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通知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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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督查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了检查各单位对局党委、局行政年初工作安排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掌握近期各项重点工作的进展动态,经研究决定,对局属各单位近期各项主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对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学习贯彻情况。

2、对全局20xx年工作动员大会、灌区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

3、各项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签订情况,任务分解落实情况;灌溉管理、工程建设与管理、水资源管理与水法规宣传、水利发电管理、综合经营、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等主要工作任务的开展情况。

4、“三个年”活动、创先争优活动的重点工作环节、重点活动载体的推进情况。

5、安全生产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情况。

二、督查时间及方法

督查时间定于3月28日至31日进行,按照昌马处、花海处、电站处、双塔处的顺序进行,每个管理处一天。

督查主要采用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各管理处及所属基层单位进行。

三、督查人员

本次督查由局党政办公室、局组织人事处、局纪委相关人员组成督查组,负责开展督查工作,并形成督查工作情况报告。

四、具体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针对督查内容开展自查,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篇2:督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xx〕2xx号)要求,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定于20xx年5月至8月在全国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督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进一步督促各地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30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深入查找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监管工作整体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推动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督查内容

(一)地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运输企业宣传学习《意见》的情况;

(二)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意见》贯彻实施意见、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以及相关配套措施或制度的'情况;

(三)各地区按照《意见》的部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安全工作的总体情况;

(四)各地区推动贯彻落实《意见》的有效做法和经验;

(五)各地区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形势分析研判及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

三、时间安排及督查形式

(一)各地自查阶段(5~6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要立即组织本地区开展检查督查活动,及时形成自查报告,并于6月28日前以省级安委会文件形式将自查报告及电子文档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二)抽查检查阶段(5月中旬~6月)。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派出检查组,对各地区情况进行抽查和暗访检查,并通报各地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集中督查阶段(7~8月)。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组织督查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公安部、监察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人员以及相关专家组成(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集中对各地区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束后向当地人民政府反馈督查意见。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省(区、市)要高度重视此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督查,结合实际迅速制定本地区贯彻落实《意见》情况的自查方案和督查方案,认真开展实地检查和现场督查。

(二)典型引导,务求实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改进工作方法,力争通过此次专项督查,树立一批贯彻落实《意见》的示范部门和单位、示范运输企业和先进个人,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坚决避免走过场、搞形式。

(三)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的原则,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形势分析全面、问题查找深入、措施积极有效,不断提升道路安全整体水平。

(四)统筹兼顾,推动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做到统筹兼顾,将督查工作与“打非治违”行动、“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事故责任查处落实等工作相结合,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能力,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xx年5月3日

篇3:文化督查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加快推动我市文化产业发展,近期将对全市贯彻落实加快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工作会议精神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以慈文广〔XXXX〕42号文件中《XXXX年度镇(街道)文化产业发展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内容为基础,重点督查:

1、文化产业招商引资工作;

2、文化产业新增规限上企业调查排摸情况;

3、重点文化产业项目推进情况;

4、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进展情况及工作举措。

二、有关要求

请各镇街道对照本次督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于11月15日前将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电子稿)分别报送市委宣传部(邮箱:市委宣传部宣传文化科),市文改办(邮箱:市文广局文化产业科)联系人:杨思思,联系电话:63812242。

慈溪市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于即日起至11月底组织督查组进行实地督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中共慈溪市委宣传部

慈溪市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XXXX年11月4日

篇4:文化督查通知

各乡镇文广站:

为全面了解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管理和使用情况,确保文化民生工程有效实施,经研究,区文广新局将于近期对以上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XXXX年10月下旬,具体督查时间由各小组自行安排。

