吝啬鬼读书笔记初二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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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感谢网友“软冰”参与投稿,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吝啬鬼读书笔记初二作文(共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篇1:吝啬鬼读书笔记初二作文

外国文学的人物画廊中,一般认为有著名的四大吝啬鬼,他们是英国戏剧家莎士比亚喜剧《威尼斯商人》中的夏洛克、法国戏剧家莫里哀喜剧《悭吝人》中的阿巴贡、法国小说家巴尔扎克《欧也妮·葛朗台》中的葛朗台、俄国作家果戈理长篇小说《死魂灵》中的泼留希金。这四大吝啬鬼所作所为令人啼笑皆非,但又有所不同,现作简要分析如下:

1.夏洛克

他是贪婪、残忍的高利贷者的形象,贪婪吝啬、冷酷自私、凶狠残忍。可是夏洛克又是一个_社会里的犹太人,受到_徒的歧视和欺侮。莎士比亚从人文主义出发,又同情夏洛克所受的种族和宗教歧视。这样,莎士比亚并没有把他写成一个简单的恶棍,而是塑造成一个鲜明的典型形象。

2.阿巴贡

他也是靠一个放高利贷发财的商人,为了无限制地贪求金钱,他变得极度贪婪和吝啬。剧本中有他许多嗜钱如命近乎荒诞的情节,如在女儿、儿子都有意中人的情况下,为了省下嫁妆和婚礼,要女儿嫁给有钱的爵爷老头,要儿子娶有钱的寡妇,自己想不花钱娶一个年轻姑娘,这个姑娘正是儿子的情人。他放债心狠手辣,不仅要收极高的利息,还要搭部分破铜烂铁的实物充当现款等等。莫里哀成功地塑造了阿巴贡这个极端贪婪吝啬的守财奴形象。通过这个形象,作者不仅揭露了高利贷者的丑恶本质,而且突出地反映了金钱对人的腐蚀作用,它启示人们:当对金钱的贪求成为极端的欲望时,人们正常的感情和理智会受到多么可怕的危害。莫里哀对他的揭露,比起莎士比亚对夏洛克的批判,程度上要深得多。

3.葛朗台

他千方百计地聚敛钱财,是一个典型的投机商。在发财致富方面要比夏洛克、阿巴贡这些高利贷者要“高明”一些。商业投机和高利盘剥是他的主要手段,他还参加证券交易,已懂得在流通中求得资本的增值。但他惜钱如命,与阿巴贡很相似,对他人对自己都十分苛刻。他用钱来衡量一切,把金钱看成是人生的目的和幸福所在,看到金子眼就放光,临死前还企图抓住为他作临终祈祷的神父的镀金十字架,并对女儿说:“把一切照顾得好好的,到那边来向我交账。”他除了金钱以外,看不到任何东西;除了发财的快乐以外,体验不到任何幸福。作者就是通过其日常生活以及女儿、侄儿、妻子、仆人及周围人的关系写了这个畸形人物的吝啬变态。小说揭露了资产阶级的罪恶发家史,愤怒地控诉了资本主义世界道德的堕落。

4.泼留希金

他是一个贪财省俭的地主,拥有上千个农奴,但却过着乞丐般的生活。对农奴敲骨吸髓,甚至偷拣路旁井畔什物,但却让它们在仓库里发霉腐烂,可谓是对物质财富糟蹋毁坏。从这里可看出,他的“经营头脑”与葛朗台是不能比的,连阿巴贡也比他略胜一筹(阿巴贡放债还搭部分破铜烂铁充当现款)。

他穿着破烂不堪的女人长衫,吃着两口稀饭加一碗菜汤的粗劣饮食,住在积尘盈寸,形如地窖的屋子里,从不拜访别人,也拒绝别人(包括亲生女儿)造访。当乞乞科夫(《死魂灵》中的中心人物)愿意购买他的死魂灵,并付给他二十卢布的价钱时,他竟把乞乞科夫称为“救命恩人”,颤抖的双手抓住钞票,“仿佛手里捧着液体,每一瞬间都怕它流出一样”。这样可笑的细节描写折射出吝啬鬼的共同特点。

