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宣传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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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感谢网友“骆驼”参与投稿,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宣传简报(共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宣传简报

安全出行,人人有责;“一盔一带”,是安全出行的守护。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带来的危害,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市教育局向广大师生发出如下倡议:

“一盔一带”请知晓。“一盔”是指安全头盔。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是对自己和他人安全的不负责。“一带”则是指安全带。汽车安全带又可以称之为座椅安全带,是约束驾乘人员的一种安全装置。

安全佩戴要记牢。骑乘摩托车,请一定戴好头盔,戴上更安全;骑乘电动自行车时,驾乘人员都要戴好头盔,你们就是安全又靓丽的城市风景。安全带是生命带,关键时刻能救命!请您在系好安全带的同时,也要提醒前排、后排的乘车人员,都要系好安全带。

文明出行请代言。文明的一言一行,是滋养心灵的土壤;安全的一言一行,是守护幸福的盾牌。邀请您为“一盔一带”文明交通活动代言,积极践行并引导身边的亲朋好友戴好头盔、系好安全带。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安全守护,幸“盔”有你!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请让我们一起行动,让“戴头盔,系安全带”成为一种安全出行习惯,携手共创金昌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让我们继续齐心协力,守护学生,守护家庭,守护学校,全力以赴保障学生安全!

篇2: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宣传简报

春风和煦,万物生长,随着天气转暖和广大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的恢复,不少群众开始选择自行车、电动车和摩托车出行。同时,摩托车、电动车的危险性也是客观存在的,如果驾驶员及乘客能够做好安全防护,同时在路上骑行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那么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便会大大降低。“头盔是个护身宝,骑乘车辆要戴好”。

汽车安全带作为一种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被誉为“生命带”。从交通事故的情况来看,未系安全带的比规范使用安全带死亡率高约6倍。在车辆发生碰撞、紧急制动或侧翻时,安全带能将驾驶人和乘客牢牢固定在座位上,防止人体与风窗玻璃、车体发生碰撞或被甩出车外,造成伤害。“安全带是生命带,发生意外防伤害”。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为了您和家人平安出行,伊宁交警郑重倡议:

1、文明交通,安全第一。行为规范,从自己做起。驾车时系好安全带,并提醒同车同乘人员系好安全带;不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不观看电视、视频等,牢记行车规范,安全驾驶。

2、在骑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驾驶员和乘坐人员一定要自觉戴好安全头盔。

3、在购买头盔时,一定要购买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

4、以身作则,并劝告身边的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出行时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

5、广大交通参与者要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交通意外伤害。

为了自己及家人幸福请让“戴好头盔”,“系好安全带”成为习惯。生命只有一次,文明从我做起,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

篇3: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宣传简报

文明出行是展现城市形象的重要窗口,也关乎个人安全和家庭幸福。为了城市更文明、生活更美好,我们倡导“排队上下车、礼让斑马线、遵守红绿灯”“马路不乱穿、车辆不乱停、垃圾不乱扔”“开车系好安全带、骑乘戴好护头盔”,共同打造文明有序、和谐畅通、安全放心的城市交通环境。我们在此倡议:

一、守安全,践行一盔一带。

文明交通,安全第一。驾车时请系好安全带,并提醒同车同乘人员系好安全带;不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不观看电视、视频,牢记行车规范,做到安全驾驶。在骑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驾驶员和乘坐人员请自觉戴好安全头盔。在购买头盔时,主动购买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

二、爱淄博,践行文明出行。

倡导文明行车,机动车主动礼让行人或非机动车辆,行经人行横道和学校路段时,主动减速慢行。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不乱闯红灯,不车窗抛物,不并行占道,不随意调头,不加塞并线,不乱鸣喇叭,不乱停乱放,文明使用车灯,共同守护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倡导文明行路,行人在过马路时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护栏,自觉走斑马线;不与非机动车争道,自觉服从交警和交通劝导员的指挥。积极参与公益活动,踊跃加入文明出行志愿者行列,弘扬“爱淄博·文明出行”生活新风尚,以实际行动为全国文明城市增光添彩。

三、展形象,争做文明市民。

积极维护出行秩序,乘坐公交车时自觉排队上下车,拒绝插队现象,严格遵守“一米线”。出行途中不大声喧哗、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一言一行讲文明。倡导绿色出行,通过选择乘坐公交车、使用公共自行车、驾驶非机动车或步行等绿色、低碳、环保的出行方式,共建文明美丽时尚新淄博。

同住一座城,共爱一个家。市民朋友们,让我们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为建设务实开放、品质活力、生态和谐的新xx贡献力量!