二、督查分组

本次督查共分3个组,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督查组:刘成林 张淦

督查新安镇、顺河镇、单王乡、固镇镇、罗集乡、丁集镇。

第二督查组:袁丽 李从文

督查江家店镇、徐集镇、石板冲乡、苏埠镇、青山乡、平桥乡、城南镇。

第三督查组:王琦 黄兴斌

督查分路口镇、狮子岗乡、石婆店镇、独山镇、西河口乡、韩摆渡镇。

三、督查方法

采取实地查看、调阅资料等方式进行。

四、督查内容

1、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各乡镇综合文化站主要查看“三室一厅”(图书报刊阅览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文化科技培训室、多功能活动厅)免费开放活动的相应材料、照片、宣传栏更换以及开展文化活动等情况。

2、农家书屋。每个乡镇随机抽查2-3个农家书屋,主要查看农家书屋正常开放、管理制度、图书分类上架、借阅登记、读书活动开展等情况的'相应材料和照片。

五、督查要求

此次督查结果将作为乡镇文广站年终考评重要依据之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督查工作,围绕督查内容,及时补缺补差,做好督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总结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农家书屋今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并形成文字材料交督查组带回。

附件:文化民生工程督查表

XXXX年10月14日

篇5:开展督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快速有效推进XXXX年度全县美好乡村建设工作,及时发现和了解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经县美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全县美好乡村建设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宣传发动方面。群众对美好乡村建设政策措施的知晓程度,群众在美好乡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发挥情况;向县美好办报送工作信息情况;对外宣传、扩大影响情况等。

(二)建设开展方面。是否按中心村建设规划情况实施,总体规划与各专项规划衔接情况;规划是否突出乡村地域特色等,重点是规划建设指导组下发建设内容进展情况。

(三)资金落实方面。美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公示、报账情况;涉农项目资金有效整合、实际到位和投向中心村情况;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发展情况;鼓励、支持社会资金参与美好乡村建设情况;公共服务体系奖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四)兴业富民方面。农民加入合作社或公司化经营情况;土地流转情况;“一村一品”等特色农业发展情况;农民就业创业和增收情况;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情况;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等。

(五)文明创建方面。村规民约建设情况;文明示范典型评选活动开展情况;文化体育活动开展情况;“三关爱”活动及平安创建开展情况、乡土文化发掘、继承和发展情况等。

以及省、市考核验收内容其它工作进展情况。

二、督查方式

以到村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查阅资料、走访群众等形式进行,请各乡镇按督查内容准备书面汇报材料3份。

三、督查时间

从10月中旬开始对全县23个中心村(10个省级重点中心村,13个县级后备中心村)进行全面督查,具体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四、督查结果运用

本次督查结果将作为乡镇美好乡村建设工作年终考核参考依据之一,并作为第二批美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安排、拨付的`重要依据。

篇6:开展督查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山腰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山腰盐场,区直各单位,石化产业开发建设公司、投资总公司、建设发展公司、石化工业区建设发展公司: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杜绝违反八项规定的问题发生,推动改进作风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根据泉州市委反腐办《关于开展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泉委反腐办〔XXXX〕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如下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对象

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

二、检查内容

1.学习贯彻情况:学习贯彻中央、省、泉州市和区委反腐办落实八项规定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区两办关于《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泉港委办发〔XXXX〕1号)的情况。

2.查找问题情况: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委《实施意见》开展检查的情况,特别是在公款吃喝、公款宴请、公款送礼、公款旅游或变相旅游、公车私用、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纠正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情况。

3.制度建设情况:主要是出台制度规定、改革措施,健全和加强长效管理制度的情况。

三、检查方式

1.明察暗访。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对各高档酒店、礼品商行、大型商场、KTV娱乐场所和景区、公园、学校等重点场所进行随机抽查,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公款消费、公车私用的问题。

2.重点检查。在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对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3.专项检查。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检查活动,认真纠正接待费管理使用中违反政策规定的问题。

4.信访受理。通过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和电视曝光台等方式,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积极发现和回应网络等媒体的曝光和监督,坚持依靠群众,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四、工作要求

一要落实责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坚决克服各种等待观望、麻痹松懈、“避风头”的心理,增强落实八项规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坚持负总责、亲自抓,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以高度政治责任感,持之以恒抓好落实。