篇2:初二读书笔记作文

看东西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楚,重要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

——题记

第一次遇见你,是在表妹家的书柜上,之所以说遇见,是因为我一直认为你特别有灵性。因为极其钟爱蓝色,你深蓝色的星空书面将我吸引,我不禁将你取了下来,映入眼帘的是站在一个星球上的小男孩和满天的繁星。摩挲着封面,对你的喜爱愈加浓烈。

翻开你,淡黄色的书页上印刷着一行小小的字,那是对读者的寄语。继续往下翻,说实话,导读的那几页刚开始我没有看懂,只是囫囵吞枣地粗粗略过,便开始正文。

在书的正文部分,首先吸引我目光的就是两幅图片,一副是有条大蟒蛇正在吞食野兽,另一副,说来惭愧,第一眼瞧见,我以为这是个帽子,浏览了下文才明白我,那是六岁的作者看到了上面那副蟒蛇吞食野兽的图片,画出来的蟒蛇正在消化大象的图片。看完,我恍然大悟,又为自己毫无想象力,想当然的思维而感到羞耻。

当作者写到他将这幅大作拿给大人们看时,大人们的反应也写得特别真实。先是不屑一顾,再提出自认为对作者好的“建议”——“最好别再画大蟒蛇了,应该专心学习地理、历史、数学和语文”

就这样,作者放弃了成为大画家的志向,文中写得也特别有意思:“大人们什么都不懂,总是要小孩来给他们解释,这让我觉得很累”话语中无不有当时小小的作者对大人们的无奈。

后来,在一次飞机事故中,作者在撒哈拉沙漠遇到了第一个懂自己的人——小王子

“请你帮我画只绵羊”

这是小王子对作者说的第一句话,在我们听起来,甚至在当时的作者听起来有些微不足道,但对小王子来说是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作者在犹豫过后,还是掏出笔和纸张,但因为他从没画过绵羊,于是就画了他六岁时的大作——一只正在消化大象的蟒蛇

没有想到,小王子看懂了他的画,看懂了他所想表达的意味,而不是和那些“知识渊博”的大人一样,认为那是顶帽子。

看到这,我也衷心替作者高兴,在他人生之际,或者说是有生之年,能遇上一个真正懂他的人,真的是人生之所幸。真的,很多人活了一辈子,也总是活在别人的生活中做一个配角,连自己都不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又何来遇见一个真正的“知音”呢?

“子期死,伯牙谓世再无知音,乃破琴绝弦,终身不复鼓。”当初学到这篇《伯牙绝弦》时,伯牙和子期之间的情谊与默契深让我感动,到如今,我还没遇到一个真正懂我的人,我不求能遇到那么懂伯牙的子期,但我只希望,能碰到一个真正懂我的人。

合上书本,小王子的故事已经完结,可心中对于这个故事,仍旧感慨万千,激起我思绪海洋的万千波澜。

但愿,能有一个人,知道我画下的的是吞下蟒蛇的大象,而不是一顶帽子;知道我画不出你想要的绵羊,但会仍然相信我随手画出的盒子,里面装有最最完美的绵羊,很健康,能活很久,不是公羊……

我想要知道风的形状,爱的气味,思想的温度……世界这么大,我走着,看着,不经意间,觉得先前的沉默是如此可笑与心酸,路迢迢,日漫长,能遇一知心人,实属不易,只愿能遇一知音,能够画出我眼中的风景。