篇4: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宣传简报

文明出行是展现城市形象的重要窗口,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开学在即,为了城市更文明、孩子更安全,我们倡导“排队上下车、礼让斑马线、遵守红绿灯、马路不乱穿、车辆不乱停、开车系好安全带、骑乘戴好护头盔”,特别7月1日《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明确规定并呼吁广大市民在骑行电动车出行过程中主动佩戴头盔做到“一盔一带”。在此我们也再次提醒和发出倡议:

文明交通,安全第一。在接送孩子时不管是驾车还是骑行电动车时请系好安全带,并提醒同车同乘人员系好安全带;不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不观看电视、视频,牢记行车规范,做到安全驾驶。在骑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驾驶员和乘坐人员请自觉戴好安全头盔,践行一盔一带,在购买头盔时,一定购买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规范行车、安全骑行共同打造文明有序、和谐畅通、安全放心的城市交通环境,做孩子文明的榜样,做孩子安全行出的守护者。

篇5: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宣传简报

为进一步提升电动车、摩托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进一步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有效预防和避免道路交通事故,昭苏垦区公安局交警大队以“一盔一带”、“一老一小”安全守护为载体,深入辖区各团连开展春季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消除驾驶人未系安全带、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等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

近日,交警大队在辖区各街道、社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讲述事故典型案例,向广大交通参与者详细讲解了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和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行为的危害,教育他们充分认识安全文明驾驶不仅是对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行为,更是保障自身生命安全的必要条件;宣传活动中,民警还对路面上发现的汽车驾乘人员未系安全带和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未戴安全头盔的人员进行现场劝导,并向他们现场示范如何正确系安全带和戴安全头盔,督促他们改正不良驾乘行为。

通过这种宣传与现场教育相结合的方式,让广大交通参与者充分认识到了系安全带和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也学会了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安全头盔;有效提升了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交警大队这种贴近民众切合实际的宣教活动也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篇6: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宣传简报

为确保“一盔一带”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切实提升电动车、摩托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率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率,连日来,德安交警结合辖区实际,围绕“减量控大”及“百日行动”工作目标,常态化开展“一盔一带”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大队民警结合辖区实际,分析道路交通特点,科学调整勤务,进一步明确行动目标,以定点检查、巡逻管控、集中整治等方式,整治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大队以微博、微信等方式,广泛发布以“一盔一带”为主题的宣传标语、警示信息、宣传资料等,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大队民协警紧紧围绕“一盔一带”这一主题,在执勤中向广大交通参与者面对面讲解有关“一盔一带”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着重强调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以及无牌无证、酒驾醉驾、超员超载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进一步增强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使用安全带的意识。

下一步,德安交警将继续针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专项提升行动,精准施策,全面发力,为群众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篇7: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宣传简报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要求,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减轻交通事故后果,减少交通事故死亡,9月19日,建国门街道联合辖区交通安委会分别在街区物业办公地点前和“快递之家”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常在”的交通安全主题教育宣传活动。

街道领导向环卫工人和快递员表示慰问并赠送了头盔,同时,安委会警官还为户外从业者讲解了交通安全知识和佩戴头盔的重要性。

篇8: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宣传简报

为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6月29日上午9时许,廊坊永清交警大队联合人民保险永清财险分公司在县明珠超市广场前开展警保合作 “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通过张贴海报、悬挂条幅,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交谈解答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重点针对骑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酒驾、无牌无证、超员、超载、农用车非法载客等常见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宣传教育。民警利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大家列举因汽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等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使群众从看得见、听得懂的事故案例中深受教育,认识到危害性,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民警着重讲解了驾乘车辆如何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和使用安全带,引导广大驾驶人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自觉戴好安全头盔,驾乘汽车出行时一定要系好安全带,做好自身防护。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向群众讲解了投保的各项流程,并免费发放安全头盔。

