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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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人员安全职责

(一)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安全职责

1、直接负责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职责制,包括单位领导职责、各部门领导职责、班组长职责和员工岗位职责;

4、公司的具体状况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状况,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管理方法,审核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6、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公司安全管理专业人员,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7、主持召开公司安全管理专题会议,及时通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状况,有关生产的重大问题;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公司员工报告安全生产法规,整改事故隐患和不断改善安全条件;

9、发生重大事故时,及时组织抢险,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安全生产直接职责人安全职责

1、协助第一安全职责人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

2、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状况,及时纠正下属失职和违章行为;

3、认真做好安全工作“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组织制订、修订和审定分管部门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5、组织分管部门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动火报告;

6、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考核工作;

7、组织对分管部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第一安全负责人报告。

(三)安全主任安全职责

1、负责公司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贯彻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以及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规定。对各车间安全员、各部门班组安全员进行安全技术指导;

2、参与制订、修订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状况;

3、协助各级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对全体员工、新进员工、变换岗位员工和班组长的教育,检查、督促班组岗位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

4、负责安排并检查公司各部门活动,负责公司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急救器具的管理,并使处于完整好用状态;

5、每一天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检查厂房、仓库有无火灾隐患。物品堆放是否贴合消防要求,各出入口是否畅通,是否贴合紧急状况下疏散人员的安全要求;

6、组织并参加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汇总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主持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竞赛评比活动,开展安全周活动,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推选生产职责制;

7、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职责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参加企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8、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实用、齐全、规范化;

9、按照企业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不断地总结经验。

(四)生产部安全员安全职责

1、生产部安全员在第二安全职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状况;参与制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状况;

3、协助第二安全职责人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

4、制订车间安全活动计划,并检查执行状况;

5、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第二安全职责人搞好职工教育和考核工作;

6、参与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

7、深入现场进行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作好记录。对于车间无力整改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向第二安全职责人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8、负责车间安全技术设施、安全装置、防护设施、消防器材的巡回检查和管理工作,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9、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

10、保证工作现场的信道畅通,随时注意机械设备的动作状况,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员工的安全防护用品有无正确使用与佩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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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业务部安全员职责

1、贯彻有关危险化学品销售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状况;

2、参与制订、修订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监督、检查执行状况;

3、营业部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第二安全职责人搞好业务部员工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4、负责对客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取得进行调查。

(六)仓库安全员职责

1、参与仓库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贯彻有关危险化学品贮存场所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状况;

2、负责仓库安全技术设施、安全装置、防护设施、消防器材的巡回检查和管理工作,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3、协助安全主任检查厂房、仓库火灾隐患,物品堆放是否贴合消防要求,各出入口及信道是否畅通,是否贴合紧急状况下疏散人员的安全要求;

4、制订仓库部门教育培训计划,并参加对仓库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七)班组安全员安全职责

1、协助班组长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提出改善安全工作的推荐;

2、组织班组员工学习,贯彻执行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进员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3、班前讲安全要求,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检查、督促班组员工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巡回检查,制止员工违章作业;

5、负责班组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使其处于完好状态。监督、检查班组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

6、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做好记录。对于班组无力整改的隐患,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向班组长报告。发生事故时,要立即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报告领导。

(八)员工安全职责

1、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发奋完成本职工作;

2、熟悉并掌握企业生产的各种危险化学品的名称、主要理化性质、危险性、事故的应急处理办法、灭火方法;

3、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下班前认真检查,核对下班前的注意事项向接班人交待安全注意事项。接班前务必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完好;

4、杜绝违章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岗位的工作记录要清晰、真实、完整;

5、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决定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状况;

6、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故障,及时消除。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器具、器材和消防器材;

7、杜绝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向领导报告;

8、发现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

9、对本单位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推荐。

二、部门安全职责

(一)安全技术部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协助第一安全职责人组织、推动本企业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修订、审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鉴定及劳动防护安全用品标准,并监督执行;

3、严格按标准检验原材料及产品,并做好记录,出具相关检验报告,完善质量台帐;

4、协助、指导生产部解决生产中出现的技术问题,提出改善,稳定产品质量的措施并负责跟踪;

5、收集、整理、保管好公司各种技术资料,防止损坏、遗失;

6、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指导班组安全工作,发现违章,及时制止;

7、指导企业各单位的安全工作,协助各单位编制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8、负责对特种设备监察工作,参加安全装置的校验、监督,并作好档案记录;

9、负责公司产品售后技术服务工作,协助业务部解决客户提出的技术及产品质量问题。对客户因质量问题退货的产品提来源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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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按规定做好运作样品的抽检、封存,负责公司产品调色和样板制作。

(二)生产技术部门安全职责

1、对企业各车间的生产工艺中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2、编制、修订工艺技术指针、工艺操作规程,务必贴合安全生产要求。对工艺技术指针和工艺操作规程执行状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参与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修订;

3、负责在生产技术革新、厂房、设备改造和新产品开发的同时,提出保证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

4、带给企业产品生产原料、产品和中间产品的理化性质和安全防护方法;

5、负责因工艺和工艺操作原因引起的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上报,并制订防范措施;

6、负责定期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专项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制订整改方案,报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7、遇到生产中的异常状况,应及时处理,危险紧急状况,先处理,后报告。但严禁违章指挥。

(三)设备和动力部门安全职责

1、负责对公司的机械、动力、化工设备、仪表、管道、通风排风设施、生产性建筑物以及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管理;

2、负责组织对化工设备、消防安全装置的维护、定期检测、检验、校验工作;

3、制订或审定有关设备采购计划、设备改造方案。组织编制设备、动力装置的大、中修项目的安全措施计划和安全讯息工期方案,确保大、中修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4、负责对设备、动力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上报,参加有关设备、动力重大事故的处理。