二要自查自纠。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八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纳入总体工作部署,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要严肃查处。要加大惩戒力度,及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投诉和举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特别是漠视规定、顶风违纪的行为,要综合运用行政问责、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手段进行严肃处理,并视情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要健全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不报,并针对自查自纠和明察暗访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整改,着力建章立制,不断建立健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长效工作机制。

篇7:百日督查工作通知

百日督查工作通知

县(区)市场监管局,市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局,直属分局,特检中心,稽查支队,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7·20”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7.25”全省特种设备“百日隐患铸安”电视电话会议和“7.28”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暨三季度安委会(扩大)会议精神,深入推进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任务的落实,决定开展特种设备“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督查。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督查依据

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x安〔〕x号),市质监局《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的通知》(x质特〔2017〕x号)、《关于印发淮北市特种设备“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质特〔2017〕x号)。

二、督查时间

208月10日开始至9月20日结束。

三、督查内容

(一)“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动员部署情况。包括组织领导、宣传发动、部署安排、检查除患等情况。

(二)特种设备安全“三大战役”(锅炉、电梯、油气输送管道)开展情况。

(三)开展2017年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推进情况。包括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是否得到进一步落实,生产单位、使用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是否得到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本质安全、运行安全水平是否得到进一步提高;各级安全监察部门的工作效能、安全监察责任是否得到进一步落实。

(四)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计划落实情况。

督查具体内容见附件。

四、督查人员

在市局特种设备“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下,市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检测机构相关人员参加,对各监管责任区开展“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务求实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督查工作,支持配合督查组的工作。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文件和见证材料、明查和暗访等方式进行实地督察,确保督查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严肃纪律,强化责任。督查组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作风建设的规定,认真督查,提高效率,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及时总结,巩固成果。督查组要加强与辖区监管单位和被督查企业的沟通交流,既要掌握特种设备安全各个环节及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注意发现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巩固“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成果。督查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篇8:开学初督查通知

开学初督查通知

为做好秋季开学工作,确保新学期开学工作平安有序,迅速步入正轨,切实做到“教师按时到岗、学生全部到校、学校按时上课、开学平安稳定”的总体要求。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县教育局决定对20秋季开学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8月31日至9月3日

二、督查方式:

本次督查工作采取 “听、看、访、查、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工作目标:

(一)学生入学确保零辍学。全县中小学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农民工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精准扶贫对象子女到校工作,认真做好所辖学区内学生的巩固工作,全面落实义务教育责任,确保学校学生巩固率达到国家标准。坚持依法劝学,依法控制学生辍学。

(二)规范收费确保零违规。严格执行义务教育保障新机制和高中收费各项政策,按标准收费,无自立项目、超范围、超标准收费,无违规代收费,收费项目公开、程序规范、手续完备。

(三)按时开学确保零迟误。教职工按时到岗参加暑期集训。8月31日组织学生报名,9月1日按新课表上课,各项工作步入正轨,后勤服务到位,校园环境整洁。

(四)师生安全确保零事故。各校(园)要做到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安全隐患排查得力,教学设备设施完好,师生饮食安全卫生。

四、督查内容:

(一)督查各乡镇中心学校、中小学(园)组织培训情况。各乡镇中心学校、中小学(园)要精心组织教师暑假培训,8月27日报到,28日、29日培训。一是开展业务知识学习。学习《巴东县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自查整改的通知》、《湖北省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落实到教育教学工作和后勤管理工作中去。二是开展教师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知识等方面的培训。进行规范办学行为教育,坚决杜绝有偿家教和推销教辅资料从中牟取利益的行为。努力提高教师教书育人、依法执教水平。三是开展严守政治规矩,严明政治纪律专题培训。在集训中,各校(园)要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湖北省实施<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细则(试行)》和《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教监[]4号)、《中共巴东县纪委 巴东县监察局关于禁止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巴纪文[2016]44号)等文件精神,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广大师生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增强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本次督查将把培训过程和实效作为重点督查内容。

