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的读书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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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感谢网友“皮皮胖胖”参与投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的读书心得体会(共12篇),欢迎大家分享。

篇1: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的读书心得体会

我喜欢看小说,尤其是那种发人深思,引人回味的那一种。一拿到《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起第一本,里面离奇的、不可思议的故事犹如一段精彩的电影,让我回味无穷。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由英国人阿瑟。柯南道尔所着。1886年4月,他完成了他的第一部中篇小说《血字的研究》,主人公福尔摩斯亮相。作者笔下的大侦探是一个瘦高的中年男子,极具穿透力的眼下是一个鹰钩鼻子,叼着烟斗,经常带着雨伞穿梭在伦敦大街。

同时,这个大侦探也精通剑术、拳击、小提琴等项目。

《血字的研究》是作者的处女作,也是其最好的'一部中篇小说。小说情节离奇,古怪悬疑。小说以复仇为主要情节,并添加了浪漫主义色彩,文学意味浓厚。接着,作者有发表了他的第二部中篇小说《四签名》,小说揭露了人心的贪婪和险恶。

我发觉,当福尔摩斯遇到困惑时,我也感到犹豫;当福尔摩斯顺利破案时,我心里边也是一阵轻松。突然感觉侦探小说和武侠小说一样,对心灵是一种寄托。而看完后回过头来想一想为什么福尔摩斯有那么强大的推理能力,在我认为福尔摩斯并不是超人,他只是能观察到常人观察不到的东西,再用自己所精通的科学知识去辨别、推理。

整部小说给我影响最深刻的是福尔摩斯说过一句话:“只要你从另一个角度观察这件事就会发现很多漏洞。”当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仔细想了想自己生活中所听说的事:陈水扁这次进监狱,有可能在监狱里想改过自新;也有可能在监狱里策划如何逃跑,这要看想这件事情的人是恨水扁还是不恨。(往往一念之差可以把好人想成坏人或把坏人想成好人,往往结果就会让人不可思议。甚至有可能今天暴富,明天就可能被窃。很多事情就是这么不可思议。

篇2: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的读书心得体会

这是我到大学后看的第一部小说,虽说起初并不是很用心,但始终是看了的。

福尔摩斯,一直是一个颇赋传奇色彩的人物,高中时就听到小良说过很多次,到大学就有了非看不可的决心。作为一名私家侦探,他始终有一种超乎常人的敏锐的观察力,说他在侦破案件时像只狼,像只鹰,都是不足为过的。整个案件中,他总是将演绎法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所坚持的也并不是不会出错。在这里,我不想过多的否定他,毕竟他的成功是显而易见的。比起那些成功,他的失败简直就是微不足道。

这部说以共分为三本,中间有很多小故事,认真看的话,你会被吸引进去,又好奇,又恐惧。我最钦佩的是他的观察能力,“观察的切入点,视角,内容,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靴子,和裤子的膝盖部分,大拇指与食指之间的茧子,神情,气色等等”都是非常重要的。通过这些,他可以推断出一个人的职业,性格,甚至家庭与经历。看来神秘莫测,其实都是可以追根究底的。,可以根据一个人的步幅推测其身高,字形得知其籍贯。事实上,这并非只有他一个人可以做到,只要我们在生活中多留意,学会思考,

这些我们也一样可以做到,就像我们每天从宿舍到教学楼的路上,要经过几个弯拐,要下几级台阶,我相信即使住上四年,我们也未必说得出来,这就是我们的失败。

关于福尔摩斯,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他的案件怎样的离奇古怪,而是他这个人本身,他面对案件的热情与极端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相提并论,有案情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那种狂热,让人不得不觉得诧异,倘若他这样的人,不是一名侦探,而是一名罪犯,那么所有的一切将都会控制在他的手中,他有可能将世界颠覆。这可一点都不夸张。他这人对很多领域都有研究,烟草,茶叶,酒,甚至是毒品,他是吸毒的,每当他无案可破,无事可做时,他就会用吸毒来刺激大脑,而当他接手一个案件时,他又会忘我的投入,不吃,不喝,不眠,这样的人是少有的。如果我们认真剖析他的心理,他也是病态的。

