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福尔摩斯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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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感谢网友“不会游泳的鱼”参与投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高中生福尔摩斯读后感(共12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福尔摩斯高中生读书笔记

假期间,我读了英国作家柯南道尔所著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精彩的情节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无论是谁,也都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

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若想真的骄傲,还是有难度的,因为要把握好尺度,量好自己的实力,但了解自己的实力总是很少数人才做得到,而且那不一定准确,因为人类有潜力的存在。做人要保持谦虚,不能自做聪明,不要以为自己比别人多一点智慧。谦虚的目的,并不是使我们觉得自己的渺小,而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自己。在我们身边,成功的人都是谦虚的人,他们能给自己一个准确的定位。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

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而且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服用可卡因后,使人感到一时的快感,但损失自己过人的精力)。他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我们应该好好学习福尔摩斯他的优点!

篇2:《福尔摩斯》读后感

《福尔摩斯》读后感

《福尔摩斯》读后感

社会是一个开放性片场,临此片场,人们亲近生活也逃离生活,面临虚假也逃避现实。但任何事,何尝不是用逼迫性在畅想。在某些时候,预示着迷茫而不可清透的下场,境地或是平安的、淡漠的;或是进逼,下廉的。

福尔摩斯不过是一个时常颓丧在室内并对外界无所顾忌的实验者,在多次的.租房历程中,认识了华生。对例案有独特理解的他,从此也有了个“私家侦探”的称号。若是说在他人眼里他是个无目标且沉闷的人,这不全面,因为这只是他的外表世界。不参差修饰的说,他的外表世界只是在随意之中而蓄意掩饰,而内心世界,只有他明知,那种真实性,存在于何处。

而在现实中,那些犯罪者就是因为太注重表面性,所以糊涂而犯罪,事后,悔者可达百分之六十。犯罪者的内心很挣扎,心理活动很明显。而且世态总是冰冷,有一种稳固的现实性,总是可以用心理去挤压事实。福尔摩斯是一个很有内心感觉的人,当然,读懂他人的内心世界他都有很稳的把握,他对自己的内心拥有很强的感应性,侦探是一个对他来说很适合的工作。尽管他内心孤单,不太愿意面对太多的人。

要展现一个人的内心世界,不管是孑然还是乐观,你在何荡何驻,都骗不过你的内心。而人最弱最不能掌握的地方偏偏就是自己的内心。福尔摩斯就是拥有这致命弱点的解药,从而帮助了更多的人。

你何时准备好,与自己的内心鏖战一番了呢?其实何时都是机会。重在的,便只是把握。

篇3:福尔摩斯读后感

天空中渐渐弥漫起了一层雾气我埋头很迷茫地看了窗外一眼,远处的楼房已经看不见了,外面只是白茫茫的一片,似梦幻般的迷丽的色彩,突然我发现了一个人影,正向这边慢慢移近,渐渐清晰了起来,他坐在安乐椅上,叼着烟斗,正聚精会神地看着一段资料,他的目光是那样炯炯有神,似乎如一支亮剑穿透黑暗,直刺入敌人的心脏,噢,我看见了他,他是福尔摩斯他是我心中的英雄。

那时的贝克街,不,那时的整个伦敦市笼罩在莫里亚提教授的黑暗阴影下,一切的犯罪抢劫的背后主使都是那位处处受人尊敬的教授,只有他,福尔摩斯,正义力量的化身,才有能力有勇气去对抗这个邪恶的恶魔,所以,福尔摩斯是最最公正的审判正义与邪恶的大法官,他用他一个人的力量维护了整个社会的和平安宁。根据华生医生的记载,福尔摩斯一生接案无数,件件案子看似都那样扑朔迷离没有边际,但是福尔摩斯以其细微的观察,深入的思考,把似乎毫无关联的线索,一件件串联在一起,在他的脑海里,在案件还没有开始侦查前就已经布下一张网络图,他所要做的就是找到关键和证据来把整个网络填满,很少有情况下他的网络是错误的,这就是福尔摩斯的神奇所在。这点在许多细节方面也能够体现出来,如,他在第一次和华生医生见面时,只是简单地握了一下手,便从手中的老茧,疤痕,握手的力度推断出他曾在某个战场打过仗,得过某种疾病,现在身体状况怎样,甚至抽什么牌子的烟。也许你会感到惊奇,但当你听完福尔摩斯的解释后你就会转惊奇为佩服了。