(二)督查各中小学校教职工到岗情况。教职工要按县教育局文件规定8月27日按时到岗,对没有在规定时间到岗的要说明情况,对旷工的要按要求上报,予以严肃处理。

(三)督查学生到校情况。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要切实保证全部入学,狠抓巩固率达到国家标准。重点要做好起始年级学生的入学工作,科学制定本地小升初招生方案,合理划定招生区域,并全面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小学升入初中公平公正的招生环境;要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习的权利。各中小学认真填写《巴东县2016年秋季中小学(园)学生入学情况统计表》,并于9月6日前报县教育局基教股。

(四)督查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建情况。督查各中小学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确保义务教育学校基本条件达到省定标准。要督促各校按照《湖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方案》(鄂政督〔2016〕5号)所列15项指标和5个刚性指标有关要求,对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条件认真开展自查,对办学基本条件尚未达标的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缺一补一、以评促建的要求,分校、分项目进行整改,切实落实整改所需资金、校舍、师资、设施设备等具体问题,认真准备迎评材料,确保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办学基本标准,确保2016年10月接受省级督导评估验收合格。

(五)督查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情况。中小学(职中)要利用开学典礼、开学第一课、班会课等多形式、多层次的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活动,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全面完善校内防控体系,全面贯彻落实《湖北省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整理好相关活动的图片、资料及报道,并按时上报相关材料,做好接受教育部、省、州专项督查的准备工作。对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发生校园欺凌事件的,将严厉问责、追责。

(六)督查督学责任区的落实情况。督查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民办教育机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全覆盖是否落实(褪色要更换),督导员、责任督学是否到学校监督、检查、指导开学工作、教育教学工作和暑期教师集训活动。

(七)督查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情况。一是督促开学工作迅速步入正轨情况。重点督查教师对学生暑假作业的检查情况, 9月1日按课表上课。开学前要召开班主任、后勤管理等部门工作会,制定出各类工作计划等情况,确保校(园)工作迅速步入正轨。二是督查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情况。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科学安排作息时间,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总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规范办学行为。三是督查学籍管理情况。按照省、州有关学籍管理的规定,规范学生异动手续。异动学生必须认真落实来往去向,并办理转出、接收等手续,同时在教育局基教股备案。四是督查常规教学情况。督促学校要认真学习《巴东县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形成全面、全程、全员抓质量的局面。五是督查招生情况。督查义务教育学段招生是否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普通高中招生是否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是否存在跨地区招生、平台外招生、超计划招生、控制线下招生情况。六是督促学校认真收看《开学第一课》情况。认真组织新学期入学教育,上好新学期第一课。七是督查违规教育行为。重点督查幼儿园不得征订教材,防止幼儿园“小学化”倾向;教职工是否存在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有偿托管行为。

(八)督查规范教育收费情况。一是督查“两免一补”实施情况。二是督查高中学校新收费政策和资助政策的执行情况。三是督查学前教育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必须公示)。四是督查教育收费的公示情况(含零公示)。

(九)督查各校(园)开学安全管理情况。督促中小学校(园)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不断推进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重点督促校(园)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和校舍安全工作。对校舍、围墙、水电等设施设备认真检查,督促学校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强师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以校舍、食堂、压力容器、液化气瓶、学校在建工程、水陆交通、危化物品、防火、防盗、防震为重点,扎实做好隐患排查、整改、销号工作。特别注意做好学校军训及校外活动的防暑工作,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十)督查学校“亲情小屋”及全面改薄建设情况。要深入项目学校逐项检查,督促学校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和全面改薄年度任务,尤其是幼儿园新建、改扩建项目的完成情况,确保验收合格。义务教育学校做好“亲情小屋”的工程计划,确保9月30日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十一)督查各功能室运用及维护管理情况。重点督查中小学实验教学管理和“班班通 ”的维护、整理、使用情况。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教室、实验室、图书室、音体美教室及器材保管室是否被挤占,切实落实“建、管、用”责任,迎接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验收。

(十二)督查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食堂食材采购实施情况。检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供餐、企业配送模式的运营、规范食堂食材采购行为和“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开展情况。