(四)消防部门安全职责

1、负责公司内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管理、消防设施管理;

2、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特点制定消防工作计划;

3、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负责对义务消防人员培训教育,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防火检查和火灾应急救援演习;

4、编制、修订公司的消防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5、参加建筑设计防火的审核、验收工作;

6、负责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购置计划、配备、检查、维护和管理;

7、事故发生时,组织消防人员扑灭火灾,负责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

(五)质量检验部门安全职责

1、组织制订、修订并监督执行分析(化验)系统的安全技术规程和专业操作规程;

2、负责各种原料、生产中间体和产品的质量分析,带给准确的分析资料;

3、编制各种化工原料、生产中间体安全技术说明书和产品检验的安全操作规程;

4、负责产品质量事故的分析、调查、处理,监督发生事故的有关资料的测定和分析。

(六)财务部门安全职责

1、负责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监管,监督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2、凡安全措施没有落实的技术措施项目,未经安全技术部门同意,不得拨款;

3、监督防护用品及职业病防治费用的合理使用。

(七)采购部门安全职责

1、严格按批准计划的品种、数量、产地采购物品;

2、采购危险化学品,应索要供货商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未取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

3、负责要求供货商对送货附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安全标签;

4、不得采购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

5、负责向供货商详细了解第一次采购的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同时负责向运输部门、技术部门、使用部门说明;

6、措施计划所需物资编入物资供应计划,按要求供应;并负责解决日常生产中所涉及安全问题所需的物资;

7、对购入设备、配件及有关原材料的质量负责,质量务必贴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篇2: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集团公司(公司)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职责制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本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

1、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职责制。、

2、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产实施。

4、督促、检查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二)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制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及上级对本企业的指示、决定:

2、确保建立、实施和持续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3、制定和持续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4、确保安全生产的必要费用。

5、建立安全生产各级职责制,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6、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7、及时、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事故。

8、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董事会报告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听取职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见。

(三)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制

1、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职责。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的指示,组织编制、修改、补充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严格考核。

3、主持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4、督促制订和实施施工生产过程的安全生产措施。

5、在布置、检查生产的同时,布置、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6、主持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对重大安全问题组织讨论。

7、定期组织公司综合安全大检查和各种专业安全检查,领导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8、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公司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制

1、对本公司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总的职责。

2、在组织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组织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审定实施必要的教育培训计划。

3、组织编制、修改、审查企业的特殊工艺的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4、参与本公司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技术改善措施。

5、审定职工安全技术教育教材。

6、组织讨论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督促基层实施。对严重违规有权作出紧急处置决定。

(五)公司工会安全生产职责制

1、支持和督促行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协助行政搞好安全生产;教育职工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主持劳动保护委员会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听取行政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审查安全规划、重大的安全生产方案和措施,并提出改善意见,督促实施。

3、经常深入基层了解职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和要求,定期组织职工代表检查劳动保护设施状况,发现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

4、用心推广技术革新工作,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并且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5、参与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工作,监督有关部门落实防范措施,并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

6、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经验,并对成绩突出的群众和个人及时推荐行政给予奖励,对阻碍安全生产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

7、组织职工进行文化、体育等活动时,要确保安全。

8、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状况,发现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纠正;同时,督促有关部门确保劳动保护专项费用的到位和使用。

9、运用多种形式对职工(包括分包单位)进行安全知识、劳动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真正做到以人为本,不断提高职工的自我防范意识。

10、结合重点工程、难点工程和阶段性企业的生产重点,与安全部门共同组织开展以安全生产为重点的各种竞赛、教育活动。

(六)公司生产科技质量处安全生产职责制

1、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资料列入计划。

2、认真执行施工组织设计中所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加强现场管理,建立礼貌生产、安全施工的良好秩序。

3、在生产调度过程中遇到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服从安全生产要求。

4、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杜绝食物中毒,防止煤气中毒事故发生。

5、制定、修改企业对机械设备的管理规定及制度。

6、执行机械设备检查、维护和保养制度等管理规定,使机械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确保安全运行。

7、参加调查、处理与设备有关的安全事故,并作出技术鉴定。

8、指导施工现场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9、参加公司组织的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和礼貌工地的检查。

10、参与审定大型机械的装拆方案,按标准做好大型机械的验收工作。

(七)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安全生产职责制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上级言主管部门和本企业关于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2、搞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坚持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使安全生产的法规、要求、制度人人知晓。

3、经常深入基层和现场掌握安全生产状况,指导基层单位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工作;坚决制止违章操作,遇到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对违反安全法规的行为,经说明无效时,有权越级报告。

4、参加组织各种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向领导和上级部门汇报安全状况。

5、参加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修改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并对贯彻执行状况进行督促检查。

6、发生伤亡事故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和参加调查分析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归档工作。

7、每月定期召开专职安全员的例会,组织安全管理人员业务知识学习,总结交流工作经验。

8、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奖惩实施办法。

9、指导施工现场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10、参加公司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和礼貌工地的检查。

(八)公司劳动人事教育处

1、按上级规定的比例要求和岗位定员人数落实好安全人员,并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对安全人员的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要予以调整,以保证安全人员的素质要求。

2、加强对安全人员的岗位培训,根据建设部和上级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企业专业管理人员进行岗位培训的要求,制订计划,及时输送人员培训。

3、对已取得岗位合格证书的人员,一般不随意调动,确因工作需要,在调动前,须事先征求公司主管部门意见,以确保安全人员的相对稳定。

4、考核干部时,要考核安全管理知识,对无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重失职造成重大事故的干部进行处理。

5、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条例和规定。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安全教育工作。

7、做好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对特殊工各人员应持续相对稳定。

8、参加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对事故职责者进行教育处理。

9、做好工伤事故的善后工作,对因工致残部分丧失劳动潜质的作业人员作出妥善安排。

(九)公司保卫处安全生产职责制

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陕西省消防条例》,施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消防安全工作。