篇3:初二读书笔记作文

记得读次书是放暑假后不久,我仅仅只是细心读了一遍,到现在却仍然记忆犹新,感触颇多,他让我明白了,真正的“永生”。

——题记

香巴拉又名香格里拉,世界唯一低于海平面凹地,没有昼夜之分似乎也是真的,夜晚的月亮如同太阳般明亮,书中此般情景亲情更是神化,说这里是圣光抚照的大地,没有生死之别,永无止境的生命,可以抹去一切疾病和痛苦,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地生活。

DODO冒险小队出发了,在路上遇到了更多拥有冒险精神的小伙伴们,但他们都是身怀绝症的孩子们,时日也不多,他们都渴望康复,是香巴拉这一神奇地方让他们充满自信活到现在。

跟随着DODO冒险小队一路的披荆斩棘,终于到达了香巴拉深处。但,经历了一路的艰难险阻,迎来的与想象中的截然不同,可以说是晦气——有一种神奇的树木,可以说是克隆机器,树藤直接深入人的皮肤里吸干人的血肉,只剩下一个鞣尸,然后重新从树上长出一个一模一样的人,重新长出的人可以与天地同寿。

这不是原来的那个人,而是树木身上的一块肉,原先的那个自己早就死去了,衡量人生的价值并不是生命的长度,而是生命的宽度。书本中还有句唐晓翼古名言让我铭记于心:“太上有立的,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做到这三点,生命就是长久的,拥有永不毁灭的灵魂。

显然,只要有努力的付出,就有收获,文中的小伙伴也如此,通过这次冒险,他们了解了永恒的生命以及生命的价值,同时也让读者了解到,勇往直前,坚持不懈,努力向上,就一定会有所收获,乐观,开放,即使遭遇生命之间,也对生活充满热爱,就像文中羽之冒险队中唐晓翼一样,努力与病魔做斗争,远远超过了医生所说的神生命时限,他的精神感动了,尤其是我们在没有病魔的阻挡下,应更加努力学习做到永恒生命的这三点,报效国家,为国献力。

篇4:初二读书笔记作文

这个假期,我读了鲁宾逊漂流记,深深被鲁滨逊的坚毅所折服。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位叫做鲁滨逊的年轻人,他的父母想要他当一名律师,但他不想随波逐流,执意要坚持自己的梦想,不顾父母的反对,去那辽阔无际的海洋冒险。不过很不幸,船在途中遇到风暴触礁,除了鲁滨逊,船上的人们全都遇难,他漂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开始了他艰难求生的传奇故事。

事实上,他首次出海时便遇到了风浪,那时候的他很害怕,明白了梦想与现实的差距,同时也感受到了父母的一片苦心,他认为自己是个不孝子,并有着“如果上帝在这次航行中留我一命,只要让我双脚一踏上陆地,我就马上回到我父亲身边,今生今世再也不乘船出海了”的想法。他不是软弱,而是人面对死亡威胁的本能反应。

可后来的他,依旧出海了。在已经体验到实现梦想的过程中会遇到的危难与恐惧后,他却能够依然坚持自己的梦想,这是一种勇敢,这是一种伟大的英雄主义。他确实遇难了,岛上什么也没有,但那又如何呢?鲁滨逊有一双手,那便有了一切。岛上的日子并不会舒服,甚至有些艰难,它是那样的漫长又枯燥,不知何时是尽头。也许他会后悔,如果当初听从父母的话,与大多数人都一样,从事律师之类安稳舒适的职业,娶位美貌的太太,该多幸福?不,他天生就有一颗不羁的心,即使真按照父母所安排的生活去做,湮灭梦想,也会瞧不起当年的自己。

梦想终究是梦想,绝不是想想而已那么简单,想要实现就必须付出代价去,即使最后失败了,也不枉一片热血。他不会后悔,至少他做到了很多人都不敢做到的事,这是为之骄傲的。

我记得《杀死一直知更鸟》里面有句话:“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经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

篇5:初二读书笔记作文

“读一本书,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户。”不错的,于我而言,读书,便像是体验他人的人生,这本罗曼罗兰的“巨人三传”同样使我深有感触。

