用实物与数字相核对、帐内和帐外相核对等,就财务而言我们采用顺查法、比对法等多种方法,从中发现问题,找出问题的根源,保证税源不流失。四是抓住选评对象的源头,将评估效果最大化。在选择评估对象过程中,我们采用人机结合的办法,首先从纳税申报入手,核对财务各项指标,与同行业以及历年指标数相核对,依托计算机,从管理软件中调取相关数字,集中比对,从中发现疑点,确立评估对象,大大地提高了评估效率,在挖掘税源的同时,在事前或事中减少了涉税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重服帮改,确立“服务型”的纳税评估,融洽征纳关系。

纳税评估是税收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确立“服务型”的纳税评估尤为重要。我们一是以行业为重点,确立评改对象。对行业总体进行分析总结,从中发现管理的薄弱环节,分析被评估对象存在问题的共同点和不同点,从而帮助纳税人进行整改,集中行业相关人员进行研讨,提高纳税人落实国家税收政策的水平,今年我们集中对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制造业进行了纳税评估,找出问题的共同点五处,差异点3处,涉税总金额近百万元,通过辅导,被评对象一一改正过来。二是以自查为手段,突出服务理念。在评估过程中,我们深入企业,就疑点问题与财务人员一到进行逐个核对,面与面的交流,研究和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就出现的问题,通过辅导达成共识,让纳税人从心理明白自己错在什么地方,该怎样去做,对轻微的违法行为采用了以自查为主的办法,做到了教育与惩戒相结合,融洽了税企关系。三是以整改为中心,堵塞管理缺口。对发生的重大违法行为,达到标准,我们及时向相关部分进行移交,保证税法的刚性;一般性的问题,我们给予了限期整改,同时认真分析管理环节的漏洞,为征管部门提供管理建议,避免类似现象的再度发生。四是以辅导为己任,落实税收政策。通过评估过程,我们以辅导为中心,贯彻和落实国家税收法律和法规,从约谈开始,到评估结束,每个环节都给予纳税人正确的讲解,做到了评估过程就是辅导过程。通过经常

性的纳税评估分析,有效地对纳税人的依法纳税状况进行及时、深入的控管,纠正纳税人的涉税违法行为,提高他们依法纳税的自觉性。同时,将评估结果与当事人见面,通过约谈或质询等方式让对方说明、解释,提高了被评估对象的纳税意识。减少了纳税人进入稽查的频率,减少了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双方因直接进入稽查后对案情分歧而产生直接冲突的可能,起到了服务纳税人、优化经营环境的作用。

三、点面求精,提高信息采集量,整合信息。

在评估信息采集过程中,我们做到了点面求精,扩大信息的采集量,使更多有效信息进行整体整合。一是完善重点行业资料收录,做好数据比对。对重点行业,我们从税务登记开始,到各种财务信息的录入,从人工到计算机进行详细的数据比对,及时进行垃圾数据清理,完善重点行业的各种资料信息,为总结行业评估特别奠定了理论基础。二是分析财务指标的变化,确定管理漏洞。在财务指标的分析中,就评析指标,如成本利润率、毛利率、税负差异率、库存变动幅度、应收应付账款变化幅度等作为重点信息管理,也根据每个不同行业,自行采集输入有关设备的产出量、耗用原材料、电、煤、工资等指标以及产品的正常价格,取行业平均数,计算出应有的销售收入和税负,与各企业自动对比查找疑点问题。

三是依托计算机网络,提高信息收集能力和质量。以多元化电子申报为切入点,提高信息的加工能力和利用效率,减少人工输入信息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四、求真求范,高度重视约谈、举证工作和档案管理。

在评估过程中,我们坚持执法于服务并重。一是规范评估程序,完善评估办法。在服务中以知法程序为中心,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执行,认真贯彻市局下发的评估工作管理程序,从选案采用的人机结合,到评估报告的法律法规依据,每个环节我们都做到了有理有据,杜绝了服务中轻视程序,执法中忽视了服务,使服务和执法并举。二是规范评估文书,使执法与服务有机结合。在文书使用上,严格执行文书管理办法,一事一送达,不跨环节使用文书,不缺项使用文书;在文书的填写上,保证当事人和评估人员亲自签字,完全按照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填写,是文书成为评估过程中一项重要的有效的法律依据。

三是注重约谈和举证,保证评估质量。约谈、举证是纳税评估工作中认定处理阶段的重要环节之一,我们在查阅企业报送的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等申报资料,全面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核算状况、日常纳税情况、发票管理及税款交纳情况的基础上,做好约谈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拟好约谈提纲。掌握纳税人的基本情况和概貌,把握约谈的主动权。但在实际工作中,仅凭评估人员提出的疑点就想通过约谈来解决问题,显然不可能。企业解释“市场不好,亏本经营”等各种理由很容易搪塞过去。约谈除了要求纳税人配合、主动承认问题外,我们还从生产工序、出入库手续记录、库存变化、销售数量差异、成本核算漏洞、毛利水平与应纳税金配比、预收应付账款的来龙去脉等各方面提问,并对应答理由是否真实合理进行即时分析反应,提出不同看法,巧妙利用谈话中的矛盾之处,找出疑点深入挖掘不放弃,才不会被表面现象和某种似乎合理的理由蒙蔽。四是规范档案管理,建立电子与纸制双重档案。对于每户的评估

资料和评估过程,我们都形成了管理档案,并按照规定进行归口存档。为适应信息共享,我们同时又制定了电子档案,形成评估对象双档制。为强化征管,提高管理水平奠定了基础。全年共建立标准化双重档案14户,归档14

五、以案帮学,促管增收,提高评估人员的综合素质。

保证评估质量,提高评估人员素质是关键。在促管增收,提高业务素质方面,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采用以评估实例为载体,

强化干部的业务素质。通过学习研究其他各局的评估实例,学习其中的评估方法,评估程序,评估指标以及评估管理等,总结先进的科学的经验为我所用,提高干部的综合评估能力,使我们的评估工作不断进步和完善。

二是主评人员逐案讲评,提高干部的法律意识、程序意识、服务意识。在日常工作中,实行了一户一评的管理办法,即每个评估小组在定期的汇报会上,对自己所评的企业进行讲评,

分析疑点的过程,取证的要件,政策的引用以及征管的合理化建议等,都做详细的阐述,组织全体人员进行研究分析,一方便避免执法上的不规范,另一方面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干部的实际工作水平。三是实行相互制约式的工作流程,相互监督,相互促进。在选择评估对象上,由评估科依据计算机和各种申报资料确定对象;再报到业务科室进行行业和重点业户分析,从政策上找出易发生问题的环节,进行符合;最后上报县局,实行集体审议批准,三级评审制度,保证了评估对象选择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对评估的业户,实行跟踪督导,定期进行回访,保证评估成果的落实。在税款征收上实行分离制度,将评估结果移交管理分局进行征收管理,实行评收分离,相互监督。四是落实目标管理,保证评估质量。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将评估人员的岗责落实到每个人头上,各负其责,责任分明,与目标奖惩挂钩。工作考核,鼓励先进,带动后进。通过系统的组织学习、培训、交流、考核,进一步提高全体评估人员的综合素质,把纳税评估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诚然,我们的评估工作也只是刚刚开始,有很多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我们会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的探索,寻求提高评估质量的最佳途径,为税收征管服好务。

篇6:纳税评估工作总结

区局:

20xx年以来,税源管理科按照区局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 在

区局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市局对税收风险应对工作部署,以税收风险管理系统应用为依托,不断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强化税源管理,进一步夯实了税收管理基础,有效的带动了纳税评估工作的开展,不断的促进纳税评估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和精细化发展。现将20xx年上半年的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20xx年上半年主要的工作

1、坚持风险管理为导向,做好风险应对工作。税源管理科

依托税收风险管理系统,积极开展日常评估、专项评估和重点评估,20xx年上半年,已完成各类风险应对任务计 户(次),发

现有问题户(次),评估入库税款 元,征收滞纳金元,抵顶留抵 元,弥补亏损元,合计增加税收 元。

2、有效开展纳税评估,化解税收执法风险。在纳税评估过

程中我科严格要求按照现行文件规定、规程展开工作,确保文书资料齐全,程序合法有效;强化评估人员的内功提升,熟练掌握纳税评估工作流程,坚持两税联评,扎实提高评估质量;强化对纳税人的申报数据的梳理、分析,利用第三方的情报信息,发掘问题,找准疑点,促进纳税评估工作有重点、有计划,做到有的

放矢;强化纳税评估建议的应用,针对发现的问题,向企业和税源管理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企业财务、税收核算水平和征管质量的提升。

3、完善风险应对规章制度,制定并实施《台儿庄区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操作规程》。20xx年,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管理操作规程》,结合我区税收征管工作实际,制定并实施《台儿庄区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操作规程》。通过制定本规程,详细梳理纳税评估工作流程,明确纳税评估中的工作流程、岗位责任、工作衔接及流转文书等事项,使各环节的工作范围更明确,职责更清晰。

二、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人员不足问题突出,纳税评估工作是一项系统的工作,需要对评估对象进行详细的、全方位的分析,这些工作不是一个人两个人可一完成的,需要一个完整的团队来协同作战。我科专职纳税评估人员少、工作量大,实际纳税评估工作中存在一些不严谨、不规范的情况,满足于浅层次解除预警信息,存在应对数量多、应对不深不透的问题。

2、现有的从事纳税评估工作的人员专业能力存在欠缺。目前,税务评估人员虽然有一定的业务基础和工作经验,但未进行过相应的专业学习和培训,评估没有技巧,加上评估人员平时不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评估时很难抓住企业的关

键点,造成了评估工作费时费力,达不到理想的效果。

3、纳税人提供的财务资料不完善,利用价值很低。纳税评估应该通过对纳税人的各种财务指标,结合各(于:纳税评估工作总结)税种申报情况进行案头分析,发现疑点。目前,税务机关对企业财务人员疏于管理,财务人员队伍混乱,水平参差不齐。许多会计人员责任感不强,给税务机关报送的数据不完整、不真实。这种情况导致评估人员在案头分析阶段得出的结论无法反映企业的真实问题,发现的疑点也不好落实。

4、在评估过程中,存在企业不配合、阻挠、躲避等现象,造成评估工作被动,特别是当前评估部门缺乏有效的强制手段,更加凸显了评估部门“身单力薄”“孤军奋战”的工作局面。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20xx年下半年,我科仍要以年初确立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和总体目标为基准,切实抓住税收风险应对工作为根本,为提高评估质效作出积极努力。我们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做好风险应对工作:

1、健全税收风险管理体制,加强风险应对过程控制。制定风险应对规范,做好风险应对事前监控;规范风险应对流程,加强风险应对事中管理;加强风险应对复审,实现风险应对事后监督;建立风险应对评价体系,加强风险应对绩效考核。具体说来,就是制定风险管理各个环节切实有用的、具体的操作规程和工作标准,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

2、完善评估企业的后续管理,争取做到“评估一户、处理一户、规范一户”,做好被评估企业的跟踪服务,在处理企业问题的同时,规范企业财务制度,杜绝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加强风险联动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堵塞管理漏洞。

3、加强纳税评估方面的知识培训与学习。从当前干部队伍的现状来看,干部的知识结构、适应能力、管理水平与当前征管改革的要求、信息化应用的要求还不相应,税务干部的管理理念、知识结构、管理技能需要加快更新,干部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这就需要加强纳税评估方面的知识培训与学习,让每一名国税干部职工都“懂评估,会评估,能评估”,从而使纳税评估成为日常税收工作的重要手段。

总的来说,今年上半年取得了一些成绩,在某些方面有所突破和创新。但有些工作做得还不够,如建立风险管理联动工作机制方面落实不够,风险管理联动机制配合有待加强等等。20xx年下半年,将把这些工作作为重点加以突破,力争取得更好成绩。

特此报告!