2、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广大职工自防自救潜质,提高执行防火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3、加强和监督基层单位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工作,结合实际建立和健全防火制度,落实防火措施。

4、坚持定期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对发现的隐患及时督促整改,按规定配备消防器具和“禁止火种”等警示标志牌。

5、加强施工现场、仓库、宿舍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防火管理,建立防火档案,定期培训管理人员,保证“持证上岗”。

6、加强明火作业管理,严格执行明火作业审批制度,落实消防措施。

7、监督、落实安全用电规定,防止电气火灾。

(十)公司财务安全生产职责制

1、按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提取或支付安全防护措施的经费。

2、在处理工伤事故中,严格掌握费用开支政策。

3、对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奖金发放和罚款收入进行监督,专款专用。

二、工程承包部(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制

(一)工程承包部、分公司、项目部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制

1、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和有关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组织落实集团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奖惩条例。

2、根据项目工程的实际,组织制订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贯彻落实。

3、组织制订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奖惩条例。

4、负责项目工程的礼貌施工,抓好工地食堂、宿舍和厕所的卫生管理工作。

5、督促安全职能部门做好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潜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6、督促安全职能部门经常检查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状况,严格执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规定要求。

7、监督材料部门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物品的质量,防止和杜绝假冒伪劣产品流入施工现场。

8、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每周一次的定期安全检查,以便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隐患,并督促限时整改,确保安全施工顺利进行。

9、正确对待生产和安全的关联,不违章指挥,督促各生产班组开展安全活动。

10、发生工伤事故,立即组织抢救,迅速上报,并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二)工程承包部、分公司、项目部副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制

1、根据项目安全保证计划,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常注意督促检查。制定督促落实项目管理人员的职责制。

2、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检查、验收。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学习。负责对事故隐患进行控制,并组织落实纠正和预防措施。

3、参与安保体系策划和评审。

4、实施现场管理标准化,协助上级部门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和督促,并督促项目各管理人员及时进行安全资料填写。

5、协调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建立会议纪要,并发放给有关人员。

6、坚决贯彻“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表彰生产及行政工作的同时,做好安全生产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表彰工作。要把安全生产列入主要议事日程,在安全与生产进度发生矛盾时,首先要服从安全,计划安排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并要付诸实施。

7、处理一般工伤事故,协助处理重大工伤、机械事故,处理事故遵循“四不放过”原则,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防止发生重复事故。

8、负责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计划的审核及批准,并督促各相关人员做好进场物资的验收工作。

(三)项目部工程师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制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对安全难度系数大的施工操作方案进行优化。检查施工组织设计的贯彻、落实、执行状况,确保安全生产。

2、组织编制相应的安全保证计划和内部评审,上级审核透过后督促实施。

3、确定危险部位和过程,对风险较大和专业性强的工程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论证。

4、作出因本工程项目的特殊而须补充的安全操作规定;选取或制定施工各阶段性安全技术交底文本。

5、对工程技术部门负责的安全体系要素进行监控,落实改善措施。

6、参加项目部重大安全生产检查,参与有关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意见和改善措施。

(四)项目技术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制

1、对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问题负有管理职责。

2、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定、规程和标准编制设计、施工工艺等技术文件,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施工方法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4、对公司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落实劳动保护和安全设施措施,并做好三废治理工作。

5、对安全设施进行技术鉴定,负责安全技术科研项目及合理化推荐项目的研究审核和技术核定。

6、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因素提出技术改善措施,并检查执行状况。

(五)项目安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制

1、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和有关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具体负责落实集团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参与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带给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检查落实。

3、参与制订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认真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做好项目经理的助手。

4、协助负责项目工程的礼貌施工管理和工地、食堂、宿舍和厕所的卫生管理工作。

5、做好对施工人员的二级安全教育和特殊工种培训取证工作,健全安全管理台账。

6、认真巡回检查施工现场各工种操作规程执行状况,及时向项目经理反馈信息。

7、协助项目负责人组织定期安全检查,及时处理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签发限时整改通知单。

8、监督协助项目部做好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9、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活动,带给安全技术咨询。

10、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产品的质量,反馈使用信息。

11、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抵制和越级上报违章指挥行为。

12、做好节假日的安全教育和各工种换岗教育,并记录在案。

13、做好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要素的职能工作和内部安全审核工作。

14、参加上级公司的安全活动和政府部门的各类培训。

15、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六)项目材料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制

1、采购所有劳保用品和安全生产防护物品时务必到有关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生产厂家和指定网点购买。

2、在关劳保用品和安全生产防护物品的合格记录和质保书须交安全资料员归档备查。

3、对施工需要的劳保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所用材料纳入计划及时供应。

4、经常与安全员取得联系,听取施工人员对所购劳保用品和安全防护等品的反馈意见。

5、参加安全会议,用心提出合理化推荐。

6、拒绝一切不贴合要求的“三宝”和电器机具流入施工现场。

(七)项目机管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制

1、负责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使用前的验收和日常保养及维修的管理工作。

2、负责施工现场的塔吊、施工电梯、井架等大中型机械设备搭拆过程的监督、验收和日常保养维修的管理工作。

3、负责施工现场起重作业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4、负责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的验收和平时安全用电管理工作。

5、负责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6、负责对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进行可追溯性的记录。

(八)项目施工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制

1、遵守国家《建筑法》和在关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2、认真执行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严格做到按图施工。

3、参与制订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配合安全员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4、重视项目工程的礼貌施工,抓好工地食堂,宿舍和厕所的卫生管理工作。

5、合理安排施工计划,现场巡回检查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状况,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直至停工整改。

6、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机、电、架和洞口临边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