(十三)督查履职尽责工作开展情况。重点督查各单位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履职尽责工作的具体举措,追责问责典型案例,信息报送及对外宣传等工作情况;以学生、家长等直接服务对象为主,广泛收集社会各方面对教育系统履职尽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相应的整改方案情况;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第二阶段相关档案建设情况。

五、督查人员安排

实行“局领导包片包校、股室联系乡镇”制度。各股室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负责联系乡镇的秋季开学工作。

篇9:大学开学督查工作通知

高校第二学期开学教学工作进行检查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教学常规工作管理,保证教学质量,根据《xx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检查规定》(xx职院发〔〕xx号)要求,学院决定对本学期开学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xx年3月1日-2日(星期二、星期三)

二、检查工作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检查内容及方式

检查组通过采取查看、巡查、交流和访谈的方式,对各二级学院的开学教学状况进行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教学纪律(教师迟到、早退、漏课;学生到课率、课堂纪律等)。

2.教学进程表的编制、教案(纸质)的撰写、教材到位、课表到位及执行、教室安排及教学设施到位、教学日志填写等情况。

3.多媒体教学设备的完好性,多媒体教室使用相关资料(登记表、教学安排)。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开学教学工作的安排和实施,按照学院教学检查的规定和检查组的要求,如实填写《开学教学检查用表》(见附件),准备和提供相关资料,以备检查组进行检查。届时安排1-2名同志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

2.检查工作组应对各二级学院的开学教学工作进行严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指正,并如实填写检查记录。

3.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工作组将对检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实名通报,并作为各二级学院年终教学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

xx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xx年2月28日

篇10:大学开学督查工作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济军基地教育处,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市属各职业院校、局属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春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鲁教督函〔20xx〕1号,见附件),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拟于2月27日至3月3日,开展春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各县区、市属各职业院校、局属各学校要明确一名负责同志牵头,根据督查重点内容明确职责、密切协调,确保按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扎实做好相关工作。

二、抓好自查总结。该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按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和时间节点,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积极做好迎接国家对我省进行督导检查的准备工作。各县区、市属各职业院校、局属各学校务于2月27日上午10点前将自查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版报送市政府教育督导室(邮箱:xxxx3.com,联系电话:xxxxxx,联系人:李xx)。

三、市级督查。市教育局将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适时组织督查(局属学校必查,重点督查学校安全工作)。

xx市教育局办公室

20xx年2月22日

篇11:全员核酸检测督查通知

为进一步巩固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工作统一安排,现定于2022年9月19日—9月20日在全区范围内启动免费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对象

顺庆区域内全体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红黄码等重点人员按照管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二、检测时间及区域

(一)9月19日(星期一)下午15:00—晚上20:00在李家镇、芦溪镇、共兴镇、金台镇、双桥镇、渔溪镇、新复乡、搬罾街道、荆溪街道辖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二)9月20日(星期二)凌晨5:00—上午11:00在舞凤街道、北城街道、中城街道、东南街道、西城街道、和平路街道、新建街道、西山街道、华凤街道、潆溪街道辖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三、注意事项

(一)请市民朋友根据所在乡镇(街道)、村(居)工作人员的通知指引下,有序到达指定地点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二)居民前往核酸采样点时,请准备好“天府健康通”健康码,无智能手机者,可在亲友手机账号下添加家庭成员二维码或带上身份证(身份证号)。

(三)请市民朋友采样前自行查看健康码、行程卡,如有异常请原地自我隔离并及时上报村(居)委工作人员。黄码人员请到指定的黄码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因高龄、卧病在床等行动不便不能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家人可提前向村(社区)报备,由工作人员进行上门采样。

(四)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48小时内,暂不进行核酸采样,并及时向村(居)委工作人员报备。

(五)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配合,自觉遵守秩序、听从指挥,保持“一米距”,做到不扎堆、不聚集、不交谈,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如不配合核酸检测导致疫情传播,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篇12:全员核酸检测督查通知