篇7:纳税评估工作总结

20xx年以来,国税局按照年初工作部署和各级领导的要求,充分发挥纳税评估办公室作为专业评估机构的工作职能,进一步完善纳税评估工作制度建设,指导基层分局开展纳税评估,夯实了纳税评估工作基础,规范了纳税人纳税行为,宣传了税收政策,提高了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同时,纳税评估办公室以农副产品加工行业为纳税评估工作重点,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纳税评估,实现“以评促管”、“以评促收”的工作目标,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现将上半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纳税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继续实施项目工作法推动纳税评估工作。开年后,我们确定了建立行业两税预警机制,提高纳税评估工作水平的项目工作;六月份后根据县局局长办公会议精神,我们调整和重新确立了加强农副产品收购和加工行业税收管理的项目工作,确立了建立农副产品收购和加工行业税负预警值为今年全年的工作重点和工作中心。

二是落实上级精神,制定了考核办法。我们将纳税评估的考核作为征管质量考核的一项重点内容,按月组织相关人员对纳税评估专班和税源管理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重点考核量化指标的四个方面,即:评估计划按期完成率;评估选案准确率;程序完备率;案件复查率。并将考核结果与年终县局岗位目标责任制的考核相结合,与干部职工的实际利益相挂钩,变压力为动力,促进工作。

三是紧抓重点税源户纳税评估。今年,我们对全县纸制品行业8户一般纳税人进行了纳税评估,通过认真进行案头分析发现疑点,经约谈纳税人,并实地调查核实,最后确立了该行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税负预警值,分别为 和 ,同时对其中 户企业纳税调整评估补税xx万元。

四是紧抓农副产品收购和加工行业纳税评估。六月份以来,我局评估人员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对我县农副产品行业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核算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纳税评估办公室设计了《农副产品企业产品构成明细表》、《农副产品企业存贷变动情况表》等企业纳税评估信息采集表,对农副产品企业进行了相关信息采集,初步建立起投入产出模型,进行投入产出评估。全年共对 等 户农副产品企业实施了纳税评估,共评估补缴增值税xx万元,调增应纳所得税额xx万元,补缴所得税xx万元。

五是扎扎实实完成好省局部署的专项评估工作。今年十月份,省局增值税、所得税专项评估工作布置下来后,评估办按照县局要求,配合税政科,根据文件精神全力投入到专项评估工作中。通过两个多月的不懈努力,按期完成了对全县 户企业的两税评估工作,共评估补缴增值税xx万元,调增应纳所得税x万元,补缴所得税xx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我局的纳税评估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税收管理员的业务素质还跟不上工作的要求。纳税评估要对企业纳税人的财务报表进行分析,也要对纳税人的生产情况进行掌握,税收管理员在财务知识不是很熟的情况下对业务复杂一些的企业不敢开展评估,怕出丑怕露底,同时由于评估应使用的文书较多,程序较为烦琐,部分税收管理员抱着多一事不于少一事的态度,不愿主动开展评估,不主动去做案头分析,即使发现了疑点也只是口头反映,甚至有的评估工作完全依赖个别业务强点的同志,纳税评估整体推进的力度不大。

二是评估成果的利用效力不高。纳税评估的一个重要目的是促进管理,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在很大程度上把纳税评估视为稽查,以收入的多少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主要尺度,对在评估工作中发现的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重视不够,还没有有的工作建议向管理部门提交,纳税人在纳税上存在的问题现在解决了,下段期间又会发生,不能从根本上堵塞税收漏洞。

三是纳税评估刚性不足,有的问题不好解决。例如:评估中发现的纳税人销售价格偏低应予调整的问题,所得税评估中纳税人帐簿不全,少计收入应予核定征收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应当作为日常管理处理,不便于移交稽查查处,应当使用适当的执法文书进行处理,增强税收管理的刚性。

四是专班评估中的税务约谈不方便,评估专班人员没有直接管户,要约谈纳税人需要通过税收管理员联系,文书需要管理员送达,最后纳税人找专班人员约谈,三方衔接稍有不畅工作就不能顺利完成,增加了税收管理员的工作量,税务约谈变成了上门询问。

三、关于纳税评估工作的有关建议

(一)继续加大纳税评估培训力度。按总局税收管理员工作职责,每一个税收管理员都是纳税评估人员,而目前的现状是大部分税收管理员对纳税评估从流程到文书使用,特别是对评估数据的分析不熟,不知道如何进行分析,或根本分析不透,且现在培训的面还远没有达到,目前的状况是对评估小组人员培训较多,对税收管理员的培训较少,因此,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加大培训力度,力争每个税收管理员都培训到,都能独立行使纳税评估职责。

(二)开展纳税评估优秀案例的评比。通过评比活动,提高各分局的纳税评估水平,提高各分局纳税评估质量,促进分局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同时也为省市局优秀案例的评选积累素材。

(三)加强行业评估。争取通过行业评估,带动整个行业的管理,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提高纳税人申报真实度。

(四)加强纳税评估后的后续管理。纳税评估是对纳税人前期的申报纳税情况进行评估,一定要加强对已进行评估的纳税人的后续管理,特别是税负率上的变化,避免出现反复。

(五)加大纳税评估的考核力度。将纳税评估的各项工作细化到责任制中后,要将考核工作落实到每月,并确保考核质量不流于形式,以此推动基层各税源管理部门将纳税评估工作做到平时,做实,做出成效,切实达到促进征管,促进税收,提高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服务纳税人的目的。

四、明年的工作思路

1、进一步完善纳税评估指标分析机制,提高评估案头分析的质量,准确合理确定纳税评估计划;

2、进一步严格纳税评估工作流程,规范业务运作,提高纳税评估工作效率;

3、进一步理顺日常评估与专业评估的关系,规范税源管理,提高税源管理水平;

4、进一步加强纳税评估结果运用,规范纳税评估数据统计分析,提高纳税评估工作利用效果;

5、进一步强化纳税评估培训机制,规范培训指导,提高纳税评估人员整体素质。

6、着重加强指导税收管理员对评估案例进行总结分析,撰写合格优质的纳税评估案例。

篇8:纳税评估工作总结

7月2日,市局召开评估工作专题会议,总结今年上半年全市纳税评估工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纳税评估工作任务。市局代管纳税评估的局领导、纪检组长汪森根以及市区集约评估所有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省局第一批风险应对工作取得的成果、工作进度以及税务工作流系统的录入情况进行了总结通报,对我市评估的入库税款、滞纳金加收率等指标均高于全省平均值给予肯定,对在全省排名靠后的工作进度等指标提出具体改进措施。

市局集约评估各组组长分别汇报了各自的评估情况,对我市目前纳税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了交流和分析,对今后提高评估工作质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纪检组长汪森根对我市上半年纳税评估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做好下一步评估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要加快评估进度,确保按期完成任务。要统筹安排,根据时间要求分阶段派发工作任务;要深入了解分析影响进度的具体原因,采取考核通报、实地督察等方式,确保工作进度。二要加强协作联动,提高评估的质量和效率。要加强与各县(市)区局的衔接,在落实好省局风险评估任务的同时,创新评估选案的方式方法,按规定程序开展好自选户的评估工作。所有评估户都要及时向管理部门反馈评估结果,提出管理建议,实现评管互动;要加强与稽查的联动,综合分析运用评估、稽查方式,对移交稽查的,评估人员要主动参与及时跟进,实现评查互动;要加强与机关各业务部门的配合,各环节协调联动,确保评估、评定各流程流转的顺畅。三要强化服务意识,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评估是解决企业涉税风险的有效途径,更多地体现了纳税服务的理念。要将评估过程与税法宣传结合起来,与落实税收政策结合起来,通过评估,降低纳税人的涉税风险,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四要坚持不断学习,提升识别风险、排除风险的能力。由于经济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企业对税收政策的理解等多方面的因素,给纳税人和税务机关都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只有加强学习、加强交流,着眼于岗位练兵,才能不断提升自身识别风险、排除风险的能力,评估的质量和效率也才能最终得到体现。五要严肃工作纪律,树立国税干部的良好形象。在评估过程中,要增强自我防范风险的意识,严格为企业保守商业秘密,严禁借纳税评估向纳税人吃、拿、卡、要、报等损害纳税人利益的行为,真正做到廉洁、务实、高效、为民。

篇9:纳税评估工作总结

20xx年以来,我局在市局相关科室的指导下,将纳税评估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20xx年纳税评估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对进一步强化税源管理、提高税收征管质量、降低税收风险、减少税款流失起了积极的作用。截止到20xx年底,共评估企业户(次),共评估补征税款万元。留抵税额调减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万元,实现了“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查、以评促收”的工作目标。现将我局纳税评估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培训,提高评估人员素质。

纳税评估工作好坏直接关系到评估操作的规范性。针对这一性质,我科加大税收管理员培训力度,分期分批对《纳税评估管理办法》、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细则等知识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培训,实行一个季度、由科室业务骨干授课一次,每月由管理组集中自学。为进一步开拓视野、促进交流、推动纳税评估工作深入开展,我们还积极派员参加省局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促进了业务水平的普遍提高。

二、针对行业特点,分类评估。

1、针对商贸企业产品流动强,且不能测算企业的产销量,因此我们采取不定期实地盘查企业库存商品,查看企业账实是否一一致,有无账外销售行为。

2、对税负偏低的工业企业,通过测算企业的能耗、投入产出率等指标查看企业生产纳税是否正常。5月份在我科对xx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纳税评估,该公司自认定一般纳税人以来,缴纳税款元,而企业耗用的电量却很大,为此该企业有隐匿收入的行为,及时对该企业进行约谈和实地核查,根据能耗测算企业的产量,盘存库存,从而控制企业的销售量,经实地核查发现该企业发生以物易物收入合计元,其中认定一般纳税人以前的以物易物收入元,认定一般纳税人以后发生的以物易物收入元,经企业认可后自查补税元,有效地加强了税源监控,达到了“评促管、以评促收的目的。”

3、对所得税评估我们采取评估与税法宣传紧密结合的方法,一方面保证企业申报质量,另一方面加强税法宣传,特别是与企业共同交流税法与会计处理的差异。6月份我们对全洲观音度假中心进行了一次评估,在评估中发现该企业财务处理符合会计制度规定,但因不了解《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而未按税法规定进行调整,我们在对企业的调整的同时向该企业财务人员讲解《企业所得税法》,经评估该企业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元。有效地防止了税款流失。

三、当前纳税评估工作存在问题。

纳税评估的开展提高了纳税申报质量,加强了税源监控,减少税款流失,加大了税法宣传力度,但纳税过程中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人员素质偏低,阻碍了评估工作的开展。