7、做好分部、分项各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8、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不礼貌施工的生产指令。

9、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检查。

(九)项目资料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制

1、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做好工地安全管理台账。

2、及时收集各类安全协议、合同、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等资料并整理归档。

3、及时收集采购的劳防用品和防护用品的合格证,准用证、许可证和质保书等资料并组织归档。

4、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掌握工程的进度及安全设施的实际要求,并全过程的做好记录,做到正确无误。

5、经常会同监理、设计、建设单位,并与项目工程部的安全员、施工员和采购员等联系,及时收集和处理有关资料文本。

6、技术资料、安全资料等,全部有系统地装订成册待竣工验收检查存档。

(十)班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制

1、组织本班组职工学习安全规程和制度,检查执行状况,在任何状况下,均不得违章蛮干,不得擅自动用机械、电气、架子等设备。

2、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3、听从专职安全员的指导,理解改善措施,教育全组职工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程和制度,做好上、下班的交接工作和自检工作。

4、发动全组职工,为促进安全生产和心头劳动条件提出合理化推荐,并做好记录和汇报工作。

5、支持班组安全员工作,及时采纳安全员的正确意见,发动全职工共同搞好安全生产。

6、支持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根据作业环境和职工的思想、体质技术状况合理分配生产任务。

7、上工前对所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8、发生工伤事故,立即抢救,及时报告,及时保护好现场。

(十一)职工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制

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用心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理解安全教育。

2、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方面的安全知识,发奋提高安全技术,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听从安全人员的指导,做到不违章作业。

3、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工具,爱护安全标志,服从分配,坚守岗位,不随便开动他人使用操作的机械、电气设备,不无证进行特殊作业,严格遵守岗位职责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4、随时检查工作岗位的环境和使用的工具、材料、电气、机械设备,做好礼貌施工和各种机具的保养工作,发时处理或上报。

5、发生工伤事故及时抢救并向项目部汇报。

6、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等方面做到相互帮忙、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用心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设施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陕西建工集团总公司

篇3:交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岗位责任制

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按照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先后下达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中要求各级政府、政府各有关部门中各级领导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市局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岗位责任制,

交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岗位责任制

。一、  指导思想和岗位安全责任制考核六项原则  (一)安全责任制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以及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防范安全事故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本系统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在局机关全面推行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岗位职责,坚决遏制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交通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二)安全责任制考核六项原则1、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系统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的原则;2、其他各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的原则;3、谁未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论谁负责的原则;4、谁审核、审批、发证,谁检测、审验签字盖章谁负责的原则;5、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市必须管安全的原则;6、安全责任事故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二、局长(兼安委会主任)岗位安全职责1、交通局局长(兼安委会主任)为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局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总责。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3、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齐专职管理员,并确保每年不低于30万无用于安全管理工作。4、负责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企事业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岗双责制落实情况。5、负责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或安全专题会议,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的重大问题,部署重要工作及活动,并制定市局“特大安全生产险情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6、负责督导各级各单位对重大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实行安全“三同时”。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管理)评估(评价)和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罚兑现。8、组织对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和发生特大事故及时汇报制度。三、市局领导干部岗位安全职责(一)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抓好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局直企事业单位及贫乏的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负主要责任。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正在生产过程或行业监管中失职和严重违章行为。3、受局长委托主持召开局安委会会议或交通系统安全例会,专项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的较大问题,组织开展安全重大活动。4、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市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标准、办法、安全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5、组织实施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专项活动,进行安全工作考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6、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导有关科处室进行专项“治理整顿”,监督完成市局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的整改。7、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系统内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8、督导市局各科处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9、凡全市交通系统发生的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启动“市局特大生产险情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下简称市局应急预案),受局长委托或带领分管科处室负责人前往处置。10、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二)分管交通专业管理处室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1、协助局长中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所分管的专业管理处室所承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领导责任。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正分管的专业安全监督管理中违章和失职行为。3、负责召开分管处室安全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和监管形势,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4、组织制定、修订分管处室的安全监管规章制度、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5、督导分管的专业处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涉及安全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6、按市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要求或根据工作需要,带领分管处室进行安全大检查,督导有关科室和单位对所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及问题及时进行整改。7、所分管的业务单位发生特在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分管处室负责人带队前往救援和处理。8、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和市局“年度安全工作要点(意见)”,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三)分管公路管理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市公路路政、工程施工、养护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负领导责任。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制度,及时纠正公路部门严重的安全违章和失职行为。3、会同市公路局局长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或公路部门安全专项会议,分析安全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和监管中的较大问题,部署开展安全重大或专项活动。4、协助市公路局局长制定、修订和审批市公路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安全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5、督导全市公路系统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专(兼)职人员,落实安全专项经费,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安全培训、教育及检查制度。6、督导完成市交通局和上级下达给公路部门“事故隐患”的整改和公路系统内重大交通事故、一般厂务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并及时向交通主管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7、督导市局分管科室和市公路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记录、报表、台帐和文件档案资料。8、凡全市公路系统发生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督导公路部门立即启动“应急求援处理预案”,带领分管科室负责人协助公路部门负责人前往求援和处理。9、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和市交通局年度“安全工作要点(意见)”,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四)分管党群工作的局领导(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党群工作中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政工科、工会等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领导责任。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及时配齐安全科(处)长、安办主任和安全业务技术人员。3、对局直企事业单位职工,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教育,监督检查基层单位劳保用品的质量和定额及时配发,监督检查职工劳动环境、作业条件等情况。4、对局机关和局直企事业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三同时”安全监督。5、以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凡发生特大责任事故的一律实任“一票否决制”,并对事故的有关领导实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6、督导企业认真落实国家劳保方针、政策和制度,维护职工的佥权益。7、督导党群部门认真履行好各自折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安全监督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8、凡局直单位发生一次4人以上因劳动卫生、环保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险情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工会主席前往救援和处理。(五)分管稽查、局办公室、计财、法规科的各有关局领导安全职责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好管业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分管的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监管负领导责任。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查处在道路交通运输中超员超交通违章和执法检查中的失职行为。3、负责组织制定完善机关(宿舍)安全用电、消防、小汽车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对机关锅炉房、汽修场所、仓库、档案室、通信机房等消防安全管理。对机关基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的资质把关,签订相关安全合同,落实安全“三同时”规定。4、对市局出台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从有关法律法规角度进行质量把关,对机关各行业管理处室安全监管、交通安全执法提供法律指导和监督。5、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和规定,足额保证安全专项经费的投入。认真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的缴纳和奖罚兑现。6、督导交通稽查支队和分管科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安全工作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7、凡全市交通系统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或机关及家属院发生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科室负责人前往救援和处理,并及时做好后勤保障及善后处理等项工作。(六)工会主席安全职责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教育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2、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的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3、对企业(单位)新、改、扩建工程项目进行“三同时”安全监督,并依法行使工会组织的建议权。4、凡局直单位发生职工一次4人以上因劳动卫生、作业环境问题中毒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险情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同有关局领导或带队前往救援处理。5、参与重特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时,有权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四、机关各科、处、室负责人安全职责(一)安全科技科科长(兼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安全职责1、向局长、分管副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并负责安委会日常工作、接受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对本系统的安全负有指导、监督和考核的责任。3、组织、联络、协调和安排局安委会各成员(科、处、室)完成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和局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并按时向局安委会、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篇4:交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岗位责任制