整本书写作手法柔和细腻却又惊心动魄,每一个动作的细节刻画都那样细致入微,如“他同一条猎狗一样,伏在地上,搜寻着一丝一毫猎物留下的气味,他时而轻轻叹气,时而低声欢呼,最后站起来,别人也许很难察觉他的情绪变化,而他却早已成竹在胸。”完美的细节描写便是本书最大的成功之处之一。小说分为长篇和短篇两部分,长短篇穿插进行,如同电视剧和电影交叉进行让人体会两种不同的叙事环境。但是不管是那一种,内容都无可挑剔,让人读来回味无穷。

时间已经过去了几百年,《福尔摩斯》的魅力仍是众多侦探小说不可替代的,它为世界侦探小说开创了一个先河,福尔摩斯也成为了侦探的代名词。

那是一位来自雾都的名侦探,他用他的行动维护了社会的和谐安宁,他是来自天堂的光明,他是正义的法官,他是英国的骄傲,他永远是世界的骄傲,永远,永远……

篇4:《福尔摩斯》读后感

“做一个有信仰的人,无论论刮风下雨,你一定记住,做一个有信仰的人,日出,日落,爱。”

――题记

在这世上,有且仅有一个人,对你而言,他(她)是完美的,而且仅对你而言他(她)是完美的。于我而言,福尔摩斯就是这样一个人。一百多年前伟大的柯南道尔爵士灵光一闪,夏洛克・福尔摩斯就带着嘲弄的微笑出现在了苏格兰场,在书中对他所有的印象都来自于华生的内心独白,貌似十分自大却极具智慧的人。

他是一名侦探,具有常人无法想象的敏捷思维,堪比运行速度最快的计算机;他不安于现状,越是扑所迷离的案件越能刺激他的神经,给他带来兴奋感;他的眼睛细致入微,任何一个细节都逃不过他的法眼,在于华生初次见面时,便一字不落地说出了他的背景,令人瞠目结舌,但这都是小菜一碟,后续的破案过程也一一展现了福尔摩斯的'过人之处;做实验也是他的喜好之一,但实验对象却是千奇百怪,尸体的头部、手指等等,甚至用骷髅作为房间摆设。也许正是因为他的这些与众不同才会吸引了我们的目光,令我们沉醉。

福尔摩斯曾说过一句话“这个世界上没有英雄,即使有,也不包括我”,他认为英雄从来都是不存在的,即使有,那也只是他们走下神坛的时间未到。可福尔摩斯却是我心目中的英雄,我的信仰。什么是信仰?信仰是一种精神寄托,在你无助的时候给你力量,在你成功的时候让你骄傲,在你茫然的时候为你指名方向,在你挫败的时候让你坚强的一种思想方式。

《神探夏洛克》是以夏洛克・福尔摩斯为原型拍摄的英剧,第一次发现这部剧是在高三的一个周末,观看过后便深深地爱上了这部剧的主人公――福尔摩斯。高三的生活是单调的,每天都是无穷无尽的题海,肩负老师和父母的期望,顶着升学的压力,但是每到周末可以看一集《神探夏洛克》,就无比满足。这真是一次酣畅淋漓的体验,也成为我整个枯燥的高三生活中为数不多的点缀,所以福尔摩斯在我心目中的地位是如此特殊,他见证我走过了到目前为止最艰难的岁月。

备战高考的一切一切,仿佛还近在眼前触手可得,但又是那么远,如今大三的我同样面临着升学就业的压力,内心时时会彷徨会忧虑。最近又读了一遍福尔摩斯侦探集,发现他在我心中的位置始终如一,面对困难他从来都不会退缩,而是勇往直前,越挫越勇,在我停滞不前的时候他便是我前进的动力。失去什么都不能失去信仰,只有当你还怀揣着信仰的时候,才有继续走下去的希望。