1

“我愿证明,凡是行为善良与高尚的人,定能因之而担当患难。”贝多芬,一个妇孺皆知的音乐家,一个敢于扼住命运的咽喉的不朽者,打开《贝多芬传》,生命的烈火扑面而来。

良好的听力,对于一个音乐家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正如傅雷所言“耳聋,对平常人是一部分世界的死灰,对音乐家是整个世界的死灰”。然而贝多芬不仅未死,反而蓬勃而生,重塑那个灰暗的世界,为了人类,重奏华美乐章。他不屈,他反抗,他将自己的全身心献给了创造的艺术,获得永生。

贝多芬的一生除了病痛,还经历了法国大革命前后欧洲社会的激烈变革,他的作品是时代和个性结合的产物。他敢于突破,敢于创造,和他那个时代的人们一样,贝多芬也对周围的世界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摆脱了灰心丧气的深渊,重新又达到了希望的顶点——为经典升华,同时奏响黎明。他像雅努斯神一样有两张脸,一张脸面朝后,向古典主义做最后的顶礼膜拜;一张脸面朝前,向未来召唤,是19世纪的领路人和导师。

你知道贝多芬的力所推动的是什么吗?锻炼这股力的烘炉又是什么?——受苦,奋斗,为善。

2

“愈使我受苦的我愈欢喜。”米开朗基罗,“文艺复兴三杰”之一,追求完美,一个影响了三个世纪的艺术家的传奇,一个最接近神的巨匠。翻阅《米开朗基罗传》,仿佛被神圣之光洗礼。

罗曼·罗兰在此传结末处提及,他曾经纠结于是否要掩藏这些大人物悲苦的深渊。他最终没有,所以我看到一个活生生的,有喜有悲的米开朗基罗,伸出手触碰那令人窒息的,神圣的痛苦。他幼年丧母,青年时流亡,经历过革命,感受过惨绝人寰。他双肩宽阔,躯体瘦削,头大,眉高,鼻子低扁,眼睛锐利却小,在文艺复兴这么一个讲究容貌漂亮和仪容的时代,他十分的不讨喜。他的才华虽使他受人敬重,但也使他常被嫉妒,同时沦为权利的玩物——他的一生都在被一任又一任的教皇差遣。

到生命的末端,他只能把自身寄托于虚无的宗教。浮生苦厄,他生无可恋,日复一日地期待着死的解脱。

他是痛苦的,被世界逼得痛苦,被自己逼得痛苦。他的一生和艺术相连,到死的前一刻,他仍在完成他的雕塑。这种痛苦,很神圣。

对于他,一切都成为痛苦的题目,甚至爱,甚至善——“我的欢乐是悲哀。”这些种种,堆积成巅峰。

3

“大地上千百万的生灵在受苦,为何大家都在这里只照顾一个列夫·托尔斯泰?”这份痛不欲生的呐喊,使我震撼无比。托尔斯泰,俄国革命的镜子,否定恶,否定产生恶的社会根源,正如高尔基所言“不认识托尔斯泰者,不可能认识俄罗斯”。读着《托尔斯泰传》,便能感受到一种悲壮。

托尔斯泰出生于名门贵族,从小便受到贵族式教育。但他并不专心于学业,反而迷恋于社交生活,进而很快感受到自己出身的优越性——他想改变这种现状。

他拥有财富和地位,但他却因此感到羞愧;他同情底层人民,却又对他们缺乏信心。他,厌倦生活,厌倦社会,得不到支持,精神始终孤独,但他也始终在奋斗,他坚信:“如果忘却自己而爱别人,将会获得安静、幸福和高尚。”

是的,列夫·托尔斯泰为真理而进行的斗争不是为了拯救自己,而是为了拯救全人类。他执行这项任务,从而成了英雄,而且几乎成了圣徒。他为这项任务付出了生命,这使他成了一切人中最有人性的人。