4、负责起草市局或安委会有关安全监管制度、标准、规定、办法、意见、报告和指导性安全文件。5、协助分管局长做好安全宣传教育等重大活动、会议的组织、协调、联络和承办工作,并负责起草局主要领导在全市交通系统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及市局安全总结、考核资料。6、负责带领市局专家组成员对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管理评价、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监管考评工作,并及时向市局和上级有关部门提报考评情况资料。7、负责对基层安全科、处长、分管负责人等有关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和全系统安全研讨、安全专项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实施、总结、借鉴,推广先进经验。8、负责汇总统计全系统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结合上级要求,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9、负责建立健全市局安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文件档案资料。10、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大检查,做到有方案、有实施、有总结汇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签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单)》,督导责任单位(部门)限期完成整改。11、遇到重大厂务安全、特大道路交通行车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局长或分管局长前往处理;工作需要,按省市有关部门要求,参与系统内外重特大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二)局办公室主任安全职责1、向分管副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管理的人员、设施、设备车辆安全负责。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省厅、市局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局学 会议涉及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的会议记录,并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会议、检查、机关安全管理制度及文件档案资料。3、每季度至少一次对机关办公楼、通信设施、锅炉房、配电室、车辆保修场所、档案库、仓库和机关宿舍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4、做好所管理的车辆、人员安全管理,责任到人,认真进行考核奖惩,预防机关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5、遇有局机关安全事故,协助分管局长及时处理;遇有交通系统特大险情及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协助局长、副局长做好通信联络、后勤保障和机关秩序稳定工作。(三)市运管处处长安全职责1、向分管副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管行业、审批运政许可证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市交通系统运政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有指导、监、考核和奖惩的责任。3、定期召开本部门安委会(安全领导小组)会议或道路交通“春节”、“五一”、“十一”重大节假日前或上级临时交办任务前的专向会议,制定方案,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问题,部署、组织实施好安全运输等重大活动。4、负责起草、修订运管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办法、业务管理规定和指导性安全文件,内部实行纵到底、横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5、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各类运输业户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审查,严把各种营运车辆“市场准入关”,对各汽车客运站实行“安全监督”,积极构建长效安全管理机制。6、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化学危险品运输”、“客、货运输”等专项治理整顿,督导按期完成本部门、市局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及不安全问题的整改。7、负责汇总统计全市交通运输企业和城市出租车及行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按要求上报专项安全工作总结,并强化行业安全监管的措施。8、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办)安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安全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9、负责本部门人员、设施、设备、车辆的安全管理,责任到科室和人员,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10、遇有特大道路交通行车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分管局长或受局领导委托带队前往救援处理。工作需要,参与本系统内重特大道路行车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四)市航管处处长安全职责1、向市政府和局长、分管副局长、局安委会负责,按照“管行业,审批许可证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市水上航政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有指导、监管、考核和奖惩的责任。3、负责起草、修订航管处水上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标准、办法、规定和指导性文件。实行纵到底、横到边水上交通安全生产责任制。4、定期召开本部门和水上交通安全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方案,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整顿等重大活动。5、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章,指导基层港监部门健全完善水上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严把船员适任关、船舶技术状况关、浮桥质量和承载关。6、定期组织开展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大检查,督导航运和浮桥公司按期完成本部门、市局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及不安全问题的整改。7、负责汇总、统计全市水上(包括浮桥、码头)航运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和专项工作总结汇报,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8、负责指导并建立健全市水上安全监管部门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安全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文件档案资料。9、负责本部门车辆、设备、设施和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到人,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10、遇有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按市局、市政府“应急救援预案”,随分管副局长或受局领导委托带队前往救援处理。工作需要,参与本市水上特大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五)交通稽查支队队长安全职责1、向分管局领导和局安委负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监管负责。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市交通各级稽查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负有指导、监管、考核和奖惩的责任。3、负责起草、修订交通稽查部门安全监管的规章制度和指导性文件,内部实行纵到底、横到边的安全管理责任制。4、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管理、稽查规定,对全市交通机动车违章和超员超限及黑车、黑线、黑班、黑户进行查处,并按要求及时汇总、统计上报交通稽查专项工作总结、报表等。5、定期召开本部门交通稽查安全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管理形势,及时解决在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按上级要求,开展“治超打黑”专项治理整顿等重大活动,积极构建长效安全管理机制。6、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对本部门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设施的安全负责,预防种类安全事故的发生。7、遇有交通系统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按局领导要求,积极参与救援处理。(六)驾培处处长安全职责1、向分管局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把机动车驾驶员“考核、颁证关”。2、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安全驾驶常识,并按要求认真组织驾驶员参加安全培训,未参训或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颁发“从业人员资格证”。3、负责起草、修订驾培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指导性文件,健全驾驶员培训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并按要求汇总、统计上报驾培报表、资料和专项工作总结。4、对本部门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安全负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七)维修行业管理处处长安全职责1、向分管局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市交通机动车检测站和汽车修理厂家资质负责。2、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监管的规定,起草、修订有关维修行业管理、机动车检测站指导性文件,严把“资质审查关”和“机动车技术性能检测关”。3、负责建立健全全市交通维修处(所)行业安全监管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和有齐全完整、符合资质审查条件的(包括安全条件)档案资料。4、对本部门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安全负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并按要求汇总、统计上报维管检测有关报表资料和专项工作总结。(八)规划基建科科长安全职责1、向分管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审查(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本科室业务管理的工程安全监管负责。2、积极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督导新建、改建、扩建的基建和其它工程项目实行安全“三同时”,健全安全监督管理必备的记录、台账、文件及档案资料,并按要求自查和统计上报。3、对本科室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安全负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4、凡公路工程施工、养护、运营方面发生特大险情或事故时,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局长或分管局长前往求援和处理。(九)政工科科长安全职责1、向分管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局直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劳动保护、职工教育培训及涉及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工作负有安全监督的责任。2、积极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章制度,审报审批干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制定、修订市局劳动保护管理规定和指导性文件,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3、负责对局机关有关科、处室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审查把关,确保质量,配齐人员。4、按照局党委决定,对发生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部门、会同有关科室,实行“一票否决”,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5、凡局直单位发生一次4人以上因环保、职业卫生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险情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分管领导前往救援和处理。(十)财审科科长安全职责1、向局长、分管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市局专设安全基金、活动经费和上级安全奖励金负有资金保证和财务监管的责任。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管理制度,按规定每年年初提取不低于30万元安全经费,用于安全责任制奖罚兑现、先进表彰奖励、安全教育培训、召开会议、开展专项宣教活动以及局安办专项通讯办公设备配备等,做到专款专用。3、负责与局每年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羽的单位、部门、个人安全风险抵押的缴纳和对上一年度的安全责任书考评后的奖罚兑现。4、凡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或机关重大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协助有关科处室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十一)法规科科长安全职责1、向分管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对市局制定出台的安全管理规章、办法、标准从国家法律法规的角度进行质量把关。2、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监管规定,起草、修订有关交通执法文件,审核颂发有关证件和安全执法标志服。3、监督、指导全系统交通执法和会同安办共同做好安全执法检查。4、凡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积极配合有关科处室做好有关法律法规方面指导、支持工作。 