我们都喜欢福尔摩斯,因为他聪明绝顶,不受世俗的牵连,让我们这些智商不够的凡夫俗子顶礼膜拜,我们自己成不了这样的英雄,所以我们爱这样的英雄,虽然是隔着远远的爱。

时针悄悄地走过了零点,世界终于安静了下来,对面公寓里的灯渐次熄灭,而我,沉浸在台灯的苍白光芒里,感受着“世人皆醉我独醒”的狂妄。总是想在与众不同的时刻里做些与众不同的事情,灿烂的阳光和喧闹的人群会给予我灵感,永恒的黑夜与寂静让我找到释放文字的出口。此刻,我的世界夜幕已经降临,大陆另一边的英国呢?他们此时在干些什么?

篇5:福尔摩斯读后感

我有一个精致的胡桃木书橱。一本厚厚的崭新的《福尔摩斯》夹在中间。就是这本《福尔摩斯》把我领进了书的海洋,丰富了我的人生。

福尔摩斯,不用说你就知道。他是一位举世闻名、家喻户晓的名侦探。那么塑造他的是谁呢?是f。柯南道尔,(1859~1930),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以《四签名》、《归来记》、《恐怖谷》等闻名于世。

《福尔摩斯》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是一个乡村绅士的后代,既懂得乡村的风俗,又懂得如何在城市生活。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地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使一个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迷案拨云见日。

这本书不仅以里面的生动故事引人入胜,结构跌延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我爱不释手,还体现出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就是一个这样的人。

他虽然那时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他特意在大英美术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利用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才能使他化解种种迷团案件,最终让罪恶大白于天下。

我想:福尔摩斯一生都在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广大青少年学习。

我爱读这本使我受益非浅的《福尔摩斯》。

篇6:《福尔摩斯》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集>>出自于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

这本书共分为<<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和<<归来记>>四部,将错综复杂――曲折离奇的案情和侦探方法编制成篇,通过优美动人的文字――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合乎逻辑等的严密推理,塑造出一个冷静理智――机智勇敢――博学多闻――追求真理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形象。这本书讲了福尔摩斯用机智聪明的头脑,破了一件又一件的犯罪杀人案件,给了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在观察案件的时候,都要带上一个清醒的头脑和一双火眼睛睛来认认真真地观察每一个线索和角落,让我敬佩不已。当然,他和其他的人共同断案,共同努力,最终抓住了狡猾可恶的凶手,维护了正义,也让我知道团结的力量是多么伟大,多么惊人。他还有一个得力的助手――小狗透比,它灵敏的鼻子帮助福尔摩斯他们度过了重重难关。福尔摩斯的故事不得不叫人佩服。

我们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学会认真。仔细机智勇敢,当然要做到并不容易需要平时知识的积累,就像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我们应该从中获的知识,才能使自己增大本领,像福尔摩斯那样做个对社会有供献的人。

篇7: 福尔摩斯读后感

在这个系列中,哈利在逐渐长大,他的成长历程,也告诉了我很多人生的道理:忠诚,信念,友情,理解,沟通…

在第一部中,哈利以为斯内普要加害于他,但是斯内普却是他的救命恩人,这一个小小的片段告诉我:不要以貌取人。第一部中,哈利在面对奇洛时,我们看到的是他的信念,终于成功的将伏地魔阻止。

还记得,在分院时,哈利面对马尔福时对他的拒绝,他相信自己的眼光,事实也证明了,罗恩是哈利永远的朋友,他不因为哈利的名气尔要求哈利作什么,而是在哈利需要的时候默默站在他的身后,永远支持着哈利。

赫敏是典型的好学生代表,在哈利他们想要做什么事情的时候,第一个站出来阻止他们的,就是赫敏。这也让他们避免了许多错误。在海格准备为他的鹰头马身有翼兽打官司时,是赫敏积极为他准备材料,而哈利他们却忘的一干二净的。这让我们也看到:承诺的事,就要立刻去做。

在面对亲人,朋友一个个离开时,哈利也得知只有他毅然去死,才能救出大家,这种大义,有几人能做到呢?为了朋友们,为了世界安宁,哈利在努力着奋斗着,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扛起那份属于我们的责任!