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邻近城市疫情复杂,依旧存在疫情传播风险,为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决定于2022年8月4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轮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样对象

所有在启人员(含外来、暂住人员)。其中,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以及在校师生,不参加本次全员核酸检测。

二、采样时间

2022年8月4日(星期四)06:00至10:30(附件2中带*采样点下午15:30至18:30),具体采样时间由区镇、街道通知属地居民。(全员采样期间,原便民采样点由区镇街道按需开放)

三、采样地点

请全体市民就近采样,具体采样点详见附件2。

四、注意事项

1. 请广大市民朋友按照所在村居(社区)通知的指定时段,到各采样点开展核酸检测。

2. 由行业主管部门或区镇落实健康监测的重点人群,于2022年8月4日15:30之后按照原渠道由区镇安排至相关采样点进行检测。

3. 正处高温季节,请市民朋友们做好防暑降温措施,携带核酸采样预登记二维码(注册方式见附件1)、有效身份证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苏康码”“行程码”,配合体温检测,自觉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插队、不交谈、不聚集。

4. 如您是70岁以上老人或低龄儿童,将有工作人员引导您进行快速检测;其他行动不便者,请联系社区(村居)登记,将安排上门检测。如您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5. 本次全员核酸检测费用由政府承担。凡采样后24小时内未接到电话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相关检测结果可在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信息系统中查询,不再出具书面报告。

五、友情提醒

1. 无故不参加全员核酸检测的人员,相关服务平台会出现关联信息录入不全,今后可能影响个人信贷、消费、从业等。

2. 无故不参加全员核酸检测的人员,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据情节,可处警告、罚款、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甚至可能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3. 无故不参加全员核酸检测的人员,如被确定为密接、次密接以及其他经研判需要集中隔离的人员,其本人及共同居住人员的所有隔离费用自行承担。

本市当前并没有新冠肺炎疫情发生,每位市民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恶意造谣、传播不实图片、视频或言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让我们众志成城,同心抗疫,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共同守护健康启东“安全岛”。

篇13:区安委办安全生产督查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市安委会文件精神,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暨区政府第二季度防范较大以上安全事故会议及区领导指示精神,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尤其是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五一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区安委办决定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区性安全生产督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3年4月25日至4月28日。

二、督查方式

(一)区安委办负责组织对各镇、街,重点行业领域以及事故多发行业领域进行实地督查(具体时间请督查组与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商定)。

(二)区直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对本系统(本行业)进行实地督查,请各部门单位认真制定具体的督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督查内容

(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一是结合当前雨季、汛期的特点,部署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二是组织开展企业自查、政府部门检查督查的情况(含出动人员次数、检查企业数量、排查隐患数量及整改情况等数据)。三是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及重点企业(部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防范事故的情况。

(二)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暨区政府第二季度防范较大以上安全事故会议精神的情况:一是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进“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和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的情况。二是强化事故指标控制、开展专项治理的情况。三是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情况。四是做好清明、“五一”两节期间事故预防工作的情况。五是切实加强雨季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六是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筹备情况。

四、督查程序

(一)查阅资料,印证情况。督查组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印证被督查单位汇报的`工作情况。

(二)深入基层,随机抽查。督查组随机抽查1-2个基层单位(部门、镇街)、1-2家重点企业(部位)。

(三)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整改,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对有重大危险的,要采取现场强制措施。

(四)反馈意见,提出要求。督查过程中,督查组要做好记录,向被督查单位通报督查情况,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被督查单位要高度重视,由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对照督查内容认真准备汇报材料和备查资料,积极配合督查组开展工作,并指定专人加强与督查组的沟通联系。

(二)各督查组、区直各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简化程序,注重实效,杜绝“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现象,以少量精干人员组成督查组开展督查工作,以指导和帮助被督查单位发现和整改问题为重点,着力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三)请各镇、街和区直有关部门结合《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生办〔2013〕20号要求,于4月28日前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大检查督查情况书面报我办,并填报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统计表,以便及时汇总上报市安委办和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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