此次活动,共悬挂条幅5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咨询50余人。通过宣传活动真正让广大群众能够从安全角度认识到头盔和安全带的重要性,增强了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形成了以宣传促整治的良好氛围,对有效减少交通事故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篇9: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宣传简报

当前,“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开车系好安全带、驾乘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受到社会各界和群众的.广泛关注。为更好地推动“一盔一带”活动深入开展,近日,吴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走进社区开展“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为居民们发放了“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并与大家进行面对面交流,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出行常识。此外,宣传民警还通过向居民们讲解“一盔一带”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让居民们真正认识到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其中,着重讲解了驾驶机动车不扎安全带;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行为存在的巨大安全隐患。

此次进社区,共发放宣传单300余份,受教育群众300余人。下一步,吴起交警将继续开展“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真正把交通安全知识“送”到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心中。

篇10: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减轻交通事故后果,降低交通事故死亡率,根据《关于印发〈全省“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方案〉的通知》(湘道安办〔20xx〕9号)和《关于印发〈长沙市“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方案〉的通知》(长道安发〔20xx〕4号)文件精神,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决定,在全区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进一步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的意识。力争到20xx年底,城市道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分别达到90%、70%以上,其中快递外卖行业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80%以上;普通公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分别达到70%、50%以上;汽车驾驶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90%以上,汽车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70%以上,其中大中型客车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80%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全面开展宣传劝导

区直各单位、各街镇要将“一盔一带”宣传活动作为年度重点工作进行统筹推动,坚持“劝导查纠”和“宣传教育”并行。

1、集中开展社会面宣传。全区集中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要创作一批宣传片、宣传海报,充分应用传统媒体平台和新媒体矩阵,掀起宣传高潮,形成强大声势。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各街镇要开展“身边案例告诉你为什么骑行要戴头盔”、“身边案例告诉你为什么开车前后排都要系安全带”等专题宣传,通过发布涉“一盔一带”道路交通事故案例予以警示宣传。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要设计创作一批适合移动终端传播的表情包,扩大传播范围。

2、突出重点源头宣传。在环卫、快递、外卖等高频使用摩托车、电动车的行业中,开展专题宣传,策划佩戴头盔骑行的宣传活动。在网约车、出租车、公路客运、旅游客运等行业中策划前后排司乘人员正确使用安全带系列宣传活动。公安交警部门要发动全体交警、辅警创作包含“一盔一带”内容的精品课件,重点针对客运驾驶人、驾校学员、中小学生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体,通过“七进”活动开展宣讲或投放。教育局要结合“六一儿童节”开展“儿童安全公益行”科普课堂活动,组织交通安全宣讲团进校园普及“一盔一带”知识,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倡导汽车驾驶人安装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中小学生骑自行车时佩戴安全头盔,提高未成年人安全防护水平。

3、强化联动协作宣传。各街镇要充分发挥农村“两站两员”作用,加强对村民“一盔一带”佩戴使用情况的检查、宣传、劝导。要联合文化、广播电视等部门充分利用“村村响”大喇叭、宣传车,在固定时段、固定栏目覆盖全区,优先使用本乡本土案例予以警示教育。要发动街道办、村(居)委会、社区,在写字楼、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汽车4S店、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销售点,通过播放楼宇电视等方式,延伸宣传触角,提高群众知晓度。要针对老年人群体活动规律,加大公园、广场等老年人活动区域宣传力度,针对“一老一小”和进城务工人员群体喜好特点,发挥新媒体互动作用,积极协调文明办、共青团等部门,动员在校学生、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文明交通志愿者参与,发动全网力量创作一批“一盔一带”公益宣传海报,在学校、客运场站、客运企业、高速公路服务区、出入口宣传橱窗张贴,在农村地区村庄出入口、路口、农村文化广场、礼堂等场所投放。交警部门要制作“一盔一带”主题公益宣传片,向各级主流媒体黄金时段投放,在车管所、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点、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窗口、执勤执法站点滚动播出。