理解是人生最大的良药,只有理解沟通才能有成功,在第五部中,由于邓不利多对哈利的躲避,才导致小天狼星的死,而这也成为哈利一生无法抹去的痛。缺少理解,缺少沟通,让哈利的人生突然残缺,我们也是一样,在遇到问题时,及时的沟通,才会最大程度上避免错误。

斯内普,留给我们的印象曾经那样的不好,但是谁能想到他才是最大的好人呢?对莉莉的爱,令他一生都致力于对抗黑魔法的事业中。是啊,以貌取人是我们最大的缺点,常常因为这个,我们失去了多少朋友,为自己树立了多少敌人。

幽默也是这一系列丛书的最大亮点,有了幽默,生活才会快乐。双胞胎兄弟正是幽默的制造者,这也是他们对抗乌鲁姆奇的武器之一吧,因为幽默,他们开办了韦斯莱魔法商店,令所有人对他们刮目相看,可惜,幽默过头并不好,因为他们不辩敌我,让食死徒利用他们的产品进入了学校。

想说的太多,有用的也太多,从我们在享受读书时,也在反思我们,升华我们。

篇8: 福尔摩斯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英国作家柯南道尔著名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福尔摩斯凭借他那世界独一无二的职业――咨询侦探,接到各种各样奇怪的案件。许多官方侦探和侦探在遇到困难时就来找他,而他则设法把他们引导到正确的路线上。他的工作来自社会各个阶层,大到凶杀案,小到偷窃案,虽然有时也会偶然遇到离奇的案子,但都不是凭空出现的。虽然每一个案件的解决都破费周折,但是由于福尔摩斯善于运用多种知识,有十分重视调查研究,而且对待案子极其热情,这使他具有不凡的本领。正如福尔摩斯所说,如果你手头上以掌握了一千个案子的细节,那么,要是你解释不了第一千零一个案子就怪了。由于作者对社会的了解,使福尔摩斯的主顾形形色色,接到的案子各种各样,最重要的是神探的破案手法和案子的结局各不相同,每一个故事都极好地反映了英国社会的现实问题。

我觉得,无论是谁,也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

但是骄傲并不代表没有信心。如果福尔摩斯手里已经掌握了许多有力的证据,也不敢去行动,不也白费了吗?有信心是必要的。如果没有信心,再简单的事情也做不成。因为你不敢去尝试,无论什么事情,只要敢于尝试,才有可能成功,否则是一点机会也没有的。

只有细心加上勇于尝试才能成事。不能骄傲但要有信心。如果没有信心,什么事情也做不成功。

篇9: 福尔摩斯读后感

最近我喜欢上了一本书,叫《福尔摩斯探案集》。这系列的书一共有八本。写的都是华生医生的回忆录,作者是英国的阿瑟・柯南・道尔。

主要讲的是华生医生去当了军医,阿富汗战争中有一颗子弹打碎了他的肩胛骨。他和大部分的伤员转到了医院,当他刚刚好一点儿的时候,又染上了印度伤寒症,醒来的时候,他就去了英国。他在英国很快就耗完了钱并遇到他的朋友小斯坦弗,经过他一介绍,认识了夏洛克福尔摩斯,他们合租了一间便宜的房子。随后讲的就是他,和福尔摩斯一起探案的过程。