说实话,我并不觉得这书有多大的可读性,那些离奇的案件虽是吸引人的,但案件过多,即使没有重复,人看着也乏了,厌了。这些案件中有一部分是关于复仇的,比如说“血字的记载”,所以整体上我对它的评价并不高。

篇3: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读后感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后,我的感触很深。

福尔摩斯不愧是个名侦探,在第一个案子《血字研究》中,他的智慧就可以表现出来,他可以从墙上的血字的写法。高低判断出凶手是哪国人,身高多少。从脚印上说出有几人,凶手有没有假肢。坡脚,怎么来这里的。从死者嘴上闻一闻判断有没有中毒中了什么股等等。他实在令我佩服,但他也十分骄傲。

福尔摩斯实在令我佩服。

篇4: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读后感

在英国贝克街211号的房子里,住着一位颇负盛名的侦探,他的推理能力无人能及。平常他都悠闲地呆地家里,抽着烟斗,懒洋洋地等待委托人上门,可一旦接到案子,立刻就会变得如猎犬般敏捷。《身份案》、《五个桔核》、《血字研究》、《布。《布鲁斯――帕廷顿计划》、《六座拿破仑半身像》……无论多么离奇的案子,只要到他手中,没有多长时间就会查得水落石出。就算你没有看过这本书,也一定知道他的鼎鼎大名,他就是――福尔摩斯。

虽然福尔摩斯在那时已经成了名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正所谓:活到老,学到老。他还特意在大英美术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利用资料和机会研究侦探学,使他化解种种迷团,最终让结果大白于天下;为了这些,他付的房租钱足以买下2个他租的房子。福尔摩斯一生都在学习,一直研究侦探学,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十分值得我们学习。

篇5: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收获很大,明白了许多道理。故事里的内容是这样的:

从前,有一个人,他叫福尔摩斯,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量与邪恶的罪犯,顽强的敌人作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法律的尊严。因此,他成了人们心目中的神探,成了令犯罪的人闻风丧胆的克星。他有丰富的知识,超人的胆识。书中有一句话:“把该记的都记在脑子里,不要让没有用的东西塞满了脑子。”我和他比真是小巫见大巫,所以,我一直在学习他的知识,细心……他就像一个什么事情都知道的人,再难破的案也逃不出他的法眼,一定会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篇6: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读后感

他6英尺高,身体异常瘦削;细长的鹰钩鼻上方嵌着一对蓝色的眼睛,显得十分机警,果断;嘴里吸着香烟,手里拄着拐杖;下颚方正而突出,显示出他是一个十分有毅力的人。在化学、解剖学、法律和惊险等方面,他的学识异常渊博。他就是福尔摩斯,他是一个特别的人。我十分喜欢与他有关他的书籍。

近些日子,我迷上了《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文章相当精彩。我最喜欢看劳瑞斯顿花园的惨案那件事。主要讲了在花园街3号有具男尸,身上无伤痕,福尔摩斯断定是被毒死的。警察栾斯回忆着当晚发生的事。于是在那拾到的一枚戒指引起了福尔摩斯的注意,他打起了失物招领,他认为领戒指的人是凶手,谁知竟是一位老人,福尔摩斯开始跟踪坐在马车里的老人,到达目的地时,人已没有了踪影。福尔摩斯后来凭借自己的智慧抓住了凶手侯波,他说了一段十分感人的经历。

我对福尔摩斯有着不同的感受。那些扑朔迷离的案件、不可思议的案件,在福尔摩斯调查起来,简直易如反掌。当他第一次调查陷入僵局时,他让流浪儿们去帮他打听消息,后来让马夫侯波上楼与他一起搬箱子,这时逮住了他。他那招“回溯推理”法让我惊叹不已,福尔摩斯可以根据一些痕迹以及特征来推测出答案。往往一些脚印、一个词语都会使他研究起来。他调查案子时,十分细心、谨慎。他对死者从不放过他身上的蛛丝马迹。另外,福尔摩斯也十分顽固,案子没有水落石出,他就难以入睡。