2、纳税评估执法地位不明确,导致评估力度不够。

四、20xx纳税评估工作的重点

1、加强对纳税评估人员的培训。

2、加强纳税评估与稽查部门的协调配合。

篇10:纳税评估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根据省、市局相关文件要求和全市纳税评估工作培训会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涉税信息采集,严格评估程序,认真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圆满完成了年度纳税评估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20xx年度,我局共对全县包括石油采掘业、白酒酿造业、商品流通业等六个行业87户纳税人进行了评估,正常结论69户,差异纠正性结论18户,评估面占管户总数1002户的8。7%,共评估出税款1671484元,建立了石油采掘业、白酒酿造业两个纳税评估模型,实现了“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查、以评促收”的工作要求。

二、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以来,市局明确要求各县(区)局纳税评估面应不得低于管户总数的8%,并列为20xx年度重点考核指标,根据全市征管工作会议精神及《延安市20xx年度纳税评估方案》的要求,我局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一是迅速制定并印发了《甘泉县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甘地税发[20xx]19号)、《甘泉县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税(费)源调研暨纳税评估的通知》(甘地税发[20xx]21号)等相关文件,对全县的纳税评估工作做出全面部署,抽调县局征管股、税政股及部分单位的业务干部共12人,分三组对全县所有企业进行拉网式调研评估。二是积极指导各所展对开对全县个体工商户的纳税评估,要求评估面不得低于管户总数的8%。目前各项工作已全面完成。

三、加大培训,提高干部的业务技能

纳税评估工作是新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税源专业化管理的迫切需要,更是以后税收工作的发展方向,因此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一是积极组织三名干部参加市局组织的纳税评估业务培训班,经过考试,已有二名同志进入到市局的纳税评估专业人才库中。二是积极协调办理培训班一期,联系陕西省地税局征管处纳税评估业务组人员来甘泉局授课,提高了全体税务干部的业务技能。

四、强化涉税信息的采集,为纳税评估提供科学依据我们将纳税评估与税收管理员制度相结合,充分发挥片管员的作用。

将辖区内纳税人按照地域或税源大小分配给评估人员,评估人员在日常管理中,多方面收集、掌握纳税人的动态税收信息,对企业纳税情况进行跟踪监控,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各种手段对纳税人信息进行核实,对有问题嫌疑的或低于警戒指标的纳税人进行重点跟踪监控,找准产生异常申报的真实原因,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防止税收流失。通过纳税评估,使原有的税务登记、等级认定等信息能够适时更新,得到充分利用。同时,我们在立足现有纳税企业申报资料的基础,通过社会综合治税信息等渠道,随时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资金变化情况,进一步拓宽资料的占有领域,对企业实行全方位的监控。我们还进一步加强同工商、金融、计划等部门的横向联系,全面掌握企业经营变化情况,为纳税评估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五、按纳税评估操作规程,实施纳税评估

我们根据纳税评估操作流程,确定评估对象,按照所搜集的评估对象有关资料,运用预先设定的条件和参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法规和工作经验,对评估对象的相关资料依据相关数据指标进行测算和对比分析,查找存在的疑点、问题及其形成原因。就发现的问题和疑点,邀请评估对象进行纳税约谈、询问核实,并就评估分析和纳税约谈过程中确认的问题,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作出评估结论和进行相应处理,最后各单位将已终结评估的资料分户整理、装订成册、编号归档。

六、积极开展日常评估、专项评估等各项纳税评估工作一是搞好日常评估工作。

日常评估是纳税评估的一种主要评估方式,是日常税收征收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我局要求各所税收管理员在兼顾日常税收管理工作的同时,加大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的准确性、欠缴税款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按照筛选疑似对象、确定对象、约谈核实、评定处理等步骤进行评估,有效的促进了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二是专项评估是纳税评估的重要方式,为了确保专项评估的扎实推进,我们在县局征管股设立了专门的纳税评估办公室,专门负责我县重点行业的专项评估,截止10月日,由县局征管部门牵头建立的石油采掘业、白酒酿造业两个评估模型已建立完毕,并上报市局评审。

七、纳税评估工作面临的问题及下一步的工作方向

(一)纳税评估缺乏一支专业队伍。目前我县的纳税评估工作主要由税收管理员、县局的征管部门负责,既要负责日常税源巡查、税收征管等工作,还要负责纳税评估,导致评估质量不高,因此我局将尽早启动征管体制改革,努力建立专业的纳税评估队伍。

(二)、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纳税评估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综合性工作,要求评估人员树立责任意识的同时,既要熟练掌握税收业务、财务会计、计算机运用等业务知识,更要学懂弄通时新的税法政策,如新颁布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又要掌握经济学、心理学,具有较强的逻辑判断与推理等能力,能分析企业经营规律和进行询问谈判。就目前的人员状况而言,不少人很难达到这些要求。因此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税务干部的业务技能。

(三)纳税评估执法地位不明确

首先评估人员进行案头分析,针对纳税人超越预警指标的现象,推定其存在涉税违法疑点,是逻辑推理过程。评估人员仅指出了纳税人存在其中违法的可能性,并不能确定违法行为是否真实及其性质,因而它不是证据,对纳税人没有实质性的约束力。另外要确认纳税人违法行为,仍要移交稽查部门进行查证处理。其次,约谈举证缺有力的证据。《税收征管法》对税务机关的检查权限定了八项,与约谈最相近的是举证,但显然不能与询问等同,所以纳税人拒绝管理员的约谈要求时,管理员不能采取任何强制措施。

篇11:纳税评估总结

纳税评估工作在县局的领导下,以“打基础、求规范、抓重点、堵漏洞、建制度、促落实”为工作思路,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探索评估管理新模式,强化行业涉税信息采集,严格评估程序,开拓多元化评估办法,增强评估实效,一个规范的纳税评估体系初步建立起来,使我局纳税评估工作上了一个的台阶,实现了“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查、以评促收”的工作要求。

今年共执行评估任务项,完成县局下达评估任务的%,正常结论户次,差异纠正性结论户,评估出税款万元。

我们的主要做法:

一、选优择新,建立科学规范的纳税评估体系,强化税源管理。

强化税源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纳税评估体系是关键。

我们结合我局的实际,一是确立专项评估和日常评估相结合的工作格局。

日常工作中以县局下达的专项评估任务为工作重点,保重计划的实施率百分之百,同时抓住日常评估不放松,坚持专项评估和日常评估相结合。

对评估出的突出问题,重点问题和带有代表性的问题,集中人力物力重点解决,保证评估质量。

二是制定符合我县实际工作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

在贯彻国家税收政策的同时,结合我们实际工作,研究和制定了适合我县具体工作的评估管理办法。

探索性地实施了“三级评审”办法,即主评小过系统的组织学习、培训、交流、考核,进一步提高全体评估人员的综合素质,把纳税评估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诚然,我们的评估工作也只是刚刚开始,有很多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我们会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的探索,寻求提高评估质量的最佳途径,为税收征管服好务。

20XX年XX月XX日

篇12:纳税评估年度工作总结

20xx年纳税评估科在县局党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围绕县局年初制订的工作要点,积极开展纳税评估工作。现就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纳税评估经验交流会议精神,谋划今年的评估工作

去年12月份全市纳税评估工作经验交流会在万年召开,^局在会上做了评估工作典型发言,^局服装生产行业纳税评估模型得到市局领导和同仁的肯定。会上局长就今后的纳税评估工作作了重要指示:一是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准确把握纳税评估工作定位。二是坚持效率与质量并举,切实注重评估工作成效;三是坚持继承与创新并进,不断推进纳税评估工作深入。并强调积极探索实施“双向评估”,即对外评估申报质量;对内评估税源管理质量。今年我科评估工作计划是围绕市局、县局对评估工作新的要求制订的。年初向县局承诺:(1)全面完成09年市、县局各项纳税评估工作任务,一般纳税人和重点企业专项评估面达100%;(2)上半年建立好^国税局农副产品加工模型;(3)纳税评估案例力争1-2个入选市局优秀评估案例。

二、认真开展案头评估和实施实地核查

今年以来,我科通过《江西省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管理信息系统》对全县119户一般纳税人进行筛选,全年共筛选1400多户次,有疑点户132户次,移送稽查1户,组织实地评估20户次,共计评估税款97.8万元,超额完成了全年评估税款任务,其中:增值税96.6万元,所得税1.2万元,加收滞纳金1.86万元。并就被评对象存在的问题写出了征管建议书6条,为规范管理行为,强化管理措施提出了建议。积极按时按量编写了8篇纳税评估案例上报市局,其中1篇案例被市局评为一等奖。

三、认真落实县局布置今年的重点工作即建立农副产品加工行业纳税评估数据模型

4月份,我科组织人员开展农副产品加工行业建立模型数据采集工作,共对3户一般纳税人进行走访、调查、采集数据,走访从事农产品加工、销售人员20余人次,了解其生产流程、销售对象、地点、运价、原材料买价等等相关方面的数据,累计采集数据20xx余条。5月份形成初稿后经县局领导修改、市局修订,市局已将该评估模型汇编成册上报省局进行经验交流。之后于11月份在玉山召开的全市纳税评估模型经验交流会上进行了幻灯演示和交流,获得同行好评。建立农产品加工行业评估模型也是^局党组09年向市局党组承诺的一项创新工作,我科如期完成了此项光荣工作任务。

篇13:纳税评估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纳税评估科按省市国税局要求确立新思路,引入新手段,大力构建纳税评估工作新体系,取得较好成效,截止20XX年6月,评估科共评估企业户29户(次),其中经评估有问题企业18户,评估入库税款62.29万元。

完成了县局交办的上半年过半任务,实现了“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查、以评促收”的工作要求。

一、评估措施

纳税评估工作,在紧扣对象确定、案头分析、约谈举证、实地术查、评估处理等关健环节的基础上,兼顾一般,注重实效。

1、注重案头审计工作,做到评估系统计算机分析与人工分析相结合。

首先对计算机自动比较分析生成的零负申报问题,以及发票查询系统、交叉稽核系统发现的问题进行真实性的评估分析,以寻找企业自行申报中隐瞒销售收入或虚增抵扣进项税额的疑问。

其次是人机结合进行评估分析,我们利用事先计算机形成的纳税人各项经济指标,比如销售变动率、成本利润变动率、税负率等正常变化幅度和峰值等标准值,将企业当期申报数据的变动率与之反复地进行横向和纵向的对比分析,以发现纳税申报中存在的异常申报的问题。

最后是人工进行评估分析,对企业报送的纳税申报资料进行逻辑和勾稽关系的认定审核分析,以发现异常申报问题。

2、加强约谈举证和实地核查。

为确保约谈举证效果,认真审阅企业自查举证报告,结合案头审计发现的疑点,从带着问题去约谈;对疑点无法消除,评估科人员方采取实地勘查的方式掌握第一手资料。

首先,深入企业对其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研究,熟悉企业内部结构、经营管理方式、产品移送销售渠道以及会计核算情况,做到有的放矢。

其次,进一步了解生产产品的原材料、制造费用、财务费用、包装物等与产成品的配比关系,通过使用的包装物数量核算产出的产成品的数量,或通过机器设备的功率结合耗用的燃料、动力、工资等核算出产成品的数量,然后与帐面进行核对,发现与实际库存不符的,应进一步明确产成品的去向,