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福尔摩斯,我不知道用什么样的言语来形容他,因此我摘录了书中的话:“说实话,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很难相处的人,他为人文静,生活起居很有规律,晚上他一般是十点钟前就睡觉,早上我还没起床,他就吃过早饭出去了,有时他一整天都呆在化验室或解剖室里,偶尔也步行到很远的地方,通常是伦敦的贫民区。在他工作的起劲时,没有谁的精力有他那么旺盛,但无事可做时,他整天在起居室的沙发上躺着。从早到晚几乎一言不发,一动不动,每当这时,他的眼里就有这么一种茫然若失的神色。”“他身高六英尺多,又非常消瘦,显得格外修长,他目光锐利,长着鹰钩鼻,给人以机警、果断的印象;他那往外突出的方下巴,说明他是个有很有毅力的人;他的双手虽然斑斑点点,到处是墨水和化学药品的痕迹,但动作非常麻利细致。”“关于现代文学哲学和政治,他几乎是一无所知。”“最让我吃惊的是他对哥白尼的学说和太阳系的构成竟然也一无所知。”“他是一个咨询侦探,同时也是一个爱好音乐家。”

他的探案天赋一目了然,比如你遇见他,甚至你都还不认识他,他就已经靠推理知道了你的基础信息。虽然他给你讲推理过程时你可能觉得这很简单,就像魔术师变魔术一样,但会变魔术的人又有几个呢?并且他还记着一堆稀奇古怪的知识,像各种香烟燃烧后的灰是怎样的。我希望我能像福尔摩斯一样有极强的推断能力,并能像他一样淡泊名利,也能像。一样做自己喜欢的工作,并有自己的一份业余爱好,这是一一般很多人都做不到的。

本书写了很多离奇的案子,讲了许多华生医生和福尔摩斯一起探案的事情,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去看一下。

篇10: 福尔摩斯读后感

消瘦而坚毅的脸部轮廓,鹰钩鼻,叼着一支印度雪茄,戴着礼帽,这便是我心目中福尔摩斯的剪影。

最近我迷上了《福尔摩斯》,它是由好多个侦案故事组成的,它是我的快乐宝典,也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它仿佛一台时空穿梭机,把我带到另一个世界,一个惊险刺激的世界,一个暗藏杀机的世界……这本书情节一波三折,引人入胜,惊悚悬疑,也使我牢记一句话:“所谓案件,只要有不可解之处,就很容易解决。”

福尔摩斯系列故事中,我最喜欢《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在德文郡流传着一个吃人猎狗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的传说,连查尔斯爵士也死于自家庄园,整个案件显得非常复杂,为了不让查尔斯爵士的儿子亨利爵士再遭毒手,福尔摩斯靠着敏锐的思维、观察力和大胆的判断力抓住了凶手斯特普尔顿。

读着读着,我身临其境,仿佛自己就是华生,随着福尔摩斯一起破案。我时而和福尔摩斯一起起身赶往巴斯克维尔庄园寻找线索,时而找到漏洞拆穿怀疑对象的谎言,时而黑夜走在沼泽地旁,提心吊胆……就这样,有惊无险的破案之旅结束了。此时,我还捧着书津津有味的回味着案件。

《福尔摩斯》中的案件都是精彩的,一个个悬念和疑团使我手不释卷,然而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揭开了一些谜团找到了一些线索,可谁知这只是凶手放的“烟雾弹”,我们被凶手耍了,误入歧途,但马上又找到了新的线索,真是“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这便是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点,这使我的思维严谨了许多。当然,本书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也令我敬佩不已,在《血字研究》一案中,伦敦其他著名侦探都步入弯路,而他从错误的漩涡中脱颖而出,从全新的角度观察这线索,最终破了案。

如果你也是福尔摩斯的粉丝,那就请和我联系,我们一起来切磋切磋吧!