文章告诉我们探案这件事一定要细心才能完成,倘若鲁莽行事,时间再多,你也不会知道凶手是谁。

文中福尔摩斯说过一句话“不要把那些无用的知识塞满自己的头脑”。这句话使我想起邻居家的小孩,他一直呆在家里,天天看电视,学习一塌糊涂。当别人家带着小孩去他家玩时,男孩的妈妈与其他人闲谈起来:“我们的小孩学习太差了,天天看电视,你让他学习总是不愿意,但是只要一谈到电视剧的事,他立刻精神百倍,你看呢,又去看电视了!我可以大胆的说‘他的脑子里只有一小部分用在学习上。’唉”那个男孩转吧没用的东西装在自己的脑子里,而学习却一屑不顾。

我同时也因福尔摩斯联想到中国古代探案家包拯这个人,他从小就聪明,勤学好问。从小就耳濡目染,学会了许多断案知识,尤其在焚庙杀僧一案中,他根据现场的蛛丝马迹,剥茧抽丝,排查出嫌疑人后,又假扮阎王,审清事实真相,协助知县缉拿凶手,为民除害。他长大以后更是断案入神,神机妙算。

总之一句话,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只要善于思考与发现,事情再难也会迎刃而解!

篇7: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读后感

主人公名叫歇洛克福尔摩斯。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有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真是让人钦佩。他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

他破了很多案子,像一些谋杀案,抢钱后在把人杀了,报仇等等,他破的案子,我也不知道有多少呢?有些警察因为案子遇到困难,就会去求助福尔磨斯,福尔摩斯也不会拒绝。但那些警察往往因为职位而争吵,这是以福尔摩斯反感的,他还有一个伙伴华生,华生也是福尔摩斯的助理。经常帮助福尔摩斯。他们的认识是一场好笑的见面。而华生对福尔摩斯有兴趣,想观察他,然而才如他一起租房子,在这个过程,福尔摩斯无不对福尔摩斯的掖理而感到佩服。

这上面有一个故事非常吸引我,我梦见过都把我吓醒了,这是一个有关于钱财的事,因为这宝物的主人是一个囚犯,他为了早日出去,而想买他人,这个也是很虚荣的一个人,就这样囚犯告诉了上尉宝物所在之处,上尉来到最终,他找到了宝物,找开箱子,这宝物使她惊呀!他把宝物好,在人间蒸发了,囚犯很生气的想,我出去一定要拿回宝物,让那个一无所有,囚犯想尽了一切办法,终于他出狱了,他想尽一切办法,找到了这个上尉,有一天,上尉不见,他心慌,开始东躲西藏了。但今天我读了《伊索寓言》里面的一篇《爱吹牛的小公鸡》。这篇故事主要讲了:鸡妈妈生了一只小公鸡和两只小母鸡。有一天,小公鸡很骄傲地说:

篇8: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读后感

福尔摩斯――本书的主人公,一个耳熟能详,如雷贯耳的名字,一个智勇双全,惩恶扬善的大侦探,凿实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的。

在每个故事中,都体现了福尔摩斯的成熟、冷静、机智、善于观察等等一系列的特点,每个罪犯都会被他的智慧、勇敢所折服,大大地挫败。每个案件福尔摩斯都要经过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入微的调查,尽管有些案件很是扑朔迷离,曲折复杂,而且还会涉及到侦探的个人安危,但是福尔摩斯凭着他一往无前的`胆识,过人的机智,敏锐的洞察力,一次次地化险为夷,让那些逍遥法外的罪犯们闻风丧胆,个个落入了法网。可是有的时候有的人把他的功劳抢走了,但他可以一笑了之,照样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于是不断有人向他求助,甚至国王……

我看完这本书真是受益匪浅啊,从中学到的最大的收获,是要学会观察和冷静。我们先聊观察,福尔摩斯可以从一些细微之处推断出一个人的资料,凶手在犯罪现场的所作所为。是的,学会观察就会有发现,有了发现就会有创造,有了创造才会有成功,观察是获得成功的一个基础,往小的来说,写一篇好文章当然需要观察,写人物描写的要观察外貌、神情等,写事情描写的要观察在我们身边的各种各样的事,描写动物植物的要观察它们的特点,这样经常写作,就会有经验,写作水平也就大大地提高了,这不也是一种成功吗?