从而根据情况予以定性处理。

二、做到二个结合,提高评估工作效能

1、评估与日常管理相结合。

一方面评估人员在日常纳税评估工作中,多与税收管理部门沟通联系,充分利用税收管理员多方面收集、掌握纳税人的动态税收信息,便于对有问题嫌疑的或低于警戒指标的纳税人,找准产生异常申报的真实原因。

另一方面对在评估中发现的征管上的漏洞和不足,评估科及时反馈给税收管理部门,充分发挥以评促管的功能,同时,通过纳税评估,使税务登记信息如未办理税务登记户数、行业明细错误等信息及时得以纠正。

2、日常评估与专项评估、重点评估相结合。

一是充分利用税评估软件系统,按月对系统自动筛选税负异常企业结合对纳税申报的准确性、欠缴税款的真实性,按照筛选疑似对象、确定对象、约谈核实、评定处理等步骤进行评估,有效的促进了日常税收征管工作。

二是在日常工作评估的基础上,根据省市局要示,我们对商贸企业进行了专项评估、对省局监控的重点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进行了重点评估,建立上下联动,职责明晰、衔接紧密、监督制约的纳税评估工作运行机制。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纳税评估系统设置不科学 系统各峰值、指标设置不合理,筛选指标单一,自评估科成立,系统使用至今,评估系统自动筛选企业名单每月几乎相同,根本起不到应有作用。

(二)评估税款入库难,评估部门通过对纳税人申报、财务报表、生产经营等信息、数据进行比对分析,结合评估指标、评估模型的测算,找准疑点问题,往往比较有效,但调查取证过程中,由于执法权限的限制和约束,调查取证手段有限,不能达到预期效果。

评估税款的入库更多的是经约谈举证,纳税人自查补税。

(三)企业信息资料取得、资源共享存在一定难度,必须要通过信息化技术建立纳税户信息共享系统,规范信息化建设。

(四)、纳税评估人员的评估技巧和主动性有待进一步的提高。

在20XX年下半年,评估科将更加团结和谐,在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个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力争得更大更好的成绩。

总结二:纳税评估半年工作总结

7月2日,市局召开评估工作专题会议,总结今年上半年全市纳税评估工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纳税评估工作任务。

市局代管纳税评估的局领导、纪检组长汪森根以及市区集约评估所有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省局第一批风险应对工作取得的成果、工作进度以及税务工作流系统的录入情况进行了总结通报,对我市评估的入库税款、滞纳金加收率等指标均高于全省平均值给予肯定,对在全省排名靠后的工作进度等指标提出具体改进措施。

市局集约评估各组组长分别汇报了各自的评估情况,对我市目前纳税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了交流和分析,对今后提高评估工作质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纪检组长汪森根对我市上半年纳税评估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做好下一步评估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要加快评估进度,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要统筹安排,根据时间要求分阶段派发工作任务;要深入了解分析影响进度的具体原因,采取考核通报、实地督察等方式,确保工作进度。

二要加强协作联动,提高评估的质量和效率。

要加强与各县(市)区局的衔接,在落实好省局风险评估任务的同时,创新评估选案的方式方法,按规定程序开展好自选户的评估工作。

所有评估户都要及时向管理部门反馈评估结果,提出管理建议,实现评管互动;要加强与稽查的联动,综合分析运用评估、稽查方式,对移交稽查的,评估人员要主动参与及时跟进,实现评查互动;要加强与机关各业务部门的配合,各环节协调联动,确保评估、评定各流程流转的顺畅。

三要强化服务意识,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

评估是解决企业涉税风险的有效途径,更多地体现了纳税服务的理念。

要将评估过程与税法宣传结合起来,与落实税收政策结合起来,通过评估,降低纳税人的涉税风险,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四要坚持不断学习,提升识别风险、排除风险的能力。

由于经济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企业对税收政策的理解等多方面的因素,给纳税人和税务机关都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只有加强学习、加强交流,着眼于岗位练兵,才能不断提升自身识别风险、排除风险的能力,评估的质量和效率也才能最终得到体现。

五要严肃工作纪律,树立国税干部的良好形象。

在评估过程中,要增强自我防范风险的意识,严格为企业保守商业秘密,严禁借纳税评估向纳税人吃、拿、卡、要、报等损害纳税人利益的行为,真正做到廉洁、务实、高效、为民。

篇14:纳税评估管理办法

纳税评估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税源管理,降低税收风险,减少税款流失,制定了纳税评估管理办法,下面是办法的详细内容。

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税源管理,降低税收风险,减少税款流失,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结合税收征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纳税申报(包括减免缓抵退税申请,下同)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为。纳税评估工作遵循强化管理、优化服务;分类实施、因地制宜;人机结合、简便易行的原则。

第三条 纳税评估工作主要由基层税务机关的税源管理部门及其税收管理员负责,重点税源和重大事项的纳税评估也可由上级税务机关负责。

前款所称基层税务机关是指直接面向纳税人负责税收征收管理的税务机关;税源管理部门是指基层税务机关所属的税务分局、税务所或内设的税源管理科(股)。

对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的纳税评估,由其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申报所在地税务机关实施,对汇总合并纳税成员企业的纳税评估,由其监管的当地税务机关实施;对合并申报缴纳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企业分支机构的纳税评估,由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实施。

第四条 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原则上在纳税申报到期之后进行,评估的期限以纳税申报的税款所属当期为主,特殊情况可以延伸到往期或以往年度。

第五条 纳税评估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根据宏观税收分析和行业税负监控结果以及相关数据设立评估指标及其预警值;综合运用各类对比分析方法筛选评估对象;对所筛选出的异常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并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对评估分析中发现的问题分别采取税务约谈、调查核实、处理处罚、提出管理建议、移交稽查部门查处等方法进行处理;维护更新税源管理数据,为税收宏观分析和行业税负监控提供基础信息等。

第二章 纳税评估指标

第六条 纳税评估指标是税务机关筛选评估对象、进行重点分析时所选用的主要指标,分为通用分析指标和特定分析指标两大类,使用时可结合评估工作实际不断细化和完善。

第七条 纳税评估指标的功能、计算公式及其分析使用方法参照《纳税评估通用分析指标及其使用方法》(附件1)、《纳税评估分税种特定分析指标及其使用方法》(附件2)。

第八条 纳税评估分析时,要综合运用各类指标,并参照评估指标预警值进行配比分析。评估指标预警值是税务机关根据宏观税收分析、行业税负监控、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会计核算情况以及内外部相关信息,运用数学方法测算出的算术、加权平均值及其合理变动范围。测算预警值,应综合考虑地区、规模、类型、生产经营季节、税种等因素,考虑同行业、同规模、同类型纳税人各类相关指标的若干年度的平均水平,以使预警值更加真实、准确和具有可比性。纳税评估指标预警值由各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第三章 纳税评估对象

第九条 纳税评估的对象为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管理的所有纳税人及其应纳所有税种。

第十条 纳税评估对象可采用计算机自动筛选、人工分析筛选和重点抽样筛选等方法。

第十一条 筛选纳税评估对象,要依据税收宏观分析、行业税负监控结果等数据,结合各项评估指标及其预警值和税收管理员掌握的纳税人实际情况,参照纳税人所属行业、经济类型、经营规模、信用等级等因素进行全面、综合的审核对比分析。

第十二条 综合审核对比分析中发现有问题或疑点的纳税人要作为重点评估分析对象;重点税源户、特殊行业的重点企业、税负异常变化、长时间零税负和负税负申报、纳税信用等级低下、日常管理和税务检查中发现较多问题的纳税人要列为纳税评估的重点分析对象。

第四章 纳税评估方法

第十三条 纳税评估工作根据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相关经济法规的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管户责任开展;对同一纳税人申报缴纳的各个税种的纳税评估要相互结合、统一进行,避免多头重复评估。

第十四条 纳税评估的主要依据及数据来源包括:

“一户式”存储的纳税人各类纳税信息资料,主要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的基本情况,各项核定、认定、减免缓抵退税审批事项的结果,纳税人申报纳税资料,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增值税交叉稽核系统各类票证比对结果等;

税收管理员通过日常管理所掌握的纳税人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主要包括:生产经营规模、产销量、工艺流程、成本、费用、能耗、物耗情况等各类与税收相关的数据信息;

上级税务机关发布的宏观税收分析数据,行业税负的监控数据,各类评估指标的预警值;

本地区的主要经济指标、产业和行业的相关指标数据,外部交换信息,以及与纳税人申报纳税相关的其他信息。

第十五条 纳税评估可根据所辖税源和纳税人的不同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评估分析方法,主要有:

对纳税人申报纳税资料进行案头的初步审核比对,以确定进一步评估分析的方向和重点;

通过各项指标与相关数据的测算,设置相应的预警值,将纳税人的申报数据与预警值相比较;

将纳税人申报数据与财务会计报表数据进行比较、与同行业相关数据或类似行业同期相关数据进行横向比较;

将纳税人申报数据与历史同期相关数据进行纵向比较;

根据不同税种之间的关联性和钩稽关系,参照相关预警值进行税种之间的关联性分析,分析纳税人应纳相关税种的异常变化;

应用税收管理员日常管理中所掌握的情况和积累的经验,将纳税人申报情况与其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相对照,分析其合理性,以确定纳税人申报纳税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通过对纳税人生产经营结构,主要产品能耗、物耗等生产经营要素的当期数据、历史平均数据、同行业平均数据以及其他相关经济指标进行比较,推测纳税人实际纳税能力。

第十六条 对纳税人申报纳税资料进行审核分析时,要包括以下重点内容:

纳税人是否按照税法规定的程序、手续和时限履行申报纳税义务,各项纳税申报附送的各类抵扣、列支凭证是否合法、真实、完整;

纳税申报主表、附表及项目、数字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正确,适用的税目、税率及各项数字计算是否准确,申报数据与税务机关所掌握的相关数据是否相符;

收入、费用、利润及其他有关项目的调整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申请减免缓抵退税,亏损结转、获利年度的确定是否符合税法规定并正确履行相关手续;

与上期和同期申报纳税情况有无较大差异;

税务机关和税收管理员认为应进行审核分析的其他内容。

第十七条 对实行定期定额(定率)征收税款的纳税人以及未达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可参照其生产经营情况,利用相关评估指标定期进行分析,以判断定额(定率)的合理性和是否已经达到起征点并恢复征税。

第五章 评估结果处理

第十八条 对纳税评估中发现的计算和填写错误、政策和程序理解偏差等一般性问题,或存在的疑点问题经约谈、举证、调查核实等程序认定事实清楚,不具有偷税等违法嫌疑,无需立案查处的,可提请纳税人自行改正。需要纳税人自行补充的纳税资料,以及需要纳税人自行补正申报、补缴税款、调整账目的,税务机关应督促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逐项落实。

第十九条 对纳税评估中发现的需要提请纳税人进行陈述说明、补充提供举证资料等问题,应由主管税务机关约谈纳税人。

税务约谈要经所在税源管理部门批准并事先发出《税务约谈通知书》,提前通知纳税人。

税务约谈的对象主要是企业财务会计人员。因评估工作需要,必须约谈企业其他相关人员的,应经税源管理部门批准并通过企业财务部门进行安排。

纳税人因特殊困难不能按时接受税务约谈的,可向税务机关说明情况,经批准后延期进行。

纳税人可以委托具有执业资格的税务代理人进行税务约谈。税务代理人代表纳税人进行税务约谈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交纳税人委托代理合法证明。