篇11:《福尔摩斯》读后感

在这世上,有且仅有一个人,对你而言,他(她)是完美的,而且仅对你而言他(她)是完美的。于我而言,福尔摩斯就是这样一个人。一百多年前伟大的柯南道尔爵士灵光一闪,夏洛克・福尔摩斯就带着嘲弄的微笑出现在了苏格兰场,在书中对他所有的印象都来自于华生的内心独白,貌似十分自大却极具智慧的人。

他是一名侦探,具有常人无法想象的敏捷思维,堪比运行速度最快的计算机;他不安于现状,越是扑所迷离的案件越能刺激他的神经,给他带来兴奋感;他的眼睛细致入微,任何一个细节都逃不过他的法眼,在于华生初次见面时,便一字不落地说出了他的背景,令人瞠目结舌,但这都是小菜一碟,后续的破案过程也一一展现了福尔摩斯的过人之处;做实验也是他的喜好之一,但实验对象却是千奇百怪,尸体的头部、手指等等,甚至用骷髅作为房间摆设。也许正是因为他的这些与众不同才会吸引了我们的目光,令我们沉醉。

福尔摩斯曾说过一句话“这个世界上没有英雄,即使有,也不包括我”,他认为英雄从来都是不存在的,即使有,那也只是他们走下神坛的时间未到。可福尔摩斯却是我心目中的英雄,我的信仰。什么是信仰?信仰是一种精神寄托,在你无助的时候给你力量,在你成功的时候让你骄傲,在你茫然的时候为你指名方向,在你挫败的时候让你坚强的一种思想方式。

《神探夏洛克》是以夏洛克・福尔摩斯为原型拍摄的英剧,第一次发现这部剧是在高三的一个周末,观看过后便深深地爱上了这部剧的主人公――福尔摩斯。高三的生活是单调的,每天都是无穷无尽的题海,肩负老师和父母的期望,顶着升学的压力,但是每到周末可以看一集《神探夏洛克》,就无比满足。这真是一次酣畅淋漓的体验,也成为我整个枯燥的高三生活中为数不多的点缀,所以福尔摩斯在我心目中的地位是如此特殊,他见证我走过了到目前为止最艰难的岁月。

备战高考的一切一切,仿佛还近在眼前触手可得,但又是那么远,如今大三的我同样面临着升学就业的压力,内心时时会彷徨会忧虑。最近又读了一遍福尔摩斯侦探集,发现他在我心中的位置始终如一,面对困难他从来都不会退缩,而是勇往直前,越挫越勇,在我停滞不前的时候他便是我前进的动力。失去什么都不能失去信仰,只有当你还怀揣着信仰的时候,才有继续走下去的希望。

我们都喜欢福尔摩斯,因为他聪明绝顶,不受世俗的牵连,让我们这些智商不够的凡夫俗子顶礼膜拜,我们自己成不了这样的英雄,所以我们爱这样的英雄,虽然是隔着远远的爱。

时针悄悄地走过了零点,世界终于安静了下来,对面公寓里的灯渐次熄灭,而我,沉浸在台灯的苍白光芒里,感受着“世人皆醉我独醒”的狂妄。总是想在与众不同的时刻里做些与众不同的事情,灿烂的阳光和喧闹的人群会给予我灵感,永恒的黑夜与寂静让我找到释放文字的出口。此刻,我的世界夜幕已经降临,大陆另一边的英国呢?他们此时在干些什么?

篇12:福尔摩斯读后感

侦探所提到的,很多人在人的头脑首先想到的就是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事实上,霍姆斯是不是一个真正的人的存在,但柯南道尔创作的虚构人物。

福尔摩斯是我非常具有非常自己喜欢的一个学习书中主要人物。他以惊人的观察力和惊人的思路著称于世。

首先是观察,福尔摩斯可以第二次沃森来自阿富汗内部推断,并且是一名医生,和伤害。推断崔佛已被手杖威胁。通过足迹推断凶手“暗红色研究”写这本书,身高,年龄和情绪的健康......

福尔摩斯的断案逻辑简直是神仙下世,让人赞不绝口,令我心潮澎湃。福尔摩斯善用的是推理法,这种教学方法我们可以听过这样一个重要线索进行大致需要了解凶手的基本实现信息技术甚至还能知道他的作案动机。

福尔摩斯! 你是一个虚拟的人物,却成了无数人的偶像和崇拜,你桀骜不驯,才华横溢,善于观察,思维冷静细致,也很懒惰,但在兴奋和勤奋的情况下看起来...我们会永远记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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