成功需要观察,危险时候呢,尤其需要冷静。福尔摩斯面对那重重危险,复杂的案件时总是能不慌不忙,顺顺当当地就把案件给破了。在巨大的危险面前,冷静就像一张无形的盾,让我们有时间拔出智慧之箭。大家听说过司马光砸缸的故事吧,在游戏时,有个小伙伴不小心掉到大水缸里去了,其他小朋友都吓得不知所措了,有的哭,有的逃回家了,唯独司马光很是冷静,急中生智,想到了用石头把缸砸破,救出了小伙伴。

福尔摩斯还有很多我们学习的地方,比如广泛的学识,勇敢……感兴趣的朋友们完全可以买本来看看。当然我不是搞推销的啊,只是好东西要大家一起分享的嘛。

篇9:《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读后感

书籍犹如钥匙,帮我们打开智慧的大门;书籍犹如阶梯,引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书籍犹如小船,把我们渡向知识的彼岸。读一本好书,犹如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从小,我就喜欢看课外书,尤其是侦探类的。暑假前我从学校图书室借了本《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我爱不释手,如饥似渴地翻看阅读。

福尔摩斯是一名神探,他学识渊博,精通化学、解剖学、法律和惊险文学,除此之外,他还精于拳术和刀剑;他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从不轻易说出心里话,但高兴地时候却滔滔不绝。

该书作者柯南道尔在这本书中讲述了许多惊险的故事,有《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案子》,有《一线光明》,有《贝克街的侦探小队》,有《贵族单身汉案》,有《最后一案》等等。我最喜欢《一线光明》这篇故事,它讲述了一个福尔摩斯如何侦破一个扑朔迷离案件的过程。故事主要叙述了福尔摩斯接到一宗离奇的凶杀案,一位名叫斯坦杰森的男子被杀,身上却没有一丁点儿伤痕,也找不出死亡原因,案情看似简单其实却很复杂。该案件发生后的第三天,又有一人被杀,死者身穿睡衣,蜷曲成一团,心脏被人刺中。死者钱袋还在,说明凶手不是谋财害命,而在他的脸上却有“拉契”两个血字,让人毛骨悚然。死者房间床上有一本小说,是死者临睡时阅读的;烟斗放在床边的一把椅子上;桌上还有一杯水。窗台上有个盛药膏的木匣,里边有两粒药丸。看起来一切如常。福尔摩斯仔细观看着这两颗小而圆、珍珠似的灰色药丸。他派人找来一条狗,把其中一颗药丸切成两半,一半留着,一半放在水里溶解后放在狗的嘴里,狗安然无恙,他又将另一颗药丸按照上述过程喂狗,结果,那条不幸的狗刚刚打湿舌头,四条腿立即痉挛起来,然后像被雷击了一样,直挺挺地死去。从而可以看出这两颗药丸一颗是烈性毒药,另一颗完全无毒。经过福尔摩斯的仔细推敲,终于将凶手抓住,他既是一位濒临死亡的重病患者,也是一位复仇者,凶手告诉了福尔摩斯一个悲凉而感人的故事……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讲述了主人公歇洛克.福尔摩斯侦探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细致的调查研究和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犯罪作斗争.……破了无数奇案。但在一次破案过程中,与凶恶的歹徒做斗争时,不慎掉入了无底的深渊中。虽然福尔摩斯已经“与世长辞”,但是他的英雄形象会一直屹立在我的`心中。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我十分喜欢看,书中充满悬疑的案发地点、福尔摩斯大胆的推理,歹徒各种各样的作案手法......福尔摩斯博学多才,通过仔细的观察、严密的推理,推断侦破了各类案情,成了犯罪分子的克星,他捍卫了法律的尊严,成了名副其实的神探。在他身上,我学到了勤奋好学、刻苦钻研、仔细观察、认真思考的优点,他是我学习的好榜样。我一定好好学习,争做新世纪优秀接班人!