第二十条 对评估分析和税务约谈中发现的必须到生产经营现场了解情况、审核账目凭证的,应经所在税源管理部门批准,由税收管理员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对调查核实的情况,要作认真记录。需要处理处罚的,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执行。

第二十一条 发现纳税人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嫌疑的,要移交税务稽查部门处理。

对税源管理部门移交稽查部门处理的案件,税务稽查部门要将处理结果定期向税源管理部门反馈。

发现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不按照独立企业业务往来收取或支付价款、费用,需要调查、核实的,应移交上级税务机关国际税收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纳税评估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作出评估分析报告,提出进一步加强征管工作的`建议,并将评估工作内容、过程、证据、依据和结论等记入纳税评估工作底稿。纳税评估分析报告和纳税评估工作底稿是税务机关内部资料,不发纳税人,不作为行政复议和诉讼依据。

第六章 评估工作管理

第二十三条 基层税务机关及其税源管理部门要根据所辖税源的规模、管户的数量等工作实际情况,结合自身纳税评估的工作能力,制定评估工作计划,合理确定纳税评估工作量,对重点税源户,要保证每年至少重点评估分析一次。

第二十四条 基层税务机关及其税源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广泛收集和积累纳税人各类涉税信息,不断提高评估工作水平;要经常对评估结果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加强征管工作的建议;要作好评估资料整理工作,本着“简便、实用”的原则,建立纳税评估档案,妥善保管纳税人报送的各类资料,并注重保护纳税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要建立健全纳税评估工作岗位责任制、岗位轮换制、评估复查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各项制度,加强对纳税评估工作的日常检查与考核;要加强对从事纳税评估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纳税评估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评估能力。

第二十五条 各级税务机关的征管部门负责纳税评估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纳税评估工作业务规程,建立健全纳税评估规章制度和反馈机制,指导基层税务机关开展纳税评估工作,明确纳税评估工作职责分工并定期对评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和交流;

各级税务机关的计划统计部门负责对税收完成情况、税收与经济的对应规律、总体税源和税负的增减变化等情况进行定期的宏观分析,为基层税务机关开展纳税评估提供依据和指导;

各级税务机关的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各税种、国际税收、出口退税管理部门以及县级税务机关的综合业务部门)负责进行行业税负监控、建立各税种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测算指标预警值、制定分税种的具体评估方法,为基层税务机关开展纳税评估工作提供依据和指导。

第二十六条 从事纳税评估的工作人员,在纳税评估工作中徇私舞弊或者滥用职权,或为有涉嫌税收违法行为的纳税人通风报信致使其逃避查处的,或瞒报评估真实结果、应移交案件不移交的,或致使纳税评估结果失真、给纳税人造成损失的,不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各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要加强纳税评估工作的协作,提高相关数据信息的共享程度,简化评估工作程序,提高评估工作实效,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

篇15:纳税评估总结

一、20XX年度纳税评估工作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纳税评估工作作为地税机关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事中监控的一种手段,对税收征管尤其是税源管理和改善征纳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我所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了由所长亲自抓,管理小组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一批懂业务、分析能力强、工作有技巧、责任心强、想做事、能做事的干部从事此项工作为纳税评估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强化培训,提高评估人员素质

纳税评估工作好坏直接关系到评估操作的规范性、评估认定的政策性、评估收入的效率性和评估过程的廉洁性。

针对这一性质,我所采取了集中学习、业余自学、工作交流等多种方式,开展新税收政策、评估知识学习,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和省局相关税收政策和纳税评估文件精神。

一是抓好了评估人员的业务培训。

分期分批对《纳税评估操作实务》、《新会计准则与现行税法的差异比较和应用》、《新企业所得税法解析》等知识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培训;二是做好了评估工作交流。

提高了纳税评估实战技能,促进了业务水平的普遍提高。

(三)全面收集纳税资料,为评估提供依据。

全面采集和掌握涉税信息是纳税评估的关键,为此,我们坚持将纳税评估与税收管理员制度相结合,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的作用,在日常管理中多方面收集、掌握纳税人的动态税收信息,按季与国税、工商互通登记信息,并加强了与土地管理部门的横向联系,对企业各项涉税情况进行跟踪监控,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各种手段对纳税人信息进行核实,对有问题的或低于警戒指标的纳税人进行重点跟踪监控,防止税收流失。

(四)充分利用各项数据,科学分析。

通过人与计算机的结合,采取指标分析和综合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零、负申报户、纳税异常户以及用票异常户和某些特定的纳税人,与上年同期、历史同期和行业指标进行比较分析,找出评估疑点,分析产生的原因。

但计算机分析只能解决一些共性问题,而对不同行业、不同财务核算制度的纳税人,不同企业规模、不同附加值水平等计算机不能分析的情况,我们采用人工做进一步分析。

首先通过计算机征管业务系统自动分析生成的零申报户、纳税异常户以及用票异常户,寻找企业自行申报中隐瞒销售收入或进行虚假申报的疑问。

其次是人机结合进行评估分析,我们利用纳税人的各项经济指标,比如销售变动率、成本利润变动率、税负率等正常变化幅度和峰值等标准值反复进行横向和纵向对比分析,以发现纳税申报中存在的异常申报的问题。

最后是人工进行评估分析,对企业报送的纳税申报资料进行逻辑关系的认定审核分析,以发现异常申报问题。

(五)约谈举证,实地核查。

为确保约谈效果,我们要求:一是评估人员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带着问题去约谈;二是企业自查举证与税务机关调查核实相结合,即必要时,评估人员采取实地检查的方式掌握第一手资料。

首先,深入企业对其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研究,熟悉企业内部结构、经营管理方式、商品销售环节以及会计核算情况,做到有的放矢。

其次,进一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的材料、建造成本、经营费用、人员数量等与单位商品的配比关系,通过核实商品生产或销售数量,结合耗用的燃料、动力、工资等核算商品销售情况,与帐面进行核对,发现不符的,应进一步查明原因,从而根据情况予以定性处理。

二、纳税评估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提高了申报质量,减少了税款流失。

由于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通过案头审核,对纳税人当期纳税申报情况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及时发现“疑点”,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督促纳税人纠正差错,从而有效地降低税收风险,保证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质量,大大减少了税款流失。

(二)提高了税源监控水平。

税源监控是税收管理的核心,也是防止税款流失的基本途径。

纳税评估就是对税源进行动态监控,通过约谈、举证等方式,可以有效解决纳税人因主观疏忽或对税法理解错误而产生的涉税问题;通过掌握税基和纳税人资金周转情况,了解资金的来龙去脉,对纳税申报进行监控;通过纳税评估反馈到税务登记、发票管理、行政审批等各征管环节,既可保证税收征管各环节的协调统一,又可剖析问题,区分责任,解决征管中“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税收征管能力得到了加强,税源监控水平得到了提高。

(三)实现了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的良性互动。

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都是税收征收管理的重要手段和重要环节。

纳税评估通过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来提高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税务稽查则通过处罚来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

一方面,纳税评估通过评估分析,发现疑点,直接为税务稽查提供案源,不仅可使稽查选案环节避免随意性、盲目性,而且可以使税务稽查的实施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另一方面,纳税评估有利于税务稽查内部的专业化分工,并对稽查实施产生制约,有利于发挥税务稽查中规范纳税行为、完善税收征管、形成法制威慑、增加财政收入的整体效能,从而实现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的良性互动。

(四)进一步强化了税法宣传。

通过函告或约谈等形式要求纳税人说明、解释疑点,为税务机关与纳税人面对面宣传提供机会,是增强纳税意识的最好途径,对理顺征纳关系、树立队伍形象也具有重要的作用。

三、当前纳税评估工作存在问题。

(一)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纳税评估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综合性工作,要求评估人员树立责任意识的同时,既要熟练掌握税收业务、财务会计、计算机运用等业务知识,更要学懂弄通时新的税法政策,如新颁布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又要掌握经济学、心理学,具有较强的逻辑判断与推理等能力,能分析企业经营规律和进行询问谈判。

就目前的人员状况而言,不少人很难达到这些要求。

(二)案源筛选不够精确。

如何选案是纳税评估综合管理岗人员最头痛的事,选好了案源,就可以事半功倍,取得很好的成效;未选好案源,则涂劳无功,甚至带来负面影响。

目前,在纳税评估软件尚未全面推广、各项预警值不够成熟的情况下,我们只能按照经验和人工分析进行任务确定,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也不尽合理,存在偏颇之处。

(三)纳税评估执法地位不明确。

首先评估人员进行案头分析,针对纳税人超越预警指标的现象,推定其存在涉税违法疑点,是逻辑推理过程。

评估人员仅指出了纳税人存在其中违法的可能性,并不能确定违法行为是否真实及其性质,因而它不是证据,对纳税人没有实质性的约束力。

另外要确认纳税人违法行为,仍要移交稽查部门进行查证处理。

其次,约谈举证缺有力的证据。

《税收征管法》对税务机关的检查权限定了八项,与约谈最相近的是举证,但显然不能与询问等同,所以纳税人拒绝管理员的约谈要求时,管理员不能采取任何强制措施。

四、20XX年纳税评估工作的重点

(一)加强对纳税评估人员的培训。

在鼓励自学的同时,组织人员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并充分发挥好激励机制,以促进纳税评估队伍素质更好更快的提升。

(二)建立科学的评估案源筛选体系。

一是要科学合理地设置评估案源筛选体系,细分纳税人行业、地区,扩大指标范围,税负预警值可以作为我们筛选案源的重要参考指标,但不能作为唯一指标,要考虑如利润率、物耗比、关联销售比率、关联销售变动率等指标,以进行综合测评。

二是充分发挥好纳税评估领导小组的作用,在确定案源时,召集征管、税政、稽查、税源管理部门相关岗位人员,特别是税收管理员参加,对筛选出的疑点户进行审核分析,或根据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交案源,确保有的放矢。

(三)加强纳税评估与稽查部门的协调配合。

对纳税评估与稽查的案源划分上,稽查和纳税评估应做到分工明确,稽查应以专案稽查、重点稽查、案件举报为主,重点打击违法案件;对于不构成违法行为的,移送纳税评估部门或税源管理部门处理;纳税评估应以纠正和规范纳税人的纳税行为为主,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稽查处理。

(四)建立和完善标准的行业评估模型。

对我区的重点行业如市属下伸企业、物流企业,选取已评估的案例进行分析比较,总结经验数据,运用数理统计的方法,对评估的数据采取、证据收集、评估方法、处理结论等环节操作进行统一规范,以行业预警值为参照,制定出我区重点行业、物流行业的评估模型。

篇16:纳税评估总结

根据浙地税函[20xx]67号《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专项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xx分局依据“以评促改、以评促管”的工作原则,对教育业(内设校外培训业、驾校培训业)和工业企业等行业进行深入细致的专项纳税评估。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教育业——完善“以票管税”征管措施

(一)校外培训业

1、具体做法

(1)科学确定评估对象。抓住选评对象的源头,将评估效果最大化。在选择评估对象过程中,采用人机结合的办法,充分运用《xx地税信息系统》和各类外部信息,并以此为依托,从中提取信息比对异常的教育培训企业。