篇5:交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岗位责任制

交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岗位责任制

交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岗位责任制

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按照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先后下达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中要求各级政府、政府各有关部门中各级领导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市局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岗位责任制。

一、指导思想和岗位安全责任制考核六项原则

(一)安全责任制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以及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防范安全事故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本系统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在局机关全面推行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岗位职责,坚决遏制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交通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安全责任制考核六项原则

1、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系统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的原则;

2、其他各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的原则;

3、谁未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论谁负责的原则;

4、谁审核、审批、发证,谁检测、审验签字盖章谁负责的原则;

5、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市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6、安全责任事故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二、局长(兼安委会主任)岗位安全职责

1、交通局局长(兼安委会主任)为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局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总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3、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齐专职管理员,并确保每年不低于30万无用于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企事业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岗双责制落实情况。

5、负责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或安全专题会议,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的重大问题,部署重要工作及活动,并制定市局“特大安全生产险情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6、负责督导各级各单位对重大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实行安全“三同时”。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管理)评估(评价)和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罚兑现。

8、组织对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和发生特大事故及时汇报制度。

三、市局领导干部岗位安全职责

(一)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抓好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局直企事业单位及贫乏的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负主要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正在生产过程或行业监管中失职和严重违章行为。

3、受局长委托主持召开局安委会会议或交通系统安全例会,专项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的较大问题,组织开展安全重大活动。

4、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市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标准、办法、安全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5、组织实施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专项活动,进行安全工作考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6、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导有关科处室进行专项“治理整顿”,监督完成市局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的整改。

7、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系统内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8、督导市局各科处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9、凡全市交通系统发生的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启动“市局特大生产险情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下简称市局应急预案),受局长委托或带领分管科处室负责人前往处置。

10、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二)分管交通专业管理处室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中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所分管的专业管理处室所承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正分管的专业安全监督管理中违章和失职行为。

3、负责召开分管处室安全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和监管形势,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4、组织制定、修订分管处室的安全监管规章制度、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5、督导分管的专业处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涉及安全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6、按市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要求或根据工作需要,带领分管处室进行安全大检查,督导有关科室和单位对所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及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7、所分管的业务单位发生特在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分管处室负责人带队前往救援和处理。

8、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和市局“年度安全工作要点(意见)”,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三)分管公路管理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市公路路政、工程施工、养护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制度,及时纠正公路部门严重的安全违章和失职行为。

3、会同市公路局局长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或公路部门安全专项会议,分析安全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和监管中的较大问题,部署开展安全重大或专项活动。

4、协助市公路局局长制定、修订和审批市公路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安全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5、督导全市公路系统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专(兼)职人员,落实安全专项经费,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安全培训、教育及检查制度。