(二)全面落实安全保障

4、发动各方力量普及安全头盔。工信局要积极推动落实新出厂摩托车配备安全头盔要求,推广“买电动自行车送头盔”模式,推动在车辆生产、销售环节配备安全头盔。推动保险企业开发电动自行车保险业务,推广“买保险送头盔”模式。市场局、商务局、公安交警等部门要联合企业大力开展交通安全答题奖头盔、捐赠头盔等活动,为在用车辆配备头盔。各级工会组织要鼓励企事业单位将安全头盔作为劳动保护用品配发给有需要的职工。教育局、各街镇在学校、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等场所,推行头盔“租借”“共享”模式,便利群众使用。

5、组织重点行业开展示范引领。商务局、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等部门和行业协会要结合即时配送行业安全守法承诺活动,督促快递、外卖企业强化内部安全教育,为快递小哥、外卖骑手配齐头盔,督促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要督促民警、职工骑乘电动车、摩托车执勤时按规定配备并佩戴安全头盔,加强示范引领,防止执法管理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引发负面舆论。

6、加强检查确保安全带完好。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在机动车检验、执勤执法过程中,注意检查安全带状况,督促驾驶人予以重视,确保安全带安全可靠。交通局、教育局等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特别是校车、营运客车、出租车、网约车、汽车租赁等企业及车辆所有人开展安全带大检查,加强自查自纠,按标准配备安全带,确保安全带处于良好状态。

7、推动溯源管理确保防护效果。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要定期将执勤执法、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安全头盔、安全带、儿童安全座椅以及安全带插扣等违法生产销售信息通报市场局等相关部门,严格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安全防护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假冒伪劣产品造成事故后果加重的,严格倒查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的法律责任。

(三)全面加强执法管理

8、加强分析研判精准施策。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要将“一盔一带”作为今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判重点,找准辖区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规律特点,将医院、学校、车站、商圈、集贸市场、大型住宅小区等周边大流量路段和非机动车事故高发区域设置为重点,制定特殊勤务计划,切实提升路面见警率和民警管事率。要全面摸排并定期更新辖区从事快递、外卖、客运行业的企业数、驾驶人数及车辆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从6月1日开始,辖区快递外卖企业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未达70%的、客运企业驾乘人员使用安全带未达60%的,一律通报平台企业和行业主管部门;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通过问责约谈、媒体曝光等方式,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9、及时查纠不戴头盔行为。区直各部门、各街镇要结合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充分整合各方力量,切实加大对摩托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查纠、劝导力度,实现城市、农村道路严查严管“全覆盖”。《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之前,公安交警部门对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以纠正、教育为主,通过设立学习教育点,观看违法事故视频、学习抄录交通安全法规、参加志愿劝导活动、朋友圈集赞等方式,督促驾乘人员自觉遵守法规、文明出行,推动骑乘人员佩戴头盔。《办法》出台以后,要迅速开展执法打击,全力营造严管重罚的整治氛围,推动落实联动惩戒措施,提高违法成本。

10、从严查处不使用安全带行为。交通局、教育局、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等部门要共同加大对校车、客运车辆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的违法查处力度,形成“处罚一例、教育一片”的整治效果。住建局、交通局、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等部门要以工程运输车、公交车、出租车野蛮驾驶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为抓手,强化对三类车辆不使用安全带的违法查纠,切实发挥行业示范引领作用。区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镇要结合文明创建、平安创建等载体,加强对公务车辆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的执法管理。上述重点车辆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比较突出的,由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按月统计抄告车辆所属企业单位。

11、加强执法效果评估。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整治办”)要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进展情况作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专项督查重要内容,充分利用明察暗访、视频抽查、第三方调查等方式,及时掌握辖区头盔佩戴率、安全带使用率(简称“两率”),定期通报、公示。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定期分析各街镇涉及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全面采集分析当事人佩戴头盔或使用安全带情况,及时调整整治措施。对“两率”、“涉盔涉带”交通事故月考核排名末位的街镇,要约谈辖区街镇主要负责人、交警中队主要负责人。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引导阶段(5月31日以前)。集中开展主题宣传,制作形式多样的宣传资料,充分发挥媒体作用,网上网下协同联动,广泛传播安全知识,大力宣传“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积极倡导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推动形成社会共识。

(二)劝导查纠阶段(6月1日至11月30日)。坚持劝导提示与执法查纠相结合,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督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每周二、周四开展全区统一行动,持续保持严管态势,全面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率。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全面总结“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实施情况,固化成功经验做法,认真查找、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措施,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松、措施不减,巩固深化行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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