(2)着力提高评估水平。保证评估质量,提高评估人员水平是关键。xx分局采取了集中学习、借鉴经验等方式做好专项评估前的业务准备。一是召开科室会议,集中布置了评估工作计划及步骤,对培训行业相关税收业务进行梳理学习。二是做好经验交流,从市稽查局调阅培训教育案件案卷进行学习借鉴,提高业务水平,为下一步开展纳税评估工作打好基础。

(3)强化案头数据分析。通过上门送达纳税评估通知书,并请企业填报各项评估表证等方式,全面收集企业情况资料。通过《税友龙版》查询企业财务报表、纳税申报、发票开具等情况,结合纳税人自查报送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分析,以发现异常问题,找出评估疑点。在掌握纳税人基本情况、日常纳税情况、发票管理等情况的基础上,做好约谈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拟好约谈提纲,把握约谈的主动权。

(4)深入开展摸底调查。约谈、举证是纳税评估工作中认定处理阶段的重要环节。除了要求纳税人配合、主动承认问题外,更从发票开具与实际申报情况的差异、成本核算漏洞、培训收费流程等线索展开提问,并对企业之应答理由是否真实合理进行即时分析判断,提出不同看法,巧妙利用谈话中的矛盾之处,找出疑点深入挖掘。

2、工作成效

(1)本次评估共查补税费205046.38元,其中营业税91678.32元,城建税6938.18元,教育费附加2750.36元,地方教育费附加1833.56元,个人所得税821.20元,企业所得税62750元,土地使用税35749.76元,印花税15元,水利建设基金2510元。

(2)建立起“服务型”纳税评估模式,融洽征纳关系。在评估过程中,就疑点问题与企业人员进行约谈,面对面地交流。通过辅导达成共识,促使纳税人提高纳税遵从。同时,对轻微的违法行为采用了以自查为主的办法,做到了教育与惩戒相结合,融洽了税企关系。

(3)统一了表证文书,重视流程规范。规范评估程序,完善评估办法。按照龙版系统评估管理流程操作,规范评估文书,使用统一的表证文书,按照统一规范要求制作纳税评估报告。严格执行文书管理办法,做到一事一送达。在文书的填写上,保证当事人和评估人员亲自签字,使文书成为评估过程中一项重要有效的法律依据。

(4)明确了早期教育培训机构的纳税管理,防止征管漏洞。此前各类早期教育培训机构参照幼儿园管理,依照幼儿园办学程序,获得教育办学许可证,并办理民政登记手续。此次纳税评估就此问题专门请示了省局,明确了对婴幼儿早期教育培训机构不能参照幼儿园管理,而应按培训业征收营业税,堵塞了征管漏洞。

3、存在问题

(1)早期教育培训机构参照幼儿园管理,未缴纳营业税等相关税费。(2)对取得营业收入但一直零申报营业税等税种的企业,未及时监控。(3)“以票控税”落实不到位,收入数据失真。

4、该行业问题的解决建议

(1)加强税法宣传辅导,提高纳税意识。税务机关要充分地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平台大力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同时及时地总结日常管理及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及案件,及时地利用各媒体进行多渠道的宣传,提升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2)加强税源信息监控,强化比对工作。充分地运用信息化系统,加强财务报表营业收入、发票开具等基础信息与企业的日常申报信息的比对,以便尽早地发现日常征管中的申报异常单位,及时纠正企业错误纳税行为。

(3)加强发票票证管理,实现以票控税。对企业加强宣传及培训,加强行业检查与评估。针对规模较大、有固定的生产经场所的培训机构或个人,要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纳税评估,加大恶意偷逃税款的打击力度。另一方面要提高消费者索要正规发票的意识。

(二)驾校培训业1、具体做法

(1)调查带动,加强源头控管。一方面,利用《税友龙版》一户式查询功能,对辖区内驾校的经济类型、征收方式、税种鉴定、近期纳税情况及财务报表数据进行清查摸底,了解各驾校的基本情况。另一方面,走访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中心,收集各驾校的考试报名清单、考前入场训练次数、考试合格人数等材料,全面掌握第一手基础数据。

(2)宣传拉动,强化税法普及。召集各驾校财务负责人,举行驾驶员培训行业评估辅导会议。要求各驾校加强内部管理,增强自查自纠自觉性,主动补缴税款;针对该行业的共性问题,向与会人员宣传营业税应税收入范围、个人所得税计征依据等法律规定及相关法律责任,并统一费用扣除口径,提升驾校的税法遵从度。同时,全面梳理驾培行业相关减免税优惠政策,对满足优惠条件的驾校,及时提醒、辅导,提高宣传实效性。

(3)评估促动,做到应收尽收。结合驾校招生人数、学员考试情况、教学车辆总数以及物价局的收费标准等客观涉税信息,确定驾培行业在本次评估中不同年度、不同车型的计税标准,构建以核定预征率为核心、低利润率预警为基础的驾培行业纳税评估体系。同时,鉴于各驾校的所得税征收方式的不一致性,以及企业申报收入不实,财务管理不规范,查账征收企业普遍利润偏低等因素的存在,本次评估自查驾校的企业所得税以不低于行业整体利润率为标准计征。

2、工作成效

按照企业上报的纳税评估自查表,结合前期调查掌握的基础数据,与《浙江地税信息系统》的综合数据进行比对分析,辅导企业进行纳税补申报。本次督促自查的13家企业中,除1家正进行调查外,其余14家企业共查补地方税费(含滞纳金)322.45万元。

3、存在问题

辖区内驾校账务不健全、反映收入不完整、发票开具不规范等。

4、该行业问题的解决建议

(1)进一步加强税法宣传,提升纳税意识。充分利用宣传媒介,大力加强税收政策宣传效果,特别是对涉税的典型案例,及时地进行多渠道的宣传,提升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2)进一步加强部门沟通,强化信息比对。对第三方信息的取得保持常态化,充分地运用信息化系统,加强比对分析,减少征管漏洞,强化税收征管。

(3)加强发票管理,实现以票控税。税务部门要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开票要及时规范,特别是要足额开具,同时提高消费者索要正规足额发票的意识。

(三)“校外培训业”“驾校培训业”作为教育业在纳税方面的共性和应对策略

1.共性主要体现在:经营者的纳税意识淡薄,财务核算、票据使用不规范;申报纳税数额与庞大的培训人数明显不匹配;代收费收入开具白条不入帐、纳税不足;未按照规定使用发票;财务核算不规范,收入不真实;主动申报纳税意识淡薄。未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等。

2.完善“以票管税”措施,加大监控力度;加大税收执法力度,维护税法的权威性;加强税法宣传力度,提高纳税意识;加强与当地党政的联系;建立与教管、车管、运管和社保等职能部门的协作机制。

二、工业企业——探索“以电控税”征管模式

1、具体做法

(1)加强数据采集。与国税部门开展合作交流,进行相关涉税数据交换,调取上年度辖区内工业企业用电量和电力部门供电量数据,建立专电数据库。

(2)加强实地走访。利用基础数据进行清查,重点摸排一表多户企业,对漏征漏管户,要求按时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补缴税款,着力培育税收新增长点;对正常管理户,要求同电表下企业各自安装独立电表,确保用电数据准确性。

(3)加强数据应用。整合销售额、用电量等基础数据,设置用电量与销售收入的比值为分析指标,设定最耗电行业的电销比为最低预警线,认定比值低于该预警线的企业为异常企业,减少“以电控税”模式推行阻力。同时,根据“以电定产,以产定销,以销定税”的方法,依据用电量套算出销售收入,并与企业同期申报的销售收入进行比对,科学、合理确定纳税户应税额,堵塞征管漏洞。

(4)加强政策辅导。一方面,召集电销比异常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详细讲解“以电控税”测算依据,帮助企业甄别生活用电和工业用电,提高税款征收精确度;另一方面,通报各企业用电量和申报情况,并发放自查表,要求电销比异常企业做好自查自报自补工作,确保税款应收尽收。

(5)加强长效建设。通过金东区工业企业的试点运行,检验工作方法,为下一步辖区内全面推广“以电控税”模式奠定基础。同时,合理配置征管力量,明确管理责任,保证电力信息采集到位、纳税评估分析到位、税款征补足额到位,充分借助“以电控税”模式,提升税收征管水平。

2、工作成效

20xx年1—9月份,累计组织金东区工业企业和生产行业税收收入万元,同比增长%、增收万元。

3、存在问题

由于个别企业对税法理解的偏差,其取得的营业收入一直在国税申报增值税,而未申报营业税。未缴纳营业税等相关税费。有些企业未按规定取得和使用发票,以自行印制或购买的收款收据作为收入确认的原始凭证,不开具或不全额开具发票。

4、该行业问题的解决建议

(1)深入工业企业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利用下户巡查、业务培训和税企座谈会等机会,向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做好评估政策的耐心宣传解释,力争取得纳税人的理解和配合,使纳税评估工作在整个行业能够顺利铺开。

(2)加强行业生产经营情况监控分析。坚持定期下户巡查,跟踪核实企业的产品销售和耗能用电情况,并制作管理台账进行详细登记。建议市局省局层面,积极建立部门间的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对每月从供电部门及时取得企业的用电度数等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全面掌握企业落实情况,并根据存在问题制定应对措施。

(3)及时跟进未达标企业的整改工作。对偏离税电系数较大的企业,组织企业查找原因,进行专门的纳税辅导,跟踪企业落实整改情况,使其早日找出原因或纠正错误。

三、其他行业

在今年的纳税评估中,xx分局在规定项目评估企业的筛选上有新的突破。在水利业和居民服务业中,分别选取等公司作为评估对象,获取相关涉税信息,整理计算税收风险指标,为该两行业税收秩序的进一步规范奠定基础。

篇17:纳税评估工作总结

20**年以来,我局根据《江西省地方税务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及绩效考核要求,将纳税评估工作作为一项征管工作的重点工作来抓,对进一步强化税源管理、提高税收征管质量、降低税收风险、减少税款流失、促进纳税人对税法遵从起了积极的.作用。截止到20**年底,共评估企业653户(次),共评估补征税款1071.87万元,实现了“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查、以评促收”的工作目标。按季向省局报送评估案例,其中《江西XX工程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等五起案例被评为全省地税系统优秀纳税评估案例。现将我局纳税评估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年度纳税评估工作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纳税评估工作作为地税机关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事中监控的一种手段,对税收征管尤其是税源管理和改善征纳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亲自抓,职能科室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为确保纳税评估工作落到实处,各地还精心挑选一批懂业务、分析能力强、工作有技巧、责任心强、想做事、能做事的干部充实到税收管理员队伍中来,为纳税评估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强化培训,提高评估人员素质

纳税评估工作好坏直接关系到评估操作的规范性、评估认定的政策性、评估收入的效率性和评估过程的廉洁性。针对这一性质,我局采取了集中学习、业余自学、工作交流等多种方式,开展新税收政策、评估知识学习,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和省局相关税收政策和纳税评估文件精神。一是抓好了评估人员的业务培训。分期分批对《纳税评估操作实务》、《新会计准则与现行税法的差异比较和应用》、《新企业所得税法解析》等知识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培训;二是做好了评估工作交流。为进一步开拓视野、促进交流、推动纳税评估工作深入开展,市局将我市入选省局优秀案例库的7纳税评估工作总结案例编辑成刊,共印制150册,分发至机关各业务科室、各县(市、区)局,市局各直属单位。并组织对优秀案例学习,提高了纳税评估实战技能;同时我们还积极派员参加省局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促进了业务水平的普遍提高。