崇高的他们,平凡的我。在罗曼·罗兰带来的精神洗礼中,我要塑造非凡人生,去追寻先贤伟大的精神境界。

篇6:初二读书笔记作文

四本书中,我果断选择先读《简·爱》

还是先说一下本书的主要内容吧,简·爱从小父母双亡,寄人篱下,因为不甘屈辱而奋起反抗,被送到一所生活条件极差的慈善学校,当了六年学生,两年教师。出于对外面世界的渴望,她到桑菲尔德庄园做了家庭教师,与庄园主人罗切斯特先生相知相爱,直到结婚时简·爱才发现原来罗切斯特早有妻室,出于强烈的自尊心,简·爱逃走了,戏剧性地昏倒在了表哥表姐的门前,简·爱终于找到了亲人,还继承了遗产。当她再次回到桑菲尔德时,发现庄园已被大火烧毁,罗切斯特也瞎眼断手,简·爱终于以平等合法的地位成为了罗切斯特的妻子。

在书中最让我震撼的人是海伦·彭斯,她善解人意,以德报怨,逆来顺受,与简·爱的反抗意识截然不同。她认为忍受不公是理所当然的,很难想象这是一个十多岁女生说出来的话,我相信她的话可以净化人心。面对不公,有很多人会奋起反抗,但也有少数人,他们会默默的宽容。我说不清孰对孰错,但也不能一味反抗,学会隐忍与包容也很重要。简·爱小时候发誓说她长大后不会认里德为舅妈,更不会去看她,但是在里德舅妈病危时刻简·爱还是回去看她了,并且宽恕了她的刻薄。大家都在学着长大!

我最喜欢罗切斯特先生了,简·爱的品质虽然值得人赞美,但罗切斯特先生更有趣,他是一个“比女主大了二十岁的丑男人”,如果这是一本言情小说的话,放在现在肯定没人看,因为女主身材矮小、相貌平平,男主更是又老又丑,就算他有钱也不行!现在的小说还有偶像剧大部分都是女主又漂亮又有个性,男主年轻有为,必须是“高富帅”。小说里的恋爱一定是霸道的、甜美的、万人羡慕嫉妒恨的,但我们往往在幻想的时候忽略了原始纯真的爱。

罗切斯特喜欢简·爱,不在乎她的相貌和家境,他喜欢简爱的独立和自尊,享受他们之间平等愉悦的对话,可知他具有一颗高尚的心灵。说到有趣,他扮成女巫给人“算命”,假装要和英格拉姆小姐结婚,都是为了套出简·爱的话。他向简·爱隐瞒自己已婚的现实,这其实不怪他,他被父亲与兄长坑骗娶了一个疯女人,这使他承受了巨大的痛苦,每个人都有享受幸福的权利,罗切斯特属于外冷内热型,他更害怕失去!最后的罗切斯特为救疯妻伤了手臂,双目失明,他并不是铁石心肠!好在最后简·爱和罗切斯特在一起了,有情人终成眷属,成就一段佳话。

这本书比较厚,但不知不觉就没了,故事终于讲完了,有点舍不得。

篇7:初二读书笔记作文

身边一直有人给我推荐这本书,但我一直没有去了解。今日一看,确是让我印象深刻。

让我得到这样感受的原因------傅雷先生有着别样的人格魅力。

“真正的光明绝不是永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不被黑暗所掩蔽罢了。真正的英雄绝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永不被卑下的情操所折服罢了。”这是傅雷先生对我们人格上的鼓励,字里行间流露出他人格的高贵。就好如他批判八股文,认为八股文是使人思想懒惰,感觉麻痹,遇事不认真负责的产物。

而这种独特的人格魅力不仅体现在文学方面,还在于艺术和人生。他曾经说过:“先做人,其次做艺术家,再次做音乐家,最后做钢琴家。”他将层次讲的很清楚,也说明了没有一步登天的事,没件事都是要一步一步做起的,而这一切的基础就是做好人。