篇10:《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读后感

今年暑假,我在家里读了一本关于探案的书,这本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选集》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福尔摩斯是一个咨询侦探,曾近破过很多案子。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作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了人们心目中的神探,成了令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

读了这本书后,我觉得:福尔摩斯非常厉害,竟然能够把别人最不在意的地方当做破案的关键,有时他将计就计,将凶手引到家里,然后立即捉住。我认为他真的很聪明。不过,话说回来,我认为我们不应该学罪犯,因为有时候你做的一件坏事,可能会害了你一辈子。我也挺欣赏华生的,他虽然不像福尔摩斯那样聪明,但是他很谦虚。每次他都不在福尔摩斯面前夸自己很棒,福尔摩斯说话时,他在旁边仔细的听着,从不打断,而且等福尔摩斯讲完时,他都会拍手叫好。可是,在最后的时候,福尔摩斯在跟凶狠的罪犯搏斗时,两人同时摔下了瀑布,连尸体都没捞到。我觉得好可惜,那以后他们怎么破案呢?我可不相信那些让侦探破案却把奖励归属于自己的警察。

在这本书里,我收获了很多。希望你们看完后,也有收获。

篇11:《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读后感

福尔摩斯是众多男孩的小说偶像,他破案无数,屡建奇功。那么今天,我们也来了解一下他所破的案子和他如何破案的过程。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是他的朋友和得力助手华生记载的。短短七个题目,就富有强大的吸引力和神秘力。第一章是血字的研究,它是我之前知道的唯一的关于福尔摩斯的故事。而其它六个题目则是我新碰上的。记得刚看题目时,我对“魔鬼之足”最感兴趣,因为这个怪名字让我对它很紧张、害怕,我以为是魔鬼巨大的脚踩死了人,而看过这个故事的人则会耻笑我,我看过这个故事后对原来的想法感到很好笑,“魔鬼之足”在故事中是一种毒品,可制作药物,是一种很奇特的植物,它一半像人脚,一半像羊脚,所以取名为“魔鬼之足”。 七个题目,七个呀!那可是七篇长长的小说故事,在这里,你不仅可以欣赏到福尔摩斯的探案才华,与华生医生的无形默契,更可以体验生与死的对抗、智慧和较量。一百多年来,福尔摩斯已经成为“无所不能”的代名词,他的神秘与个性征服了一代又一代的少年心。

小说被译成57种文字,风靡全世界,是历史上最受读者推崇,绝对不能错过的侦探小说。如果你感兴趣,我可以介绍给你哦!

篇12:《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读后感

从今天开始就正式放寒假了,为了庆祝我在期末考试中取得了好成绩,妈妈带我去玩,经过一家图书馆时,妈妈说让我买几本书寒假时读。我进去后,左挑右选,终于找到了合适的书,我把它买下来。大家一定会问我为什么要买这本书呢?因为我长大后想当一名侦探,在动画片中,我喜欢看的就是《名侦探柯南》,他是一个外表看似小孩,智慧却过于常人的名侦探柯南,而他也是福尔摩斯的粉丝。

福尔摩斯在破案时,出发点就和别人的不一样,他会注意那些非常小的,不值一提的线索,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往往这些就是破案的关键。回家后,我迫不及待的翻开来读,第一页上,有一行字:走进名著经典的世界里,与他一起优雅,一起荡漾,一起芬芳。福尔摩斯说过一句话:生活就是一根巨大的链条,只要抓住其中的一个环节就可以推想出整个链条,只要善于观察和分析就能从人的每个表情,每次肌肉的牵动上推断出此人的内心想法。从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靴子、裤子的膝盖处甚至大拇指与食指间的老茧、以及人的表情等都能准确无误地显示出他的`职业来。

一本好书值得你一遍又一遍地去阅读,且每读一遍都会有新的感觉,新的体验,新的发现。在这里,我们会遇见身残志坚的海伦凯勒,为了理想执着追求的保尔柯察金,勇敢追寻爱与尊严的简爱,历经苦难的汤姆叔叔......与这些不朽人物的对话,有助于我们认识社会与人生,以及我们赖以生活的这个世界,并从中受到真善美的艺术熏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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