(三)全面收集纳税资料,为评估提供依据。

全面采集和掌握涉税信息是纳税评估的关键,为此,各单位坚持将纳税评估与税收管理员制度相结合,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的作用,在日常管理中多方面收集、掌握纳税人的动态税收信息,按季与国税、工商互通登记信息,并加强了与土地管理部门的横向联系,对企业各项涉税情况进行跟踪监控,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各种手段对纳税人信息进行核实,对有问题的或低于警戒指标的纳税人进行重点跟踪监控,防止税收流失。

(四)充分利用各项数据,科学分析。

通过人与计算机的结合,采取指标分析和综合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零、负申报户、纳税异常户以及用票异常户和某些特定的纳税人,与上年同期、历史同期和行业指标进行比较分析,找出评估疑点,分析产生的原因。但计算机分析只能解决一些共性问题,而对不同行业、不同财务核算制度的纳税人,不同企业规模、不同附加值水平等计算机不能分析的情况,我们采用人工做进一步分析。首先通过计算机征管业务系统自动分析生成的零申报户、纳税异常户以及用票异常户,寻找企业自行申报中隐瞒销售收入或进行虚假申报的疑问。其次是人机结合进行评估分析,我们利用纳税人的各项经济指标,比如销售变动率、成本利润变动率、税负率等正常变化幅度和峰值等标准值反复进行横向和纵向对比分析,以发现纳税申报中存在的异常申报的问题。最后是人工进行评估分析,对企业报送的纳税申报资料进行逻辑关系的认定审核分析,以发现异常申报问题。

(五)约谈举证,实地核查。

为确保约谈效果,我们要求:一是评估人员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带着问题去约谈;二是企业自查举证与税务机关调查核实相结合,即必要时,评估人员采取实地检查的方式掌握第一手资料。首先,深入企业对其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研究,熟悉企业内部结构、经营管理方式、商品销售环节以及会计核算情况,做到有的放矢。其次,进一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的材料、建造成本、经营费用、人员数量等与单位商品的配比关系,通过核实商品生产或销售数量,结合耗用的燃料、动力、工资等核算商品销售情况,与帐面进行核对,发现不符的,应进一步查明原因,从而根据情况予以定性处理。

如市地税局直属分局在评估鹰潭和中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时,评估人员发现该企业成本率、费用率偏高,有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调减利润的可能,经进一步约谈举证及实地核查,查实了该企业预收账款中有209500元已全部结算,预收款收入应转为收入,应调增营业收入209500元。另外该企业花费10.3万元为两大业主发放端午节物资,分别在营业成本中列支5万元,在管理费用中列支5.3万元,应剔除调增利润。该案评估人员严格按纳税评估操作规程,先评估分析、锁定疑点,再就疑点问题展开约谈及实地核查,最终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作出评估结论和进行相应处理,责令该企业共计补缴税款128688.66元及相应的滞纳金733.82元、基金(费)738.25元。

(六)定期开展优秀案例评选,激发工作热情。

为了提高纳税评估质量,更好地激发税收管理员的工作热情,我们制定了纳税评估案例评选办法,建立了市、县两级优秀案例库。县(市、区)局每季评选一次,将选出的县级优秀案例报送至市局,市局再进行统一评选,对参选的每个案例认真填写案例点评,并评出最后得分,得分最高的两个案例报送省局,九十分以上的则入选市局优秀案例库。凡有案例入选省、市、县三级优秀案例库的税收管理员,在全市的优秀税收管理员评选活动中,均能够获得相应的加分,通过优秀案例的评选,有效激发了全市税收管理员的工作热情,提高了纳税评估水平。20**年,全市共有12个案例入选市局优秀案例库,其中有5个入选省局优秀案例库。

二、纳税评估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提高了申报质量,减少了税款流失。

由于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通过案头审核,对纳税人当期纳税申报情况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及时发现“疑点”,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督促纳税人纠正差错,从而有效地降低税收风险,保证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质量。20**年全市通过评估合计补征税款1071.87万元,大大减少了税款流失。

(二)提高了税源监控水平。

税源监控是税收管理的核心,也是防止税款流失的基本途径。纳税评估就是对税源进行动态监控,通过约谈、举证等方式,可以有效解决纳税人因主观疏忽或对税法理解错误而产生的涉税问题;通过掌握税基和纳税人资金周转情况,了解资金的来龙去脉,对纳税申报进行监控;通过纳税评估反馈到税务登记、发票管理、行政审批等各征管环节,既可保证税收征管各环节的协调统一,又可剖析问题,区分责任,解决征管中“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税收征管能力得到了加强,税源监控水平得到了提高。

(三)实现了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的良性互动。

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都是税收征收管理的重要手段和重要环节。纳税评估通过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来提高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税务稽查则通过处罚来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一方面,纳税评估通过评估分析,发现疑点,直接为税务稽查提供案源,不仅可使稽查选案环节避免随意性、盲目性,而且可以使税务稽查的实施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另一方面,纳税评估有利于税务稽查内部的专业化分工,并对稽查实施产生制约,有利于发挥税务稽查中规范纳税行为、完善税收征管、形成法制威慑、增加财政收入的整体效能,从而实现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的良性互动。

(四)进一步强化了税法宣传。

通过函告或约谈等形式要求纳税人说明、解释疑点,为税务机关与纳税人面对面宣传提供机会,是增强纳税意识的最好途径,对理顺征纳关系、树立队伍形象也具有重要的作用。

三、当前纳税评估工作存在问题。

(一)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纳税评估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综合性工作,要求评估人员树立责任意识的同时,既要熟练掌握税收业务、财务会计、计算机运用等业务知识,更要学懂弄通时新的税法政策,如新颁布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又要掌握经济学、心理学,具有较强的逻辑判断与推理等能力,能分析企业经营规律和进行询问谈判。就目前的人员状况而言,不少人很难达到这些要求。

(二)案源筛选不够精确。

如何选案是纳税评估综合管理岗人员最头痛的事,选好了案源,就可以事半功倍,取得很好的成效;未选好案源,则涂劳无功,甚至带来负面影响。目前,在全省纳税评估软件尚未全面推广、各项预警值不够成熟的情况下,我们只能按照经验和人工分析进行任务确定,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也不尽合理,存在偏颇之处。

(三)纳税评估执法地位不明确。

首先评估人员进行案头分析,针对纳税人超越预警指标的现象,推定其存在涉税违法疑点,是逻辑推理过程。评估人员仅指出了纳税人存在其中违法的可能性,并不能确定违法行为是否真实及其性质,因而它不是证据,对纳税人没有实质性的约束力。另外要确认纳税人违法行为,仍要移交稽查部门进行查证处理。其次,约谈举证缺有力的证据。《税收征管法》对税务机关的检查权限定了八项,与约谈最相近的是举证,但显然不能与询问等同,所以纳税人拒绝管理员的约谈要求时,管理员不能采取任何强制措施。

四、20**年纳税评估工作的重点

(一)加强对纳税评估人员的培训。在鼓励自学的同时,组织人员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并充分发挥好激励机制,以促进纳税评估队伍素质更好更快的提升。

(二)建立科学的评估案源筛选体系。一是要科学合理地设置评估案源筛选体系,细分纳税人行业、地区,扩大指标范围,税负预警值可以作为我们筛选案源的重要参考指标,但不能作为唯一指标,要考虑如利润率、物耗比、关联销售比率、关联销售变动率等指标,以进行综合测评。二是充分发挥好纳税评估领导小组的作用,在确定案源时,召集征管、税政、稽查、税源管理部门相关岗位人员,特别是税收管理员参加,对筛选出的疑点户进行审核分析,或根据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交案源,确保有的放矢。

(三)加强纳税评估与稽查部门的协调配合。对纳税评估与稽查的案源划分上,稽查和纳税评估应做到分工明确,稽查应以专案稽查、重点稽查、案件举报为主,重点打击违法案件;对于不构成违法行为的,移送纳税评估部门或税源管理部门处理;纳税评估应以纠正和规范纳税人的纳税行为为主,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稽查处理。

(四)建立和完善标准的行业评估模型。对我市的重点行业如建安房地产、物流企业,选取已评估的案例进行分析比较,总结经验数据,运用数理统计的方法,对评估的数据采取、证据收集、评估方法、处理结论等环节操作进行统一规范,以行业预警值为参照,制定出我市建安房地产、物流行业的评估模型。

(五)按省局统一部署,积极做好纳税评估软件推广工作。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运用多种方法对纳税人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分析,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纳税申报行为中的异常情况,促使纳税人依法申报纳税。目前我们在纳税评估对象的选取上采取的是人工分析筛选,凭的主观判断和经验,给评估对象的选取带来了工作难度。如果将纳税人的财务信息、基本信息录入征管业务软件系统,由计算机自动筛选,将大大减轻管理人员的工作量和增加评估准确性。因此积极推行纳税评估软件势在必行,目前,省局纳税评估软件已处于开发阶段。20**年,我们将按照省局软件开发统一部署,认真做好纳税评估软件的推广工作。

篇18:纳税评估工作总结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纳税评估工作作为地税机关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事中监控的一种手段,对税收征管尤其是税源管理和改善征纳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所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了由所长亲自抓,管理小组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一批懂业务、分析能力强、工作有技巧、责任心强、想做事、能做事的干部从事此项工作为纳税评估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强化培训,提高评估人员素质

纳税评估工作好坏直接关系到评估操作的规范性、评估认定的政策性、评估收入的效率性和评估过程的廉洁性。针对这一性质,我所采取了集中学习、业余自学、工作交流等多种方式,开展新税收政策、评估知识学习,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和省局相关税收政策和纳税评估文件精神。一是抓好了评估人员的业务培训。分期分批对《纳税评估操作实务》、《新会计准则与现行税法的差异比较和应用》、《新企业所得税法解析》等知识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培训;二是做好了评估工作交流。提高了纳税评估实战技能,促进了业务水平的普遍提高。

(三)全面收集纳税资料,为评估提供依据。

全面采集和掌握涉税信息是纳税评估的关键,为此,我们坚持将纳税评估与税收管理员制度相结合,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的作用,在日常管理中多方面收集、掌握纳税人的动态税收信息,按季与国税、工商互通登记信息,并加强了与土地管理部门的横向联系,对企业各项涉税情况进行跟踪监控,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各种手段对纳税人信息进行核实,对有问题的或低于警戒指标的纳税人进行重点跟踪监控,防止税收流失。

(四)充分利用各项数据,科学分析。

通过人与计算机的结合,采取指标分析和综合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零、负申报户、纳税异常户以及用票异常户和某些特定的纳税人,与上年同期、历史同期和行业指标进行比较分析,找出评估疑点,分析产生的原因。但计算机分析只能解决一些共性问题,而对不同行业、不同财务核算制度的纳税人,不同企业规模、不同附加值水平等计算机不能分析的情况,我们采用人工做进一步分析。首先通过计算机征管业务系统自动分析生成的零申报户、纳税异常户以及用票异常户,寻找企业自行申报中隐瞒销售收入或进行虚假申报的疑问。其次是人机结合进行评估分析,我们利用纳税人的各项经济指标,比如销售变动率、成本利润变动率、税负率等正常变化幅度和峰值等标准值反复进行横向和纵向对比分析,以发现纳税申报中存在的异常申报的问题。最后是人工进行评估分析,对企业报送的纳税申报资料进行逻辑关系的认定审核分析,以发现异常申报问题。