6、督导完成市交通局和上级下达给公路部门“事故隐患”的整改和公路系统内重大交通事故、一般厂务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并及时向交通主管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7、督导市局分管科室和市公路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记录、报表、台帐和文件档案资料。

8、凡全市公路系统发生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督导公路部门立即启动“应急求援处理预案”,带领分管科室负责人协助公路部门负责人前往求援和处理。

9、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和市交通局年度“安全工作要点(意见)”,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四)分管党群工作的局领导(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党群工作中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政工科、工会等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及时配齐安全科(处)长、安办主任和安全业务技术人员。

3、对局直企事业单位职工,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教育,监督检查基层单位劳保用品的质量和定额及时配发,监督检查职工劳动环境、作业条件等情况。

4、对局机关和局直企事业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三同时”安全监督。

5、以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凡发生特大责任事故的一律实任“一票否决制”,并对事故的有关领导实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

6、督导企业认真落实国家劳保方针、政策和制度,维护职工的佥权益。

7、督导党群部门认真履行好各自折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安全监督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8、凡局直单位发生一次4人以上因劳动卫生、环保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险情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工会主席前往救援和处理。

(五)分管稽查、局办公室、计财、法规科的各有关局领导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好管业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分管的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监管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查处在道路交通运输中超员超交通违章和执法检查中的失职行为。

3、负责组织制定完善机关(宿舍)安全用电、消防、小汽车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对机关锅炉房、汽修场所、仓库、档案室、通信机房等消防安全管理。对机关基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的资质把关,签订相关安全合同,落实安全“三同时”规定。

4、对市局出台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从有关法律法规角度进行质量把关,对机关各行业管理处室安全监管、交通安全执法提供法律指导和监督。

5、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和规定,足额保证安全专项经费的投入。认真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的缴纳和奖罚兑现。

6、督导交通稽查支队和分管科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安全工作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7、凡全市交通系统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或机关及家属院发生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科室负责人前往救援和处理,并及时做好后勤保障及善后处理等项工作。

(六)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教育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2、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的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3、对企业(单位)新、改、扩建工程项目进行“三同时”安全监督,并依法行使工会组织的建议权。

4、凡局直单位发生职工一次4人以上因劳动卫生、作业环境问题中毒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险情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同有关局领导或带队前往救援处理。

5、参与重特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时,有权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机关各科、处、室负责人安全职责

(一)安全科技科科长(兼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安全职责

1、向局长、分管副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并负责安委会日常工作、接受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对本系统的安全负有指导、监督和考核的责任。

3、组织、联络、协调和安排局安委会各成员(科、处、室)完成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和局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并按时向局安委会、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负责起草市局或安委会有关安全监管制度、标准、规定、办法、意见、报告和指导性安全文件。

5、协助分管局长做好安全宣传教育等重大活动、会议的组织、协调、联络和承办工作,并负责起草局主要领导在全市交通系统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及市局安全总结、考核资料。

6、负责带领市局专家组成员对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管理评价、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监管考评工作,并及时向市局和上级有关部门提报考评情况资料。

7、负责对基层安全科、处长、分管负责人等有关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和全系统安全研讨、安全专项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实施、总结、借鉴,推广先进经验。

8、负责汇总统计全系统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结合上级要求,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

9、负责建立健全市局安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文件档案资料。

10、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大检查,做到有方案、有实施、有总结汇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签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单)》,督导责任单位(部门)限期完成整改。

11、遇到重大厂务安全、特大道路交通行车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局长或分管局长前往处理;工作需要,按省市有关部门要求,参与系统内外重特大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二)局办公室主任安全职责

1、向分管副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管理的人员、设施、设备车辆安全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省厅、市局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局学中政会议涉及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的会议记录,并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会议、检查、机关安全管理制度及文件档案资料。

3、每季度至少一次对机关办公楼、通信设施、锅炉房、配电室、车辆保修场所、档案库、仓库和机关宿舍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

4、做好所管理的车辆、人员安全管理,责任到人,认真进行考核奖惩,预防机关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5、遇有局机关安全事故,协助分管局长及时处理;遇有交通系统特大险情及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协助局长、副局长做好通信联络、后勤保障和机关秩序稳定工作。

(三)市运管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副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管行业、审批运政许可证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市交通系统运政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有指导、监、考核和奖惩的责任。

3、定期召开本部门安委会(安全领导小组)会议或道路交通“春节”、“五一”、“十一”重大节假日前或上级临时交办任务前的专向会议,制定方案,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问题,部署、组织实施好安全运输等重大活动。

4、负责起草、修订运管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办法、业务管理规定和指导性安全文件,内部实行纵到底、横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5、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各类运输业户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审查,严把各种营运车辆“市场准入关”,对各汽车客运站实行“安全监督”,积极构建长效安全管理机制。

6、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化学危险品运输”、“客、货运输”等专项治理整顿,督导按期完成本部门、市局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及不安全问题的整改。

7、负责汇总统计全市交通运输企业和城市出租车及行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按要求上报专项安全工作总结,并强化行业安全监管的措施。

8、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办)安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安全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9、负责本部门人员、设施、设备、车辆的安全管理,责任到科室和人员,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10、遇有特大道路交通行车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分管局长或受局领导委托带队前往救援处理。工作需要,参与本系统内重特大道路行车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市航管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市政府和局长、分管副局长、局安委会负责,按照“管行业,审批许可证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市水上航政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有指导、监管、考核和奖惩的责任。

3、负责起草、修订航管处水上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标准、办法、规定和指导性文件。实行纵到底、横到边水上交通安全生产责任制。

4、定期召开本部门和水上交通安全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方案,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整顿等重大活动。

5、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章,指导基层港监部门健全完善水上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严把船员适任关、船舶技术状况关、浮桥质量和承载关。