也正因如此,他对孩子们的教育也脱不开人格,甚至是着重于人格。这种教育方式令我着迷,我认为这是一种很好的教育方式。这让我知晓成绩并不是处于第一位的,人格才是。只有拥有良好的人品,才会让一个人的文化素养提升,才能使一个人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才会懂得什么是感恩以及怎样去感恩……

我希望每个家庭都能懂得这个,我希望他们不会再一味地追求孩子的好成绩,而忽视对他们人格的培养,我希望那些因一些零碎小事而引发的弑亲事件不会再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希望当今的社会越来越干净……

我相信这个社会会越来越阳光,每个家庭教育也会愈加明媚。我也会做好我的本职工作------学习,真正做到从我开始,为后代做好的榜样!

篇8:初二读书笔记作文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很早之前我就已经有了,可惜直到今天才开始看完。在这本书里,我认识了一个顽强不屈的奇女子。她的名字叫做海伦凯勒。在无光无声无语的世界里,海伦用她顽强的毅力和自信战胜了黑暗与孤寂。

她说,如果可以,给她三天光明。

第一天,她要把自己的家人,全部叫到身边把他们美丽的面容深深的印刻在心里。她要去仔细端详孩提的面容,感受新生的力量。她要去看自己幼稚淘气小狗,因为它们给海伦的生命中带来了温暖明媚的颜色。她有在森林里来一场远足,陶醉在自然。被自然笼罩。第一天,她会久久不能入眠。充满激情的回味,白天所见到的一切。

第二天,她将会在黎明起床去看黑夜变成白昼的动人奇迹。会在这一天看遍整个世纪,从古到今,匆匆一瞥。在博物馆里,她要去看埃及众神的雕像还有雅典武士、阿波罗、维纳斯。她要去抚摸米开朗罗琪雕刻的那些的摩西石雕像。她要去看阿拉菲尔、达·芬奇的油画并从柯罗的绘画中感受到自然的魅力。晚上,她要在剧院或电影院度过。还要看哈姆雷特迷人风采,想看穿着伊丽莎白时代的鲜艳服饰和生机勃勃的福斯泰夫。

第三天她想过着普通人平平淡淡的生活,有光有声。在鲜花簇拥下,驱车驶过伊斯特河上的钢带桥梁,目睹人类伟大的智慧。举目远望,面前耸立的纽约塔。爬过上庞大的建筑物,在帝国大厦顶端俯视这座城市。漫步到第五大道,把她的视野从聚精会神的注视中解脱出来。做一番城市环游。参观外国人的居住所,去关注幸福和悲惨,心无旁骛的领悟每一件小事。

到了夜晚。将她再次包围。虽然可惜,但内心还是充满甜蜜。

有些人渺小,有些人伟大。有些人哪怕呼喊也软绵虚弱,有些人哪怕说话也铿锵有力。有些人哪怕佳肴也嗤之以鼻,有些人则会认真品尝每一口饭菜。有些人浑浑噩噩直到死亡,有些人用尽一切力量去感悟人生。

这些,海伦凯勒无疑都是后者,我也想做后者。

篇9:初二昆虫记读书笔记作文

我从姐姐那里拿了一本《昆虫记》,里面记录了好多好多的昆虫,有勤劳的蜜蜂,愚笨的毛虫,漂亮的蛾,可怕的蜘蛛,用生命唱歌的蝉,打着灯笼的萤火虫,还有最特别的——昆虫会“自杀”吗?其实昆虫根本就不知道死亡是怎么回事,昆虫也不知道自杀是怎么回事,法布尔观察了蝎子在火堆的高温下会变得疯狂至极,浑身抽搐,猝然倒地,就像死了一样,但是到清凉的沙子上又会生机勃发恢复生命力,这就得出蝎子根本不知道什么叫自杀。

我对法布尔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持之以恒,细心观察都值得我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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