(五)约谈举证,实地核查。

为确保约谈效果,我们要求:一是评估人员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带着问题去约谈;二是企业自查举证与税务机关调查核实相结合,即必要时,评估人员采取实地检查的方式掌握第一手资料。首先,深入企业对其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研究,熟悉企业内部结构、经营管理方式、商品销售环节以及会计核算情况,做到有的放矢。其次,进一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的材料、建造成本、经营费用、人员数量等与单位商品的配比关系,通过核实商品生产或销售数量,结合耗用的燃料、动力、工资等核算商品销售情况,与帐面进行核对,发现不符的,应进一步查明原因,从而根据情况予以定性处理。

二、纳税评估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提高了申报质量,减少了税款流失。

由于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通过案头审核,对纳税人当期纳税申报情况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及时发现“疑点”,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督促纳税人纠正差错,从而有效地降低税收风险,保证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质量,大大减少了税款流失。

(二)提高了税源监控水平。

税源监控是税收管理的核心,也是防止税款流失的基本途径。纳税评估就是对税源进行动态监控,通过约谈、举证等方式,可以有效解决纳税人因主观疏忽或对税法理解错误而产生的涉税问题;通过掌握税基和纳税人资金周转情况,了解资金的来龙去脉,对纳税申报进行监控;通过纳税评估反馈到税务登记、发票管理、行政审批等各征管环节,既可保证税收征管各环节的协调统一,又可剖析问题,区分责任,解决征管中“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税收征管能力得到了加强,税源监控水平得到了提高。

(三)实现了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的良性互动。

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都是税收征收管理的重要手段和重要环节。纳税评估通过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来提高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税务稽查则通过处罚来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一方面,纳税评估通过评估分析,发现疑点,直接为税务稽查提供案源,不仅可使稽查选案环节避免随意性、盲目性,而且可以使税务稽查的实施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另一方面,纳税评估有利于税务稽查内部的专业化分工,并对稽查实施产生制约,有利于发挥税务稽查中规范纳税行为、完善税收征管、形成法制威慑、增加财政收入的整体效能,从而实现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的良性互动。

(四)进一步强化了税法宣传。

通过函告或约谈等形式要求纳税人说明、解释疑点,为税务机关与纳税人面对面宣传提供机会,是增强纳税意识的最好途径,对理顺征纳关系、树立队伍形象也具有重要的作用。

三、当前纳税评估工作存在问题。

(一)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纳税评估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综合性工作,要求评估人员树立责任意识的同时,既要熟练掌握税收业务、财务会计、计算机运用等业务知识,更要学懂弄通时新的税法政策,如新颁布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又要掌握经济学、心理学,具有较强的逻辑判断与推理等能力,能分析企业经营规律和进行询问谈判。就目前的人员状况而言,不少人很难达到这些要求。

(二)案源筛选不够精确。

如何选案是纳税评估综合管理岗人员最头痛的事,选好了案源,就可以事半功倍,取得很好的成效;未选好案源,则涂劳无功,甚至带来负面影响。目前,在纳税评估软件尚未全面推广、各项预警值不够成熟的情况下,我们只能按照经验和人工分析进行任务确定,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也不尽合理,存在偏颇之处。

(三)纳税评估执法地位不明确。

首先评估人员进行案头分析,针对纳税人超越预警指标的现象,推定其存在涉税违法疑点,是逻辑推理过程。评估人员仅指出了纳税人存在其中违法的可能性,并不能确定违法行为是否真实及其性质,因而它不是证据,对纳税人没有实质性的约束力。另外要确认纳税人违法行为,仍要移交稽查部门进行查证处理。其次,约谈举证缺有力的证据。《税收征管法》对税务机关的检查权限定了八项,与约谈最相近的是举证,但显然不能与询问等同,所以纳税人拒绝管理员的约谈要求时,管理员不能采取任何强制措施。

四、20**年纳税评估工作的重点

(一)加强对纳税评估人员的培训。在鼓励自学的同时,组织人员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并充分发挥好激励机制,以促进纳税评估队伍素质更好更快的提升。

(二)建立科学的评估案源筛选体系。一是要科学合理地设置评估案源筛选体系,细分纳税人行业、地区,扩大指标范围,税负预警值可以作为我们筛选案源的重要参考指标,但不能作为唯一指标,要考虑如利润率、物耗比、关联销售比率、关联销售变动率等指标,以进行综合测评。二是充分发挥好纳税评估领导小组的作用,在确定案源时,召集征管、税政、稽查、税源管理部门相关岗位人员,特别是税收管理员参加,对筛选出的疑点户进行审核分析,或根据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交案源,确保有的放矢。

(三)加强纳税评估与稽查部门的协调配合。对纳税评估与稽查的案源划分上,稽查和纳税评估应做到分工明确,稽查应以专案稽查、重点稽查、案件举报为主,重点打击违法案件;对于不构成违法行为的,移送纳税评估部门或税源管理部门处理;纳税评估应以纠正和规范纳税人的纳税行为为主,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稽查处理。

(四)建立和完善标准的行业评估模型。对我区的重点行业如市属下伸企业、物流企业,选取已评估的案例进行分析比较,总结经验数据,运用数理统计的方法,对评估的数据采取、证据收集、评估方法、处理结论等环节操作进行统一规范,以行业预警值为参照,制定出我区重点行业、物流行业的评估模型。

篇19:纳税评估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涉税信息采集,严格评估程序,认真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加强部门配合,增强评估实效,使我局纳税评估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2012年度,我局共对四个行业187户纳税人进行了评估,正常结论169户,差异纠正性结论18户,共评估出税款581484元。实现了“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查、以评促收”的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根据XXX地税发XXXX号转发省局印发《省纳税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强化纳税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在2012年年初,连续下发了《定陶县地税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纳税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定陶县地税局关于开展好2012年度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一是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在保持机构不变,人员相对稳定,落实征管责任制的前提下,组建片区管理模式下的纳税评估组织体系,即:以分局为评估机构,赋予片管员纳税评估的职责,评估业务在税源属地管理、责任到人的前提下相对分离、相互制约;县局负责本单位纳税评估工作的指导协调、结论审核、案件移交、资料保管等综合性管理工作。二是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调整纳税评估工作责任人,对各分局纳税评估工作的责任人员进行了明确,加强工作考核。按照我局年初确定的工作计划,纳税评估工作已列入我局征管日常考核工作项目中,从而奠定了纳税评估工作的基础。三是加大纳税评估培训工作,本年度县局组织了三次对纳税评估人员的培训,使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

二、强化涉税信息的采集,为纳税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纳税评估需要借助一定的经济指标来进行科学地测算评估,因此全面采集和掌握涉税信息是纳税评估的关键,根据纳税评估工作专业性强,需要广泛采集信息的情况,我们将纳税评估与税收管理员制度相结合,充分发挥片管员的作用。将辖区内纳税人按照地域或税源大小分配给评估人员,评估人员在日常管理中,多方面收集、掌握纳税人的动态税收信息,对企业纳税情况进行跟踪监控,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各种手段对纳税人信息进行核实,对有问题嫌疑的或低于警戒指标的纳税人进行重点跟踪监控,找准产生异常申报的真实原因,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防止税收流失。通过纳税评估,使原有的税务登记、等级认定等信息能够适时更新,得到充分利用。同时,我们在立足现有纳税企业申报资料的基础,通过社会综合治税信息等渠道,随时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资金变化情况,进一步拓宽资料的占有领域,对企业实行全方位的监控。我们还进一步加强同工商、金融、计划等部门的横向联系,全面掌握企业经营变化情况,为纳税评估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三、按纳税评估操作规程,实施纳税评估。

我们根据纳税评估操作流程,确定评估对象,按照所搜集的评估对象有关资料,运用预先设定的条件和参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法规和工作经验,对评估对象的相关资料依据相关数据指标进行测算和对比分析,查找存在的疑点、问题及其形成原因。就发现的问题和疑点,邀请评估对象进行纳税约谈、询问核实,并就评估分析和纳税约谈过程中确认的问题,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作出评估结论和进行相应处理,最后纳税评估机构将已终结评估的资料分户整理、装订成册、编号归档。从而使纳税评估工作得以顺利展开。

四、积极开展日常评估、专项评估等各项纳税评估工作。

一是搞好日常评估试点工作。日常评估,是纳税评估的一种重要评估方式,是日常税收征收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目前,我县在直属分局、城关分局和部分农村分局对日常纳税评估正在进行试点工作。这些分局都设立了纳税评估岗,指定专人按照简易程序,对纳税申报的准确性、欠缴税款的真实性,按照筛选疑似对象、确定对象、约谈核实、评定处理等步骤进行评估,有效的促进了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专项评估是纳税评估的主要方式,为了确保专项评估的扎实推进,我们在法规征管科设立了专门的纳税评估办公室,选调业务水平较高、工作经验丰富、综合素质较强的同志,专职或兼职纳税评估工作;并根据纳税评估的工作特点,划分了评估对象选择、信息采集、评估分析、评定处理和评估复核等职责,建立起职责明晰、衔接紧密、监督制约的纳税评估工作运行机制。

五、统筹兼顾,搞好结合,讲求实效。

在实施纳税评估过程中,我们注重与其他几项重点工作的有机结合。

一是与“抓大控中定小”相结合,促进协调发展。在纳税评估过程中,我们推广了“重点税源逐户评估,一般税源按行业评估、零散税源按区域评估”的评估模式,不仅仅把纳税评估看作是对纳税人纳税申报质量评定处理的一项管理活动,更作为落实省局确定的“抓大控中定小”征管思路,切实提高税源监控水平的一项具体措施来抓,丰富了“抓大控中定小”的内涵,提高了“抓大控中定小”的工作水平。

二是与社会综合治税相结合,延伸综合治税功能。我们在评估分析时,充分利用部门提供的综合治税信息,既解决了纳税评估的信息来源,提高了纳税评估的准确性,又提高了部门信息的综合利用水平,延伸了综合治税功能。

三是与发票改革相结合,丰富发票改革内涵。我们在对建筑、餐饮等行业的纳税人进行评估分析时,充分借助税务机关掌握的纳税人发票使用量及发票金额开具情况,提高了评估分析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准确性。

四是与所得税汇缴相结合,解决汇缴难点问题。企业所得税汇缴检查发现疑点的,转入纳税评估程序,实施约谈核实,邀请纳税人就疑点问题进行解释说明。纳税人说明情况,主动补缴税款的,不予处罚;对疑点不能排除的,转入税务稽查程序。评估程序的介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汇缴重点检查中出现的“定案难、处罚难、入库难”的问题。

五是与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相结合,提高评定准确性。通过纳税评估,对纳税人的日常申报的准确性及时评定。

六、充分应用《XXXX地税纳税评估管理系统》。

我们在4月18日和19日,对全县纳税评估人员进行了软件操作培训,借助纳税评估软件系统,各分局通过纳税评估管理系统共提报了49条计划,本年度评估归档完毕的有48条,通过软件评估117户纳税人,评估税款285957元。通过软件评估有效解决了人工评估由于信息数据量大,处理不便、运算繁琐以及人员素质造成的纳税评估效率底,效果难以保证两大要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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