6、定期组织开展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大检查,督导航运和浮桥公司按期完成本部门、市局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及不安全问题的整改。

7、负责汇总、统计全市水上(包括浮桥、码头)航运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和专项工作总结汇报,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

8、负责指导并建立健全市水上安全监管部门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安全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文件档案资料。

9、负责本部门车辆、设备、设施和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到人,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10、遇有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按市局、市政府“应急救援预案”,随分管副局长或受局领导委托带队前往救援处理。工作需要,参与本市水上特大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交通稽查支队队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领导和局安委负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监管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市交通各级稽查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负有指导、监管、考核和奖惩的责任。

3、负责起草、修订交通稽查部门安全监管的规章制度和指导性文件,内部实行纵到底、横到边的安全管理责任制。

4、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管理、稽查规定,对全市交通机动车违章和超员超限及黑车、黑线、黑班、黑户进行查处,并按要求及时汇总、统计上报交通稽查专项工作总结、报表等。

5、定期召开本部门交通稽查安全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管理形势,及时解决在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按上级要求,开展“治超打黑”专项治理整顿等重大活动,积极构建长效安全管理机制。

6、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对本部门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设施的安全负责,预防种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7、遇有交通系统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按局领导要求,积极参与救援处理。

(六)驾培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把机动车驾驶员“考核、颁证关”。

2、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安全驾驶常识,并按要求认真组织驾驶员参加安全培训,未参训或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颁发“从业人员资格证”。

3、负责起草、修订驾培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指导性文件,健全驾驶员培训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并按要求汇总、统计上报驾培报表、资料和专项工作总结。

4、对本部门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安全负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维修行业管理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市交通机动车检测站和汽车修理厂家资质负责。

2、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监管的规定,起草、修订有关维修行业管理、机动车检测站指导性文件,严把“资质审查关”和“机动车技术性能检测关”。

3、负责建立健全全市交通维修处(所)行业安全监管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和有齐全完整、符合资质审查条件的(包括安全条件)档案资料。

4、对本部门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安全负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并按要求汇总、统计上报维管检测有关报表资料和专项工作总结。

(八)规划基建科科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审查(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本科室业务管理的工程安全监管负责。

2、积极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督导新建、改建、扩建的基建和其它工程项目实行安全“三同时”,健全安全监督管理必备的记录、台账、文件及档案资料,并按要求自查和统计上报。

3、对本科室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安全负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4、凡公路工程施工、养护、运营方面发生特大险情或事故时,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局长或分管局长前往求援和处理。

(九)政工科科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局直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劳动保护、职工教育培训及涉及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工作负有安全监督的责任。

2、积极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章制度,审报审批干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制定、修订市局劳动保护管理规定和指导性文件,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对局机关有关科、处室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审查把关,确保质量,配齐人员。

4、按照局党委决定,对发生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部门、会同有关科室,实行“一票否决”,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5、凡局直单位发生一次4人以上因环保、职业卫生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险情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分管领导前往救援和处理。

(十)财审科科长安全职责

1、向局长、分管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市局专设安全基金、活动经费和上级安全奖励金负有资金保证和财务监管的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管理制度,按规定每年年初提取不低于30万元安全经费,用于安全责任制奖罚兑现、先进表彰奖励、安全教育培训、召开会议、开展专项宣教活动以及局安办专项通讯办公设备配备等,做到专款专用。

3、负责与局每年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羽的单位、部门、个人安全风险抵押的缴纳和对上一年度的安全责任书考评后的奖罚兑现。

4、凡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或机关重大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协助有关科处室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十一)法规科科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对市局制定出台的安全管理规章、办法、标准从国家法律法规的角度进行质量把关。

2、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监管规定,起草、修订有关交通执法文件,审核颂发有关证件和安全执法标志服。

3、监督、指导全系统交通执法和会同安办共同做好安全执法检查。

4、凡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积极配合有关科处室做好有关法律法规方面指导、支持工作。

篇6:安全部门各部门岗位责任制

安全部门各部门岗位责任制

1、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的安全管理工作,是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者。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和各项规章制度。

3、做好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抓好职工的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和特殊工种的技术培训工作。

4、审查作业规程,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检查、布置、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5、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及时解决处理。对重大隐患事故有权令其停产,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6、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迅速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同时报告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必要时及时联系矿山救护队。事故处理完毕后,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在十五日内将事故的'分析报告,书面报上级主管部门。

生产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完成生产任务。

2、建立健全生产系统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

3、对生产系统安全生产负责,参加全矿安全大检查,经常深入生产系统现场,协助主管安全负责人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

4、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安全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落实生产系统干部工人的安全生产承诺职责。

5、定期组织职工学习“三项制度”,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提高工人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对安全生产有贡献的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三违”人员给予批评和经济处罚。

6、开展工程质量达标和安全创水平达标活动,不断提高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作业环境。

7、制定生产系统重大事故救援预案和各种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落实。

8、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必须迅速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并报告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事后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总结教训,制定措施严防类似事故发生。

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组织劳动安全竞赛活动,搞好职工的劳动保障工作。

2、按照国家有关职工工伤保险政策,落实职工工伤保险和工伤医疗,定期组织职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健全职工健康档案,杜绝职业病的发生。

3、参加监督、检查企业内部“三项制度”的建立、执行和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有毒有害作业场所,作业环境的治理情况。

4、参与职工因公死亡、工伤和职业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监督、检查基层科室落实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协助单位领导做好善后工作。

5、监督检查本企业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安全科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管理标准,在矿安委会和安全主管负责人领导下负责本企业安全管理、检查工作。落实各科室和有关人员的安全责任。

2、负责组织制定、修订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负责企业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监管和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治理工作,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4、负责特种设备及安全设施的日常监管工作。

5、负责组织安全大检查,督促解决有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场遇有安全生产紧急情况时,有权令其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